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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腾迪克20岁方才开始研究数学,齐白石20岁才开始学画,但他们后来都成了大师级的人物。他们用自己辉煌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想学,任何时候都不晚。
有人说:“万一他死的那一刻才想到要学呢?”我想说:“那也不晚,古人不是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吗?”当古罗马军队攻破叙拉古城时,阿基米德正在地上推算验证着他的公式,面对将要夺走他生命的士兵,说道:“先生,请等一下,让我把这道题做完。”
真正的答案在自己手中,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圆满。亚历山大说:“山不走到我这里来,我就走到它那里去。”
“巨匠在限制中表现自我。”歌德如是说。要永远记住,你的答案只能在唯一且确定的方向上,因为我们都是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实现超越的凡人,不要在过多的方向上投入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
齐白石之所以能成为大师,并非是他在绘画上付出了超乎想象的时间和精力,事实上,他在成为大师之前,用在绘画上的时间不过是每天两个半小时;与常人不同的是,他只学习画画。金一南将军说:“手电筒和激光的区别:能量相同的情况下,手电筒只能照射几十米,而激光却能在几公里外烧灼钢板——限制达成聚焦,聚焦达成久远。”
徐明老师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嗅。’如果我们总是强调适应,那么我们是否能够承担既不知道‘香’也不知道‘嗅’的代价呢?适应并非像我们想象的,也并非像达尔文所说的那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是像萧伯纳所说的那样——‘聪明的人应该懂得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只有那些不怎么聪明的人才会改变环境以适应自己,但历史是后一种人创造的。’”如要使自己的生活更好,那么你必须不停地改变自己以适应这个时代,但如要改变这个时代以使他人追随,你则必须像萧伯纳所说的那样,做一个改变了环境以适应自己的人。
向自己的目标前进——做个追梦人!答案就在你自己的手中。
“拥抱彩虹,勇敢地向前走……”——题记
“也许世界就这样,我也还在路上,没有人能诉说……泪湿了眼眶,又不甘懦弱……”
点点繁星,一抹月色,一着青衫袭玉盘,风若不动静似夜,衣袂飘飘又奈何?远方,是梦想,新视野号刚越过太阳系,男孩坐在窗前,仰望星空,这个方向,天狼星闪烁着,当城市的灯光逐渐灰暗,星空便明亮起来,银河在天边流淌,通向远方。地球的背影又在何方?他不知道,人生的战场在哪里?他更不知道答案,走在人生的迷途上,谁又不是如此呢?
体育课上,男孩站在起跑线上,瘦弱的身躯格外显眼,阳光如金子一般洒在前方的跑道,在男孩子身后拉起一道长长的背影,几乎要亮瞎男孩的双眼,发令枪响起,背影乘着风儿摇动。凉风灌入嘴中,男孩感觉舌尖一阵发麻,耳根底下开始隐隐刺痛。
五十米、一百米……跑过的路程越来越长,他与前头第三名的距离也越来越远,眼见着第五名就快要追上自己了,男孩心里着急,腿却如泡在水里的泡桐木,怎么也使不上劲儿。
风一阵阵在耳畔低语,喉咙里翻滚着懦弱的言语,伴着沁骨的刺痛,男孩几乎想要放弃,可是他看到了远方,那梦想所在的地方,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那声音来自远方,“你想知道的答案,由你自己去寻找!”
男孩顿悟,勇气转化为力量,助他向前,男孩迎风奔跑,却不再乏力,他屏除一切杂念,超越了第三,第二……然后是第一!
夜幕将至,星空再现,男孩坐在床前,再次仰望星空,嘴角上扬,浅笑倩兮,答案,已珍藏心中。
这是他的故事,也是我们人生的故事。
答案的中考优秀作文
岁月之河静静地流淌,还没来得及挽留就串成了故事,不经感慨:时间都去哪儿了?
