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心作文500字_初一作文(共含2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yanwof6”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今天下午,天气晴朗。我们马杭中心小学将要举行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心里又高兴又激动,希望我们班上运动员都能拿到第一名。
这次运动会的项目很多,有跳远、跑步、乒乓球接力・・・・・・我们三(2)班参加了乒乓球接力和跑步。
比赛还没开始,只见运动员个个昂首挺胸,步伐整齐来到比赛场地。没有参加比赛的同学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整齐地坐好,来做啦啦队员。瞧,我们班的跑步运动员,个个严阵以待,精神可饱满了。
终于,跑步比赛开始了。只听见“纭钡囊簧,发令枪打响了,运动员们就像一只只雄狮在捕捉猎物,谁也不让谁。“加油、加油・・・・・・徐励新加油!”啦啦队员的加油声震天响,只见我们班的徐励新就像猛虎一样,遥遥领先。“快!徐励新还剩半圈,坚持住,快要到终点了。”我们个个为他捏把汗。只听“哇”的一声,徐励新终于越过终点,拿到了第一名。我们欢呼着,为他而骄傲自豪。同学们端来水给他喝,还有的为他擦汗。正当大家激动的时候,那边又传来喜讯――我们班的乒乓球接力也得了第一名了。我们的欢呼声,在校园里回荡。我们的心里像吃了蜂蜜一样甜。
这次比赛,我们班得了年级组第一名,我们知道这个第一凝聚着我们全体同学的汗水。
现代作家冰心说过一句话:“爱在左,情在右,在生命的路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采花拂叶的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凄凉。”这句话使我想到人心向善、真情永存,同时也影响了我在校园的生活。
“叮……”上自习的铃声如约响起,同学们像归巢的小鸟,纷沓而至。本就狭窄的走廊突然变得拥挤起来。就在这时,就在我的座位旁边,朵儿来了一个漂亮的前摔,她的身体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砰然倒地。看着朵儿痛苦的样子,我有点幸灾乐祸:谁让你那天不给我讲题?我漠然地转过头,欣赏着窗外的风景,佯装没看到。可是平静的表面掩饰不了内心的波澜:同学之间真的要这样斤斤计较吗?老师不是经常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吗?突然想起窗台上放的铜钱草,无论你怎么扭转方向,它的叶子始终向着阳光,永恒地追求着温暖和爱。于是,我不再犹豫,友好地扶起朵儿,看着朵儿满眼的感激,我突然感觉好幸福。
此时,一窝一窝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溜进教室,逗留在课桌上。原来,友情真能让枯黄的嫩芽蓬勃成傲人的青葱;关爱真能像落红一样柔化成滋养生命的春泥。
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已经无爱可言,甚至能触动我们心灵的东西也越来越少。有人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箴言”;有65岁的老人为救三个落水青年而命陨,却没换来一句“谢谢”;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为了搀扶摔倒的大妈反成被告;豆蔻之年的孩子在马路上捡到的钱,却悄悄地塞进自己的口袋……
我们生存的空间真的这么冷漠吗?亦或是他们根本就生活在雾霾之中?如果真的这样,可为什么当地震的灾难降临在同胞的身上时,还会有那么多的人在电视机前抑制不住的流泪?为什么一句来自陌生人的“谢谢”却能让我们回味良久?“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是善良的,都应该是善良的。这是我们国家绝不会缺少的前进动力。
欣慰的是我们仍然能够看到:在阳光普照的地方,有用正义照亮无助者心灵的公益律师;有35年追逐科技梦想的油菜花父子;有坚持每周出诊6天的百岁仁医……
人心都是向善的。更多的人都像向日葵一样,总是将脸深深地浸入阳光。如果每个人都能把握住爱的温度,体悟并珍惜到善良的存在,那么,真情就会细水长流,永远存在我们心中。
人心500字作文
人心难测,知人知面不知心,人都是这样,心无杂念的人屈指可数。远在他乡的诗人,唯一的心,就是在家乡身上,他们的心总如火炉一样炽热,他们的心是圣洁的。
人有一心,生命短暂。怕死的人,往往在心中会有所恐惧,害怕自己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说我不怕死,那是不可能的,那些为革命而死的人,难道他们都是愿意死的吗?他们是在为人民而死,那是不得不死,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自己不死,那就会有更多的人死去,倒不如死伤的少的好!如果自己不死,就没有如今的幸福生活。可以说,他们是伟大的.!他们为中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什么使他们这么勇敢,还不是他们有一颗正义的心!
难免,临死之际,许多人总是怀揣着不愿死去的心,即使再好的人也是如此。人的心呐,都是为情所困,半夜,有多少人爬起来相思着那个人,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再坏的人也有好的一面,也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关键是他的那颗心究竟想不想认错。
也不是没有道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想法。有些人的心,早已居无定所,早已飘扬大海,心死了,整个人就像行尸走肉一般;而有些人的心,一直都在不停地奋斗,为的是有朝一日出人头地。
人呐人,心归心。心神不宁,必会大乱。天下如此之大,何必苦苦相逼。实属不易啊!
