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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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篇1: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这学期开展了实践课——法律诊所给了我们许多期待和幻想,因为我们可以与当事人面对面的交谈,可以当面了解案情,同时可以直面的体会和感触当事人的心情,这比老师打在课件上的案例实在许多。“法律诊所”是我们政法院进行法律援助,法律实践的地方,这是另一种课堂,更是我们走出教室,走出学校通向社会的一条小通道,我们可以接触到关于法律的真实层面。

此次法律诊所的实践基地是三峡库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它是一个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在中心,夏宇律师给我们做了简单的工作介绍后,我们便和中心另一张律师一起到万州人力资源市场做咨询接待和法律宣传。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我们就写咨询笔录和解答一些简单的问题,主要的问题还是得依靠张律师的解答。

一个上午我们共接待了六名咨询人,他们所咨询的问题都是与拖欠工资有关,不同的是有些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有些只是口头的约定。骆大叔于今年的3月16日进入万州某一工厂从事机械类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也未买,双方约定的工资是元每月,但是在进厂前必须交付服装费50元。骆大叔说他现在已辞去该厂工作,但是该厂拖欠20天工资,问我们他该怎么办。听完骆大叔的陈述后,我第一反应就是建议他去找该厂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法院告该厂。而律师并不是这样解答的,他认为协商不成,再去劳动监察的大队投诉,主张该厂退还服装押金和拖欠的工资。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建议收集相关用工的证据,如工卡什么的,方便以后举证。听完律师的解答,我真是自愧不如,刚开始接触案情还是不免会有些“书生气”。

篇2: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一直以来都渴望自己可以变的理性一点,可以坦然的面对福祸,接受得失!在诊所这个舞台上,我收获很多,其间不乏感悟与思索.初登舞台从诊所面试走到诊所课堂,一路上我都像一个背负着灰色羽翼的丑小丫,徘徊在心田的即有憧憬又不乏不安.初登这个舞台我渴望自己可以做一个人优雅的舞者.在两年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积累过程中,我对于实务性的知识几乎是茫然不知!

在诊所的学习历程中,我懂得了实然层面的法律与应然层面的法律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发现自己对于是法律的理解是如此的肤浅,感性.每一个孤独的舞者都不可能演绎完美,只是尊重舞台规则,才有可能成就一场精彩纷呈.我要感谢我亲爱的舞伴:邱峰,张伟昌.在这个舞台上我们在团体意识的指引下,以最佳姿态投入编排与实战.我们组接到多起咨询及两起代理,我们一同携手案件接待,一起出谋划策,一起迎来案件的 处理.每场精彩的舞台表演,都会有几处不可忽略的亮点.我觉得留给我最深印象的就是我们组代理的那起刑事案件(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诉…故意伤害案),刚接手这起案件时我们三个都显的异常激动,不仅仅是因为这是我们组接的第一起案件,更是因为这是诊所成立以来作为诊所学生接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尽管这起故意伤害案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我们围绕案件做了很多工作,由于我们的当事人因为身体状况当时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在初次会见中,我们明显可以感觉到他对于法律的敬畏以及他单纯的诉求:不要做牢!我们就案件的处理请教了刑法老师,在听取意见的前提下,我们三人逃课坐车前往琼山区人民法院,希望可以了解更多的案件情况,同时也寄希望可以取得法官许可,能够阅卷.公交车差点驶出海口市,将近一个小时的行车后,终于到了目的地.这是我第一次踏进法院,感受法院威严的同时,也感觉到我们准备的不充分.经过再三周旋,我们还是“输”给了法律,不具备律师资格不可以阅卷.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刻的领略到了法律程序的神圣不可侵犯,把钦佩献给那个严格尊重法律程序的法官,把反思留给我们:面对司法腐败,我们能否像那位法官一样依法办案 这起案件最终将最大的焦点定位为民事部分的赔偿,在经过充分说服和劝导工作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在此基础上,刑事部分也得到了一个合理可接受的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执行.寄语未来诊所学习结束了!

但是的这个舞台依旧魅力非凡,让人痴迷,留恋.让激情与信心相伴,在寒冬来场“劲舞”又如何.