每当回乡,我是能得到外婆陪伴那人。只要说起外婆,我的脑海就是她的幻影。她,天生就没有过坏脾气,任劳任怨,为我们付出。
回忆油小,我第一次住在外婆家刚有些不适应。一到傍晚,就被那“嗡嗡”响的蚊子吵得不得安宁,更让人厌恶的是那该死的蚊子还向我咬来。而我一感到痒,就放声大哭。这时,又让手脚忙乱的外婆增添了麻烦,拿着药膏向我走来,蹲着为我涂药,还蹦出一句柔和的声音:“一会就很快好起来。”
夜阑人静,夜色入户,又到了我难以入睡的时刻。我怕黑,若没有光照的地方,便会胡思乱想起来:魔鬼会进我房间吗?我害怕给魔鬼带走……就这样,一旦害怕就扑入外婆的怀里,听她讲着动听的故事,我很快就进入了睡梦中。周围的一切都静静地睡了,使整个夜晚变得柔和朦胧。
我爱吃葡萄,外婆喜欢种葡萄。夏末,葡萄成熟,外婆都会带我去采取。一旦有葡萄入喉,我都会弯了眉毛,那吃葡萄的模样总会逗笑着她。正当我与小伙伴玩耍时,总能听到外婆赶麻雀的声音,眼神中带着点焦虑。路边,顽皮的我们总喜欢追着狗跑,却听见她说:“慢点,别摔跤了。”
外婆陪伴着我的生活,为我付出了不知多少汗水。如今,外婆的头上增添了无数白发,我也慢慢长大。每每想起她为我的辛勤付出,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
岁月吹走了时光,却吹不走外婆对我的爱,只有这份答案永不改变。
在美国西部的一个小镇上,落叶纷纷,天空中飞过几行大雁,街道上行人脚步匆匆。
一个衣衫单薄的中年人,在瑟瑟秋风中,从一个破旧的琴盒中,缓缓地抽出一把古旧的小提琴。在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破旧的瓷碗。一切都表明,他是一个四处奔波的流浪汉,靠卖艺讨几两银子。然而他的衣着,虽然破旧,但很整洁。
淘金的浪潮,正席卷着整个美国西部地区。无论是白皮肤的、黑眼睛的,还是黑皮肤的人,都想在这场浪潮中发一笔横财,于是小镇匆匆。
黄灿灿的金子,为小镇带来了数不尽的财富,于是,高楼、饭店、歌剧院等建筑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
今天是礼拜天,秋风中,流浪汉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似乎下定了决心:今天一定要更加卖力,好歹混口饭吃。
流浪汉已经连续在这条街道上站了快要一个礼拜了,然而,无论他如何卖力,他的收入始终都很微博,今天,或许会好些。
悠扬的琴声在风中响起,落叶似乎为之伴舞。然而,行人依旧匆匆。或许是因为他不是知名音乐家吧。
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在他的面前停下,痴痴地听着这动听的乐音,但却被他的母亲粗暴地拉着向前方走去 ……
傍晚,流浪汉将小提琴收回琴盒,默默地走开了 ……
夜晚的'歌剧院金碧辉煌,舞台上灯光耀眼,舞台下掌声雷动。一位风度翩翩的中年人,从一个古朴的琴盒中,掏出一把古朴的小提琴,一切都显得那样典雅。一曲悠扬的笛声,听得观众们如痴如醉;一曲古朴的琴声,全场为之震撼。
当台下潮水般的掌声平息之后,著名音乐家竟脱下了他那华丽的服装,露出了一件破旧的衣衫。是的,这位著名音乐家就是那个流浪汉,或者说,那个流浪汉就是这位著名音乐家。
音乐家深深地向台下鞠了一躬,意味深长地说:“这个星期,我曾在街道边演奏,将这首音乐弹奏了100遍,却仅仅得到了一百美元,而这一百美元,甚至买不到这次演奏的一张门票。”
“其实,美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身在其中,却未将其发现。去寻找身边的美好,去发现身边的美好!”音乐家向满目愕然的观众摆了摆手。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题记
