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风筝的人》作品读后感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Kaya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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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风筝的人》作品读后感

篇1:《放风筝的人》作品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先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务必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务必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透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向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但是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能够看的出来“我”一向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向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此刻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明白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齐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述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向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向到了之后,他心中一向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向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向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之后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齐离开了,之后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之后他和爸爸也一向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向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向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向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向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篇2:《放风筝的人》作品读后感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取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取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向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先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应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能够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盼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但是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情绪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

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能够被埋葬,然而我最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性格的弱点,人性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忙那些真心帮忙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就应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期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爱,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爱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忙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感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完美,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简单!

篇3:《放风筝的人》作品读后感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雅典奥运会上,在大阪世锦赛上,在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篇4:《放风筝的人》作品读后感

傍晚,空旷的黑色的土地,笼罩在橘黄的夕阳染红了的天空下。一只风筝,一根长线,一个人影,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

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书的开头,作者那温和轻巧的笔调,描述出了阿米尔记忆中阿富汗,展示了一个少为人知温馨幸福的喀布尔。平日里,我们听到关于阿富汗的,都是跟恐怖主义扯上关系,总以为那是一个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活在枪声中的地方。那份和谐完美,与今日的落魄战乱的鲜明比较,令人震撼!

当然,令人震撼的不仅仅仅于此。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两个人,是主人公阿米尔的父亲,一个在别人眼中魁梧正直的勇士,还有阿米尔同父异母、从小一齐长大的哈桑。

哈桑善良、重情重义,他毫无保留地为阿米尔付出,这种从血液里自然流露出来的对亲人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动、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而如今我所能想到能毫不犹豫地说出这句话的人,那就是我们至亲至爱的父母。亲情这份深沉的爱,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默默地再滋润、保护着我们,你可感觉到了还是像少年的阿米尔一样,习惯到麻木了哈桑的勇敢无畏,从小时候时时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到临死还保护着阿米尔的家园。这份情谊至深至重,让我们看到他遇害时,心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难受。

阿米尔的父亲,无论在在阿米尔童年、少年还是成年的眼中,他都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在阿富汗时,生意上,他千辛万苦的投入获得了富裕的生活,在公益事业上的呕心沥血,让他成为了众人景仰的人物。在逃往美国的途中,他冒死反对俄国士兵侮辱同行的一位阿富汗妇女;在美国生活,他拒绝救济金,靠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养家糊口……父亲无疑成为了阿米尔心目中的标兵,但是,也许正因为父亲的强势,成为阿米尔一向的依靠,使得他性格柔弱。父母把温室营造得太舒适,也是会让儿女长得太过娇气。而之后阿辛汗揭秘哈桑是阿米尔的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时,我们又会大吃一惊。虽然这样的设计不是无迹可寻,因为阿里提醒过,阿米尔和哈桑吃过同一个奶妈的奶,这就是兄弟……但也许是阿米尔父亲的形象太过光辉,以至于我们想小说中的人一样,难以置信一个把盗窃作为一切罪过源泉的人,也会做出这中事情来。但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人,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总是会有弱点的。他变现出来的硬汉形象,与不敢承认自己的亲骨肉,又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比较……在社会中,我们总是为了声誉、利益或者为了生存,而有很多很多的无奈。即使是错,也不敢承认。

看这本书的时候,一向有些痛恨阿米尔,认为他软弱、自私。但是,换个角度想想,阿米尔的性格、行为,都是他生长的环境使然。他年幼失去母爱,在父亲的威严下,渴望得到亲情,得到父亲的认可,所以他选取了牺牲哈桑。阿米尔因为那段风筝往事,一向活在自己的谴责之中。但是,到了美国,我们看到阿米尔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冲破世俗的牢笼,真情实意地追求索拉雅,并且得到幸福。尔正当美国平淡的生活拂平了一切如烟如雨的往事时,父亲临终时的一句话,让阿米尔走上了回阿富汗的路--那条赎罪的路。为了祢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为此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好处。看着阿米尔的变化,我不禁想到了,人,总会因为被压迫,而拿出那份沉潜着的勇气与真情。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就应承担的职责,我们无法推卸;就应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就应应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取。

