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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合同范文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同意把 项目部分土(石)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按甲方要求进行的宁乡县玉潭镇 项目施工场地内, 的土石方开挖和外运,正负零以上土石方数量按甲方提供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的数据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正负零以下土石方数量,按开挖后施工现场基坑用长沙坐标进行标高和场地开挖区域的几何尺寸测量后,双方确认并签字后计算得出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二、承包方式:乙方对 项目场地内土(石)方工程进行包清表、包排水、包伐根、包挖包运包弃土、包办渣土运输手续、包周边关系理顺处理、包验收、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包施工过程中需配备的各项设备、设施和人员。
三、承包单价
3.1、项目挖运土方包干单价为¥ 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包干单价为¥ 元/立方米。(其中须风炮机钻头等机械破碎的中风化石及须采用爆破方式破碎的坚石均按石方计价,其他均按土方计价。);如发生土(石)方场内挖运,则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场内挖运土(石)方包干单价为¥ 元/立方米;如甲方另行指定区域作场内场地平整,则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场内场地平整包干单价为¥ 元/平方米;淤泥是指仅限于原有池塘回填前未清淤的部分,且经甲乙双方现场测定体积大于500M3时,每立方米淤泥按 元/立方米结算。
3.2、本合同内容的单价包含:机械进出场费;清表、伐根;土(石)方(含淤泥及风化石)开挖及装卸外运;挖运后的场地机械平整;外运临时道路修建;排水;渣土清运;运输车辆的清洗及清洗设备添置;道路清洗;施工期间的临时水、电接入及费用;卸土区征用及建设;装卸及运输区域周边关系的处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本地同行间关系的处理;税金;等一切费用。乙方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含材料、设备进出场)如发生任何其他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乙方须持甲乙双方签字后的验收计量签证进行结算,凭地税发票进行支付。
4.2、工程款付款方式为:
4.2.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土(石)方工程完成一半,验收合格后,付土石方工程总价的 ;
4.2.2、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土(石)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后,付合同总价的 (即付至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土(石)方工程总价的80%);
4.2.3、工程余款 在201 年老历年前十天内全部付清。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5.1、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本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甲方现场确定的具体开工之日起计算。(已考虑各类因素导致的工期延顺,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2、乙方所施工内容必须满足甲方后续工程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六、双方职责
6.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时组织专人验收及计量签证;按合同要求结算及支付。
6.2、乙方:
6.2.1、乙方必须设置专职项目经理驻守工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按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应严格按甲方进度要求,排除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按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6.2.2、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相应的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进场;按甲方要求进行挖运。
6.2.3、乙方承包的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须与本项目其他工程施工时同步配合,但均不另收取工程配套费。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措施要求:
乙方开工前必须将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报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开工。如出现安全文明施工所必须配备的人员和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为乙方配置人员和设施,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此外每次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管理等原因而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2、乙方签定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毁约,或因乙方配合不到位或配合不及时造成本项目其他工程不能如期进行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直接费用部份的70%与乙方结算,直接费用部份的30%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其他一切损失。
8.3、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三天或累计停工六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不得阻挠甲方另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及第八条第2款(即8.2款)约定的标准结算支付。
8.4、乙方逾期竣工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0元/天的违约金,由甲方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元/天。
九、工程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一并返还。
十、其他
10.1、如乙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0.2、乙方必须购买施工人员意外险。
10.3、乙方须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纠纷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工程款全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同意把 项目部分土(石)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按甲方要求进行的宁乡县玉潭镇 项目施工场地内, 的土石方开挖和外运,正负零以上土石方数量按甲方提供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的数据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正负零以下土石方数量,按开挖后施工现场基坑用长沙坐标进行标高和场地开挖区域的几何尺寸测量后,双方确认并签字后计算得出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二、承包方式:乙方对 项目场地内土(石)方工程进行包清表、包排水、包伐根、包挖包运包弃土、包办渣土运输手续、包周边关系理顺处理、包验收、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包施工过程中需配备的各项设备、设施和人员。
三、承包单价