风是他,雨是他,风雨琳琅都是他。梦是他,想是他,万丈梦想都是他。光是他,亮是他,光亮无穷都是他。寒是他,冷是他,寒冷彻骨都是他。
他是一种诗意的存在,像名古屋的飞雪,不知道落在了北海道还是永无乡,然而那都是我到不了的地方。假使我有机会捕捉他的气息,我想我可以忍受时光的蹉跎,我可以忍受所有的寂寞,我可以在大雨滂沱里挣脱所有束缚。只期待有一天他的胸膛吻着我的侧脸,他的左手握住我的右手,他可以被我握在掌心。只期待有一天外面的世界风雨飘零,而他在我身边给我安稳怀抱。只期待即使我们都太年轻走不到白头,不能许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诺言,在他身边的每一个当下都可以温暖如晨曦。
我们很平常的认识,很平常的生活,很平常的接触,很平常的对白。我们的青春从来不是电影情节里那样的委婉动人,我也曾真真正正的嘲笑过他写得一团糟的数学题和他的脏布鞋。然而我也记得他穿着天蓝色衬衫故意吓我一跳时露出的笑脸。那时应该是很青涩的时候,看到午后的阳光还会幻想美好的未来,突然把他放在心里,会想念,会记起,会梦见,却从来不知道是喜欢。时光辗转,我和他进入各自的高中,真正开始各自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在每一寸的光阴里我才知道喜欢是什么味道。我以为在这几年的求学生涯里我会逐渐忘记,我不曾靠近他。像是跌到尘埃里,然而我没有勇气,亦没有精力从尘埃中开出花来。我渴望可以抓得到他,然而我却在南辕北辙的离开他。我知道我数十载的求学生涯是在为自己铺一条通向未来的路。我出生与贫瘠,我过早的看到这个残酷的社会,看到软弱无能的悲哀,所以一直渴望强大,觉得世界上不该有什么阻挡我强大。然而偏偏遇见他,在我的生命里那么特别那么绚烂那么让人难以忘怀。如海潮般夜夜漫湿我枯干的心灵。时间过了很久,我也有到了难以忍耐的时候,他出现的时候哗一下点亮了我的生命。我遇见了我想要珍藏在心的人,然而他没有。我是他的挚友,是他的`伙伴,却不是他的爱人。
也曾听说,每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总是灿烂如花,而结尾却又沉默如土。这本是一场无声的暗恋,因为一直没有遗忘,因为感情随岁月沉淀,在不被察觉的五年里,我依然在看到那些与他相关的文字时无声的痛哭。他不曾欠我亦不曾伤我,让我流泪的一直是我不肯放下的执念。我曾害怕当青梅枯死,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人都有他的影子。然而在五年后的今天我仍如那时青涩童稚的自己般梦见他,想与他牵手走过漫长街道。我知道一段感情化为了执念便难以放下,如星星一旦开始闪烁便难以暗淡。也许直到我走到青春的尽头,直到我用尽所有美好年华,直到我白发苍苍,我仍会拥有这样的执念,不放弃抓到他的渴望。
有时觉得这个世界美好无比,晴时花开满树,雨天一湖涟漪,阳光席卷城市,微风穿越指间,入夜听一首情歌,我年复一年的把他刻入骨髓。逐渐习惯被拒绝,没有回应。我的感情像是生在枯井中,只见得到那一方寸的天,也不曾拥有过活水。不曾想书写什么传奇,往后如若遇到美好如光的人仍旧会有开始,只是这样痛苦的现在我愿意记得。
他也曾心心念念的来找我,想与我共度青春,然而那时我已等得太久,已不需要回应。他的回头像恩赐,他是光,那一瞬间光亮的我仿佛要化为灰烬,我惊恐的逃避,当我再想找到他时他又是从前我仰望的星。如果人生可以被比作热带雨林,他不是最参天的那棵古木,他不是最苍翠的那株巨树。他只是我眼中的不平凡,一年又一年的花开,一年又一年的深刻,我曾被人盛赞,我曾站在舞台的中央,我曾见过巨大的辉煌,可我仍坚持他是我的不平凡。
