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欧文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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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欧文传读后感

篇1:约翰欧文传读后感

约翰欧文传读后感

约翰.欧文是一位神学博士,曾任牛津校长,在十二岁时,学业已达到入大学水平,因此进入皇后学院学习。他本人也曾在牛津学习语言、哲学、神学,他大学几年全身心的投入学业的不同领域,甚至晚上只允许自己睡四小时,之后成为那里的教区牧师。他积极履行职责,挨家挨户走访,进行要理问答,赢得爱戴,坚实的讲道很快将教区居民聚拢一起。

在**时期,他上任牛津校长一职,内战结束后,学校受到全面的破坏,大学负债累累,多的几乎没有指望还清,学生从保王党军队学会了放纵和不服管束,在这样的时刻出任校长,处理这些问题,需要非凡的勇气。他在受职发言中提到:“那赐种给撒种的,从婴孩口中建立能力的,能够施恩遮盖一切内在的不足。尽管我自己缺乏力量和胆量,但不管怎样,我都把自己完全交托给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任何一用善行的来源都不是靠着我们自己’”数年里,他成功治愈了大学最糟糕的罪恶,恢复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他也常常参加许多重大公共事物,发论文批判反驳当时的谬论,即使在异常忙碌的事工中,他还写下了许多著作。如《圣灵论》,《三一教义》、《希伯来书注释》等,(有些标题很复杂,我简要概括了),他的作品涉猎广泛,解析精确,逻辑强,内容详尽丰富,不过人无完人,欧文的一项缺点就是(如果算得上是缺点的话)由于他海量的学问,对很多问题都要寻根问底,解析透彻,总是言无不尽,所以他的作品较比其他著名作品有点啰嗦,从他常用括号说明的方式,可以简单看出,这也是欧文进一步为人所接受的主要障碍。纵观一生,他熟读各类人类文献,并且最大限度的使用自己的知识谋求信仰的利益,忠心侍奉,在神学、实践、和辩论中,都更高一筹。晚年时,疾病缠身,病弱不已,确仍奋力的服侍。

篇2:安德烈·汤姆森:约翰欧文传【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本书记录了约翰·欧文(1616~1683)的一生。欧文是17世纪英国清教徒,不从国教者领袖之一,曾任牛津大学教务长。克伦威尔出任护国公期间,欧文担任长期议会的议员,并为克伦威尔起草了拒绝王位的宣言。王政复辟后,欧文因反对国教而受逼迫。后来国王与不从国教者修复关系时,欧文又一次发挥了重大作用,在他的斡旋下,约翰·班扬等著名清教徒得以出狱。

您可能听说过许多清教徒的事,读过他们的书,甚至听到“清教徒”这几个字就肃然起敬。但你真的了解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吗?知道他们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度过今生吗?从本书中,您应该可以一瞥清教徒的真颜。

本书记录了著名清教徒领袖约翰·欧文的一生。欧文不仅是学术大师,写了不少经典巨著,也是教导大众信仰知识的导师,写了许多浅显易懂的小册子。他们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隐者,而是对普天下的灵魂心怀爱心,想要在一切事上荣耀神,秉行公义,制造良好的传福音的环境。

篇3:约翰王英文版读后感

说起中国的个人英雄史,有一位绕不开的人物,那就是曹操。有人说曹操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有人说曹操足智多谋,雄才大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多数史学家在研究某位历史人物都带有主观情绪,并且影响到了客观事物的描写。就比如《三国志》和《三国演义》,《三国志》更接近于真实的历史,而《三国演义》则带了几分作者的主观感情,是历史故事的升华。

关于约翰王的历史书繁多,最出名的要属莎士比亚写的《约翰王》,莎士比亚的这篇剧本,显然更趋向于故事性,而且主观情绪较多,但也不失为一篇绝佳的作品。马克·莫里斯写的《约翰王》则更趋向于纪实,全篇几乎不带有作者的主观判断,偏学术,马克·莫里斯是一位广受欢迎的历史学家和播客、精通中世纪史,熟悉中世纪的君主和贵族体制,在伦敦大学从事研究工作并教授课程。全书对历史的描写为插叙,并没有按照时间线来记录历史故事。一共有十四个 篇章,每个 篇章都攫取代表性的事件,通过某个时间段内的历史记载,烘托出约翰王如何从默默无闻的底层爬到拥有翻雨覆雨的权力的君王。

金雀花是亨利二世的父亲的绰号,金雀花王朝也称为安茹王朝,安茹家族是法国的贵族。亨利二世所创立的金雀花王朝是英格兰中世纪最为强大的王朝,亨利二世一直苦于找不到继承人,知道他迎娶了阿基坦的埃莉诺,他的老婆本是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的妻子,路易七世因为从小就信奉基督,导致他对男欢女爱,颠鸾倒凤这类事情嗤之以鼻,埃莉诺受不了这个唯唯诺诺的老公,埃莉诺是有野心的,直到他离开了法国,嫁给了亨利二世,她的野心也逐渐显露了出来。埃莉诺多年来,一直想取得实权,却处处碰壁,他深得孩子们的欢喜,却一直被丈夫亨利二世防备着。

