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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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65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365名,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略有调整。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重在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创新能力为主,符合有关规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可)。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沈阳农业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各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还可接收硕博连读生。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学术型硕士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且成绩合格,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相关证明;

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全部考生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对本人的学籍学历进行查询,无法查询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籍学历的认证。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不能准考或录取。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推免生报名时间:年9月28日至我校接收工作结束。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注意事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

篇2: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仅限报考农业硕士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统考考生采用同一试卷,单独制订初试分数线。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查看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6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

篇3:吉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各学科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一)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修完与高职高专专业相同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6门以上),且报考专业必须与高职高专、本科考试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前(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

欢迎取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有关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吉林农业大学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考试(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2、网报时间:20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预报名有效,不需重复报名);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地点:请关注报考点公布的信息。

4、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年12月25日~2013年1月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由国家统一命题;

3、科目代码6**、7**、8**的.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三)复试

一般为4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和方式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公布的复试通知。

1、考生报考前应详细阅读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注意事项

2、考生报考时填报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准确,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时请注意区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硕士。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网报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5、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传真):0431~84533049 联系人:仲老师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邮 编:130118

网 址:graduate.jlau.edu.cn

篇4: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者(HBsAG+)不能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

4、报考方式与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推荐免试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2010年推荐免试资格。

(2)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条件者。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考生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提前毕业生),毕业时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全国统一高考、成考、自考,以下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此类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结业生、应届专科毕业升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专升本生,以下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成教生,以下同)以及大学专科毕业生(简称大专生,以下同),大专生须毕业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大专生还需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通过初试后,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技能等科目;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通过向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一般由高教处相关处室负责)申请取得。

(三)单独考试考生

本年度暂不招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当年招生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未按时报名,无法参加当年考试。

考生可在全国范围内就近选择报考点并请随时关注所选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凡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应选择我校为考点(考点代码1119),并于9月份后多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我校实行按二级学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导师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姓名。

(二)报考资格

我校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三、初试

(一)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二)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卷。

(三)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化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四、复试及录取

(一)考生复试前应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或博士学位证、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专升本生和成教生)、准考证、大学学习完整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大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用B5纸复印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二)复试

(1)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复试分数线招生单位之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150%。凡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三)体检

(1)时间、地点:复试期间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不做复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培养费及奖助学金

(1)对考生进行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实行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

(2)我校自2008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主要招生类型分为非在职生和在职生两大类。按考生报考时是否填写的“定向委托培养单位”识别在职状态,只有报名时选择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教育部有关分数照顾的政策。

(3)非在职生全部按非定向生录取,由国家、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培养经费和基本生活费并享受公费医疗,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第一学年400元/月,第二学年500元/月,第三学年600元/月。

(4)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培养费为6000元/年,按学年交纳。学科不同学制不同,一般为2或3年。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学年培养费。拟录取后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5)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录取后先在教育部指定的培训基地学习一年,通过考核后回到学校进入专业学习。回到学校后,由学校提供培养经费,学校向生活困难的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国家标准的助学金。

(6)部分学科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五年。

(7)30%成绩优秀的在校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可获得2000元/年的奖学金。

五、其它

(一)请保存好准考证,复试及入学报到时需核查;

(二)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请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多关注报考学院发布的信息。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

(四)单位代码:10019;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本年度国家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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