篇3: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我十分荣幸能参加北方民大学法律诊所的课程学习,也很感激诊所老师的指导与帮助,感谢诊所学员的彼此配合!时间如同捧在手心里的水,在不经意间就悄悄溜走了,等你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所剩不多。半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可怎么一回头,这个学期已经快要结束了。大三上学期,虽然是个忙碌的学年,但是因为法律诊所课,让我忙碌的学习生活变得丰富又多彩。

“法律诊所”,是我们学院进行法律援助,法律实践的地方,这是个课堂,也是个工作室,更是我们走出象牙塔通向外面世界的一条小通道,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今后务必做好法律诊所北方民族大学工作站的宣传工作,不能做校园的隐士、幕后的“英雄”!而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在这里学生可以接到案子,真正面对当事人,面对法庭,可以真正接触到法律的实质层面。于是,就是这种吸引让我最初选择了申请诊所课,但最初的我仅仅是对即将面对的环境期待而已。还记得,上法律诊所第一节课的时候,第一次面对不同于十几年的教学方式,我既紧张又好奇。从原来被动的接受老师的灌输,到现在学会了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我认为短短一学期的学习让我真的进步了很多。 在法律诊所教室是采用圆桌上课的方式,完全不同于传统的上课。三十个学员围在会议桌前,老师在我们之间,而不是高高的讲台上,让我们感觉很轻松,没什么压力。大家围坐在一起,互相讨论案子,

各执己见,争论不休。四位老师给我们上课,每位老师负责不同的知识面,充分利用了每个老师的专长,他们不同的经历以及丰富的经验,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细节,以及办案技巧,诊所课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节课是讲“谈判技巧”的那节课,王富洲老师说“谈判是一门成功误导他人又不被他人误导的艺术”,那堂课上老师讲了好多谈判的技巧,很多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不仅感叹,谈判真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啊。还有丁雪峰老师的律师实务,王银梅老师的证据规则,王幽深老师的办案策略。

法律诊所课中我们不仅仅是上课,还要每个周的诊所值班和西夏区政府政务大厅值班,在那里我真正接触到了当事人,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受到伤害不知如何是好,欲诉无门的人们。才发现,原来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人是如此的不易,生活原来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得多,无奈得多。当我有能帮助得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对我千感万谢,当我无能为力,他们欲哭无泪的时候,我又多么懊恼,不能为他们做些什么。王阿姨的那件“工伤赔偿案”在我眼中历历在目,要是她早点来我们诊所也许判决不会是现在的那样,起码我们大家可以集体讨论,发挥集体优势。当然,我知道,只有这种心情是没用的,所有的所有,都必须落实到行动上,时刻铭记自己的初衷和使命,才能真正达到我所希望的。

当然,办案子不光让我有了想要从事律师执业的念头,而且也真正的教会了我一些作为法律人应具备的知识,并且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在办案子的时候,我渐渐明白应该怎样与人说话,对不同的人说

话方式也不相同,凡事遇事不能慌乱,从容不迫,按部就班,看问题要全面,学会融会贯通,伫立旁通,要善于思考,肯思考。而且在接一些案子的时候,我才了解到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有很多不足,硬伤不好,让我对我自己之前的学习也产生了一些反思。

一个学期的诊所课程学习下来,我对诊所的学习越来越感兴趣了:除了对法学的更加热爱和对知识的学习会更加努力以外,也坚信了自己通过这次学习能够更加有信心地沿着三年前选择的这条路风雨兼程走下去。相信“不要让成功的梦想成为遗憾的回忆”这句座右铭将会伴我继续走下去。所谓学以致用就是这个道理。最后希望诊所的明天会更好!!

感谢诊所的四位老师,祝福所有的学员的明天更美好!!!

篇4: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匆匆岁月在弹指间溜走,还记得每个星期一我们在会议室的外面等着开门上课,夜晚的海风吹得很清新,站在走廊东坡湖的全景尽收眼帘,摇曳的湖水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湖水随风起伏,树木随风摇摆,静谧的校园我们说理想,聊家常。我们每个人都能近距离的接触老师,老师总能带给我们新鲜的知识和宝贵的经验,他们的教诲难以忘怀,想真心的说声谢谢你们。圆桌式的课程下个星期就要结束了,那种融洽的气氛不知何时能再感受。如果选择重来我依然会义无反顾的申请我们诊所的课程学习。

诊所如其名所知便是解决问题和分析毛病的场所,不管问题出自何方。医疗诊所是为病人解决身体上的毛病,心理诊所是为人们解决心理疾病,而法律诊所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地方。相对于前来电话咨询和来访的人来说我们就是医生,医治社会百态的问题和毛病。我们的方法是听、思、阅、答:细心聆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件实情,攫取事实;思考案件事实的真实和证据;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总结解答当事人的疑难。这就是我们诊所的看病过程。半年诊所的学习让我学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面对任何一个案件我们都要具备的四个步骤:事实、证据、法条、程序。一步一步按着这样的顺序走,最终总是形成一种合理的解答。课堂上有老师的讲解,诊所值班的学习更是亲身体会到这种过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是当代大学生真正需要。走过诊所,感受颇深,如下四点,以慰我心。

