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路法试题及答案(共含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发际线一直变高”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填空题
1、《公路法》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
2、《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4、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停车的,必须将车辆移入(紧急停车带)内;无法移入的车辆,必须立即开启(车辆示宽灯和尾灯),并及时通过(路侧紧急电话)报告。
5、因施工、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交通受阻,且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应当由(交警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公告。
6、临时利用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应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规定支付占用费;损坏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应当(按规定赔偿)。
7、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受法律保护,未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拆除、移动);不得在高速公路两侧设置(非交通标志和广告)。
8、不得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内进行(可能危及高速公路设施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9、高速公路的(立交桥、高架桥、大桥)等设施均属高速公路产权,引桥下部已征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高速公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未经省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均不许在其范围内进行(营建或开发)。
10、对经车辆称重装置检测确定为超限的车辆,高速公路入口的处理方式是(劝退)。
二、选择题:
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 C )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A、50 B、60 C、70 D、80
2、《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C )公里
A、100 B、110 C、120 D、140
3、《公路法》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 B )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B )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A、200、200 B、200、100 C、100、200 D、200、150
4、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指自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栅外( D )厘米至另一侧隔离栅外(D)厘米范围内的土地。
A、100 B、150 C、200 D、50
5、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外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互通立交隔离栅外缘的间距不少于( A )米
A、100 B、50 C、200 D、150
6、不得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内设置广告、宣传栏或非交通标志、标牌等,如因特殊需要须经( D )批准。
A、辖区高速公路交警部门
C、工商管理部门 B、所在地政府 D、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7、计重收费实施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对擅自行驶高速公路的超限30%以上的2轴货车进行处理,其判断标准是车货总重为( D )吨以上。[)
A、14 B、18 C、22 D、26
10、计重收费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对不具备卸载条件的收费站发现的超限30%以上的货车的处理办法是( A )。
A、协调普通公路路政处理 B、登记放行
C、押送到卸货场 D、处罚,不予卸载
三、问答题
1、公路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2、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3、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交通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4、公路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要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5、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砍伐时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6、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边沟排放污物、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7、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8、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答: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9、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
答:(1)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2)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10、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2)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11、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什么?
答: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管理和保护公路,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12、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 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
13、计重收费实施后,根据省公司的规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如何处置超限30%以上的车辆?
答:对固定治超检测站和26个入口安装检测设备的收费站,路政部门实行24小时检测,其余收费站入口加强流动巡查,发现超限车辆予以劝退;对出口发现的超限30%以上车辆,由收费员通知路政部门,具备卸载条件的,高速公路路政部门予以处罚、卸载;对不具备卸载条件的,由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协调普通公路路政部门处理。
14、高速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主要步骤?
答:收集情报、认定等级、现场处置、报送信息。
15、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对盗窃或恶意破坏高速公路路产案件的处置要点是什么?
答:①路政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②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验取证;③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上报事态的进展情况。
16、简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意义。
答:维护高速公路系统的完整性、保障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改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维护高速公路通行费征管秩序、教育高速公路使用者遵纪守法。
四、论述题
1、论述《公路法》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建筑控制区,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的合理性。
答:(1)保障公路运行安全。该项原则也是划定建筑控制区的主要目的之一。之所以划定建筑控制区,就是要控制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
(2)节约用地的原则。这一点是我国国情的要求,也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两项原则相辅相成。实践中,既不能一味地追求公路运行安全,无节制地将大片土地划为建筑控制区;也不能单纯为了节约用地,无根据地紧缩建筑控制区。
总之,对于上述两项基本原则要齐头并举,结合公路的等级、公路的地形及当地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划定建筑控制区。
2、试论述《公路法》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路政管理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来行使的合理性。
答:因为公路的路政管理涉及的是行政执法问题,为了保证路政管理中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路政管理中行政执法主体的统一性,《公路法》中对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承担作了上述规定。
3、试述《公路法》的颁布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公路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公路法》的颁布确立了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法律地位,有利于促进公路事业的顺利发展。
(2)拓宽了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渠道。切实保证了公路建设融资渠道的畅通,拓宽了公路资金的筹集渠道。
(3)有利于加强公路管理。《公路法》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
(4)有利于治理公路“三乱”。《公路法》将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为治理公路“三乱”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5)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制建设。填补了公路立法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制建设,使得依法治路成为可能。
(6)有利于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公路法》既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治路的依据,也是实施行业管理的依据,对于加强交通行业的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案例分析
1、某施工公路上有一养护作业车辆,设置了作业标志,沿公路反方向进行公路内侧护栏养护。路上有一过往A车辆由于没有注意到反向行驶的养护作业车辆,致使交通事故发生。车主起诉,要求赔偿事故损失。
请问:(1)公路养护车辆及A车辆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2)法律对养护车辆在公路上养护作业有什么要求?
