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监考人员承诺书(共含15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落难王八邓超元”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申请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为维护国家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使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平公正。我承诺:
一、无亲属参加该次考试,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务手册,按要求布置好考场。
三、严格执行教育部、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各项规定,进入考场时应佩戴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的“监考员”标志牌,不携带各类通讯设备。
四、注意仪表,不穿带有硬质鞋跟的皮鞋,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五、遵守考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考前考后不与考生闲聊,不擅离考场,监考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观窗外、门外,不抄题、做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六、从严执考,规范操作。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考场无差错。严格执行考试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做好考场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七、诚信施考,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廉洁自律,不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因工作失职产生的后果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八、考试结束时,将试题试卷收齐、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务办公室。
九、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楼层负责人,不与考生发生争执。考生若有舞弊行为,注意搜集证据;有舞弊行为而拿不到证据的,请证明人、当事人在舞弊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先让考生继续考试,待主考与考务小组协商后,按规定来考场妥善解决。
监考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经慎重挑选,您光荣地被聘为黄冈市中考监考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
1、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2、按时参加考区或考点组织的监考员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达到上岗监考条件。
3、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监考工作,服从考点工作安排,按时到岗,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4、学习并准确掌握《黄冈市中考考试实施程序》。
5、严格履行《监考员职责》。考试期间,不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未经主考批准不擅自将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报纸及书籍,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延后考试时间。
6、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所监考考场考生违纪作弊,依照处理办法收集违纪作弊证据,并当即报告考点主考,根据主考意见办理相关手续。本人参加监考过程中如违反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考点名称:
监考员签名: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手册》、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迟到早退,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手册》,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4.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5.不违反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主动上报要求回避。
6.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7.不玩忽职守、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填入《违纪作弊记录单》,没收违纪作弊证据,粘帖在《违纪作弊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8.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9.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10.佩带标志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认真进行三证检查(学员证、考试证、身份证),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考点领导汇报。
11.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12.做到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提示、提醒到位,绝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生病,应及时通知医务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13.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任何没有佩戴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每场考试未经允许都不得擅离考场。
14.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考场。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监考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4.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5.不玩忽职守、发现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填入《违纪作弊记录单》,没收违纪作弊证据,粘帖在《违纪作弊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6.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7.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8.佩带标志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认真进行证件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考点领导汇报。
9.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附:确实因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研究生请本人及代替人双方协议交接,并郑重承诺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监考人员签名: 代替监考人员签名: 20xx年5月16日
20xx年高考马上就要开始了,监考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而签订的保密承诺书中,对监考老师作出了6条承诺要求:
1、监考老师不能提供虚假个人信息;
2、主动回避有关高考机密;
3、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4、要严格执行国家秘密材料的运送、保管、接交规定等,并要完善接交记录。
5、要不违规记录、复制、留存国家教育考试尚未解密的秘密信息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有关高考试题等秘密。
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监考老师不能擅自发布涉及未公开自己工作的内容和信息。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为使本次考试做到公平公正,各监考教师务必要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尽可能按列把同年级学生座位分开,并颠倒课桌正反方向。
2、第一场开考前,要给学生强调考场纪律,还要给考生强调保护考场内桌凳、窗帘、电视等财产。
3、做好考试学生的`核对和登记工作,认真填写考场登记表,并认真检查学生姓名、班级以及考号是否填写正确。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在教室里应一前一后,不得随意走动。
5、监考教师不得向学生传递任何信息,试卷有异议有专人负责更正。
6、考试结束后,要仔细检查试卷是否收完,并按班级分类交到教务处。
主监考(签字)
副监考(签字)
桑日县中学教务处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室参加考前会,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2)考前20分钟领取考卷达到指定考场。在适合位置设置应试人员物品存放处,检查整理考场,核对座签,清除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文字、书籍、资料等。
(3)考前15分钟在考场门口收取、存放应试人员携带的书本、资料等物品,引导应试人员对号入座,主监考宣读《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清点试卷份数。发完试卷后宣布:大家先检查试卷,如有缺页或印刷不清的请举手报告。并提醒应试人员将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规定位置。
(1)考试开始后,主监考在讲台前站立,副监考逐人进行姓名、座号、身份证、准考证、应试人“五对照”,发现替考立即报告主考,按要求记录。
(2)主监考一般在讲台前站立或就坐,副监考一般在考场后面,并不定时走动巡考。监考期间应关注考场微信提醒,不能吸烟、阅读书报或私下交谈,影响考生考试。
(3)考试开考30分钟后。场外应考人员不准入场,场内应考人员可以交卷。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应试人员。