他是一株玫瑰,我握在掌心,刺扎入心底,鲜血和眼泪诉说青春的苦楚。却也觉得幸运,多少人穷其一生的感情我那么早就遇见。多少人说变就变的心,我一直在坚守。我渴望抓的到他,我渴望他微笑的脸再次出现,我渴望他后悔回来找我,我渴望一个有他的未来。在《阳关三叠》里有这样一段轻吟,“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渴望的结局当然不是这样的离散,然而如果这是必然,我也要明白,感情从来没有回答,而仅仅是回味。我们的心可以走在时光前面,所有丧失和不曾得到的东西,其实依然要遵循时光的原则。没有飞鸟的春天仍旧是春天,他的不平凡终究不是我。然而我也释怀。也许我可以爱他十年如一日,但他要的碧海蓝天我给不起。
等待结局,终不能如愿。时期碎片,再重新上路。
只有我,知道着,我也渴望抓得到他。
在茫茫人海中,很荣幸遇见你,这也算得上是一种缘分吧!现在,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希望能对你了解我有些帮助。
我是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对此我很自卑。记得著名演员潘长江曾经说过:“个子虽小,但浓缩的都是精华。”这句话一直在成长道路上伴随着我,帮我树立信心,成为我前行的动力。让我自豪的是,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有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
我不像诸葛亮那样有许多智慧,天文地理全都知晓;我也不像大音乐家贝多芬那样精通音乐,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我更不像美国拳击手泰森那样威猛、强壮,傲视拳坛。但年幼的我在学习的道路上稳稳地走,不会像酒鬼似的,东跌西撞,最后导致掉落万丈“深渊”的下场。因此,不少人说我少年老成。
我是一个好静的男孩。每当看见同学们在玩单双杠时,我总会投去羡慕的目光,因为他们做的种种高难度动作,我恐怕一辈子也学不来。同学们也曾多次邀请我跟他们一起练,可每当他们在给我做示范的时候,我的心里就不由自主地为他们捏把汗,生怕出了什么意外。我看着他们玩得不亦乐乎,便也去试了试,要么这个脚乱踢,要么那只手乱抓,自己的手脚似乎在打架,总是无法协调。我因此觉得自己不适合运动,就不敢再学了。同学们都说玩双杠哪有不摔伤的,你怎么能知难而退呢。我听着心里痒痒的,他们说的没错,做什么事都不能知难而退,但一想到摔跤,我就打消了玩双杠的念头。
我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都疼爱我,尽管他们有时望子成龙的心情表现得急切了些,但我依然爱着他们。他们毕竟是对我好,所以我一定不会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这就是我,一个沉稳文静的我。
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认为生活就是无边的苦海,缺少一切的阳光遍布的全是阴云。直到那一次的感悟才让我真正真切地懂得了幸福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颗感知幸福的心,知足常乐的心而已。其实幸福就是书签……
书签,父亲,几行字,幸福就是凝结在文字中无声的父爱。