人心优秀作文500字
世界在飞速的发展,人心的变化也在飞速的发展,善良的人变成了丑恶的人,热心的人变成了冷酷无情的'人,那些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也变成了爱财如命的人,当年纯真善良的你也变了。
当年的你,纯真善良,天真可爱,以前别人不小心撞到了你,你不但不责怪别人,还问他撞伤了没有?可是现在呢?你不再是以前那样的落落大方,别人不小心撞了你,你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开骂,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文雅。
当年的你,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还记得那次夏天,你看见一个小朋友盯着冰棍店里看,你就直接带着他走进店里给她买了一根冰棍;可是现在呢?你的热心已经逐渐消失,还记得那次,你买了两根棒棒糖,你的同桌看见了也想吃就问你要了一根,你就直接说他不要脸,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善良了,现在全是自私。
当年的你,是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以前别人不小心掉了钱,不论大小,你都会给别人送回去,绝不独吞,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你也不会独吞,你就会找到老师把钱给老师。可是现在呢?还记得是那年夏天,我买了一根冰淇淋,突然想到我还有东西没有拿,于是我看到你来了,我就让你帮我拿着冰淇淋还有我那剩下的三块钱,(因为我要拿的是个大家伙拿着冰淇淋不好拿,而且我的口袋浅,我怕钱掉了)等我拿了东西,你把冰淇淋和钱还给了我,冰淇淋还是完好无损,可是我的钱却少了一元,我问了你怎么少了一元钱,而你却说,我只给了你两元钱。
人心呀!终究还是要变。
一个炎热的下午,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阳光笼罩着大地,照透了人心。一个十字路口边上,不少行人停下匆匆的脚步,不少车子也渐渐减缓车速,都盯着路上几个显眼的大纸箱看,那是刚刚一辆迷彩色卡车在路口转弯时,绳子系不紧掉落的。
我像其他人一样,盯着看了几秒,“那得赔货主多少钱呀!”我于心不忍,正要调转自行车车头追上去,耳畔边突然传来一些三轮车司机的对话,心顿时凉了半截。
“快看!”司机a指着地上的大纸箱,激动地大叫! “啊!今天运气真好,赶快一人一箱拖走吧!”司机b也开始激动,抑制不住兴奋地说,还连忙发动了三轮车。 “是啊,待会人家折回来就不好了!”司机c焦急又忧虑地说着,我想他正在祈祷失主没发现吧! 哼,他们还真“聪明”!我一边在心中冷笑,一边用九牛二虎之力踩着踏板,也许是心急,也许是骄阳高照,我已热汗淋漓,那两颗轮子终究追不上六颗轮的卡车。
正在我心急火燎时,一辆白色面包车飞一样地从我身边开过,追上了那辆卡车,一个男子从车里伸出头大叫:“停!停车!您的货掉了!快停车!”
那辆卡车终于停下,卡车司机连忙出来查看,而面包车司机趁这时默默走了,看着远去的面包车,我顿生敬意。唉,社会之大,人心如何,眼前的一幕可见一斑。有的人贪图小利,被蝇头小利埋没良心;有的人袖手旁观,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热心助人,以他人利益为重。相比之下,人心的善恶便一览无遗。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啊!”我感叹道:“连我一个孩子都懂的道理,那些所谓的大人,还要用多少年才能明白呀!” 我转过头,望着那阳光笼罩着的热闹大街诶,独自思考着......
平凡的人心
我们不会拒绝平凡。他们“日出而作,却在做着不平凡的努力,却因为放弃努力,日落而息”,快乐或者忧伤。积累平凡,所以我们便学会与命运相搏。我们享受平凡,就在平凡的教学过程中,快乐就在对孩子们的付出中,我们不是生活的宠儿。而平庸的人则消极处世。
人生不是完美的。现实中的我们大都是平凡人,细腻热忱的情感,懂得收敛自己身上的锋芒。他们视平凡的教育工作为毕生的事业,也是寻找快乐的窗口:“每个人身上都有太阳:“征服自己是最大的胜利。” 工作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不安于平凡,但殊不知平凡中也会显现出伟大,知道自己做人的良知和责任,在平凡的生活中实现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价值,你会时时感受到他们积极乐观的心态。苏格拉底说,不计名利得失,但一定要远离平庸,选择完美。很多时候,春去秋来。他们既普通又真实,所以我们只能选择平凡,是谋生的手段,全身心投入。很多时候。平凡的人无论处于怎样平凡的工作岗位。
柏拉图说,手里做着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事。身处其中。也只有这样,慢慢去学会接受无法改变的命运与磨难,让惆怅变为坚强,既踏实又勤奋,你才有从平凡走向卓越的可能,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轨迹。
我们周围有很多平凡的教师。但平凡最是动人心,年复一年。因为他们深深懂得:大多数的人们可能没能到达成功的终点。
某市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有这么一件事:一个衣衫褴褛的瘦弱女孩被一群看似家境蛮不错的人围堵。女孩叫小黎,那些人则是她的同学。
“喂!跟你说过吧?不要来学校了!你身上的鱼腥味简直污染我们班的空气!今天教育局会来我们学校检查卫生情况,如果你两个小时之内弄不掉你身上的鱼腥味,让教育局以为我们班的卫生没有搞干净,那你就倒大霉了!!”其中一个领头的女孩说道。“就是说啊,特别恶心!卫生我们好不容易做好的!!全给她的鱼腥味整垮了!!”……其他的人起哄道。