3.1、项目挖运土方包干单价为¥ 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包干单价为¥ 元/立方米。(其中须风炮机钻头等机械破碎的中风化石及须采用爆破方式破碎的坚石均按石方计价,其他均按土方计价。);如发生土(石)方场内挖运,则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场内挖运土(石)方包干单价为¥ 元/立方米;如甲方另行指定区域作场内场地平整,则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场内场地平整包干单价为¥ 元/平方米;淤泥是指仅限于原有池塘回填前未清淤的部分,且经甲乙双方现场测定体积大于500M3时,每立方米淤泥按 元/立方米结算。
3.2、本合同内容的单价包含:机械进出场费;清表、伐根;土(石)方(含淤泥及风化石)开挖及装卸外运;挖运后的场地机械平整;外运临时道路修建;排水;渣土清运;运输车辆的清洗及清洗设备添置;道路清洗;施工期间的临时水、电接入及费用;卸土区征用及建设;装卸及运输区域周边关系的处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本地同行间关系的处理;税金;等一切费用。乙方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含材料、设备进出场)如发生任何其他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乙方须持甲乙双方签字后的验收计量签证进行结算,凭地税发票进行支付。
4.2、工程款付款方式为:
4.2.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土(石)方工程完成一半,验收合格后,付土石方工程总价的 ;
4.2.2、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土(石)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后,付合同总价的 (即付至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土(石)方工程总价的80%);
4.2.3、工程余款 在201 年老历年前十天内全部付清。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5.1、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本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甲方现场确定的具体开工之日起计算。(已考虑各类因素导致的工期延顺,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2、乙方所施工内容必须满足甲方后续工程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六、双方职责
6.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时组织专人验收及计量签证;按合同要求结算及支付。
6.2、乙方:
6.2.1、乙方必须设置专职项目经理驻守工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按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应严格按甲方进度要求,排除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按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6.2.2、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相应的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进场;按甲方要求进行挖运。
6.2.3、乙方承包的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须与本项目其他工程施工时同步配合,但均不另收取工程配套费。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措施要求:
乙方开工前必须将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报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开工。如出现安全文明施工所必须配备的人员和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为乙方配置人员和设施,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此外每次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管理等原因而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2、乙方签定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毁约,或因乙方配合不到位或配合不及时造成本项目其他工程不能如期进行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直接费用部份的70%与乙方结算,直接费用部份的30%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其他一切损失。
8.3、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三天或累计停工六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不得阻挠甲方另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及第八条第2款(即8.2款)约定的标准结算支付。
8.4、乙方逾期竣工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0元/天的违约金,由甲方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元/天。
九、工程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一并返还。
十、其他
10.1、如乙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0.2、乙方必须购买施工人员意外险。
10.3、乙方须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纠纷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工程款全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 就 项目外部调运土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 工程概况
雄县芦乡国际城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县,建筑面积约平米。
(二)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部调运土方工程,内容为乙方自场地外部合法采土并将土方运至球场场地内甲方指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土源地土方购买、开挖、运输、装卸、碾压、夯实、施工现场修路、土源地保护等,工程量为 立方米(为暂估量,甲方有权据实调整工程量)。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单价为每立方米土方人民币 (¥ ),工程量估计为 立方米,总价为人民币(含税) 元整(¥ )。
(1)此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作调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2)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根据一般工程规则所须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折算包含在此单价内;
(3)承包本工程应交纳之一切税项及费用,已折算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由乙方支付;
(4)此处合同总价为暂定价款,支付合同价款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若实际工程量大于22万立方时,超出部分需重新签订合同。
(二)土方工程量计量方式采用第____种方式:
(1)土方工程量为虚方,车上量方。
(2)土方工程量为实方,以回填碾压后标高与原始标高差计量工程量。
(三)付款方式
按完成形象进度付款,完成总量的 %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完成总量的 %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完成总量的 %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压实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合同相符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施工进度配合甲方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 ,总工期 日历天;
