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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像一道好菜,只有细细品味,才能感受到其中的美妙。合上书本,写下这篇读后感,作为我内心最真实的感受――爱的教育。
几乎读完了一整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要属第四卷,72页,铁匠的儿子……
“父亲打过你了。”朋友这样说的时候,他是立刻替父亲掩盖,说:“这是没有的事,这是没有的事。”读到这一句,我便想起我上个月的一个举动:那天,我在抄古诗,一不小心抄错了一个字,妈妈看到了。但我并没有改掉,而是装作没看见,继续写。这是妈妈指了指那个字,说:“写错了,改掉。”我撇了撇嘴,“真烦!”我又继续写。突然一只手从我眼前划过,我的笔“离开了”我的手。“哎呀,你干嘛呀!”我对着妈妈大声喊。“有了错误,必须立马改正,你以为装没看到就可以蒙混过关啦!”我“哇”一声就哭了出来。我跑去找爸爸,他问我怎么啦,我说妈妈骂我。爸爸一听妈妈骂我了就立马去找妈妈理论了……哎,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啊!!!妈妈,对不起,我明知有错还不改;爸爸,对不起,我欺骗了您……哎!!泼来可西被醉酒后的爸爸无缘无故的打;作业簿被父亲踢翻的酒精灯烧;被父亲踢下楼梯;挨饿;受苦受累……更令人看着心里难受的是他竟然还不说这些都是父亲弄的,还说父亲是不打他的。可自己却偷偷的流泪,还抑住不让人看见……
我为他的善良鼓掌,我为他的勇敢欢呼,我为作者想让他快乐的行为感动。这简短的一篇文章中我没看到父爱,但我看到了儿子对父亲的爱。我没看到母爱,但我看到了友爱。也许这就是这篇短文中的爱的教育吧!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中学生必读的好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垦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受害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如果鲁宾逊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吃掉的时候,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喜欢鲁滨逊的坚强、聪明,和他超人的智慧,还有乐于助人的品质!也喜欢“星期五”的活泼,灵敏和好学。
周末,我有点时间就会去逛书店,买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没想到,有一本书让我记忆非常深刻,它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它真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他很喜欢探险。有一次出海探险,船出了事故,他被冲到了一个荒岛上,从而开始了自己孤独的生活。他学会了生存,在那里建了自己的家,养了成群的山羊,在那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他还救下了一个人,经过二十年终于回到了英国。我想他能活下来,主要是没有放弃希望。
鲁滨逊虽然被困孤岛,但他不放弃,不灰心,不自暴自弃,不放弃希望,他反而还乐观地把自己的好处、坏处都给倒了出来。这种身陷绝地,还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困境,实在是难得,而且是可爱的。在那种环境下,他如果没有这样的创造能力,生存能力,他能生存,能平安的度过那七年吗?如果他以前没有一点生活常识,他能打死野人,解救“星期五”吗?如果他一开始就放弃了对自己的希望,他还能解救船长吗?可能他五年都活不过吧,可能已经成为野人的点心了吧!可能已经被船上的人杀了吧!但他没有,没有放弃对自己的希望,成功的回到了英国。
我和他比起来可离得远了,我每次失败就放弃了成功的希望,总是说:“算了吧!我已经尽力了。”我以后不能再这样,遇到一丁点儿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退缩,而是像鲁滨逊一样要加油,要努力,更不要放弃希望。
别人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说:“希望是成功之母。”今后要努力学习,不要放弃自己的希望。
刚买到《西游记》,虽然用的是“白话”,但是它那个时代的白话,其语言习惯,俗语俚语,都跟今天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各部作品的情节复杂,头绪繁重,今天以快节奏生活的人们,不一定能很快理清。所以,我要好好地理解理解,因为阅读名著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在民间流传的唐僧取经的故事,和有关话本,杂剧的基础上,经过在创而成的。《西游记》中的词句是精妙绝伦,很有韵味的,是传统积累新作品,经过民间艺人和文人,演讲及戏剧的反复加工,才写定的。这部作品,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成就,从多角度反映了作品产生时的社会人情的方方面面,在艺术上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我们也要学着古文的诗词句去写好我们的作文。这样我们的文章才更有看点。
《西游记》中的主人公:唐僧师徒四人。虽然徒弟都犯过错,但他们的本性是好的,他们有这样助人为乐,坚持到底的精神,才能齐心协力战胜妖怪,西天取经路上,再难的事他们也能从容化解,这种精神,这种智慧,值得我们学习。《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运用了很多的手法,巧妙地将几个回合串接了起来,像这种手法很精妙,“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能做到天衣无缝。
《西游记》之所以能成为一本名著因为里面的妖魔鬼怪哦都有他们自己的特点。作者把她们描写的都很生动,故事情节也都愉快动人,让人看了真想发自内心的笑一笑。
寒假,我在书架中,翻出了《根鸟》,又把它重读了一遍。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根鸟虽然在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次地逃跑,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毅然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读完后,我又被根鸟那坚持不懈的意志给感动了。要不是他有坚定的信念,他会在鬼谷逃出来吗?要不是他心意已决,他会回去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吗?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坚持,才做出来的事。最后,通过他的坚持,他还是来到了大峡谷。根鸟,这个虚构人物,告诉了我坚持的重要,要告诉我坚持的意义,还让我想到了其他的人:爱迪生,爱因斯坦,夏洛蒂……这些都是我们的榜样。