一、诊所的学习,心路成长的历程从兴奋期许中逐渐走向从容稳重。

还记得申请前的矛盾,面试的紧张和激动,第一次课的认真必恭必敬就像刚入学的孩子,第一次值班的期许,第一次接听电话的慌乱,第一次宣传活动的疲惫和无奈。这一切仿佛就在眼前,好象刚发生过一样,看起来有点可笑却值得回味。一路走来慢慢褪掉了兴奋和激动,更添了一份从容和稳重。特别是接待当事人这方面更加明显。曾记得第一次接听电话时的情景,因为漫长的等待才换来的亲身体会,所以当拿着电话时像被委派一个神圣的任务一般,很虔诚的聆听当事人的叙述。有些不知所措好几分钟被当事人的情绪所感染,一个劲地为他报打不平。事后才想起叶老师的谆谆教诲,当事人的情绪化,我们不能被他感染一定要有个冷静的头脑自主地去分析提取当事人的事实。在以后的接待当中这种感性的慌乱更多地被稍冷静的理性取代。头脑自动分析,辨别真伪,尽管很多时候做不到位,可是还是有进步。

二、诊所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句话用在我身上虽然不恰当却很贴切。我们这个课程的学习总共有八个老师给我们授业,各有特色都是真材实学。叶老师严厉有方、伍老师温和亲切、张老师谆谆教诲、董老师温文尔雅、赵老师幽默风趣、李老师干练有力、冯老师简洁敏锐、郑老师深谋远虑。每个老师的教诲中都带有鼓励的人文情怀,鼓励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既然能走进法律诊所就完全可以肯定自己某些能力,今后的自己要要敢想、敢做,毕竟还年轻,结果固然很重要。鼓励能使人自信。对于当事人的请求我能用自己掌握和不断学习的知识和材料,通过认真的思考和查阅法条为他们解答问题。觉出自己也能够给别人说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心里特别高兴。两年的学习大多只是重复着同样的的心情和状态,诊所课程的学习和以前的课程学习大不一样。光不用考试不用说,它调动了我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中不仅发现了自己的优点,而且看到了不足之处,更加了解自身。

三、诊所的学习让我学会了多角度的想问题。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死心眼的人,自己认定的事情很难改变,即使是错误的也要坚持。但是这面对的是当事人,我们要从他们的利益去考虑,尽可能以最好的方式去帮助他们,保障他们的利益。对于当事人的要求我们很多时候要去迁就他们,改变自身适应他们。比如一个案件的解决办法要考虑很多解决的方式。最近我们办理了一个小案子,首先得考虑调解,调解不成怎么办呢!可以去举报,最后才去诉讼。在多种方式中寻求思想也开拓了,每一件事情只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思考总会有惊奇的发现在等待我们。如果这些运用到生活中学习上更是一件法宝,不仅会开拓思维的视野,更会养成从容自然的生活态度。

四、诊所的学习让我对法律的理解又有了新的感悟。

没有参加过实践的我一直认为现行法律的规定合情合理,对于它的可行性没有过多的怀疑。只想着就是这样去做,可以达到法律的要求,须不知这都是理想的模式。在中国法律未普及的社会,即使在知法懂法的阶层依旧要考虑很多法律以外的很多因素。在处理案件中,按照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明明可以达到你的要求,却不尽如人意。例如工伤赔偿案件中,可以依法律规定得到很多应有的赔偿,而事实上很多因素的影响,法律条文的作用大打折扣。我想知道法律规定的理想化程度与现实的差距究竟有多大?诊所受案范围的限制,我们大多接受的是社会低层劳动者利益受损的案件。社会中存在太多不公平的现象,贫苦的老百姓总是处于劣势地位。即使有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保障,但是这种保障大多时候要屈于强势权力之下,这两者之间是一种斗争,这种斗争要持续多长时间呢?作为一个法科学子所应具备的正义感在这场斗争中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是继续坚守着正义还是被强权压倒呢?