答:(1)养护车辆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规定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A车辆没有履行注意避让义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2)要求公路养护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2、某公路由于拓宽公路需要,施工单位将公路用地的树木砍伐。事后被起诉违法,但是公路施工单位不服,认为因改建公路需要砍伐行道树不能算违法。
请问:(1)该行为是否合法?(2)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答:(1)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公路行道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2)依据《公路法》规定,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仅要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而且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在XX公路上XX货车超车时因处置不当,撞上中间隔离护栏,造成两块护栏和一根立柱损坏。该车驾驶员下车后发现并未影响其正常驾驶,便自行驶离。后经途经此处的驾驶人员举报,执法人员在前方截获。
请问:该车违反了什么规定?应如何处理?
答:(1)该车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因交通事故致使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2)依据《公路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及时报告的,由交通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某县电信公司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某省道一侧实施定向钻施工,穿越公路埋设光缆。
请问:该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应该如何处理?
答:(1)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第45条的规定。[)在事先未取得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查处。(2)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第一,依据《公路法》第79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该公司需要穿越公路埋设光缆,应该按照《公路法》第45条的要求,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如果符合许可条件,依法准予许可。如不符合许可条件,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并告知理由。
公路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2、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
3、(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4、公路规划分为(国道规划)、(省道规划)、(县道规划)、(乡道规划)、(专用公路规划)。
5、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6、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7、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8、在公路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9、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1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11、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2、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13、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14、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路政管理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来行使。
15、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16、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二、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 C 年7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自 C 起实施。[ C ]
A: 10月1日 B 10月1日
C:1997 191月1日 D1998 1月1日
2、《公路法》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B 。
A公路及公路边沟 B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C公路、公路用地 D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边沟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 A 的公路用地。
A:1米 B:2米 C:3米
4、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做到 ACD 。
A: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B:须征得建设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同意;
C: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
D: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5、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物,建设方应履行的义务是 ABC 。
A: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
B: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C: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6、在下列 ABC 范围内禁止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A: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
B: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C: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
7、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 ABC 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A: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B: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C: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8、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 [ C ] 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A:县 B:市 C:省、自治区、直辖市
9、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区域包括[ ABCD ]。
A:公路 B:建筑控制区 C:车辆停放场所 D:车辆所属单位
10、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C ]
A10000元 B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0、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C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1、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 以下的罚款。[ D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2、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B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3、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 以下的罚款。( C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4、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 以下的罚款。( A )
A1000元 B2000元 C30000元 D5000元
15、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D )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16、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D )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三、问答题
1、公路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2、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3、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交通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4、公路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5、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砍伐时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6、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边沟排放污物、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7、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8、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答: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9、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
答:(1)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2)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10、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2)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11、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什么?
答: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管理和保护公路,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12、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 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
四、论述题
1、论述《公路法》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建筑控制区,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的合理性。
答:(1)保障公路运行安全。该项原则也是划定建筑控制区的主要目的之一。之所以划定建筑控制区,就是要控制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
(2)节约用地的原则。这一点是我国国情的要求,也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两项原则相辅相成。实践中,既不能一味地追求公路运行安全,无节制地将大片土地划为建筑控制区;也不能单纯为了节约用地,无根据地紧缩建筑控制区。
总之,对于上述两项基本原则要齐头并举,结合公路的等级、公路的地形及当地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划定建筑控制区。
2、试论述《公路法》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路政管理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来行使的合理性。
答:因为公路的路政管理涉及的是行政执法问题,为了保证路政管理中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路政管理中行政执法主体的统一性,《公路法》中对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承担作了上述规定。
3、试述《公路法》的颁布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公路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公路法》的颁布确立了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法律地位,有利于促进公路事业的顺利发展。
(2)拓宽了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渠道。切实保证了公路建设融资渠道的畅通,拓宽了公路资金的筹集渠道。
(3)有利于加强公路管理。《公路法》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
(4)有利于治理公路“三乱”。《公路法》将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为治理公路“三乱”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5)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制建设。填补了公路立法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制建设,使得依法治路成为可能。
(6)有利于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公路法》既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治路的依据,也是实施行业管理的依据,对于加强交通行业的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案例分析
1、某施工公路上有一养护作业车辆,设置了作业标志,沿公路反方向进行公路内侧护栏养护。路上有一过往A车辆由于没有注意到反向行驶的养护作业车辆,致使交通事故发生。车主起诉,要求赔偿事故损失。
请问:(1)公路养护车辆及A车辆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2)法律对养护车辆在公路上养护作业有什么要求?
