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衡南县人社局工伤保险宣传亮点纷呈(共含9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又满孤光”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哗哗哗…”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从会场传来,衡南县人社局组织的工伤保险政策业务培训落下帷幕,这已是今年举行的第二次工伤保险宣传培训,全县相关单位共有200余人参加。
今年以来,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衡南人社局与安监部门联合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免费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抽纸、笔、伞、塑料袋等;举办了工伤保险政策培训班;电视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大型集会活动、农村赶集时发放资料、宣传政策。
这些多元化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工伤保险的社会认知度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为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人社系统各项工作的主要特色和亮点如下:
一、就业工作
(一)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确保8万元以上的基层平台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每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除所长外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人社工作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申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费等各项业务全部延伸至基层平台,并实现了电子化办公、数据化管理。
(二)成功申报了银城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为创业型和积极就业型试点社区和泗洲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全省人社系统作风建设优秀窗口单位。
(三)积极落实稳岗政策。成立了落实稳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的实施方案》(德人社发[]37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已为铜矿、金山金矿、润泉自来水公司等三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共计351.588万元,极大推进了失业保险征缴工作,预计1-11月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首次突破千万,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43%。
(四)积极培育发展电商企业,认定了市安郡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市第一个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吸纳了23个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73人,年培训人数预计达600余人。
二、医疗保险工作
(一)加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强化参保政策宣传,细化工作责任,强力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参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特别是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80%工作人员参加了职工医保。1-10月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89万人,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1%,
(二)大力实施复合式结算办法,积极推行医保总额控制和“六参数”管理。同时加强与农医中心的沟通联系,统一标准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扭转了长年亏损的局面,首次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1-10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4779.6万元,支出3275.1万元,为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社会保险工作
(一)在全省率先启用了指静脉加人脸识别的认证系统资格认证工作的基础上,几年结合开展o2o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创新举措,通过公众号进行“线上”认证和上门服务相结合,避免了老年群众腿脚不便等原因造成的出行困扰。该项举措极大便利了在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及因身体原因出行退休人员,得到了退休人员及子女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共国内外有347名退休老人通过该渠道进行了资格认证。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1-10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98万人,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92%,新增参保人数0.73万人,征缴金额2529万元。
四、城居保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每季度定期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对重复参保人员及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今年以来,共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和340名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
(二)自8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以来,我局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共发放《服务指南》4万余份。截止目前,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
五、劳动监察工作
(一)以点带面做好用工审查。突出以医疗卫生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上年度被投诉企业为主,以其他行业为辅,共审查用人单位55家,其中医疗卫生系统15家,建筑企业5家。涉及劳动人数5120人,共督促用人单位补签有效劳动合同280份。督促3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为聘用人员补缴了社会保险。
(二)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缴力度。从源头上征缴,提前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要求其在发中标书之前,中标企业必须先行缴纳保障金,由此用工单位由原先的被动缴纳变为现在的主动缴纳。1-10月,共征缴工资保障金323.96万元,涉及施工单位162家,历年累计突破千万。
(三)积极推进建立多部门协调办案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人社发[2015]3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同建设、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涌泉矿业拖欠孙宏水等人工资32.9万元案件,向市人民法院移送了市中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拖欠民工工资529万元案件,现已执行到位。1-10月份,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6起,立案68起,结案65起,结案率95.5%,为劳动者追发工资592.9万元,涉及劳动者1089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有效劳动合同280份。
六、其他工作
(一)信息工作做到有编制、有窗口、有专人,发卡率80%以上。
(二)信访工作平稳有序,未出现越级访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城市低保对象3517户、5711人,占非农业人口比例5 %,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10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90元,市财政列支城市低保配套补助资金53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256户、8335人,占农业人口比例4.3%,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272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69元,市财政列支农村低保配套补助资金350万元。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共计4353人,发放救助金913万元,市财政列支配套资金8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共计710人,其中集中供养455人,分散供养255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234万元,市财政配套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3万元。临时救助70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2.64万元(含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市财政配套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方面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1、社会救助体系。10月,市政府出台了《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对象认定条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低保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最低生活保障。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今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核对内容、核对方式、结果运用、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4、医疗救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德府办发〔〕24号),明确了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专项救助的救助比例、救助标准,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80%,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至3万元,门诊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60%,救助病种从11个扩大到24个,进一步拓宽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大大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
5、临时救助。我市被列为全省的“救急难”试点单位,市政府出台了《市“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急难救助的对象范围、工作流程、部门分工和监督管理等事项,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反应机制和首问负责制,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和帮扶。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细化了救助对象范围,明确了救助类型,规范了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标准,灵活了救助方式,增强了救助时效,着力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了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18个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再就业政策的协调发展与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信息共享问题。
2、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解决当前一些群众救助申请困难甚至救助无门的问题,我市依托已设立的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的民政救助平台,建立14个社会救助统一受理窗口,安排了专人值守,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做到救助政策、工作职责、监督投诉电话“三上墙”。加强各部门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求助有门”。