能够参加诊所的学习是我始料未及的,80多个同学面试通过了38个。本来没抱多大的希望,却让我在这次以外的机遇中成长,机会总是亲睐有准备的人。如果说前两年的学习过得有点迷糊,那么大三这学期我总算明白过来我所称为的学习真正意义:谋求一种更有效的思考方式,丰富和开拓自己的眼界和心界,为思想提供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利用所学的东西满足自身的需求,包括精神和物质的。

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篇5: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在准备选修法律诊所这门课程的时候,其实我并不了解什么是“法律诊所”,自己也没有去查阅相关资料做深入学习,只是凭借字面意思理解它肯定与实践教学有关。听完法律诊所入学课中廖老师对这门课的介绍,我的思想有了一个跨度。从一个空白的问号到基本了解外国的“clinic legal education” 和中国的法律诊所——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不同,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只是课堂的引导者,不再是课堂仅有的主角。我想这将是一门既有趣又很实用的课程,是继模拟审判之后又一次理论联系实践的好机会,是一个很好的学习与交流的平台。

转眼间一个学期又接近尾声,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也结束了。在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中我感触颇多。课堂上,很多时候我们不再是处于一个被动的角色,每一次的模拟练习课堂气氛都十分地轻松,没有压力。部分情况下不再有老师预设的答案,我们不再受刻意寻找所谓的标准答案的束缚,不用努力去揣摩老师的心思,开始有自己独立的思考,每个人都会很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很喜欢每一次的模拟练习,使理论联系实践,从经验中学习法律,从实践中掌握一些职业技能,知识积累与思维训练并重,每一次都能确保我们从模拟实践中自己总结学到的东西。模拟练习不仅培养了我们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也可以让我们在思维方式上进行交流。如每一次我都会思考,为什么别的同学能够想到这一点,而我没有想到?为什么别的同学想到从这个角度去思考,而我没有呢?这样下来,我也不断地积累了别人的优点,我相信这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取长补短的过程。

除了上面的感触与收获,我们在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中还熟悉了律师办案的知识和技巧。

首先,通过诊所的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我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理解。作为律师办案要讲求“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切勿怂恿当事人作伪证,同时也要求律师等在会见当事人或者接受委托时,要有意识地询问当事人对证据的掌握情况,特别注意提醒当事人可能遗漏的证据。作为律师一定要有责任心、有职业道德,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要求律师要尽量多收集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准确无遗漏的计算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法律诊所的课堂中,通过理论教学、模拟谈判、课堂讨论等环节,让我们切身的了解到实际生活中办案应注意的问题,这是课本上没有涉及到的,这种切身体会得到的东西,往往会更加深刻。其中这样几个细节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1.在接待案件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维,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尽量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部分,找出有利和不利的地方,才能准确的运用法律知识,找到适合当事人的最佳方案。

2.在会见当事人时要讲究技巧,要分清当事人属于哪一类人属于什么性格,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个人觉得会见生活在社会底层或者对法律专业知识了解并不多的人要求更高,因为这些人遇到事情情绪往往比较容易激动、愤怒。作为律师、尤其是做法律援助的学生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首要难题,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把我们的实际情况如实的告诉当事人,如果我们刻意的隐瞒即使当时当事人相信了,一旦当事人发现了真实情况就很难继续办理案件,势必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这与律师或委托人的职业道德是有冲突的。刑事案件,律师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定位,会见虽然是律师的一种责任,但律师并不能承诺或许诺给当事人什么。

3.谈判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双方的共赢,并不是非得分个输赢,谈判要注意技巧同时也要让对方看到己方的诚意,要相互妥协不要过度的关注事实与出价,要坚持利益胜过立场,

更不要一味的触动对方必须要坚持的最低目标,否则谈判肯定以失败告终,最终可能转而走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精力、金钱,可能对双方都不利。

4.庭审前一定要准备充足,认真了解案情与争议焦点,对双方证据充分掌握,庭审中要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庭审结束要注意总结自己不足为以后提供经验教训,对于败诉的要安慰好当事人的情绪同时看有没有补救的措施等等。

再者,尽管法律诊所课程时间有限,上课没有强调法律文书写作,加上条件限制我们也没有实际为某个真实的案件写过法律文书,但我们这个学期专门开设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必修课程,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写作相当重要。我认为法律文书写作,更应该引起那些将来准备从事法务工作的同学的重视,要加强这方面写作能力的练习。处理法务的能力不仅需要雄辩的口才、敏锐的思维、扎实的专业知识、亲和的交流沟通能力,还需要流畅的、合乎逻辑的、符合规范的文书写作能力。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律知识和内涵量化的一方面。文书写得好可以留给他人较好的第一印象,有益于取得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的信任。