约翰是亨利二世的第五个孩子,亨利二世对小儿子并没有什么偏爱,他的父母将土地分封给了他的几位兄长,于是约翰被人戏称为“无地王。”一个身处王室却要屈居要所有人之下的“王室平民。”在英国历史上,他是最不受人待见的国王,许多史书,对他的评价都是贬义,就连莎士比亚对他的评价都趋向于贬低,以致于人们对他的印象颇为不客观,马克·莫里斯则不然,他还原出了一个最真实的约翰王,一个“宁教我负天下,不教天下人负我”的约翰王。约翰王在年轻的时候,一直屈居与贵族底层,他隐忍,将所有的怨气到埋藏在心中,他表面看起来人畜无害,内心确藏着一个嗜血如命的魔鬼。在他的政治道路上,他不断的倒戈叛变,他的父亲都没有想到,背叛他的那些人中,最为让他痛心就属约翰了,他万万没想到对他百般忠诚的约翰,竟然是他养了这么多年的野狼,约翰时刻匍匐着,等待着绝佳的时机,猎杀生他养他的亲人。他是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上位的,亲人在他眼中不抵权力二字。他一生中的耻辱,对别人来说却是一生中的幸运,这份耻辱与幸运并存的事迹,便是《大宪章》的诞生。

约翰王有点像曹操,一个有野心,有头脑,敢于隐忍的大枭雄,他的成功源自于他的野心,他的失败更是源自于他的野心!

篇4:约翰王英文版读后感

在英国历史上,国王们的“重名率”极高,叫亨利、爱德华、詹姆斯、查理、爱德华的国王……都有好几位,但是,叫“约翰”的却只有一个。

这位“约翰王”又称约翰一世,是金雀花王朝的第三位国王,人们送给他的称号有“无地王”“失地王”“软剑”,寓意似乎都不怎么好。事实上,约翰王在位期间的口碑极差,无论是个人品行,还是统治手段,都被时人所诟病,称得上是恶名昭彰。

然而,正是这位堪称英国史上“最糟糕”的国王,给英国历史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制度财富:《大宪章》。时间回溯到126月15日的兰尼米德,约翰王在25位贵族的胁迫下,不情不愿地在《大宪章》文件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同意那些限制国王权力的条款,之后它的副本又被分发到英格兰各地。

身为一国君主,约翰王是怎样一步步沦落到如此境地的?他究竟做了哪些令贵族忍无可忍的事情?贵族们为什么不选择换一个国王,而是“逼”他签订协议呢?1215年之后,《大宪章》真的如贵族们所愿,起到预期的制衡效果了吗?

关于这些问题,英国资深作家、记者、《泰晤士报》《卫报》《伦敦周刊》等一线媒体杂志等长期撰稿人埃德·韦斯特,在他的《1215:约翰王、贵族战争与〈大宪章〉》一书中,逐一给出了解答。

这本书是“一小时英格兰史”系列丛书的第三册,作者为我们细致地梳理了金雀花王朝时期,约翰王与亨利二世、亨利三世、理查一世、阿基坦的埃莉诺、路易七世、腓力二世等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生动讲述了英国国王与贵族、教会的利益斗争,将《大宪章》诞生的始末清晰呈现在读者面前。01 “最糟糕的国王”:四面树敌的约翰王约翰王是金雀花王朝开创者亨利二世的第四子,他的兄长“狮心王”理查一世没有后嗣,这时约翰和他的侄子亚瑟,就成了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人选。

理查一世去世后,约翰抢占先机,在威斯敏斯特加冕成为国王,不久后,伦敦人便在塞纳河上发现了亚瑟的尸体。至于亚瑟的死因,究竟是被约翰王亲自用石头砸死,还是被约翰王下令处死,人们众说纷纭,但约翰王的冷血残酷一面显露无疑。

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一位新国王要想获得认可,通常要得到三方力量的支持:民众、教会和贵族。然而,约翰继位前后的一系列做法,把三方势力得罪了个精光。

对于民众来说,亚瑟浮尸河上的悲惨结局,让他们对约翰王的“正统性”的疑虑更深一层。事实上,早在约翰继位之前,人们就对他的许多行为心有不满。

在理查一世参加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约翰曾联合法国的腓力二世反对自己的兄长,把诺曼底的大部分土地拱手让给法兰西等事宜,让英格兰民众不禁怀疑,一旦约翰成了国王,他们的日子可能不大好过。

后来,当理查一世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六世的俘虏,并向英格兰索要10万马克(约相当于四年政府开支)的高额赎金时,英格兰民众的选择竟然是,他们宁可缴纳更多的税款,也不想眼睁睁看着约翰王取代理查一世,成为他们的国王。

英格兰民众的担忧很快变成了现实:成为国王的约翰是个狂热的“战争爱好者”,但军事能力着实一般,他在与法国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先后丢掉了安茹、曼恩、都兰等地,“失地王”的称号就由此而来。

长期对外战争意味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了筹措资金,约翰王不断增加税收名目,如“兵役免除税”“盾牌税”,到12时,英格兰的税收整整上涨了300%,民众苦不堪言。

