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上海交通大学自荐信范文(共含1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万古忠义李秀成”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上海交通大学的老师:
你好!在你我素未谋面的情况下,我只能用这一纸书信介绍我自己,希望能得到你的赏识。我是一名来自福建沙县一中的高三学生。我叫潘枫,用一副对联来形容就是“四大美女外加潘安一枝独秀,千百花木唯有枫叶面红耳赤”。
这幅对联是我为自己写的名字联,上下联的第七个字就组成了我的名字。而对联里也涵盖了我的特点,独立,独特,优秀。从小钟情于上海的我,听到的`第一所大学的名字就是上海交通大学。不知道是因为喜爱上海而选择交大,还是因为交大而更爱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在我心里落下来,从小努力学习,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交大的一份子。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举一隅以三隅还,一点则通,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物尽其用。这是上海交大校训的释义,也是学习航海中一座重要的灯塔。
春
《红楼梦》中让人铭记的不只有宝黛钗三人的爱恨痴怨,还有“原应叹息”四姐妹迥异的性格。而我有元春的贤德,对老幼给予温暖,对需要的人给予帮助,对弱势群体给予爱心;迎春的亲和,微笑是人魅力体现的最大闪光点,而我就时常把微笑挂在嘴上,亲和力魅力大大加分噢;探春的坚持,坚持上海,坚持上海交大;惜春的淡然,或者用于丹老师的词“淡定”,遇见问题能够冷静的分析解决问题。
夏
每到夏季就是期末考试的时间,考前良好的学习安排和复习计划使我成绩能够比较稳定,且在年段有较好的名次。单科成绩来说,我生物比较突出,在年段10名左右。数学成绩比较漂浮,最好拿过年段第14,不过我会加倍努力,让你们看见更傲人的分数。语文的记叙文也是我强项之一,我喜欢写各种故事。英语在听力方面我比较好。物化方面,因为我从小看侦探方面的书籍说积累下的分析能力使我的物化成绩一直稳定。
秋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香山红叶飘零的季节。所以秋天对于我来说是个幸运的季节,明年的秋天我也将迈入大学的校门,希望是你……上海交通大学。
冬
冬天,就是这个时候。南方的冬天一样寒冷。而我们班却火热异常,因为在我的组建下,我们班的11个女生组成了“全球第一女子食物团——糯米团(MR。rice)。在这个团里,我充当活动策划,在前段我们团的纪念日里,我策划了多个活动,让同学们在高三紧张的学习氛围中能够缓解下来,得到放松,体验到更多的欢乐。
枫
这是属于我自己的一个季节。六年的毛笔学习使我能够用狼毫挥洒出一幅幅舞动飘逸的隶书;从小的象棋练习,让我在时光里,从象棋比赛中获得许多奖项;课余时间,我喜欢文字填空和数独,现在的我能够很快的做出一道道数独了。我喜爱阅读,从美国的欧亨利到英国的柯南道尔,从中国的路遥到当年明月。
也许,现在我不是你们眼中的最完美的学生,但我希望是最有潜力的学生,给我一机会让我成为你们学校的一份子,让你们见证我完美的蜕变。
我相信,我会成为上海交大的学生,因为我可以。
我相信,你们会选择我,因为我可以。
我相信,我能。
尊敬的自招办老师:
您好!
我叫(噼里啪啦),来自浙江省舟山中学。非常感谢能在百忙之中还能抽空一读我的自荐信。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向往已久的高校。就在我们小小的一个班之中,就有二十几个人把她当做了自己的第一志愿学校,而我也满怀崇敬之心寄出了我的申请材料。我向往交大的拼搏精神,在50年代的院系调整之后依然崛起为中国第三大高校;我向往交大的氛围,毕竟“民主堡垒”的称号绝非虚名;我向往交大的创新,我愿意成为中国的“mit”中的一员!窃冀,我能有这样的荣幸。
我也是一个开朗活跃的人。作为校科技社的社长和校模联社的副社长,我组织参与了许多学校的社团活动,是学生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在高一的模拟联合国会议中,我还以团长的身份一举拿下了最佳代表团的奖项。作为班级的文娱委员,我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了三年间组织班队活动的重任,而且在元旦文娱汇演中以一段相声拿到了二等奖。而作为一个男生,体育怎么能不行呢?我是全班的长跑健将,年年1000米测试都是满分,而且在三届校运会中均有较好名次。热爱篮球的我,也曾经进入校队跟训。我想,我已经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作为一个团员,不断要求上进才是我的作风。我希望交大的自由氛围能再容纳我这一个小小的头脑。我为化学狂,希望我能在贵校的实验室为祖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在成为化学院的一员的同时,我也会给自己戴上一枚戒指——我愿与化学为伴,一生一世,无怨无悔。
尊敬的各位老师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审视我的申请材料!