“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莎士比亚的话,正是告诉了我们坚持的作法。我以后也要,学会坚持,不要半途而废,这样,才会做成一件事。希望大家能再读一遍《根鸟》,体会“坚持”二字。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使我经久不忘。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人,叫鲁滨孙,他十分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他在去非洲的路上,不幸船沉没了,全体船员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
他被海水冲到一个孤岛上,他把船上的东西都搬到孤岛上,还在岛上建了一个住所,在哪儿靠自己的力量生活了28年。终于有一天,三十多个野人上岸,他们杀了一个野人,另一个野人向鲁滨孙的住处方向跑去。他救了这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成为了他的得力助手。
通过以上我讲的这个片段,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同时还有说不完的疑问:鲁滨孙为什么要救这个野人?野人会攻击他的,把两个都打死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留一个?一连串问题,在我脑海中浮现,使我百思不得其解。
当我把书再读了一遍时,我才明白:鲁滨孙之所以要救“星期五”,是因为他太寂寞、孤独,需要找个伴陪他说说话才行。他知道这个野人一定不会忘恩负义的,一定不会伤害他的,还会像一个忠仆一样帮助他,所以才救了这个野人。
想到这里,我觉得鲁滨孙十分聪明,因为他巧用这次机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十分勇敢,因为他能与野人抗衡;他十分善良,教化了凶恶的野人……
鲁滨孙几乎具备了人的所有优点,我们要向他学习!
英国著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小人国里面的人只有6英寸高,使得格列佛不得不变成那边的怪物;大人国里面的人有40英尺高,使得格列佛不得不变成那边的宠物;飞岛能飞起来,使得格列佛不得不惊讶了好一阵子,这些有趣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8月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S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S(马)。在慧S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它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但是他们都间接的抛弃了对他人的怀疑,间接的展示出对他人的充分信任,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S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那里没有谎话,不必考虑话语的真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盗、抢劫、诈骗、杀人放火、guai mai儿童、zou si贩毒,也是我们在电视中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所以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S国那样的社会。
正如英国小说家毛姆说:“《格列弗游记》有机智和讽刺,有巧妙的构思,洒脱的幽默,泼辣的'讥嘲,痛快的淋漓。”这真是我们必读的书目。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的书。它的内容非常精彩,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书里的桑桑是个善良而又喜欢做出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夏天的时候,他看到卖冰棍的人把冰棍包在棉衣里,于是他在大热天穿上棉衣和棉裤等事情。桑桑在小学六年中经历了无数事情,他也在其中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善良,顽强。
书里的一个男孩,有着一颗光光的脑袋,他叫陆鹤,但大家都叫他秃鹤‘,他非常孤单。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的刮目相看。书里还有个内向,文静的小女孩,她叫纸月。纸月没有父母,但她有一位慈祥的奶奶。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而是选择自己默默地流泪。直到桑桑把那些男生打跑后,她才露出淡淡的微笑。细马是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很喜欢笑,也十分爱说话。他在油麻地小学里变化很大,他变得孤单了。因为没人能听懂他满腔的江南口音。经过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当我看到最后一章时,我哭了。因为桑桑得了一种怪病,他的父亲为了他辞掉了校长之职,到处为他寻医看病。我衷心地祈祷:保佑桑桑能度过难关。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所经历的酸、甜、苦、辣,将成为他人生中最宝贵的记忆。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贫困人民的艰难生活,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鲁宾逊漂流记》的大名相信大家已是如雷贯耳吧,今年我又重读了这本书,我还是那么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述了十七世纪,鲁滨逊不想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多次出海冒险,在一次航海的路上,遇见大浪,海中遇险。在海上漂流数日,才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他以不屈不挠的精神,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无穷的智慧,寻找食物,建造房屋,制作家具……最终鲁滨逊回到了文明社会。
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在与世隔绝的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可以说这简直是一个奇迹!他初来驾到时,他一无所有,但他没有放弃希望,所有东西都源于他勤劳的双手。正是这些原因,让他在绝境中生活了下来,这都是他流尽了汗水,付出了许多的劳力才得到的。由此可见劳动对一个人来说有多么重要啊!