约翰王的坏名声,还来自于他在宗教信仰上的不虔诚态度。在宗教仪式上,他经常表现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选问题上,他又与教皇英诺森三世发生分歧。当英诺森三世任命斯蒂芬·兰顿,而非约翰的亲信约翰·德·格雷为大主教后,约翰立马就宣称教皇为“英格兰的公敌”。

篇5:约翰王英文版读后感

论一个混蛋君主对历史的贡献

大约没有比宋徽宗更会搞艺术的皇帝了,大约也没有比亡国后作词更具艺术感的李煜了,历史上总会优待某些人,让他文韬武略,留名千古,也会不按套路出牌,让艺术家做皇帝,也能让混蛋做君主,比如约翰王。

莎士比亚就以英国的约翰王为原型写过《约翰王》的剧本,这一个臭名远播的君主,令作家爱不释手,也令历史学家着急,更令当时的臣民和大臣们恨的咬牙切齿,但不可否认的是,没有约翰王,就没有英国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宪章》。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么令人爱恨交加的君主,英国的历史学家,广播员马克•莫里斯(Marc Morris)还给他的一生如实的谱写出来,而且写的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就是这本《约翰王:背叛、暴政与<大宪章>之路》。顾名思义,这”是一部讲述金雀花王朝第4位君主——“坏国王”约翰的传记,真实还原了其统治下的金雀花王朝,再现了《大宪章》诞生的全部过程。”

观其一生,约翰王坎坷的童年,为了自保和夺权墙头草时期的青年,和成为国王后逐渐暴露本质的成年,客观一点讲,如果不看他后期变坏的话,还蛮狗血、满励志的。首先,他出生时候,很悲催,他父亲可能没料到自己的妻子这么能生,所有的封地都封给了大儿子、二儿子,等到约翰出生的时候,无地可拥有,成为徒有一个封号的“无地王”,而自幼父母也不在身边,无权无势,还被父母亲“无视”,周围人的态度,话语,以及强大的兄长们,对约翰幼小心灵也会构成不小的伤害。童年悲催了,等到他想为自己谋些福利,尤其日渐老去的父亲为了补偿这个小儿子做出的努力时候,他们的兄长们都能为了皇位自相残杀了。在父亲,大哥,二哥中间求生存,不易呀。于是到了圆滑和不要脸皮的青年事情了,为了能打败哥哥,可以暗中投靠腓力二世,战败的时候,也可以痛哭流涕的求原谅,等你原谅我,我可以东山再起啊,反正我年轻,于是,悲催的哥哥倒了,终于轮到约翰自己当家作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生为皇室中人,为了生存和自保,做一些滑稽、稍微过头的事情,原本也无可厚非,可惜,在稳坐中军帐的时候,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夺回自己的领土,一次又一次与法兰西交战,这拉锯战耗费了大量钱财,而约翰王又爱财如命,横征暴敛的同时,还要中饱私囊,臣民真是水深火热、苦不堪言呀,有道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约翰王终于作(zuo,一声)到头了,正所谓“官逼民反”。

他的所作所为,最终促成《大宪章》的诞生。在与自己的二哥争夺王位时期,约翰王就已经声名狼藉,后来,历史传言他谋杀了亚瑟,并饿死其亲随,这一次使他的声誉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哪怕终生“囚禁”,也好过弑杀。再加上在位期间,不停加赋税,激化与教会的矛盾,甚至英国被开除教籍,这一路作死到底,终于引发叛乱,《大宪章》诞生了。

纵观历史,历史上这么能作(zuo,一声)的君主,大约下场都不大好。宋徽宗客死他乡,他的花鸟艺术并没有给他带来生命的延长,反而加速了北宋的灭亡;李煜词赋做的好,却也抵不过赵匡胤的一杯毒酒,而约翰王在这么拼死的折腾下,还只有《大宪章》约束他,没有被愤恨的王宫大臣们“五马分尸”,也算幸运了。所以说,人无完人,依着约翰王的厚脸皮,还可能拍着胸脯对着历史学家说,“我是《大宪章》的头等功臣!”不知道历史学家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篇6:约翰王英文版读后感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一向只用英文写作,但他的作品经常被翻译成多种文字,畅销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在莎士比亚众多戏剧名作里,并不是所有剧本都尽如人意,其中《约翰王》是根据约翰王生平主要经历所创作的。尽管剧中人物形象鲜明,场景动人,感情真挚,可这部剧作却是莎士比亚最不如意的剧本之一,搬上舞台的次数也是最少的。究其原因,还是约翰王太过臭名昭著,只要对中世纪的历史有所耳闻,必会对其充满抗拒。

作为英国历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国王,约翰王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他又做了些什么才让后人如此待他?为了让读者抛开偏见,了解一个真实的约翰王,英国历史学家马克·莫里斯,根据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翻阅了官方记载的大量史料,梳理整合后写作了这本《约翰王:背叛、暴政与<大宪章>之路》。因此,有关约翰王的所有好奇都能从中找到答案,可以说是专为约翰王而写的个人传记,真实还原了金雀花王朝在其统治下的衰败过程,生动再现了一份伟大文件——《大宪章》诞生的来龙去脉。 由于作者是以12为分隔线,将全书分成两个部分,故书中先讲述了约翰王继位后的所作所为,再反过来介绍他继位前的生活经历。两条主线齐头并进,互不影响,却交织成一条完整的发展脉络。约翰王所处的金雀花王朝是统治英格兰时间最长的王朝,经过几代君主多年来的努力,等到他接手的时候,金雀花王朝的发展已经达到巅峰期,其领土面积一直从苏格兰延伸到耶路撒冷。有意思的是,明明土地面积如此之辽阔,却偏偏没有领地能分给约翰,只怪他是亨利二世最小的儿子,按照长幼顺序,领地早已被他的几位兄长瓜分干净,于是可怜的约翰一度被人们笑称为“无地王”。

