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录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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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录取查询

篇1: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录取查询

武汉纺织大学20招生录取查询

第十条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特征成绩(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者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篇2: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招生录取查询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年招生录取查询

录取规则

第四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院。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一般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六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一定的分数级差。

第七条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录取进下一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八条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湖北省考生按湖北省招办制订的录取原则执行;非湖北省考生按照当地的招生政策执行。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考试,符合当地招办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总分。专业成绩优异者,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联系电话:027-87802399 027-87611623-9517

学校网址:E-mail:zjc@wu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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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2010年招生录取查询

贵阳学院2010年招生录取查询

篇3:武汉纺织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3号)和《武汉纺织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纺织大学,中文简称“纺大”,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及程序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三条 安排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内蒙古按相关政策执行)。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文史类为语文。

所有考生按投档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对于有统考要求的省份必须通过所在省统考。对我校设点组织校考的省份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核发的专业合格证。其他录取规则按照《20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专业(表演专业除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学校网址: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高考录取查询-高考招生查询

高考录取查询-高考招生查询

高考招生查询

为什么我进了高考招生信息港查询录取动态提示我的考生号错误或不存在?我是按照准考证上填的这可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输入确实无误,找找你同学问问。看下你的输入法,全角状态是不行的,要改成半角状态的网络太繁忙了N多人都在登陆

你可以试着晚一点或者早一点查询这样会好一点。最简单的就是打电话直接问问罗

权威机构机构名称:中华会计网校

所属分类:教育科学

机构名称:自考365网

所属分类:教育科学

篇5:武汉工程大学录取查询分数线

武汉工程大学20录取查询分数线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为1:1.2。第十五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学校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对考分在各省重点线上、在二批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学校将保证其录取;该类考生进校后在60天内可重新进行专业调整,并编入相关专业特色班学习;本科毕业后,符合我校研究生录取条件,若报考我校研究生,根据我校研究生录取办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七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者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其他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取得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我校在湖北、河南、福建三省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考生只需通过省艺术专业联考即可报考我校),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河南省两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英语成绩在录取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第十九条文艺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条独立学院本、专科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专科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二条对于符合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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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计划招生500余人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计划招生500余人

武汉纺织大学20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查看详情),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左右。

武汉纺织大学是我国目前唯一一所以“纺织”命名的高校,其前身武汉纺织工学院曾是我国纺织行业的.“八大名校”之一。学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围“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连续居全国服装院校“新人奖”、“育人奖”综合积分第一名,被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中国“十大时装名校”荣誉称号。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局,在改革中讲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抓质量,在质量中显特色,在特色中上水平,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大学”的发展思路,形成了较为显著的办学特色。

篇7: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录取查询

北京联合大学20招生录取查询 (中国大学网 unjs.com)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2、美术类高职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 3、音乐类高职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 4、表演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成绩京内、外各前3名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本科分数线的基础上,优先录取(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名)。 第二十四条 单考师资本科录取原则 1、只招收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中专、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 2、考生应具备做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 3、所报专业与在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4、符合本章程第十条规定的师范类专业体貌及健康条件要求。 5、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 6、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 7、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录取。 9、按上述原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剩余计划转入普通本科相应专业。 第二十五条 高职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北京市高职单招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 3、计算机网络技术录取原则: (1)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且通过学校认证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成绩达到130分以上的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3)如上述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按照上述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4、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物流)、市场营销(医药)专业录取原则: (1) 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如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5、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录取原则: (1) 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的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如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6、在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职相应专业。 第二十六条 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港澳台侨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艺术类专业须进行入学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我要上大学 招生录取查询咨询 QQ:598180610 低分也能上大学报名就录取

篇8: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通知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202月19日16点后开始。

2.查询端口:武汉纺织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查询 (点击进入)

二、成绩复查

1.复查申请时间:2016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中午12点。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申请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像素要求在800K以下,并能清晰反映证件上信息)发送至我校研招办电子邮箱(yjs@wt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2)2016年2月29日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关于复试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3月中下旬由教育部公布。我校复试工作将于4月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59367500、59367495。

附件:《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右键另存为)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篇9: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她的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占地2000多亩,拥有阳光、南湖、东湖三个校区,地处光谷腹地,秉承“崇真尚美”校训,历经五十余载,已成为理、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纺织、服装、艺术学科优势特色明显。服装学院是全国高校最早建立的服装院系之一,已连续十五年在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举办的“新人奖”大赛全国服装院校排行榜综合积分榜名列第一,被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中国“十大时装名校”荣誉称号。

艺术类专业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专业创建于1984年,是湖北省高校中最早开办艺术类专业的院校之一。学校的综合学科背景,为本专业在艺术设计理念与现代科技思维和技术应用方面的学科交叉与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200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被确立为湖北省品牌专业,并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被批准为国家特色专业。

我校艺术专业学生素质高、基础厚、知识宽、创新能力强,有较强的专业适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各种设计大赛和实际设计项目投标中取得良好成绩,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历届毕业生活跃于经济发达地区,成为服装和艺术设计领域的新生代。

中日合作艺术类专业招生简介

日本文化学园大学概况

文化学园大学是日本最大的教育机构之一——文化学园集团下的办学机构,其与文化服装学院、文化时尚研究生院、文化外国语专门学校共同组成文化学园集团教育体系,已获得中国教育部认证。学校位于素有“亚洲时尚中心”之称的东京,是国际服装大学联盟(IFFTI)唯一的日本成员,仅次于英、美的学校位居全球第三。

