初三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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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名著读后感

篇1:初三名著的读后感

在这世间中,每个事物、每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今天,我读了《守着树墩的兔子》,这本书令我感概万千。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守着树墩的兔子》,它主要讲了:一只流浪兔彼得喜欢冒险,他认为兔子不能总过吃草晒太阳的日子,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在世上存在的意义。它流浪了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事,它累了,接受了一颗树墩的请求,守护着树墩。树墩觉得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然而彼得的到来改变了树墩,它帮树墩穿上了“新衣裳”,让树墩成为了“指南针”……使大家都接受了树墩,明白了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从中我懂得了我们人不能只做吃饭和玩耍的事情,还要读书识字不浪费生命;我们还要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自己。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任何生物不管它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它的存在都有价值与意义。就像狼和鹿是天敌,在童话世界里鹿是美好的化身,狼是凶残的代表。当它们生活在一起,虽然会给鹿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从一方面也是在保护鹿群的数量不会增多。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可爱、有理想、有追求。当别的兔子都只是满足于吃草和晒太阳的日子时,它勇敢地离开家乡,到处流浪,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善良、乐于助人。当迷路的小鹿来到它的面前时,因为它及时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所以让小鹿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不也应该做一个特别的人吗?当我们选择好自己应该前进的方向后就该勇敢前进,做一个自我、率性、特别的人!

篇2:关于水浒传名著的初三读后感

大家看过的“四大名著”里的其中之一《水浒传》么?《水浒传》特别的好看。里面讲的是一些觉得朝廷对老百姓不好的人,组成队伍,攻打朝廷。他们就把根据地设在了梁山,因为这地方易守难攻,所以他们每次都取胜。他们一共有108人。所以大家都叫他们“梁山一百零八好汉。”

在《水浒传》里,有名气的有许多。比方说宋江,他三打祝家庄。鲁智深,人称花和尚。徐宁,拥有武器钩镰枪,可以钩马腿、林冲等好汉。我最佩服的是武松,所以他的故事我是百看不厌。我跟你们简单讲讲“武松打虎”吧:武松因为有事要经过景阳冈。来到景阳冈下,看见店名叫“三碗不过冈”武松心想:这里怎么叫“三碗不过冈”呢?武松想着想着就走了进去。

武松坐下后道:“店小二,拿酒来。”店小二就拿了三个碗,一双筷子和一碟热菜拿到武松面前,武松因为很渴就把一碗酒喝了,道:“好酒!”然后武松又说道:“有下酒菜吗?”店小二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那就来两斤熟牛肉店小二就给武松上了两斤熟牛肉。武松又喝了一碗,然后又喝了一碗,恰好是三碗酒,叫道:“好酒!此酒好生有力。”武松吃完后,就没人倒酒了,武松边敲桌子边问:“怎么不上酒了?”店小二道:“我这名叫三碗不过冈,就是喝了三碗的人过不了对面的冈,因为我的酒虽然是在村里卖的,可是好比是老酒,所以喝了三碗就会醉倒。”“我不管,我就是要喝,要不然我就把你这店给砸了!”店小二只好给武松上酒。武松连喝十八碗酒就上山。

武松上山时,酒劲用了上来,他有点想睡觉,就找了一个光溜溜的大青石睡下了。刚一趟下来,就来了一阵狂风,接着一声巨响,从树林中跳出一只凶猛的老虎。武松一看,赶紧拿起哨棒,用尽全身气力向老虎打去,可哨棒给枯树打断了,老虎就扑向武松,他连忙后退,老虎见扑不到,转身就用尾巴一掀,武松灵巧躲开,它就又倒立起来一剪,可也被武松轻松闪过。原来这老虎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如果拿不了,信心就减了一半,武松冷静下来,沉着应战。武松一顿拳脚之后,老虎就不得动弹了。他就抓着老虎的脖子,骑在胯下,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用尽生平力气一阵狂打,终于将老虎打死了。你们说武松棒不棒?

听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不是心动了?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去买一本看看吧!

篇3:初三红与黑名著读后感作文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篇4:名著读后感初三800字左右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

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可以掠夺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美好,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读罢《战争与和平》后,……

利用寒假这一段宝贵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列夫?托尔斯泰长达一百二十万字的著作《战争与和平》,不禁松了口气。这部带有浓郁的俄罗斯民族风格的恢宏巨制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并以一八一二年的俄国卫国战争为中心,反映了当时一系列的大事件。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看完整本书,我习惯性地闭上眼睛,脑海里却只有那么少数的几位如此真实和鲜活角色让我无法忘怀。这几个人物贯穿整本书的情节,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思想和性格,在他们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中,都经历了一场身心战争与和平的洗礼。