合上书,我感慨万千!在这本书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鲁滨逊不向命运低头,坚强不屈,百折不挠的顽强奋斗精神。这一波三折的故事中,告诉了我一个又一个人生启迪。鲁滨逊不愿意过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而是喜欢冒险,想用自己的双手发财,想战胜自我,挑战自我。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有启发。妈妈总说我是生活在蜜糖里的,我还不相信妈妈,比起鲁滨逊来,我自愧不如。我今后也要学习鲁滨逊顽强的奋斗精神,我要会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一切。当碰到失败的时侯,我不退缩,不放弃,迎难而上,当收获自己的劳动成果时,不骄傲,再接再厉。在这之前,我要有准备,不要想不劳而获,当你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你总有第二步……
今天,我有翻开了那本让我难以忘怀的书―《城南旧事》。书中描写北京城南里,一家人温暖和睦的生活,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展现出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那既清晰又模糊的故事,常让我潸然泪下。
这本书讲的是上个世纪一个住在老北京的小女孩的生活。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勇于反对封建是想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和长眠地下的慈父….这些人,伴随她从六岁走到了十三岁的童年。童年一去不复返,思绪却如潮水般涌动,小英子的童年生活虽离我很遥远,却隐隐伴随着我身边,如同一幅美丽的画。
作者时描写,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孩子的世界,天真无邪,童稚青涩,旧社会的黑暗好像不存在了,只是一个孩子快乐、纯真的生活。但纯朴的语言之间,又夹着丝丝忧伤。英子眼里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生活起居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那些曾与她一起谈笑的人们,音容笑貌是那样的清晰,转眼又一一弃她而去,这是为什么?英子不明白,但她的童年依然快乐。读完使很多人魂牵梦萦,对早已溜走的童年生活一一流连,不禁仔细回忆起那段时光。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无限留念,在英子的眼里,虽事态炎凉,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雨后的彩虹,是滋润万物的雨水….童年,是一生最绚丽,最愉快的时光。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卖出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少年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
在曾经,有那么一只蝴蝶,在风雨中打湿了翅膀,却依旧振翅飞翔,她叫斯佳丽。
与生俱来的美貌与爱尔兰血统赋予她翅膀,它和玫兰妮,阿希礼,瑞特在战火中一次又一次挣扎,在亚特兰大的旧识中,她最为出色,一双翅膀逆风飞翔,开锯木厂,酒厂,这些她胆小懦弱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想也不敢想的事,在她手上完成了,她犀利的目光刺穿动荡的时局,她贪婪地谋取她的金钱。然而,这双翅膀背负着太多的爱,玫兰妮的盲目信任,阿希礼不敢说出的仰幕,波克,迪尔西的崇拜感激,小韦德的依恋……这一切,让这只蝴蝶不堪重负,她失去她的一切,瑞特的爱到了尽头,他挥了挥手,把自己的感情碎片撒在天幕,离去了;玫兰妮因小产而死,斯佳丽背负起沉重的十字架,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保护羸弱的玫兰妮,可事实上,恰恰相反!她对玫兰妮丈夫阿希礼的爱她负罪,好心的玫兰妮却不相信流言,连一向阴阳怪气的瑞特面对玫兰妮时也正正经经,她最后才发现她沙漏里的沙子正慢慢流走,她在任何时候都渴望玫兰妮,她欲哭无泪;而斯佳丽又发现她所追求的王子阿希礼不过是一个泡影,她不爱他,他也只爱玫兰妮,而她却因此永远失去了瑞特……
哦,美丽的蝴蝶,在战火未平,千疮百孔的家园,你的翡翠碧眼中可曾闪过一丝绝望?狼烟又起,曾经的社会扭成一片新景时,你紧抿的嘴唇可曾浮过一抹苦笑?没有!都没有!她有奥哈拉世家特有的个性。时代的旋涡只能卷走一些懦弱者的声音,斯佳丽不畏狂风的暴虐,展翼向风她在命运大门关闭时才会想到塔拉,深情的红土如她的父亲奥哈拉先生蓝湛湛的眼睛,燃烧了她的梦与泪,她柔柔的手抚摸着红土,像抚摸着她的心。
七年级《飘》读后感大全4
