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信诈骗调研报告(共含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男人是喜光”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电信诈骗犯罪的本质符合普通诈骗犯罪的原理,利用了网络、电信作为工具,使其具备了现代技术的特点。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电信诈骗犯罪也就变得复杂起来,不仅具有了集团化、企业化的特点还在处于该犯罪产业链条化的初期。如果不严加防控,建立起联动长效机制,其结果不仅危害到人民群众个人财产的损失还将会导致社会公信力的丧失。又由于江苏省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发展迅速,因此成为了电信诈骗犯罪的重灾区。所以,提出有效可行的防控对策对江苏省的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江苏省公安机关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中显示,南京市共立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0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其中最大单笔诈骗金额超过1000万元。随着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诈骗犯罪的发案率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也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解决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突出、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的情况,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但是在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过程中,江苏省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单单依靠打击是不够的,就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联动防控模式。
1.1 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电信诈骗犯罪虽在本质上属于金融类诈骗,却不同于以往的金融类诈骗犯罪,因为该犯罪类型的多样化是其他金融类诈骗犯罪难以企及的。这也是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之下,电信诈骗犯罪仍然活动猖獗的原因。尽管犯罪行为人的电信诈骗手段繁多,但大多都有一个基本的模式。这个模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中奖类:犯罪行为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群发中奖信息,如3月南京市发生的两起案件。受害人都是收到了湖南卫视《我是歌手》的虚假中奖信息。
快递类:受害人往往收到有关问题包裹的短信或者电话,联系对方后自称是快递公司,然后被告知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包裹被公安局扣押,随后便逐步陷入骗局。
冒充公检法类:这种类型的电信诈骗犯罪不仅可以与其他电信诈骗犯罪类型互相交错使用,还可以单独使用。由于利用了人民群众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其电信诈骗犯罪的成功率比较高,危害也更大。
社保补贴类:犯罪行为人利用我国现行政策中有关发放补贴的漏洞,杜撰出“社保补贴”这一理由骗取财物。
冒充熟人类:现代都市人群的工作与生活的节奏日益加快,客户和朋友之间虽然彼此熟悉但因为忙碌而很少联系。犯罪行为人利用这一特点,通过发短信或打电话冒充受害人的朋友,并以出事或以借钱的形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犯罪手段的智能化
在许多的电信诈骗的犯罪类型中,犯罪行为人设置受害人所在地的公检法等部门的电话,从而实施诈骗违法活动,就是利用了VoIP特定软件的改号功能。而这种功能利用一种叫做E.164号码映射的协议,这种协议是使用E.164 地址和动态授权发现系统(DDDS)和域名系统(DNS)将电话系统与因特网统一的一组协议。ENUM 是因特网工程工作组(IETF) 采用的标准,它使用域名系统 (DNS) 将映射电话号码到网页点至或统一资源定位器 (URL)。 ENUM 标准的目标是提供单个号码来替代多个号码和为单个家庭电话、商业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 e-mail 寻址。因此,犯罪行为人只需要设置E.164中的号861010086 时,受害人的电话上就会显示来自10086的电话。而且目前黑市上,这样一套VoIP改号的软件大约1300元,每月的服务费大约3000元。
目前,电信诈骗犯罪的智能化手段有很多,大多是利用VoIP网络电话,黑客技术、U 盾转帐等技术,加上很强的社会心理学知识进行诈骗犯罪。其中,使用VoIP系统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是最为普遍的。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是指将模拟的声音讯号经压缩与封包后,以数据封包的形式在 IP 网络环境中进行语音讯号传输的技术。在VoIP的传输过程中,首先要经过语音——数据——IP的转换,最后经过DSP路由器将数字语音转换为模拟语言。虽然其工作原理很简单,但整体设备的组装和维护是相当困难的。一般的VoIP系统需要以下的组件:
(1) 电话机:可以是模拟电话机、PB_ 电话机、IP 电话机、Cisco IP Communicator 等。其中如果电话机是模拟话机,系统中必须要有IP 网关。
(2) 网关:网关用于互联并为那些不能完全通过 IP 网络的设备之间提供通信功能。
(3) MCU:MCU(多点控制单元)属于会议系统的硬件组件,包括多点制器和可选的多点处理器,其功能是从会议方接受信息流并向所有会议方转发接收到的信息流。
(4) 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这些服务器为 IP 分组电话网提供各种必需和可选服务。
(5) 网守:网守可以提供两种完全独立的服务功能,一是呼叫选路功能,用于在名字或电话号码于IP 地址之间进行解析;二是CAC(呼叫接纳控制)功能,用于为呼叫建立请求提供接纳机制。
1.3犯罪团伙集团化
目前,集团化已经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团伙成员往往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冒充电话客服、银行客服的,专门负责网络群呼,专门负责办假银行卡等。从江苏省公安机关侦办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来看,电信诈骗犯罪主体正逐渐职业化,大量犯罪行为人以电信诈骗犯罪为生存手段,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实施常态、持续、大规模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在手机收到每一条诈骗短信和每一个诈骗电话的背后大都隐藏着这样一个产业链条:个人信息贩卖者推销大量的个人信息,黄牛党非法办理着大量的银行卡和电话卡、非法VoIP开发商贩卖各种电信诈骗犯罪工具,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四处招摇撞骗。而电信运营商和银行不仅是这条产业链的监管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国内的多家搜索引擎也在这个产业链条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对于这种搜索引擎公司的推广非法链接的行为,网络监管部门应该予以严肃处理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行业管理规范。
同时,在整个电信诈骗犯罪产业链中,还包涵着数个子产业链。其中包括:银行卡犯罪产业链、非法贩卖个人信息产业链、VoIP的非法贩卖组装产业链等。它们与电信诈骗犯罪纵横交错,使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结构愈加复杂,对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造成很大的干扰。也正是这些子产业链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提供源源不断的犯罪工具和资源,造成电信诈骗犯罪屡禁不止,往往沉寂一段时间后很快死灰复燃。而电信诈骗犯罪作为该产业链条的末尾,也同样支撑着子产业链条的发展。同其他类型的犯罪产业链化相比,电信诈骗犯罪与其子产业链之间虽然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但是两者之间可以独立存在。比如,电信诈骗犯罪频频得逞的一个原因就是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力。今年的3.15晚会就重点曝光了涉及倒卖互联网用户隐私的灰色产业,不法商家通过跨站跟踪、Cookie跟踪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其中,就包括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所掌握的的大量的个人信息。
