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給烏鴉的歌》读后感(共含1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看个ball啊看”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013 R.E.M应该是这本书中最为晦涩的一个故事。从名称上来看,它是一个必须被解释的代码;从结构上看,它是唯一在内部重新划分章节的故事,采用非线性叙事的方式,在全书结束之前,以带有非理性疯狂对此前写作营造的意义进行消解。
R.E.M.的含义在博客“乌鸦学校”中有专门的释题,它是一个医学专用术语,指代的是“过速动眼期”(Rapid Eey Movement),是睡眠最浅的阶段,而所做的梦印象最清晰。何曼庄对这个词的经验来源于同名另类摇滚乐队,后来又在美剧《X档案》中概念本身进一步了解。
整个故事又被分为5个小节,以降序排列,其叙事破碎断裂,所有出场的人物都只是简单被称为男人、女人,没有具体的名字。
第一小节,背景为海滨小屋,这里充满嘶吼的噪音和回音,同样的字眼被重复,而无比渴望女人的海神在不断地试图接近陆地,在他快要触及又无法触及的海岸上,既非面海也不背海的小屋里,住着一个女人,而在清晨,一个像男招待一样的男人出现了,女人恼怒地说:“为什么这种时候来,现在正是脑内大量活动的时段啊。”这个时段,正是快速动眼期,眼球会不断地转动,以配合大脑的活动,也是被吵醒时最容易让人抓狂的时段,男招待就在这个时刻到来,他询问女人的孤独,“每天在这么冷的地方,听着海的威胁越来越靠近,不害怕吗?”而他还感兴趣的是海神究竟呼求的是哪一个女人。而女人回答,就是女人。她似乎一直在等待着这个男人,而当男人对于姗姗来迟表示抱歉时,她“努力抬起半闭的眼皮”(暗示了她实际正处于浅层睡眠的状态),用语言揭示真相:“你根本不在这里。”紧接着以一个浮士德式的意象作结:男人将冒着烟的香烟向沙发上扔去,说:“你也不在这里”。而最后,只有噪音在耳鼓中来回震荡。
第一小节的意象,特别是关于海神与海的这一部分,很难被诠释,它实在太像一个虚设的场景,并且也被暗示它是一个正在浅眠期的印象鲜明的梦,而到了第二小节,通过对人物醒来的衔接,正式将第一小节化作了一个梦境。
在第二小节中,所有的喧嚣得到平息,而漂浮列车般安宁。“她”似乎是从狂欢的派对中醒来,从药物和酒的刺激中“醒来”,在这里,暗暗衔接了“看得见的城市”中上流社会狂欢时嗑药饮酒的描述。这个“醒来”被她踩碎玻璃的动作打破了,她想感受到的是“这梦能有多真实”。紧接着,随着这个动作的发生,巨大噪音又开启了,随着印度人列车长的出现,噪音又被隔绝了。但这时这个世界就并不只是安静的世界,血变成了细条,变成了粘稠的桑葚,而隧道成为逻辑上首尾相追的蛇链,永远循环。她逃跑,而再一次,列车长出现。最后,她重新醒来,又梦见了没有见过、却无比熟悉的一个女人,这女人可能就是她自己。
第三小节里出现了季候的快速循环,从一开始睡眠醒来,眼泪模糊时刻看到的白雪和乌鸦,他的眼睛睁开时不是越来越清晰,而是场景变得更加模糊,“视线里最后只剩下光与微弱的残影,跟瞎了没有两样”,逐渐模糊成夏天的静止,几百只蝉在鸣叫,紧接着,又回到冬天,“这一整年都很热,连冬天也是”,却又发出“给我那场结束夏天的雨”之呼求。至此,季节在两极之前暧昧,无法明辨,营造出一种在视觉和意识上都非常模糊的氛围。时间是1984年。这个小节的主人公,似乎是之前在衬衫下穿棉衫热到出汗的脏孩子。
第四小节里的女人,似乎是帕洛玛,“三只母鸡”换了名字。在开头,一直讲到的是声音,人类打喷嚏的声音,阿姨打扫房间的声音,然后才是视觉,报纸上死去的女人,也是和“看得见的城市”死去的女人约略相关的。而讲述涉及到男人带女人看医生的故事。
在最后一个小节里,出现了不叫帕洛玛的小鸽子和圣诞夜里得了白化病的女人,她“银白的头发像流水一样”,她的身边有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似乎依旧是脏孩子。结尾与“夜汤”的故事遥相呼应。关于白化病女人的故事,亦在博客乌鸦学校中有所讲述,那是被称为魔幻时刻的故事,何曼庄在日本时遇到了白化病女孩和盲人男孩互相引路的情境,令她终身难忘。故事在这里将帕洛玛与小鸽子分割开来,似乎是将叙述的外皮与内核互相剥离。
这些看上去颠倒错乱的故事,也许可以和全书结尾的那段小字对应:“过去十年就像一场梦,像在雾里看花、在烟波上行船;在星夜里闭上眼睛奔跑。这个新世纪到目前为止都是一次眨眼,一场梦,梦里有战争、有运动会,由火山地震,有很多人说话,很多人的表情变了,如果我现在睁开眼睛,那个梦可能还会继续下去,就从刚才插入广告的地方开始”。将之前全部的真实,打乱成为错杂循环不止、没有出口、无可结束的梦境,也将小说的结尾放入了一片迷雾之中。不过,迷雾比起真实的雾霾,是珍贵的;在结束之前的**闪回,是珍贵的;醒与梦之间的恍惚,也是珍贵的。
何曼庄爱写汤,从夜汤、女汤到国际汤,最后一个故事则是一碗大汤。Intersoup里的博士生说过:“在古老的典籍里面,汤是大水,也是动荡。”第十四个故事,是一场大水。
在《给乌鸦的歌》封底上印着,书中的故事“反映了作者过去十年的生活经验,始于9月11日的纽约市,终于十年后某个冬夜里的东京汐留区。”在这里我要抄一段书:汐留位于日本东京都心部,大致为银座以南、筑地以西、新桥以东、滨松町以北一带的区域。这个地名最早起源于江户时代初期,今天的汐留地区,在当时只是流入江户湾(今东京湾)的内海“日比谷内江”的一部份。
汐留区是东京最新的城中城,摩天大厦林立。这样的情形却正好被何曼庄用来当做洪水肆虐的世界末日的背景。人们付给房屋中介更多的钱,只为居住在有更高楼层的建筑里,以得生存。即使在这样的末日里,房屋中介也依然存在着呢。除此之外,还有贵妇人,她对于世界末日,似乎并无区别性的体会,还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儿子的家教。
但是城市已经淹没,“手机、电脑、信用卡、ipad、吹风机、税单、保单、存折。这些都是不需要的东西了”。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相依为命般生存在一栋地上十层、水上三层的建筑里。女人还怀有一个孩子。为此,男人出门寻找房屋中介,他们要搬到另外一座四十二层大厦的第十二楼,但搬家必须坐船,因为女人无法游泳,中间有可能遇到的危险是:搁浅,或者被潮汐推向大海。这时,女人回忆起了十年前的片段:直升机的巨响从四面八方靠近,也正是这本书的最开头所讲述的梦境。而做梦的女人和现在回忆的女人是不是同一个人,都已经不重要。
在大水奔涌的时刻,女人对男人说,她梦见了鸽子,她真想变成一只鸽子。但实际上,在大水中依然能存活、能享受洪荒时代的正午阳光的,却是乌鸦。乌鸦只在夜晚出现,在夜晚乘着逃生艇的同时,女人需要把闪亮的双眼紧紧闭上,以防乌鸦的啄食。《创世纪》里,诺亚先放走一只乌鸦,但乌鸦没有回来。于是他又放出一只白鸽,白鸽叼回橄榄枝,带给人们陆地的信息。