窗外漆黑漆黑的天空,像是夜晚。雨脚跳珠,珠随风而落,散了一地,随流滚滚,难扯断雨绳;雨绳编织成帘,雨帘堆积成网,雨网网住了一切。我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着电视。父亲坐在书桌旁像往年一样,拿着钢笔为我写书签。本来我只是打算买几张非主流的书签用用就好了,可是父亲不管三七二十一每年开学总是不嫌烦的买回来几张空白的书签写上几行名言警句。今年当然也不例外。我无意中将视线投向父亲。看着看着便入了神。观察起父亲了。才几度春秋,父亲的头上变冒出了缕缕银丝。脸上的皱纹也逐渐加深,像一条条沟壑。鱼尾纹从一条条变成了一把把。皮肤松弛,粗糙,黝黑,一条青筋毅然鼓起。早已没有几年前的光彩神气了。历尽岁月的洗礼换来的只是沧桑的面容。他的腰也被这个家压得弯下去了,就像是一棵饱经风霜的青松上堆满了雪的枝干,不过已没有的回旋之力。父亲的眼睛在岁月的长河中磨损了,已带上了老花镜。这般配上一簇杂乱的胡子显得异常老。
不知不觉中,我靠近了父亲,半倚着门就这般凝望。父亲将头低的很低,几乎贴着纸,眯着眼,手按住书签,提着笔,小心翼翼一笔一划的写着。他写得极认真,好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书中签。就连我靠近了他,似乎也没发现。此时是无边的寂静,除了雨轻叩着窗户发出“咚咚咚”声响,还有父亲那均匀的呼吸声。明亮的灯光将它笼罩在身下,像是为了构造某种特殊意境似的,台灯将他那片照得很亮,周围却是黑暗,又像是尘世间的一切都被他的光华所击溃。
父亲将笔一收,写出一个圆滑的句号。他并不善言语,只是淡淡地道:“写好了,拿去看看吧!”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凑近看看。随后父亲转身,留下一个难以琢磨的背影。刚毅的轮廓,宽阔的肩,稍弯的背和一个被灯光拉长的身影。凝视着背影,眼眶中有一股热流。
捧起一张书签若视珍宝,端详着。反面是一株傲雪开放的腊梅,配上父亲写的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微闭双眼,似乎闻到一股淡淡的梅香。想到此处热流中,又看见那刚毅的轮廓,宽阔的肩,稍弯的背的背影。凝视着书签,嗅着空气中父亲的气味,让我很安心,久久回味。父亲弯着腰用书签为我撑出一片蓝蓝的天空,任我驰骋。幸福就是书签,这书签是我人生短暂停留的休息站,是幸福的寄存站,是父爱无声的表达。
静静微闭双眼,用你的一切去感受身边所拥有。不是没有得到的才是珍贵的,才是你该去苦苦追求的。恰恰是你所拥有的,才值得你去珍惜。不要等到失去时才懂得珍惜。学会用心感受,才会明白生活中的真谛,收获满满的幸福。
“唉,跟不上时代了,落伍了……”一日,突然听见“稿费高于消费”的爷爷在房间里“仰天长叹”。想平日,爷爷那“一目十行,倚马万言”的风度,今日里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真还没见过爷爷这位文人雅士也有如此无奈的时候。怪哉!
不久,我发觉爷爷不但举止怪异,连行踪也神出鬼没的:一大早就拎个老爷包匆匆出门,有时晚上还要出去,甚至很晚才回来。我想追问他个究竟,他却是狡黠一笑,一句“天机不可泄露”尚留余声人便消失不见,留我呆立着一脸茫然。
终于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爷爷的桌上放着一本花花绿绿的电脑教材,还有一笔记簿,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些拼音字母,我茅塞顿开----原来爷爷在学电脑打字。窃喜!那日晚饭时,我俯身斟酒凑到爷爷耳边说:“爷爷,你用什么输入法打字的?”爷爷怔了一下,咪笑着呷口酒道:“好多编辑部都要求我电子发送,可五笔输入实在难,用拼音输入将就了。”还行?!爷爷的枫桥普通话哪能还行?没个翘舌音、没有前后鼻音,用拼音打字法谈何容易呀!我鼓励他说:“咱家不是有电脑嘛,你不如就在家里学,好让咱家的电脑也能派上个用场。你有什么难处,我打包票教会你!”
