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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的办理流程大致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申请;其次是受理和核发;最后是缴销。
1、申请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填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受理和核发
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受理纳税人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对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向纳税人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缴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开具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的办理流程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的办理流程大致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申请;其次是受理和核发;最后是缴销。
1、申请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填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受理和核发
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受理纳税人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对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向纳税人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缴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开具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
3.资料归档
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其次,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接受营业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即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指定的税务机关验证一下纳税主体的合法性,不是重新办理另一个税务登记。
最后,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此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情况。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业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贫困证明办理流程
一、农村生源学生办理三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村委会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民政部门依据镇(乡)、村两级证明签署意见并盖章。 举例:
若李**同学家庭常住地为**市**县**镇(乡)**村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村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李**同学家庭常住地为**市**县**镇**街(路)号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街(路)所属辖区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城市生源学生办理二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县(市)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举例:
若王**同学家庭常住地为 **市**县(街)路号 该同学办理二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街)路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王**同学家庭常住地为 **市**区路号 该同学办理二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负责该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区(市)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什么是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初期开立主要原因是市民户口簿身份证遗失,参加考试、应聘、婚姻登记、银行开户时,对方要求留存户籍资料的,派出所一般会给出具。
而且办理户籍证明相当快捷,比办身份证快多了,但随着中国人口流动性加强,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少,由于不张贴照片,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户籍证明行骗,或者拿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最近几年各地陆续限制或取消户籍证明这种行为,但如果需户籍证明不可的,在提交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也会予以开立。
一、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
二、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三、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四、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五、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一、计划内一孩
(1)持在户籍地办理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计生办查环;
(2)持计生办查环证明,全家户口本(原件)到社区办理信息卡;
(3)持信息卡和全家户口本(原件)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二、计划内一孩
(1)没有上环的,到社区计生办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
(2)持在户籍地办理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合同书、全家户口本(原件)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三、计划内二孩
(1)持在户籍地办理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本(原件)、结扎证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四、计划外二孩
(1)持在户籍地办理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本(原件)、结扎证、计划外罚款单据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证》;
相关知识:
一、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二、计划生育证明的写法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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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各种证件所需资料
一、 《生育服务证》;
1、先填写一胎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第一面和第二面)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夫妻两人的各一份,如一方户口不在本村的,要双方户口本户主和他们本人各一份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夫妻合影照两张。
6、以上所需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二胎生育证》;
1、本人写申请(按政策规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
2、村委会写个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三查”,未收养或抱养过子女,属农村独女户,)
3、填二胎申请表一式两份
4、填一个张榜公布表(必须有十个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5、三人合影照三张,(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还有一胎小孩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服务证一样一张,第一胎生育准生证复印件一张。
6、以上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三人合影照4张(其中三张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用)。
2,、到村填写一式两份的审批表。
3、如有一方不是本村的要到对方村、计生部门签字盖章。
4、带齐以上资料,然后有村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5、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儿户口也复印三份)、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同时这些这些证件都要复印三份,独生子女证复印三份,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用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照片一张
2、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复印件到村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后到计生办盖章
3、到街办计生办办理。
五、正常入户手续;
1、新生儿入户;
带医学出生证明、节育证明(一胎上环、二胎结扎)、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一胎男孩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要原件,自己写入户申请,入户申请由计生专干和书记签字,治保主任盖章,然后到太极湖计生办签字盖章(是库区移民的还要到街办综治办、移民局、特区党政办签字盖章)
2、婚嫁入户;
1、要对方出婚育状况证明,盖两级章(村委会和计生办),是否属于移民外迁或内安身份证明,盖两级章
2、女方村委会写迁出证明可要可无
3、男方出示婚迁入户申请,书记或主任、计生主任、驻村领导签字,盖村委会章子
4、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且复印件各一份
5、带齐以上资料(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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