最后,法律诊所课程传授的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可以最大限度的运用于我们以后的实际操作中,这也使得以后将要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同学们,少走了许多的弯路,获得了一些前期经验和历练。

但由于法律诊所课程在我们学校刚刚起步不久、相关负责人较少、加上条件有限,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选课的同学很多致使不能实现小班教学,有些教学环节就不方便开展。我们的法律诊所课程并没有完全像第一讲课中廖老师所说的那样学生转变为办案人,也不完全是实践教学,只是做到了理论与模拟实践各一半,我们去学校法律援助站值班几乎流于形式、没有什么事情。只能够通过模拟情景进行谈判之类的练习,而模拟终究是不真实的,同学之间原本就互相熟悉,由于先前的印象而导致在情境中很容易就想到对方的性格和做事方式,这样就很难体现“法律诊所”的真实意义。另外,八次课两次值班一下子就过去了,很多需要通过课程来体现的程序、情景也就没有办法进行。提议以后可以考虑每个学期都开设诊所这门课程、延长诊所教学时间、每次限制选课的人数,实现小班教学,同时多安排几个老师负责这一块,在教学中尽量避免纯理论教学,更多的以实践教学为主,尽量争取学生自己办案的机会。也可以让成功代理案件的诊所课学生写个办案的经过、表现的优劣势、注意事项、心得体会等、将这个做成宣传册,既可以激励以后的诊所课学生也可以为他们提供经验。希望法律诊所课程越办越好成为我们学院我们学校甚至是整个四川地区的品牌课程。

篇6: 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篇7: 法律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实现的目标。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

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发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尉犁一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努力。用法律解决问题,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篇8: 法律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巩固法学专业知识,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根据广东省电大的有关要求,结合连州电大的教学安排,我们进入广东省连州市人发法院开展法律实践活动。 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8日,参加人员包括08秋法学本科班学生,带队教师朱运灵等四人,实践活动分为旁听庭审和模拟法庭两个阶段。

在旁听案件庭审阶段,我们在连州市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该案件为债权纠纷一案,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旁听过程中,我们对于原告的陈述和法官的审理都听得十分认真,拿出自己准备的材料,对案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旁听审理增加我们对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兴趣,并且能够把书本的知识具,生动地展现出我们面前,能让我们真实地感受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能催使我们学好法律知识。

旁听庭审除了让我对实体法的相关内容有了较深入地了解外,更重要的是使我对民事庭审程序有了非常深刻的感性认识。在进行民事模拟法庭之前,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的认识仅限于知道整个庭审分为开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庭判决阶段这几个环节和各个环节的内容、目的,但是对于证据应当如何提供、法官应当如何主持审理、如何询问、被上诉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等问题,我都没有一个确切的认识。而这次的民事模拟法庭,在我们查找资料努力学习和老师的指导下,我们的庭审程序得到了观摩庭审的法官的认可。也因此,我对庭审程序的认识和了解加深我们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旁听庭审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而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应、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正如别人说:“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我们的模拟法庭活动就是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使本来枯燥无味的理论学习变得有趣、生动,更有利于会员提高自己。

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更一步的了解和理解,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刚跨入法律门的我们,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篇9: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

学习法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于是,又重新看法学体系结构,重新看外文原著,经历了循环后,才进一步感触法律的魅力所在。

法学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不是枯燥的,而是在灵感中生存。外文法律原著不是枯燥的,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法律,对于我们在合同中进一步完善条款,都有着莫大的作用。

法律也是综合的,尤其当法律结合经济知识应用的时候,可以出现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和财务税务知识相结合,可以发挥和财务一样的降低成本作用,并且比财务本身的能力可能还要广阔,这无疑将拓展法律的应用空间。

如果你相信智慧,相信知识,那你可以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篇10:心得体会法律

法律是在我们身边不可缺少的一个东西。因为有了法律,未成年儿童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人民才能平等;社会才会和谐;坏人们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未成年儿童受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未成年人,现在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也是因为这个特殊阶段决定了我们将来的素质、心理、态度等等。而在于这个阶段的孩子会有很多不同的心理变化、会叛逆、走上歪路等等。在生活中,孩子的人格尊严常会被监护人、教师或其他人侵犯,这已严重伤害了孩子的人格、自尊心和自信心。就比如我的父母对我的态度:有的时候因为课外学习的一些不认真或提出的意见,他们就会用语言来侮辱我、打我,就算我再怎么跟他们交流、谈心,他们也一直认为我只是在找理由来逃避现实,并且跟我讲一堆对我没有意义的话语、不尊重我。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我也经历了很多次,伤心了很多次,导致我现在已经完全不想理会他们,也在私底下指责他们。也是因为这样,我每次上学都觉得老师只要说那些父母对我们多好的话,我都觉得这是错的。我也开始渐渐地疏远大家,开始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件事情到现在,我只要一想到,就觉得我很委屈、生气,想很多很多的事情。

