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项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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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项目协议书

篇1: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机制。

第二条 目标和任务。

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

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推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的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篇2: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第五条 合作开展师资培养。

企业为学校进行教师培训。

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企业派人到学校给教师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六条 合作开展专业建设。

各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到校参与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指导和考评。

第七条 合作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学校和企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投资,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一方面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场所,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和教师进行专业的训练场所,达到企业经营、教师提升、学生实习三方面都收益的目标。

第八条 合作开展企业技术服务。

发展校企合作开发项目,走校企结合技术服务之路。

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合作,为其他企业或者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合作开展培训。

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展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力度,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和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 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原则与程序

第十条 引企入校的原则。

1.所引进的企业必须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

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学校的教学、实训、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

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引入学校:

(1)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

(2)大型的`生产企业,人员多、能耗大、物流量大的企业。

(3)产品不适合在学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4)生产、经营与各种运作与专业教学没有关系的企业。

(5)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2.引进的项目允许学生免费使用资源。

对引进的企业可适当收取场地使用费,同时需要收取运行过程中与教学无关的电费与水费、网络、电话、清洁等费用。

若网络及电话不占用学校资源,可不收取该部分费用。

3.企业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就技术服务领域内的项目要求学校帮助解决的,谈判时需双方确认技术服务成功后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5.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注明一年内计划培训多少人。

若不能在签订协议时明确的,应在协议中规定,每年应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办公室提供培训计划,包括开设何种培训班与总人数。

篇3: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

由学校、教学部门或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

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

项目组长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 12 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项目组长。

篇4: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1.谈判

(1)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

涉及生产、培训、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不涉及场地、收益、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教学部、部门等作为主体与对方谈判。

(3)重要项目由分管或主管校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2.签订协议

(1)协议需明确校企双方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

(2)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校办审阅之后,交由学校聘用律师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校企双方可先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3.立项

(1)由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立项表,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团队成员。

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 人。

若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相关人员,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

非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审批。

4.实施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后勤、保卫科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教学部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引进企业落户学校前,保卫科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项目部门向校办申请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引进企业若有员工需在校内食宿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总务科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7)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5.校企合作项目组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

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束、总结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备完全部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交到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总结并将材料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6.校企合作项目的终止

以下两种情况项目终止:一是按协议规定,合作期满而结束;一是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合作。

项目终止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总务科等协同,催促合作方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

(2)若项目是进驻学校的,保卫科需全部收回发给合作方人员、车辆的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设备。

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

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篇5: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1.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并及时要向校企合作办公室进行汇报。

项目协议签订一个月后仍未能实施,校企合作办公室与相关教学部或部门要采取措施助其落实。

2.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业合作的责任人,负责本教学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落实、监督。

如有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对学校和专业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及时制止,若仍无改善,应向校企合作办公室反映,由学校介入。

篇6: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每年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并上报学校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经研究,可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该项目等措施。

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对项目评价分以下等次:

1.不合格: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2.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基本合格。

3.项目已完成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良好。

4.项目完成很好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优秀。

第十四条 校企合作的总结

1.项目的负责人每年12月初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年度总结。

/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底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提交校企合作工作年度报告。

2.引进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尤其是校企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产品,尽可能为学校留下产品样本,项目负责人要对此进行追踪,并进行编号,建立电脑档案,留下相关的文字与实物档案、影像资料。

二〇xx年五月六日

篇7: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合作开展师资培养。企业为学校进行教师培训。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企业派人到学校给教师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六条 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各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到校参与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指导和考评。

第七条 合作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和企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投资,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一方面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场所,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和教师进行专业的训练场所,达到企业经营、教师提升、学生实习三方面都收益的目标。

第八条 合作开展企业技术服务。发展校企合作开发项目,走校企结合技术服务之路。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合作,为其他企业或者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合作开展培训。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展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力度,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和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 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原则与程序

第十条 引企入校的原则。

1.所引进的企业必须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学校的教学、实训、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引入学校:

(1)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

(2)大型的生产企业,人员多、能耗大、物流量大的企业。

(3)产品不适合在学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4)生产、经营与各种运作与专业教学没有关系的企业。

(5)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2.引进的项目允许学生免费使用资源。对引进的企业可适当收取场地使用费,同时需要收取运行过程中与教学无关的电费与水费、网络、电话、清洁等费用。若网络及电话不占用学校资源,可不收取该部分费用。

3.企业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就技术服务领域内的项目要求学校帮助解决的,谈判时需双方确认技术服务成功后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5.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注明一年内计划培训多少人。若不能在签订协议时明确的,应在协议中规定,每年应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办公室提供培训计划,包括开设何种培训班与总人数。

第十一条 成立校企合作项目的程序

1.谈判

(1)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涉及生产、培训、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不涉及场地、收益、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教学部、部门等作为主体与对方谈判。

