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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材公司安全隐患整治会议纪要
会议通报了近期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综合检查的'情况:该公司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20xx年6月开始建设,20xx年1月投产经营(生产页岩砖),截止目前,该厂无《采矿许可证》、厂区无任何临边防护措施,且在采料开挖过程中造成燃气公司输往的长线管道裸露在外(裸露管道长约20米)、安全距离不够(厂房距离裸露管道约50米)的重大安全隐患。
会议认为:
(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县招商引资企业,县级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维护其合法经营行为。
(二)该公司无临时用地手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场地危险地段无临边防护设施、绝大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未按操作规程开采页岩、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三)燃气公司20xx年铺设至县城天然气长输管道有100余米位于厂区,该公司在施工作业中导致20米输气管道裸露在外,天然气长输管道距厂区40余米的安全距离不够,属重大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青岛“11。22”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立即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
(一)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一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必须立即停产,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治理方案,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乡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进行整治,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复产;二是燃气公司要主动积极协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厂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三是两企业均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共同治理
(二)明确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到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属非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规定,县国土资源局要迅速函告供电公司停止该企业生产用电,督促全面整治隐患,完善相关证照;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规定,县发改局要牵头组织燃气公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治理厂区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乡人民政府参与;县安监局要对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督促两个企业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要求,乡人民政府、邵家河村委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搞好日常安全监管,做实稳控工作,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
(一)各参会单位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务必安排专人抓落实。企业的发展要合法经营,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为代价。
(二)各部门、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协作配合,督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燃气公司限期将隐患治理到位,务求工作实效。
(三)对工作推诿扯皮,不落实或不负责任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月6日,我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区长薄宇新,区委、常务副区长刘俊禄,副区长雒永霆、郝金光、张林生、杨顺平,区政协名誉副主席、区长助理侯德虎,区长助理张峥嵘出席会议。刘俊禄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离石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传达了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的精神,并通报了枣林乡吕梁恒原耐材有限公司“5.17”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的处理结果。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时间从6月1日至10月底,在全区各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为期15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整治采取“区政府统一领导,乡、村分级排查整治,行业对口排查整治,督导组跟踪督查”的方式进行,分全面排查整治、市级督查、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薄宇新指出,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和警觉,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增强责任心,一级抓一级,一级压一级,乡镇街道与行业直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对自己所辖区域、所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底清数明、信息灵通。要先查清隐患,再进行排除,最终达到硬件、软件达标到位,如有连续两次接到整改通知仍无整改的企业,直接给予取缔;坚决实行事前问责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尤其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控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的胜利召开。
3月14日,县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在县安监局会议室主持召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治专题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近期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综合检查的情况:该公司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6月开始建设,1月投产经营(生产页岩砖),截止目前,该厂无《采矿许可证》、厂区无任何临边防护措施,且在采料开挖过程中造成燃气公司输往的长线管道裸露在外(裸露管道长约20米)、安全距离不够(厂房距离裸露管道约50米)的重大安全隐患。
会议认为:
(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县招商引资企业,县级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维护其合法经营行为。
(二)该公司无临时用地手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场地危险地段无临边防护设施、绝大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未按操作规程开采页岩、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三)燃气公司铺设至县城天然气长输管道有100余米位于厂区,该公司在施工作业中导致20米输气管道裸露在外,天然气长输管道距厂区40余米的安全距离不够,属重大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青岛“11.22”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立即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
(一)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主体责任。
一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必须立即停产,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治理方案,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乡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进行整治,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复产;
二是燃气公司要主动积极协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厂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三是两企业均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共同治理
(二)明确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到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属非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规定,县国土资源局要迅速函告供电公司停止该企业生产用电,督促全面整治隐患,完善相关证照;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规定,县发改局要牵头组织燃气公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治理厂区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乡人民政府参与;县安监局要对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督促两个企业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要求,乡人民政府、邵家河村委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搞好日常安全监管,做实稳控工作,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