(5)发现应试人员违反纪律,监考应迅速走近低声制止,依据《应试人员违纪处罚规定》作出处理,按要求记录。
(6)如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的现象,监考应一面维持考场秩序,一面报告主考处理。
(1)考试结束铃响,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全体起立。组织应考人员退场,提醒应试人员带走携带的物品,不可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2)收完试卷、答题卡后,应立即清点核对份数,然后径直带上所有资料回到考务室,按规定装订资料、试卷。
(3)参加考试讲评会。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员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携带通信工具和具有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从事监考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按《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指令》及《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收发程序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考试科目及试卷要仔细核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制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如遇考生考试时发生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终止考试。
七、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未经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
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检查考生试卷所填写的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承诺签名、试卷页数是否正确、完整;然后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违纪作弊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整理考生答卷;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和应考、缺考、实考人数。考场记录不得涂改。
十一、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交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
十二、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十三、监考人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作弊,监考员因违反《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员守则》、《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等而给考生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各单位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监考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工作证或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不将手机带入考场。
4、监考人员在考前领取试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试卷种类和数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务室有关人员报告。
5、监考人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
6、监考人员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组织学生入场,按考生名单顺序间座安排考生入座,依据考场规则要求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证件是否齐全,核实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入场完毕组织监督学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名。试卷拆封前宣讲考试纪律,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7、考试开始的统一信号发出时,监考人员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8、监考人员不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不得监守自盗,不准监外不监内,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违纪。
9、监考人员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并由违纪考生在作弊材料及《考场记录单》签署姓名。拒签者由监考教师标注“考生拒签”字样及监考教师姓名。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务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记入《考场记录单》。
10、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1、监考人员应制止非考试相关人员进入考场。
12、在考场内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报纸、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13、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并整理试卷,按要求装订试卷后,将试卷及考试用品送各相关单位考务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CET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4、监考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
5、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应认真核对考试级别、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监考人员领取试卷等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考场。
6、监考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监考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7、考生入场时,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8、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9、试卷启封时,要先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及听力磁带密封完好,并由第一个座位和最后一个座位的考生在试卷袋上签名确认。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0、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
11、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监考员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12、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向考生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3、监考员应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登记等手续。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
14、监考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5、监考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省考试中心允许,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6、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闲聊、阅读书报、离场串岗、睡觉、抄做试题等)。
17、监考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监考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纪行为。监考员违纪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⒈监考人员应在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认真检查考场所准备的实验器材、药品等是否与考查的试题要求相一致,是否完好无缺;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问题解决后方能允许考生进入考场。
⒉考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对考生宣讲《浙江省初级中学实验操作考查考生守则》,指出考查应注意的事项,并核查考生的`准考证。
⒊考查开始后,监考人员应按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严密注意考生的操作,客观、公正地予以评分。
⒋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考生因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而提出询问时应予以答复;对考查过程中出现的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错误操作,应立即予以制止。
⒌对考生因实验器材及药品不符合试题要求提请更换时,监考人员经检查确认后应及时予以更换。
⒍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谈笑及从事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⒎考查结束前5分钟,应提醒考生。
⒏考查结束铃响,应通知考生立即停止操作,督促考生离开考场,并及时整理检查补充实验器材和药品,为下一轮考查做好准备。
⒐每一轮考查结束后,两位监考人员应视考生的操作情况商量确定扣分分值,并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当场记分。
⒑监考人员应严格按《浙江省初级中学实验操作考查规程》的要求,收集、整理考生答卷及评分表,经考点主任审核后,装订密封。