我忍不住想说说皮埃尔这个人,他留给我的印象太深了——

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在上流社会过着衣食无忧却混沌不堪生活的皮埃尔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实再扮演着太多太多的角色:贵族、私生子、超级富翁,官场可怜的政治工具,公益者,战争俘虏,侵略者的朋友,好丈夫……

读完了这本书,我接二连三地冒出了很多感触,就如:小时候的我,总觉得战争这件事其实一点也不算是坏事,因为战争既可以掠夺他国的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当读了《战争与和平》后,每当翻阅到那些描写残酷战争的篇章时,……

读罢《战争与和平》,你真得会了解、联想到很多很多……

篇5:初三年级的简爱名著读后感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简。爱长相平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他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习。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用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篇6:初三平凡的世界的名著读后感

如一股清泉,《平凡的世界》以它独有的魅力逐渐净化了我受世俗玷污的心灵。在那颗充满精神漏洞的心上砌上新的砖泥,然它有了全新的面貌,并对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

《平凡的世界》选材于普遍的农民生活和较好的城市生活,两者对比中突出了不同的人或者的不同追求、价值。奢侈昂贵消费的现代社会,所谓哲理,人生大道理已渐渐无法影响人们的思维。无比喧嚣的环境中,正需要像《平凡的世界》这种以最朴实的文字书写生活的书籍来感召人们。在某个角落,静静地阅读《平凡的世界》是一种享受。

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但可以主宰我们的人生。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孙少平虽深陷回家耕作的劳苦局面,拮据的经济状况似乎要将他牢牢系于那个小山村,但他不还是一样选择了走向城市!选择走向那个充满知识与挑战的世界,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而如今,被父母捧在手心的我们,却少了那股闯劲。是的,我们该有自己的目标,该充满活力,该善于探索未知,该独立去追寻自己的明天。而不是,迷失在父母为我们安排的路上,机械前进。

有价值的人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不一定要所有人都知道你的丰功伟绩。它只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创造新事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自己的努力做贡献。用美好的品德行走天下,无愧社会,无愧人民。

所谓光鲜亮丽的外表不过是一种虚荣。暂且抛开价值观不说。用接近奢侈的衣物打扮自己,更多的是炫耀,以从他人的评价中获得满足。而肯德基、麦当劳等较高享受不过是显示“有钱”的标识。这些带来的只是精神的虚空。与其如此,不如降低成本,仔细打磨生活,只需整洁大方,朴实无华也足以充实生活。

《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的是其浓厚的亲情。孙玉厚老人极力的给予孩子们最好的。他尊重孩子的决定,支持孩子,并真心地为孩子的成就感到欣慰;孙少安也无比孝敬老人,体贴妻子,还供弟妹读书。贫穷压迫下的他们相互依靠。亲人们相互扶持的真情在今天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当今社会固然与过去不同,或许有很多人会说,今怎可同古时相比呢?这固然没错,但我们应该摒弃过去的封建无知,但让要传承历史的美德。不可丢掉我们为人的根本。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

【初三有关平凡的世界的名著读后感】

篇7: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麦克白》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 is tale told by an idiot,full of sound and fury,signifying 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篇8: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篇9: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 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 “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 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 “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 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 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篇10: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 sound and the 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 signifying 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 nothing 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 signifying everything.

篇11:名著读后感

《老人与海》读后感

“人不是生来就会被打败的,人可以毁灭,却不能挫败。”这是《老人与海》的作者美国的海明威在描写主人公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不甘失败的名言,赞美了老人坚强不屈永不言败的硬汉子精神。

《老人与海》这个本书写老渔夫桑提亚哥明知道大马林鱼的实力比自己强,而且自己已经老了,打不过大马林鱼了,但是他不怕困难,他通过自己的自信和几天几夜的激烈拼搏,老人桑提亚哥他挺住了,他靠自己的毅力把大马林鱼制服了。但是制服了大马林鱼的桑提亚哥已经精疲力竭,他没有想到这只大马林鱼会吸引这么多的鲨鱼。随着自己的工具一样样的在减少,随着鲨鱼的增加,大马林鱼已经所剩无几了,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自信心也跟着衰退了。老渔夫桑提亚哥虽然在与鲨鱼的拼搏中失败了,但是,他那种不甘失败的精神是永远都打不垮的。老人桑提亚哥他靠着那种精神战胜了自己,他虽然很多天都没有打到鱼了,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幸运的遇见了一条上好的大马林鱼。老人桑提亚哥这种顽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进行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赞扬。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见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能因为困难之多,难度之大去放弃,要充满自信地去勇敢的战胜它。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只有在逆境中生长,才会更好地生存,而通向成功之门的路就是由高山、急流和荆棘组成的一条困难重重逆境。虽说,这条路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但是你千万不能害怕退缩,因为笛福曾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挑战自我,去挑战困难,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学习的时候也一样,遇到不会的难题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可以去克服它,去打败他,就该鼓起勇气挑战它,直到战胜它为止。信心是成功的源泉,勇气是成功的资本,只要你既有信心又有资本,想要成功就如鸟儿去飞一般容易;如果你缺少了其中的一样,要想成功,就如老虎上天一般难。让我们充满信心,鼓起勇气,用坚持不懈,坚贞不屈的高尚品质去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