我是xx市高级中学*届理科实验班的**,和其他的同胞或者说是竞争者们一样,我也但愿通过贵校的'自主招生来实现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考入上海交通大学。
在众多高校中,唯有自由、开放、享有“东方MIT”美誉的上海交通大学深深吸引了我,而且我也听到上海交大的学长陈蕾先容说,上海交大非常适合那些“有想法主意”的人,只要你有想法主意,上海交大都会尽全力帮你实现,我觉得我就是那种有想法主意、有立异意识的人,这也使我更加坚定了“将来一定要到上海交大读书”的决心。凭借着十几年如一日的努力,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中考更是以全市第二十八的成绩考入铁岭市重点高中理科实验班。到了高中,我并没有骄傲,而是更加努力的学习,成绩也有了进一步的奔腾,每次考试成绩均不乱在年级前十名,施展好时还会进入前五名,我坚信自己是有资格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的。
相信在此之前,您已经阅读过了无数的自荐信,对省、市三好学生,校学生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等也已经见怪不怪了。很可惜,这些刺眼的荣誉和职位我都没有,我有的是对交大全面的了解,有的是对交大始终如一的热爱与向往,有的是“非交大不去”的勇气与决心。更重要的是,我有着老实、量力而行的品质,我不会为了得到您的青睐而强调事实,虚张声势,而且我觉得一个人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和协调能力并不是只有靠这些职位才能体现出来的,究竟校学生会主席只有一个,但具有多地方能力的高中生远不止这些。
众所周知,上海交大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等专业都是当前海内最一流的。除此之外,贵校的密歇根学院不仅包含机械类专业,而且假如前两年在校成绩凸起,还能出国到密歇根大学继承深造,学习国外提高前辈的理念,这些都非常有助于实现我弘远的理想。我保证,假如我能进入上海交通大学,一定会本着“饮水思源,爱国荣校”的校训努力学习机械地方的专业知识,培养各地方的综合素质,成为像江**、汪**、钱学森、吴文俊、茅以升那样的上海交通大学的骄傲。
做事坚决,善于筹划是我的另一长处。说到筹划,我对自己的未来也已经做好了初步的打算:近年来,跟着中国经济的起飞,汽车已经走入了平常庶民家。因为汽车产业的提高,这地方精英的需求量也在随之增长。这对从小酷爱汽车,7岁就能识别数十种车标的我,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激励,我也励志将来要进入一家汽车企业,介入设计制造一部机能优异,而且安全节能的汽车。据我所知,现今中国汽车在发念头的节油耐用,不乱机能上仍有一定的进步空间,而伴跟着油价的提高,增压直喷等技术也已走下神坛,进入乘用领域。在车身结构地方,人们对于安全恬静的追求是无止境的,所以有了碰撞吸能设计,有了更优秀的悬架,有了铝材,甚至碳纤维的应用。我愿把我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这些领域中,让中国的汽车有朝一日也能展示在世界的大舞台上。这一切看似虚幻的梦想,一旦进入上海交大,就都很有可能变为现实。
1912月14日,交通总长叶恭绰以“交通要政极需专材”为由,提交国务会议议决,将北京邮电学校、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及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合并,改称“交通大学”。[10]
1922年4月8日,叶恭绰校长电示“今日为交通大学成立纪念日,放假一天”。
1922年由于政局变动,叶恭绰出走;7月21日,交通大学正式分为两校,改名交通部南洋大学和交通部唐山大学。此后校长多次变换,直到1924年底凌鸿勋再次任校长,学校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此时期仍设置电机、机械和铁路管理三科,而土木科已调归唐山学校。学校在此期间又新建成体育馆和调养室,并创办了中国高校最早的工业研究所。
交通部第一交通大学
1927年,北伐胜利,北洋政府垮台,南京政府成立。国民政府交通部接管南洋大学。学校改组为第一交通大学,设立校务委员会。并第一次招收女生,实行男女同校。附中、附小脱离学校,另组私立南洋模范中小学。
1928年2月,国民政府任命蔡元培为1927年9月7日改名为“第一交通大学”的校长。
国立交通大学上海本部
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改组,增设铁道部。学校移归铁道部管辖,将设在上海、唐山、北平三处的交通大学各学院合并,统称铁道部交通大学,分上海本部、北平铁道管理学院和唐山土木工程学院。1928年,时任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王伯群让三校再一次合并,定名“国立交通大学”。校长由铁道部部长孙科兼任,副校长由黎照寰兼任。不久,黎又被任命为专职校长。这样就把“部(铁道部)、路(铁路)、校(交大)联成一贯”,形成“部校合作”体系和“建教合作精神”,“校中师生均得安心教读,勤求学业,蔚成良善校风”。
这一时期学校经费充裕,校舍建设和系科建设都得到较快发展,校园面积也扩大到近500亩。期间,先后成立了科学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机工程学院和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由此形成了以工为重点,理为基础,兼重管理的教学体系。这一时期学校发展迅速,特色明显,成绩显著,影响深远,广大校友称之为新中国成立前学校发展历史上的“黄金时期”。
1937年8月1日,学校划归教育部。八·一三事变爆发后学校迁至上海法租界继续办学。
国立交通大学重庆总部
日军侵占上海租界后,交通大学总部从上海转移到重庆九龙坡。此时期,交大开展院系建设。重庆商船专科学校并入交大组建造船等新专业,创办电讯研究所。学校规模扩大,教学设施、条例逐步完善。
国立交通大学
1945年10月,抗战胜利后,重庆交大总校师生分批复员上海。
1946年,国民党挑起内战,沪校与渝校会合,增设电信管理、电信技术两专修科。[14] 广大师生投入到反对内战的斗争之中。在通货膨胀、经济困难与白色恐怖之中,学校仍坚持改进教学,并增设电信管理、电信技术两专修科。
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并于同年6月15日接管交通大学。交通大学部分校友迁至台湾后“复校”,这就是后来位于新竹的“国立交通大学”。
1959年7月3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大学上海部分、西安部分分别独立为两所学校。 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交通大学上海部分正式定名为上海交通大学。
1961年2月6日,中央决定上海交大划归国防科委直接领导,同时受教育部及上海市委领导。
1970年2月15日,学校划归第六机械部领导。
1982年9月17日,教育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下达通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将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上海交通大学移交给教育部领导,实行教育部与上海市双重领导以教育部领导为主。
1984年,邓小平同志亲切接见了上海交通大学学校领导和师生代表。
1984年6月10日,上海交大列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重点发展的高等院校。
,学校被列入211工程重点建设。
7月,进入985工程;同年9月1日,学校隆重举行庆祝上海农学院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暨上海交通大学农学院成立大会。[18]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9-20]
校庆
4月8日在纪念上海交通大学建校120周年之际,1947届校友、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江泽民同志专程为母校发来贺信。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阅读:
1.交通大学求职简历模板
2.西南交通大学校徽图片
3.北京交通大学校徽图片
4.交通大学新版校徽
5.北京交通大学校徽
6.华东交通大学简历封面
7.西南交通大学校徽
8.兰州交通大学校徽
上海解放后,交大师生员工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教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事业之中。学校在华东教育部领导下,明确交大是理、工、管理类大学,其任务是为新中国培养建设人才。1952年全国进行大规模院系调整,交大由10个系、1个专修科调整为机械、电机、造船3大类、7个系;开办工农速中和工农调干生班、开展学习苏联经验的教学改革,走按专业培养专门人才的道路。