⒒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守则,如有违反或营私舞弊者,将按《浙江省初级中学实验操作考查管理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4.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5.不玩忽职守、发现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填入《违纪作弊记录单》,没收违纪作弊证据,粘帖在《违纪作弊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6.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7.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8.佩带标志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认真进行证件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考点领导汇报。
9.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附:确实因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研究生请本人及代替人双方协议交接,并郑重承诺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监考人员签名: 代替监考人员签名: 5月16日
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领导小组
考务工作整体安排。
监考考场及监考员安排。
监考员职责。
阅卷时间,地点,科目,人员安排。
考生守则。
考生考号及考场布置。
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
一二三 四五 六七八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必须于监考当日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
2、监考教师要根据时间安排,按时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按时领取、启封、分发试卷,考试前,认真向学生讲解考生守则(作文不允许附纸,否则将附纸去掉后打分,不得乱涂画,否则按“0”分处理),并提醒考生将装订线折起来,以防答题答到装订线内影响成绩。
3、监考教师考试前要对照考场花名册,认真检查考生考号,学校,姓名座位号的填写,确保填写正确合格。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考生纠正,如属舞弊行为,要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4、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确因印刷错误造成试题无法解答的,应立即向考务办公室汇报,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主考订正试卷错误或监考教师答复试卷模糊处应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出正确题目,不得读题(各考场均应准备粉笔)。
5、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要提出口头警告并及时制止,同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情况严重的要向考点主考汇报。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即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阅读书报、谈笑、接听手机(手机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等,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又要做到和蔼可亲,不大声喧哗,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主考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
7、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学生全部离场后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收集、整理试卷,迅速送交考点主考验收、包装、密封。
8、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为考试正常进行,应制止除考点主考外的人在考试期间进入考场。另外要提醒考生不得提前交试卷。
9、监考教师全面负责本考场考风考纪,凡所在考场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监考教师未及时处理并上报的,追究该考场监考教师责任。
考生守则
1、按时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找到自己座位坐下,以便监考老师检查。
2、收到试卷后将学校、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在指定地点,再阅读试卷,听到考试铃声后方能答题。
3、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期间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更不得相互抄袭;考试答题要在密封线内,不得附纸答题,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考试结束后仔细检查试卷,确认无误后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将试卷放好,及时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大声喧闹;一旦发现有以上违返考试纪律行为,该科成绩将按“0”分处理。
4. 考试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提前上交试卷。
5. 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手机舞弊,交头接耳,翻看资料等舞弊行为。考场上若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在曝光台上进行曝光,考试结束后班主任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 带齐考试所需的考试用品,不得在考场上以借物品为由而窃窃私语,影响考场纪律。
7. 不得在考场上睡觉,因此,考试期间要保证自己充足的睡眠时间,考场上可以争分夺秒的答题。
XX学校
诚信监考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考场规则》、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迟到早退,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4.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5.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6.不玩忽职守、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向教务、政教部门汇报。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8.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9.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10.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11.做到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提示、提醒到位,绝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生病,应及时通知医务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12.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每场考试未经允许都不得擅离考场。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考场。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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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为维护国家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使考试公平公正。我承诺:
一、无亲属参加该次考试,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务手册,按要求布置好考场。
三、严格执行教育部、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各项规定,进入考场时应佩戴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的“监考员”标志牌,不携带各类通讯设备。
四、注意仪表,不穿带有硬质鞋跟的皮鞋,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五、遵守考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考前考后不与考生闲聊,不擅离考场, 监考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观窗外、门外,不抄题、做 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六、从严执考,规范操作。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考场无差错。严格执行考试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做好考场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七、诚信施考,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廉洁自律,不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因工作失职产生的后果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八、考试结束时,将试题试卷收齐、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务办公室。
九、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楼层负责人,不与考生发生争执。考生若有舞弊行为,注意搜集证据;有舞弊行为而拿不到证据的,请证明人、当事人在舞弊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先让考生继续考试,待主考与考务小组协商后,按规定来考场妥善解决。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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