(3)重要项目由分管或主管校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2.签订协议

(1)协议需明确校企双方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

(2)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校办审阅之后,交由学校聘用律师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校企双方可先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3.立项

(1)由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立项表,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团队成员。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 人。若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相关人员,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非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审批。

4.实施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后勤、保卫科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教学部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引进企业落户学校前,保卫科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项目部门向校办申请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引进企业若有员工需在校内食宿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总务科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7)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5.校企合作项目组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束、总结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备完全部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交到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总结并将材料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6.校企合作项目的终止

以下两种情况项目终止:一是按协议规定,合作期满而结束;一是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合作。项目终止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总务科等协同,催促合作方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

(2)若项目是进驻学校的,保卫科需全部收回发给合作方人员、车辆的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设备。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章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评价

篇8: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机制。 第二条 目标和任务。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推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的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第五条 成立校企合作项目组。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由学校、教学部门或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项目组长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 12 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项目组长。

篇9:校企协议书

甲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企业)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丙方(学校)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为保证订单培养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订单培养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实习企业、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经三方协商签订以下订单培养协议:

一、订单培养期限

1.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期限满,即行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企业合同。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制度

1.甲方工作作息时间按乙方单位规定执行。甲方所在岗位的作息制度为(单选):□标准工作日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在工作学习时间外和法定假节日工作学习时,乙方单位按国家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加班的,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未经乙方单位同意,甲方自行安排加班的,乙方均不予认可。

三、劳动补贴

1.甲方的劳动补贴按乙方现行制度确定。

2.甲方全勤并提供正常劳动的,月补贴不低于元、试用期期间(顶岗实习前)每月元、转正后(顶岗实习阶段)每月元。(交通、餐费、住宿补贴包含在内)

3.补贴支付方式:

4.乙方发放甲方劳动补贴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从甲方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从甲方劳动补贴中代扣代缴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订单培养的第三年教学环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订单培养的质量。

2.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不得无故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丙方请假协商,特殊情况(如生病等)应出示有效证明,并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3.甲方在订单培养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4.甲方遵守乙方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根据订单培养内容撰写的论文在向乙方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开前,须经乙方许可。甲方违反上述保密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订单培养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若甲方不遵守乙方规章制度而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在订单培养结束(不管任何原因导致实习结束)前,向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将归属于乙方及向乙方借用的文档、资料、设备及其他资源和财产一并交还给乙方。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丙方推荐并通过乙方初试的学生进行笔试和/或复试,择优确定订单培养人数。

2.对订单培养学员进行岗前培训,协助丙方完成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3.确定和支付订单培养学生的岗位津贴。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在订单培养期内服从乙方工作的安排;有权要求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遵守乙方公司的管理规定。

5.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公司情况、顶岗实习内容和工作安排,负责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对甲方的实习给予指导。

6.乙方负责为甲方寻找或提供宿舍(单选)并协助丙方日常管理及安全教育。□学生住校内□企业提供学生宿舍□学生自行解决

7.订单培养结束时,乙方对甲方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实习评定,并填写《实习鉴定表》。

8.在订单培养过程中,若甲方不适应实习岗位或不服从乙方实习安排,乙方应及时与丙方沟通,经三方协商处理;

9.甲方因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的实习,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10.乙方按规定在甲方订单培养期间及时发放甲方实习生活补助。如乙方安排甲方出差,甲方应享受与乙方员工相同的出差待遇;乙方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酬金。

六、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明确乙方培养岗位的大致需求人数,各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配合乙方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学生,到乙方进行第三年订单培养学习。

2.丙方制定相应订单班管理规定,同订单培养学生签订实习承诺书。

3.委派专门辅导员在订单培养期间,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4.丙方组织学生成立订单班班委,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进行管理。

5.甲方安排专业教师一名,配合乙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乙方沟通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负责乙方和丙方的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的制定等工作,完成原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6.与乙方做好沟通,将组织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一般由乙方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论文)。

七、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中有关保密、知识产权、违约或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4.所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盖章后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签: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负责人签: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0:校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明确甲方(学校)和乙方(校企)双方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预定数量接收符合其条件的学生实习;提供有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合理支付学生劳动付出;给学生办理人事意外保险;学生所从事的工作必须符合其年龄阶段并且合法;随时和校方沟通学生实习的情况;有条件的接收校方推荐的学生就业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学生必须是无犯罪行为的,并且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适当派遣一名老师跟踪学生实习(每天的签到、签退,配合公司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相关问题解答等),直到实习结束;配合企业管理学生,并及时与企业沟通实习的其他相关问题等。

五.校企合作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可作为甲方的就业(实习)基地,在乙方有用工需求的时候,甲方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2、根据本单位产业发展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预期投资领域、在扩建项目等人力资源增长过程中,负责地向甲方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员工培训计划。