正是因为有这一层原因所在,一向对约翰毫不关心的亨利二世,竟然感觉自己对小儿子多了一丝亏欠,相当后悔没有分他哪怕一丁点的土地。为了补偿约翰,亨利二世随即做主,为他娶了一位家世显赫的妻子,再加上他的三个哥哥接连离家出走,投靠法王腓力,其中大哥和二哥还不幸早死。这让本来继承王位希望渺茫的约翰,在岳父的帮衬和父亲的偏爱之下,未来的前途瞬间一片大好,随着他在父亲心中地位的水涨船高,约翰登上王位,岂不指日可待? 话虽如此,别忘了约翰还有个相当厉害的三哥,把他父亲的军队打得毫无招架之力,直接从亨利二世手上强势夺过王位继承权。憋屈的约翰又怎会无动于衷,一直在暗地里谋划着如何篡位,静待时机。原本中间有一次很好的机会,很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直到11他才正式登上王座。忍耐已久的约翰终于可以不再压抑自己,尽情释放自己如魔鬼般的真面目:针对法国,连年派兵征战,却屡战屡败,几乎失去在诺曼底的全部领土。为了维持前线的战事,约翰王加紧了对平民和贵族的剥削,他不断上涨税率和开征新税,暂且不说平民,贵族都已不堪重负,忍无可忍之下,愤怒的贵族们只能集结起来,武装讨伐约翰,经过四天的交锋和妥协,迫使他签下了限制君主专权、体现公民权利和法律尊严的重要文件——《大宪章》。

毫无疑问,《大宪章》的签署代表着英国宪政体系的起源,并成为日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这份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时至今日,《大宪章》中仍有三个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说约翰王的一生充满了戏剧性,难怪莎士比亚会把他搬上舞台,早年的他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乖孩子,成年后却变成受父亲偏爱的熊孩子。或许正是儿时的不曾拥有,才让他越发渴望权利,一心想着铲除异己,充满野心却带着金雀花王朝走向衰败。不过俗话说“坏到极致便是极好”,因压迫而生的《大宪章》,预示着人类文明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篇7:约翰王英文版读后感

安茹王朝的约翰王(1166-1216)恐怕是英格兰历史上最恶名昭彰的国王之一,在他的统治时期内,不断地将领土拱手让给他的劲敌、法国国王腓力二世,最终导致了安茹王朝的崩溃;因为他的政府实行高压政策,并未能按照承诺收复诺曼底,招致封建贵族们的不满,贵族们迫使他在12被迫签署《大宪章》。

但是《约翰王》中值得一读的,除了他在政治上的无所作为、作为君王的反复无常以外,还有许多关于他婚姻中的八卦。很多编年史学家将约翰描述为一位荒淫无度、不知廉耻的国王。过去,人们总认为约翰王在卧室内的问题并无大碍,毕竟当时王公贵族蓄养情妇十分普遍,但约翰所猎色的目标都是大贵族的妻女。仅在他与第一任妻子,格洛斯特的伊莎贝拉的婚姻里,他就有至少两名贵族情妇,并生下五个私生子。约翰王的第二段婚姻生活,这是影响他统治的一项重大错误,也给一对佳偶带来离别。

约翰王的第二任妻子是昂古莱姆的伊莎贝拉(与第一任妻子重名……)据说,约翰迎娶年轻的伊莎贝拉并非出于政治因素,而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而约翰“迎娶”这名少女的方式近乎于绑架,生生拆散了伊莎贝拉与她的未婚夫休·德·吕西尼昂。伊莎贝拉结婚时的确切年龄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岁,即使以当时的标准来看,她也实在太过年轻。而且,年纪相差二十余岁的国王与王后之间能有什么相同的兴趣?

在伊莎贝拉于12加冕为王后之后,约翰对待她的方式也非常匪夷所思,就像对待一个孩子。多数时间,约翰将王后如金丝雀一样安置在王室城堡中(很长一段时间让她和他的前妻住在同一个城堡里!),并根据自己的所需,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不会给她任何的政治权力,也不给她领地。这意味着,伊莎贝拉将完全依赖于约翰的施舍生活。

在他统治的最后几年里,伊莎贝拉也一直处在他的紧密看守之下,虽然可能是出于保护她的原因。有些编年史作者认为,国王受到了她的迷惑,整日与她寻欢作乐,才导致了安茹帝国的灭亡。

昂古莱姆的伊莎贝拉究竟是直男眼中的红颜祸水,还是王朝战争中不幸婚姻的牺牲品?