答:(1)养护车辆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规定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A车辆没有履行注意避让义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2)要求公路养护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2、某公路由于拓宽公路需要,施工单位将公路用地的树木砍伐。事后被起诉违法,但是公路施工单位不服,认为因改建公路需要砍伐行道树不能算违法。
请问:(1)该行为是否合法?(2)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答:(1)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公路行道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2)依据《公路法》规定,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仅要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而且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在XX公路上XX货车超车时因处置不当,撞上中间隔离护栏,造成两块护栏和一根立柱损坏。该车驾驶员下车后发现并未影响其正常驾驶,便自行驶离。后经途经此处的驾驶人员举报,执法人员在前方截获。
请问:该车违反了什么规定?应如何处理?
答:(1)该车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因交通事故致使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2)依据《公路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及时报告的,由交通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某县电信公司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某省道一侧实施定向钻施工,穿越公路埋设光缆。
请问:该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应该如何处理?
答:(1)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第45条的规定。在事先未取得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查处。 (2)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第一,依据《公路法》第79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该公司需要穿越公路埋设光缆,应该按照《公路法》第45条的要求,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如果符合许可条件,依法准予许可。如不符合许可条件,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并告知理由。
公路法
现行的《公路法》修正,共九章八十七条,那么,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10月3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修正;8月28日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淮,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
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划为省道、县道或者乡道。
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依照本法规定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必须用于公路建设。
向企业和个人集资建设公路,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并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公路建设资金还可以采取符合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筹集。
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 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第三十七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管理机构难以及时修复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十一条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
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五十三条 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
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在这次的交流会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吸取一些好的经验,带动本班级的学习风气,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谢谢大家!
[公路法心得体会演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划为省道、县道或者乡道。
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依照本法规定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必须用于公路建设。
向企业和个人集资建设公路,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并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公路建设资金还可以采取符合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筹集。
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 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第三十七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管理机构难以及时修复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十一条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
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学习心得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止底,全国高速公路里程位居世界第二位。如何把这些已经建成的公路管理好、保护好和利用好,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长期困扰公路发展的瓶颈。《公路法》制定是为了强加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全文共九章八十七条内容,自1月1日起施行。
我们作为路政执法部门必须要掌握的内容如下: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二、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要求
1、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2、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内行驶,(www.fwsir.Com)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四、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学习《公路法》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路安全、畅通和保障人民生活的需要。
题库(公路法部分)-
基础题库 一、选择题 1、国道建筑控制区范围是距公路用地外缘起多少米。 (A) A、20 米 B、15 米 C、10 米 D、5 米 2、公路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 何种责任?(A)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国家责任 3、下列哪个处罚符合法律规定?(A) A、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罚款 100 元 B、擅自挖掘公路的,罚款 5 万元 C、污染公路路面的,罚款 3 万元 D、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的,罚款 6 万元 4、下列哪一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 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国务院的决定 D、交通运输部规范 性文件 5、公路法规定,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哪个部门确定? (B) A、国务院 B、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交通 主管部门 D、负责管理该公路的公路管理机构 6、下列哪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 (C)
A、装载货物超出车厢宽度 20 厘米的“松花江”微型货车 B、车货总高 3.9 米的半挂货车
C、车宽 5 米的未载货的特种挂车 D、车厢里乘坐了 20 人的“解放”五吨货车 7、下列哪个行为是正确的?(C) A、路政人员在询问笔录中告知当事人对其罚款 500 元 B、路政人员对某人适用简易程序做出罚款 500 元的决定并 当场收缴罚款 C、路政人员听取当事人意见,将罚款数额从 100 元变更为 50 元 D、一名 13 岁的中学生将自家生活垃圾倾倒在公路上,路 政人员对其罚款 10 元 8、《行政处罚法》第 21 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 报请共同的 A、上一级 行政机关指定管辖。”(A) B、下一级 C、同级 D、人民法院
9、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 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 A10000 元 以下的罚款。(C) B0 元 C30000 元 D50000 元
10、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 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 处 以下的罚款。(C) B20000 元 C30000 元 D50000 元
A10000 元
11、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 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处
以下的罚款。 B20000 元
(D ) C30000 元 D50000 元
A10000 元
12、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 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 期拆除,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 (B) D50000 元
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A10000 元 B20000 元 C30000 元
13、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 超限行驶的,处 A10000 元 以下的罚款。 (C) D50000 元
B20000 元
C30000 元
14、违反《公路
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 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 A1000 元 B2000 元 以下的罚款。 D5000 元 (A)
C30000 元
15、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 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可以处 A1000 元 B2000 元 以下的罚款。 C3000 元 (D )
D5000 元
16、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 物、构筑物和设施。198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路管理条例》施行以前已经建成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 要拆迁的,应 A 立即拆除 时间内拆除 。 (C) C 依法给予补偿 D 在规定