2 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根据对江苏省电信诈骗犯罪特点的分析研究表明,电信诈骗犯罪仅靠专项打击这一治标措施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该犯罪蔓延性大,发展迅速。仅仅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难以根治的,这就需要电信银行部门、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多方加强合作,及时有效的防控电信诈骗犯罪。
建立ISP级别的监控体系
针对VoIP的普及,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是大势所趋。初,荷兰政府强制ISP运营商安装监控系统。同年六月,南京邮电大学应广西电信的要求设计并开发了互联网骨干网络VoIP的监控系统,并成立了实验局。该系统以分光的模式部署10G的省际网络,通过协议分析、端口匹配、流量监控和上网信息特性的等方法实现其全省互联网VoIP业务的识别与管理。
但是,由于该系统覆盖面小而成本巨大,其监控的范围和力度比较小,没有取得太大的成功。在现实情况下,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一套ISP监控体系,化整为零,将投入分散到更大的范围。在这个体系中,至少要覆盖电信、网通、教育网、铁通等多个主流ISP省出口及入口。这样才能全面的封堵不合法的VoIP,并且不仅要将出口堵住还要堵住入口,令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无计可施。从战略的角度上来讲, ISP电信运营商在整个体系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负责着数据的采集、上传和入库。这期间担负了大量的技术工作,比如分光技术、流量采集技术、VoIP控制技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
大部分的电信运营商是国有经济的支柱产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追求社会效益。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一个大环境的状态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深远的影响。这就表明该ISP级别的监控体系可以作为潜在的经济效益来满足电信运营商的需求。因为,电信运营商通过该ISP级别的监控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简单和方便的方式应对电信诈骗犯罪。这样不仅会提高电信部门的正面形象,更为重要的是该监控体系的特定对象监控、情报侦察、对象调查与监控以及舆情监测等职能还可以为互联网虚拟社会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如果要建设一个覆盖全省的大规模ISP监控体系, 其投入产出比是不得不考虑的。从投入来讲。首先,就该监控体系的功能划分,至少包括三个部分:
1信息获取部分:分光器、光电转换器、波分复用设备、波分附属设备
2信息处理部分: 信息分析服务器、信息代理查询服务器
3数据处理成库部分:结构化数据技术与应用库服务器、非结构化分布式储存服务器
就关于该ISP监控体系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来看:初步估算,基础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维护的费用大约800万人民币。同时,所需要投入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约在120人左右。相对来讲,尽管该监控体系的建设初期并不是特别完善,回报的成效又难以统计。但随着信息化技术水平的提高,ISP监控体系还可以增加若干个模块。比如增加“案件管理模块”,可以将截获的数据按照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案件”分类入库,方便公安机关进行数据的整理与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案件管理、案件处理、案件审核、案情分析、案情统计等功能。进一步来讲,该ISP级别的监控体系甚至可以担负起舆情监测的职能。只需要在该监控体系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研发舆情分析引擎就可以实现该监控体系的一专多能。依据现代技术发展来看,该ISP级别监控体系不仅将成为电信诈骗犯罪防控的主干力量,还将发展成为保证互联网社会和谐安全的必需品。
明确银行、电信部门的法律责任与社会义务
江苏省公安厅调查显示,在大部分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过程中。大部分电信和银行部门由于缺少直接的利害关系而缺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导致公安机关与电信银行之间的合作限于侦查阶段,缺乏长效的防控策略。这不仅直接导致了电信诈骗犯罪侦查的被动,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两个主要的过程就是通过电信和银行部门来实现的。随着近年来银行、电信部门业务水平的急速发展,让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有机可乘。比如一些电信企业开发使用的商务电话业务),原本 营商提供所谓的虚拟总机服务,与以往的商务电话业务相比较。虚拟总机降低75%上月租成本,大大节省支出,费用更低廉。这种服务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电信诈骗犯罪的门槛。
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不仅是它的法律责任,也是它的社会义务。然而,在现实情况下,法制的不健全,管理的不规范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仍然无法追究电信部门的刑事责任,也就更无法从电信部门上制止和减少电信诈骗犯罪。
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银行卡必须在银行柜台办理,而且必须实名办理。然而,江苏省公安厅近几年组织侦办多起电信诈骗专案中,共查明电信诈骗涉案银行卡2万余张,涉及国内各大银行,开户地遍及全国各地,但是没有一张涉案银行卡是犯罪嫌疑人实名办理的。同时,各大银行为了开展业务,网银或手机银行没有明确的限额限次和境外分解资金限制。这让犯罪行为人能够短时间内将骗取的赃款快速分解、层层转账,最后从ATM机提走现金。令公安机关来不及冻结账户资金,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对此,银行应该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体来讲,银行在防范金融类诈骗上具有人才和技术的优势,而且处于拦截电信诈骗犯罪的关键环节,也是电信诈骗犯罪的最后一个流程。因此,银行应当充分地表现出“为客户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行业理念,切实践行自己的社会义务,建立统一、规范的转帐支付风险提示制度。同时,除公安机关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核查储户真实身份而有限开放证居民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的部分系统功能外,银行在补充、完善储户个人身份资料时还应该为账户办理者现场采集肖像信息,备份留作底档。而将帐户转借给他人进行诈骗犯罪的,帐户本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江苏省公安厅统计显示,2月至11月间,江苏全省银行员工成功防范电信诈骗案件1700余起,避免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8400余万元。江苏省公安厅通过对银行柜员、保安、大堂经理等一线员工集中开展防范诈骗犯罪专题培训,推广“三问二看一核对”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标准化流程和大额转账汇款签署安全告知单制度,落实银行员工提醒义务。在有些地区,地方公安局和银行监管机构已经组织各派出所与银行网点签订案件联动防范协议书,对防范电信诈骗犯罪表现优秀的同志予以双重奖励,颁发证书与奖金。
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力量间的联动
江苏省某市的检察官讲到:截止到目前,公安机关破获的多起电信诈骗犯罪案中,不少案件在移送检察院批捕起诉时,往往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电信诈骗犯罪的大部分证据是电子证据,很容易被销毁于无形。这是基于公安机关以往办理电信诈骗的案件中吸取的经验。一方面,因为电子证据恢复难度大,公安司法机关很难独立完成,只有与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合作才能完成其恢复。另一方面,被害人的钱款都是被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骗走的,他们与犯罪嫌疑人从来没有过见面,更无法上指认对方。这不仅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线索的难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审判。所以就需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合作。
首先,公安机关应发挥“金盾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力量,在ISP级别监控体系建立的基础上,组建公安情报队伍。对ISP运营商上的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以实现电信诈骗犯罪的信息共享和及时有效的控制。同时,与银行、电信企业建立起一个长效的快速反应机制,防止电信诈骗犯罪中涉案资金被瓦解、通过这些社会力量的支持来掌握侦查的主动权。