其实,小黎她的父亲是渔夫,母亲因病早逝。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就全轮到小黎来做了,小黎也每天帮爸爸收渔网,难免不沾上鱼腥味。小黎父亲并没有钱供小黎读书,是有一天,小黎路过一家烤鸭店,因为实在是太饿了,闻到烤鸭的香味就忍不住驻下步伐,细细品香,再看看橱柜里的烤鸭,啊!想吃极了!!恰巧这一幕被一所贵族学校的校长所看到,出于同情,校长让她免费就读,并把她安排在最优秀的班级内。
“好……我知道了,我洗。”小黎不敢违背他们,这里每一个人的父母都是本市的风云人物,非富即贵。她哪一个都惹不起。果然,小黎拼了命地想洗去身上的鱼腥味,可是不管怎么样,鱼腥味还是在身上挥之不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小黎忘记了下午还要上课,她就那么洗啊洗啊……直到放学了,她才想起有课要上,匆匆忙忙跑进教室,发现校长和老师都在找她,都以为她失踪了。然后她才得知,教育局要来检查卫生其实是个幌子,他们是不想见到小黎,都觉得小黎恶心,决定集体孤立她。而当校长问她是谁告诉她的时候,小黎没有说,因为她知道,如果她说了,只会引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所谓“人心”,即丑陋,即美丽。
在校园里,您就像一名园丁,辛勤的教导我们。
以前读四年级时,您为了我们的作业问题操碎了心。记得有一次,有好几个同学没有完成作业,也有好几个同学没听录音的,您就用了一节课的时间来批评他们,而且罚了他们,还让他们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不写作业了。
那时候,您为了让我们班得到文明班,就把自己中午休息的时间让了出来,用来看我们打扫卫生,并指导我们应该怎样才能搞的干净得到加分。午睡时,您也会来看我们睡觉,直到我们睡好了,您自己才回去休息。你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来管我们,也是为了能让我们能够生活在充满荣誉的班级。
苏老师,现在我们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因为我们已经有自理能力了,所以有很多事情已经不用您来操心了。
比如:中午扫地,您只要分配好哪个同学扫哪了拖哪里和收拾什么东西,我们中午就可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卫生搞的干干净净的,有时还可以加分。如今,搬餐具的同学现在也没扣分了,他们搬完餐具就马上回大堂看书,在路上也不会倒出剩饭剩菜了,即使有,他们也会马上拿扫把把倒出来的饭菜扫干净才会走,使大家在争取文明班上都出了一份力。
苏老师,现在我们班什么事都井井有条了。所以您那颗沉重的心终于可以卸下来了。
老师,您辛苦了!谢谢您,老师!
我有个好朋友,名叫小明。小明和我一起长大,是“标准”的青梅竹马。小明是个非常腼腆,甚少和班上女生相处的一个男孩。可当然的,那些女生里并不包括我。同时的,他也是个非常帅气的男生:高挺的鼻子、性感的薄唇、深邃的眼睛、古铜色的皮肤等,无论哪一样都能引起一派女生的欢呼声、尖叫声啊!
除了样貌上赢人一等,他的学术上更是更胜一筹。在班上,他是个名列前茅的好学生,从没人能与他相提并论,并且角逐第一名,这里面包括班级第一、年级第一、模范生等。但是,他也是个尽责的“小老师”,无论同学问了他多少问题,他都会细心地、耐心的一一为他们解惑、解答。因此,对于班上同学来说,他无疑是班上的“救世祖”,“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运动方面,他也是个高手。他擅长跑步、跳高、跳远、三铁等。每年的运动会,他总会在一堆高年级的学长们当中脱颖而出。他常常代表学校参加一些校外的比赛,虽然有相当多的高手,但他总能成为那匹黑马,逆转局势,夺下奖牌。学校的领导、老师以及学生都以他为荣。
但看似万能的他却也有着很多的缺点,包括不擅长于陌生人沟通、东西丢三落四、糊里糊涂等。虽然他各方面都非常卓越,但他仍然与正常人一样有着缺点,而并非完美的。然而,对我来说,我拥有他这般的朋友,我引以为傲。
“穿上拖鞋,地上凉。”妈妈皱着眉头看着我光秃秃踩在地上的双脚说道。我不以为然,仍旧我行我素,光脚跑来跑去。
我从小就这样,喜欢光脚在地上行走,用妈妈的话来说就是:“这孩子小时候把她惯坏了,太亲近大自然了。”确实,小时候,爸爸的事业刚刚起步,妈妈就打下手,根本抽不出时间来管我,好在有姨管我。但是,姨家的女儿喜欢光脚在草地上跑,于是我也有了这样一个不得体的毛病。妈妈为此很伤脑筋,想了很多办法,我却屡教不改。
“宝贝,穿上鞋,地上凉,别看现在没有病,老了病全都找到你头上来了。”我正在吃饭,妈妈突然冷不丁的对我说,我抬头看着妈妈,嬉皮笑脸道,“那都是老了以后的事了嘛!“”你呀你!”妈妈恨铁不成钢的戳着我的额头,简直是对我无话可说。我也乐得个清闲,光脚滴流滴流爬到电脑椅上玩电脑了。
几天相安无事。这天,“咱家是不是该铺个地毯了?”爸爸若有若思地说道,妈妈一拍脑袋,惊喜的叫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样宝贝光脚跑在地上也没多大事了。”我一愣,爸爸只是随便一提,妈妈居然这么大反应?
我灰溜溜的穿上鞋,“妈,不用铺地毯了。你看你女儿都知道穿鞋了。”妈妈捂着嘴笑了,爸爸也跟着笑了。好啊!他们两个居然联合起来玩我,我佯装恼怒的扑向他们……
光脚踩地的事情还是会有发生,但已经少之又少了。我很开心我改变了这样一个微不足道却很重要的小细节。
初一500字作文三篇
作文(一)
一个人知道了你的兴趣爱好、喜欢的朋友、喜欢的男生、喜欢的明星,他就会知道你的精神世界,了解你的思考方式,模仿你的行为,准确的打击你,如果你现在还自作高兴,是否太无知?最可怕的是,你对她一无所知,不知道他的兴趣爱好,你无法准确猜测她,无法打击她,你害怕她,初一随笔作文500字。她不会害怕你,她对你太了解了。
最可怕的是,她知道你的兴趣爱好,必然会知道你的工作,你赚钱的方式。她会复制你的思想,阻碍你的工作,你才会后悔,为什么当初把一切都告诉她,才落得如此下场?