B 无条件拆除
17、所谓公路路产,就是 A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的总称。
(C)
B 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其附属设施 C 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 D 公路路面、路基及边沟 18、向当事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 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 (B) A 部级 B 省级 C 市级 D 县级 财政
19、《公路法》第 49 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 载质量应当符合 要求。” ( C )
A.《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B.《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C.《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20、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限运输车辆。( C ) A.3 B.3.75 C.4 D.5 米以上的运输车辆为超
21、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速不得超过(B)公里。 A 3 B 5 C 8 D 10 (D)
22、《超限运输通行证》由(D)监制。 A C 省公路管理机构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
B 市公路管理机构 D 省交通主管理部门
2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A)的原则。 A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 B 集中管理、统一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
C 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 24、公路赔(补)偿案件的程序为㈠立案、㈡ 取当事人陈述或听证、㈣ ㈥ C 、㈦结案。 B.调查取证 A 、㈤ D B 、㈢听
(补)偿费、
A.制作并送达《公路赔偿决定书》 C.出具收费凭证
D.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25、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 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 定。 A、国务院 市人民政府 26、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以 C 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 B、交通部 C、省人民政府 D、 A 的规定划
政处罚决定。 A、五千元 D、五佰元 27、路政执法人员除依法给予 C 以下的罚款或不在场 B、二千元 C、一千元
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外,不得自行收 缴罚款。 A、100 元 B、50 元 C、20 元 C D、10 元 的桥梁,不
28、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 得进行超限运输。
A、一类 B、二类 C、三类
D、四类
29、《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自 A、 年 1 月 1 日 C、 年 7 月 1 日
D 起施行。
B、2004 年 7 月 1 日 D、2003 年 1 月 1 日
30、凡安装示警灯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必须持有 B 颁发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使用证》,并随
车携带。 A、交通运输部 C、省级公安机关 B、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公安部
31、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另行规定的除外。 A、三十日内 C、三个月内 B、六十日内 D、六个月内 C 提出。法律
32、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 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 得,可以处违法所得 A 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处 的罚款? A、三倍,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B、二倍,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C、三倍,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D、二倍,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3、公路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必须 C 人以上,县(市)路政 天。 元以下
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工作日每周不少于
A、3 人,4 天 C、2 人,3 天
B、3 人,3 天 D、2 人,4 天 C 天,即视为送
34、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达。 A、15 B、30 C、60
D、90
35、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宣告后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 应当在 A、三日 36、 A B 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B、七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A、国务院部、委员会 C、省级部门 B、省政府法制办 D、设区的市政府 A 米
37、在治超中检查车辆时,在检查地点的前 米、
米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或警 米处发出停车检
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在
查的信号并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A、200 米,100 米,50 米,150 米 B、200 米,150 米,100 米,50 米 C、500 米,200 米,100 米,50 米 D、500 米,150 米,50 米,150 米 38、对依法拟给予 B 元以上罚款、暂扣、吊销经营许
可证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应当经执法单位集体讨论形 成处理意见,并如实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参
加集体讨论的人员应在记录中签名。 A、1000 B、5000 C、10000 D、20000
39、公路超限检测站按照布局和作用,分为Ⅰ类检测站和 Ⅱ类检测站,Ⅰ类检测站主要用于监控 A 或者 的省界
入口、多条国道或者省道的交汇点、跨省货物运输的主通 道等全国性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 A、国道、省道 C、高速公路、省道 B、国道、高速公路 D、高速公路、普通公路 A + +超限检测
40、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全称按照“
站”的形式统一命名
A、公路管理机构名称+超限检测站所在地名称 B、公路管理机构名称+线路名称 C、超限检测站所在地名称+公路管理机构名称 D、线路名称+超限检测站所在地名称 41、下列哪项不是国道与省道的区别?(C) A、行政等级 C、使用用途 B、路网地位 D、政治、经济意义
4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减轻处罚是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或幅度内,对违 法行为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处罚额度; B、从轻处罚是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或幅度内,对违 法行为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处罚额度; C、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额度中间线以下实施处罚;
D、从重处罚就是要选择最重的处罚方式或额度实施处罚。 43 、对下列何种行为,公路管理部门不具有强制清(拆) 除权。 (D ) A、甲公司在某国道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 B、某乡人民政府在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宣传牌 C、农民王某在距某县道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房屋。 D 、农民李某在某县道建筑控制区内堆放建房所需的沙石 料。 44、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 (C)加处罚款,并采取必要的方式强制执行。 A.1% B.2% C.3% D.4%
45、行政处罚由(B)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 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A、违法行为人所在地 C、行政行为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D、规章制定机关所在地
46、下列关于行政体执法实施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B ) A、行政许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组织实施 B、行政许可只能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 实施 C、行政许可可以委托一般公民和社会团体实施
D、受委托的机关可以转委托 4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必须制作的行政许可文书。(B) A、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C、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B、行政许可申请书 D、行政许可证
4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 政处罚的是( D )。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9、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可以制作( D ),责令当事人立即或者在一定期限内纠正 其违法行为。 A、改正通知书 C、限期改正通知书 B、责令通知书 D、责令改正通知书
50、针对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罚的,下 列说法错误的是(C) A、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 罚款。
B、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对公民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 后难以执行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C 、按照一般程序当场对公民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
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 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D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其他原因,当事人 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可以由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51、以下对公路建筑控制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 标准描述正确的是 A、国道不少于 20 米 C、县道不少于 15 米 (A) B、省道不少于 10 米 D、乡道不少于 10 米
52、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 步设计批准之日起( )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 A )