(二) 如遇下列情况, 而又影响工程之竣工时间者, 经甲方代表签证后, 工期按实际影响相应顺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暴雨、地震、暴雪、自然原因发生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审批由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2)按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合同及甲方指示进行施工;
(2) 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设备进场计划, 并于开工前5日内送甲方审批;
(3) 乙方负责挖土及运土过程中一切相关事务的处理(包括土源地、运输道路维修、环卫部门的检查等),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路面的修复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总价款内不再另行计算;
(5) 负责本项目内、外与此工程相关的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及其他外部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指示将所运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区域并填筑、压实,未按照甲方指示进行的,甲方对此所运土方不予计量支付;
(7)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主管单位备案;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
(1) 所运土方土质(包括低含水率、不含石块建筑垃圾等)需满足项目土方工程需要;
(2) 土方质量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返工的费用及对甲方引致之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土质以符合甲方封样为准。
(3) 土方压实处理方式:土方全部填充完毕后,表层压实三遍以上,压实密度和强度达到甲方要求。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外部土方调运工程每一期结束后,由乙方提出完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对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
第七条 工期延误的赔偿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或经延长之完工期限所述时间内完工,乙方须就延误的天数,以每天(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国法定假期)人民币30000元赔偿与甲方,不设上限。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终止合同
若乙方无理停工、未能积极及连续性施工、干扰甲方其他施工或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过错,甲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终止合同而蒙受之一切损失。甲方可雇用他人继续进行及完成工程。
第十条 争议解决
若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争端或纠纷, 由双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审判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工程的砂石等原材料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工程工地
2、开始供货时间:_20xx年 3_月_10 日起。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10656万元(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2、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3、供应价格调整: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如乙方随意改变帐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就长沙 公司豪廷广场土方运输工程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双方秉着平等互利、诚信合同的原则达成如协议:
一、工程运输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长沙市马王堆豪廷广场土石方运输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芙蓉区马王堆
3、承包内容:土石方运输
二、承包方式
1、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公里(人民东路东6线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汽车东站边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人民东路东11线弃土场)。
2、若甲方原因造成误工或停工一天甲方负责乙方每天每辆车500元(伍佰元)误工费,若甲方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工(除天灾、地震、下雨、战争之外)。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指派一位专业人员每天下午7点钟把所有票证收齐,交管处核准开收据。甲方确认乙方专业人统一结账,工程款由甲、乙双共同发放,每辆车付清当天现款。
2、乙方车辆运输每天运输款20:00点前必须结清(也即第2天晚上20:00点前结清第1天晚上的所有运输款项),当天的运输款依此类推,否则乙方有权停车。
四、甲方责任
1、甲方给每辆车壹仟元放车费,在签合同时付给乙方,动工后在工程运输款中扣还给甲方。
2、乙方在收起甲方壹仟元放车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目的地,否则未到工地乙方在1日之内把钱退还给甲方。
3、甲方确定好运输道路畅通,确保工作顺利施工。
4、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好合法包进场的手续,对于城管、交警、运输道路、国土办、路政、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手续,如在运输途中有上述单位或个人出面干涉,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甲方自付。
5、甲方必须有7天以上的工程期。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20xx年否则须赔偿甲方工地出土方准备工作(挖机、人员、办理的运输核准证的一切费用共约3000元每天)。
2、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按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
3、车辆进场后,乙方应负责做完本工程,不得随便进出。
4、车辆进场后,不能以各种借口轰台起价,不得集众闹事,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双方违约金为每辆伍仟元整,若互相争议时可到有关部门仲裁。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期完工结清款后一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包 公司在 的隧道土石方运输业务,现将该业务转包。
二、乙方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在的隧道工程运输土石方。运输方式由甲方安排,运输起止点由甲方指定,但乙方在隧道中的运输距离不得超过三公里,运输时间为每天24小时。
三、乙方应首先满足甲方两个隧道的土石方运输需要,但甲方可以作其它临时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四、乙方第一个月使用的轮胎由自己提供,以后则由甲方提供,若乙方故意损坏轮胎,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半的轮胎费用。
五、乙方的修车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则每超过一天按1074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六、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运输费用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且在每月期满后的10天内付清。