1953年恢复招收研究生。
1955年,交通大学迁往西安。
1956年7月1日,上海造船学院在交大现址成立。
1957年6月,国务院、高教部批准交大分设西安、上海两部分。
新程
搜狐教育讯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20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代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代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大平台”为特征的本科教育,培养适应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领袖型人才,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我校医学院按专业录取,新生进校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2011年我校部分专业在部分地区继续为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招生计划为80名。其报考条件、政审、面试和体检等要求,按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日语、德语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二、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鉴于目前的高考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因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实行按院招生的学院以教育部制定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进行招生(相当于一个专业志愿),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
三、录取
1、我校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2、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对象是: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志愿填报模式等因素,由我校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我校不接受任何未经我校同意和认可的投档线。
3、我校仅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方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该省已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4、继续实行“专业(专业类)志愿顺序级差制” ,级差为2分、1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即:2-1-0-0-0…)。
5、对于教育部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6、考生如符合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的加分,可与我校优惠加分叠加。
7、国防定向生录取办法按解放军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章程》执行。
8、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机械类和电气信息类,仅录取我校录取线上有志愿的考生。若因考生志愿原因未完成交大密西根学院招生计划,我校将以其他专业填补缺额数,使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9、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依次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10、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硕连读试点班)、数学-金融本硕贯通试点班、工科-管理本硕贯通试点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以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接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
11、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12、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优惠录取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选拔预录取和A档的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
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及优秀学生选拔简章。
2、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3、高考优秀考生
对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成绩前三十名(高考原始成绩,不含各类加分)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包括各类试点班)。对进入实行按院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平台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1、学费
① 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 我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平台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平台分流后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收费: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所属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③ 艺术类(艺术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 软件工程、微电子学专业:一、二年级人民币6,500元/人・年;三、四年级软件工程专业16,000元/人・年,微电子学专业12,000元/人・年。
⑤ 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30,000元/人・年。
⑥ 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3、新生优秀奖学金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符合新生奖学金条件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学金申领手续。
4、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和保证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9)。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八、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www.sjtu.edu.cn
校招办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校招办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邮编:30)
邮编: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zsb.sjtu.edu.cn
电子信箱: zsb@sjtu.edu.cn
医学院招办地址(重庆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www.shsmu.edu.cn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尊敬的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领导:
您好!