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每一份苦与甜,慢慢体会每一份情与怨。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仅是亲情,不仅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以前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感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就应担当职责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为你,千千万万遍,你追到你心中的风筝了么

篇5:梁实秋作品《放风筝》赏读

梁实秋作品《放风筝》赏读

偶见街上小儿放风筝,拖着一根棉线满街跑,嬉戏为欢,状乃至乐。那所谓风筝,不过是竹篾架上糊一点纸,一尺见方,顶多底下缀着一些纸穗,其结果往往是绕挂在街旁的电线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时候在北平放风筝的情形。我对放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在北平,放风筝有一定的季节,大约总是在新年过后开春的时候为宜。这时节,风劲而稳。严冬时风很大,过于凶猛,春季过后则风又嫌微弱了。开春的时候,蔚蓝的天,风不断地吹,最好放风筝。

北平的风筝最考究。这是因为北平的有闲阶级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属耳目声色之娱的事物都特别发展。我家住在东城,东四南大街,在内务部街与史家胡同之间有一个二郎庙,庙旁边有一爿风筝铺,铺主姓于,人称“风筝于”。他做的风筝在城里颇有小名。我家离他近,买风筝特别方便。他做的风筝,种类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龙井鱼、蝴蝶、蜻蜓、鲇鱼、灯笼、白菜、蜈蚣、美人儿、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鱼的眼睛是活动的,放起来滴溜溜地转,尾巴拖得很长,临**动。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软的,波动起来也很好看。风筝的架子是竹制的,上面绷起高丽纸面,讲究的要用绢绸,绘制很是精致,彩色缤纷。风筝于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线”拴得角度准确,放起来不“折筋斗”,平平稳稳。风筝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里玩玩有三尺到六尺就很够。新年厂甸开放,风筝摊贩也很多,品质也还可以。

放风筝的线,小风筝用棉线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线数绺捻成的“小线”,小线也有粗细之分,视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坚牢,而且分量较轻,放起来可以扭成直线,不似小线之动辄出一圆兜。线通常绕在竹制的可旋转的“线桄子”上。讲究的是硬木制的线桄子,旋转起来特别灵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转十几转,自然地把线绕上去了。

有人放风筝,尤其是较大的风筝,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旷的地方去,因为那里风大,一抖就起来了。尤其是那一种特制的巨型风筝,名为“拍子”,长方形的,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花样,最大的没有超过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个院子,放风筝时先测定风向,要有人带起一根大竹竿,竿顶置有铁叉头或铜叉头(即挂画所用的那种叉子),把风筝挑起,高高举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风一来,一抖,风筝就飞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时候风不够大,举竹竿的人还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时候,费了不少手脚,而风姨不至,只好废然作罢。不过这种扫兴的机会并不太多。

风筝和飞机一样,在起飞的时候和着陆的时候最易失事。电线和树都是最碍事的,须善为躲避。风筝一上天,就没有事,有时候进入罡风境界,则不需用手牵着,大可以把线拴在屋柱上面,自己进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里久了会冻得涕泗交流,线弦有时也会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里去休息取暖的。

风筝之“筝”字,原是一种乐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顾名思义,风筝也是要有声响的,《询刍录》云:“五代李邺于宫中作纸鸢,引线乘风为戏,后于鸢首,以竹为笛,使风入竹,声如筝鸣。”这记载是对的。不过我们在北平所放的风筝,倒不是“以竹为笛”,带响的风筝是两种,一种是带锣鼓的,一种是带弦弓的,二者兼备的当然也不是没有。所谓锣鼓,即是利用风车的原理捶打纸制的小鼓,清脆可听。弦弓的声音比较更为悦耳。有诗为证:

夜静弦声响碧空,

官商信任往来风。

依稀似曲才堪听,

又被风吹别调中。

——高骈风筝诗

我以为放风筝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风筝时,手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节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我想这也许是自己想飞而不可得,一种变相的自我满足罢。春天的午后,看着天空飘着别人家放起的风筝,虽然也觉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里牵着线的较为亲切,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风筝收回来的时候,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游罢归来,虽然不是扫兴,至少也是尽兴之后的那种疲惫状态,懒洋洋的,无话可说,从天上又回到了人间,从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风筝还可以“送幡”(俗呼为“送饭儿”)。用铁丝圈套在风筝线上,圈上附一长纸条,在放线的时候铁丝圈和长纸条便被风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纸幡在天空飞荡,直到抵达风筝脚下为止。在夜间还可以把一盏一盏的小红灯笼送上去,黑暗中不见风筝,只见红灯朵朵在天上游来游去。