七、本合同的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甲方的隧道工程完工。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合同执行,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 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 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 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 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 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家《合同法》公路运输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特签订如下约定: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量:
4、工程期限:工程施工工期年年日至 年 月 日。
5、运输距离与单价:
6、车辆要求及数量:总计需台左右,车辆尺寸(5.4×1.5×2.3)至5.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队24小时工作。
7、运输费用的计算方式:按起步价零公里75元+每公里10元计算。
8、取土地点:
9、卸土地点:
10、作业时间:
11、开工时间: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负责每天结算、付款,结算付款时间定在每天由甲方、乙方、居间人代表负责结算或三方指定专人结算。甲方应以实际工程量计算,确保第二天上午12点以前把第一天的运费结清,不得拖欠。
2、施工期间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车辆结算运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按每台运输车辆赔付
三、甲方负责和义务
1、甲方安排固定人员在现场管理,如发生问题及时沟通。
2、甲方不得擅自调运乙方车辆,如有需要必须征行乙方负责人同意方可。
3、在施工区域内,车辆在路边修车造成执法部门查扣由甲方负责解决。
4、乙方车辆进场后,如运输中当地村民阻车、超载,交警、路政、城管等惩罚,均由甲方全权负责。
5、甲方负责协调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水电问题,生活费用、水电费乙方自理,住宿费用甲方负责,并提供到场设备停车区。
6、乙方车辆到达所出发地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甲方按每辆车 的行驶证交给甲方。此费用正常施工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台。
2、乙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必须合理听从甲方指挥。
3、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跳队,若发现严重处分罚款,罚款金 元/车。
五、车辆赔偿:
1、因天气和政府部门因素导致停工不给予赔偿。
2、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每台车每天赔偿乙方误工费500元。
六、以上协议双方共同严格执行,双方在合作期间必须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如有疑问双方协商不成,由当地司法部门裁决。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每人各持一份。上车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与说明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总量:约为 万方,以实际完成的.车辆运输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以甲方工程进展及完成情况为准。
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
乙方应提供运车牌号为 自卸车输车 辆,车辆车厢实际容积不得小于20立方米。
第三条 单价、工程款结算方式
1、单价:场内运输单价 /车
场外运输单价: /车
2、结算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80%,其余20%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10天后支付。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1、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保障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运输道路畅通,以便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2、备足资金,按时支付给乙方运输费,若甲方不按时或无故拖延支付乙方运输费超过10天,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乙方有权停工。
3、甲方可为乙方车辆垫付油资,在运费结算时扣除。
二、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配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安全生产;乙方车辆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的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给其他单位运输,不得私自外出作业,否则甲方将拒绝当月结算并罚款每车每天1000元。
5、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6、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或车辆需要维修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设备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跳槽运输、倒卖运输土方,不在指定地方排土的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运费不予结算。
2、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指挥,每日必须24小时作业,如不按甲方要求运输,或每天的运输数量达不到40车/天时,甲方在结算运费时按合同价的80%结算。
3、如乙方每天只作业12小时,或在半夜后司机停运,造成甲方机械人员的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其所有运费按合同运费单价的70%结算,同时承担甲方的损失按500元/天计算,在乙方结算乙方时扣除。
4、乙方因车辆需要维修,造成停工,误工,经甲方确认不在上述违约责任内,不作任何处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2、如遇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束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
附: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居间人:
一、根据应天公园人工湖土方运输合同的成立,其过程中居间人付出了很多的人力、财力,其应该所得的居间费用的支付方法和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应天公园土方运输合同同步进行。
二、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提取方法,每天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人员和居间方或居间方所指定人员同时到甲方财务办公室领取,如有一方没有到位,此工程款暂停发放,等乙方和居间人员同时到位时方可发放。
三、甲乙双方如人员变化,合同变化等,不论发生什么变化,只要应天公园土方运输项目未停,其居间费用不得变化。
甲方:
乙方:
居间人: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包公司在的隧道土石方运输业务,现将该业务转包。
二、乙方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在的隧道工程运输土石方。运输方式由甲方安排,运输起止点由甲方指定,但乙方在隧道中的运输距离不得超过三公里,运输时间为每天24小时。
三、乙方应首先满足甲方两个隧道的土石方运输需要,但甲方可以作其它临时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四、乙方第一个月使用的轮胎由自己提供,以后则由甲方提供,若乙方故意损坏轮胎,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半的轮胎费用。
