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依据的近义词(共含5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三不像”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武断,凭空
依据造句
1、这一主张的依据是什么?
2、这些小事实都是有科学依据的,对有些读者来说会很新鲜。
3、现在我们就有依据估算出什么时候能达到那个水准。
4、然而,很多观察者感觉这些禁飞区在国际法中没有依据,同时它们的合法性的争论到今天仍在继续。
5、因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并不是考量的一个因素,榜单排名依据的仅仅是资源分配的平等性,而不是资源的总量。
6、他们的发现依据对历史趋势和过去研究结果,以及他们设计的四个实验的分析。
7、他说得很对,一些愚蠢的判例是不应该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的。
8、使用任何应用程序连接到任何一方的自由是互联网的根本社会依据。
9、本例依据于使用经验,因此我们知道这两种企业模式如何共同工作、它们的参数是如何交互的。
10、偏见、仇恨或无端的畏惧都不应该成为这一郑重举动的依据。
11、而有时候则完全不是以测验成绩为依据的。
12、虽然一些种族享受着沐浴在谣言的聚光灯下的感觉,但这些谣传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13、每做一手交易时,你都要有可以依据的理由或者明确的计划;此后,除非有明确的趋势改变的迹象,不要退出。
14、像任何笑话一样,这个笑话也能在生活中找到依据。
15、在RUP中,这意味着,测试依据不仅仅来源于规格说明书,而是来源于一个原始信息集,包括那些没有文档化的。
16、这些建议的科学依据是不明确的。
17、这些估计数值依据的是阅读信息,比如在网上或出版物上阅读电子邮件、文本信息,以及我们在电视或收音机上看见或听到的信息。
18、他并非根据记忆或者直觉,而是依据数据做出决定。
19、这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报告,但我们需要对其研究结果持谨慎态度,因为它所依据的数据仅仅来自于太平洋的东北地区。
20、他们的依据是的资料数据,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专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编撰和分析。
21、超然的能力是不以心情为依据的,而是以一种公平的方式来衡量一些情况,环境和行动的利弊的,然后做出一个合理的决定。
22、你的医生可以依据你的状况重新检查,以有任何特殊的预防或者是药物治疗。
按照:1.依据;依照。按照
依照:介词。表示遵循某种标准行事:依照法律纳税|依照合依照
凭据:1.占据。 2.依据,根据。 3.凭证,证据凭据
根据:①把某种事物作为结论的前提或语言行动的基础:~气根据
凭借:依靠;倚仗:如果不凭借空气,鸟就永远不能飞到高空凭借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所有的思想和行为都以实现目标为依据。
3、要管理,人们就需要依据一些原则,也就是说,需要依据一些被接受、被论证过的道理。法规代表了某个时期的这些道理的总和。亨利·法约尔
4、成功并不能用一个人达到什么地位来衡量,而是依据他在迈向成功的过程中,到底克服了多少困难和障碍。
5、成功并不能用一个人达到什么地位来衡量,而是依据他在迈向成功的过程中,到底克服了多少困难和障碍。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
6、不可只依据逻辑、推论、或事物外表来决断事理。
7、自信出自于有依据自负出自于没有依据。
8、真正的宜家精神,是依据我们的热忱,我们持之以恒的创新精神,我们的成本意识,我们承担责任和乐于助人的愿望,我们的敬业精神,以及我们简洁的行为所构成的。英格瓦·坎普拉德
9、有了精神的实验和观测作为研究的依据,想像力便成为自然科学理论的设计师。
10、卖股卖眼前,只看股形,不做推测,不能依据市盈率高低来决定是否卖出,该卖就卖。
11、书本应该依据科学,而不是让科学去依据书本。
12、人们大半是依据他的意向而思想,依据他的学问与见识而谈话,而其行为却是依据他们的习惯。弗兰西斯·培根
13、你的人民评判你的依据是你建立了什么,而不是破坏了什么。对于那些依靠腐败和欺骗并压制异议而追求权利的人们:你们站在了人类历史的对立面。如果你们能张开紧握的拳头,我们也将伸出友谊之手。
14、人按素质分贵贱,薪以业绩为依据。
15、仲裁人要以衡平法为依据,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亚里士多德
16、卖股卖眼前,只看股形,不能依据获利多少来决定是否卖出,该卖就卖。
17、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法为准绳,以廉洁为基石。
18、作为贤明的君主,不要听信谣传,要依据法制权术来处理政事,观察得失。
19、卖股卖眼前,只看股形,不做推测,不能依据业绩好坏来决定是否卖出,该卖就卖。
20、战争有它自己的规律,克敌制胜的办法必须依据敌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战争内在规律去寻找。
21、一般人都是依据爱好去想,依据学识及吸收的见解去说,但通常都依据习俗去做。弗兰西斯·培根
22、君子做事依据天理而行,所以常常心情舒畅、安泰;小人做事被物欲所奴役,所以会有很多的忧愁、悲伤。
23、这世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要参与评论任何人,做到心中有数就可以了。所谓盖棺论定的道理多简单,就是有人操之过急。谁也没有理论依据来介定好人与坏蛋,其实就是利益关系的问题。
24、非常情况下能否坚持原则,常常是判断一个人道德水准的重要依据。
25、”没有最好的,只有适合的“。并不存在一种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普适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管理只能依据各种具体的情况行事。
26、经验比一切哲理有价值得多。企图为军事艺术建立一套死板的理论,好象搭起一套脚手架那样保证指挥官到处都有依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战争理论主要是帮助指挥官确定思考的基本线索,而不应该像路标那样指出行动的具体道路。克劳塞维茨
27、人是轻信的动物,必须得相信点什么。如果这种信仰没有什么好的依据,糟糕的依据也能对付。
28、一个伟人就是一个知道自己短处的人,他不容许自己的脾气与心情来统治自己,只依据坚决果断的信条行动。
29、批评一个人的人格好坏,不但得看这个人已经作过的事,还得看他的目的和冲动;好坏的真正依据,不是已成事实的行为,却是未成事实的意向。哈代
30、志同道合的同仁,由于人心善变,不久之后,可能变成志不同,道不合。各种内外环境的变数,更是随时出现。中国式管理主张依理应变,凡事依据原则,则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应变,以求合理。曾仕强
法医鉴定依据
法医鉴定依据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目的
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费公开
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9.《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0.《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12.《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13.《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
14.《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
15.《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6.《关于明确房屋规划用途有关事项的复函》(穗规越秀【2012】98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事项编码 11011200HB-XK-003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条第1、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1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9条
办理主体 区环保局