放风筝有时也需要一点点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线松弛之间要控制得宜。风太劲,风筝陡然向高处跃起,左右摇晃,把线拉得绷紧,这时节一不小心风筝便会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赶快把线一松,它立刻又会浮起,有时候风筝已落到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来,凡事不宜操之过急,放松一步,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放风筝亦一例也。技术差的人,看见风筝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适足以加强其危险性,以至于不可收拾。风筝落在树梢上也不要紧,这时节也要把线放松,乘风势轻轻一扯便会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纠缠不清,直到把风筝扯碎为止。在风力弱的时候,风筝自然要下降,线成兜形,便要频频扯抖,尽量放线,然后再及时收回,一松一紧,风筝可以维持于不坠。

好斗是人的一种本能。放风筝时也可表现出战斗精神。发现邻近有风筝飘起,如果位置方向适宜,便可向它斗争。法子是设法把自己的风筝放在对方的线兜之下,然后猛然收线,风筝陡地直线上升,势必与对方的线兜交缠在一起,两只风筝都摇摇欲坠,双方都急于向回扯线,这时候就要看谁的线粗,谁的手快,谁的地势优了。优胜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风筝,外加一只俘虏,可能还有一段的线。我在一季之中,时常可以俘获四五只风筝。把俘获的风筝放起,心里特别高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胜利品,可是有时候战斗失利,自己的风筝被俘,过一两天看着自己的风筝在天空飘荡,那便又是一种滋味了。这种斗争并无伤于睦邻之道,这是一种游戏,不发生侵犯领空的问题。并且风筝也只好玩一季,没有人肯玩隔年的风筝。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

篇6:放风筝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们学了《风筝》这篇文章,课文讲了作者看到“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就感到“惊异和悲哀”,这是因为:鲁迅有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中所说的“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具体指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弟弟“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鲁迅先生”。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最后鲁迅先生知道游戏是儿童的天性,玩具则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先生对过往的事情有深沉的思索和深刻的反省。

篇7:放风筝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放风筝》,故事讲的是春天来了,琳琳在草地上放风筝,这时花花拿着气球跑来,很羡慕的说:“琳琳,给我玩一会儿好吗?”“才不呢!”琳琳摇摇头。“我们俩换着玩儿好吗?”琳琳说:“不行”。花花只好呆呆地站在一边。突然,一阵大风吹过来,琳琳的风筝被刮到了树枝上,琳琳很伤心。花花跑过来对琳琳说:“我有办法。”只见他举着气球,松开长线,气球慢慢升高,正好碰到风筝。终于风筝又飞起来了。然后琳琳红着脸对花花说:“我们一起玩吧,”他们在草地上玩到的很开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好东西要拿出来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不仅能得到快乐,还会有越来越多的朋友。

篇8:韩寒作品读后感

——一座城池读后感

很多事情荒诞可笑,但是,其实生活就是上演着这些荒诞可笑的事,只是被放大了,才觉得好笑,然而这就是每天真实发生着的,我们看着的经历着的。

一座城池很贴近生活,医疗,教育,工作,现代爱情观,看热闹等。都是我们每天都在讨论的,只是换个角度换个语气叙述,但是一样的讽刺和黑色幽默。

其中,看热闹是最为嘲讽的。一场一盆水就能解决的“火灾”,居然引来了群众的围观,偏要看消防队的表演,充分而夸张地体现出现代人爱看热闹的心理。

整本书都在写社会。使我们发出的笑声,也就是这个社会,笑这个社会的荒.唐。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社会也很荒诞,只是我们对社会上各种丑恶的现象都习以为常了,对于这些已经习以为常了。

光荣日

几乎所有看过光荣日的人,都会将它贴上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标签。就连作者本人韩寒也称之为——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