我觉得监护人和老师有义务来用正确的方式来教育我们,而不是用语言攻击、暴力来解决问题。“棒棍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育。也许,有许多中国的家长因为这句话,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正是因为这种教育,使无数孩子失去自尊心、自信心、走上歪路。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或教师要是真的大打出手,我们有权利把你们告上法庭。

教育孩子,监护人和教师要以身作则,如果你们教育孩子是用辱骂、暴力的话,那么这对孩子的一生都会有影响,会对身边的一切的认知产生影响。只有用正确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天天快乐的成长!

篇11:心得体会法律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它就像一把锁,让我们有一定的约束,让你不能做一些出格的事。

有的人可能会说,法律总让人没法自由,天天都被压制着,让人实在是受不了。可是,要是没有法律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到处都有小偷,杀人凶手,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没人去管他们,社会就会乱了套。那才叫让人受不了。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有些已经可以上学的小孩却因为父母没钱,或者父母重男轻女不让女孩子读书,这时就会有《九年义务教育法》来保障这些儿童的权益了。只要是适龄儿童就必须要上学。不然小孩的家长就要受到惩罚。国家为了鼓励那些实在没钱的家长让小孩上学,就设立了公立学校。这样小孩可以上学,家长又不用担心学费的问题。

要是有家长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比如家庭暴力,比如拐卖儿童等等。这时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这些儿童的合法权益了。未成年人同样享有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以及受保护权。任何人都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法律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法制在大家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它就是一条底线,只要我们做到了,也就能自由、快乐地生活。

篇12:法律知识讲座心得体会精选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篇13:法律知识讲座心得体会精选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篇14:有关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法律讲座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

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4月25日下午三点,我们学校邀请了苏州市政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谈海圣给我们作了“安全在我心中”的法律知识讲座。谈律师通过一些生动的事例并结合我们教师工作的实际给我们作了一场精彩的讲座,使我更加了解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谈律师讲到在处理一些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时,应坚持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弄清事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学校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应如何做呢?第一,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医院,同时联系家长。第二,查清事实真相。第三,做人性化处理,不要过早的去分清是谁的责任,可能在学校出了一些事故,孩子受到伤害,家长心里也不好受,所以应该先缓一缓,冷却一下。第四,如果学校处理不当而造成的这一部分损失由学校承担。听到这里我深有感触,由于在前一阶段我们班正好出了类似的事情。有一个学生上厕所回班级的路上由于自己不慎摔了一跤,为了这件事折腾了好些天。

听了谈律师的讲座,给我们以后在教育教学中处理一些学生伤害事故指明了道路。希望以后多听听类似的讲座,更好的为以后的工作服务。

相关文章

篇15:学法律心得体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们好。很高兴也非常感谢领导能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与大家交流关于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第三,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应该突出重点,例如,今年的换届选举将与往届不完全一样,因为我国在对选举法、组织法都作了一定修改,因此,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这些法律被修改的地方,把修改前后的法律条文找出来,加以对比,加强理解,加深印象,只要这样才不会出现因为在工作中照

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学法律心得体会发言稿]

篇16: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本次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分析到的一些问题都与平时工作息息相关。一天培训下来可谓受益匪浅。

映像比较深刻的有3点,第一点是贷款周转,也就是借旧还新贷款,应该如实填写用途,填写类似流动资金周转,续贷等用途,如故意伪造一个用途,容易造成担保人起诉我行与贷款人串通骗保,导致担保人脱保。转贷的情况在我们工作中经常出现,现在我行有转贷基金,也有易转贷的产品,所以大部分客户的转贷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但是涉及到部分客户已经用转贷基金转了许多年,考虑到正常经营的客户,不应该连续使用转贷基金,所以有部分客户我们希望他们能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后再贷出来,这种情况就可能会出现问题,也许客户告诉我们的用途是购原材料,而实际是去还转贷的资金,就有可能出现上述问题,所以在贷款操作中要重点关注用途问题。