其次,很多电信诈骗犯罪案涉及到民事权益。如果电信诈骗犯罪案完全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解决,会导致警务资源分配不均;如果民事权益调解不当,人民群众的个人权利就受到侵犯。所以,笔者认为: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整合资源,联动处理和防控电信诈骗犯罪具有现实意义。
在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处理上,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要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无论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进行合理安排,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信息技术水平上还是比较薄弱的,一旦电子证据被毁坏,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就往往没有办法独立解决。而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同社会上具有数据恢复能力的专家或者硬盘鉴定公司来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这些社会力量的介入来重新掌握电信诈骗犯罪的证据,以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或审判。
最后,多方联动处理的问题并不是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数量,而是对犯罪团伙施加的影响。将视角延伸到打击之外,才是整个防控模式的主要目的。
公安机关领导,多方组织社会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在总结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经验基础上,应该及时将典型的犯罪案例向辖区内的人民群众进行网络或传单式的宣传。比如平安江苏微博;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的小警故事多和愤怒汤姆猫;常熟市公安局拍摄的防范电信诈骗微电影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一定范围内收到了较好的社会防范效果,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此类犯罪的发案率。然而,这种成效往往持续的时间不长。笔者认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进行案例解释虽然具有一定权威性,但其教育面却是有限的。在整个社会的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教育中,公安机关和法制宣传部门要具有领导性而不是主导性。具有主导性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和与人民群众切身接触的社会力量。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相关方法。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行政单位。这些部门应该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领导和指挥下,根据公安机关分析出的电信诈骗犯罪的最新趋势,不定期组织有关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教育活动。调查显示,基层工作者的宣传工作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很大盲区。比如新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和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离退休、下岗失业的城市社区居民人员,流动人口中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等。这些对象往往文化水平薄弱,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是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受害者。所以,在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教育面时,注意要加大宣传力度以覆盖更广阔的范围。
大学的社会志愿者作为一支强劲的社会力量对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江苏省教育十分发达,省内高校众多。各高校组织志愿者面向社会进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教育,不仅会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社会受益面,还将会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施加一定的压力。同时,被犯罪行为人冒名的地方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车辆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公安司法机关等,应该积极主动向人民群众公开其办事的正规流程,并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减少人民群众偏听偏信盲从的行为。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电话、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也逐年增多,笔者以所在的基层院B所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样本,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为有效防范这类型案件的发生提供有益的帮助。
20以来,笔者所在B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件61人,涉案金额10万以上2件8人,100万元以上2件44人,“涉台”3件48人,电信诈骗7件57人,网络诈骗1件4人,其涉案人数众多、数额巨大、影响广、危害大,可谓令人发紫,值得深思。
一、主要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以年龄低、学历低的偏远山区女性居多。“80后”“90后”是此类犯罪的主力军,其中,“80后”43人,占70.49%;“90后”12人,占19.67%;初中以下文化49人,占80.33%;来自福建尤溪、泰宁、平和等偏远地区有22人,占36.07%;来自省外有17人,27.87%。其中,女性有48人,占涉案总人数的78.69%,占全部侵财犯罪案件的78.69%,占全部女性犯罪案件的24.74%。
二是团伙多次犯罪现象突出。受理的8件电信网络诈骗案均为团伙作案,通过拔打电话、QQ聊天等进行诈骗次数更是不计其数,据嫌疑人交代,每人每天拔打诈骗电话和聊天对象均在200个以上。
三是诈骗对象更加明确。以老人、农民、台湾男性等特定人群为主,利用农民群众对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不甚了解的情况,发布返还社保补贴等虚假信息,向农民实施诈骗,此类案件涉案4人,占6.56%;利用和台湾同胞语言、风俗习惯相同的优势,选择台湾男性作为诈骗对象,此类案件涉案48人,占78.69%。
四是犯罪手段日益“高明”。出现“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现象,此类案件有2件44人,占72.13%。犯罪手段从简单的提供“六合彩”、外围七星彩票号码等虚假信息要求支付报酬,到冒充邮局、社保、财政和海关等工作人员告知快递包裹内藏有毒品或虚构补贴“社保”要求支付保证金,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诈骗;从手机、电话直接进行诈骗到通过网络电话、QQ、“奇摩即时通”等载体先谈感情交朋友,后诈骗要钱。去年来,“六合彩”、七星彩票等信息诈骗有5件13人,开设服装买卖、批发网站实施诈骗有1件4人;假冒推销网络游戏实施诈骗有1件32人;以结交男女朋友实施诈骗有2件14人。
二、发案成因:
一是“就业难”背景下,就业广告缺乏监管。农民工进城“就业难”,生计无着落,诱使个别人妄想行走捷径。如诈骗分子漳州市李某丽因离异后家庭困难,又找不到工作;泉州市安溪县人郑某凤进城后一个月生活仍没着落。就业广告迎合社会需求,但缺乏监管,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张某等人诈骗团伙案,自207月以来连续通过“58同城网”、“厦门人才网”、“赶集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断补给团伙成员,截止年5月16日案发时当场查获涉案人员34人。
二是预谋策划下,“谎言链”较难识破。事先编制如当地风土人情等培训教材,定期组织骨干授课,找问题、授经验、谈体会,完善作案方法和手段。同时,进行周密分工,环环相扣,组成“谎言链”,让受害人心中确信后,再进行多次行骗。如黄某鸣等人诈骗团伙案,其选择台湾男性为诈骗对象,制定“引起注意、彼此了解、建立友情、暗示好感、筑梦、转关系、铺路或收钱”七项作业流程,收集有关台湾常识和骗人“话术”进行培训,教唆“电话秘书”通过网络电话,冒充台湾女子聊天谈感情,后由台湾“侯老板”接手派台湾当地女子与被骗上钩的男性接触,甚至不惜以发生性关系或者给予少量钱财为代价,不择手段进行诈骗。2013年1月至5月16日间,该诈骗团伙共骗取台湾男性620多万台币,折合人民币130多万元。