实际上,约翰王当年横刀夺爱的行为给他日后的作战确实埋下了隐患。1215年约翰准备大举进攻腓力二世之时,遭到了吕西尼昂家族的全力阻挡。其中一部分原因正是因为休·德·吕西尼昂无法释怀夺妻之恨。约翰不得不向这个古老的骑士家族家族承诺大面积的领土,并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休的儿子为妻——虽然这种慷慨的补偿最终奏效,但早在十四年前他迎娶伊莎贝拉时就该提出了。

而王后伊莎贝拉对于她原本的婚约人的态度,从历史的断片中可见一斑。有一次,约翰对伊莎贝拉说:“听着,我的女士,为了你,我失去了太多东西,你都知道吗?”对此,她回答说:“吾主,为了你,我失去了今世最优秀的骑士。”很显然,所谓今世最优秀的骑士,正是她念念不忘的休·德·吕西尼昂。

这种感情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伊莎贝拉在约翰死后的行为了。12,为了嫁给休·德·吕西尼昂同名的儿子,她抛弃了自己的四个儿子,回到了昂古莱姆。在那里,她组成了新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又持续了29年在这期间,对于自己的命运和财产,她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控制权,也因此颁布了众多的宪章。但在这些宪章之中,没有一个涉及约翰,更没有为他的灵魂祈福……真是令人拍手称快。

篇8:老人与海欧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文章《老人与海欧》,里面讲的是一位退休老人每天都要步行二十多里的路,用他的退休工资买饼干等食物,给翠湖里的海欧吃的,十年如一日,老人与海欧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老人去世后,海欧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鸣叫、盘旋、肃立等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感情。

吴庆恒老人生前孤身一人,每年冬天都要去喂海欧,与它们一起说话、嘻戏,风雨无阻。海欧成为了老人一生的伙伴、亲人。为了给海欧买吃的食物,他自已从不乱花一分钱,把全部的退休工资全部用来给海欧买食物。老人也把全部的爱给了海欧。老人爱护海欧的高尚品质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老人与海欧是那么的和谐相处。一位生活朴素的老人用处自已怕退休工资,养了一大群的海欧,老人爱护海欧,海欧也与老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懂得老人语言,与老人一起嘻戏。直到老人去世,在老人的遗像前,海欧们又想了老人,用它们的方式表达对老人的留念。

善良的老人,纯洁的海欧,动物是我们人类的亲密的朋友,我们一定要保护它们,爱护它们,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丰富、美丽、和谐。我们要与它们美好、和谐的共处。

篇9:》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欧)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欧)

在这次寒假中,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每一个人生只有一次机会,愿意追求完美是一种把握,对态度和勇气的消极是一种“理亏”,极端的挑战才是生命的死亡线,保尔・柯察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畏艰险,创造、追求完美的人生,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又怎能不令人感叹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2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会想起保尔,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 我会想起保尔。保尔柯察金时时激励着我,鞭策着我,使我不懈努力,战胜一切困难。鼓励着我面对人生的任何挑战!决心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正如保尔在这本书中说道: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22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城门前,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篇10:老人与海欧读后感

动物是有灵性的,也有自己的爱恨情仇,自己的感情世界。读了《老人与海鸥》我被海鸥对老人那份令人震撼的友谊为之所动。

起初我只是以为海鸥是一种吉祥鸟,是海上的白翼天使海面上拥有他们点缀,才美丽。可是,在这篇课文中,我对着一群吉祥的天使,有了全新的熟悉。当我读到海鸥的叫叫里,老人抑扬抑扬的唱着什么。侧耳细听,原来是亲昵的变了调的地方话___: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我的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我想说:这位老人对海鸥的情感太深了,真让我敬佩。当读到水面上跃起了两只海鸥,向老人飞来。一只海鸥脚上过然闪着金属的光,另一只飞过来在老人手上啄食。他只有一只脚停落实不得不扇动翅膀保持平衡。看来他就是独脚,老人边给他喂食,边对她亲昵的说这话。念到这,我不禁浮想连篇:一只海鸥飞过来,停在老人粗大的手掌上啄食。过了一会一只海鸥儿又对老人亲昵的拱拱老人的脖子。啊!多么令人感动的一幅画面,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感情多么真切。当我读到过了一会儿,海鸥们纷纷落地,竟在老人的遗像前后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时,那令人流泪的画面跃然纸上:那群海上的小精灵们静静地站在遗像四周是那么的严厉。它们都低垂着头,定定地庄重的看着遗像上的老人才,大概是它们察觉了老人以往的不动,大概知道老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平日那位老人已离自己远往了,可是,海鸥们唯一能做的只有为老人守灵。多么感人的一幕!当读到:它们大声叫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进,我们好不轻易才从这片飞动的白色漩涡中脱出身来时衣服难忘的画在我的脑海中定格:动物也会有感情。

老人,你和海鸥真是我们人类感情的象征,你们真是我们的榜样。

篇11: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跑完了一场马拉松。因为了它实在太长了。但读完后,我感触良多,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克里斯多夫,他坚强,他不屈,他孤独,但他孤独的灵魂里,却有着英雄的血液,他的一生就是一部英雄的史诗。

他出生在莱茵河畔的音乐世家,对应音乐有着过人的天赋,又受他舅舅和祖父的影响,对音乐产生了强烈的情感。他很坚强,才十多岁就要养家糊口,在这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中,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但他的思想却不为世人所理解,他很孤独。最终他因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