瑞德让我看到了人世间最伟大的爱。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思嘉生活在塔拉一个相对富足的家庭里。在战前,南方人享受着诗一般轻柔温和奢华梦幻的生活。他们使用黑人奴隶,瞧不起北方佬,举办聚会…。人群中思嘉总是焦点,男士们为她神魂颠倒。可她一心只有艾希礼。她不同于南方的其他女人,她不关心战争,她没有那么受教养道德的羁绊,她自我她热情四射。当她得知心爱的艾希礼要娶别人时,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热烈地向他诉说着她的爱,她要他娶她。碰巧这一幕被瑞德看见了,从此,瑞德便陷入了这爱的漩涡。
为了赌气,思嘉嫁给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男人,不久后成为了寡妇。为了生存,思嘉再次嫁给了一个能帮她支付税金的男人---她妹妹的未婚夫,也再次成为了寡妇。她生命中失去了两个丈夫,两个孩子。可她总是能在悲伤饥饿席卷而来时,坚强勇敢地挺过去。她不会沉醉于过去,她总能快速地适应现实,放眼未来。她是一位精明的现实主义者。
在她第二任丈夫死去的那个晚上,瑞德向她求婚了。他说:“我爱你,思嘉,因为我们俩都是叛逆者,是自私的卑鄙小人。只要我们安然无恙,舒服自在,就算整个世界都毁灭了,我们也一点不在乎。”他了解她,他们都不是南方人眼中的上等人。可瑞德还是不一样,他很清醒,他似乎站在整个世界的上空,能看出人性的优劣,内心是有良知的判断,只是他选择成为一个人们眼中的下等人。
他知道思嘉不爱他,可还是娶了她。他用他的方式爱着她宠着她。他说:“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因为你曾经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的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他是那么的了解她,可思嘉总是像刺猬一样刺伤着他的心。瑞德很清楚,他曾说过:思嘉,你总是对爱你的人很残忍。哪怕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他还是爱她,小心翼翼地爱着她。他说:“我爱你胜过我爱过的任何女人,且我等你比等任何女人都久得多,我并不介意你不爱我。”
他视他们的女儿邦妮如珍宝。可在一次骑马跳栏中,她死了。他最后的告白中说道:“我喜欢把邦妮当做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他。…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邦妮死了,媚兰---瑞德认为的最伟大的女性,也是真正爱着思嘉的女性,死了。瑞德对思嘉的爱也随之被消磨殆尽了。
在思嘉明白过来:对于艾希礼的爱只是一种执念,她是爱瑞德的时候,可一切都变了。瑞德平静地告诉她:“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限?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嫁给了弗兰克。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思嘉。”“我从来都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它们震惊了。里面写到的昆虫的品种很多;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想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一本好书就像一道好菜,只有细细品味,才能感受到其中的美妙。合上书本,写下这篇读后感,作为我内心最真实的感受――爱的教育。
几乎读完了一整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要属第四卷,72页,铁匠的儿子……
“父亲打过你了。”朋友这样说的时候,他是立刻替父亲掩盖,说:“这是没有的事,这是没有的事。”读到这一句,我便想起我上个月的一个举动:那天,我在抄古诗,一不小心抄错了一个字,妈妈看到了。但我并没有改掉,而是装作没看见,继续写。这是妈妈指了指那个字,说:“写错了,改掉。”我撇了撇嘴,“真烦!”我又继续写。突然一只手从我眼前划过,我的笔“离开了”我的手。“哎呀,你干嘛呀!”我对着妈妈大声喊。“有了错误,必须立马改正,你以为装没看到就可以蒙混过关啦!”我“哇”一声就哭了出来。我跑去找爸爸,他问我怎么啦,我说妈妈骂我。爸爸一听妈妈骂我了就立马去找妈妈理论了……哎,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啊!!!妈妈,对不起,我明知有错还不改;爸爸,对不起,我欺骗了您……哎!!泼来可西被醉酒后的爸爸无缘无故的打;作业簿被父亲踢翻的酒精灯烧;被父亲踢下楼梯;挨饿;受苦受累……更令人看着心里难受的是他竟然还不说这些都是父亲弄的,还说父亲是不打他的。可自己却偷偷的流泪,还抑住不让人看见……
我为他的善良鼓掌,我为他的勇敢欢呼,我为作者想让他快乐的行为感动。这简短的一篇文章中我没看到父爱,但我看到了儿子对父亲的爱。我没看到母爱,但我看到了友爱。也许这就是这篇短文中的爱的教育吧!