三是公司化运营下,犯罪更加猖獗。以公司名义招揽成员,从业人员有面试、有培训、有底薪、有社保、有福利、有奖惩机制等,用合法的幌子进行拉拢引诱人员参与并进行同化。如黄某鸣等人诈骗团伙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建立业绩奖惩激励机制,定期发放薪酬和奖金,以“港、澳游”、“ 新、马、泰游”等为诱耳,成员间你追我赶,“业绩”不断攀升。又如张某等人诈骗团伙案,对“经验丰富”的2名“新人”委于“主任”重任,可对组员的“业绩”进行抽成,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激化了犯罪的参与热情,据统计该团伙中90%的成员有“从业经验”。
四是科技现代化下,网络监管不到位。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大特点是利用网络科技,设置拔出的电话号码,虚构身份,全面撒网,频繁向外拔号“钓鱼”。电信、网络监管部门没能及时发现异常,使电信网络诈骗有机可乘。如8件61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人均拔出电话或QQ聊天对象均在200人以上,且对象均为不特定,甚至所拔的电话呈整个号码段,骚扰、诈骗特征较为明显。
五是跨域团伙作案下,司法协作机制匮乏。2013年以来,受理诈骗团伙案多为“涉台”诈骗,由于司法协作机制繁琐,要履行层报公安部审批、经外交部到“海协会”转“海基会”再层递台湾基层司法机构,调查取证后按原流程反馈,协作时间长、且严重滞后于诉讼期间,且参与大都是不参与办案的上级部门或单位领导,证据上容易出现瑕疵且难以补正。如言辞证据意思表示不达;书证没有注明出处、没有取证人签名、没有盖章等;沟通渠道不畅通,当事人权利义务不能及时告知等。此外,“涉台”诈骗团伙犯罪的部分成员在台湾,由于司法协作机制繁琐,容易贻误战机,不能形成打击合力,很难将诈骗团伙一网打尽。
六是改革不断深化下,法制宣传仍不到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拜金主义思潮涌流,不法分子不折手段实施诈骗,并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群众被诈骗的危险性不断加大。而目前预防诈骗的宣传活动仍不深入、不切实际,宣传方式停留在理论的多结合实际的少、表面的多深层次的少,导致宣传如过目烟云,看得快忘得也快,没能让群众真正领悟诈骗的本质特性,更不用说筑牢预防诈骗的心理防线。如张某等诈骗团伙案,由于诈骗分子在大陆冒充台湾女子,其以谈感情交男女朋友的方式对台湾男性进行诈骗,当台湾男性提出见面时,就找各种理由推拖,这种骗局头脑稍清醒的人就能马上识破,而诈骗分子却屡屡得手,可见受害人的防骗意识淡薄到无法比喻的程度。
三、防范对策
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将犯罪消灭在荫芽状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起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打击效率,形成从根本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猖獗势头;公安、电信、网络等监督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的不法苗头、倾向,及时采取警告、限制和介入等手段,严防现代科技网络被不法利用,营造健康电信网络环境。
二要加大打击力度,威慑不法分子。公检法部门要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案的查处,力争在短期内侦破一批案件,查办一批犯罪嫌疑人,挽回一批损失,教育一批群众,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不断蔓延的势头。
三要拓宽就业渠道,规范就业广告。政府及社会各界齐心协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多创造就业岗位,并照顾低学历、无一技之长的人员,特别是进城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建立和完善就业保障体系,让无业人员、下岗工人生活有保障,并能尽快学到本领,重新就业。加强对广告业的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和从业规范,对违法违规刊登不法广告,特别是就业广告的,严惩不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不为牟利而失底线,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四要深入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广播等媒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社区、市场、公园等中老年人聚集场所现场宣传,用具体案例教育群众,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农民和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不接陌生人电话、不信渠道不明的短信、不抱不切合实际的幻想。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风险和预防意识,使他们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支持并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五是重心前移,建立处置电信网络诈骗长效机制。要坚持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案件处置,把工作重点前移在“防”上。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体系、齐抓共管的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有效的性质认定体系、妥善有力的处置善后体系和及时灵敏的信息汇总报告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电信诈骗调查报告
电信诈骗案的受害者,无论是传统意义上被认为防范意识较弱的学生、工人,还是被认为防范意识较强的群体,如媒体记者、企业老板、国企高管、高校教授等,分布在多个年龄层。
在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案中,一大特征是,犯罪分子熟练运用心理“战术”,让被害人心怀恐惧,慌乱之中一失“手”成千古恨,被犯罪分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将巨额款项拱手送人。
电信诈骗案高发,与个人信息泄露、通讯安全无保障等息息相关,在预防电信诈骗案时,除了堵住前述漏洞,公民个人提高防范意识,亦属重要。
长期布局
一些诈骗持续长达几天甚至超过一个月
早前多宗曝光的电信诈骗案中,一些诈骗持续长达几天甚至超过一个月。如10月9日上午,一个显示为“110”的号码拨通陈女士(化名)电话,对方自称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向她核对身份信息后表示其卷入刑事案,福州公安局正在调查,并将电话直接转入“福州市公安局”。
自称是福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通过电话告知陈女士,一个用她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账号大量转款,怀疑洗黑钱,该案主要嫌疑人已经落网,希望她也投案自首。
陈女士解释未涉案,可能存在误会,对方称相信她无辜涉案,可能是身份证遗失被犯罪分子捡到,办卡犯罪,但案件尚在调查,需要保证金,以防止其逃跑。
为了摆脱此事,陈女士向对方指定账户存款7200元。对方每天与她联系,拨打其手机报告案情称案件有进展,可能与她无关,但又查到新案,可能与她有关,并要求其缴纳相应保证金。
由此,年10月9日到10月23日,长达15天里,陈女士分16次向多个账户存款共计123 .78万元,这笔款项悉数被骗走。
另一宗发生在9月19日的案件,深圳一市民张女士接到电话号码显示为11185,自称是北京邮政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在北京东市支行贷款3万元且有张罚单,并告知其拨打010-58423624的电话联系“曾警官”报警。
张女士联系上“曾警官”,却得知一个震慑住她的消息,她涉及一宗国际性的巨大洗钱案件,且在“曾警官”发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上,有包含她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头像信息的“通缉令”。这个逼真的网站和确切的个人信息让张女士蒙了。
紧接着“曾警官”让张女士去银行开户并办理网银,将自己的钱款转入这个安全账户中,又在骗子的恐吓下,张女士照指示打开Q Q的远程操作,在她不明真相时,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并被骗子掌控。
在随后的一周内,骗子多次与张女士通话,持续了一个星期,张女士向亲友借钱,总共将805万元分多次转入骗子账户。
另一单发生在深圳的案例,深圳宝安一名企业工程师被骗1127万元人民币,这一诈骗时间从2012月21日至2月1日,持续长达40天的时间。犯罪分子同样是冒充青岛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以其涉嫌洗黑钱为由,对事主实施诈骗。
腾讯第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冒充公检法诈骗金额庞大,占比达到23%。这一类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公检法,制造紧张气氛,然后以电话遥控当事人,作案时间充分,往往竭尽其能将当事人钱财榨干,甚至要求当事人借债来支付有关款项。
制造恐慌
获得被害人信任的同时,犯罪分子也极力制造紧张氛围
为何一通电话,市民就乖乖予以转账?