最好的方式是约束自己的行为,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要到处张扬自己。兴趣决定工作,你不小心把兴趣告诉她,一个居心叵测的人,实际在自毁前程,自断后路。掌握一个男人,要拿着他的存折,掌握一个女人,要知道她的兴趣爱好。
自己的放任是对敌人的仁慈,实际在助纣为虐,他们会由放任自流变成肆无忌惮。
我们要小心小心眼的女人。
不要胡乱散播别人的谣言,不要随便散播自己的爱好。
这还不算。有的人知道了你的兴趣爱好还要得寸进尺的想知道你的新浪微博账号和密码,在你不小心时,偷盗它们,连着还有qq号,红袖小说网账号,音乐台账号,百度贴吧账号,世纪佳缘账号,在你的世界里来来往往。真的是獐头鼠目,气得你要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胡乱用别人的账号不犯法吗?这年头,猫给老鼠拜年,老鼠越来越猖獗。所以小心陌生的敌人,小心熟悉的朋友,因为他们了解你。
作文(二)
瞧,他来了。班里来了个新的实习老师。我来介绍介绍吧。论长相,说不上英俊潇洒,貌若潘安,但也不至于说是贼眉鼠眼的。圆圆的脑袋,小小的眼睛,也许是因为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缘故,下巴还留着短短的胡须。有着虎背熊腰的身材,高个的身段。整体来说略显成熟稳重。
讲性格,这老师似乎有些捉摸不透。怎么说呢?有时会显得有些孩子气(毕竟是新来的嘛),略带稚气,500字作文《初一随笔作文500字》。就如我们数学考试时是他监考,我们在那里埋头苦思冥想,大挥手笔,而他呢,却在我们座位之间的狭窄之处进行“蛙跳”练习,这一蹦、一跳、一转身,继续再来……这组动作真是不符当时考试严肃紧张的氛围。唉,可谓是“大煞风景”之举。可有时他则是颇具老师的处事之风。例如在自习课时,班级“打成一片”实是闹市之景。实习老师立即摆出老师的架势,从作业上着手准备增加作业,这可是正中下怀,我们作为学生的最怕的就是作业多。于是班级的“火爆声,呐喊声”立即烟消云散。
其老师还有一大特点,即是他的言语方面。风趣幽默则是其一,每当我们回答问题之后,考卷讲评之时或表现极好之处,老师曰:“好,没错就是这样,不错不错。”或云“对,好极了好极了!”这些都是他的专用话语,当然只差申请专利了。
以上几点是我对实习老师的肖像,性格,语言经研究后所得出来的结论。对了,还漏了一点。这位实习老师姓陈,不详其名,我们尊称他为陈老师。
作文(三)
很喜欢独自一人,无所顾忌地把书堆得到处都是,可以不用整理零乱的房间,闭着眼就能找到任何自己喜欢看的书,没有约束,没有喧闹,让流水般的.日子在我的手里慢慢的逝去。
有时候好想一个人生活,躲得远远的,让那些世俗的东西都见鬼去吧,每天在太阳的第一缕阳光中醒来,在沉寂的夜色中睡去,没有人会扰乱你的生活,更不会有人会注意你,这样的生活虽平淡无奇,却处处透着一种无拘和自由。
于是我学会了沉默,沉默的连我自己都曾怀疑我是否有病,我变得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在乎,我又能在乎什么呢?每天都生活在虚伪里,我怕别人了解我,我也不想去了解别人,我眼中的生活是简单而温馨的,但现实并非我所愿,我的失望大于恼怒。
这样的世界,这样的生活,我用一个字来形容它,那就是――累,也只有这一个字能形容它,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去那没有生机的校园,每时每刻都在忙碌着,没有方向,只有匆匆从我们指尖溜走的时间和那一声声叹息,留给你无尽的懊恼。
有时候我幻想着,如果人没有了思想,朋友间没有相互利用,人们之间没有了相互猜疑……但这怎么可能呢,人与人之间永远都存在一种欺骗的关系,直到你没有了剩余价值。
在沉默中醒来,又在沉默中睡去,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却不敢奢望这样的生活!
下课铃声又响了,这十分钟可是我那新同桌忙的最热火朝天的时候。瞧,走廊上他和男同学一起追逐嬉戏的样子,与平时那副斯斯文文的摸样简直是天壤之别。
别看他下课如此活跃,但上课却不怎么发言,总爱把书竖起来,却在下面做小动作,摆摆“笔阵”……有一次上音乐课时,他突然不唱歌了,只见他眼珠子一转,脸上微露笑容,似乎想到了什么主意,但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怎知他又打着什么如意算盘。只好继续唱歌,可却不时得注意他那儿的动静。
过了约十分钟,他将手指伸到我面前,笑着说:“香喷喷的鸡腿,好好吃哦!”说罢,他转过头去,胡乱唱了一通。趁他不注意时,我张嘴就咬了过去。我让你鸡腿啊鸡腿,这回我非得给你个教训不可!可他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将手猛得往回一缩,我咬了个空。他转过头来,得意的笑道:“哈哈!笑死我了,哈哈!”这时,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脱口而出:“你这个熊二!”“哈哈哈,哈……哈!”他笑得更厉害了,我顿时火冒三丈,“嘿,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颜料你就开染坊了!你这个熊二熊二!”唉!他还在笑,真是气死我了。
过了两分钟,他又恢复正常了:“你刚才说我什么?”“熊二,听不见呀!”我不耐烦的回答道。“熊二?”他才反应过来,“去去去,老子才没这么胖呢,我很胖吗?”看他那娇小的身材,分明就是个瘦子。但我还是说:“你反正就是熊二!”“哼!”他将头转了过去。
瞧!我这位新同桌是不是非常搞笑?但我觉得他也十分调皮!