我叫xxx,今年十七岁,是来自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xx高中的一名高三理科女生。我希望通过贵校的自主招生来实现我在贵校学习的梦想,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审阅我的材料。
贵校是中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管理科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能源动力类等专业更是国内领先,家喻户晓。近年来我校许多优秀学生都选择贵校为第一志愿,我也渴望明年成为名副其实的西交人。
我从小学到初中学习成绩一直优秀,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入鹤壁高中,经过近三年的锤炼,我从一个青涩的女孩逐渐成长为意志坚强、聪明活泼、热爱生活、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积极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语文和生物学科特长突出。高二分班后学习成绩从年级前200余名进入到年级第64名。
我性格开朗,兴趣广泛,音乐美术舞蹈都会引起我极大的兴趣。我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20xx年暑假,我参加了世纪明德--北京励志修学营,圆满完成了各项励志教育项目,经组委会专家组评议,被授予励志教育证书;我积极参加社会爱心活动,经常组织同学一起到福利院看望孩子们,为孩子们献上一份爱心;我喜欢音乐,从小参加电子琴、钢琴班的学习,经常代表班级演奏乐曲;我热爱美术,从小学到高中都参加美术学习班,高中阶段是班里的宣传委员,经常代表班级制作出精彩的板报作品;我热爱体育运动,曾代表学校取得全市中学女子排球比赛第一名的佳绩。
我注重提高学习效率,我总是花费较少的时间而完成和别人同样的作业任务。作为班上的宣传委员,我工作认真负责,曾多次被评为特长生。
西安交通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殿堂,交大的杰出校友钱学森、江泽民、蒋正华、韩启德等时刻激励着我,能够与他们成为校友,将非常荣幸。我希望能在西安交大的管理学类、经济学类、医学等专业的其中之一学习,恳请贵校领导能够接受我的申请,实现我的理想。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12月20日
尊敬的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审核我的申请材料。
我是xx中学20xx届的学生xxx,我希望通过贵校的自主招生来实现我的梦想——考入西安交通大学。
在众多高校中,西安交通大学以她悠久的历史和雄厚的实力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知道她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建设的大学之一,也是九校联盟成员,还是珠峰计划首批11所名校之一。而且西安交通大学的'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在全国都是首屈一指的。
记得很小的时候,自己就是一个“很不安分”的孩子。家中的物件小到电筒、闹钟,大到收音机、电风扇等,都被我无数次地拆装过,为此我没少挨过父母的责骂。然而多次的责骂最终也没能使我的这一兴趣得以丝毫改变。
进入小学以后,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更加广泛起来。在爸妈的支持和鼓励下,我自己用电子积木拼装出了各种各样的电路。父母也给我买了许多少儿科学读物,使我开始接触到了神奇的物理世界。
自打初中开设了物理科目以后,自己仿佛一下子进入了兴趣世界的天堂。奇妙的物理世界让我流连忘返。物理实验课更是成了我的最爱,优异的物理成绩使得自己年年都是班里的物理课代表。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乌鲁木齐市八一中学理科特尖班。
进入高中后我一心扑到了物理竞赛中,刚入高二时就获得了全国物理竞赛二等奖,高二我更加努力学习,但勤奋的灌溉不一定能结出成功的果实,最终还是只获得了二等奖。不过我对物理的热爱依然没有改变。
在我看来,西安交通大学不仅仅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学习的地方,而且还是一个可以让我飞得更高、看得更远的平台。凭借它,我可以对新的知识以及新的思想有一个更高更远的认识,可以让我去繁从简、直指本质、享受到吸收更多知识的快乐。同时,如果有幸能进入这个快乐而又充满挑战的大学园,与一大批最活跃的学生争锋。
最后祝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12月14日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Universitas 21、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学校创建于18,原名南洋公学,19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7年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原上海农学院并入;,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对象
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以下两类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员;
2、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
二、报名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微博)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中学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并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无需邮寄,但必须保留备查,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
中学应将《上海交通大学20外语类保送生中学推荐汇总表》传真至021-34207255,并于月29日17时前(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选拔办法及录取政策
1、初审: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和中学推荐意见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校测,初审结果预计于年12月31日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2、学校文化测试(以下简称“校测”):
保送生校测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科目:数学必考,此外考生需在英语、日语(只能报考日语专业)、德语(只能报考德语专业)、法语(只能报考法语专业)四科目中择一测试。
时间地点:年1月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详见准考证。
3、认定:
1)我校依据校测成绩,发放保送入围资格,在考生回执确认后,认定保送生候选人名单。
2)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等奖的优秀学生,在决赛现场经我校面试合格者,可直接获得我校保送生候选人认定资格。
3)认定结果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免笔试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校长推荐,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2、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3、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部分外国语中学校长推荐的 “直推生”。
五、其他
获得我校保送生认定资格者,不能转为自主选拔类。
高考(微博)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本次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 组全程参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政编码:40
咨询电话:021-3400
传真:021-34207255
Email:zsb@sjtu.edu.cn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致考生书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经过百余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原上海农学院并入,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强强合并。至此,学校完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学校现有21个学院/直属系和12个附属医院,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7个,覆盖理、工、医、管、法、经、农、文等8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点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32个,涵盖全部12个学科门类;49个国家重点学科点,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个国家实验室(筹),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和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3个部门重点实验室,21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863”高技术网点开放实验室。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00余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5人、工程院院士1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5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6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1名。现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约10000人,其中博士生约3800人。学校拥有先进的实验设施,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实行“三助”(助教、助研、助管)资助制度;校园浓厚的学术氛围,开放型国际化合作办学理念,以及地处上海改革开放前沿优势地域的良好就业前景,都为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和全面成长创造了极其优越的条件。
一、招生人数
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名,本简章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为学院招生规模数(含统考生和免试推荐生, 免试推荐生约占35%)。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除条件1、2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B.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C.已满足A条件且参加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以上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者除符合条件1、2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者除符合条件1、2外,还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10月(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信息网公布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shmeea.com.cn)、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www.gs.sjtu.edu.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信息网公布为准)
地点: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下列考生只能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参加MBA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不含MBA专业的`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和复试
1、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余学科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2、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第三门初试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含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建立四类培养资助体系,保证录取的全部符合资助条件研究生都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资助。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将实行动态评定管理方式,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在学期间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获得高等级奖学金。同时,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各类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的资助。