韩寒把这个社会的没落,官场的腐败,娱乐圈的黑暗,都包含在这没有故事的故事里。

一篇没有思想中心而只有情节的小说不是好小说。而一篇没有情节只有深刻思想中心的小说却未必不是好小说。而光荣日就是这么一部荒诞而现实的小说。

1988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是讲一个年轻男子驾着1988车子出门远行,路上遇到了怀孕的妓女娜娜,两个人发生了关系,然后被抓,然后一路同行,娜娜向男子讲诉了许多想鲜为人知的妓女经历……男子的目的是要接朋友的骨灰,娜娜的目的是去找孙老板,然后把孩子生下来。不过,她没有找到孙老板,却在产前检查中发现了问题,结果娜娜失踪了。1988载着朋友的骨灰盒归来,又载着娜娜留下的向世界发出“疑”问的新生儿行走。

小说叙述是非常严肃的,无处不体现着对人物命运的关注,作者同情的是失足的青年,诅咒的却是无序和无奈的生活、谩骂的是强势的虚伪。

我总是看不懂真正的韩寒。他的嘲讽、幽默、叛逆……

也许随着时间的消逝,阅历的增长。终有一日,我将看懂韩寒、明白这个社会、融入这个世界。

篇9:韩寒作品读后感

——三重门读后感

韩寒的长篇小说三重门刚一问世,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中学生中更是捧客如云。读了这部小说之后,我为韩寒丰富的学识与超时代的文学素养深深折服。但我认为,同他那精彩万分,无懈可击的杂文杯中窥人,穿着棉袄洗澡相比,三重门实在是大为逊色。

韩寒的知识应该是丰富的,所以他的小说随手拈来就有很多东西。只是,一涉及到社会场面的描写,多少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很典型的就是在泄馆里看朋友打架的那一情节。用了大段的文字来描写双方如何互丢“生煎”,写得索然无味且毫无真实感。或许是到最后他自己也写得无趣,于是赶紧把笔锋一转,让主人公逃离现场——呵,什么都解决了。韩寒在三重门的序中提到,他是用了知识来代替生活阅历的不足。但我认为,阅历方面的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所以,稍加留心就可以发现,在韩寒的小说中凡涉及到现实社会的情节,多是零星几笔,不敢多作停留。

韩寒的书中充满了智慧的语言,让人忍俊不禁,却又引人深思。可惜这种风格没能坚持到最后,当小说过半后,(www.wanYEBAO.CoM)写到林雨翔进入市南三中起,也许是作者的智慧已经用尽了,也许是这段故事与他当时的处境太相近了,以致他无法如上帝般远距离地看着书中的人生。没有了距离,太贴近的故事似乎使韩寒写的时候施展不开,雄心勃勃地拉出的几个人物,如和主人公同为体育生的几个同学,都无力再深入写下去了——隆重的出场,却无力的退出。

韩寒的小说中还有相当重的模仿痕迹,尚未形成自己的风格。感觉上,韩寒似乎是边看着围城边琢磨着如何下笔的——韩寒写林雨翔,说他的获奖作文是从旅游手册中翻过来的,说他评论着那首卧梅诗时候的尴尬,说他想争夺文学社社长时的处心积虑……一点情面也不给,把主人公一点一点地剥了皮,揭出他内心的软弱,无能和虚伪来——明明白白的钱氏风格。即使是小说的主人公林雨翔也都充满了方鸿渐的影子,没有了自己独特的形象。更糟的是,到了最后,韩寒终于不忍心再对小说的主人公刻薄下去了,竟让女主人公Susan爱上了他,结尾的那几个电话,真是坏了他的风格。即使是差的小说,里面有一个人物形象鲜明一些,也会让这部小说的地位有所提高,最典型的就是那部描写着“轻舞飞扬”的小说。

可惜得很,韩寒的小说终于没有把人物形象鲜明地塑造出来……

篇10:韩寒作品读后感

——青春读后感

每当韩寒出版一本新书一部新作品,我都会在第一时间买下来。我从小不喜欢追星的人,看见某歌手的演唱会台下人头涌动。在大城市的一场商演足以救活好几个荧光棒厂家。现在又通过阅读看到了尼采的“打倒偶像!”“忠实地跟随着自己吧!”。不过对于韩寒,我认为这不是追星。韩寒的文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魔力吸引着读者,以及幽默的语句和犀利的文笔。