第二天起,爷爷白天在培训班里“好好学习”后,匆匆扒拉晚饭,连喝酒这环节都省了,填饱了饥肠辘辘的肚子,趴在电脑桌前又是一阵加班加点,爸妈上班族还没他忙碌。我悄悄地站在他后面欣赏他打字的“风姿”:额头因紧张而渗汗,鼻架老花镜一副,身体躬与键盘平行,思索半天后,便用江湖早已失传的“一阳指”“锤击”键盘。一会儿,爷爷低声嘀咕:“怎么找不着了呢?会不会是电脑出问题了?”原来爷爷要打“真正”这个词,可爷爷把他们打成了前鼻音和平舌音。等他研磨一阵后,我拍着爷爷肩膀说:“真正两个字都是翘舌音,你把他们打错了。所以电脑不听你使唤了。”他“噢”了一声,又继续练习他的“一阳指”。爷爷倒真是个有心人,学起电脑来从不打退堂鼓。当然,我这小老师当起来也像模像样的,不仅教爷爷学拼音,还把从学校里学来的电脑操作技巧教给爷爷,经过我几星期的“悉心栽培”,爷爷的“一阳指”已经炉火纯青了。
电脑,让爷孙俩的距离更近:我“栽培”爷爷“一阳指”绝学,爷爷边用“一阳指”写作边向我“反哺”写作知识。爷孙俩,一对师兄妹,没有了年龄的界限,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当他走进这座房子的一瞬间,他的眼睛立刻被那位年轻的夫人吸引。他拉住她的手,这位圣洁美丽的女人心里想的是满满的爱情,而他心里想的事如何征服她,在众人前扬眉吐气。他的达成目标后得意地拍手,准备前往下一个驿站,而她的心里更多的是负罪感。他的才学使他成为木尔侯爵旗下的一员,为了他的理想,他爬上那个有着少女特有的任性与傲慢脾气的侯爵小姐的窗台。那一刹,在他心里的享受着的并非是爱的幸福而是野心的胜利。他为了平步青云,不惜出卖自己的爱情,追求一份刺激与勇气,与她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在他融入上流社会的时候,昔日的情人――瑞那夫人把一切都说了出来。在梦想破灭的一瞬,他向她开了枪,从而走上了绞架,结束了他短暂却疯狂的一生。
他就是于连,司汤达笔下的19世纪的一个代表人物。和所有青年一样,他渴望爬上高位,干出一番事业。但他所拥有的资本,就只有他自认为的聪明和还算得上英俊的外表。凭着它们,他先后遭到了生命中的两个女人――市长夫人瑞那和侯爵小姐玛特尔,因为她们,他在事业如他所愿蒸蒸日上。许多人都说于连对她们二人都没有过爱情,我认为并非如此。对于玛特尔小姐,也许的确没有感情,毕竟两个人是因为互相利用而走到一起的。但是瑞那夫人,也许连于连自己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吧,接近她在目的只是为了玩弄她在感情,以此报复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获得心理满足。
他认为自己若真爱了也可以放手,但可讽刺的是,当他猛然回首却发现自己早已沉陷情海,无法自拔。也许早已在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时候,她就像一颗种子在他在心里萌芽,就已经悄悄爱上她。所以当得知居然是自己深爱的女人,断了他平步青云的台阶时,他心底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瑞那夫人爱他爱得入骨,以至于追随他在脚步走向天国也不足为奇。这样的爱,阴差阳错,却颇有几分凄美在其中。
于连的人生注定是个悲剧,因为他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奢华/庸俗上层社会不会允许这样一个地位低贱的人实现他宏伟的目标。“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年轻的于连,意气风发,年少轻狂。他渴望闯出一翻天地,他不甘屈服于命运的安排。这是他对社会现状、对碌碌无为的人生的反抗。他不择手段向上爬的结局固然可悲,但他那顽强的、执着的精神却更令人叹服。他利用爱情在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卓尔不群却终被扼杀在这黑暗的时代。临死前,他终于脱下了伪装,从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找回迷失的自我,获得精神自由以及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逃跑、坦然赴死,他的灵魂获得了永生。有人愿意与他同死,有人愿意花重金买下他的头颅亲手埋藏,这也处死得英雄了。
其实试想一下,于连只不过是一个符号,千千万万渴望平步青云的青年的代表。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成就了这世界亘古不变的定律。这世间有太多的人,不甘现状,渴望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为了顺应时代潮流,为了遵循利益法则,不择手段,不断改变自己,以追逐更体面、物质生活,哪怕在纷杂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仍要强忍华丽外表下内心的不安与焦虑。那是一种怎样明知不可为却依然不能停止的绝望与无奈?我们在指责旁人不择手段时,却没发现自己已逐步走进这个轮回的怪圈。
这样的共性在于连身上被充分体现出来。他曾经也是一个胸怀大志、聪明好学的少年,却在成长中一步步堕落。不只是他,每一个少年都曾怀抱纯真、双眸也曾透亮清澈,时光的流逝中,他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遮蔽纯真的本质,变得更适合在社会上生存。他们在反复上演类似于连这种悲剧的同时,谁又还记得孩提时曾瞪大乌黑洁净的大眼睛坚定又认真地说出自己善良的理想?