结束也是开始的意思,上帝恼怒淫邪的人们,用大洪水将其除灭,但却留下诺亚和动物作为种子,洪水之后,又是一个新的人间。在最后的一个故事里,男人和女人已经没有具体的特征,也没有名字,他们的身份越来越模糊,让故事近似于梦。在结尾何曼庄用斜体插入了两段内心的表白,表述了自己过去的十年,就像一场梦。而最后在写出的那句“拜托你,笑一下。”也有种企图逃脱梦境的无力感。但斜体的“说不定此刻这个混沌的世界,才是一场梦”,又把现实和梦的位置扭转了,这种连续的扭转,让故事在多重的“梦”中结束,似梦似真。
应该说,从“R.E.M.”到“SHININ’”,越往后的篇目,看上去越写意,能感受到故事行将结束的心情。和人类的故事一同结束的,还有小鸽子帕洛玛的故事。所谓末日的含义,那种在退潮之前不找到登陆点就会面临生命威胁的心情、虽然自身沉堕如梦,但仍怀抱有一个孩子般的希望之感,其实不论是不是末日,都会有吧。但纵使如此,也只能抱定希望,沉潜下去。本书的作者自序叫“寻找一种生活方式”,我一直琢磨着着“生活方式”的意味,何曼庄说,当她完成了这本书,也理解了同学塞尔维亚人那句“我是好人”的含义时,才终于对写作,对自己任性追寻得来的生活方式,有了一点点确认的感觉。
或许每个人都是这样,当越走上自己任性追求的道路,对这个世界看得越清楚,越会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一片不确定的汪洋之中,个体仿若孤舟,对于所有先在或后设的危险,都只能在好好打算、直到无可打算之后,纵身前往,别无他法。从开始不得不被卷入其中的9•11,那掉落牙齿都会想要回家的梦,到末了自愿求生的大洪水时代,关于鸽子的梦,说不上我们和作者一起,是变得比开始更胆怯,还是比开始更勇敢。
其实我也曾经闪念:何曼庄对于那些曾经遇到的坏蛋、骗子们,对于貌似败坏风化的哈林区,对于塞尔维亚民族残暴种族的形象,都努力视无分别,包括她把书的标题命名为“给乌鸦的歌”,她说自己是“在经济起飞时代、升学主义盛行下安稳长大的小孩”,这样的成长背景能够如此勇敢地对那些似乎是异类和边缘的人群给予如此的关注和挂念,会让人在感激的同时,也为她深深捏一把汗。何曼庄自己何尝没有这样的感觉?在大水和动荡之上,乌鸦是那样的聪明、健壮,乌黑的羽毛如同发紫的绸缎,安然享受正午的日照。在夜晚降临,要乘船逃生时,乌鸦会从耳边掠过,他有粗厚的喙,尖利的爪,他最喜欢啄取闪亮的东西,而女人的眼睛将会在漆黑的水面上闪亮。这样的描写里,似乎有着恐惧的影子。但她仍然试图变得勇敢,在心里问道:“你会伤害我吗?还是会放过我呢?”
何曼庄似乎一直努力想表达的是,乌鸦的羽毛并不是黑色,而鸽子也分很多种。“你我,和那些被称为‘他们’的人们,并没有那么不同”。尽管我还是感觉不到那种相似,尽管我对“他们”的了解似乎远远不如何曼庄,尽管我还是如此的胆怯,但在一起唱过给乌鸦的歌之后,应该要变得更加勇敢起来,才是。
Intersoup是一座坐落在德国柏林的建筑,而不是一碗汤,它也不是一间汤店。同样,它也不是一间浴室,尽管在1970年代,它作为土耳其移民的社区浴室被建立,但只使用蒸气的土耳其浴室从未开放过。如今,人们可以坐在Intersoup里喝上一杯加了野牛草的伏特加,可以把这里叫做House of Natural Child,也可以顺道谈论本书的第12个故事,哦,普鲁士王腓得烈克二世的故事。
尽管写得来一片轻松,Intersoup却可能是本书里最难懂的故事之一。它以普鲁士王的历史事件为开端,而重点(重点何在?)却在于讨论这故事的几个背景身份复杂的男人,和他们的评语。他们分别是格鲁吉亚前执政党后裔安东、危地马拉民主分子卡洛斯,萨尔瓦多反对党后裔卡洛斯,纳米比亚和日本混血儿尼诺,还有冒了个泡的华裔博士生。(但愿我没弄错)
腓得烈克二世在少年的时候喜爱法文和音乐,曾与好友结伴逃亡,但逃亡失败,他被迫观看了好友处决的全过程。等到他即位后,发动了对西里西亚的两次侵略战争,同时受到伏尔泰的影响,发布了在他的国土内信仰自由的宣言。他的一生中创作了上百首长笛奏鸣曲,被称为爱好和平的君王。在1740年他曾说过:“所有的宗教都一样美好,只要所有的信徒以诚心侍奉自己的神,即便是那些土耳其人,只要他们真心想要在这片土地上生活,我们也该为他们在这里建立清真寺。”在当时,这算是极为开放的言论。
但是腓得烈克说的清真寺则是在他发表宣言126年后才初告落成。而土耳其人在这片土地上也并未受到过真正的欢迎和尊重,直到二次大战之后,由于劳动力匮乏,德国从土耳其、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招募劳工,于1961年两国政府签署劳动力招聘协议,首批7000名土耳其劳工乘专列抵达慕尼黑,后来,本限两年内劳工归国的条例也得到了放松,更多的土耳其工人与家属随即前往,在德国形成了土耳其人社区,因此也就有了这一间土耳其浴室,那时它还没叫作Intersoup。但时至今日,在德国的土耳其移民依然面临着身份认同的障碍。
对于腓得烈克二世的故事,由于和平政变而流亡在外的格鲁吉亚人安东持好战派的意见,认为和平对于君主只是伪善,而他认为自身的流亡来自于人民的放逐,他绝不会书生意气地维持表面的和平。
父母都曾是游击队员、父亲甚至为此丧生丛林中的、提倡革命与民主的左派分子卡洛斯则认为,尽管腓得烈克二世提出宗教自由却并未将其真正实现,这种无法得到实践的政治理想只能称为政治文宣。
尼诺的父亲来自纳米比亚,流亡到日本,与日本女人结婚而获得国籍,在红灯区当保镖,混血让尼诺变成了一个“脏孩子”,无法被本土包容,因此来到国外,在Intersoup当服务生,获取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在他心里的疑问是:当目睹了自己的好友被处决而陷入噩梦后,究竟腓得烈克二世是怎样走出这份技艺,而成就了和平统治的事业。
其中还插入了一位华裔博士的感想,根据一点线索,他或许来自于台湾,他的想法是:对于在父权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儿子,只有父亲死后,儿子才能真正实现其人生价值。
对我来说,这个故事长得简直像一篇国际政治学的课文。而其设置的巧妙点就在于,每个不同国籍不同身份的人,对待同一个历史事件的看法都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的。单纯对这个历史故事之判断,就很微妙地区分了左派与右派,个体与掌权者,和平主义与好战派,以及他们各自的关注点:被“和平”政变驱逐出境的格鲁吉亚人,自然而然地视表面的和平宣言为伪善;而直接参与到革命行为、甚至为此直接流血牺牲的民主分子,认为没有付诸实践的政治宣言只是苍白口号,一直笼罩在更大的政权阴影下的小岛,认为儿子需要反老子;丧失地位和身份的脏孩子,则关心另一个孩子(尽管他是王子,好比王子与贫儿),是如何直面人生的阴霾,之后走出了痛苦的悲剧而实现了人民和己身的幸福。
但何曼庄笔锋一转,她写道,她想说的重点并不在之前提到的任何一个人身上,甚至也不在Intersoup,不于在这些权贵和贫民的私生子,她的重点,在于“那些土耳其人”。本书的前言中,曾经提到一个塞尔维亚人,安娜,是何曼庄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她的第一句自我介绍就是:“我来自塞尔维亚,但我是好人,真的。”伴随这句的,还有一个苦笑。对于塞尔维亚背负的这种压力,让一个国民要到处跟别人说自己是好人的压力,到底是怎样的。面对默默抽烟的安娜,何曼庄总是让自己再多想一点,每次这样做,她似乎离远方的战争就更近一点。