在法国,很多人看到了他的音乐才华,同样,他们对克里斯多夫坚持自己的风格不为理解。因此,他四处碰壁,生活落魄。一个流落他乡的天才,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克里斯多夫,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很多毛病甚至缺陷,但他有一个高尚的灵魂,有一种遇挫不怕,创作不休的精神。这就够了,英雄不是没有卑劣的情操,只是没有被它俘虏罢了。

这本书给我另一个震撼是克里斯多夫和奥利维埃之间忠贞的友谊。他们初识时,就对对方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好感。他们同住一间屋子的日子,每天经历着贫穷的煎熬和不得志的苦闷。但这些日子却是他们一生最美好的时光,相濡以沫,无话不说,心灵相惜。鲁迅说:“人生的一知己足矣!”虽然后来他们之间有过一些误会,但最终和好如初。他们之间那种情之真,爱之切,确实让人潸然泪下。

因此,当奥利维埃不幸惨死之后,他崩溃了,累了,那如火的热情消退了。这是他人生的另一个转折。他在瑞士隐居十年,潜心创作。当他再次回到巴黎时,他发现自己已不再是当年那个人们谈中格格不入的落魄音乐家了。他名声大噪,大的音乐被人们争相演唱。面对这一切,他只是笑笑,泰然面对这一切。如果这发生在十几年前,他一定高兴坏了。

是啊,这时的克里斯多夫变了。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易怒,暴躁的他了。他冷静了,升华了。现在的他,淡泊,无所争,生活中只有音乐和他最爱的人葛拉齐娅。

一本书完,一个英雄走完了他的一生,平凡而伟大。充满了精彩,贫穷过,失意过,拼搏过,爱过,伤心过,满足过,成功过。这就够了。

篇12: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已经读过许多次了,一直想写点什么,却总没动笔,我追求,所以我高贵。但每次捧起她时,都深深地被她感动和激励,于是,再次阅读之后,终于忍不住提起笔来。

我一直觉得,艺术家是一类很“特别”的人,他们是英雄,却是多半不被人认可的英雄。时代似乎总是跟不上他们的步伐,如果他们走运的话,还有可能在活着的时候享受尊崇,如果他们不幸(也许是幸运)的话,就只有穷困潦倒,在死后被人顶礼膜拜了。英国哲学家卡莱尔说过:“他们不是带来光明的英雄,而是探索光明的英雄。正因其探索而无止境,正因其无止境而崇高,所以艺术也就比任何人类的文明更接近永恒。”罗曼.罗兰说,艺术家,尤其是音乐家,是人类中最崇高的一类。

约翰.克里斯多夫的命运无疑是具有传奇色彩的,年幼的时候被称为神童,七岁时就开始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这个时候社会给予约翰.克里斯多夫的更多的是认可,他还小,还不够坚强,还需要从社会得到欢呼和褒奖,而他也没能大踏步地走到社会认知的前头。但生活的艰难给予他比别人更多的责任,也给予了他比别人更多的灌溉。约翰.克里斯多夫很快就走出了所有人的视线,再也没有人能理解他了,但真正的英雄在吸引朋友的同时也不惮于制造敌人。于是,约翰.克里斯多夫孤孤单单地走向不朽,身边环绕着的是冷眼和打击。他离开了祖国,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朋友,他离经叛道丧失了人伦.但每一次约翰.克里斯多夫都如凤凰涅磐般从死难中复活,一次比一次更坚强。他老来时那种平和和冲淡的意境,已经如皑皑雪山,安详而不可动摇。

约翰.克里斯多夫是不是理想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呢?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们--英雄就是从不向命运低头的人。他喜,他怒,他悲,他痛,但是,他不沉沦。他的生命是为着自己的理想而点燃,他的一切是为了追求而执著。

当绚烂的春花开遍山崖,当炎炎的夏日灸烤地面,当金黄的落叶堆满胸前,当呼啸的北风如刀锋般掠过颈边,我对自己说:我追求,所以我高贵。

篇13: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完了卷一,明白了傅雷先生强烈推荐的理由,刚读了这些,就觉得很惊艳!

瘦弱、苍白、胆小而又坚强的妈妈鲁意莎;事业失意、世故而又不甘心当过指挥家的爷爷老约翰-米希尔;健壮、懦弱、粗鲁、自私、严厉的酒鬼爸爸曼希沃-克拉夫脱;以及到卷一后面才出现的弱小、而又见解独特热爱大自然的舅舅高脱弗烈特,一个个的人物形象都刻画的如此形象立体,通过文字,你可以想象得出那么个人在你眼前。

富有哲理性的句子:

“一室有如一国;一日有如一生。”

“在几步踏级之间,他仿佛过了整整的一生。”

“家……是抵御一切可怕的东西的托庇所。”

“最难受的痛苦就是儿童第一次发现别人的凶恶……”

“你想编些歌,为的要做个大人物;你想做一个大人物,为的要编些歌。你倒像一条狗追着自己的尾巴打圈儿。”

看到克里斯多夫第一次被太太家的两个孩子欺负而后反抗,最后挨了爸爸的打,真替孩子冤枉,这也提醒自己责备孩子前一定要搞清楚,不能太伤孩子的心了!