从来对于于连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人们或多或少都能在于连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当理想破灭时,我们是否能做到像于连那样从容接受?没有答案。于连已经和他爱的人都到了那个遥远的国度。而我们这些尘世间的芸芸众生又该如何面对我们的曾经、现在和未来呢?
人生,是一次一个人加一个行囊的旅行。有些人丢掉了囊中所有的东西,一路轻松,到头来却盆满钵满;有些人什么也不舍得丢掉,到最后貌似得到了很多,其实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丢与不丢,看似简单的选择,有时却决定着一生的命运。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的生活谈不上安逸,甚至是凄苦的,但却有它独一无二的韵致:有明月相伴、花木辉映的淡雅,亦有远离喧嚣、返璞归真的淡然。陶渊明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毅然丢去金钱、名利等虚幻之物,但他得到的却是常人无法企及的淡泊心境和逍遥山水的悠然自得。他丢了不少东西,却“丢”出了一个精彩的人生。
宫外硝烟弥漫,战火飞扬;宫内却歌舞升平,一派祥和。外头哀声四起,宫内却是欢声一片。大殿之中,灯红酒绿,刘禅一手美酒,一手美人,再无心力管理蜀国。百姓受苦受难,他却享尽天下之乐。作为一代君主,他舍弃的是百姓和父辈的期望、是国家和子民、是他为君应尽的贡任,得到的除了短暂的快乐和繁华假象,什么也没有。这一丢,就是整个蜀国就是两代人的心血啊!
丢与不丢,决定着人的道路,也决定肴一个川家的强弱兴衰。
大清帝国守着一些封建礼教不肯丢,放着先进文化科技不肯要,到头来只能落个一成不变、落后他人、任人宰割的下场。于是有了圆明园中的烧杀抢掠,有了各种各样的丧权辱国条约,有了整个华夏民族的屈辱近代史。什么都不丢不仅没让中国得到什么,反而使其失去了很多,很多。
反观日本一一这个令我带着恨意与敬意的国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他们一路丢弃,一路增添,一路发展。那些跟不上时代发展潮流的,全部扔掉;那些有益于国家发展的,尽量得到。因而他们敢觊觎中国,因而我们受其欺凌。丢得对不对、该不该去,都将决定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
对于个人来说,丢掉那些累赘,就意味着精彩一生;对一个国家来说,丢掉那些落后的东西,则意味着繁荣富强。
中考,我看见就想吐的词!
中考,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词!
前年,我中考了!
我不是考试的料,但我是上帝的宠儿!
托上帝的幅,我考上了一中!
中考前的日子,我过得不算天昏地暗,但也快乐不起来!
中考之后,说散就散!
如果考不上一中,我就去打工,真不知道这结局是喜是悲,有一段时间真的很想去洗刷刷!
郁闷了好久,看见了成绩,却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和淡淡的忧伤在身体里蔓延!
我不是一个成功的学生,但我相信我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流浪者,但那是后话了现在的我还要在书海里挣扎,因为时间不等人,而路也还在继续!
儿时的我,受父亲的影响,被象棋那方寸间的厮杀引得心神不定,可父亲棋艺很高,却从不肯让我,于是我一次次的失败后,便带着哭红的眼睛向母亲诉苦,母亲便说:“让让她吧!孩子还小。”父亲则说:“孩子,任何事只有拼搏才有意义,在成功之前,你必须先接受失败。”虽然我当时无法明白他那语重心长的话,但我知道那很重要。哦!