这是一本韩寒的杂文集,其中收录了韩寒博客上的部分经典杂文。其主要是在写当今社会上的一些让人无奈的现象:限购令,房价飞涨,环境污染,答记者问等等。从文章里可以感受到韩寒的文学底蕴至深厚,并且对于他的洞察力感到震惊!若是有人具备这样成熟的文笔,是绝不会甘于为别人代笔的。以至于但凡是认真读过韩寒的作品的人,内心积极健康的人都会相信,韩寒至文章,绝非代笔!

开篇主打文章与书名一样,叫做青春。韩寒以第一人称向读者讲述他的一位朋友的故事。这样的人在社会上真的很多。像韩寒说的那样,热血一定要洒在该撒的地方,否则它就叫鸡血。青春是宝贵的,一个人在这段时间里必须是有梦想有信念,当然不是凭空想。梦想和行动又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孪生兄弟,拥有梦想的人在社会上频频受阻的实力屡见不鲜。看到这些文章,无疑给一些处在青春阶段的有梦想的年轻人一些启示,少走弯路。

书中有一篇文章写关于谷歌和百度扫描了韩寒的文章一事。其中就收录了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谷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搜索引擎,在网络上开通了在线阅读的功能,上传了很多作家的作品,供网民阅读。但是这并非无偿的,谷歌向每一位上传了作品的作家都给了一定的报酬。并且在线阅读为收费在线阅读。百度却不是这样,在线免费阅读,下载,并且没有给原作者一分钱报酬。在韩寒的博文中可以看出韩寒对社会不良现象的鄙视,并且在尽力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完这本书,在尾页看到一句话“我只是站在这个舞台上被灯光照着的小人物——韩寒”,这样看来,读韩寒的书,真不算是追星。