[七年级学生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罗曼?罗兰”的《巨人三转》,看了以后,有了很大的感触,也明白了很多本文来自: 放放假,七年级读后感:《巨人三传》读后感。生活是广阔的,但并非处处都开满鲜花,更不能奢望处处有林荫小道,有的地方会是崎岖陡峭的小路,有的地方甚至可能是荆棘丛生。
文章里的三位名人,不是在战场上英勇奋战的英雄,而是具有着伟大灵魂的人。他们就是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他们在人生艰难的征途上,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了能创造出不朽的杰作,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有的饱受病痛的折磨,有的遭遇了许多悲惨事件,有的内心惶恐矛盾,沉重的苦难,几乎快抑制了他们的呼吸,毁灭了他们的理智,但他们还能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开始了他们的艰苦的人生……
贝多芬的一生大都是在磨难中度过的,然而所有的磨难只是让他变得更加坚强,他贫穷,却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以一颗真诚的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过欢乐,却创造了欢乐给全世界,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巨人三传》读后感》。摔倒了并不可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只因为这一次跌倒而一撅不振。我记得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青春就是疯狂的奔跑,然后华丽的跌倒,最后幸福的微笑。
米开朗琪罗,一生都为拥有过自由,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 ,不得不为教皇们的虚荣忙碌终生,他在精神上比贝多芬更受折磨。
托尔斯泰轻视它所拥有的一切,渴望拥有他所未知的生命的真谛,他的伟大就在于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用造福于人类来实现生命的价值。
这三位英雄,虽然出身,经历,性格迥然不同,但为实现生命的价值,同样需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磨难和挫折。我们要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 .
人生就是需要奋斗,奋斗过后,等待你的就是幸福。不经过奋斗而得来的幸福是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的快乐的,只有战胜种种艰难困苦以后,才能攀登上生命的顶峰!人生的价值都是由自己是否去奋斗过有关。人生就是需要奋斗!
我读过《昆虫记》后感悟颇丰。这是一部科学百科,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
通过读《昆虫记》这部着作我算涨了见识。书中讲到碧蝇能把固有物质变成液体物质,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真感觉新鲜、奇妙。文章中有一个反问句值得我们留意:“还有什么别的更好更容易的方法来消灭腐烂发臭的动物的尸体,让他们分解成元素被泥土吸收而再为别的生物提供养料吗?”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因为除了这种听着去令人作呕的碧蝇、灰肉蝇和一种大的肉蝇能把死的动物的尸体进行再利用,其它的生物基本就没有这个功能了。“它们有着漂亮的金绿色的外套,发着金属般的光彩,它们还有一对红色的大眼睛。”由此可见,碧蝇是个很漂亮的虫子,我估计,碧蝇应该算得上是“贵族之后”吧。其它苍蝇应该很敬重碧蝇吧。
蚂蚁也是种不可小看的昆虫。有一次,我见到一群蚂蚁和一只大青虫搏斗,我原本以为大青虫肯定能打败蚂蚁,可是,蚂蚁因合作的好,配合得默契,最终战胜了大青虫,使我很惊讶,也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俗话说得好,“团结就是力量”。说到这里,可能你还会不服气,肯定以为蚂蚁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一脚就能踩死。可是,你有没有见到蚂蚁在和别的昆虫打架的情况,蚂蚁一大堆,也不管对方的实力如何,它们就拼命咬住敌手决一死战。哪怕是对付我们人类,它们也是毫不示弱的,如果你激怒了它,它们团体攻击你,一个劲从你的裤腿角往上爬,然后就一直咬你,让你痛苦不堪。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一次可把我吓坏了,全身起满了红疙瘩,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呢!所以,我现在不敢再踩蚂蚁了。