3、负责向甲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甲方制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实习专业实施教学计划和各种培训班实施计划,制定各专业岗前培训计划和定岗实习计划。

4、在自己的网站、自办报刊杂志、签约新闻媒介等主流媒体上发布校企合作的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媒体广告支持。

5、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供学生实习操作,指导学生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实验设备。

6、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委派担任主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学指导,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教学内容,为毕业后工作或可能服务于该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7、乙方有对甲方人才培养方式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建议后,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市场需求。

9、乙方应确保本单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10、学生在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时,必须在乙方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才能上机操作;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将与乙方联合实习、校企合作作为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宣传,吸引学生报读双方联合实习、校企合作各专业。

2、在学校悬挂乙方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名称牌匾,并通过招生宣传渠道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企业知名度。

篇11:校企协议书

甲方(校方):

乙方(定向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限为___ 年。

2.配合并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3.定向培养期满,配合乙方做好定向培养后的鉴定和转正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对定向培养学生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为其提供适合实习的岗位,保证学生在实习中的安全,同时向学生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并严格管理,包括培训期的相关规章制度,培训协议及员工劳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乙方单位出台各项制度。

2.乙方应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对于学生严重违纪乙方有权停止其实习,并解除定向实习协议。

3.实习期内,定向培养生实行实习补贴制,每周的公休日实行劳动倒班制。实习期间企业工作如需加班加点时,征得学生同意后执行,同时乙方应给予相等时间的补休或补助。

5. 对定向培养生不服从乙方管理、不遵章守纪、造成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及不良后果者,乙方有权终止其实习,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乙方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

实习期满后,乙方应为定向培养生按照技术等级考核上岗,签合同上保险。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公章) 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校企协议书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人才培养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五个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乙方根据需要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合作专业的部分教学实训任务;积极为合作专业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近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应乙方需要,甲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乙方挂牌设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大专函授点”,采取“函授”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为乙方员工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并按照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培养专业和培养方案.

4.劳动力转移培训:乙方以“招工就业”,“边工作边学习”形式吸纳劳动力资源,并与甲方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灵活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企业员工.实现“招工”与“求学”联动,甲乙双方共同方培养专业人才.

5.乙方有权对双方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6.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成果进行推广.

7.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8.甲乙双方在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过程中,因乙方需要甲方对合作专业的学生进行专门化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承担因双方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等而增加的部分教学成本.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乙方:

代表(或授权)人:代表(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校企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乙方),就建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基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总 则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基地”。根据上级有关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精神,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所属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学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教学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乙方提出用人需求,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调整教学计划,进行有针对性培养,使毕业学生达到乙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2、双方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联合开展面向第三方的各种培训,双方也可联合进行产品开发。

3、甲方将优先聘请乙方人员担任甲方的专业顾问委员会成员。 甲、乙双方加强人员之间的交流,甲方优先聘请乙方人员担任甲方兼职教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为乙方在职人员企业内部培训及新进员工的培训提供场地、设备及人员上的便利。

5、甲方将利用自身优势为乙方在市场宣传、品牌推广提供支持,如果乙方提出,甲方可协助组织学生为乙方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帮助。

6、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在信息产品与软件产品的采购中将优先选用乙方推荐的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于人数较多的实习,乙方可要求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组成实习。 甲方承诺将优秀的学生向乙方推荐,乙方在招聘新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

2、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并提出培养建议。 在条件允许时,乙方优先接收甲方学生进入公司实习,学生实习所需实习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在接收甲方学生实习,乙方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安排,制定好实习工作计划,强化学生的日常纪律,全面保证学生实习质量。

4、乙方人员为甲方教学人员在甲方实践与学习提供便利。 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到甲方进行交流。

(三)、未尽事宜

1、本协议不涉及双方经济关系利益,如涉及具体费用则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人员互相聘用办法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学生在乙方实习所需费用届时商定。

4、例外事项双方本着建设性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篇14: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帮助学生通过教学与岗位工作的交替,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以便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甲乙双方就安排毕业班学生在甲方处顶岗实习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约,续约时,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二条 顶岗实习学生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企业的需求,结合生源状况,定期择优输送三年级毕业班学生到甲方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具体每次安排的学生人数、专业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双方职责、权利:

(一)甲方:

1.负责对乙方安排的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实习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的相关培训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或顶岗实习学生支付或以任何方式承担该项培训费用。

2.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上必要的劳动安全配置,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实习期间,甲方须充分考虑实习学生身体素质条件,尽量避免安排实习学生加班、加点或从事较重体力劳动等可能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工作内容。