文化学园大学的办学理念是“创造新的美和新的文化”。 现设有3个学部(服装学部、造形学部和现代文化学部)和7个专业,并增设了研究生院,拥有生活环境学研究生院和国际文化学研究生院的硕士及博士课程。

中日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于2011年与文化学园大学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2014年,中日双方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历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见教育部教外办学〔2014〕67号),获批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并于2015年正式启动招生,每年计划招生100名。该项目由中日双方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采取日本教学体系,由中日双方共同实施课程教学、教学管理与考核,并引进日方相关专业1/3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及师资。

学生在武汉纺织大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获得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如果愿意赴日本学习的,且日语(达到N2水平)及相关专业课达到日方要求的,可在第三年(即次年四月春期)赴日本进行学习,且成绩合格者获得文化学园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同时获得武汉纺织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2015年第一届100名学生在校教育教学顺利,办学模式和办学水平受到广大家长和考生的一致好评。

学费标准

1、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5000元(人民币)/学年

2、日本学习期间按赴日当年文化学园大学的标准执行, 2016年参考标准如下:

(1)学费: 117万日元/学年 (2)住宿费: 81万日元/学年 (3)强化培训费: 46万日元/6个月

中英合作艺术类专业招生简介

不出国门,享受全英一流师资和教学模式,获得中英双文凭

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概况

伯明翰城市大学是英国最大的现代综合性高等学府之一,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43年。学校位于英国第二大城市伯明翰,共有2.5万多名在校学生。伯明翰城市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优异的教学质量和出色的研究水平使其成为英国新大学中的佼佼者。其学术优势特别集中在艺术、设计、传播、音乐、表演、教育学、会计、法律、工程等学科。

伯明翰城市大学艺术、设计和媒体学部(ADM)由伯明翰建筑学院、美术学院、时装纺织三维设计学院、珠宝学院、视觉传达学院、传媒学院、英语学院、表演学院、音乐学院构成。作为伯明翰城市大学的一个学院,伯明翰艺术设计学院(BIAD)是英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艺术、建筑和设计学院之一,同时拥有欧洲最大、顶尖的珠宝设计学院。

中英合作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简介

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与武汉纺织大学在中国教育部批准下,合作建立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Birmingham Institute of Fashion and Creative Art, BIFCA)。 全新的`学院坐落于湖北省的省会武汉市,它将是第一所在省级区域下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机构,学院教学层次为本科教育。学院于2016年9月首批招收300名本科层次学生, 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伯明翰时尚创意艺术学院预计将在之后7年中发展为3500名在校生的规模,学院将授予包括艺术设计、媒体、计算机、工程及环境建筑类的中英两国学位。学生在武汉纺织大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中英双方文凭。

学费标准

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9500元(人民币)/学年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备注:1、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2、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备注:1、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2、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招生政策(湖北省)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我校在湖北省2016年取消美术专业校考,认可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执行湖北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备注: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

1、我校中外合作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中日合作项目除外)。

2、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认可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执行湖北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3、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包括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单独投档,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报考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不会调剂到该项目,但是会根据考生分数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中日、中英合作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武汉纺织大学2012-2014年各省录取分数线(本科)

省份 科类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省线 录取线 省线 录取线 省线 录取线
湖北 文史(一本) 535 535
理工(一本) 533 533
文史(二本) 482 524 480 515 515 547
理工(二本) 471 519 462 496 494 521
福建 文史 482 535 431 470 466 513
理工 408 475 401 409 435 515
山东 文史 523 558 506 537 496 496
理工 489 538 471 506 495 495
浙江 文史 485 555 468 537 452 529
理工 420 496 438 461 433 504
黑龙江 文史 454 502 424 446 449 449
理工 414 499 437 455 425 477
广西 文史 463 533 467 532 473 522
理工 407 480 413 465 444 506
贵州 文史 489 536 446 474 461 510
理工 382 403 360 360 390 434
海南 文史 590 656 590 638 591 643
理工 542 590 541 580 545 578
内蒙古 文史 455 502 409 441 429 468
理工 388 467 399 438 390 410
湖南 文史 501 551 502 543 523 562
理工 442 505 423 472 451 497
云南 文史 500 548 455 504 460 487
理工 445 448 425 438 395 412
江西 文史 479 519 484 523 523 561
理工 471 506 456 490 486 524
河南 文史 483 529 465 507 509 547
理工 476 531 443 485 481 520
河北 文史 513 562 511 555 529 564
理工 503 554 478 516 509 537
安徽 文史 500 536 498 534 541 570
理工 438 474 429 468 478 518
陕西 文史 492 513 486 527 497 517
理工 452 481 435 456 461 475
四川 文史 500 521 505 518 454 454
理工 475 501 492 509 445 445
吉林 文史 459 459 401 440 435 456
理工 445 445 421 421 412 412
重庆 文史 507 519 499 499 494 494
理工 455 476 462 472 462 462
辽宁 文史 490 506 499 499 506 506
理工 450 462 470 470 445 445
广东 文史 534 554 546 559 545 563
理工 504 518 516 519 523 530
山西 文史 479 515 459 493 492 511
理工 471 506 440 466 476 488
江苏 文史 301 316 299 315 311 323
理工 312 313 312 316 312 313
上海 文史 390 390 403 403 379 383
理工 351 351 331 331 342 342
甘肃 文史 499 525 451 468 485 491
理工 459 463 430 430 462 462
北京 文史 507 494 446
理工 495 505 433
新疆 文史 446 505 394 394 426 426
理工 405 438 378 378 390 390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南湖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阳光校区)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027—59367524

学校网址:www.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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