前述案例中,被诈骗805万元的张女士向警方报案时,就表示被诈骗过程中,像着了魔一样,每天都要偷偷避开家人,与诈骗分子进行通话。
“着了魔”也正是该类诈骗案中受害人出现的`显著特点,他们对犯罪分子言听计从,除了将身家和盘托出之外,更是不惜与家人争吵,举债满足犯罪分子的要求。
如前述被诈骗123万元款项的陈女士,其中大部分款项是向朋友借来的。受害者陈女士30多岁,从事销售行业,她在被骗之前,也曾听说过该类电信诈骗案。但她真正卷入其中时,就失去了辨别能力。
一方面犯罪分子由于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犯罪分子通过已经掌握到的陈女士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来获得陈女士的信任。与此同时,犯罪分子演技极佳,与她通话过程中还放下电话与旁边的人“谈论案情”,“给人的感觉好像是真在办案”。
除此之外,犯罪分子还利用改号的软件,将来电号码改成当地公安局的号码。陈女士就告诉南都记者,实际上,这一过程中,她也不是没有怀疑,也曾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来电号码,发现确实是当地公安部门的电话,因而更加信任。
被诈骗805万元的张女士,则是被犯罪分子假造的通缉令给震慑住。该类通过伪造通缉令的做法流行一时。犯罪分子引导当事人登录假造的国家机关网站,在网站上查询出假通缉令,而假通缉令上的个人照片以及信息均为真实。由于不少公民对于通缉令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程序,这一纸假通缉令,让不少公民陷入恐慌。
获得被害人信任的同时,犯罪分子也在极力制造紧张的氛围。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虚张声势,声称是洗钱大案,将情况描述得极为严重。一番盘查之后,又指出这可能是个人信息被冒用,他们会查清事实。借此给被害人以心理暗示,只要配合调查,就能洗脱嫌疑。
陈女士就表示,她当时听说被卷入洗钱案之后,非常急于撇清罪责。而从一开始,犯罪分子就要求她严格保密,否则对她不利,接听电话只能到僻静处。存款过程中,对方与她一直保持电话联系,要求她随时报告位置及银行工作人员的性别,并提醒她注意被跟踪,让她笼罩在巨大的恐惧当中。
“好像只有听他们的,才会没事”。陈女士描述,在与对方多次的电话沟通中,她对犯罪分子已极为信任,直到钱被骗光,对方拒接电话,她才如梦初醒。
一份由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高校教师江明君、深圳南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欣之等人,对深圳某派出所处理的近300宗电信诈骗案被害人进行的心理研究显示,受害人会因为受到编造的虚假恐吓信息受到精神刺激,出现急性应急心理反应,表现为出现焦虑、害怕、紧张不安的情绪,试图尽快解决事件以缓和情绪。
深信不疑
骗到深处,被害人甚至只相信骗子,对周围人的劝阻都置若罔闻
骗到深处,被害人甚至只相信骗子,而对周围人包括银行柜台员工、银行保安,甚至身穿制服的民警的劝阻,都置若罔闻,执意要转款。
203月,发生在深圳的一宗电信诈骗案中,一名60岁的老太在接到诈骗电话获悉卷入刑事案件后,将老伴赶出门,在骗子的指引下,到银行开户,将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再取现转走。
这一过程中老太太曾多次在银行外哭泣,举动反常,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确实曾发现她的行为反常,予以劝阻,但是对方仍然执意要求转账。
龙岗警方也证实,曾接老太家属求助,反映老太可能受骗,警方到场后,老太却不相信民警,不肯透露详情。
今年7月21日下午6点左右发生在农业银行福田口岸支行的案例则更为典型。当时,一对神色慌张的老夫妻赶到银行要转账。
首先是银行保安队长发现不对劲,“当时我看老两口站在自动柜员机前,神情很紧张,手都在发抖。”期间老人家还在不停打电话。
经过了解,这对老夫妇为居住在深圳的香港人,几天前老人接到一个自称“上海浦东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称老人的儿子利用老人的身份信息办理了银行卡,涉嫌诈骗,数额达280万元,需要老人赶紧把钱补上。
对方在电话中要求老人打款280万元给他们提供的安全账号后,把钱还给被诈骗人员就可以不追究他们的责任。老人一听便急了,救子心切,马上跑到自动柜员机试图转账给对方。
保安队长瞿亮亮意识到这对老人受骗了,马上进行劝阻并耐心对其讲明原因。然而,老人家一直执意要转账,甚至表示“不需要其他人管”。
无奈之下,瞿亮亮将情况报告给行长,由行长出面。“当时老人还非常生气,一直情绪激动,一直说你别管我。我们在A T M机上拦着,不让他操作。”半个小时过去了,行长好说歹说老人还是执迷不悟要转账,只好通知派出所民警到场。
民警到场之后,接过电话,与犯罪分子对质。电话那端骗子还嚣张地说,“他是我爸爸,我要我爸给我转200万怎么了!”