(一)各参会单位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务必安排专人抓落实。企业的发展要合法经营,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为代价。
(二)各部门、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协作配合,督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燃气公司限期将隐患治理到位,务求工作实效。
(三)对工作推诿扯皮,不落实或不负责任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高度重视渡口渡运安全生产工作。淮上渡口位于我市淮河主航道,运输任务繁重,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9月8日,省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组巡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淮上渡口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对此,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敏感性,保持高度警醒,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落实责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渡口渡运安全。
二、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梳理淮上渡口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潘集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交通、海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督促、指导淮上渡口经营单位加强渡运安全管理,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执行到位(具体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
三、加快隐患整治进度。潘集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局等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大渡口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按期消除安全隐患。四、强化应急救援值守。潘集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局要督促淮上渡口经营单位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乘客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海事部门要加强与水上公安、水利部门沟通协调,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做好淮上渡口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潘集区政府要督促高皇镇政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参会人员名单:市安监局李宝云、邱传喜、严中山、马俊枫,市交通局傅政文、吴守东,市海事局张道学、吴俊,市水利局陈志平、孙方全,潘集区政府胡德春、李瑞威、黄玉矿,高皇镇政府祁玉德。
3月26日上午,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商务局、区城管办、江北街道办事处对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以下简称:商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在商城六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商城安全隐患整改有关工作。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城管办、区商务局、江北街道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纪要如下:
各部门根据《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惠城安〔〕2号)要求开展了相关治理工作,其中安监部门协助商城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档案材料,并指导商城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于3月30日对商城6000余商户负责人开展全员培训;消防部门对商城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并督促商城对消防设施进行修复、更换,建立健全商城巡查巡防体制;工商、食药监、城管等部门对商城内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通过前期治理,商城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营商环境得以改善。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商城仍存在以下问题:1、商城A区、B区一楼连廊部分商铺存在违规搭建行为,妨碍消防通道正常使用;2、商城一期负一楼、六楼办公部分区域未经消防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成仓库进行投入使用;3、部分商铺货品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卷帘门正常使用。以上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会议决定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第1项隐患由区城管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改,第2、3项隐患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协调落实整改。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领导;二是密切配合;三是加强监督;四是明确时限;五是给相关单位去函。会议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企业对接,进一步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参会人员:李海鹏(市消防局),高迪(江北街道办事处),雷洋生(区安监局),黄敬文、曾中光(区消防大队),张文勇(区商务局),雷卫平(江北安监所),何桂鑫(区城管办)
3月18日,代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第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市级督办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去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当前的平稳态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确保一个力争”(即:确保安全生产事故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亿元GDP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自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监局所拟20市级督办整治的安全隐患。由市安办进一步商研,并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告。隐患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要以安全隐患的整治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会议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意对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由常务副市长陈新林酌定。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3月26日
一、房屋安全隐患问题
根据芜市建函[]211号文件要求,总务处在暑期将南、北校区和中校区所有已建成建筑物的房屋安全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按一楼一表登记造册。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北校区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楼宇3幢,中校区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平房3幢。经向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报告并同意后,按文件要求在7月21日前上报至市住建委。8月初,市住建委组织专家对我校房屋安全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着重查看了我校申报的北校区及中校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8月25日,市住建委针对北校区检查情况下发了《房屋安全隐患通知书》(编号:2016▁01▁PC),针对中校区检查情况下发了《芜湖市高校建筑安全排查危房鉴定报告》(编号:号PC)。
1、关于“房屋安全隐患通知书”(编号:2016▁01▁PC)所列原齐落山小学安全问题。
该楼已于9月份完成结构安全鉴定,鉴定等级为C级,经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要求总务处按鉴定意见进行加固整改。现该房屋安全加固设计已基本完成,即将开始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项目招标环节。会议要求总务处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实施整改,消除隐患。
2、在原齐落山小学房屋加固整改项目施工前,由总务处北校区负责人张建华同志负责落实该楼内人员的安置工作,并设置必要的警戒标识,严禁人员靠近,并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关于“房屋安全隐患通知书”(编号:2016▁01▁PC)所列12#教工宿舍楼问题。