尽管我对国际政治一无所知,当我读到这篇Intersoup的时候,在诸多复杂的国家、民族名称的背后,我还是感觉到了什么,所以之后又一读再读,当终于能写下这篇书评时,也是觉得若有所悟的时候。大概从遭遇9•11那天起,通过一遍遍追问:“战争真的开始了吗?”何曼庄方始觉知,那曾经是远方的战争,已经近在眼前,尽管“她什么也没看见,但是战争一直在进行着。”那是在这故事中每一个参与者的身上,在他们的国家里进行的,那是无论身处和平还是战乱,无论强大或弱小的任何一个个体都无法避免的。而这样弱小的个体,在主流舆论的攻击下,在单一道德的标准下,都有被面具化、恐怖化的可能性。而即使是MS—13的帮派分子,亦有自己的痛与失。对于安娜迫不得已的自我介绍,何曼庄给出了自己的回应:“任何人,在变成一个坏人之前,都还是一个好人。
坐在Intersoup的清凉平台边,听着不同背景的人对相同的故事发表意见,何曼庄想到的却是建造这座建筑物的人,他们在这个为之奉献了劳力的国家里,却得不到适当的尊重与对待,就像在本篇中也写到:“然而,故事还没有结束,另外一场战争,默默地又开始了。”对于弱者来说,磨难还没有结束,那是被腓得烈克二世称为“那些土耳其人”的故事,也可能是我们身边任意被边缘化人群的故事,重点是,我们是否知道战争已经开始,战争一直在进行着。
在博客文章Comfort Zone里,何曼庄写到自己心理上的出海口是东京,离开了东京就真正有种慌乱感,知道自己是奔赴海外了。在《给乌鸦的歌》里,故事的归属感竟都是在日本而不是在台湾。除却故事本身是在新宿写就的,小鸽子的故事全部发生于日本,樱小姐、whitemeat、脏孩子等都是以日本人作为主体而书写的。
樱小姐是14个故事中的第9个,樱是典型的日本名字,以至于庆生时可以点一首日本老歌sakura来代祝。她的梦想是如大野洋子般发挥才华,跟音乐家结婚,生下才华横溢的艺术宝宝。而在这个故事里,她的梦想得到了实现,却并非是她当初想象的方式。
在初到纽约时,樱小姐试图向自己的梦想靠拢,所用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想得到的方式:去读一所艺术院校。但是能看到梦想在现实中会改变形状,比如她因为不善于读书,也没有童子功的才艺,因而确定自己不能走纯艺术道路,而是倾向于应用美术方向,而新媒体设计又比传统的平面设计吃香。但是即便选定好了方向,她面对的现实是:无法负担两年制学位课程的费用。她有一双巧手,但却无任何相关的工作证明,仅仅当过保险公司的办公室助理。而进修顾问给她的建议是去语言学校学好语言,然后再申请设计的院校。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钱,而她的签证又不允许她在本地工作。
人生的道路行到此处,似乎前路茫茫,由于一座沙发要负载两个人而变得过度拥挤,朋友帮她找了一份并非合法的现金工作:在一间叫“小春”的日料亭工作,不料一做就是六年。在这期间发生了形形色色的事件,而她积攒下来的钱已经足够完成两年制的平面设计学位,但她并没有去念。而她的资质、巧手、独到美感和艺术天分依然湮灭无闻。在六年后,她离梦想似乎渐行渐远。与此同时,也有与她当初拥有同样梦想的日本女孩来到店内打工,这个女孩已经在设计学院上学,之后想要走室内设计的路线。
就在这样的时刻,樱小姐的天分得到了美食评鉴家的发掘,进入最高级的日料亭工作,之后又进入了世界顶级城市的最上层工作,还会被送回日本进行培训学习。此时此刻,她发现自己已经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樱小姐虽然没有适当的学历背景,但凭着技巧和实力,她一步步达成了人生的愿景,甚至比自己能够想象的更好。她所进入的,是最适合自己的“学校”。
学校在何曼庄的笔下具有普世的含义。本书中第一个故事就叫做“学校”,而小鸽子帕洛玛的姐姐布兰卡最向往的地方则是“乌鸦学校”。学院是何曼庄成长的背景,她是国文老师的女儿,台大的毕业生,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但何曼庄不仅从未将自己禁锢在象牙塔的保护之中,还一直踊跃在塔外的世界里,对外面的世界、远方的战争,她一直抱持着绝不隔岸观火的态度。哥伦布比亚大学本就位于市区,除了极少面积的校园建筑外,学生与市民一样活动在这个城市的街区中,而在blog文章“哈林区”中,何曼庄更是将这个代表低收入和高犯罪率的社区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其他学生提到哈林区时嫌恶的表情,她用微微讽刺的笔调写道:“我很推荐哥大学生们前往哈林区购物,但是真的不要跟我说那边的东西品质比较差之类的话,你很烦,难道舒洁卫生纸被黑人摸过会变脏吗? ”
乌鸦在何曼庄笔下是具有高智商的生物,甚至是最智慧的鸟类,但乌鸦学校的存在却略显荒诞,其中教学的内容是往小瓶里投石子以喝到水,将核桃扔到铁轨上利用火车的车轮将其碾碎,以获得人类的赞美,却“为了这样的短暂又无意义的名声而走上毁灭的道路”。而乌鸦学校的首脑已经老糊涂到昏沉不醒,身边陪侍着清一色美貌年轻高学历的白鸽,只能以雅言的形式说话。尽管如此,它的存在却让帕洛玛和姐姐以及无数鸟类向往不已。布兰卡甚至离家出走,奔赴乌鸦学校,但聪明勤奋的她却因为学费的原因尚徘徊在乌鸦学校之外的预备学校。不过,对于乌鸦学校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小说却并没有交代。
比起这样的象牙塔,第一个故事里人类的学校则更现实,也更接近于何曼庄曾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从blog“乌鸦学校”里关于国际宿舍i-house的真实记录,我们在小说里能看到取自哥大的一些素材,例如门上的锁链,窄小的洗手台,以及酷似伍迪•艾伦的学务长。学校仿佛就是政治的舞台,既有“金刚鹦鹉”这样的日本贵族与满族皇亲通婚的后代,随时准备发表关于和平的演说,亦有愤慨的人权运动者,有“戴头巾的、戴面纱的、带小帽子的、穿着时髦的、穿着昂贵而品位极好的、穿着昂贵而毫无特色的”形形色色各国人等。在这里,咖啡比任何议题都更能让大家达成一致。而其中最特殊的,游离于社会和校园之间,惹人厌恶的还有一位“脏鞋子”同学。
在何曼庄的乌鸦学校、哥伦比亚大学和第一个故事里的人类学校之外,还有那一个学校,就是城市、日常生活和现实,在这样的学校里不需要上缴昂贵的学费,但需要靠自己的双手、头脑和心灵去判断。何曼庄的blog名字叫做homework for a novelist,那也是她在最适合自己的学校里,给自己布置的课后作业。在所有艰辛不易的人生中,樱小姐所进入的学校,也许最接近于我们的梦想和现实,但要怎样才能进入这所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呢?
