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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诚信协议书格式参考
婚育龄夫妇:
为扎实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实行政务公开,
2、保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按时落实奖励优待政策。
3、村委员会执行公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4、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并经常组织乙方学习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农业科技知识。
5、组织乙方参加三查一检活动,为乙方提供免费优质的避孕节育、跟踪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
6、为外出务工、经商的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其它证件。
7、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落实帮扶对象、项目、资金,提供科技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尽快实现“少生快富”。
8、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公布本村的各种规章制度;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符合生育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生育。
2、有获得《章程》规定的奖励优待、福利、资助的权利。
3、有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4、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主动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服务。
5、自觉接受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检服务,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6、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当地和本村计生管理服务。
8、子女出生五天内如实向村民小组或村计生服务员报告,及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9、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及时向甲方报告。
10 、当乙方出现政策外怀孕、生育等情况时,自愿接受规定的限制政策处罚。
11 、有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承诺执行情况的权利,乙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行政或司法部门申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已婚育龄夫妇
计划生育诚信协议书格式
已婚育龄夫妇: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扎实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实行政务公开,
2、保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按时落实奖励优待政策。
3、村委员会执行公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4、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并经常组织乙方学习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农业科技知识。
5、组织乙方参加三查一检活动,为乙方提供免费优质的避孕节育、跟踪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
6、为外出务工、经商的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其它证件。
7、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落实帮扶对象、项目、资金,提供科技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尽快实现“少生快富”。
8、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公布本村的各种规章制度;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符合生育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生育。
2、有获得《章程》规定的奖励优待、福利、资助的权利。
3、有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4、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主动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服务。
5、自觉接受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检服务,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6、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当地和本村计生管理服务。
8、子女出生五天内如实向村民小组或村计生服务员报告,及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9、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及时向甲方报告。
10 、当乙方出现政策外怀孕、生育等情况时,自愿接受规定的限制政策处罚。
11 、有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承诺执行情况的权利,乙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行政或司法部门申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男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送养子女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送养子女后,自觉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再生育子女。
2.甲方如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愿意接受处罚。
3.计生部门有权法监督甲方的生育行为。
4.其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登记机关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计划生育协议书模板
甲方:
男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送养子女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送养子女后,自觉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再生育子女。
2.甲方如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愿意接受处罚。
3.计生部门有权法监督甲方的生育行为。
4.其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登记机关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男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送养子女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送养子女后,自觉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再生育子女。
2.甲方如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愿意接受处罚。
3.计生部门有权法监督甲方的生育行为。
4.其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登记机关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________组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加强我镇人口生育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签约真实、有效、合法。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服务职责与义务
(一)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上门指导乙方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并介绍避孕节育方法及相关知识。
(四)上门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发放《生育服务证》;免费为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定期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及随访服务。严肃查处非婚生育及超生违法行为。
(六)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落实各项奖励与优惠政策。
(七)组织动员乙方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争当计划生育的模范。
(二)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在生育孩子三个月后,主动、及时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四)自觉接受一年两次的“三查一治”服务。管理好本家庭的未婚青年,及时向村上报告暂住人员的孕情。
(五)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半年按要求寄回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
(七)协助村委会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外来人员应自觉服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召开村居民自治议事会,对甲方的违约的.行为作出处理,甲方承担违约金50元。
(二)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50元。未参与一年2次“三查一治”服务的,以及外出育龄妇女,未按时寄回妇检证明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30元。
(三)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非婚生育一孩的除接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其生育子女从入户时间计算3年间不得享受本村的集体收入分配。
(四)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政策外生育一孩的除接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其生育子女从入户时间计算7年间不得享受本村的集体收入分配。
(五)附款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修改时,必须经过社区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修订。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乙方签名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代表)。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丈夫(签名)
(盖章)妻子
20xx年月日
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实行优质服务,需求选择、宣传教育中,以实现育龄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目的,与育龄妇女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育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知识。
二、建立帐卡,纳入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孕、环情检测,妇女队长按月访视,落实节育措施。
三、育龄妇女办理一孩光荣证的,享受义务工待遇。
四、育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允许办理二胎指标,发放指标后方可怀孕。
五、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每年在参加孕情检测的育龄妇女,享受“四术”报销待遇。
六、育龄妇女积极参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规范执行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育龄群众对流动人口有宣传、服务和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计划外现象,及时反馈给村计划协会。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计生协会和育龄妇女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日期起生效。
村计生协会(盖章):_________ 育龄妇女(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姓名(夫):,出生年月 ,民族,职业,住址姓名(妻):,出生年月 ,民族,职业 ,住址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号召,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4条、37条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依法原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夫妻于年 月 日生育第一孩(男、女),虽然甲方符合再生育条件,但甲方夫妻商量决定不再生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证。