蚂蚁除了有着团结英勇的宝贵品质以外,还有着高强的本领,它们能够运用头上那对细小的触角当发报机,为自己的同党发送各类有用信息。
读了《昆虫记》后,我越来越喜欢观察昆虫了,更加喜欢阅读有关昆虫的科学书籍了。
书中最惹人喜爱的当属芸娘了,作者写书的本意也该是为了悼念亡妻吧。芸娘陈氏,名芸,字淑珍,是三白“舅氏心余先生女”,其表姐也。幼失怙,与母弟相依为命。此女聪颖可人,初嫁三白,贤惠守妇道,偶尔也会稍露其可爱任性的一面。
三白看“花照”归,“向芸艳称之”,芸娘便也想去看看,“惜妾非男子,不能往”。但三白是个我行我素不拘礼法的人,当即便怂恿她女扮男装,穿上自己的装束,再教她“男子拱手阔步”之行止,好不穿帮。装束好后,芸娘“揽镜自照,狂笑不已”。之后“遍游庙中,无识出为女子者”。但世事总不经意的有些小小的变故。芸娘见到一熟人,过去打声招呼,不自觉把手放在了她的肩上,招徕主婢责难,不得以“脱帽翅足以示之”,那人虽然惊讶,却也觉有趣,相谈甚欢。
芸娘不但可爱,更是个聪明贤惠的才女,她喜欢李太白诗,言“李诗宛如姑射仙子,有一种落花流水之趣”,她与三白聊天多涉文辞书画、园艺插花,她是三白的知己,三白也是她的知己。她二人看淡富贵名利追求天然自得的逸趣。在乡间避暑期间,面对一派田园风光,芸娘欣喜对丈夫说道:“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锈,以为持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
这样的女子,谁人不喜,谁人不爱呢,无怪乎历代文人均喜置书在侧,闲来品读,确有沁人心脾恬淡素雅之味。将其翻译成英文的林语堂曾对友人说,沈三白之妻芸娘,乃是人间最理想的女人,能以此姝为妻,真是三生有幸呢。恩,当真是夫复何求!
再说沈三白,也是颇合余心。他素性淡雅不拘,十三岁时随母归宁,第一次见到芸娘,就跟母亲说:“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我不知古人娶妻妾有多少爱情的成分,礼教之下,爱情所处的地位大概微乎其微,看西厢红楼,梁祝孔雀,那个时代,十三岁的沈三白行此男子大诺,是其情根使然的天性,是与礼教的叛逆与抗争。他在后文中多处提到二人“情痴”,于此亦可见一斑。所幸或是上天悯其情爱之切,母亲也喜欢自己这个“柔和”的侄女,便匀了两人婚事。十八岁那年,喜结连理。
成婚之后,二人如胶似漆,“耳鬓厮磨,亲同形影”,爱恋之甚,不可以言语形容之。沈三白沉迷闺房之乐,毫不思进取功名。蜜月之后,三白去绍兴赵省斋受业,与芸娘暂别,“恍同林鸟失群,天地异色”,三个月,如同隔了十年,以致无心学业。后终得先生之力得返遣归家,“喜同戍人得赦”。二人相见更是“握手未通片语”,“魂魄恍恍然化烟成雾,觉耳中惺然一响,不知更有此身矣”。
或有人责三白之不思进取,芸娘之不加劝勉。乾隆年间,太平盛世,理当考取个功名,光宗耀祖。然三白自有其超脱功名淡然处世的性格,他的所有爱好都与自然艺术相关(喜爱插花园艺),这样的人让他身处功名利场,岂非鸟困牢笼,鱼囚浅滩。再则,人生在世,功名利禄英雄伟业,也不过求一知心佳偶,以途阴阳和合之人生大道,既得,其余外物值鸟耳!是故,三白写《浮生六记》,言语性灵淡真,皆记夫妻平日生活琐事,却于此细碎事中方显其真性情。沧浪亭之闲居谐趣,萧爽楼之寄居雅乐,东高山之困顿潦倒,夫妻二人始终无怨无悔,相依相靠。
七年级读后感:浮生六记读后感
《野草》一直没有怎么被大家重视,人们往往都是在分析他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药》、《祝福》,而忽视了对《野草》的研究。
很多著名的作家现在都已经意识到了《野草》的伟大。著名的先锋派女作家残雪就认为《野草》是一部不朽的巨著;是一部一直以来都被世人低估的巨著;是一部在思想层面上可以与《神曲》媲美的巨著。
当然,这只是残雪的一家之言。但不论是否贴切,不论能否得到人们的认同,获得大家的共识,都是值得借鉴、参考的。而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喜欢、很欣赏《野草》。
虽然全篇《野草》我有半数都没怎么读懂,但就那几篇读懂的文章就已将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狗的驳诘》是对人性*的讽刺,因为狗再狡猾,再势力,也不如人那般,懂得区分“铜和银、布和绸、官和民、主和仆”,并且以深谙此道为荣。对此,我也只能长叹,只能长叹而已。这确然是一种悲哀!