美国男人约翰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找了一个日本女孩阳子。他半夜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亚裔女孩,总会觉得如同幻梦,但这似乎又不是单单的种族问题。不过,不同的种族能否顺畅结合在一起,让他颇为困惑。这个困惑伴随着他暂时失业的问题,目前都不太明晰。而在中国新年里、于中国城和阳子观看完一场中国杂耍后,他却醍醐灌顶般,向阳子提出了求婚。
某些误会也许极其糟糕,另一些误会却很美妙,两种误会在这个故事里都发生了。首先当然是糟糕的那个:阳子在中国新年提出去中国城用餐,约翰以为这是阳子的习俗。两人在观看中国杂技时,“李师傅”(仿若李小龙的化身)想找一个观众来进行表演,而这个观众必须是一个交上中国女孩的西方男子(colors),但不巧的是,日本女孩看上去和中国女孩别无二致(skin tone),因此约翰成了替罪羊,上台成为中国华侨收复失地的活靶子。他遭受了被在肚皮上大刀切青椒和黄瓜的才艺,眼睛都快吓出泪,刚想逃走,又被抓住表演大刀斩香烟,要让香烟在燃烧到他鼻子底下的那一刻被砍成两半。还好,他挺了过来,最后在被要求“善待我们的同胞小妹”的掌声和笑声中终于回归人群。
约翰引项待宰时,有一段内心的独白:“他觉得自己已经超过了可笑的限度,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这是一场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一块白肉,因为白肉比较健康,所以吃白肉而不吃红肉的人越来越多,真正有文化有教养的人,都会戒掉红肉,于是白肉的价值就变高了。他想跟旁边的人说,等这一切过去再叫醒我。”这是什么意思呢?
约翰的梦,当然是噩梦,因为种族不同的问题,他成了代白人这个种族受过的替死鬼,但无论如何,他都只是一个渺小的个人,有着自己的恩怨情仇,无法背负那么多民族的仇恨,甚至,他交上的只是一个日本女孩,跟中华民族没半毛钱关系。不过,这并不在那些持民族主义态度的人考虑之内,他们在乎的只是民族和民族之间的争端,而这争端简单到用侮辱一个和黄皮肤黑头发的亚裔女孩在一起的白种男人、让他成为受气包的方式,就可以得到酣畅淋漓的发泄。天哪,到底有多少时候我们也担任了这样的施害者角色?
而小说的好处,和何曼庄的善良之处就在于,她不用像我这样讲出直白的道理,而只是要把三方的样貌给别人看:一个捂着私处、上身前倾、叼着香烟、被黑布蒙住双眼而全身发软的白人,一群欢笑围观的中国城看客(甚至都不知道其中掺杂了多少个种族的人群,当然他们不可能全都是中国人),和一个像李小龙一样会使中国功夫、用武术精忠报国的杂技演员,他挥舞着大刀号称恢复失地、为同胞小妹复仇,最后只是砍断了白种男人嘴上的一根香烟。不,我们对这舞台上的几方都实在厌恶不起来,中国师傅的形象深入人心,他的武功高强,乌黑的头发随风舞动,让观众们“甚至在他什么都还没开始表演之前就觉得他很了不起”;而白种男人约翰善良软弱,讷言敏感,对日本女友充满爱惜;甚至是所谓的看客,也无可厚非,因为“到处都是食物的热气和香味”,而每个人“也没来得及看清楚台上的表演,只知道非常高兴,忍不住想拍手”。整体上,何曼庄写出了中国年那种热闹飞扬的场面,人们也充满欢乐,她的笔下全然不置褒贬,也正是因此,才让我们完全接受到三方的心理状态,而越发感同身受。
从舞台上下来、到中国城用餐时,约翰才了解到原来阳子也只是看了报纸的消息才知道今天是中国新年,他以为她很想过年,原来只是自己的误会,正是这个误会导致他白受了一场看上去很糟糕的惊吓。而店里的伙计恰恰刚才全程观看了他的“才艺表演”,很感兴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要娶她?”这场闹剧般坏的误会,在阳子伸出筷子把小笼包捅了一个洞之后,变成了好的误会,他说:“今年吧。”
让人感兴趣的是,约翰为什么会在遭受到这场惊吓之后,才突然作出要和阳子结婚的决定?(写到此刻才发现这两人的名字完全与约翰列侬和大野洋子是对应嘛)其实在之前他也考虑过这方面问题的不是吗?哥哥也和日本女孩结婚了,还说自己掉进了一个好洞,对于东方的含蓄性格和方式,他和哥哥都完全接受,自己本身也有这样的倾向性。面对台上李师傅“有没有结婚打算”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回答是:要看两人的工作。悬而未决的工作,不知道在哪里的信心,都是约翰犹疑的表面原因。而对于李师傅说的“白色垃圾、玩一玩善良美丽的女孩然后跑掉”、“我们的传统是男人一定要负责”的几句话,约翰则并没有马上能够回应,他的反应是,在他的文化背景里,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负责跟结婚的关系”。
然而,在被一群中国人大闹一场,被当做刀俎上的“白肉”玩弄之后,约翰是否感觉到了角色的转换?他是否意识到阳子身为亚裔女性在白人文化圈中可能面临的尴尬,是否体察到自己也不同程度地成为李师傅这样的角色,又是否因为这种同情,所以突然获得了某种“懂得”?而有了这份懂得,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故事情节也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转变:
伙计听到约翰今年结婚的回答后满意地离开,而在阳子随即体谅的、“你不必当真”的目光下,约翰突然发自内心地说:“我是说真的,你愿意的话。”
此刻,无论关乎colors还是skin tone,不论身为何类肤色调系或种族,我们都仿佛可以一致地叹口气让担心释怀,因为好的误会,终于变成了美妙的误会。
最近,我阅读了学校配发的校刊《经典诵读校本教材》。其中的一篇《明日歌》使我感触很深。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一首关于时间的诗,诗里几次提到“明日”,反复告诫人们要珍惜时间,今日的事今日做,不要拖到明天,不要蹉跎岁月,世上许多东西都能尽力争取,失而复得,只有时间难以挽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时间永不回头。意思大家都知道了,可是能这么做的人不多,比如说我吧!