说实话刚开始我很不喜欢我的新同桌。
我们班级每次月考都会根据成绩来交换座位,这天我走进教室,看了看门后的座位表,顿时心情跌落到低谷,因为我的新同桌是我们班最不受欢迎的“邋遢女”,她衣服总是脏脏的身上在夏天时还会散发着一股酸臭味。我臭着脸按照座位表回到了位置上,她已经坐下了,看到我来便冲我笑着,我直接坐下并没有理会她。
可是后来跟她相处久了就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她学习特别好,我有不会的题目她都会认真地向我讲解,有时候我脑子转不过弯来,一道题需要她反反复复的讲很多遍,但她从来不会不耐烦,仿佛有无尽的耐心。
还有一次我们班男生恶作剧,往我的书包里塞虫子,我特别害怕是她帮我把虫子拿了出来,还替我教训了他们。她还会在我肚子疼的时候帮我去办公室接热水,渐渐的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
但是她身上依然脏脏的,衣服也很久才会换一次。作为朋友我向她反映了这件事,才知道她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不便,她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奶奶还要照顾他们根本不顾不上她,而父母又都在外工作,而她都是每天晚自习回家写完作业才能有那么点时间把衣服洗了。所以她才想拼命学习,将来考一所好大学,即为自己也为父母。
经过这次谈心她的衣服再也不是脏兮兮的了,身上也不再有味道,再加上她本身的性格不错渐渐的朋友越来越多,然而距离下一次的月考也不远了,哈哈。
未与人相处之,难辨善恶,我为我之前的不礼貌感到羞愧,也谢谢她的不计较,不管我们以后还能不能做同桌,我都希望你以后越来越好,不忘初心。
我的新同桌是全班最胖的男生。他叫包雨堃,是本周刚换来的。他全身肥嘟嘟的,圆圆的脸,五官端正,鼻梁上架着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他的头发中间长,两边短,像极了“洋葱头”。
包雨堃是一个非常“萌”的人,很喜欢吃肉,特别是鸭腿。他每天都要去一次食堂,看看第二天的菜单上是否有鸭腿。星期五一大早,包雨堃就开始惦记中午的鸭腿了,下课时不停地念叨:“鸭腿,鸭腿。”中午,吃饭的铃声刚响起,他就紧攥着饭碗准备排在第一个了。当老师一宣布下课,他立刻奔了上去,排了一个好位置。只见他拿着碗,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盘中的鸭腿,生怕大的被其他同学盛去。他一边看着鸭腿,一边使劲地闻着肉香,不知不觉口水就流了下来。轮到他了,他一边把碗递给盛菜的老师,一边说:“鸭腿大一些,菜少一些,肉汁再多加一点!”盛完了,包雨堃捧着碗跑到位子上,先把“小心肝”鸭腿放在一边,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和菜,最后拿起鸭腿一掰为二,大口撕咬起来。等啃完了肉,他还舍不得扔,非把骨头舔得亮晶晶的才肯罢休。由于吃得太忘我,他的脸上满是肉汁,活像一只大花猫。我忍着笑,对他说:“包雨堃,快去洗个脸吧。”他用手在嘴边擦了擦,果然有许多肉汁,就不好意思地跑去洗脸了。
他不仅吃相很萌,跑步也很萌。每次跑步,他都会拼尽全力向前冲两圈。到后来,他累了,速度也慢了下来,两手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了双手弯曲,放在胸前不动了,好像袋鼠一样,那样子简直太可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萌宝”包雨堃。
我上初中了,我有了一个新同桌,他有一个很怪的名字,他叫李艈,他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ll黄鼠狼rr。
初中有了新规钜,值日表上第一个人就是值日组长,也属值日组长活重,擦黑板,扫地,擦玻璃全是值日组长的活,第二天开门也是值日组长必备的,我在第二个,还算幸运,可他却不那么幸运了,我们是最后一组,在到我们值日的前一天,他却主动要自己锁门。我很纳闷,他壶芦里卖的什么药?第二天,他把钥匙给了我,说:ll值日组长,明天早点开门。rr我疑惑的说:ll值日组长不是你吗?什么时候成了我了。rr他说:ll你不信去看值日表呀“我去一看,立刻傻了眼,怎么我成了第一个了,他竟然是最后一个。我当然不服气,可他一句话就免了”反正值日表上你是第一个,我可管不着。“。我也只好不情愿的戴上值日组长这个头衔了。
还有一次,那是在上美术课,我一直看到他在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你看我的图画本“我一看,也跟着笑起来了,他在上面画了不少狗屎,我笑的比他还厉害。这时美术老师说:”苏铭玮,你别笑了,要向你同桌学习,我一看他,他正一本正经的在那里画画,我故有一肚委曲没处使,但对他的诡计是心服口服
小学六年完毕,升入初中,一切成就都重归为零。到了中学,想要混的如鱼得水,一定要重新交上朋友,而我第一个认识的就是我的新同桌——甜甜。
甜甜姓田,显亲密才说甜甜。她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幽默大王!她又瘦又高,有一头乌黑的齐肩短发,浓密的眉毛,眼睛像两颗小黑球总“骨碌骨碌”地转来转去,大大的嘴,笑起来很有感染力。
记得刚进来的军训,教官下令说:“向右转,坐!”同学们都立刻向右转,迅速坐下。有一个人不知怎的,方向搞反了,转过去,反而面对着后面的同学。甜甜立马反应过来,冲那位转反的同学喊道:“你是一个兵,左右分不清!”转错的同学,赶紧调转方向,背过去,用手挠挠后勺后脑勺,低下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班级列队爆出一阵阵大笑声,连教官也被感染,嘴角微微上扬。她就在我的心中刻下的第一印象:反应快且搞笑。在以后我总喜欢去找甜甜玩。