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A、30 B 、20 C、60 D、当天
53、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与公路建 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国道、省道不少于 ( A、60 )米 。( C) B、30 C、50 D、100
54、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学校与公路建 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县道、乡道不少于 ( A、30 )米。( C ) C、20 D D、15 )。
B、10
55、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 公路上禁止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B、 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允许放养牲畜 C、 禁止在国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 米内从事采矿工 作 D、 中型桥梁周围 250 米内禁止存放烟花 56、下列对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活动的 范围描述错误的是:( C) A、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 米; B、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50 米; C、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 300 米; D、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100 米。 57、下列对禁止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 物品的场所、设施范围描述正确的是:( B )
A、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200 米;B、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 公路桥梁周围 200 米; C、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200 米;D、乡道的公路用地外 缘起向外 50 米; 58、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 ( )米范围内依
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 业。( A )
A、500;B、1000;C、1500;D、2000 59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 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 )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 伐,并及时补种。 ( C )
A、交通主管部门 C、公路管理机构
B、当地政府 D、林业管理部门 )日内作出
60、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许
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A、20 A ) B、15 C、12
D、30
61、张某需在甲省乙市丙县境内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 总体的外廓尺寸超过限高标准,他应当向以下哪个部门申 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A、甲省公路管理机构 C、乙市公路管理机构 D ) B、乙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丙县公路管理机构
6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可以处( 罚款。 A、5 万元以下 C、3000 以下 63、对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 B ) B、3 次 C 、5 次 D、10 次 ( A ) B、3 万元以下 D、5000 元以下 )的货运车辆,由道 )的
A、 1 次
64、禁止在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 ( )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 A )
A、100 米 150 米。
B、50 米
C、30 米
D、
65、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 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 B ( B ) 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D、超限运输检测站 )意见。
A、 交通主管部门 C、公路路政部门
66、利用公路桥梁铺设高压电线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处 2 万元以上( A、10 万元 元 67 、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 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由( ( A ) )责令改正。 )元以下的罚款。 B、5 万元 ( A ) D 、7 万
C、8 万元
A、原发证机关;B、交通主管部门;C、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 D、公路管理机构 68、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 B )责 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B ) B、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公安机关
A、公路管理机构 D、公路经营企业
69、以下哪种道路不适用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C )
A、国省道 D、村道
B、县乡道
C、专用公路
70、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 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 A、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 C、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县公路管理机构 71、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 公路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 始之日前( A、 5 )日向社会公告。 (A) C、7 D、 8 )提出申请。( B )
B、 6
7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道路运输企业 1 年 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 ( BB )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
整顿。 A、5% B、10% C、15% D、20%
73、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 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 D )元以下的罚款。 A、 1 万 B、2
万 C、3 万 D、5000
74、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 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 ( C ) A、 3 B、5 C、3 倍以上 5 倍以下 D、2 倍 )的罚款。
75、公路养护应当按照( D )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 程实施作业。(D)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公路经营企业 B、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76、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 以根据保护的需要,在( CC 高、限宽设施。(C) A、国道 B、省道 C、乡道、村道 D、县道 )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
77、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 距离标准不少于( C )米。(C) A、50 B、100 C、30 D、60
78、禁止在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 A ) 范围内采砂。 A 河道上游 500 米,下游 3000 米 游 2000 米 C、500 米,下游 1000 米 79、固定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应由( D D、上下游各 500 米 )来进行审批。D B、省、自治区、 B、上游 500 米,下
A、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路政部门 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
理机构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8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 )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吊销车辆
的营运证。A A、 3 B、 4 C、 5 D、 7
81、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可以处(B)罚 款。 A、5000 元 8000 元以下 82、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当事人逾期不接受 处理的,并经公告( A )个月仍不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 构有权对扣留车辆、工具依法进行处理。 A、 3 B、4 C、5 D、6 B、3 万元以下 C、1 万元以下 D、
83、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B)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 行。 A、 县级人民政府 D、其它管理部门 84、( A )应当加强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 B、乡级人民政府 C、市级人民政府
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 辆出场(站)。A A、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政部门 B、公路管理机构 C、公路路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5、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时,以 下收费规定是正确的(D) A、不得收取检测费用,可以收取停车费用 B、不得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收取检测费用 C、可以收取停车费用和检测费用。 D、不得收取停车费用和检测费用。 86、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 A、 刑事责任 B、 民事责任 C、 行政处罚 D、 行政处分 87、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通行证的,
由公路管理机 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 款。B A、 2 万元以下 B、 3 万元以下 C、 5 万元以上 D、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88、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的方式扰乱 超限检测秩序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处( )以下的罚款:A B )罚 A )。A
A、3 万元
B、4 万元
C、5 万元
D、6 万元
89、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 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C A、禁止 B、限定 C、避免 D、不能 通过特大型公