每到双休日,作业都会增加好几项,我星期五晚上不想写,总想着不是有星期六、星期天两天时间可以写吗?到了星期六,我又想玩,又想着还有星期天可以写。到了星期天上午,写了半小时,又想:晚上不是也能写吗?我就晚上写吧!到了晚上,可能家里又来客人了,我又不想写了,等到客人走了,已经很晚了,作业怎么也写不完了,搞得自己又累又紧张,只能等星期一看老师脸色了。
现在学了这篇文章,想一想,谁让自己总是等着明天写呢?世上的人总受“待明日”的害处。明日不是无穷无尽的,而人也会越来越老,从早到晚,一天就像滚滚东流水一样,飞逝而去,从古至今的漫长岁月,就是随着落日西下慢慢过去,百年来的明日能有多少呢?
我想我以后再也不能待明日了,以后遇到问题一定要速战速决,各个击破,不让问题积累,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敏锐的思维和旺盛的精力,才能一身轻松迎接和挑战下一个任务。
徘徊在书架之间,我在寻找一本书。一本封面印着几个女孩和男孩的书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从书架把它拿下来,揽入了怀里,走向了收银台。
回到家,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叫做《离歌》,作者是。无论是书名还是作者名都吸引了我。在书中,一个名叫马卓的女孩跟着妈妈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奶奶的离去,妈妈的死,朋友的离开,在马卓的人生里唱响了一首又一首的离歌。
看完了《离歌》,一股不知名的味道涌上了心头。离别,谁可以避免?世间的万物有多少东西是没有尽头?小溪会断流,太阳会下山,花儿会凋零,我们人也会死,不是吗?有的人,不去养花,是为了不想看到花儿不一点点地凋零。也许,这样做的确不会看到花儿凋谢。可是,在逃避了凋谢的同时,他也失去了一个新的开始。
起点,终点,只有一线只差。没有终点,就没有起点。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到了终点,就得分离,开始下一段旅程。其实,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去躲避,而是去珍惜。珍惜烟花在天空绽放的那一瞬间,珍惜小溪流淌的“叮咚”声,珍惜雨点滴在地面溅起的水花。相比之下,珍惜不是更加美好吗?每当回忆起当初珍惜过,心头一定会涌起一阵幸福吧?至少,我们不会遗憾,因为我们珍惜过,因为我们拥有过。
漫漫长路,我们难免要匆匆写下一首首情不自愿去又不得不的离歌。可是我们也不要忘了,这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离歌》是饶雪漫的又一部青春疼痛系列的大作。之前看过她的《沙漏》一二三部,《左耳》,基本上对她的文风与叙述语言的风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封面的书模长的实在太漂亮,也太帅了。呵呵,这是一个很感性的理由哦。
《离歌》不同于饶雪漫以往的码字风格,这次,这本书全都是在以一个人的口吻在讲述,那就是主人公“马卓”。马卓,其实我挺喜欢这两个字组建成的名字,读起来很干练,也很动听。这本书也就是在讲述马卓从四五岁记事前一直到18岁在这期间发生的故事。也许是高中离自己的生活最近吧,所以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天中里的生活,她与毒药的感情纠葛,她与于安朵这个校花的矛盾,她与肖哲之间的误会。
看完之后,我没有更多的关于人生,社会,学校的思考,我没有太多的感觉,只当是自己看了一个故事,亦或是一场电影,在电影落幕时,是一个留给人悬念的结局,因为还有《离歌2》,所以作者在文末写着未完待续。看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些关于书中描绘的80后,90后生活的状态,内心的真实感觉,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或者所作所为,我无法发表意见,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离歌》里的爱情是复杂的,但是也是很美妙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干净,却也依然让人憧憬,让人期待。有些人看重的是《离歌》里的爱情,卑微却又期待的爱情,有些人看重的是亲情的部分,阿南对林果果,对马卓的照顾与关怀,阿南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些人看重的是马卓自身的品质,坚强,隐忍,鼓励着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
《离歌》,是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最近,我读了这部小说,十分震撼。
马卓有着悲惨的命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难以接受。在她一岁时,她的爸爸就被人杀害,至今都没有找到杀人凶手,随后,她的母亲也弃她而去;她只好和她的奶奶相依为命,她的叔叔只会喝酒、赌钱,别的男孩子也欺负她,甚至放狗咬她,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马卓一天天长大;在她九岁时,她的母亲又突然出现,把她带到成都来生活,这让马卓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可好景不长,她的母亲在给她买早餐时,遭人惨杀;马卓,无家可归,只好再次回到雅安雨城,奶奶的家里,不料,她的奶奶也离开了她,还遭到了她叔叔的毒打;还好,一直喜欢她母亲的一名男子阿南,领养了她,把对她母亲的爱全灌注在她的身上,对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细心呵护……
马卓也不负阿南的期望,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天中,在高中的那三年时间,她偶遇“毒药”,并被他身上的桀骜不驯、帅气所吸引,展开了一段揪心的爱情故事,谱成了一曲悲伤的《离歌》……
上天是不公平的,剥夺了马卓所有至亲至爱的家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尽了欺辱、折磨,这是非人所能承受的,何况当时她还只是个孩子,可是上天又是很公平的,她如钢铁般的坚强,就是赐予她最好的礼物,也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慢慢磨练出来的。
比起她的坚强,我的坚强根本不值得一提。被烟头烫在胳膊上的滋味虽然从未尝过,但想想也知道那种痛苦,她,竟然一滴泪都没有滴下,也没有挣扎,只是无言地承受着。我小时候犯了错,妈妈用针扎我的手心,我没有哭,那是因为针头并没有扎进去,只是在我的手心上稍微重地点了一下。当时我看着针锋利的针头要扎进我的手心,心里都紧张的不得了,但还是强忍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倔强地看着妈妈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接受着一切,一副不服输、坦荡荡的样子。当冰凉的针真的碰到我的手心时,心跳得很快,但我只是眉头皱了一下,手缩了一下,没有留下眼泪。我觉得我好了不起,面对这样的场景,我没有吓得流眼泪,直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看到九岁的马卓冷静地面对她叔叔狰狞的表情,残酷的毒打,又是踢,又是踹,又是扇,又是拿烟头烫,又是揪着头发,她的嘴角都流出了鲜血,她却一声没吭,甚至反抗!真的,那场景,很残忍,我看着这段时,眼泪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心里好像很疼,何况,那是真实的疼……
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学到的,只有她拥有;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理解的,只有她懂得……
她的勇气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不知道这股勇气是从哪里来的,与坏人勇敢搏斗,对方拿出白晃晃的刀子,对着人质和自己,她也毫不慌乱,镇定自若地跟他们讲道理。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马卓和“毒药”并没有在一起,我也深深为马卓遗憾,看到结局,我流泪了,不过哭完之后,也明白,总有一个人,会默默站在你身后,呵护你,爱你,不管你怎样改变,这就是爱。
也许,我们的坚强和勇气都比不上她,但是我们有相同的性格――不服输!我们也会学着更坚强,要好好好长大!
