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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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

篇1:浅析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例屡见不鲜,这就给税务出了一个新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预防职务犯罪。根据税务机关基层工作实际和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我们认为税务机关做好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加强教育是基础,健全机制是保障,强化监督是关键,严肃处理是爱护。

一、加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有的税务干部整天上班时间忙于工作、业余时间忙于家庭事务,而疏忽和淡化了政治学习,税务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税务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党纪政纪学习,使每一名税务干部明白自己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依法行政,为国聚财,分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从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自觉维护和遵守税法。

加强业务教育,提高业务水平。有的税务干部政治素质虽然不抵,但业务水平不高,往往会因为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学习,执行政策不到位,执法程序不严谨,最后成为了被告。所以税务机关应加大对税务干部税收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统一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确实使税务干部懂得税如何征、法如何执。

加强正反面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税务机关在加强税务人员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的同时,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间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工作中先进典型事例,经党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严格执法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感染人、带动人、教育人。同时,利用反面案例,警示税务干部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整改,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健全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

税务机关的权力,归纳起来分为“两权”,即: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税务执法权是国家赋予税务干部依法行使税法权利,行政管理权是税务机关对所属人、财物管理的权利。如何正确的行使 “两权”,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税法明文政策规定的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不断完善人、财、物行政管理制度。

人、财、物的管理对整个税务工作来说非常重要,管理好了,整个队伍就会焕发活力,激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战斗力;否则,民以涣散,还会滋生腐败。在人、财、物的`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严密和管理机制,税务机关应该不留空隙,不挂空档,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在用人机制上,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选拔任用干部,采取资格认定、业务考试、竞争演讲、民主测评、党组决定的用人制度;税务系统进入,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制度;干部管理方面,采取定期交流、民主考评、强化监督的办法,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制止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行为。二是在财务预算、基建、经常性办公用品及大宗物品购置、车辆管理、会议费、招待费等管理方面,采取集体研究采购制、财务开支定期公开制、车辆实行定期轮换派车制、基建实行公开招标、招待建立定额标准制,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不给欲违法者纪违法的机会,最大的预防职务犯罪。

(二)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江总书记曾经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国家税务总局也做出了加强“两权”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决定,各级税务机关应该根据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的新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一个完整的“从源头上监督制约”的网络,使之贯穿于税务机关权利运行的每个环节,将权利的运行纳入公开、民主、平等、公正、合法的轨道。

在税务行政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党内都督,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都督,领导干民主评议和干部考察,建立廉政档案,并把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召开有代表性的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好的建议和意见,定期走访个体户、企业以及人大、政协执法监督部门,听取他们对税务工作的看法和意见,把税务机关权力的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督促税务机不断改进自身工作,真正做到预防职务犯罪。

(三)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监督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不仅要进行整改,还要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否则,当事人引不起高度重视还会犯同样的错误,所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是非常有必要的。责任追究也应贯穿“两权”运行的整个范畴,不仅要对税务执法不到位的行为进行追究,还要对行政管理权行使不当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当然,追究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分责任大小、责任性质予以追究,对错误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定时间的待岗学习;对违犯党政纪律的,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高认识,严肃追究违纪违法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一)各级领导干部应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案。

税务职务犯罪对国家、对社会、对税务机关危害极大,不仅可能毁掉一批干部,而且可能严重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个别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对职务犯罪的严重性认识不够,他们认为,税务系统内部有问题应该内部处理,或者觉得要“爱护”干部,“家丑不外扬”掩盖问题,还有的认为税收执法中存在一点随意性,到企业吃点喝点都属于小节问题,犯不了国法┉┉致使少数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随意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以至于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提高认识,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到重要的位置,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办案,有效的解决税收领域的腐败问题。

(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应不徇私情、依法办案。作为反腐倡廉前沿阵地的纪检干部,如果怕得罪人、存在“老好人”的思想,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敢查、不敢管,那么,税务队伍就会违法乱纪现象盛行,岂谈为国聚财?因此,纪检干部应该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和事业心,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敢于嫉恶如仇,运用政纪法纪武器对付违纪分子,勇于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铲除税务系统中的害群之马,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

(三)对违纪违法人员要及时落实党纪政处分。对已经查实的纪检监察案件,税务机关应该及时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达到惩处教育当事人,警戒有同样违纪苗头者悬崖勒马。这既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一种负责态度,也是对违纪当事人的一种善意爱护。如果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视而不见、坐而不管,其违纪行为愈演愈烈,达到违法犯罪的地步,那将贻误了国家、抗害了个人。

(四)对负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造成税务干部违法乱纪,其领导者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违纪违法人员的领导,假若能够及时发现并提醒或制止其违纪违法行为,其行为就不会发展到违反党纪政纪的程度,甚至达到违反法律的地步。因此违纪人员的领导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应追究其领导的责任,真正落实”一岗双责”,以此,警戒领导者加强对所属税务干部严格监管,切实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篇2: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思考

预防职务犯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近年来,阜宁县地税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运用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措施,为园满完成地税工作的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努力探索在地税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

在预防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坚持按照“教育、立制、监督、查处、改革”五位一体的防范工作体系的要求,把握重点环节,以解决地税人员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履行工作职责方面的问题为重点,使预防工作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提高预防工作的层次,深化预防工作的内容,探索预防工作的有效形式,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

(一)抓领导体制,构筑工作机制防线。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强化预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两责”的重点来抓,把严格落实责任制作为推动预防工作的关键措施,并向落实部门责任制延伸和深化,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以局领导班子为纲,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目,以每一位同志为点的预防工作机制。