五、乙方的修车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则每超过一天按1074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六、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运输费用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且在每月期满后的10天内付清。
七、本合同的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甲方的'隧道工程完工。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合同执行,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条例,甲方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土方运输事宜,经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与说明
工程名称: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A3-工区
工程地点及范围:
工作内容:于本桩号段内将土石由挖方段挖掘、装车运至路基填方段,按现场规划卸车(不含推平碾压)。
工程总量:约为方,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单价
1、甲方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挖掘(不含爆破)、运土石综合单价每立方米元,其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土石方挖掘、装车、运输、卸车所发生的劳务费、挖掘费、电费、管理、各项税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乙方负责组织挖掘、运输、卸车等施工机械,满足土石方挖掘、装车、运输、卸车要求,且所有的机械费、燃料费用、机械修理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施工期间,挖、运土石综合单价为固定价,乙方不得以材料涨价、当地协调问题和其他理由等要求涨价。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每月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每个月月初结算上个月工程款,乙方提供运输发票后20日内甲方按90%支付所结算款项,余下10%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做好工地施工协调,组织工程计量和验收工作。
二、乙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调动挖掘机械及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安全生产,应提供车辆、驾驶员等有效证件给甲方;乙方机械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2、乙方的机械、车辆行驶安全、维修、加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如发生交通事故,有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合同期内,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从事有违国家及港务局法律法规,不得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不的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给其他单位运输,不得私自外出作业,否则甲方罚款没车每天500元。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陷、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指挥,指定专人按时向甲方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上交结算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交易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十倍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3、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测量、虚假记录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登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需按其虚假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如遇自然灾害、征地拆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赔。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方双方签订、盖章生效。此合同及其影印及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尊守,合同约束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土石方填海工程项目的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同安西柯造地工程
2、工程地点:同安西柯虎头山
3、工程总量:土石方工程总量约500万立方米(首批20台车辆,以后按甲方书面要求逐步调动车辆)。
二、工程运输运距、价格
工程期限为一年(晴天工作日)
内容:甲方将共同合法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项目的土石方装车运输项目发包给乙方将土石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1、车辆定为18.6立方后八轮车型(规格长宽高分别为5.4m、2.3m、1.5m或5.2m、2.3m、1.6m)。乙方的车辆装车的时候,车厢被砸坏4—5公分的由装车方补偿。在倒土石方时,有超过车箱倒不下的石头就停在那里,甲方每小时补400元。
2、运输路线运距以8—11公里,每车土石方起步单价(为零公里)人民币50元,每公里加10元人民币。
3、车辆运输费不含任何税收,如有税收由甲方自行承担。
4、车辆在装倒土石方时,如有危险倾斜下陷等原因,甲方应提供铲车协助解决。甲方应配比足够装车机械,如机械不足造成乙方车辆闲置,每台车每小时补台班1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付款方式:一天为一个结帐周期,即每天结算一次,第二天中午结帐算清单据现金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每台车补500元。
2、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没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按甲方安排车辆进场开工,甲方要协助乙方司机及工作人员的租房住宿,及水电由甲方承担。乙方车队进场手续办好甲方先供油料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修路和养护保证道路畅通,在乙方车辆进场后至5月底每天安排18个小时运输时段,6月份以后甲方安排全天24小时施工,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下雨、台风、地震)可以停止施工。
5、甲方必须保证当地交警、运营、路政、环保、街道、地方村民等有关部门不抓车、不扣车事件,如被扣车罚款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为以上发生扣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按误工论处,按合同执行每辆车赔偿500元。
6、油价按现行市场价格下浮0.20元/升由甲方提供或另行 如超出保底价5.5元/升,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
7、在正常情况下无特殊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停工一天,甲方按乙方在场车辆每台每天赔偿5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生活费30元补偿给乙方
8、甲方负责石方爆破(每块石头不能超过100到150公斤),不影响装车。另外虎头山(土头)地材管理费和村民所需的'任何费用都由甲方负责。
9、在施工期间,运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只负责调解。
10、乙方每辆车进场后(手续办好后)甲方必须借每辆车壹仟元的进场费,进场10天后再按比例扣除。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补签协议,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必须付清乙方工程运输费为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字生效。