而骗子意识到有人阻碍老人转账,立刻电话遥控老人要他换个地方,老人竟然言听计从拿着电话走出银行,执意要去另外一家银行转账。
经过反复劝说和反诈骗知识普及,在场人员最后终于做通老人的工作,成功拦截下这一宗200万元的诈骗。
这一案例中,从银行保安到行长再到民警,轮番上阵,才终于获得老人的信任,成功阻止案件的发生。
前述研究报告指出,这一类无法劝阻的转账行为,表明受害者认知行为模式已经发生改变,受害人在接受精神刺激后,所得内容无法按照既往模式进行正确认知,坚定认为自己需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指示才能避险,即使有他人干预也难以中断。
心理较量
针对职场以及官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等微妙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除了这一类制造恐惧的手法之外,针对职场以及官场,犯罪分子往往又是另一套玩法,利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等微妙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譬如发生在年12月10日深圳能源集团的3505万元被骗一案中,深圳能源财务管理人员李某先是被拉入所谓的公司高层Q Q群,收到公司高层领导的Q Q信息称,公司招投标急需一笔担保金,要求李某在1小时内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由于李某当时在香港,且是公司高层领导的指示,李某未经核实就将3505万元资金转到指定账户。第二天,李某回到位于深圳福田的公司后,找到领导核实情况才发现被骗,遂报警,此时距离案发已经24小时。
类似电信诈骗案中,资金一旦被骗,往往被快速打散,呈天女散花式,分散到诸多小账户,然后被取现,一些取现甚至是在境外。追赃难度极大。现实是很多电信诈骗案,警方能够侦破,抓获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但是赃款却难以被追回。
不过,此案虽然报案距离案发已过去24个小时,幸运的是,在深圳市警方专案组的努力下,李某报案后的十余个小时内,办案民警连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在8家银行开设的73个账户,共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4800余万元。
事后,深圳能源称,该公司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该名财务管理人员受骗后未遵守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违规直接向下属下达付款指令,是造成本次案件的主要原因。并且,深圳能源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金支付的制度管理,明确资金支付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加强资金支付的监控,提高财务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一案件中,犯罪分子盗取该公司高层信息,虚设所谓的高层Q Q群,通过Q Q群下达指令。而财务人员李某明知这样的转账程序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仍予以转账。
这一类案件,专门针对企业财务人员,钻的既是企业的财务制度不规范的漏洞,同时也是充分利用下级员工不敢违抗上级领导的心理。
而针对官场,目前流行的诈骗方式则有,犯罪分子冒充官员,先行发送一条短信给被害人,自报家门,称已更换号码。此后再利用这一号码与被害人进行联系,宣称要办急事,要求被害人打款。如果被害人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对方往往也以在外不方便为由,只同意进行短信联络。
这一类手法试图利用的也正是官场之中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筑牢防线
完善诈骗案件受害人心理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诈骗犯罪,筑牢防诈骗“心理防线”
前述对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心理进行研究的报告,根据受害者在被骗过程中心理表现的突出特征,将案件种类分为6种。
这包括“突陷困境后积极避难”类,即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受害人牵涉到严重的违法案件或巨大生活灾难中,以此引起受害人的恐惧和慌乱,接着安排所谓的工作人员以帮助解决困难的身份出现,引导受害人积极“避难”,通过“验证资产”等所谓帮助解决困难的手法引导受害人将个人财产转移。以及“信任假冒公检法人员”类,利用普通群众对于警察等职业权威感的服从进行诈骗活动。而实际上社会也普遍有服从权威、相信权威的心理。
还有“期望好运气”类,这主要是涉及“中奖”、“低价购好物”、“高回报投资”、“高工资低要求工作”等可归纳为“天上掉馅饼”类案件。统计显示,青年人更愿意相信这类“好运气”。
除此之外,“希望挽回既有损失”类案件,表现为受害人由于各种原因已有部分钱款被诈骗,而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希望挽回现有损失的心理,指示受害人反复多次汇出钱款。
统计还显示,受骗不是低学历人群专有,受害人群的学历分布在各个层次中,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大专和本科,占到36 .7%,硕士学历占到3 .9%。受骗的也不仅仅是老人和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17到35岁的青年人,占比74.2%。
电信诈骗案,更新迭代速度快,手法翻新,防不胜防。
最近,随着多宗电信诈骗案引发的人命悲剧,如何预防打击电信诈骗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眼下需要堵住的漏洞很多,这包括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伪基站以及来电号码被随意更改等通信安全问题。
前述对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心理进行研究的报告则指出,需要完善诈骗案件受害人心理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诈骗犯罪,筑牢防诈骗“心理防线”。
数据
受骗不是低学历人群专有,受害人群的学历分布在各个层次中,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大专和本科,占到36.7%,硕士学历占到3 .9%。受骗的也不仅仅是老人和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17到35岁的青年人,占比74 .2%。
防骗
据警方透露,电信诈骗中的被骗人主要有四种心理:信息闭塞、关注度不够,好奇;恰好有骗子描述的相关经历,存恐慌心理;朋友义气、亲情关切,误信陌生人;领奖心切、占便宜心理。
面对无缝不入的电信诈骗,警方提示切记防骗九字诀: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一旦发现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概念
“网络诈骗”并非我国刑法规范意义上的一类罪名,而是依据犯罪学研究的特点进行归类划分的犯罪类型。从广义上来定义,“网络诈骗”即发生在网络空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只要受害人防范意识薄弱,一般很容易上当。
特征
网络诈骗和普通诈骗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即通过“人——人对话”进行,而网络诈骗活动更多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目的。正是由于方式不同,决定了网络诈骗行为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a)犯罪成本低,方法简单