第二点是涉及起诉客户后受偿顺序的,现在浙江的法院大致是执行一下的操作:资产被查封后,被执行人是个人,或者无独立法人的主体,是按债券比例清偿的,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除非企业破产,不然首查封者全额优先受偿。这一点在我们平时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按上述的说法,我们在企业贷款出现不良的时候,应该优先起诉要求查封企业资产,从而可以得到优先受偿,而在我行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会考虑尽力盘活贷款,不会在短期内起诉。所以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对不良客户的处理方式需要灵活一些,部分有多处负债的客户,我们应尽快起诉,保全资产,而只有我行有负债的客户,我们可以优先考虑盘活贷款。

第三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处理,现在法院加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罚款,甚至拘留。而如果被执行人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不执行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执行力度,是我们工作的保护伞,在对付顽固客户的时候,有强大的威慑力,但是这种手段,在对一些朴实的客户时不应出现,有部分客户确实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造成不良,我们也应该尽力盘活贷款,而不应起诉。

综上所述,本次培训让我对信贷风险有了新的认识,正所谓学无止境,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篇17: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通过一上午的会议、演讲大家已经很累了,我尽量以比较简短的时间对前面四位的演讲做一点简单的回应,这主要是我学习之后的心得。

刚才四位演讲者的演讲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内容是非常丰富,他们的演讲应该说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从国内到国外,从历史到现实,各个方面都涉及到了,所以结合每一位演讲者的演讲,简要地做一些回应,谈一谈我相关的一些心得。

首先第一位是著名的高培勇教授,大家对他非常熟悉,高培勇教授讲了我们国家在直接税制方面面临的突出挑战,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这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高教授从我们国家几次的规划,从“十一五”到“十二五”,谈到税制的改革目标,今天这方面的热点还没有完成,这一些情况给我们提出很多非常重要,发人深省的问题。这样一些问题实际上我觉得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大概有几个方面。

一、高培勇教授提到整个税收体系或者是税法体系的合理性问题。因为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体系或者是税法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国家整个税法发展到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税制如何构建更加地合理,要我们从整体上,从结构合理性等等各个方面去分析,去研究。所以这样一个宏观的把握,宏观的分析,这种结构我想是非常重要的。在今天尤其要关注各类税负之间的内在关联,个人所得税和其他所得税之间的联系。物业税和房产税等各类税负的关联,究竟要不要开征,如何开征,困难何在?确实值得我们很好地思考。

二、高教授在演讲里边谈到了我们现在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困难,对于困难,我们确实从整个学界和实务界的角度还要去做进一步深度的挖掘。为什么这么多年推不出来,问题究竟何在。这个方面涉及到整个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物质基础问题,涉及到我们的传统文化的问题,涉及到法治和传统的问题,也可能会涉及到可持续性的问题等等。涉及到许多问题,所以在这方面还要做进一步的挖掘。

三、高教授的演讲里面我们能够感受到国家规划的重要性,不管是整体的规划,还是整个税收或者是税法的建构规划,都需要我们很好地去做一个思考。

四、其实通过高教授的演讲能够更加感受到他谈到我们现实征管的机制和体制面临很大的问题,我们的机制或者是体制应该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相关税种的开征,以及相关税种的实施,由此我们会进一步想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因此,如何确保现在法律的实施,非常重要。刚才已经讲到了,其实写出法律条文,写出一个规范的文件并不难,但是难在如何确保和实施,如何确保法律的有效性或者是法律的实效性,确实需要很好地讨论。

五、通过演讲能够进一步感受到税法的功能和宗旨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不管是哪一种税法的开征,包括直接税的相关开征都会涉及到功能的问题,对它的宗旨,特别是立法目的如何去定位,是不是面临着多元的宗旨。在多元的宗旨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哪一个问题这时候都需要我们很好地考虑。甚至说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时期,在不同的领域会有很多功能,这些功能有的时候是特别怕带来附带功能,所以我们对功能还需要做进一步确定。

这是对高培勇教授的精彩演讲和简要的回应,这里面一些重点问题也是我的一些临时感受,我想各位代表都有自己的体会,同时我也希望以后高教授再讲课的时候,把相关问题的重要思想再给领导们传递一下。