3、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8月,我市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民政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209月,我市出台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核对中心的建立和《核对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0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居家庭经济核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核对工作,已享受和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均要对其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解决了低保办理过程中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等问题,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核对仍在进行中,共核对城乡低保对象17785人次,已有615人被取消低保待遇,核对检出率为3.4%。
4、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我市市委、市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社会救助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2015年我市继续开展全市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和先进村(居)评比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乡镇(街道)和先进村(居)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予以补助。市财政从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31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考核评选5个先进乡镇(街道)和21个村(居)进行奖励。通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市形成争先进、创特色、出亮点的竞争氛围,使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资金到位,发放及时,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管理目标。
(三)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规范化
1、按照要求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本级配套情况为城市低保531万元,农村低保350万元,五保供养4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85万元,临时救助30万元。
2、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足额发放、管理规范、运行安全、监管到位、专款专用”的原则,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社会救助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1、提高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目前,我市有县级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5名,乡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经办机构14个,乡镇(街道、办)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4名,村(居)委会专(兼)社会救助专(兼)工作人员122名。
2、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我省乡镇(街办)民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赣财社〔2013〕35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沟通,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中,确保乡镇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2015年,市财政安排本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0万元。
3、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12月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核定每所敬老院两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专编专用,并明确敬老院的管理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11月经市政府多次调研,制定了《市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人作方案》,采取从能力强的乡镇机关干部中调剂、从干得好的村党支部书记中选调、从社会优秀人才中公开招聘等形式,为每个敬老院选配了一名责任心强、品质优良、富有工作经验的院长。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其中护理4人、财务6人、计算机2人)。我市现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14个,全部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从起,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敬老院改(扩)建。对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建设进行资助,特别是20以来,我市采取每年重点打造2所敬老院,将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光荣院和敬老院相继建成,提升了五保老人居住生活水平。
4、强化信息化建设。自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实行信息化管理,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都通过“社会救助系统”进行操作。2015年,我市依托“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更新完善社会救助信息。截至10月,我市已基本完成了全市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电子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在XX市位居前列。
6、社会救助程序规范。我市建立了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公示公开、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诚信承诺、基层干部亲属备案、责任追究、三级联审等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不畅,核对仍局限于人工比对;三是民政工作经费不足,民政基础建设进展缓慢;四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五是“救急难”工作离广大急难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六是民政能力建设滞后、工作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努力加以解决。
四、工作建议
1、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每年调整一次。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尤其是集中供养标准,以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2、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网络。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与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突出矛盾,要大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保证社会救助工作有人做事。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短缺和信息化建设落后的难题,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办公条件,实现资源整合,形成上下纵向贯通、部门横向互联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要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到位。
3、引导正确的参保思想观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要严格控制待遇标准,防止有限的低保经费用于养懒汉;对个别农村居民采用“人户分离”,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把子女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的行为,要予以舆论谴责,并在制度和道德上加以约束。
4、加大各项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完善“救急难”配套救助政策,认真做好“救急难”工作。同时借鉴学习各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总结推广“救急难”试点单位的相关做法。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拉萨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市人社局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阵地,努力做到“四强化、四增强”,在全局掀起了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的热潮。
一是强化宣传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根据《关于开展20“三月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宣传重点,将“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作为活动的宣传主题。围绕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方案、安排时间进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主题鲜明、组织有序、重点突出。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就业促进法》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等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干部和群众1350余人次。
二是强化宣传理念,增强活动的群众性。将综治和平安建设与人社部门的单位职责和工作理念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原则。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出发,将宣传入户、入心、入脑,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营造“人人思平安、人人谋平安、人人创平安”的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活动的主动性。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并将宣传活动融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宣传解答之中,进一步提高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的覆盖面,主动将政策宣传送进企业、社区、乡镇,送到职工、市民、农民的手中。
四是强化宣传质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干部群众接访、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活动,及时将矛盾掌握在一线,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局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我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果。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我市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了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创造平安和谐拉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武综治办发[]2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
一是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为确保综治宣传月活动顺利进行,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宣传活动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出台了综治宣传月实施方案。