《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每个人去看的书。塞涅卡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真心在烈火中炼就,勇气在困难中培养。”让我们为战胜困难,为打开成功之门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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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 《经典名著》读后感

“不读《红楼梦》不算一个合格的中国人”这样来看《红楼梦》对中国的巨大影响。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筹备一心一意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过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看重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过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感觉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我们的身世,不禁暗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运势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致使心胸狭窄,说话有的刁钻,惹得下人更不是非常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须珍惜了周围的所有,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非常不错。可见一个人要掌握满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权势都没办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不然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没办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形象,每一个人的性格特点鲜明,让我收获颇丰。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篇13: 《经典名著》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看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由于,这里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运势都是那样深深吸引着我。

今年夏季,我去北京旅游。在_广场、天坛、长城都看到了许很多多的游客。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到大观园看一看、瞧一瞧,由于,这里过去是拍摄《红楼梦》的地方。我真想看一看小姐们住的屋子和花园,领会一下这里过去发生的故事。

8月14日,我来到向往已久的北京大观园。一进门,就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假山,翠绿的爬山虎已经把它全部覆盖住了,看着这里真是一个绿色的清凉世界。假山周围有一圈花坛,花坛里盛开着五彩缤纷的花朵,把大观园的夏季装扮的分外的多姿。

我第一来到了林黛玉住的潇湘馆。她的屋外种的全是竹子,就连她所住的屋子也是由竹子做的,这竹子象征着她刚正不阿的性格特点。并且,我还发现,这里挂着很多演员陈晓旭的照片。由于这位演员把林黛玉演的非常是传神,所以,多少年来大家心目中的林黛玉就成了她的样子。可惜她过早的离去,被人们很怀念她。在她的屋后,我还惊奇地发现,有几棵梨子树上的梨子已经成熟,只可惜那丰硕的果实都掉到了地上和池塘里。

下面,我又来到了薛宝钗住的`蘅芜苑。她的屋外没奇花只有异草,真是奇妙!她屋里的书本很多,书桌占了非常大一部分地方,这说明,她是一位饱读诗书的小姐。最后,我来到了花花公子贾宝玉的住所怡红院,他屋子的牌匾上写的是怡红快绿四个字,他的屋子非常大,里面的丫环不少,屋子里香气扑鼻,体现了他浓重的脂粉气息。

我在这里看到的景物,与在书上看到的似曾相识,仿佛真的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里,我想:念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篇14: 《经典名著》读后感

借助这两三个星期的时间,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这本书读起来十分津津有味,让我手不释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姨妈眼里,汤姆是一个坏小孩,他不喜欢学习,喜欢逃学去钓鱼、和流浪儿闲逛、玩冒险游戏,甚至会想方法去“追求”喜欢的女生。然而他却用自我的机灵、勇敢和智慧揭露了一桩杀人的罪恶,还发现了宝藏。汤姆最后用行动改变了大伙对他的感受。

读了这本书,我有了不少的感受和想法。

1、我知道了大家要有杰出的领导本事和智慧。当汤姆被罚刷墙时,仅经过几句话就让其他人为他干活。所以,用统治力、领导才能和足智多谋是十分必要的。

2、我知道了汤姆的活泼,欢乐的少年生活。童年是一个可以尽情犯了错误误、尽情玩耍的年代,汤姆就生活在这个年代里。当大家长大后回忆起这部分事的时候,会感觉十分趣味。同时,我也从他的玩耍中领会到了完美的友谊。

3、大家要有公正无私、不图私利、不畏强暴和坚持正义的出色品格。当汤姆不经意间发现了一齐谋杀案的真相后,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杀人真凶。这种品质也是大家非常难做到的。

4、大家要有不放弃、不气馁、坚持到底、“不到最后一秒不停止战斗”的出色品格。当汤姆被困刀山洞里的时候,他不断鼓励自我、提升勇气,最后在逃了出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大家成长。这本书告诉了大家顽皮、机灵、纯真、善良、朴实和坚持,让大家领会到完美的友谊、人性的漂亮。