利用网络等途径编造各类电子信息,诈骗他人的财物,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而且能够通过简单的方法取得他人的信任。
b)行骗面广,社会危害性大
由于网络的普及,行骗人一般会采用广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使得受害人的数量较传统诈骗大大提升。受害者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极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c)手段多样化,难以识别
相比于现实中的少数几种诈骗伎俩,计算机、网络、金融等高科技和新行业给网络诈骗带来了更多的方式方法,也增加了识别难度。
d)隐蔽性极高
由于网络诈骗的整个过程完全依靠虚拟空间完成,行骗人不需要直接接触受害人,得手之后毁掉网上证据,消失迅速,具有极高的隐蔽性。
类型
从行为模式来说,网络诈骗分为两个类型,电信诈骗和网络传销。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者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行为。电信诈骗比较直接,耗时短,受害者数量较少。
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升级模式,即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诈骗活动。它相比于电信诈骗更加隐秘,利用普通人爱财心理发展下线,发展速度非常快,受害者数量多且广泛,往往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今年3月以来,江苏各地电信积极开展了“宽带捆绑电脑”业务的营销活动,受到了该省广大用户的普遍关注,截止7月底活动结束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内,江苏泰州、徐州、苏州、无锡、宿迁等地已有10余万消费者通过安装电信宽带而同时成为清华同方电脑的用户,获得了理想的市场营销效果。
挡不住的诱惑
此次“宽带捆绑电脑”业务营销活动,是经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就电信宽带业务与清华同方电脑强强联手而推出的。“电信宽带和清华同方电脑捆绑业务促销”其主打优惠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凡一次性付款3990元,一年内享受1500小时宽带上网时长,赠送清华同方超越2800T型电脑一台;另一种是凡首付148元,2年内每月付款198元,每月可享受150小时宽带上网时长,赠送清华同方超越2800T型电脑一台。此外,如客户感觉电脑配置不合适,还有清华同方超翔G2200T等机型可供选择,只需一次性补足相应差价即可。
活动开始后,江苏各地电信充分利用其点多面广、营销渠道畅达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了大张旗鼓的业务宣传和铺天盖地的促销活动。泰州电信为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通过报纸、电视、户外广告、横幅、“10000”群呼和小灵通短信等方式,营造出“宽带电脑缤纷体验”的浓浓氛围,同时他们在城市中心、社区里弄设点,现场进行宽带、电脑演示和受理。“装宽带、送电脑”、“每月198元、电脑宽带搬回家”等口号家喻户晓,越叫越响。一时间,泰州电信各营业窗口人头攒动,前来办理“宽带电脑捆绑”业务的人络绎不绝,负责宽带安装维护的技术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开展上门安装服务。截止7月31日,泰州所辖四市二区就新增“宽带捆绑电脑”用户近0户,掀起了宽带业务与电脑销售同步发展的热潮。为了把宽带市场向农村区域拓展,兴化电信借助“宽带捆绑电脑”业务的推出,制定了针对性的营销方案。连日来,兴化电信展开了一系列的业务宣传推广活动,乡镇支局的社区经理们分别深入到当地工厂、学校、村民小组和农民家里,发送宽带业务宣传资料,介绍互联网知识和电脑宽带上网应用功能,激发广大乡民们的宽带业务需求。各支局电信营业点连续举办多场“缤纷体验”宽带演示会,邀请农民用户参加,络知识。在6月20日的演示会上,兴化市戴南镇8位村民感受宽带高速上网的魅力后,当场办理了宽带捆绑电脑业务。该分公司的大客户经理们还带着电脑和宽带上网等应用设备,来到集镇重点客户的门上,举办宽带业务现场演示会。在演示中,他们着重介绍了电脑科普知识,电信宽带业务和互联网应用对乡镇经济发展和文化生活的促进作用,与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结合的神奇魅力,获得了良好的反响。活动期间,该市农村发展宽带捆绑电脑用户突破了20xx部。宽带电脑捆绑业务已成了江苏广大电信客户“挡不住的诱惑”。
“捆绑”渐入佳境
随着互联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娱乐、工作的重要手段,电脑作为浏览网络的终端,其稳定性、软硬件维修和升级服务等问题越来越受到用户们的普遍关注。“宽带捆绑电脑”业务作为电信整合营销的一种“1+1”产品,越来越受到了广大客户的欢迎与青睐。电信“1+1”活动的成功,较充分地证实:IT和通信产业发展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产品、业务甚至企业的战略都在趋向一种“整和思维”。企业不分大小,走上市场都不敢自吹可以单打独斗。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宽带运营商和制造商的关系也更加密切。宽带运营商和终端设备制造商合作推出这种宽带和电脑捆绑销售模式,可谓是宽带销售模式的一大创新。虽然这种促销形式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它对宽带运营商扩大销售规模有较诱人的效果。作为国内著名电脑厂商之一的清华同方,以其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与江苏电信携手,共同为消费者提供了品牌电脑、宽带接入和增值服务的超值新选择,对宽带市场的推广和普及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这种终端捆绑的销售模式可以给企业带来新的客户,可以迅速扩大市场,实现规模经营。同时也较大增加了电脑供应商的销量,从而也增加了宽带运营商的收益。这无疑是一种能实现“双赢”的促销策略和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宽带与电脑捆绑后,由于所有捆绑电脑都是从厂家直接划拨给电信部门,大大减少或取消了经销商从中赚取的差价;还由于电信运营商实现了宽带的批量和较长固定上网时长的销售,亦使其大幅让利成为可能;于是两者综合则“1+1”与电信宽带和同类电脑分开单独购置相比,单件业务最大让利可达到20xx多元,并可实行分期付款的方式。这对许多潜在用户或低端用户,“1+1”称得上是“价廉物美”,为此,消费者是最直接的受益者。这种促销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能给一些潜在的电脑消费者和潜在的宽带消费者带来实惠,使一些对电脑或宽带有潜在需求的客户提前消费并受惠,同时也诱发了更多消费者这两类消费的欲望,促使消费欲望提前变成消费行为,所以在短期内即可促进用户的快速增长。
长期以来, 没有电脑,买不起电脑,是阻碍信息化进入家庭和单位的关键瓶颈。“1+1”的目的就是“为降低宽带上网和电脑购买门槛,让更多的家庭和单位用户使用上宽带”。此次营销活动考虑到目标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江苏电信还与清华同方一起创造性地推出了分期付款模式,使其具有了消费“体验”的性质,进一步挖掘了用户的潜在购买力,从而促进了清华同方电脑的销售,促进了江苏电信宽带、特别是ADSL宽带市场的迅猛拓展,使“宽带捆绑电脑”业务渐入佳境而成为今后宽带业务的发展趋势。 正像今年初联想电脑集团总裁杨元庆参加与中国电信集团在京举行“强强合作”仪式,签署“业务捆绑”协议时说的那样:“宽带网络的普及必将为信息技术与通讯领域带来空前繁荣的应用,而各领域间的资源共享与协同服务将是大势所趋。”