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按照县综治办的统一安排,县人社局加大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主要方式有:依托各乡镇人社服务所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组织干职工于3月16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利用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将《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的公开信印发给每一位干职工,深入企业、社区进行了发放。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吉安建设,市综治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综治办字〔〕5号)文件,定于3月份在全市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市人社局迅速落实并扎实开展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吉安建设”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
市人社局成立了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信访科、法宣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拟定了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将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转发至局属单位,对各局属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活动期间,市人社局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各局属单位结合单位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富有特色的宣传,效果明显。此次活动,开展1次法制讲堂、悬挂横幅5条、制作板报4期,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全局迅速掀起综治宣传活动高潮,氛围甚浓,形成了正确舆论力量。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断适应社会保障工作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229号)部署,市人社局从20xx年9月中旬到1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和谐xx民生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组织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上下联动,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同时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扎实开展和谐xx民生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关注、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政策,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一是注重媒体宣传。
利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宣传优势开展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设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完善互动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上开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社会保险专版,在广播电视台开设社会保险专题节目,通过政策问答或案例分析等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
二是编印政策问答。
结合我市社会保险政策现状,编印具有我市特色,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问答。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针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保险热点问题,设计编印《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选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援企政策简明手册》、工伤保险政策解读和问答。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
充分发挥“12333”公益电话咨询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开设创建短信宣传平台,开通咨询热线。定期或不定期编发社会保险政策信息,使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四是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积极利用“12.4” 法制宣传日、公共节假日等时机,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点集中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成效,切实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政策知晓率。
五是深入解读政策法规。
着力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社会保险法》、《xx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释义、解读等相关内容。
六是延伸基层宣传触角。
深入推进“四进四送”活动(“四进”即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四送”即送政策、送保障、送信息、送服务)。通过开展人社政策全程对接服务,《人社援企政策简明手册》送到企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深入建筑施工企业和工地,召开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座谈会宣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派送宣传材料;乡镇劳动保障所(站)对管区内村民、居民和中小企业进行宣传,讲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
各社保经办机构和业务科室要强化《社会保险法》、《xx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政策法规宣传。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高校”活动,让社区居民、高校师生和职工知晓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对群众所关心的如何参保、如何领取待遇等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以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落实、服务民生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人社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有力促进了人社政策全面落地,实现更好地惠及民生、改善民生。
一是拓宽渠道推送政策信息。
结合人社政策,根据各项业务体系划分,选编一系列主题鲜明、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政策信息和宣传口号,依托LED显示屏、部门网站、基层服务平台等载体不间断推送。
二是印制宣传用品免费发放。
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设计印制实用性强的宣传折页、纸巾和一次性毛巾等系列宣传品,免费向人民群众发放。
三是借势大型活动集中宣传。
在开展就业援助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12333主题宣传日、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等各类专项活动期间和“春风行动”、“厦漳泉第五届校企合作对接会”等大型公益招聘活动中,做到政策宣传与业务经办相结合,使人社政策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市场、走进社区。
四是基层人社平台润物无声。
强化基层服务窗口宣传功能,在业务经办服务窗口、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银行网点发放人社政策宣传资料,着力力打通人社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以来,xx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州人社局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人社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精细推动,精准解读,大力开展人社政策宣传,大力开展人社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有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获得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充分认识政策宣传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倾情投入,既亲自挂帅,更亲自出征,把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抓在手上。同时树立大宣传的理念,把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贯彻实施、同步督促检查。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效果。
围绕人民群众接受习惯和方式的新变化,我局以精细化推动、精准化解读为突破口,切实增强宣传实效。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四个专题,运用开设专栏专题、印制宣传品、制作电视宣传片、加大新媒体宣传、强化基层服务窗口宣传功能等方式方法,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各项政策。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制作宣传视频1部,宣传资料6册,并利用党日活动、法制宣传日等为平台,开展大型人社政策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活动贯穿日常业务,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全局要求县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认识,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政策宣传渗透到人社工作的各个环节,融入各项改革之中、融入专项活动之中、融入经办服务之中、融入对外交流活动之中,在日常服务中解读政策,在维护权益中体现政策,在解决矛盾纠纷中传递政策,促进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四是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县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人社部统一举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竞赛活动,有效提高了人社知识应答的广度和深度。全县共有45家单位共1250余人参与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参与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基层干部群众等人群,极大地提高了人社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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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实现了政策普惠度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一是精心编印宣传资料。
针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卡贫困户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农民工劳动维权”等热点问题,编印了《全民创业促就业政策汇编》、《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册》、《劳动者依法维权办事流程图》等宣传资料,提炼政策要点,明确经办流程,已免费向各单位、基层群众发放1.2万余套;
二是开创网络宣传专栏。
在峨边门户网站开设了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事人才等7个专栏,宣传群众普遍关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时宣传报道人社工作在推进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成效,反映主题宣传活动动态。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内容,为群众了解人社政策法规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是开展政策上门服务。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乡镇劳动保障站所、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为群众面对面宣传人社政策。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契机,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点集中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成效,进一步树立和展示了人社部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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