篇15: 名著读后感

最近,我在网上阅读了安徒生的童话代表作《海的女儿》,故事有点悲,但很有意义。它主要讲述了美人鱼和王子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美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一个凑巧的机会她救了在海上落难的王子,并且爱上了他,于是美人鱼忍痛让巫婆把她的鱼尾变成了人腿,期望能够与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阴差阳错,王子与美人鱼并没能在一起,她还有一个机会重新成为“海的女儿”,就是她的六个姐姐用她们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能够让美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美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但最后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明白,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美人鱼宁可牺牲自我,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能够看出,美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一开始我觉得“美人鱼”真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此刻我明白我想错了,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幸福而牺牲自我的精神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联想到自己,我多么缺乏这种处处多为别人思考,事事先人后己的精神啊,只有付出更多才能期望有更多的收获。我们要向她好好学习,这个故事告诉我,要用善良的心包容身边所有的朋友,不能只顾一己之利。我喜欢这本书,更珍惜它给我的教育和启发,美丽的人鱼公主,我会永远记得你。

篇16:名著读后感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篇17: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5篇

目录

1.读<<不向命运低头>>有感

2.读《 》有感

3.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4.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5.《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读<<不向命运低头>>有感

“上帝给了我们生命,是让我们在凡间开创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蓝天.让我们把这些阻拦我们人生的岩石推开.”读完<<不向命运低头>>后,这句话就一直在我耳边萦绕.

在这篇文章里讲述了一位因病瘫痪的小女孩盼望能和正常小朋友一样走进美丽的校园,面对朝气蓬勃的太阳公公.开始的时候,小女孩自暴自弃,怨天尤人.到后来,小女孩积极面对人生,立志学医.结果,她被收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93年还取得了哲学硕士学位.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收获不少.既然连病瘫痪的小女孩也这么积极面对人生,不向命运低头为什么我却如此向命运低头呢?小女孩遇到了挫折不畏缩,不低头,不流泪,永远昂然前进,直至取得成功.她----值得我学习.

合上书本,我的心像水平如镜的湖面上荡漾起了圈圈漪琏,久久不能平静.想着,想着,脑海了浮现出一本关于海伦*凯勒的巨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个给黑暗世界带来光明的'女性,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的一个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对于正常人来说考入德克利夫学院毕竟是很不容易的.海伦用生命的力量到出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在海伦心中,希望上天赐于自己三天光明,是她梦寐以求的心愿.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明白了,原来成功的取得在于辛苦的汗水,在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意孜孜以求的精神.

是的,人生的道路,总是充满坎坷的曲折,就像大海一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揿起浪滔.我必须一坚忍不拔的精神跟千万种困难博斗,不向命运低头.

篇18:名著读后感

在茫茫人生中,人们做过很多事,也肯定读过不少书。我就读过一些,我觉得有影响力,印象最深刻的是名著。阅读名著,就像品味一瓶珍藏的美酒,要细细地品,才能知晓作者的用意。

“尘海苍茫沈百感”

“鲁迅的文章,是需要细读的。”这是很多书中说过的,鲁迅先生的文章也确实需要细读。《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集,是鲁迅从生活回忆中选取的若干有意义的片段。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妈妈,她一脚踏死隐鼠的事让我记忆犹新。长妈妈给“我”买《山海经》的事,表现出她的细心与爱心。《朝花夕拾》中,讽刺的文字不少,而且有些地方,讽刺的更加隐秘,要细细品味,才能领悟。

永远的洋车夫

老舍,中国现代文学的作家,他的《骆驼祥子》写的是老北京洋车夫祥子的故事。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段是祥子买第一辆车的时候,他卖了三年的苦力,终于买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高兴地不得了。通读全文,我领会到了老舍给我们的启示,你是否也能读出来呢?

他们胜了世界

罗曼・罗兰的《名人传》充满了艺术,带给大家启迪。《贝多芬传》让我们知道了贝多芬不为人知的一面,《米开朗琪罗传》让我们懂得了梦境比阴暗的现实幸福无比,《托尔斯泰传》让我们明白了托尔斯泰认定的事实:生命就是痛苦,但我们要战胜痛苦,取得成功。

阅读名著,就像是欣赏一首美妙的歌曲,要认真地听,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篇19:名著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等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人总是会长大的,长大了,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

篇20: 名著读后感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我的校园生活》。我非常喜欢看,它里面描绘了许多有趣的校园生活片段。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校园生活。每到星期一的时候校园就会升国旗,我们就会站着一排排的队伍,过了一会儿,国歌响起来了,我们敬着礼看着升旗手缓缓的走来,好有仪式感。我们见着五星红旗慢慢升起,就像天上天天向上一样!最热闹的是星期五,最后最后一节课是大扫除,同学们热情很高,打扫时一丝不苟,分工明确,将教室弄得干干净净。平时的时候我们一起做游戏,跑步,还有跳绳,开心极了。

看完书后,我好想念我的校园生活啊。只是现在是暑假,我好希望快快上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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