90、需要协助卸载、分装超限货物或者保管卸载货物的, 相关收费标准应当按照( A )核定的标准执行。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 B、市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 91、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工作制。因特殊情况确需 暂停工作的,应当报经(A )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 B、市级公路管理机构 C、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 二、填空题 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进行检查时,执法 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2、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 道和乡道。 3、公路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
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4、公路法规定,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 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6、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于(2004.7.1)起施行。 7、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 定。需要延长时间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十日,并应当告知申请人。 8、按照《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 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 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 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 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1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需要在建筑控制区 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向公路管理机构批 准。 11、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 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 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12、询问笔录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
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文字记载。 13、责令车辆停
驶通知书是指由于车辆对公路造成较 大损害,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停驶车辆,停放于 指定场所的文书。 1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 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15、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 罚。 16、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 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7、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18、在特大型公路桥梁周围 300 米,大型中型公路桥 梁周围 200 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100 米范围内,以 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从事危及公路、公路桥 梁、公路隧道、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19、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中“案件简介”应当包 括:案件来源、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法律依据、当事人 意见等。 20、违法行为通知书应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以及当 事人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完 整、明确、客观,不得使用结论性语言。 21 、需要改变既有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
路交叉方式的,建设费用由哪个部门承担? 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建设费用。 22、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应当如何处理? 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核准后 作报废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23 、对于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公路 管理机构如何处理?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4 、一采砂船在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 200 米 采砂,应由责令改正,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25 、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 多少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 DDDDDDDD 各 1000 米 26 、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的管理部门、单位 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要求提高既有建设标准而增加的费用由 哪个部门承担。 由提出要求的部门或者单位承担。 27 、禁止在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采砂的范 围是? DDDDD上游 500 米,下游 2000 米; 28 、禁止在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采砂的 范围是?
DDDD上游 500 米,下游 1000 米。 29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是 什么? DDDD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立 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 通。 3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 已经合法修建建筑物有哪些规定: DDDD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建筑物 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 拆除的应当依法给
予补偿。 31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的由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DDDD3 万元 3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申请,由 ――-――受理? 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 33 、未经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下的 罚款。DDDDD3 万元; 34 、未经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下的罚 款。DDDDDDD5 万元 35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遵守哪些规
定? DDDD 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 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36 、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如何 防护后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DDDDD 厢式密闭等有效防 护措施。 37、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超限运输申请的,应当为超限 运输车辆配发什么证件?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式样的超限运输车辆通 行证。 3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 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 哪些方面? 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39、《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自什么时候开始实 施。 自8月1日起施行。 40、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原则。 41、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应用遵循什么原则。 DDDD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适时调整的原则, 42、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全称应该如何设定。
按照“公路管理机构名称+超限检测站所在地名称+超 限检测站”的形式统一命名。 43、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 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44、公路超限检测站站区雨棚顶部如何标识站名简 称。 站名简称分两部分,前部分是“公路超限检测”,后 部分是“超限检测站所在地名称+站”。 45、公路超限检测站公告栏主要公示哪些信息。 公示有关批准文书、工作流程、收费项目与标准、计 量检测设备合格证等信息。 46、公路超限检测应当采取( 固定检测为主 47、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如何 处理? 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 48、对运载可分载货物的,应当如何处理? 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 态 49、对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 手续的,应当如何处理? )的工
作方式。 )的有关规定给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告知当 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50、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三个原则? 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何种行政处 罚? 答: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5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 如何处理? 依法向人民法院制发《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3、对哪一类公路赔(补)偿案件可以当场处理? 答:对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 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当场处理公路 赔(补)偿案件,应当出具收费凭证。 依据:《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54、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答:(一)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依据:《路政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55、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以及其他设施有什么要求?