七、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代码:10248。
2、在校的非应届学生不得报考。
3、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学院(系所)及专业,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医学院考生除外)
4、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已在本简章各招生专业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6、在医学院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指相应的研究方向招收医学/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型),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指相应的研究方向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科研型)。
7、我校招收单考生、港澳台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八、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841
主页:www.gs.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网址:yjsy.shsmu.edu.cn/,点击网站首页“直通车”里的“研究生院”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zhangjie@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
邮编:200025
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代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代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2014年我校继续为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招生计划为90名。其报考条件、政审、面试和体检等要求,按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日语、德语、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等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二、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由于目前的高考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我校仅选取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作为招生代码,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该招生代码包含的具体专业详见我校公布的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录取
1、我校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2、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对象是: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志愿填报模式等因素,由我校与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商定,我校不接受任何未经我校同意和认可的投档线。
3、我校仅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方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该省已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4、工科试验班类的录取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工科试验班类招生简章》。
5、继续实行“专业志愿顺序级差制”,级差为2分、1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即:2-1-0-0-0…)。
6、对于教育部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7、考生如符合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的加分,可与我校优惠加分叠加。
8、国防定向生录取办法按解放军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章程》执行。
9、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仅录取我校录取线上有志愿的考生。若因考生志愿原因未完成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计划,我校将以其他专业填补缺额数,使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10、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依次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1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IEEE本硕连读试点班)、理科试验班类(数学-金融本硕贯通试点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以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接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
12、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13、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优惠录取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认定的自主选拔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
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自主选拔招生录取专业的调剂根据考生所获得的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4年全部本科招生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含提前批次和定向专业)。
2、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
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3、高考优秀考生
对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成绩前三十名(高考原始成绩,不含各类加分)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包括各类试点班)。对进入实行按院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平台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1、学费
①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我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大类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专业分流后收费标准: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③设计学类(艺术)、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一、二年级人民币6,500元/人・年;三、四年级软件工程专业16,000元/人・年,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12,000元/人・年。
⑤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50,000元/人・年。
⑥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45,000元/人・年。
⑦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4、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和保证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9)。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八、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www.sjtu.edu.cn
校招办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40
咨询热线:(021)34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zsb.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医学院招办地址(重庆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www.shsmu.edu.cn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500人(含医学院),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150人,推荐免试硕士生约占65%。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本人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免硕士生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凡我校录取的上海地区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11月上旬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的本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5、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及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和现场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四、统考硕士生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上海交通大学考生(含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须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的本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考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4)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5)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进行现场确认;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约2500名(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生约占35%)。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3、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5、在校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报考。
三、推免硕士生
1、招生对象
① 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③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① 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用A4纸下载打印一份);
②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须≥440分);
⑤ 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3、申请办法