《立论》有一种马克?吐温、欧?亨利式的幽默,把中国人的老于世故以及圆滑的刻画得淋漓尽致。说真话要挨打,说谎话有悖于良心,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什么都不说,或者说,不说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东西。不愿意鲜明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立场,多少年以来,我们一直秉承着这样的理念。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让我不禁有一种读《阿q正传》的感觉,中国人的奴性*被描绘的想象生动,跃然纸上。聪明人、傻子、奴才、主人,四种人在我们身边似乎都有写照,仿佛都有缩影,它的现实意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而我最喜欢的却是《过客》。这是一篇剧本,一篇有史诗般感觉的剧本,一篇让我觉得荒诞、沉重的剧本。剧本没有多少人物,没有什么情节,可是有 一种和读《等待戈多》时相似的感觉。纵然两个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可伟大的作品的境界是一样的,都是对人类的终极人文关怀,也可谓是:殊途同归了!
七年级读后感:野草读后感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无疑是人关注,罗贯中无疑不诸葛亮神话了,诸葛亮虽有知天象,晓天文的本领但不得不说罗贯中把诸葛亮的运气写得太好了,比方在草船借箭中假如曹操射的是火箭那诸葛亮就惨了,但我不晓得是该说是罗贯中成心的还是说曹操太笨。
除了这一点诸葛亮还有一个特性~~预知将来,如在刘备去周瑜那里,那三个锦囊不得不令我服气,还有在他死后通知姜维那几个方法让我无语,他为什么晓得呢?关于诸葛亮就这点见地。
曹操大约是在《三国演义》最不受欢送的了,作为一个奸雄,他有志向有理想但在最后他所树立的国度为别人做了嫁衣我不晓得是应该说他傻还是说他没想到将来。
孙权作为最后的成功者,他树立的王国作为赢家我觉得他胜之不武,由于不是汉太差,而是人出了问题,假如不是张飞喝酒误事,假如不是刘备想为兄弟报仇,汉应该作为赢家。但没有那么多假如,汉朝沦亡还是主要是刘备的儿子乐不思蜀。
以上就是我对《三国演义》的评论,欢送大家评论。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晚年的作品,凭借这部作品,他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一本让人心潮澎湃的小说,每一次品读,都能收获不同的感受。
在海明威的笔下,渔夫圣地亚哥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老人,他年老体衰,他十分孤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除了叫马诺林的男孩。他执着,即便是在连续84天颗粒无收的情况下,在别人的嘲笑之下,依然坚信早晚会捕到大鱼的。最后老人终于钓到了大鱼,但经过三天精疲力竭的搏斗,最终拖到海岸上的是一副巨大的鱼骨架子,事实上,老人是一无所获的胜利者,尽管人们无法相信他能战胜奔流不息的大海,只有他的忘年交马诺林相信他所经历的一切。
我沉静在海明威简洁明快的文字里,心情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
老人生活贫困,屡受挫折,但他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意志力,始终保持人的尊严和勇气:因为“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因为“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当你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学会挑战它战胜它,不能胆怯;不要忘记贫困山区的小朋友还在昏暗的教室里学习。
当你在跑道上气喘吁吁时,我们要学会咬牙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不要忘记雪花男孩还穿着单衣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
新的时代,新的气象,让我们踏着和谐的主旋律,争当新时代的好队员!为成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七年级优秀读后感精选4篇
《西游记》读后感
七年一班 晏珈怡
明朝的吴承恩写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他神化了唐朝玄奘去印度取经时的故事,这本书里玄奘称为唐僧,他还有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唐僧师徒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好不容易才走到西天,却又把经文掉进了大河里,捞上来晾晒。这一路上危机四伏,步步维艰,他们师徒四人出生入死,但是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是什么力量使他们克服困难呢?