(二)抓思想教育,构筑道德规范防线。为使广大地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建立起“不想、不愿、不能、不敢”腐败的政治防线、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我们在全系统持续不断深入地开展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一是认真组织地税干部算好“四笔账”(即违法犯罪行为的政治账、经济账、人身账和家庭账),开展“人应如何做、权应如何用、法应如何执”的大讨论活动。二是开展群众性研讨教育。从20xx年开始,我局连续与纪检、检察等有关部门配合,召开地税系统“两权”监督暨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通过群众性研讨的方式,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开展亲情教育。定期召开“贤内助”座谈会,把预防工作延伸到家庭。四是开展传统教育。针对本系统年青人多的特点(平均年龄35岁),在“五四”、“七一”、“十一”等节日,邀请关工委老同志作讲座和组织参加传统教育基地等,进行传统教育。五是警示教育。利用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抓“两权”监督,构筑源头预防防线。立足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抓住“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下同)监督的切入点和关键处,努力在机制上寻找突破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机制上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扼制执法上的随意性,将“暗箱操作”转为“阳光工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形成对税收执法权的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通过新一轮的征管改革,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科学的业务重组,按照互不交叉的原则,分离征收,管理和检查三项专业职能,做到专业分工,职责到人,建立起一个科学、严密、高效的岗责监督制约和协同体系,既发挥各岗位间的协同和整合作用,以形成整体合力,又在各岗位间形成有效的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在税收征管上,修订完善征管业务操作规程,制定各环节岗位职责,按照管税环节不征税,征税环节不查税的工作格局,建立起互相连接,环环紧扣的工作机制;在税务稽查上,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权”分离,形成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执行的工作链条,各环节之间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2)依托税收征管信息化,形成对税收执法权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两权”的监督制约。通过建立一个平台(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两级处理(总局和省局高度集中处理信息)、三个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国地税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四个系统(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对操作行为的技术锁定,对整个征纳活动的适时监控”科技加管理,“人管机器”,“机器管人”,最终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杜绝和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和税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3)推行行政管理改革,建立对行政管理权的制约机制。实行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财务管理机制,凡是大项资产购置、大额经费支出,一律经过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银行帐户的`开设和使用,统一由局计财部门扎口管理和使用;所有预算外收入统一纳入计财部门管理和核算,杜绝“小金库”;系统财务收支统一由局计财部门管理和核算,基层分局实行报帐制。以切实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和基建招投标制。对基建项目、服装制作、票证印刷、设备及大宗物品购置等,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对用人权的制约机制。坚持干部人事管理上的民主、公开、竞争,按程序办事,集体讨论决定,从机制上解决人事工作权力过于集中和“一把手”说了算的

篇3: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思考

问题。推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聘用制等改革措施,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不仅有利于促进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同时也强化了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实行能级与岗位的匹配,同时结合按能上岗,实行干部双向选择,增强干部管理上的民主化程度。

(四)抓制度考核,构筑纪律约束防线。为了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我局结合地税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7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各基层分局执行,其中关于加强和细化“两权监督和预防工作的内容,共涉及15项制度,80多个条款,有效地填补了制度建设的空白。二是深化推行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20xx年,市局在我局推行政务公开试点,取得成功并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之后不断创新形式,建立和完善“两网、两屏、两栏、两册、三卡、一体、一线”等公开阵地,进一步深化行政职权公开。建立了税务检查廉政告示制(检查人员每到一个企业,都在公开场合张贴检查廉政公示,检查结束由企业反馈检查人员执行廉政公示情况)、外出人员检查就餐告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告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查实告诫待岗制。三是继续实行连环监保责任制。在全系统按科室、分局建立连环监保网络,人人有监保对象,个个受别人的监督,有效地加强了对地税干部“三圈”的监督管理,作为预防工作的补充,填补了预防工作的空白。四是建立廉政储备金制度。从岗位责任制考核奖中筹集部分资金,对地税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考核。五是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关于新任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规定》,这一规定从谈话原则、范围、对象、内容、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先”。六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把预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列入一、二、三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对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考

地税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仅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许多工作需要通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的社会力量开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及手段,需要根据地税部门的行业管理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探索研究。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

(一)树立全局观念,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提。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税部门面临在任务增幅高、税源匮乏的严峻形势,组织收入工作异常繁重,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任务完成就可以“一俊遮百丑”的思想观念还很难彻底扭转,在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基层分局存在偏重于组织收入工作,而忽视征管基础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的状况依然比较严重,无疑为地税干部职务犯罪行为产生,埋下了种种隐患。近年来,少数地税干部屈从于行政干预,为完成税收任务,参与“吸税引税”、“垫税空转”、“寅吃卯粮”等有违国家税收政策行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强化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工作中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切实提高全体地税干部的依法治税意识,才能保证地税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健全预防网络,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地税部门预防工作是整个社会大预防工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之地税工作的特殊性,只有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才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们地税工作和地税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才能将部门性预防工作融入到社会大预防的格局之中。实践证明,建立与完善在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指导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预防网络,是建立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局通过与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定期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办法、举报电话,加大对信访来信的查处力度,在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方面进行了许多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强化“两权”监督,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地税部门预防工作必然具有其部门行业的特点,大量事实证明“两权”制约制度不完善,是导致税务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重要原因。因而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工作,使地税系统预防工作的着力点转向解决税务人员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履行工作方面的问题,从而使预防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由事后监督发展到事前预防和过程监控,是地税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稿

浅析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职务犯罪悔过书

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提高“三性”不断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效

税务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浅析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集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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