云中歌,又还愁绪,()又还寂寞。
“云歌,长安城内,我一切的刻意都不是为了‘认识’,而是为了‘重逢’。纠缠,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结束?永不。”――孟珏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孟珏,是九爷给他起的名字,也寄托了九爷对玉儿的怀念之情。公子一直是孑立的一个人,他一个人,寂寞坚难的行走在这荒凉的人世;他是天下第一富商、是浪迹天涯的逍遥客。他一个人,不解释,不交待,做着他要做的一切;他一个人,单纯的想走入另一个人的生命,与她执手,看细水长流。别人来了又走,公子他一个人,仍在那里。
于云歌,虽在咫尺仍处天涯之远,你在她面前曾掩饰一切,她从来不曾了解你,不曾深入你的那个世界,你为他做的一切,你为她舍弃的一切,你为她放弃的那个信念,她,从未知晓。
昭帝薨,云歌先被刘询禁锢,后辗转落入同谋霍成君手中。得知云歌已有刘弗陵子嗣,贴出告示七日之内斩立决。为保云歌性命,孟珏不得已答应霍成君亲自扼杀云歌腹中胎儿。伤痕累累的云歌因痛失骨肉对孟珏绝望透顶、恨意深入骨髓,陷入昏迷。孟珏救治不醒,只对她说:“我等你醒来,等你的复仇……”
当时断送、而今领略,总负多情。
从大漠初遇到长安重逢,你所做的一切,只为了她。在雪山,当鸟叫声再次响起,云歌眼中泪花隐隐,立即追着鸟叫声而去。当她拨开密垂的藤萝时,孟珏正倚在山壁上朝她微笑,神情平静温暖,好似山花烂漫中,两人踏青重逢,竟无丝毫困顿萎靡。孟珏虽为云歌所救,但自知时日无多。弥留之际,他告诉云歌自己就是云歌另外一只绣鞋的拥有者。深情缱绻,云歌却未置可否。没有食物与伤药,孟珏徘徊于生死边缘。当云歌冷着脸说:“你因为我遭受此劫,我现在救你出去,我们两不相欠!” 而孟珏只微笑着说:“好。”
孟府院中,竹林掩映下,孟珏静静而站,她窗前的烛火清晰可见,只要再走几步,他就可以跨入屋中,与她共坐,同剪夜烛,可这几步却成了天堑。她的每一滴泪,都打在了他心头,他却只能站在远处,若无其事的静看。她一面哭着,一面查看着刘弗陵的遗物,一卷画、一件衣袍、一方印章,她都能看半晌。很久后,她吹熄了灯,掩上了窗,将他关在了她的世界外面,漫漫黑夜,只余他一人痴立在她的窗外。
云歌于无意间发现了钩吻。她联想到了刘弗陵的病,于是怀疑是孟珏毒杀了他。来不及细思量,云歌在汤中放入钩吻欲毒死孟珏。孟珏发现了她的意图,但是,为了保护云歌的安全,他付诸了早就决定好了的打算:以一己之身换取他在乎的人的平安,他义无反顾的喝完了汤。他从没有在乎过自己的性命。在昏倒前的那一刻,他只告诉云歌,忘却仇恨,离开长安。
静静江水,伊人远去。公子独立,寂寞如雪。
在长安那一普通院落中。地上星和掌中雪的映照中,你的笑颜还没有染上疲惫和痛苦。只是很久之后,你为救她,再次回到了这个院落,萧声中,以血为引,渡她行过生之险崖,吹的,是她的陵哥哥惯常吹的那只曲子,萧上沾了你的斑斑血迹,这血迹,又成了锈,锈蚀在她的心里。让她对陵哥哥又添几分怀恋,傻狐狸,救她性命,却不跟她说,不跟她解释,却将她从你身边推得越来越远。云歌终不能摆脱心里的阴影,她决定从此游走大江南北缅怀她的陵哥哥。她不知道孟珏曾以心曲救她,不知道紫玉箫上面的血是谁所留,不知道孟西漠医书后孟珏留下的治她咳疾的药方… 她只是坚称要离开孟珏。
你举手对月,一字字地起誓:“今生今世,若霍云歌无子无女,我孟珏也就断子绝孙!若违此诺,生生世世永坠泥哕。”
长安城里,未央宫中,沧河之上,带着三分疲惫、三分厌倦、四分的不在乎,你坠入了沧河。我想这是不是你另一种实践诺言的方式?翻身坠入了冰冷刺骨的滔滔河水,不断的下落,下落。只是最后一瞬,眼里还是那个笑意盈盈的绿裙衫,奈何缘生缘灭,笑梦生死……
今天课堂上,老师教授了一篇文言短文,题目叫《明日歌》。篇幅虽短,但内容很丰富。这篇短文是我们这些年轻人的警钟,警示我们时间一去不复返,要珍惜时间,勿虚度年华,莫荒废光阴。读了短文,给了我很大的震动和教育。
《明日歌》这篇短文的主要内容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这样的:年轻人每逢遇到该做的事,就说:“我不会做。”这是非常错误的。凡事做了就会,不做那么怎么能会呢?还有,做一件事,就说:“不急,等到明天。”这也是非常错误的。遇到事该做就做,如果老是拖拉,会严重的耽误你一辈子。鹤滩先生写有一首《明日歌》非常好,我把它添加在这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明日歌》的道理,其实也很简单。但是,却往往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
我们班有一位同学叫王培荣,有一次,学校举行运动会,他参加的是短跑比赛,别的同学几天前就开始了认真的练习准备,只有他不锻炼。老师问他:“要不要提前去练一练呀。”他骄傲的说:“我可是上一年的短跑冠军呀,我还要练吗?不急,等明天再练吧。”老师连着几天都催他,可他总是推脱“明天”、“明天”。到了比赛那天,他还说:“这次再为我们班争一个第一回来。”比赛开始了,只听‘咚’的一声枪响,队员们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刚开始,王培荣还跑在前面,可渐渐地败下阵来,获得了最后一名的‘好’成绩。
我们班还有一名同学叫程天佑,他参加的是长跑。虽然有点胖可他有忍耐性,再加上他刻苦认真练习,能不取得好成绩吗?到了比赛那天,第二场就是长跑,枪‘咚’的`一声其他队员都飞快的跑了出去,而程天佑却不慌不忙,当其他队员已经筋疲力尽的时候,他却仍然精神抖擞,渐渐的超越了其他人,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个王培荣,一个程天佑,两个人为什么就有那么大的差别呢?这就是态度问题,有一个好的态度,什么事都可能办好,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态度那么什么事都做不好,这就是态度决定结果。一个抓紧时间练,分秒必争;一个老是拖拉,推到“明天”。这就是赢输的关键。
我们要深记鹤滩先生的《明日歌》。最后我想用《劝学》这首诗来做结尾:
劝学
三更灯火五更鸡,
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
白发方悔读书迟。
放暑假了,天天都呆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玩电脑。每一天都过得没有新意,没有色彩。有时我在想,上学时整天想着假期快点到来,等到真的放假了,却又觉得没什么可做的,真的很无聊,还不如天天在学校上学呢。
无意间,我突然想起了钱鹤滩写的《明日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我觉得现在的我就很像这样的人,总是今日待明日,明日又有多少呢?如果天天等待明天,那么只会空度时光,永远一事无成。我的决心,我的理想,哪一天才能变为行动,变为现实呢?世上的许多人都在受着“待明日”的危害,却不知明日是无穷无尽的,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一天的时间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莎士比亚曾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我说:“抛弃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而被今天抛弃的人他也就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不在今天除草、施肥、灭虫,哪有金秋时节的丰收?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医治病人,哪有人们日后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不在今天及时清扫垃圾,扫除尘埃,哪有马路的洁净?解放军战士不在今天站岗放哨、艰苦训练,做好战斗准备,哪有千家万户永久的安宁?……
从早到晚,时间就像那滚滚东流水一样,飞逝而去;从古到今的漫长岁月,就是随着日落西山一天天慢慢推移。
“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的几句诗,是先辈们千折百曲、历经磨难的生活体验的结晶啊!古人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就有了“悬梁刺股”“囊莹映雪”“凿壁借光”的勤学佳话了。现在我们条件优越,不是更应该珍惜大好光阴,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吗?