在这千难万险的取经路上,唐僧师徒四人意志坚定,勇往直前。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对唐僧忠心耿耿,听师父教诲。保护师父到西天取得真经。虽然他们有的时候会赌气不想去取经,但是遇到危险的时候会挺身而出,保护师父周全。
在这本书里孙悟空很机智,猪八戒很憨厚,沙僧很耿直。做事不能蛮干,孙悟空就很聪明,跟老鼠精大战的那次,打了好久都没有分出胜负,他就从妖精洞里的牌位着手调查妖怪的身份,找出托塔李天王,平息了这场战争。
在生活中应该多听听别人的建议,不能只看表面,有善心是重要的,但是对待所有的事物都用善心就会被人欺骗,唐僧就是因为只看表面没有勇气才会被欺骗,欺压。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要临危不惧,有智慧,坚贞不屈,用良好的心态对待一切,才会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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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读后感
七年一班 赵芯田
妈妈说要让我在这个假期多读些书来充实一下自己,于是她抱回来一整套《资治通鉴》。说实话,我对这种大部头的书卷并不感兴趣。不过,头几天妈妈都是带着我读,慢慢的,我发现这部古代典籍的魅力所在了。来不及等她读,就自己贪婪的看了下去。
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了解到了司马光不单单会砸缸,他还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思想家。这部书就是在他的主持下编纂而成的。全书294卷,记录了从周威列王二十三年到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共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历史。其中,有许多大家都熟悉的历史故事。像鸿门宴啦,赤壁之战啦,陈桥兵变啦等等,这些故事都像一根根弦扣在了我这个人的心上,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也喜欢这部书,据说他一生反复阅读了17遍之多,对这部书的评价极高。
妈妈说读书不能光看热闹,要勤于思考。我在读的时候发现,这书虽然是写给古代帝王的,但也有许多很好的道理,可以给今人一些启示。比如,齐桓公重用曾经用箭射他的管仲,最终成为了春秋霸主,就说明了人要有宽阔的胸襟,要有容人之量,才能成就一番大业;秦王能够破除国籍界限,重用很多别国的能人志士,最终才能够奠定统一六国的基础。给我留下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为人父母不应该娇惯子女,要多给他们成才的机会,让他们自己去经历磨难面对苦难,才能成才。多好的道理啊,可是现在的一些父母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总认为什么事都替孩子做好了,才是爱。看到这里,我联想到了我自己,过去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这样是不对的,父母不能陪伴我们一辈子,我们要学会自己面对困难,是雄鹰终要搏击长空,不能总是躲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当然,书中还有许多好的故事是非常值得看的。
这部书是文言文的,读起来其实是非常吃力的,我常常是借助译文才能读懂,当然阅读的速度是很慢的。妈妈说虽然吃力,但对培养文言语感很有帮助,于是我就坚持着去读。现在,我已经完完全全的爱上了这部著作了。我决定也像毛主席一样读个十几遍。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七年六班 纪琦
都说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在暑假中就结识了一位这样的朋友,出现了一个让我进步的阶梯,它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又由我国的外文翻译家陈筱卿翻译的。讲述的是一位法国博物学家赴美、加科学考察活动后,正准备回法国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亚伯拉罕・林肯号,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然而,博物学家等人不但未能驱逐掉“怪物”,反而被“怪物”所俘获。其实,所谓的“怪物”,竟是一艘当世上无人知晓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受到艇长尼摩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博物学家等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各大海洋的海底生物让我目不暇接,博物学家等人的情义更让我感动无比。我学会了对人、对事要一片赤诚;对学习要有始有终。最后建议大家都读这本书。
读《朝花夕拾》有感
七年六班 陈金涛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跟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子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的医学水平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是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用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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