3.实习期间,甲方可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工作考核,有关考核情况须及时向乙方反馈和联系,与乙方共同配合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4.学生顶岗产实习期间,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确实不适合继续参加实习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该学生的实习安排。甲方决定停止学生的实习安排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学生顶岗因故中止实习或实习期满的,甲方需为实习学生办理有关实习鉴定事宜,为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鉴定表》上签署鉴定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6.学生顶岗实习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实习期间的表现,择优录用实习学生作为企业员工,有关录用事宜执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7.甲方按照不同时期、不同岗位标准根据实习生所到的实习部门补助发放的有关规定发放实习补贴。

8.实习期间,如因实习学生发生工作伤害事故、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予以救治。

(二)乙方:

1.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派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学生到甲方顶岗实习,保证实习生实习前没有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没有急性传染病和其他严重疾病。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将实习生退回乙方。

2.协助甲方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3.负责提供实习学生在校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资料,以保障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件时,可以配合甲方处理学生的补偿事宜。

4.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实习学生返校的,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实习学生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实习期间,对甲方向实习学生提供的劳动条件、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工作内容安排等有权了解和监督;对于甲方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及时纠正,以正当维护实习学生的权益。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习学生劳动或超时工作的;

(2)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或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井下、有毒、有害等可能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工作内容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生实习补贴的。

第四条 疾病、意外事故及处理:

1.实习学生因从事生产、工作时发生工作意外事故,甲方有责任及时将实习生送往医院救治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联系学生家长、保险公司等共同到场处理。

2.对于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由事故责任方依法承担,如就事故责任及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各方可循法律途径处理,但不得影响任何一方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第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已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校企合作协议书》中未明确或与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部分,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六条 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5: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___________

为加强校企联合,促进资源优势互补,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为企业提供人才的储备,探讨校企工学结合的新模式。本着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协议性质: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长期友好关系的基础上,为了使友好合作更加规范而订立的相互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双惠协议。

二、协议内容:为了使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实习制度规范化,甲方为乙方建立稳定的学员培训基地,乙方为甲方长期提供实习学生的实习场地,为此双方应承担如下规定的义务。

三、甲方义务:

1. 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实习生虚心好学、尊敬师长、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同时遵守《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条例》)。

2. 负责制定实习大纲,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提出实习计划,并于实习前一个月与乙方商定实施方案,并共同组织实施。

3. 根据乙方的用人需要,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

5. 选聘乙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或技术人员为学院兼职教师,发给聘书,乙方受聘教师在参加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印刷名片等均可使用甲方授予的兼职职务。

6. 实习联系老师负责和乙方对学生的交接工作,包括每天上下班学生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

四、乙方义务:

2. 实习学生的交通由乙方提供。学生上下车地点均在甲方院内,中途不允许学生下车。

3. 为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妥善安排甲方实习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

4. 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推荐有经验的教师或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5. 为参加实习的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如就餐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并负责学生的就餐安全。

6. 提供学生在实习期间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负责工作期间学生的安全。

7. 提供实习必须的技术资料和样品。

8. 乙方做好和甲方联系老师的交接工作,包括学生上下班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学生因事请假,必须要通过学校联系老师的同意才能批准。

9. 乙方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学生的管理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负责学生的安全,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并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10. 实习结束前,实习生应向乙方递交实习总结、论文等书面材料。实习期满后,乙方必须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提供给甲方。

五、如有其它协议,可在下面续写: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必须承担本协议中各自的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16: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企业):

xxxx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实施XX市政府关于教育强市的精神,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中、高级职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规定,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校企双方协商,就建立“订单式教育”校企合作模式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将教育教学与社会实际需求紧密接轨。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开办个人左右的“威胜班”,学制3年(2+1模式),电子相关专业,实施订单式教育,根据乙方岗位技能要求,针对性安排教育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培养爱岗敬业、操作规范的技能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甲方负责“威胜班”招生工作,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威胜班”生源质量,但不能以乙方名义对外招生,甲方对外招收“威胜班”的正式宣传资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3、甲方所招“威胜班”学员的实习安排必须经乙方同意,须优先满足乙方对实习生的需求。甲方“威胜班”学员经考核合格毕业后应首先安排乙方依法进行优先录用。

4、“威胜班”必须保证每届80人以上人员至威胜公司实习就业,实习期由甲方协助管理,每缺少一人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积极为甲方传递行业信息,搜集教学素材,并参与乙方“威胜班”专业教材的编写,提供办学便利,积极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乙方定期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担任专业兼职教师,甲方可派专业教师到乙方企业挂职学习,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学生教育教学考核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实习考核由乙方实施。

3、乙方为“威胜班”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配备优秀指导师傅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教育,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4、为冠名班学生,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

5、乙方在甲方设立“威胜奖、助学金”,以鼓励学生更好的学好专业技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资助学校“威胜班”每班每年1万元办班经费。

(三)本协议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作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市教育局备案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争议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xxxx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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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合作项目协议书

校企合作战略协议书范本

企业通用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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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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