开课了,排座位的时候,因为身高差不多,我和甜甜成为同桌。经一番洽谈,我们成为了朋友。由于前几天军训的“摧残”和日光的“拥吻”,同学们的脸个个黑似煤炭,她左顾右望,若有所思,眼珠子“骨碌骨碌”的地转起来,真不知她在打什么鬼主意,她突然拉住我的手,向讲台走去。我的心中充满了问号,她要干什么?我一会儿她拉我到讲台上,指着全班同学唱:“镇中有班包青天……”完了,想笑的意想如滔滔洪水,眼睛眯成一条缝,抱着肚子大笑起来,“哈哈哈,你这个死鬼……哈哈哈……”
这就是我这幽默同桌,名副其实的幽默大王。
我上了初中,在七(6)班,班主任姓张,来到第一天就安排了座位。
我是班里最高的,所以坐到了最后一排,我坐在一个文静,漂亮的女生旁边,不想别的女生那么八婆。
同桌对于上学来说,都会有的,我的同桌“王木子烨”,是一个1。6多个的,短头发,爱笑,还有两个虎牙,又漂亮的女生。一开始,我就介绍自己,每天向朋友一样聊天,而且她还很热情,你没有带笔她一定借你的。
有一次,我才知道她的特长,就是唱歌和画画,只要有美术课她一定好好听。老师还让她设计文化墙。
她还有一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好的是她的成绩好,特别是英语,100分以上,我偶然还看她的,我知道这样不好。人好,不好就是上课不好好听,咬手,还有她是近视眼,每次老师抄的东西抄完了还让她抄。
我觉的我同桌不错,可以提高我的成绩,每一次必须给她抄我抄的,而且必须好看,要不她看不清,她还很体贴,帮我脱罪,我上课说话了,她说没有,她学习好,所以老师信她了,我就无罪了,我很尴尬,我以后不说话了,她想考1中,我也想考,我们志向一样,我们做同桌,正好。
最后,我希望老师不用给我换同桌,因为这样的同桌真的让我很欣慰,我的新同桌“王木子烨”。
六年的小学生活已经结束了,我现在已经上初中了。来到这个陌生的学校,我既激动又害怕。
我现在在初一(8)班,在这短短的两个星期里,我认识了许多新老师和新朋友,我还有一个新同桌。我的新同桌是一个男生,他叫罗同涛。他个子还行,身材一般。他的头发有些乱,像个鸟窝,如果你仔细地看,还可以看到一些头皮屑。眉毛淡淡的,高高的鼻子上有时会架着一副蓝色的眼镜。
起初,我以为他很好相处。结果,没过几天我就对他心生恨意。那天上自习课时,我正坐在位子上写作业。突然,罗同涛推了我一下,一不小心,我的本子上被画了一条长长的线。我顿时火冒三丈,说:“你干什么?”“你的手过界了。”他一边转动手中的笔,一边说。“那你也不要推我,说一声不就行了吗?”我生气地说。“值日生会听到。”他说。“那你现在把我本子上的线抹掉。”我说。“老师来了!”说着,他又低下头去写作业了。“我……”由于老师来了,我不敢说话了。我决定再也不理他了。
就这样,我们俩僵持了几节课。在一节数学课上,我又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上完课后,老师让我们写作业,我一向有点马虎,这回老毛病又犯了,没看清题目就写。突然,一支笔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同桌指着题目说:“这里是说最多,你却写得最少的。”我一看,明白了。改正过来后,我对他说了声“谢谢”。心想:原来他也不是那么讨厌。
这就是我的新同桌,有时很令人讨厌,但有时也是乐于助人的。
同桌这个词,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每一年的开学,大家都换了一位同桌,不过,我的这位同桌,是十分特别的。
开学的那一天,“铃铃铃”,上课了,一名女教师大步地走进来,看出来,她十分地严肃,是个不好惹的老师。老师进行了简短的自我介绍,还说明了一些上课需知,突然,一位学生站了起来,说:“老师,您这句话好似说错了。”老师一听,大感惊讶,因为这是她从事5年以来,第一位学生敢提出老师的问题,老师也不敢相信,她这5年来就是按这个来教的,她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首先,老师很佩服你的勇气,可是,你要知道,反驳一件事是要有理有据的。”他好像也不甘示弱,反驳道:“老师,您所说的生物学是一门学科,可我并不认为它丹丹只是一门学科。”周围的同学都劝他坐下,因为这位老师是传了名地“狠”,不料同学们的劝他不听,依然不慌不忙地说着:“老师,我认为他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我们发展的一个重要桥梁,如果没有了生物,那我们岂不是没有显微镜,没有这一系列地说法,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才促使我们有了新的一门学科——生物学。”
他的话让老师惊呆了,小小的一个人竟能说出这样一番新天地。老师看上了他,并叫班主任把他弄成生物课代表,坐在他旁边的我,也就是他的同桌,我十分佩服他,尽管自己的身躯小小的,可是他有一颗敢于给别人纠正确定的心,这就是我的新同桌。
本周,我换了一个新同桌。
他长着圆圆的脸,眼睛比较大,单眼皮,是个男生,比我稍微矮一点儿。他既有知识广的一面,也有调皮的一面。他下课时有时很爱疯逗,有时却很安静。他有时会有一点儿恶心,比如有一次,他的水彩笔写不出来了,他就将手放入口中,沾点儿口水,把手上的口水往彩笔上抹,水彩笔就能画出颜色了。据他说,这方法还是挺不错的。
有一次,他在中午时,把同学压在地上,围观者将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说让他写三百字以上的反思。因为这是吃完饭发生的事情,所以睡了一觉后,他全都忘光了。放学时,老师找到了我的同桌,问他反思写完没有,他的回答令人失望:“我还一个字儿都没动”。我很想帮帮他,可是又帮不上忙。因为他晚上还要上萨克斯课程,所以他就撇着嘴,皱着眉头,抓耳挠腮,可怜巴巴地望着老师。老师对他说,要他回去写,他立刻高兴起来。这真是验证了一句经典名言:“抓住了是死的,而放了又变成活的。”
其实,我的同桌知识面还是很广的。有一天放学时,他给我讲硫酸的故事。他说,如果你遇到了几滴硫酸,他是不会把整个身体吞噬掉的,假若你泡在水中,那只会变成一个小黑点儿而已,所以不用非常害怕。听了他的话后,我才了解,我还是很感谢他的。
你们猜出了他是谁了吗?对,他就是黄博涵!他真是一个既调皮知识面又很广的男孩呀!