篇11:朱自清作品读后感

朱自清作品读后感

谈起朱自清的《匆匆》,不由使人想起高尔基咏物言志的名篇《时钟》。尽管格调各异,但两位作家不谋而合,抓住人们日常习见而又易于忽略的物象,或寄情述怀,或生发议论,感叹韶华易逝,人生短促,亟需珍惜时间,爱惜生命,有所作为。 《匆匆》写于1922年3月,时当五四运动落潮之际。朱自清面对令人失望的现实,心情苦闷,念旧、低徊、惋惜和惆怅之情不能自己。但朱自清毕竟是一个狷介自守、认真处世、勤奋踏实的人,虽感伤而并不颓唐,虽彷徨而并不消沉。他在1922年11月7日致俞平伯的信中曾披露了自己矛盾的思绪:“极感到诱惑底力量,颓废底滋味,与现代的懊恼”,“深感时日匆匆到底可惜”,决心“丢去玄言,专崇实际”,实行“刹那主义”。俞平伯曾评论朱自清的“这种意想,是把颓废主义与实际主义合拢来,形成一种有积极意味的刹那主义”,这种刹那观“在行为上却始终是积极的,肯定的,呐喊着的,挣扎着的”(《读〈毁灭〉》)。了解朱自清写作《匆匆》时的心态,有助于把握作者对光明流驶而触发的独特审美感受。 时间,它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但却又实实在在地在人们身边无情而匆匆地流逝。朱自清以他丰富的想象力,形象地捕捉住时光逝去的踪迹。文章起首,作者描绘了燕子去了来,杨柳枯了青,桃花谢了开的画面,以自然物的荣枯现象、时序的变迁作渲染,暗示时光流逝的痕迹。作者由此想起自己二十四年共八千多个日子像“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无影无踪,“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作者再进一步,具体而微地刻绘了在日常生活中吃饭、洗手,上床乃至叹息的瞬间,时间就此 “逃去如飞”,自己过去的日子犹如“被微风吹散了”的“轻烟”,“被初阳蒸融了”的“薄雾”那样消逝。作者深感既然“来到这世界”,就不能“白白走这一遭”,层次井然地揭示了题旨。朱自清珍惜寸阴的思想无疑与古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诗句,和“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箴言的精义暗合,但因朱自清“于人们忽略的地方,加倍地描写,使你于平常身历之境,也会有惊异之感”(《“山野掇拾”》),这一写法就使空灵而抽象的时间概念化为具体的物象,给人以真切的质感和强烈的流动感,仿佛成为人们朝夕与共的伴侣,鲜活灵动地呈现于读者面前。 引人注意的是,在时间的悄然流动中,在仅只六百余字的短小篇幅内,朱自清运用多种修辞方式,委曲尽致地展示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读者清晰地把握住他的意念流动的脉络。文章开头,作者以三个排比句来描写春景,把燕子再来,杨柳再青,桃花再开,跟与之相反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相映衬,使人想起时光的流逝,引动思绪,点出题眼,以抒情性的设问句式,提出时间是被人“偷了”,还是“自己逃走了”的问题,深感时不我待。然后,在第二、三段,紧接着前面的设问,引出另外的问题,作者把自己过去生命时间的流喻作一滴水,把大自然“时间的流”比作大海,以渺小和浩瀚两相对比,抒发了伤时而又惜时的感喟。在时光来去匆匆中间,以拟人化手法,赋予时光的象征太阳以生命,说太阳在自己身旁悄声地挪移,伶俐地跨过,轻盈地飞去,作用为此而感到茫然和惶恐。他借饶有情味的太阳之匆匆出没,寄托奔涌的情思,深化题旨。最后在第四段内,作者全用设问句来追寻自己过去生命”游丝样的痕迹”,显示了对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和对生活执著的追求,并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作结,与开头反复和呼应,表现了难以平静的心情。作者一方面发挥奇妙的想象力,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多种修辞方法,特别是用贯穿全篇的十一个设问或反问句,作为情绪发展的线索,借有限的物象,展示无限的思绪,并借助于精巧的构思,把“磅礴郁积,在心里盘旋回荡”已久的感情加以极尽“层层叠叠、曲折顿挫之致”(《短诗与长诗》)的表达,叩人心扉,耐人吟味。 朱自清凭籍对客观事物的精微观察和体验,以流动的传神的笔触,通过融情入景的写法,显示了绘画的美和诗意的美。譬如,他笔下的太阳,已非通常的自然景物,而是作者创造的一种艺术形象,是作者将主观感情和客观外物融合而成的主客观统一体,形神兼备,情韵独特。语言具有节奏感和旋律感,在朴素平淡中散发出浓郁的抒情气息,达到富于诗情画意的美学境界。全文以格调、词藻、情意和风神的美,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的读者。 朱自清以“匆匆”为题来抒写时间是难得而易失的感受,这题目本身既蕴含有浓冽的情味,又潜隐着生活的理趣。他是大学哲学系毕业生,往往情不自禁地以哲人的眼光观察和思索社会人生问题,在不少散文中以诗人一般的抒情笔调描写日常生活,蕴理于情,使作品带有哲理意味,意蕴趋于深厚。在本篇中,作者对时间问题的思考,围绕着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进行探索,在其间流露的寂寥惆怅而又激情难抑、苦恼彷徨而又切实追求的矛盾心情,固然代表了“五四”时期追求进步,一时又找不到出路的青年知识分子较为普遍的心理状态,反映了时代情绪,但他那种珍惜寸阴、热爱生活、励志向上的人生态度,更给广大读者以启迪,由此引发联想,在生活和工作中只有捕捉住现在,才能把握住未来。由于朱自清努力追求生活的真趣,萌生了新异的感受,作品就会富于理趣,警世醒人。 《匆匆》的格调委婉、流畅、轻灵、悠远。全文篇幅短小,结构较为单纯,句式大多简短,燕子、杨柳、轻烟、微风、薄雾、初阳、蒸融、游丝等词语飘忽灵动,意境清隽淡远,通篇显得和谐匀称,融洽得体,而这一切又是与作者为寻觅时光流逝的踪迹,以表现思想情绪的微妙流动相一致。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初读《歌声》,囫囵吞枣般粗略浏览了一遍,有些发愣,作者写的是歌声么?再读,才品出些味道来,仿佛真有歌声围绕在你的身边,空气飘着淡淡的甜,如置身于一幅中国淡彩水墨画中。