还有家里日子难过的时候,才六岁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竟然以不饿为借口,让弟弟们多吃一个面包!多么懂事的孩子,多么让人心疼!他和妈妈拥抱在一起,“他们一句话也不多说,可是彼此心里很明白。”看的人想哭!

爱喝酒的爸爸,时不时醉得不省人事, “那一夜,鲁意莎在发烧的克里斯多夫的床头坐了好久。酒鬼却躺在地上打鼾。”多么的生活化!要是家里也有爱喝酒的人,恐怕对这一场景毫不陌生。

还有那些大篇的克里斯多夫的心理描写,多么的贴合,使人感同身受!还有哪些关于音乐的,那些奇妙的各种的声音,那些大自然的合奏曲,那些精妙的比喻:

“涟波吮着柳枝,唧唧作响。”

“他听见父亲试音的时候,从中奏出一组轻快的琶音,仿佛阵雨之后,暖和的微风在林间湿透的枝条上吹下一阵淅沥的细雨。”

“而多少音乐又跟着那些节奏忙上来,像葡萄藤沿着树干扶摇直上:其中有钢琴上清脆的琶音……”

读起来,是一种享受。

篇14: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这篇主要想说说我读这本《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感想,因为实力不够,粗读一遍没办法把评论写得自己满意,但毕竟是很鲜活的感想,又不吐不快。

如果我不接触《约翰・克里斯多夫》,我有一些体验,内心隐秘的东西,还有深埋心底的某些情愫,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被激发出来。可是读书的过程,作家用娴熟的技巧,深入人心的细致入微的笔法,竟一点点把你那些精神上的内核级别的东西都激活了。它使你意识到生命在苏醒的感觉。

罗曼罗兰出色的群像塑造能力,让整本书呈现出一种强有力的艺术氛围,你读的过程已经不再单纯认为这仅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部活的历史,那些角色都真实存在过。

克利斯朵夫想要离开家乡外出闯荡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同意,他的两个弟弟也趁机出来抨击他们的哥哥,说他不孝顺,其实他这两个弟弟才是不孝。他的妈妈整天向他诉苦,就怕他离开。甚至她还用错了方法,她向邻居抱怨克利斯朵夫不孝顺,结果邻居们也说他不孝,简直把他气死了。后来克利斯朵夫不得不逃亡到法国,他们俩又和解了,克利斯朵夫常常写信回家,老母亲也写简单的回信。在老母亲觉得自己不行了的时候,克利斯朵夫不顾被捕的风险,硬是回家见了妈妈最后一面。

克利斯朵夫的生命中有几段感情,但是都没有发展到结婚,这真是一个巨大的遗憾。如果说他初恋的女孩不值得他爱,他爱过的单身母亲也配不上他,那个傻傻的阿达更是一个笑话,那么他后来遇到几个人都有几分可惜。

你开始真正称得上审视你的内心。因为克里斯多夫奋斗的一生所遇到的艰难险阻你基本也会遇到或者正在经历抑或早已伤痕累累,罗曼罗兰借克里斯多夫的所思所想,恰恰和你某一些想法不谋而合。一旦你开始产生共鸣,你便接着开始接纳那种思想。于是凡不够作者崇尚的标准的,在作者价值观中,不符合对应年龄应该有的情感以及理智的力量,统统被你拿来与自身做对比,然后在这个过程之中修正自己的很多不好的看法。

当你见到克利斯朵夫的面容之日,是你将死而不死于恶死之日。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之于我的理解,我觉得当读者了解了克利斯朵夫一生的故事,应该能从他的遭遇里看到希望,勇敢的克利斯朵夫会给你启示,让你能够正直地走自己的路。克利斯朵夫也是在生活的磨砺下达到一种超然的境界,既能和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又能坚持走自己的路。这是一条战斗者之路,也是一条强者之路。

篇15: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约翰克里斯多夫》可以说是一部经典著作,其作者罗曼罗兰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罗曼罗兰也被成为跨越世纪的作家,并与奥地利传记作家茨威格是好友。

小说讲述了德国音乐神童约翰克里斯多夫传奇的一生,从小出生贫苦的小约翰,因父亲酗酒而屡遭毒打,他的父亲原本是宫廷乐师,娶了妻子后落魄不已,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当时法国的现状,小约翰的童年的是苦涩的,逃学,打架,充满仇恨,但对从小具有音乐天赋的小约翰来说,是音乐改变了他的一生,他从父亲和祖父那里学习钢琴,在当时小有名气。长大后,约翰来到巴黎,感受法国的浪漫,法兰西的音乐风情,小说最后说到:“歌颂生命,歌颂伟大!”使整篇小说主旨升华。

读一本书,你就像与一个知己在谈话,用心灵去沟通,用文字诠释伟大,当书中的言语对人有所触动时,那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如果吸取,那对人生的发展是十分有用的。

篇16: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最近在读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是爸爸买来的书,厚厚的两大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之前也知道这是一部名著,但是没读过,见了这么厚厚的书,有点发怯。但是罗曼罗兰写得,而且是傅雷翻译的,想想书的质量应该很高,于是开始读。