① 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sjtu.edu.cn)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填写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② 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③ 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④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2010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注意: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四、统考硕士生
1、网上报名
时间:10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报名及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shmeea.com.cn)、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sjtu.edu.cn)
2、现场确认
时间:20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地点: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都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在校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专业的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毕业生凭在校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考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入学考试
① 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 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上海地区的考点设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③ 考试方式:分初试(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复试(我校各学院组织进行)两个阶段。
④ 初试科目:
(1)根据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余学科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命题。
(2)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第三门初试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含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复试办法:
① 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② 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的划分确定,即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等12个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③ 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标准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总成绩(200分)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12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奖助学金
学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建立了四类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保证录取的全部硕士生都可以获得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资助体系实行动态评定和管理的方式。同时,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各类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资助。推免硕士生优秀生源、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考生、在学期间学业优秀的硕士生,都可获得高等级奖学金资助:资助100名优秀生源(含推免生和统考生),提供460元/月的优秀奖学金(按12个月计发);提高资助学业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的比例,提供460元/月的优秀奖学金(按18个月计发)。
七、研招办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841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含医学院)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部分专业课参考书目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不含医学院)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部分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医学院硕士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致考生书)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部分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2月20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20**级春季入学MPA新生开学典礼在新建楼20**报告厅举行。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近百位MPA新生与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曹友谊,导师代表、国务学院副院长樊博和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张智若等共聚一堂,一起见证这一神圣时刻,开启人生崭新的一页。 开学典礼由学院党委副书记、MPA中心主任章晓懿主持。
曹友谊代表学院致欢迎词,对MPA新生加入交大的“大家庭”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对交大历史、办学理念以及国务学院的历史作了详细介绍,对新生提出了期望,希望MPA新生合理安排好学习、生活和工作,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充分利用学校学习资源,多沟通、多交流;勉励学生为按期毕业而读书、为个人事业发展而读书、为幸福人生而读书。
樊博和张智若分别作为导师代表发言,他们希望学生要有学术自信;希望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要在学业中保持正能量;更希望学生要学以致用,用知识回馈社会。
20**级老生代表、上海瑞金医院资产管理处张徐婧同学向学弟学妹们分享了在交大求学的心得。新生代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王嫱同学作为新生代表向师生们表示他们会珍惜学习机会,抓紧时间提高理论素质;联系实际,学用结合,以学促工;要用好MPA学习的平台,促进同学间的交流。
章晓懿向新生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MPA的辉煌办学历程。上海交大MPA是高起点、严要求、重质量的办学模式,她勉励同学们要担负起社会责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珍惜在校学习机会,扩充知识储备;预祝同学们收获知识,收获友谊。
简短而隆重的开学典礼仪式后,MPA办公室主任俞丹姣为全体新生进行了入学教育,并对今后的学习过程中所涉及的学籍管理、教学培养和学位论文等各个重要环节的相关规定作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9月13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20**级新生开学典礼在闵行校区新体育馆隆重举行。伴随着庄严的国歌,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开学典礼正式开始,万余名20**级交大新生与校领导姜斯宪、张杰、郭新立、林忠钦、吴旦、黄震、朱健、梅宏、徐学敏、顾锋,来自各学院的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共聚一堂,以庄重严肃的典礼,开启人生的崭新一页。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向来自115个国家的1多名新交大人表示欢迎,深情寄语新生“独立,成就更好的自己”(讲话全文、讲话视频)。张杰强调,上大学的过程是从不知道到知道再到不知道的过程,大学生活本身就是从确定性思维到批判性思维,从随流从众到内心觉醒的转变过程。张杰寄语新生:“独立,是你们人生必经的道路。独立,让你们在未来成就更好的自己。”
张杰用“自信”、“自励”、“自省”三个关键词勉励大家,他与大家分享了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黄冬昕同学表演小提琴自筹路费走遍15省市的故事、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级校友杨明明学姐亲眼观测到人类苦苦找寻半个世纪的“上帝粒子”的故事、曾参加交大ACM代表队的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校友戴文渊不平凡的创业故事,用同学们“身边的故事”感染大家,希望同学们从自我认同、自我驱动和自我审视这三个方面思考独立的真正含义,强调“自信,是点燃梦想的火种”、“自励,就是始终保持追求卓越的惯性”、“自省,就是要在一次次审视中超越自我”,希望同学们因追逐梦想而燃烧激情,产生真正的、持久的自信,用自信去奏响人生的每一个乐章;在自我激励中保持独立的创造,多一份热爱、多一份纯粹;在学习过程中找到“什么比分数更重要”,在研究过程中找到“什么比论文更重要”,在人生规划中找到“什么比职业更重要”,通过寻找这三个“更重要”,将自省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自我超越中去实现独立。演讲最后,张杰激情祝愿同学们在“自信、自励、自省”中无所畏惧、披荆斩棘,努力成就更好的自己。
教师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终身教授戴尅戎结合自己刚刚“转机回国”的经历,将上大学巧妙地比喻为“人生中的一次转机”,语重心长地告诉同学们“把握好人生的转机”(发言视频)。他建议同学们要好好了解自己跻身的上海交大这所跨越三个世纪的`百年名校,从她的历史、校园、教室、图书馆、餐厅、同学、室友、老师等所见所思中获得感悟,抓紧时间去检验、评估、发现和培养自己的兴趣、特长、创造力、组织能力、分析能力、交往能力、抗挫折能力,努力地去发现和找到自己的长处、短处和将要到达的第一个甚至终生的目的地。戴尅戎还充满温情地建议同学们,在开学典礼结束后马上与亲人、老师、朋友们分享登上“飞机”以后看到的和想到的一切。
老生代表、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级本科生张国伟在北京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子跳高比赛中,以2米33的成绩获得亚军,创造了中国跳高的新历史,为国家、为上海交大赢得了荣誉。张国伟从自身经历出发,勉励新生们开启追求卓越之路,不断实现超越;强调“面对挫折没有第二条路走,唯有不忘初心地坚持、坚持再坚持”(发言视频)。张国伟深情寄语,希望大家“能以共同的交大人之名,携手并肩、砥砺同行,在母校百二十年的成就中,留下属于我们自己的贡献”。
媒体与设计学院秦佳妮代表级全体本科新生发言(发言视频)。她回顾了参加高考的紧张、拿到交大录取通知书的欣喜,表达了参加开学典礼的激动、身为交大人的自信与自豪和开启人生新篇章的思索。她说,“要把自己彻底地交给交大”,在课堂上、在社团里、在协会中,去尽情地学习、尽情地体验、尽情地挑战,去挖掘自己的兴趣,提升自己的追求,不负青春,饮水思源,爱国荣校,成长为顶天立地的交大人,收获更优秀的自己。
“我将谨记‘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诚信立身、精勤为学、志存高远、追求卓越,为传承文明、探索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而奋斗终身。”开学典礼最后,万余名新生全体起立,庄重宣誓,表达作为新交大人的理想和信念。同学们齐声唱起校歌,激昂的旋律伴随着澎湃的激情回荡,开学典礼宣告结束,新的行程就此扬帆起航。
开学典礼上,同学们自己拍摄的原创视频《爸妈》,让新生们受到了一次亲情与感恩的教育。全场新生和家长代表一起观看了这部视频,被浓浓的亲情深深打动。
序 言
上海交通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9年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学校秉承“储才兴邦”的建校理想和“当为第一等人才”的育人理念,形成了“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办学传统和“求真务实、努力拼搏、敢为人先、与日俱进”的精神品格。
面向未来,学校将致力于激发学生潜能,培养精英人才;致力于探索未知领域,攀登科学高峰;致力于攻克技术难题,服务国民经济;致力于繁荣社会文化,引领社会发展;致力于构筑文化桥梁,促进人类进步。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大师云集、人才辈出、科技成果与人文思想交相辉映,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进程中贡献卓著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中文简称上海交大,英文全称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英文缩写SJTU。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设有徐汇、闵行、黄浦、长宁、七宝、浦东等校区,其中闵行校区是主校区。学校校庆日为4月8日。