不只是“活动产品”
“宽带捆绑电脑”业务作为一种电信宽带的整合产品,受到了广大客户的欢迎,并渐渐形成为用户乐意购买与使用的业务发展趋势。所以此项业务应该长期存在并待续销售下去,但我们却不无忧虑地看到,在一些地区的电信部门是将此项业务当作短期活动来搞的,是当作某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的。更有甚者,在活动期内,某些地区的电信企业只注重发展“宽带捆绑电脑”业务,而忽略了其他的宽带业务产品,并将“宽带捆绑电脑”作为惟一的宽带业务产品,加以推销、统计和考核,而其他宽带产品就不管不顾了,这显然是不对的,大有“以偏概全”之嫌。7月初,兴化电信组织营销前端和农村支局的员工,开展了一次全市性的宽带电脑捆绑业务客户调查活动。调查结果显示,在将准备使用宽带业务的客户中约有36%的人乐意使用“宽带捆绑电脑”业务,而约有64%的人则愿意使用其他方式的宽带产品;在目前已使用宽带业务的用户中,已使用“宽带捆绑电脑”业务的约占13.5%,其中农村客户的比例高于城区,占到了60%以上。因此,“宽带捆绑电脑”目前尚不能说是宽带业务的主流产品,但它以其一定的优越性赢得了相应客户群的欢迎,已占领了不小的宽带市场,它绝对不是“昙花一现”的宽带产品了。这也就是说“宽带捆绑电脑”产品不应是阶段性的“活动产品”,而应作为一种持久性的宽带电信产品,可长期且正常地让广大用户选择、购买,使用。这就要求我们的电信运营商与相关的电脑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的互动互利关系,长期合作,而不仅仅是签定一纸阶段性的合同开展短期活动就能行的。
“宽带捆绑电脑”不应是“活动产品”,还应体现在它的售后服务上。因为此产品的售出最终是以电信部门与宽带用户对接成交的,电脑供应商隐在幕后,而电脑作为高科技产品,售后服务尤为重要。用户若电脑发生故障需维修,则首先想到的是交付其电脑的电信部门,但电信部门因其技术力量走向及职责归属往往并不能承担起电脑售后服务的责任。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产品售出时即明确电脑售后服务的责任部门及其维护单位,以确保广大产品用户享受到向电脑供应商直接购置电脑所一样的售后服务。泰州和兴化电信针对本次活动的这一特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宽带和电脑安装的售后服务,提供了申请、安装和维护一站式的服务。他们均在本地选择了具有维修能力的`电脑经销代理商,签定了电脑售后服务的协议,落实其报酬、责任及任务,以确保电脑售后服务的及时和到位。他们还在泰州热线、兴化信息港上对本次活动的促销方案及具体措施进行视频宣传,开通了“宽带bbs”论坛和“宽带电脑捆绑”用户调查网站,以互动直播的形式为宽带用户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及时了解并解决用户在上网过程和电脑使用中碰到的问题,方便“宽带捆绑电脑”用户之间进行个性化交流,激发网民们的参与热情,以使这一产品的售后服务不以活动结束而终结。
8月中旬,为满足广大目标客户群的相应需求,江苏电信经近半月的间歇再次开展了“宽带捆绑电脑”的营销活动,活动方兴未艾,如火如荼。但我希望这不仅仅是一次短期的活动,而应将其作为宽带业务一个持久性的优质产品长期正常地经营下去。
关于电信资费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大局,认真展开了调查,现就电信资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基本情况
县现有111个村,8个居民委员会,62191户,其中农村住户49700户,总人口为19.5万人,乡村人口15.71万人;年农村人平总收入4142元,农村人平纯收入3318元。在本县范围内经营固定电话业务的企业仅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电信有限公司分公司。该分公司面向用户主要提供固定电话、夷陵通、宽带等语音和数据业务。目前固定电话已实现了“村村通”。分公司在县内设有九个营业网点,现有在册职工48人,固定资产总额9865万元,现有固定电话及小灵通用户4.3万户,其中固定电话2.62万户,农村固定电话1.54万户,宽带用户3700户;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36万元;全县人均电信消费为110.9元。
二、年固定电话本地网收入情况
从电信分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情况表明:年该分公司电话月租费收入259.31万元,占总收入的25.28%,本地网通话费收入403.70万元,占总收入的39.35%,其中区内(本县范围内)通话费收入160.94万元,占总收入的15.69%;区间通话费收入241.56万元,占收入的23.55%;上网通信费收入1.12万元,占总收入的0.11%。现行的固定电话收费标准执行的是鄂价房服[]87号文所规定的标准,具体月租费标准:鸣凤城区15元/月户,乡村住户10元/月户。县内通话费标准:首次三分钟0.22元,续次0.11元/分钟,区间通话费标准依照宜价经费[]81号文规定按0.5元/分钟的标准执行。经测算若县内通话费标准不变,将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下调60%,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比例为:6.8%。
三、电信资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电信事业的发展,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广大农民收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固定电话月租费标准制定不够合理。
原因有二,其一是国家为了扶持电信事业的发展,在电信事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出台一定的固定电话月租费标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此项政策已运行多年,作为电信部门的增容投资早已收回;其二、如今夷陵通电话在全宜昌市范围可以和移动电话功能等同,但收费标准与固定电话相同,许多农民对此很有意见。建议固定电话月租费标准应该下调。
(二)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标准下调空间较大。
现行移动电话区间通话费标准为0.2元/分钟,而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标准为0.5元/分钟,农民用户认为这一标准很不合理,应大幅下调固定电话区间费标准,建议与移动电话相同区间费标准保持一致即0.2元/分钟。
(三)话费支出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农民用户反映,现行的话费支出,只能从电话中查询余额数,但要查询具体的支出名细很困难,电信部门只能告之长途话费清单,无法告知本地网电话费支出名细,他们认为应该改变这一状况,希望能清清楚楚缴费,明明白白消费。
(四)宽带用户建议使用专线上网。
随着电脑逐渐进入农家,宽带用户也在逐年增多,仅上半年就新增用户850户,一些农民用户过去已将固定电话取消改为夷陵通或移动电话,可现在装上了宽带网,固定电话又要装上,既要缴宽带月租费,又要支付固定电话月租费,实属不合理。对利用电话线上网的,不应强迫用户须用固定电话,增加重复缴纳月租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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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诈骗安全班会
★ 防范电信诈骗标语
★ 防电信诈骗演讲稿
★ 电信诈骗的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