在年接到该楼部分教工住户多次反映情况后,总务处高度重视,也多次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016年3月9日校行政办公会上提出三种解决方案,具体为:一、建议将该楼与老校医院一起进行危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能继续居住使用,若能继续使用,再确定下一步维修方案。二、建议将该楼瓦屋面进行彻底大修,以消除住户安全隐患,基建科已制订维修方案和经费预算。三、建议将该楼列入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专题向鸠江区政府报告,按照棚户区改造中央财政将给予1.8万元/户补助,其余按照50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拆迁补偿,该补偿款由学校自筹,由鸠江区政府具体实施。
今年6月底,因持续暴雨,导致该楼屋面渗漏更加严重,住户又向学校反映此问题。接到住户的电话反映后,按照分管领导殷院长要求,总务处吴守法、尤凯、张建华、张春、尹必亮及物业公司经理张建忠等多次来到现场实地查看,同时将该楼住户冯勇、汪维莲请到现场一并查看。经实地查看及了解情况后,总务处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形成了书面紧急报告,提出了维修建议,经2016年7月13日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如下:在先对12号教工宿舍进行危房鉴定,依据鉴定结果采取两种方案解决该楼问题:一、如鉴定结果为C级,则尽快安排维修加固,维修加固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解决50%,12号楼住户承担50%(费用每户平摊),住户均摊费用由该楼选出的住户代表自行收取,待费用收齐后,学校将组织实施。二、如鉴定结果为D级,则将12号楼列入政府20棚户区改造计划,专题向鸠江区政府报告,按照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实施。(见院办抄[2016]14号抄告单)
4、根据“芜湖市2016年高校建筑安全排查危房鉴定报告”(编号:2016年01号PC),由院办根据校领导批示,交中校区阅处。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要求中校区严格按照报告的处理建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上报学校。
二、关于学校电梯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1、9月22日上午,因突发供电公司外线故障,南校区崇德楼(L型2#楼)电梯出现困人故障。
自L楼交付使用起,总务处基建科针对L楼电梯情况,多次征集意见,并向市重点局进行反馈(文件号:芜职院函[]9号),但未得到正面回应。会议研究决定:要求总务处基建科立即再次向市重点局紧急致函,通报自电梯使用以来存在的不明原因困人、掉落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市重点局立即召集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各方及人员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校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2、北校区科技楼电梯问题。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北校区总务处负责人张建华同志严格按照“院办抄[2016]17号抄告单”的要求落实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北校区空压机气罐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为落实2016年6月6日现场办公会议纪要(文件号:学校后勤现场办公会议纪要(3)),鉴于北校区工业实训中心东侧室外所安装的空压机气罐已超过其使用年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立即进行处理,尽快落实整改,以早日消除安全隐患。
四、北校区礼堂消防安全通道问题
为落实行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北校区礼堂安全通道消防隐患问题,加快推进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改造出新工程进度,经会议研究,要求北校区总务处负责人张建华同志严格按照“院办抄[2016]17号”抄告单的要求,抓紧督促占用单位恢复消防通道,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参加会议人员:副校长殷立明、总务处吴守法、尤凯、张建华、尹必亮、王健。
(王健记录、整理)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6·27”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区政府第二次安委会精神,207月1日,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带领区安监局、区住建委(交通办)、交警大队和街道、街道负责人,对大桥、南路交口、村重点路段等隐患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召开了现场办公会,明确了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及有关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大桥北段桥下西侧遗留道路,机动车逆向行驶进出南路隐患。鉴于该通道为前期工程遗留临时通道,无规划建设道路,且占用农田,由街道负责,立即将该通道复耕还田;
二、南路与交口附近两处搭接道口,部分车辆逆向进出南路隐患。由区住建委(交通办)立即在两处搭接道口处设置机动车辆单行道禁止逆行等警示标志,交警大队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由街道做好宣传工作;
三、村附近由南向北第53号与51号路灯杆之间道路被人为拆除绿化带,造成部分机动车违章穿行隐患。由交警大队报告市重点局封闭相关缺口,恢复安全设施,加大巡查力度;由街道在进出道口设置警示牌和隔离墩,限制机动车通行,同时进行调查摸底,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完全封闭或报请市相关部门设置正常通道和安全设施),于7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同时由街道做好宣传工作;
四、关于G205国道与湾石路“Y”型交口部分机动车逆向行驶隐患。由交警大队调查论证,拿出道路改造方案,以区政府名义报市交通运输局。
五、关于石硊渡口非法私渡问题,由区安监局牵头,区住建委(交通办)、属地街道、派出所及市江岸海事处配合立即查处取缔。
副区长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相关部门、街道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周边学校、企业、群众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警大队要加大处罚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警力调配,确保重点路段、路口及重点时段有交警站岗;各单位要按照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时限,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铁腕整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1月24日-25日,金华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道乱占”治理工作会议在东阳召开,省整治办“道乱占”治理组副组长、省公路局路政处副处长汤红艳,金华市整治办“道乱占”治理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公路局局长徐晓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胡钢锋及东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敢峰,金华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11月24日下午,与会代表现场参观学习了东阳市横店镇环境综合整治及“道乱占”整治情况。在座谈会上,东阳市、武义县交通运输局作典型发言,征求“道乱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意见,各县(市、区)进行交流发言。
徐晓和局长对金华市小城镇“道乱占”整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小城镇整治是省委重要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小城镇“道乱占”治理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交通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紧密围绕大局,集体谋划,提高实践效果。把日常工作融合到中心工作,做到借势借力,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二是找准定位,履行职责。交通要牵好头、定好位,切实做到精准发力。认真做好督查和计划,履行行业职责,坚持乡镇属地管理主力,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努力开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好局面,建设“两美”金华。三是群策群力,抓出成效。要比赶超,加强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尊重乡镇治理特点,把乡镇管理的力量调动起来,加强督查,出实招、使实力。力争干出成效,走在前列。
汤红艳副组长对金华市小城镇“道乱占”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肯定金华行动迅速,全省也是第一个作全市专项部署的地级市。她对全省开展小城镇整治工作的背景、意义以及省里的部署进行了介绍,对近期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思想认识到位。小城镇整治是省委高度重大决策部署,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城与乡的“纽带”和“黏合剂”,在城乡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力争打造出“浙江样板”。
二是要抓住战略机遇。小城镇“道乱占”整治要融合交通工作,抓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借助政府力量牵好头,认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到实处。以此为战略机遇,解决日常行业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要抓好统筹规划。积极运用契机,摸清底数,力争通过整治,有较大的改观或彻底改观。疏堵结合,做好基础工作的规划。要抢占先机,抓出成效,研究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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