第四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民事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学校校训是“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使命是“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办学宗旨是“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等事业、成一等人才”。
第六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自主调节学科或专业门类结构。学科专业涵盖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生命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科研质量保障体系、教师发展评价体系、学科建设动态监控体系、学院(系)国际评估体系,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第九条 学校校徽由铁砧、铁锤、齿轮、链条组成,砧上错落放置中西书籍若干册,寓意古今融汇、中西兼容、文理贯通、工读并重、知行统一。校旗以校徽和交大视觉识别系统标准色为基础,底色为蓝色,中央印有黄色中英文校名与校徽。校歌为于之作词、瞿维作曲的《上海交通大学校歌》。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十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举办者和共建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办学,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学校接受举办者和共建者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举办者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命学校主要负责人,监督、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举办者依法保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预,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维护学校合法利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办学秩序,支持学校发展。
第十三条 学校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与合作,管理学校内部事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二)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年度招生总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比例;
(三)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
(四)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五)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指导下,自主决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晋升和解聘,自主决定教职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六)对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术诚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及其他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八)学校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为基础,根据实际办学成本,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学费,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依法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用于办学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学校的义务: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接受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二)提升面向国际学术前沿的原始创新能力、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攻关能力、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开展高水平的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建设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办学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尊重与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审计和法律监督;
(五)依法公开学校信息,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须经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批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尊重学术自由,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党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全委会和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
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
(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联合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七)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和校部职能部门协助校长对学校各项行政工作进行管理。重大行政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决策、协调、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需要校长决定的重大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项的最高议事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校尊重并保障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学术权力。
学术委员会委员分为职务委员和选举委员。职务委员由相关校领导担任,依据其职务自然当选与更替。选举委员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遴选产生,由学校各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有参与学术议事的热情和能力的知名教授担任;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教学、专业技术职务、学风与学术道德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法组成并履行学位评定、授予等职责。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可成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学术管理制度,在学院(系)设置学术委员会等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和院(系)学术委员会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学校宏观办学政策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学校的宏观学术政策,包括各类学术标准、学院(系)国际评估办法、学术奖励制度等,在提交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之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三)指导专门委员会和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明确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审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和院(系)学术委员会章程等;
(四)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进行工作,纪委委员由党代会选举产生。
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指导校内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受理、调查和处理对校内党组织、党员在违反党纪方面的检举、反映等;受理校内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四)其他需要纪委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是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校和院(系)两级教代会等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任务中的积极作用,保障与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教代会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三)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工作、教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和监督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需要教代会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本校有影响的现职和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知名校友和著名社会人士组成,校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 学校由学院(系)、校部机关、直属单位、附属学校等机构组成。
第二十四条 学院(系)是学校组织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本单位和学科专业建设的责任单位,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学院(系)设置应有较宽的学科包容量,原则上应涵盖多个相近或相关的学科领域。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根据学院(系)的办学目标、办学成本和办学绩效配置资源,通过综合预算方案划拨学院日常经费和其他资源。学校定期评估学院(系)的运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第二十六条 学院(系)享有学校授权范围内的办学权、人事权和资源配置权。学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与合作方的联合办学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 校部机关是学校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代表学校履行相关领域的管理职责和政策执行,面向师生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学校窗口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机构的日常联系与沟通。校部机关是专项管理委员会的挂靠部门,专项管理委员会协助相关政策制定与跨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学校根据校部机关的岗位数和职责全额拨款。
第二十八条 直属单位包括校级研究院、直属服务部门、图书馆等部门。
第二十九条 校级研究院是学校推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打造学科高地和科技高峰的重要载体。
第三十条 直属服务部门是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撑的各类中心及机构。学校给予相应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第三十一条 图书馆是支撑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上水平的信息服务与研究中心;学院(系)可以根据学科发展与教学工作的需要,设立专业图书馆或资料室。学校图书馆负责对学院专业图书馆或资料室的业务指导和藏书归档。
第五章 学 生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施英才培育战略,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的“三位一体”育人理念,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人文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拔尖创新人才,使学生具有成为未来学术大师、治国英才、业界领袖等精英人才的潜质和基础。