答: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56、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有哪些规定? 答:必须按规定统―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57、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 机构如何处理? 答: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 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58、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如何处理? 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2 日内交至其所在交通行政执 法机关。 59、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 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罚款。 60、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分为哪两种程序? 答: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61、路政执法文书填制有什么要求? 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清晰。 62、公路路政巡查工作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遵循“依法巡查、保护路产、超前管理、维护路 权”的.原则。 63、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是什么? 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
64、路政巡查人员应遵循的原则是? 答:“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滥用职权, 不违法行政。 65、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预防与 应急相结合。 6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从什么时 间开始施行的? 答:从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67、按《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规定,除依法可以 当场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外,什么情况下发现的
违法案 件,可不经过立案环节。 答: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 的违法案件 68、需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 制作并出具什么文书?《协助调查通知书》。 69、办案人员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 件、影印件或者抄录本,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 注明哪些内容? 答: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或者盖章。 70、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违 法行为,可以制作什么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或在一定期限 内纠正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
71、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拒绝签名、 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办案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应当在笔录或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 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7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多长 时间内办理完毕。2 个月 73、听证主持人如何确定? 听证主持人由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指定本交通行 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非本案办案人员担任。 三、简答题 1、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交通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 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 道和公路渡口。 2、什么是公路用地? 答: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 沟)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3、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答: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 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 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 筑物等。
4、公路的发展应当遵的原则有哪些? 答: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建 设改造、养护并重。 5、路政管理的定义是什么? 答: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公路管 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 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秩序所进行的行 政管理。 6、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哪些原则? 答:统一管理 、分级负责、依法行政 7、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应按《公路法》有关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 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主要内容 有哪些?(《路政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四条) 答:①主要理由; ②标志的内容; ③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④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⑤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8、适用一般程序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 事项? 答: ①当事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地址; 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④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⑤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的途径和期限; 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 期。 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 的印章。 9、依照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的规定,路政管理机 构的职责有哪些? 答:(一)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 (二) 保护路产; (三) 实施路政巡查; (四) 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0、根据《公路法》规定,列举路政许可项目。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 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
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 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 缆等设施; 三、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 在公路上行驶; 四 25、所有行政机关都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 C ) 26 、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文书时,当事人 拒绝签收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 D ) 27 、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强制措 施。( C ) 28 、必要时听证会主持人可以由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 C )
29 、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书面告知、处罚决定、 送达并执行等步骤。( C )
30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不开具车辆暂扣证,直接 采取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 C )
31、 《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仅适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执行公务时。 ( C ) 32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D )
33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
罚款行政处罚的,都可以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 C ) 34 、交通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都是行政执法主 体。( C ) 35 、某局对某一企业实施处罚时,由于从法律、法 规、规章中找不到相应条款,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提请 局里下发文件,规定罚款等处罚措施。( C ) 36 、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以书面 或口头方式通知复议申请人。(C) 37 、某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外市超限车辆进入本地行 驶,必须经本市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C) 38 、某县农村公
路管理所接受该县公路管理段的委托 进行执法,对胡某超限运输行为做出 5000 元罚款的处罚决 定。( C ) 39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申请延期,行政 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D ) 40、行政行为具有不可逆性,一旦作出,便不得撤销。 (C) 41 、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只能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 讼,而不能主动参加诉讼。( C ) 42 、县交通局设定行政处罚的文件不能作为行政处罚 的依据。(D )
43 、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 效。( D )
44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有法 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D )
45 、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可以概括为:甘 当公仆、热爱交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团结协作、风 纪严整、接受监督、廉洁奉公。( D )
46 、行政复议决定只能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 ( D ) 47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 行为。( D )
48 、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D ) 49、行政复议实行二级复议制。( C )
50 、损害事实与违法行政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是行政 赔偿的构成要件之一。( D )
51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D ) 52 、一般情况下,交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D )
53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遇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情况,经执法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 存,应当制作暂扣证。(C )
54 、交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制作询问笔 录。( C )
55 、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可适当承担听证费用。 ( C ) 56 、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 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D) 57、对某企业处以 2000 元罚款,必须按一般程序制作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D ) 58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30000 元以上罚款的,应当根据行政处罚相对人的申请组织 听证。(D )
59 、公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公路规费征收稽查、 海事管理以及港航管理机构都是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以 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构。 ( C )
60 、在路政诉讼中,当被告的可以是交通主管部门也 可以是公路管理机构。( D ) D )
6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义务。(
62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主体只能是行政机 关。( D )
63、依照简易程序,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 30 元的罚 款决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 )
64 、交通行政执法是交通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交通 法规的社会性管理活动。( D )
65
、所有行政机关都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 C
)