读了百十页,真的觉得不愧是经典名著呀,很多人类的共同之心,都很清楚细致地表达了出来,让人觉得非常感动,很有共鸣,应该是以贝多芬为人物原型,很详尽地描写了他的人生历程。但是,这是一本很庄严的书,写得用心,力透纸背,因此读者也需要很恭敬地去阅读,而且人物命途多舛,读起来心始终是悬着的,很相较于轻松的书籍,我读得很累心,于是把它又搁置了几个月,最近又重新拾起,继续读起来。

今天读到约翰克里斯多夫和苏兹的友情,真的令人动容。只想说不愧为经典之作!当克利斯朵夫在孤立无援、四面楚歌的情况下,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苏兹,并打算去找苏兹,从苏兹得知克利斯朵夫要来,就迫不及待告诉朋友,到急急忙忙去车高中生作文等克利斯朵夫反而错过的失落(同时,克里斯多夫找到苏兹家,却没有人,生气而失望地在小城闲逛)。苏兹回来发现克里斯多夫来过而未见,又全城寻找,最后两人才相遇。苏兹本来就年老体弱,但是遇到了克里斯多夫,他精神焕发,陪伴他走了很远的路,而不愿拂克里斯多夫的意,他用自己的一切去细致入微地接待他,却用尽他所有生命的气力陪同克利斯朵夫,到后来默默过世也不远打扰克里斯多夫。各种细节描写,真的如在目前。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大家有机会都能读到它。

篇17: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这一卷的名字是‘女朋友们’,确实是,这一卷,最多最精彩的部分是关于女人的,几个不同的女人:雅葛丽娜、塞西尔、法朗梭阿士、亚诺太太等。她们的成长背景,她们的现在,她们的爱情,她们的需求,她们的事业……

首先是雅葛丽娜・朗依哀。她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巴黎家庭里,但是父母亲只管各自的寻欢作乐,疏于对她陪伴;精神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姑妈,却早早的去世了。这个执拗、混乱、精神脆弱的少女在最孤独狂乱的时候认识了奥里维,马上把他当成救世主一般,非他不嫁了。

他们结婚了。但是当爱情的蜜月期过去了,被爱情吞掉的两个人结果就是开始在爱情里相互毁灭:

“可怜一个人对幸福太容易上瘾了!等到自私的幸福变了人生唯一的目标之后,不久人生就变得没有目标。……然而老是抓住幸福究竟是不可能的……宇宙之间的节奏不知有多少种,幸福只是其中的一个节拍而已;人生的钟摆永远在两极中摇晃,幸福只是其中的一极;要使钟摆停止在一极上,只能把钟摆折断……”

雅葛丽娜由于姨妈的遗产,更有钱了。然而更多的钱并没有让夫妇俩更快乐。精神脆弱的雅葛丽娜开始更烦恼,开始抱怨,开始攻击奥里维,开始在失望中煎熬,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最后甚至勾引克里斯多夫……

雅葛丽娜在父亲故世后,和奥里维的关系有所好转,随后她有了孩子,然而孩子并不能充实她的生活,“她所处的可悲的环境终于使她完全迷路。”她的精神病了,她的爱也变成了恨。而由于塞西尔的事情,加速了事情的演变。

塞西尔,克里斯多夫的女性朋友,一个音乐家。她也间接认识了奥里维夫妇,成了他们的朋友。这是个快乐的姑娘,她成了雅葛丽娜和奥里维黑暗的日子中的一道阳光。人可能本性是趋光趋暖的罢,奥里维对塞西尔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并且记录了下来。

在雅葛丽娜正想与奥里维重新开始时,她发现了奥里维写给塞西尔的那些信……

他们俩彻底完了,雅葛丽娜不久就抛弃了奥里维和年幼的孩子,跟情夫走了……

唉,读完她的故事,一声长叹:可怜的雅葛丽娜!她跳进了火坑,毁了她的家,也毁了她自己!

在雅葛丽娜的故事里,摘录一些作者的妙语:

“一半要靠你……――一个人愿意幸福的时候一定会幸福的。”

“其实,倘若一个人的被爱要靠他本身的价值而不是靠那个奇妙与宽容的爱情,那么够得上被爱的人也没有几个了。”

“艺术家是大地的声音。一个有钱人不能成为一个大艺术家。”

“噢,微尘般的幸福,你还留下些什么呢?……我们的心简直想不起你了:因为你在的时候,时间是不存在的。”

“倘若艺术没有一桩职业维持它的平衡,没有一种紧张的实际生活做它的依傍,没有日常任务给它刺激,不需要挣取它的面包,那么艺术就会丧失它最精锐的力量和现实性。”

“因为结了婚的男人只剩半个男人了。”

“但谁去关切女人们的生活和无穷的欲望呢?这些亿兆的生灵,怀着一股热烈的力量,自从有人类起,四千年来老是毫无结果地燃烧着,把自己奉献给两个偶像:爱情与母性,――而母性这个崇高的骗局,对千千万万的女人还靳而不与,对另一部分的女子不过是充实了她们几年的生命……”

“……殊不知只要心不变,肉体的堕落是不足道的。要是心变了,那就一切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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