虚掷光阴,在折损着生命之光;及时努力,在开辟理想之路。朋友,不要沉醉昨天,不要观望明天,一切从现在开始,一切从今天开始!
今天是奋斗的起点啊!
教师点评:
一个人生命的价值是多少,就看他怎样对待时间。同样的时间,在有的人那儿是一事无成,而在有的人那儿却能创造奇迹。让我们都来珍惜大好光阴,只争朝夕,创造生命的奇迹,使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
《明日歌》读后感
昨天带着回忆默默地逝去了,今天携着希望悄悄地来临了,而明天,又闪烁着光辉等待着人们。有人沉浸在回忆中,他们依恋昨天;有人只迷醉在梦幻中,他们企盼明天。这两种人,都忘记了最应当珍视的是宝贵的今天!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今天,不就是短暂的二十四小时吗?我从明天开始认真工作。今天,不就是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吗?我从明天开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有些人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朋友,我决不怀疑你的真诚,但为什么要把做的事情放到明天,一切要从明天开始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尽的明天。那么,你的决心,你的理想,哪一天才能变为行动,变为现实呢?
莎士比亚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我说:“抛弃了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而被今天抛弃的人,他也就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不在今天及刈草、施肥、灭虫,哪有金秋时节的丰收?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医治病号,哪有人们日后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不在今天及时清扫垃圾、扫除尘埃,哪有日复一日街道马路的洁净?解放军战士不在今天全副武装,做好战备,哪有千家万户永久的安宁?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的几句诗,是先辈千折百曲、历经磨难的生活体验的结晶啊!古人有感于此,于是有了“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借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条件优越,不是更应珍惜,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吗?
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了掌握获取知识的机会;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了发明创造的可能。聪明、勤奋、有志的人,他们深深懂得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宝贵时间虚掷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来就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闲暇,搞实验时,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爱迪生如此,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他们决不沉湎在昨天之中,更不空空观望明天,他们永远从今天开始!
相反,对有些人来说,时间就像代表它的那本日历,撕了这一张,还有下一张,撕完了这一本,还有下一本,却不知道在洁白如雪的日历上留下自己辛勤奋斗的汗水和学习工作的收获。那样,他们从呱呱落地到长眠地下,都是在闲散和观望、等待之中度过的。如果人的一生如此度过,那么消逝的岁月将如一场凄凉的悲剧,留在个人生命史上的回忆,也将拌和着悔恨、痛惜和哀伤的泪水……
虚掷光阴,在折损着生命的光;及时努力,在开辟理想的路。朋友,不要沉湎昨天,不要观望明天,一切从现在开始,从今天开始。
今天,是奋斗的起点啊!
世界因生活而精彩。人生的道路不知有多少个明天于昨天,昨天带着回忆慢慢地逝去,今天又带着希望悄悄的来临了,明天有闪烁着光辉等待着人们。有的人沉浸在回忆中;有的人沉醉在梦中,他们期盼着明天。但是这两种人,都忘记了最应当正视的是宝贵的今天。
《明日歌》这篇文章把我深深的吸引了。他讲的,是古时候许多大臣都不珍息时间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明天的事拖到后天,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结果什么事也没干白白的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人说,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今天不就是区区24小时吗?我从明天开始认真工作。今年不就是一年中365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为祖国奉献。有些人是这样想的`,我对他们的真挚就不怀疑,但是为什么今天做的事情放到明天,一切都要从明天开始吗?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就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
莎士比亚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我说:“抛弃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而被今天抛弃的人,他也就没有明天。”
俗话说得好:农民种田,不在今天及时畜肥、灭虫,那又进球世界的丰收?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或医治病人,哪有人们健康的体魄?清洁工不在今天打扫卫生,哪来的城市清洁?警察叔叔不在今天全副武装,做好战斗准备,那又千家万户永久的说安宁?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的几句诗,是先辈千折百曲、历尽磨难的生活体验的结晶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条件越来越优越,不是更应该珍惜今天,抓住今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向上。
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了张望获取知识的机会。聪明、勤劳、有志的人,深深懂的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宝贵时间虚支给明天。伟大的爱迪生从来就珍示时间,利用在车少卖报的闲时间搞实验……空了在书桌上扒一会儿。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他们绝不沉睡在昨天之中,跟不空望明天。他们永远从今天开始。
相反,对有些人来说,时间就像代表它那本日历,斯了这张还有下张;斯完了这本,还有下本。却不知道在洁白如雪的日历上留下了自己辛勤奋斗的汗水和学习、工作的收获。那么就等于长眠于地下一样,都是在观望和闲散、等待之中度过的,那么消是的岁月将如一场凄凉的悲剧,留在各人生命史上的回忆也将伴随着痛恨,痛惜和哀伤的泪水……
虚掷光阴,在折损着生命的光;我们应及时努力,开辟理想的路。我们不要沉醉于昨天,不要观望明天,一切要从今天开始,今天也是奋斗的起点。
看完了云中歌的最后一个字,内心有着止不住的哀伤,只想好好得大哭一场。
第三部,我几乎是流着泪看完的。本来看完步步惊心,后宫甄寰传,我以为不会再有让我流泪的了,可是云中歌却让我哭红了眼睛。
云歌,是可悲的。陵哥哥,是悲哀的,孟珏也是悲剧的。一双珍珠绣鞋,牵绊了三个人一生,也赋予了三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人说,也许云歌不出西域,三人可能没有那么痛苦。可是,他们同时也不会幸福。云歌也许会天天望着繁星在泼墨般的天空眨着眼睛,思念着她的陵哥哥。而陵哥哥可能会孤独的思念着那个绿色的身影,落寞的怀揣着绣花鞋死去。孟珏可能永远不会脱下脸上那层面具般的微笑。他们会幸福吗?