2、乙方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4条、第35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关对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对甲方给予1000元的奖励。其他的奖励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再生育,应在生育后的15天内主动返还已领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及其他已享受的各种经济利益,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则另行依法处理。
4、乙方要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今后法律法规如有对独生子女享受优惠政策新的规定,乙方应及时、有效地给予兑现和落实。本协议自甲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老边街道办事处 社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育龄妇女(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为城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一名遵守计生法律、法规的合格公民,特与您签定如下协议:
甲方:
一、开展宣传教育,对计生法律、法规及计生知识进行宣传,开展孕情检测,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制度。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三、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乙方:
一、在国家计生政策准许范围内依法生育子女。
二、如违反计生法定条件妊娠,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终止违法妊娠行为。
三、有获得计生政策、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同时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四、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对其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情的,有向所在计生部门举报的义务。
五、协议书实行年度签定,期间开展季度排查,育龄群众需配合计生干部开展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由甲方所属街道(乡、镇)查看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计划外生育的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甲方流入乙方的流动人口,乙方也按以上协议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别:
出国性质:
出国期限:
婚姻状况:
生育情况:
本人离校前已接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在离校期间,自觉用计生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遵守以下条款:
1.夫妻双方系初婚未育者,意在国内生育的;或未婚者在离校期间结婚(指双方为初婚),意在国内生育的,需在女方妊娠两个半月内,男女双方各自与本单位联系,办理一胎生育指标。
2.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再婚者,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意在国内生育第二胎的,必须提前与所在单位联系,经单位严格审核离婚证件等,申办二胎生育指标,不能造成先孕后申请的情况。
3.发现计划外怀孕二胎,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4.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缴纳社会抚养费,接受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5.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甲乙双方都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完善“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社区育龄妇女(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必须遵守职责,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1.成立社区计生服务室,建立人口学校,为乙方提供培训场所;
2.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做好“五期教育”(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
3.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及时传播节育知识。定期组织(乙方)待业、失业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孕、环、病情检查;
4.及时向外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申请。
二、乙方:遵守“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争创模范公民:
1.乙方将提供甲方资料建立联系户制度;
2.依法登记结婚,依法怀孕生育,树立婚育新风;
3.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行使监督权利,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迁移、调出甲方管辖地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备注
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甲乙双方 签订如下计划生育合同: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接受甲方的依法管理监督;
2、甲方应向乙方开展宣传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教育;提供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岗;甲方应及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验;
4、乙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5、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依法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有监督甲方依法行政的权利;
7、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有关计生法规宣传教育、知情权和相关服务的权利;
8、当乙方婚育、节育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到甲方申报,并回原户籍地发证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变更手续;
9、乙方欲离开甲方居住地前,应主动告知甲方;
10、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犯,应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法律责任;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所属单位一份;
1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离开甲方居住地止。
甲方: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诚信承诺书
甲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人口计生办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诚信计生小组成员: 为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国家、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计划生育诚信承诺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
(1)2007年8月22日以后依法生育两个女儿、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
(2)2007年8月22日以后依法生育除双女户以外的计划生育家庭,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非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
(3)1979年11月6日以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4)1979年11月6日以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终身只生
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该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获得720元的奖励金。
(6)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依法生育的独生子女或收养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后不再生育不再收养他人子女的,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可获得每人每年1200元或960元的奖励金。
(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政府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8)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
(9)就读河池市高中、罗城高中、罗城二高的正式录取女生中,凡属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女结扎户的农村居民计划生育家庭的,免交学杂费。
(1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2007]28号)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10分录取。
(11)对符合条件的诚信计生家庭有关部门优先实施小额贴息贷款,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
(12)诚信计生家庭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的困难家庭,有关部门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
(13)优先免费参加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
(14)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当中当年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现象的,由乡镇政府给予诚信小组成员每人每年**元的物质奖励,并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元的奖励。
(15)对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季度参加一次妇检给予补助**元,外出务工的妇检对象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补助**元,每落实放环手术
一例给予补助**元。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免费为乙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每年为乙方提供免费健康检查一次以上。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生育或收养子女的,5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新生儿或收养的子女死亡的,5日内向甲方申报。
3、按要求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后3个月内自觉按规定要求落实放环或结扎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4、依法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未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做人流引产手术。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觉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报告,并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当诚信小组其他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出现政策外怀
孕、违法生育行为时,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党政纪处分。
2、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除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违约人及其所在小组成员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二、承诺期限
本承诺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定。 本承诺一式三份,人口计生办、村民委、诚信计生小组长各一份。
甲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人口计生办(盖章)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诚信计生小组成员: 年 月 日
★ 廉洁诚信协议书
★ 计划生育
★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 计划生育会议记录
★ 计划生育承诺书
★ 计划生育条例
★ 计划生育服务站
★ 计划生育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