第二位是苏晓鲁司长所做的重要演讲。主要是探讨我们有关的税务风险方面的防范、应对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非常重要。苏司长从几个大的方面,从整个税法的修订所带来的风险,到操作层面的风险,以及其他方面的风险,应该说谈得都很多,这样风险的提炼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些重要的方面,比如说在税法修订方面提出法律的层次偏低、结构复杂、变化多样,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的对等,约束机制偏低,以及公民参与立法不够等等问题,确实今天非常突出。另外,在操作的层面上也提出很多风险,很多税法制度的变化风险,税务检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这些方面需要我们再做进一步的关注。

第一个就是税法本身的稳定性或者说变异性,这方面跟税法的层次、结构的变化是有关联的,包括最后天永律师谈到的这样的问题,其实也跟那个有关联。

第二,我们现实生活中纳税人和国家政府机关之间的权益结构问题,特别是权利义务的配置方面,以及责任的明晰方面很多问题。事实上在这个领域全国是不对等的,这种不对等性哪些方面合理,哪些地方不合理,也是需要我们做一个理论和实际两个角度深入研究。

第三,纳税人遵从法律法规和纳税人不遵从法律法规,这是由来已久的大的理论结合实践的问题,为什么纳税人遵从?为什么纳税人不遵从?遵从的理由何在,不遵从的理由何在?这些都需要很好地思考,哪些是由于税法的原因,哪些是其他方面的原因。

第四,立法的民主问题或者是如何有效解决部门立法的弊端,这个问题也探讨很多年了,也需要我们很好地思考。

第五,涉及到风险的两个认识。风险是跟不确定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跟信息不对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由此我们就应该关注在整个税法问题上,涉及到大量的信息方面的问题。在这个方面实际上苏司长谈到,或者是税务检查方面,或者是其他很多领域都跟信息的披露,信息的报告,申报等等很多方面密切相关。我们现在各个领域里面,不管是经济法或者是行政法,还是其他很多法里面都是要把信息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还关注政府信息不公开,还关注相关一些重要企业信息的披露。

我们很多工作都是以信息的对称为一个重要的前提。所以在很多税收和税法体系领域方面,苏司长是研究的非常周到。

第六,报告里面谈到变更的问题,就是说有关一些重大的税法修订,是不是能够继续得以变更,对合同的效率是不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个提到了。

第七,在整个报告里面谈到了有关解释的扩大,或者是扩大解释的问题,以及相关适用的问题,这个方面是特别值得思考的。由此,推而广之在税法很多领域都需要研究这个问题。刚才谈到一些税率征收的问题,有很多问题。

第八,管辖权的变更问题,苏司长根据谈到关心变更所产生的风险,事实上这方面很多同志从实践工作都非常重视管辖权的变更、具体的税务部门的变更,给我们具体工作,以及我们纳税人的义务所带来的影响。

篇18: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19日晚上7点,法律实践班讲座“我学习法律的心得与体会”在B9北座105隆重举行。由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余延满教授主讲,莅临本次讲座的嘉宾还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孙国忠老师、陈年冰教授、李旭东副教授、李秋成讲师和张继承讲师。

距离讲座正式开始还有半个小时,会场已经是座无虚席,许多仰慕余教授已久的法学学子们都慕名而来,希望能通过讲座领略到大家的风范,增长自己的见闻,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

讲座开始,余教授首先谈到了他的学习心得,那就是学习法律时要利用有限的空间汲取有用的知识。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需要大量记忆的学科,而人脑的空间确实是非常有限的,这时,我们就要对知识进行取舍,以有限的空间对有用的知识进行最大化的记忆,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而在学术研究上,要从实际出发,秉承自己的宗旨,做出属于自己的学问,坚决不能采取“拿来主义”。

接下来,余教授谈到了他学习法律的四点体会:一是学好中文是学好法律的基础;二是需要训练严谨的逻辑思维;三是学习法律时不能偏科;四是应当注重三类书籍: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新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考试类书籍。在观众提问环节,同学们就讲座的内容以及自己在平时法律学习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向余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余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逐一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使同学们获益匪浅。

讲座的最后,由孙国忠书记代表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向余延满教授赠送了纪念品。讲座在现场一片雷动的掌声中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此次讲座使我们学院的同学从另外一个角度去领悟如何学习好法律这门专业,对法律的学习要有一种批判的精神不能盲从,同时也让同学们感到文字逻辑的力量。我相信同学们在讲座之后一定会有效地改善自己的学习方法,使法律的学习事半功倍。

教学诊改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个人心得体会

善用法律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学前教育法律心得体会

转诊证明书

转诊制度

转诊证明书

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共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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