无论如何,至少他们曾经爱过,恨过。爱恨纠葛过后,一切才会归于平静。我永远忘不了陵哥哥说的“最快乐的事情是娶了个好妻子。”
“最想做的事情是能陪着她一日日变老。”
也忘不了” 天之涯。海之角。山之巅。相随 相随 ”
当陵哥哥说出那句”早将君心换我心”时眼泪再也强忍不住,夺眶而出。都说最是冷漠帝王心,最难得到的亦是帝王心。可是最最珍贵的也是帝王的真心。因为在残酷黑暗的后宫中,他们逐渐丢失了信任人的能力,对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层戒备,也就谈不上真心了。那在大漠中身着绿罗裙的云歌究竟给刘弗陵印下了多深得烙印?能让他耗尽大半生去等待,在惨淡的月光之下仰望天空?
云歌是最幸运的,得到了刘弗陵所有的完整的爱,一间世间最难得到屋子,却为她空关9年。
当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他们终究敌不过命运的安排,阴阳永隔。云歌抱着陵哥哥死去的时候我再次流泪,好像我所有的眼泪都是为了刘弗陵而流。为这个怀揣珍珠鞋在繁星之下落寞的帝皇而流。
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吧,陵哥哥早就深深印在脑海中,所以对孟珏没什么好印想。总觉得他像是一个小偷,在偷走云歌的心。虽然在最后也被他小小的感动过,可是,却远远比不上陵哥哥给我的震撼。
书看完了,可是心头弥漫着的悲哀却久久不去。回想起书中的点点滴滴,云歌和孟珏的草地上的对话,陵哥哥和云歌的温馨生活,刘病已和许平君,刘询和许皇后,还有红衣和刘贺等等的点滴故事,都一次又一次冲击着我的泪腺,眼累一次又一次决堤。不懂为何当初在树下一同许愿的五人,死的死,伤的伤,分道扬镳是最后的结局。可是,当他们没有托盘而出自己的身份的时候,他们的结局已经注定。他们终究要变成几条平行线,没有交集。
当那幢琉璃小屋在她手上,门前站的人儿惟妙惟肖,也许云歌会发现其实陵哥哥一直就在她的身边,一直在她的心里。
当权利成为爱情的牵绊,刘弗陵选择爱情。不惜牺牲这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利,在别宫与云歌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平凡小夫妻,死在心爱的人的怀里。
当心爱的人对他说,她的遗忘就从他开始,孟珏才知道当初的自己失了什么,也许万箭穿心的结局他早已知道。
当回忆成为她的幸福,许平君才明白,刘询不等于刘病已,那个肯亲手为她儿子做木马的男人已经远去。
当亲情变成权利的代价,刘询毅然向前,狠辣的手段,终究让他变成孤家寡人,权利左边,荒无人烟。
以朴实的言语诉说着最悲哀的故事,独桐华一人可以。
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想城为云歌。至少她被爱过,也爱过,恨过。
1.《云中歌》读后感
《夜行歌》读后感
近来实在无事,便寻了本小说看。别的不说,单这小说的名字我就觉得挺好的。遗憾的是,直到读完我也不知道作者是谁。
许是很久没有读小说,一入味便停不下来了,过了许久才惊觉竟是看了一整夜,窗外已亮起昼色。
文中男女皆是出色之人,深谋远虑,武功高强,道其原因却只让人不助可怜和爱惜。尤其女主身世坎坷,一生颠沛流离,病痛缠身,自幼便失去唯一可依靠的母亲,且被迫杀了母亲,还要在魔教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步步为营。正因经历了如此险峻的`境地,女主虽说遍体鳞伤却也练就了一身令人惊叹的本领,在魔教里身居高位。男主生来是个有光环的人,本是世家子弟,品行优异,身怀绝技,貌比潘安。一次意外落入歹人手中,阴差阳错之间进了魔教的训练营,然后便经过试炼做了女主的影卫七年之久。
一切感情的开始便从这七年中来。男主心性正直,嫉恶如仇,不甘做影卫干杀人的勾当,却不得不屈从。女主虽然性情冷淡,心底却依旧清明,对于男主多有庇护,指点。二人渐渐明白眼前局势皆因身不由己,互相理解,互生情感。后女主与同谋共同谋反,杀了魔教之主教王,两人恢复自由身。男主欲将女主迎娶回家,却因为女主曾为魔教中人而不被父兄所接受,女主便不强求独自远走他乡。彼时男主深陷此情,无论如何不愿放手,更是担心女主因练异功遭到的反噬,苦苦找寻多年,终于又一次找到了女主。此间,女主意外被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寻得,一直在哥哥处修养身体。此哥哥也不是等闲之辈,在另一方地域颇有地位,足以为女主提供一个有力的家世。男主苦苦追寻,女主却一次次推开他,究其原因,只道是命运多舛,她竟已活不过数年。而这一次男主是无论如何都不放女主走的,便一意将女主娶回了家。之后经过男主的努力,从各处搜寻天下灵药为爱妻治病,也就这样走过了多少个春秋冬夏。
小说挺好,剧情倒也不俗套,人物塑造前半段颇为突出,后半段有些让人觉着不甚完整,略带敷衍。左右我也不挑,读了的便都喜欢,也没甚严苛的要求。
只觉真情可贵,两情相悦尤为可贵。
应慧眼识人,明眼辨人,定情便义无反顾的在一起,分开的日子着实浪费,人生确不长。
《明日歌》这首诗几乎每个人都会背,会背的人自然也就理解诗中的含义,但他(她)就是要把今天抛弃。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如果农民种田不在今天及时拔草、施肥、灭虫,哪有金秋时节的丰收?如果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哪有病人日后的健康身体?如果清洁工不在今天及时清扫垃圾,哪有日复一日的城市清洁?如果解放军不在今天全副武装,哪有千家万户永久的安宁?如果我们把今天要学的知识推到明天学,那我们何时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勤奋有志的人深深懂得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更为重要。相反,对有些人来说,时间就像代表他的那本日历。撕了这张还有下一张;撕完这本还有下一本。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哦让今天的时间抛弃你。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一切的财富!
今天我读了一首诗《明日歌》诗的内容是这样的:“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首诗告诉我们:明天又明天明天多么多呀。我一生都在等待明天结果所有的事情都被耽误了。 读了这首诗我很受启发。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么一些人他们把今天该做的事情拖到明天到了明天又拖到后天。一拖再拖结果一直到老一事无成教训太深刻了。 我们小学生正处于学习知识的宝贵时期如果养成了“明日复日”的坏习惯长大了就会一事无成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养成“今日事今日做”的好习惯只有紧紧把握今日才能拥有灿烂的明天!时间就是生命!
我特别喜欢明代著名诗人文嘉写的《明日歌》。
这首诗告诉我们:明天又明天,明天那么多!如果一辈子等待明天,那么什么事都耽误了。
如果你是一名医生,在手术台上浪费一分钟,病人就会有死亡的危险;如果你是一名学生,多睡一分钟就可能会迟到;如果你是一名科学家,不按预定时间发射,火箭就可能会脱离轨道与其它小行星相撞;如果你是一名军人,在战场上延误一分钟,就可能会全军覆没;如果你是一名消防队员,在救火现场拖延一分钟,就可能会生灵涂炭、损失惨重。
这首诗让我明白了时间是生命、时间是金钱,时间是分数……
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一切从现在开始,从今天开始,只有把握今天,才会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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