作者写的是他听了“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清歌后的感受。本文题目《歌声》,作者在文中却没有正面写歌声如何动听,而是展开想象的翅膀,用一个“仿佛”把读者从歌声这一听觉世界带到另一个具有多方面享受的世界观,使得原本抽象的'歌声变得有形状、有颜色、有香味、有感觉。

作者开头;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默洒在我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在一条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铺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歌声给作者的感觉首先是像“雨”洒在脸上,像“风”吹在脸上。大自然的风雨以其温柔的形式引起作者“润泽”、“轻松”、“滑腻”的感觉。这样一来,使原本是听觉形象的歌声,转移成为了触觉形象的“风”、“雨”。

接着,作者写到: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风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甜软的光泽便自然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月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淡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在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这样,感觉又发生变化了。由触觉形象变成了视觉形象。“红、紫、白、绿”是花儿美丽的颜色,却成了优美的歌声的视觉形象。一首首动人的歌声成了一幅日光下群花盛开的淡彩画,画中的花儿,还会甜甜地做清梦。

最后作者写道:大约因为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浓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外田亩和沼泽里,又时时送过些新的蒸汽。这些虽非甜美,却强烈地剌激我的鼻观,使我有愉快悦倦怠之感。

一转移,歌声又换成了嗅觉形象。歌声让作者心情通过嗅觉感观轻松地表现出来。通过“我的鼻观”作者闻到“一饿了似的花香”,“草丛的气息”,“泥土的滋味”,“柳树的蒸汽”。

作者写《歌声》巧妙地运用了移觉的艺术手法。把歌声“朦胧”的听觉形象,从而从触觉、视觉、听觉、等多种感觉形象,并交叠在一起,构成一幅美不胜收的江南微雨图。韵味十足,令人不禁神往。

当个性遇上世俗――读《朱自清散文—飘零》有感 刚初有成效地挣脱了“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那一代疲惫的人又开始了接轨思想解放的旅程。 《飘零》中的W我想就是矛盾中的一根飘零的孤草。他,半个文人,却在当时近似疯狂地去学心理学,别说当时,就在现在,心理学都是让人略感神秘的名词。他看遍了大学图书馆里所有的有关心理学的书,让他看看一篇关于心理学的译文,他竟一个不留地改正了文中几十条错处。当时,人们认为他是疯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放到现在,他可以算是各张扬个性的年轻人。但回到原题,说他是根儿飘零的孤草,不错! 首先是当理想遇上现实。 当时没有人赏识他前卫了80年的心理学。在中国,用原文说就是“不但没有钱,他们说他是疯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但日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总是得过下去,于是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到了地球的另一边。其勇气和抱负是即使放到现在也不嫌发霉的。若换成是我,可能会被周遭所影响,而周遭可能会说:不是每个人在 “日心说”发表公认前还活着被称誉的,又不是每只苹果都砸得出“万有引力”的。只有现实才能实现?!不! 再者,当热情遇上冷漠,他必须学着对一切冷漠,淡视。必须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豪气,和对他所从事科学的冷静,冷对解剖上百只老鼠。但是内心的热情视万年冰都降不熄的,或许用笔尖倾泻下自己满腹满心热是他最好的解脱法。关于这一点,倒是和现在所谓的舒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现在的方法倒是好多了。唱KTV 宣泄,运动减压,香熏宁神和网聊等等。但追根究底还是对“生活理想自由”无限热情的表现。也就是说黑暗是对光明的迎接,冷漠是对热情的呼唤。这也是生命奋斗路程中对心的考验。一冷一热,看你是否受的了热胀冷缩。 当希望面对闭门羹。文中他对自己的祖国是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之深的,他不想离开祖国,但在遭到了一串串讥笑不屑后,终于被挡在了祖国发展的门外。是对,到现在……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篇12:《席慕容作品》读后感

《席慕容作品》读后感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席慕容的诗,大多篇幅简短,却蕴意深远,令人回味无穷。她的诗,没有郭沫若的气贯长虹,寥寥几笔之间,却有着女孩儿细腻的情意,婉转流丽,清新动人。乡愁,青春交织在诗篇的字里行间,隐隐间,几丝忧伤,静静地从心中流淌出来,让我感到一种支离破碎的痛楚。