五、如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施工所在地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求解决。
六、特别约定:
乙方前十天工程款按每天结算总造价先扣除10%作为工程款保证金,待工程结束一次性退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新宁县人防办办公大楼。
1、工程地点:地处金石镇古田村六组、七组、十六组。
2、承包范围:上述工程的土方运输。
二、合同价款:
1、运输价格:起步价为元,每超五百米加元,以此类推。
2、结算方式:本工程的结算为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车数和本协议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按已完成工程量支付油费,每个月支付一次。
3、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方确认后一个月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工场地,保持车辆运输正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运输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运输,并合理加班,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
5、正常施工时,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无条件听从甲方指挥、调动,如有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扣除他当月运费的10%作为罚款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运输车辆。
2、乙方应当与车队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收取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于甲方存档。
3、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
5、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6、因工程需要,乙方应按时增补车辆,甲方无权从外界调入车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职责,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承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露天煤矿煤土分离
1.2工程位置: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
1.3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含自:土、石、煤、渣等)。
1.4工程数量:20xx万立方
1.5承包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施工设备、人员、材料
2.1乙方参加的运输车辆型号要达到290型马力以上的载重的双桥自卸车。
2.2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运输中需要的修理场所、电、住宿及生活用水设施,并保障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3乙方必须管理好、维护好甲方所提供的水电及设施。
第三章 双方责任
3.1甲方负责协调矿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为乙方顺利运输创造便利条件。甲方必须每天派专业人员负责道路整平,保证乙方装卸作业面不堵车,保持道路畅通。
3.2乙方车辆进场每辆车后必须安排2-3名技术合格、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操作自卸车。确保安全正常不脱岗。
3.3车辆进入工地作业,除严各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要低速、安全、谨慎、文明驾驶,遵守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膊驾驶。严禁开赌汽车、英雄车。
3.4车辆在工程作业时,要按照指定地点拉运、排倒土方,凡不按要求、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的,经调查属实的,严肃处理。但甲方必须明示标志,不得违法违规指挥。
3.5自卸车在施工期间不得偷油、偷煤、贿赂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也不得向司机及工作人员索贿、吃、拿、卡、要。
3.6如有在现在打架闹事,一经发现将交公安机关处理,后果自负。
3.7因天气原因停工,待具备正常施工条件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将车辆到达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3.8 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传达的相关安全操作堆积应严格执行到各种岗位。若发生交通事故相互碰撞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甲方处理,一切费用由双方自理。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堆积发生各种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过失过错甲方负责。
3.9 车厢容积以甲方管理人员测量为准。如果加高车厢被砸掉应及时修复。如没上报且没有及时修复,则当月方量全部按照没有加高方量计算。要将原车厢加高必须提前3天到公司申请批准,加高的材料必须要达到安全标准,否则加高部分将不算。加高后方量从当日起以重测方量为准。离工期间,应及时主动清理车厢内粘附的余渣。
3.10在合同期间若乙方无故中途停工、退场或只做土方不做石方如果退场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再作决定。
3.11 夜间施工中途,乙方司机不得在半途停车睡觉,如需要休息必须要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后,到指定的位置才能休息。如私自休息将以旷工处理,给予罚款。如因甲方强迫司机疲劳驾驶引发后果甲方负责。
3.1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运或挖掘机刻意慢装等现象,先告知甲方,如不解决按问题,每超过一小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每车100元
第四章 计量、结算、单价、付款方式
4.1 挖运价格 元每车,运输价格以运距20xx米 元每立方为基础价,运距每增100米距离将在基础价上增 元每立方。每车运输量不能低于 方,多出此方数每增加一方增加费用每方 元。方量计算方式按车型容积(长×宽×高)计算,柴油保底 元每升,不受市场涨幅价影响。运输车辆所用油费于每月结算工程款时一并结算,以上运费价格均含面层和底层土石方综合价格及燃油费,司机工资、机械所有费用包含在内一切费用。若遇燃油提价,人机费提价,再另补差价。
4.2 付款方式
车辆进场后,付调车费每辆20xx元,挖机7000元,第一个月结算扣除。每月 号为验票结帐日,乙方车辆到场试拉后可以预见支,每10天预支工程量的30%,其余待验票后一并月结算,如因银行原因或甲方能说明正当理由未能在此结束日结算,按总额的3%利息补贴。甲方应按时结算工程款,如没有按时结算,乙方有权停运等待结算,如甲方达不到承诺乙方有权停运,待甲方结清此款,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每辆车20xx元补贴。
4.3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生活费、修车费 元,此款在合同期满运输费用结清后退还甲方。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停止条款
5.1 由于上级政府与天气恶劣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或顺延合同期限,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当补偿,
5.2 合同期满后,合同双方自动解除关系,乙方若能严格履行合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合同条件下拥有优先承包权。
5.3 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裁定诉讼。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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