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基本要求:(1) 符合《北京市为保护环境禁止建设项目、禁止建设地区和严格控制建设地区的名录》的要求;(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 符合城市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4) 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5) 采用的技术与装备政策须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6) 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环境保护排放标准;(7) 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8) 建成后须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9) 建设单位应当承诺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利害关系人如实说明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及拟采取的防护措施。(10)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的报告表、登记表项目,需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但按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2、工业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开发区,做到合理布局,在现有的住宅区内不得新建污染环境的工业项目;(3) 根据其排放的污染物性质,工业项目应与周围敏感建筑保持一定的防护间距,其具体的防护距离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3、房地产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如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超标,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3) 应当与周围产生污染的工业项目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4) 临近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机场等情形时,应符合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防噪声距离,并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4、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建设经过已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3) 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应当与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保持300米以上的防护距离;(4) 垃圾卫生填埋厂应当与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保持500米以上的'防护距离; 5、餐饮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设立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3) 炉灶必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也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4) 必须设置收集处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的高度应高于周围20米内的居民建筑;(5) 安装空调器、排风装置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空调器、排风装置不得设置在居民窗户附近,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两侧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须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当地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标准;(6) 废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周围无市政管网的,应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6、娱乐、洗浴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锅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燃烧设备烟囱及其他排放口须高于相邻住宅;(3) 废水排放须进入市政管网,不得进入雨水管线或使用其他非正常方式排水;(4) 不准使用室外音响。室内音响和高噪声设备须有减噪措施,达到所在区域噪声功能区标准。 7、加油站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设置地下观测井;(3) 不得在地下水源防护区新建加油站,在地下水源防护区改建加油站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4) 地下罐区、输油管线须严格按照防渗、防漏、有监控装置的要求设计施工,地上设施须按京环气字[2000]11号文的要求,使用密闭式卸油、加油设备;(5) 新建加油站用地范围应与居民住宅保持20米以上的防护距离,如防护距离不足20米,须征得居民的同意。 8、机动车修理业:(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排水应进入市政管线,废油、废液须有专门容器回收,不得随意排放,维修车间地面须有防渗漏措施。洗车须使用循环水;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内市政排水设施不健全的区域不得新办机动车修理业;(3) 喷漆及烘干须在专门喷漆室内进行,喷漆室内须安装净化装置,废气排放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居民稠密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喷漆及烘干设施。 9、洗衣业:(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洗衣设施不得设在居民楼内或第二层以上为居住功能的综合楼内;(3) 干洗须使用环保型干洗溶剂。锅炉须使用清洁能源。洗衣、烘干机使用低噪声设备,符合所在区域噪声功能区标准;对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或所在位置敏感的建设项目,如果距离居民较近,应征得项目周围居民同意。根据有关环保法规定,可以由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部分具体情况,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科学结论或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从受理至批复: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20个工作日登记表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从受理至批复: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20个工作日登记表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科
办理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办理时间 以本单位具体办公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10-8151 2491
监督电话 010-8151 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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