66 、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D ) 67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 起 7 日内交至其所在交通行政执法机关。 (C) 68、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 A3 型纸制作。 (C) 69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根据案件情 况确定, “个人”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栏可以同时填写 (C) 70 、公路许可有三大类,包括:特殊利用公路许可、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更新砍伐公路树木的审批。 ( C ) 71、超限运输车辆包括:超长、超宽 、超高和超车货 总质量。( D ) 72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一百米、公路隧道 上方和洞口外二百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 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 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C ) 73、依据《公路法》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公 路管理机构应必须责令车辆停驶,暂扣车辆证件,待车辆 接受的调查、处理后,返还证件准予驶离。( C ) 74 、除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外,实施机关应当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15 日内 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7 日。( C ) 75 、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 通主管部门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交通标志。( C ) 76 、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 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 ( C ) 77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 D ) 78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 有地域限制。 ( D ) 79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 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D ) 80、 《行政许可法》适用于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 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 项的审批。 ( C ) 81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公 正、公平和公开原则,便民原则以及公众参与等。 ( C ) 82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 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一定的变通规定。 ( C ) 83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 D ) 84 、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多次分别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C ) 85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 政机
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也可以于 5 日内作出书面决 定。 ( C ) 86、行政许可就是行政审批。 ( D ) 87、公路路产是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 C )
88 、路政执法的首要任务是依法保障公路的安全畅 通,其次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 C )
89 、执法人员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填写统一编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C) 90、 《公路法》第 47 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 口周围 200 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150 米范围内,不 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 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 C )
91、 《公路法》第 49 条规定: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 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 ( D )
92 、设置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 ( D ) 93 、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
两个罚款的处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
D )
94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公正公 开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 D) 95 、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 听证程序。 ( C )
96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 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 ) 97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 罚后,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制作《陈述申辩书》 。 (D) 98、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D) 99 、依法应当先由下级行政机关初审后再报上级行政 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 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二十日内不能审查完毕 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C ) 100 、 行 政 许 可 的 申 请 书 必 须 采 用 格 式 文 本 。 ( C )
101、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 批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C) 102、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D) 103、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 定处罚。 (C) 10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 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事先需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 (D) 105、公路管理机构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 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 D) 106 、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 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的,人民
法院必须依法受理。 (C) 10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 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 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 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 D ) 108、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 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 道内行驶,由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 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C ) 10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 附属设施。 (D) 110、对于车货总重 100 吨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 运前 3 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C) 111、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
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C ) 112、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 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出扩大规定。(C) 113、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 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C) 114、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 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 补办批准手续。(D) 115 、 《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中规定,执法人员在指挥 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武警手势信号执行。 (C)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划为省道、县道或者乡道。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依照本法规定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必须用于公路建设。
向企业和个人集资建设公路,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并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公路建设资金还可以采取符合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筹集。
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 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第三十七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管理机构难以及时修复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十一条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
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四十三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五十三条 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第五十七条 除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路政管理职责,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第五十八条 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
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五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一条 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公路中的国道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国道以外的其他公路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的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第六十二条 受让公路收费权和投资建设公路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开发、经营公路的企业(以下简称公路经营企业)。
第六十三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六十四条 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
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五条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
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受让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经营的公路的养护工作,由各该公路经营企业负责。各该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对公路的养护工作。在受让收费权的期限届满,或者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前款规定的公路的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由各该公路经营企业负责。
第一款规定的公路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法第五章的规定。该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六十七条 在收费公路上从事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所列活动的,除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办理外,给公路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十八条 收费公路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第六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七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第七十三条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七十四条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八十二条 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第八十三条 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处罚规定。
“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第八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七条 本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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