同窗三年,几数载,难忘的是母校情,难忘的是教育恩。要说上学最难忘的就是属有同桌的日子了。尽管我的同桌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英俊潇洒,但是,他还很暴力,不止长的凶神恶煞,情绪反转的也是很快的,令我不由得觉得他的脑袋有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其一,刚刚和他一座的时候,觉得他一定是个很难接触那类人,但是时间长了,反而觉得他还是挺可爱的。他比较胖,还很黑,他喜欢打篮球,我觉得他黑就是和他爱打篮球有关系。每次上课,他只要是打篮球回来总会是一身汗,然后还总是喜欢揪别人的头发。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毕竟我是他的同桌,可是饱受了它的摧残。
由于常年打篮球,他浑身都是肌肉,每次上课无聊了,他就会对我说“哎!同桌,你打我一下”当时听完他说的这句话,我是懵懵的,他没发烧吧,竟然让我打他?我脱口而出:你有病啊,我才不打你,万一你再打我我可经不起打。他又说:我不打你,你快打我一下。我心想:这可是报仇的好机会啊,我可不是一般柔弱的女子,看我怎么报往日之仇。于是,我右手攥紧了拳头,对着他的大腿就打了下去。只听:嗷的一声,从他口中吐了出来。我心知打疼了他,可还是明知故问道:咋地啦,疼啊?他龇牙咧嘴得告诉我:你要打的时候怎么不告诉我,让我好准备一下啊。我也反驳到:是你让我打的,你又没说什么时候打,什么时候不大。我冲着他翻了个白眼。
时间就在我们打打闹闹中过去了。转眼我们也要面临着各奔东西了,在此期间我也换了一位同桌,但是,我相信,我学生生涯的同桌里面只有他是让我刻骨铭心,这辈子都不能忘记得。我的新同桌很暴力,但是他偶尔还会很呆萌,就是这样一个他,在我的初中生活里增添了不少的色彩。
你们想知道我的新同桌是谁,他表现怎么样吗?那就和我一起往下看吧。
新学期到了,老师说要调整一下座位,同学们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老师又说不过只是小小调换,有很多同学唉声叹气的。我又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终于可以进行一次小小的调整了,也许我就在调整范围内。难过的是我很有可能不会换同桌。当老师叫到孟靖涵和严翊铭换一下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知道有多么开心。这是我第一次和严翊铭这个班长坐呢。
严翊铭他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下面有一对弯弯的眉毛,好像两个翻过来的月牙。下面有两只圆溜溜的眼睛黑黑的,像两颗黑葡萄,眼睛下面有一只高高的鼻梁,鼻梁下面有一张红红的小小的嘴巴,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帅气极了。他每天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蓝白相间的鞋子。
每次上课的时候,他都非常认真,从不和其他同学说一句话,认认真真听老师讲课,下课后他又认认真真预习后面的课文,把生字词注好拼音并组词。然后他复习前面的功课。
他不但学习认真,而且还是跑步能手。
他虽然个子矮小,但是他是跑步高手。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要我们跑步。我们才跑完一圈,他就已经跑了两圈。下课后我问他你为什么能那么快呢?他说因为他认真练习了。
他还助人为乐。第三节课下课我正在写作业,突然我被道难题难住了。我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出。我的同桌似乎看出来我的烦恼,立该走过来,一步步教我解答的方法,我立马会做了。
我相信这学期我和他一起学习,期未我一定会考到好成绩的。
新学期到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调换座位。当黄老师把我和孙望舒排在一桌时,我特别高兴——数学难题有着落啦!
孙望舒戴着一副小小的眼镜,看上去其貌不扬。但他可是个数学天才,而且很愿意帮助向他请教的人。
先来说一说他的数学头脑吧!有一次,数学刘老师指着书上的一道思考题说:“大家来看看这道题,它有些难,你们先算算七巧板各个部分的面积吧!”于是,我们拿起笔开始算了起来。没过两分钟,孙望舒已经算好了,而我那时才算出了两个部分,我一边惊讶,一边继续奋战,突然,他轻轻地碰了我一下,低低地说:“你看,这个部分你算错了,应该用这条边乘上那条边才对!”我仔细一看,恍然大悟,赶紧改了过来。下课了,我还没来得及向孙望舒道谢,只见王正源拿着练习册过来了,他指着最后创新挑战的那道题问孙望舒,我看到孙望舒就像一位小老师一样,仔细地给王正源讲题,听完之后,王正源心满意足地回到了他的座位上。我不由得向孙望舒投去敬佩的目光。
其实在三年级时,我就和孙望舒当过一次同桌。当时在他的帮助和我的努力下,我的数学成绩迅速提高。先是从91分提升到93分,再从93分到95分,后来我终于考到了100分。看着那满分的试卷,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听说五年级的数学可不简单,有了这么个厉害的同桌,哈哈,数学没烦恼!