“我孤独地投身在人群中人群投以我孤独细雨霏霏不是我的泪窗外萧萧落木”于孤独的布鲁塞尔中,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只有心中对故乡古旧街巷的浓郁思念,在故乡的件件往事逐渐浮现眼前,作者心中的愁苦,便凝成了这样的一份感人肺腑的诗篇。

“把青春一卷而过洒下满天的星斗山依旧树依旧我脚下已不是昨天的水流”一样的山,一样的树,一样的星斗,一样的明月。只是人,早已不在依旧。我的眼前仿佛迷离出这样一幅唯美的画卷:在云雾朦胧的山上,一位女子轻轻走来,深邃的夜空点缀着一簇簇繁星,和那皎洁的寒月相应,洒下清冷的光,女子却悄然停下脚步,望着这熟悉的一山一木,心头缭绕着梦幻般的`回忆,却再也回不了那曾经的岁月了。

只言片语,这些对一去不返时光的精心刻画,让我不禁为之动容。眼前的画面交织重合,在空落的心里,激起千层叠浪。随着那最后一阵放学铃,六年的小学生涯,就这样离我和我那亲爱的同学们远去。

曾经的我们,在老师的呵责下吐着舌头面面相觑。曾经的我们,因为彼此间的误会而心生不快。曾经的我们,在微风习习中畅所欲言,彼此袒露心声,间或抱怨学校刻板的规章制度。曾经的我们,在回家的那条绿木葱葱的林荫道,欢声笑语,徘徊在烧烤摊前垂涎三尺。一切一切,都是那么温馨可爱,似乎连风都被我们的欢乐所感染。

而如今,蓦然回首,物是人非,那份随风舞动的快乐再也回不来了。毕业考后约定,也已消失殆尽,不知何时才能兑现。或许,到了两鬓斑白,仍在古木阴中,黯然神伤?

正如《青春》:“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时光,再也回不来了。

篇13:郭沫若作品读后感

《银杏》是郭沫若写过的一篇文章,在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情不自禁的心里总觉得有种东西在升腾,虽然说不出来是因了什么,可又一字一句地映在脑子里,慢慢的有了些顿悟,而且越来越清晰。

作者文中虽然在描述银杏,但却是另有所指。难道他不是在借银杏表述中华民族几千年悠久的历史文明?不是在表述中华民族所具有的民族精神吗?端直、蓬勃、坚牢、庄重代表着他的气质;媚妩、青翠、莹洁、精巧代表着他的魅力;滋养、燃料、云冠、华盖则代表了他的美德。然而就是这样的精神,人们渐渐淡忘了,他们吃着白果,却想着洋槐和幽加里树。难道不是指他们喝着黄河母亲的乳汁,却在依阿取容,做着媚外降敌的勾当。作者忧心忡忡,长此以往,中国会不会从地面上隐遁下去。因此作者包含深情、发自肺腑地呼喊:爱银杏吧!爱我们的国家吧!不要让我们中国几千年所传承下来的历史文明和民族精神隐遁吧!

在当今的社会里,也存在这样的蛀虫、垃圾。有的披着奉公为民的外衣,拿着国家的俸禄,背地里却做着贪腐敛财、出国享受,祸害百姓的伎俩;还有的冷漠麻木、自私自利,成了金钱的奴隶。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气节,就会被别人看不起,就会变成社会的弃儿,同样,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民族精神,就会挨打,就要受气,也必将退出这个强敌如林的世界大舞台。所以,这篇文章也是告诫我们每一位的中国人,勿忘国耻,牢记使命,把我们中国的历史文明传承下去,把民族精神发扬下去,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像一个巨人,永远屹立与世界的东方。

在被郭沫若的深深的赤子之情感染的同时,我还感受着他不拘一格的语言魅力。如:端直、葱茏、媚妩、依阿取容。这些都折射出作者独具匠心,不取已成的个性与丰富的想象力。确实值得我们后人的借鉴。郭沫若的作品就是耐人寻味,不管是感情的体验,心灵的洗礼,还是写作技巧的纯熟,语言的魅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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