第三十三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学校主要培养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适度培养非全日制学生。
第三十四条 本科生教育实施与通识教育相融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创新创业精神、良好的体能体质和心理健康素质,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硕士研究生教育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教育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五条 学校本科生基本学制四年,少数专业基本学制五年,学生最长可延期至六年或七年内毕业。取得学校学籍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和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两年半。通过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含休学)不超过六年;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含休学)不超过七年。通过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授予博士学位。
学校医学类学生、专业学位学生的学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报教育部批准,可以对相关专业或学科的基本学制做出调整。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学生社团以及勤工助学、文化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并满足要求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完成学校规定学业要求,获得结业或肄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维护学校声誉;
(四)完成规定的学业;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六)诚信守则,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生涯指导、就业服务、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形式的资助和救济项目,允许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是学校在籍学生申请,并经学生社团理事会批准成立,在学校团委履行备案手续自愿组成的学生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以社团成员共同意愿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十一条 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和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鼓励毕业生到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就业,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工作。
第四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学联),是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联的决策机构,常设机构是常任理事会。学代会代表由各院(系)学生按一定比例民主推荐选举产生。
学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学代会筹委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筹委会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
(三)审议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学联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选举学联主席团和常任代表;
(六)向学校有关方面提交大会议案,并将提案的答复反馈给会员;
(七)审议通过各院(系)学生代表推选的常任理事会委员名单;
(八)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教职员工由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实行教职员工合同管理,学校依据聘用合同对教职员工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岗位续聘、岗位调整或解除合同等。
第四十四条 学校分类设置教师和管理岗位,教师系列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岗位;管理系列岗位分为职员和文员。
第四十五条 学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教学科研并重型和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等级。
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教师职务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四个等级。
工程技术系列人员的职务分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四个等级。
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的职务分为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和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四个等级。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的职务等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设立“荣誉讲席教授”“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和“特别研究员”等人才系列。
第四十七条 学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制。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需要,可在教师系列中设立终身聘用系列。
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自主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
(二)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以及继续学习培训和学术休假的权利;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认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忠诚于教育事业,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聘约,接受考核,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以育人为第一职责,尊重和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遵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六)承担校外兼职工作须以完成本职工作岗位任务为前提,并须向学校及所在部门报告;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条 学校尊重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教职员工权益保护和申诉救济机制。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不履行合同的教职员工,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其他用工形式。
第七章 资产与财务
第五十二条 学校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五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法获取办学经费。办学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
第五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自主配置和处置所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源配置以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为基本依据,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学校根据教学、科研、配套服务等用途,对房屋、仪器设备等非货币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五十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级领导与部门按照学校经济责任制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主管财务的学校领导定期向学校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及管理情况。
第五十八条 学校实行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各项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院系综合预决算制度,学校根据院(系)的办学成本、办学绩效和目标任务核定其综合预算。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财务内控体系,实行财务年度审计制度。
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基金会法人地位的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募集资金、捐赠项目管理及基金管理。
第八章 社会服务与外部关系
第六十一条 学校利用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与各级政府、地区、行业的沟通与合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提供服务和支撑。
第六十二条 学校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校外科研机构、企业、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建研究基地和教学实体、互聘人员、联合培养学生等。学校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成果反哺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
第六十三条 学校推进国际化战略,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与世界著名大学开展学分互认、教师互访、课程互通、学位互授、联合办学等形式的实质性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与海外世界一流大学、国际著名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关系,参与国际科研合作与交流。
第六十四条 学校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开设境外办学点,扩大海外影响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第六十五条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构筑学习型社会服务。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总会,并在各地区成立地区校友会,搭建校友交流平台,增强校友与母校联系;发挥校友资源优势,寻求校友对学校办学的支持,深化学校与校友的多方合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后,由常委会讨论审定,报教育部核准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常委会负责解释。校长办公室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和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第六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校长或学术委员会或教代会提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启动章程的修订:
(一)本章程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
(二)学校的举办者发生更替;
(三)学校发生合并、分立、更名等变化;
(四)学校办学宗旨、战略目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五)举办者依法要求学校修订章程;
(六)其他影响本章程执行的环境或实质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教育部核准通过后,由学校发布实施。
★ 上海小升初自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