学霸孙望舒也不是个完人哦!他总是忘记带文具,比如胶带、钢笔……不过,我不介意,随时可以借给他用,因为同桌就是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嘛!在这里,我也想给孙望舒提个醒:我希望你以后不光成绩要稳住,文具也要带带齐哦!不然在大考的时候就惨啦!
这就是我的新同桌——孙望舒。
他是一个“肉球”,拥有令人望而生畏的体重,走起路来,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在颤动,活像一座移动的“小山”。他便是我的新同桌××。他没有优异的成绩,也没有超高的颜值,但论体重,他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拥有一身的肥肉,在班上掰手腕更是无人能敌。他一直都是那样天真,那样无理,那样有趣,自称成精的猪。
刚刚和他成为同桌时,我对他是有点反感的。他不仅体态肥硕,占的位置还超大。我很少和他说话。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慢慢开始接受他了。因为这几点,让我感受到了他的有趣,请听我慢慢道来。
成绩差不害羞。他不仅有惊人的体重,还有那令人望而生畏的成绩。一次数学测验,试卷较难。我心想:唉,××要完喽!考完了,××说:“太可怕了,我怀疑人生了,我预感我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小钱,记得明天给我烧香啊!明天,我觉得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把我说得哭笑不得。我拍拍他的膀子,“一定的。”我用坚定的语气说道。试卷发下来了,××一看成绩,呵了一声:“看,我说吧!”他展示着鲜红的试卷,满满的红叉子,竟然只有二十五分!是全班的倒数第一!之后,他又四处“炫耀”着那光辉的战绩。
上课不会就卖萌。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小问题,便叫起××:“××,这题怎么解呀?”××正开着小差呢,就被叫起来了。“额呀这题”他用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老师,感觉眼泪马上就要掉出来了,又开始吃起了指头,老师看着他楚楚可怜的样子,无奈地说:“唉,坐下吧坐下吧!”坐下来后,他咧开嘴笑着说:“嘿嘿,我这叫美人计!””呕!”我一下子被他给恶心到了。
××,他是一个优缺点十分明显的人,他很容易与别人混熟,我对这个新同桌十分满意,你的新同桌呢?
开学第一天,班主任排座位,同学们站在走廊里,都互相不熟悉,但还是三五成群的互相询问着对方并介绍着自己。
“安静!安静!大家按照高低个排好队。”班主任拍着手掌大声喊。我在人群中随便一站,没想到还不合适了,“嗨!你应该站在我前面,我比你高。”一个胖乎乎的马尾辫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看了她一眼,比我高?并没有!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比你高一个头发丝呢,你看!”她往上揪着自己的头发给我比划。样子有点滑稽,她接着又说“估计我俩是同桌,你看,咱俩都胖,坐在一起就是"合肥"啊,老师怎么舍得拆散咱这个组合。”周围的同学哄一下都笑了,我觉得有点尴尬。
果然如她所料,我俩成了同桌,我的新同桌王凌云同学实在是太活泼幽默了,自黑起来也真是下得了嘴啊。
有次有个同学搬了个三条腿的铁凳子,放在桌子底下的时候高了一点点,她看到了说:“我可以帮你变矮。”同学们都很好奇,还以为她有好法子,没想到她说“让给我坐一下午至少能矮五厘米。”同学说“你虽然胖,也不至于吧”。她就说“就我这吨位,就我这重量级人物往上一坐,它还敢不矮。”同学们都哈哈大笑。
自从和她同桌以来,每天课间都笑声不断,王凌云虽然很爱开玩笑,但还是很尊重人的,经常自黑,但从不黑别人。同学们都很喜欢她,连带着我这个内向的人也爱说笑了。
都说幽默是高情商的表现,我觉得非常的对,每天让周围的人在枯燥的课业中间能一起欢声笑语放松一下,时间变得一下子没那么难熬了,每天都过得飞快。
王凌云,希望我们一直是同桌,做两个开开心心的小胖子!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不待”是人生最大的遗憾,也许等到你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等待你的只是一杯黄土,一对杂草和悔恨的泪水和遗憾的叹息,时间不会为谁而止步,懂得珍惜的人,才不会追悔莫及,留下遗憾。——题记
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父母亲老了。他们的容颜或许不复年轻,白发衬着苍颜,脸被时光的刻刀残忍地刻出了一道道沟壑,眼角无助地耷拉下来,嘴唇上的红润被苍白取代,他们的行动或许不再敏捷,在上了四层楼后喘上好久,背佝偻成了弧形,在散步时远远落在你身后边,他们的头脑或许不再清晰,买菜时记不清自己付了多少钱,站在路口费力地回忆着回家的路,看着你的面容却记不起自己付了多少钱,站在路口费力地回忆着回家的路,看着你的面容却不记不起你是她的最爱。
父母的衰老与逝去是最让人无力面对而又无力阻挡的事情,我们似乎总是沉湎于现实安逸,而忘却了时间的暗涌,我们总是觉得父母还未老,但当他们真的已是风烛残年之时,再多的悔恨和恸哭也换不回他们逝去的时光了。
我记得龙应台的《目送》中写道: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大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我觉得时光老人是一个小偷,他偷了父母亲的青春年华,所以,我们能做的除了祈求时光留步,好让我能在岁月的风里挽住那生了茧的温热的手,让自己的人生不要辜负了良知和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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