成长,教会我接受失败!
上学后的我,虽懂事了,但母亲总看着我说:“你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直到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母亲才对我展颜而笑―――因为在我9岁那一年,差不多大的孩子流行学习骑自行车,我也要学,母亲坚决反对,说我年龄还小,怕伤着我。在我的执拗下,母亲答应了,终于在我自学骑车的“摇篮曲”中,一位银发的老奶奶被我撞倒了,当我满怀愧疚地送老奶奶回家后,才知道她是个孤独的老人,我便说:“以后我会常来看您的。”我的确这样做了,直到如今,母亲才欣慰地看着我。―――哦,成长,教我懂得责任。其实,成长便是如此,充满七彩的阳光,有着成功的快乐、平淡的踏实、奋斗的激情和无边的浪漫。
成长不像作家形容的那样绚丽多彩,成长的路并不平坦,成长就是酸、甜、苦、辣的交集,我们正是在这四者交集的交替中寻找新的“甜”,同时也许将注入新的“苦”,但我们坚信“人间没有永恒的夜晚,世间没有永恒的冬天”!
生活中并非处处都是完美,总会有大大小小的缺憾掺杂其中,就如衣服上不慎撕开了的口子。缝补后总有补丁一般。可是,你可曾想过:补丁原是一种遗憾,却也可以通过巧手匠心,让它呈现出一种完美。
五六岁的光景,我曾为小白裙的美而心动――央着父母买来。谁知玩耍时,“啪”的摔了一跤,新买的裙子蹭破了一大块,眼看是不能再穿了。回家后,我难过得哭了起来。这时,外婆手拿针线,来到我的跟前,笑微微地说:“外婆帮你把漂亮找回来。”当一针一线在我眼前如跳舞般交织,裙子上也渐渐有了轮廓――那是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猫。我忘记了哭泣,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切。当我抱着新裙子欢天喜地地旋转时,外婆将我抱起,拍拍我的脑袋说:“只要用心,没什么是可遗憾的。你看,要不是这个补丁,你会有花裙子吗?”
是啊,补丁原是一种遗憾,却可以通过外婆的巧手匠心,让它呈现出一种完美。人生也如此,不可能十全十美,缺憾就像补丁一样无法避免。那么我们能做和该做的就是努力在补丁上开出最美丽的花朵。
去年,我信心满满地参加了一场英语朗诵比赛。也许是因为准备不够充分,也许是因为临场有些紧张,也许是因为对手过于强大。总之,第一名的奖杯与我擦肩而过。我不甘,我愤怒,我遗憾。我静静地坐在后台,想着我为这个比赛付出过的努力,一种酸涩的液体浸出眼角。我赫然看见我的失败就像是我完美成长之路上,多出的一块形状突兀、颜色不称的补丁。这时,老师在我身旁坐下,说:“这次比赛出现问题是好事。把它弥补掉不就没有缺憾了吗?”
对啊,我要相信,一定能在失败中开出最美的花朵。我细细咀嚼着,咀嚼这句话的含义。终于明了,这次的失败是一次缺憾,可是,我也可以通过我的努力使这次失败转化成成功。
之后的每一天,我都细心缝补着。发音还不够标准,便天天拿着字典,追着外教“咬文嚼字”,心态还不平稳,便积极举手增加在课堂演讲的频率。我弥补着我的一个个漏洞,宛如将一棵幼苗栽种在最适合的地方,只待有一日,它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
英语朗诵比赛再次拉开了帷幕,心中一片坦然。获奖与否已经不是那么重要的事了,关键在于我收获了几分。因为,曾经的补丁早已被我缝补点缀得鲜艳缤纷,蜕变成了我成长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隅。
世间的事物之所以美,皆是因为,它们越过了自身的缺憾。就如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美丽。却不知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现今咀嚼缺憾,缺憾美于何处?美于破败后的弥补,美于失败后的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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