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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喝醉心情日记
也许好的女孩是不应该沾酒的,更呢,不能喝醉,不但女的不能喝,男的喝醉似乎也不好,现代的社会对酒罗列了太多的罪名,让人不由望酒却步!是啊!醉酒伤身,醉酒闹事,酒鬼,酒徒,唉!难道,就没有一个好的称谓啊!
可是历代的文人们却喜欢酒,李白在生活中无时无刻是离不开酒的,高兴时自然是无酒不欢,不高兴时,也是断然不能没有酒!喏!君不见“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不是吗!“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泼醅。此江若变作春酒,垒曲便筑糟丘台……”醉意朦朦胧的李白,朝四方看,远远看见襄阳城外,窈然深邃,如绿沉瓜的.汉水,幻觉中好像刚酿好的葡萄酒一样……啊!这汉江若能作春酒,那么单是用来酿酒的酒曲,便能垒成一座糟丘台了……他忘情于清风之中,放浪于明月之下,酒醉之后,像玉山一样,倾倒在风月之中,该是何等酣畅淋漓!潇洒痛快!李白醉酒后,飞扬的神采和无拘无束的风度,让人领受到了一种精神舒展与解放的乐趣!李白不愧“诗仙之名”诗如其人,真是大气磅礴,飘逸如仙啊!
若论女子爱酒者,莫过于才女李清照,“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她喝的醉晕晕的,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如果真像词中所描绘的,某日的黄昏,某人独自驾着小船,一边游湖一边品酒,那该是一种多么浪漫温馨惬意的情景啊!女诗人的才情与酒香一起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场面,是离开了酒的,就连爱病的林妹妹吃了螃蟹后,也要“热热的吃口烧酒”呀!还要“让我自己斟,才有趣儿”呢!还有,《水浒》中千杯不醉的豪气,大碗喝酒,大块朵颐的妙事更是不可言!不可说啊!不可说啊!至于文君当垆买酒,杯酒释兵权这些耳熟目详的典故!那因酒而干戈相见的鲁酒薄而邯郸围,可见酒之妙哉!据说,王羲之的兰亭序也是适逢酒酣,乘兴挥笔,潇洒自如,写下的绝带书法!还有什么名士竹林七贤,还有汉高祖醉斩白蛇起义,这酒实在是好东西,远古就有上天造酒之说,《晋书》中有关于酒旗星座的记载,“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不是吗!酒乃天上“酒星”所造啊!就算这是传说,可也见酒在古人心中的地位啊!还有美人贵妃醉酒,真是千古风流啊!
我爱喝酒,我要喝醉,如果现代不允许,我就穿越到古代,到微醺的书卷里去,到盈箱累笥的诗文里去,喝醉!做我的醉酒梦!
醉风情心情日记
冷不丁,我的左脚背上,被人轻轻地踩了一脚,锃亮的黑色皮鞋面上,留下了清晰的浅灰色鞋印。
下车休息片刻伸展四肢后,习惯地呈“稍息”状的我,下意识地以为自己妨碍了谁,赶忙抽回左脚后退一步,“对不起”便脱口而出。
不料话音未落,右脚背上又被轻轻踩了一脚,鞋面上又留下清晰的鞋印。
纳闷中一抬头,只见五步开外,一位身着苗族绣衣褶裙的少女,正面含娇羞,笑吟吟地望着我,显得楚楚动人。
我也朝这位亭亭玉立的姑娘报以友善的微笑,但心里却一头雾水,不明白为何她竟然一连两次刻意踩我的脚背,让我刚擦亮的皮鞋变得“蓬头垢面”。
此时,“中国百名文化记者柳州行”的车队已行进到融水县境,在离“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雨卜苗寨大约十公里处,专程前来迎接我们的苗家导游们一字儿站立路旁。在记者们下车休息之时,我便有了这般“奇遇”。
虽然我并不明白个中缘由,但凭直觉,我相信这肯定是友善的表示。稍事休息后,每辆车都分派了一位苗族导游,车刚开动,我便把刚才的“奇遇”向导游陈述一番。
据她介绍,苗族人最喜欢三类人:一是戴眼镜的,说明有学问;二是魁梧健壮的,能干体力活;三是衣着色彩明快的,能引人注目。当苗族青年男女喜欢对方时,便会在其脚背上轻踩一脚。
原来如此,这引来了同车记者们的一阵调侃声和逗乐声。导游这时便顺水推舟,说进入苗寨要推选一个人当“苗王”,于是,我便成“众矢之的”,在大家的一片掌声中,当选为“苗王”。这真是,还没喝酒,我就领略了苗族人的盛情,心先醉了。
始料未及的是,心先醉,仅仅是“序幕”,精彩的还在后面,那是会让你不由自主、兴高采烈地“身醉”。
入住依山傍水的吊脚楼后,接着就享用丰盛的晚宴。好客的苗家人为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朋友们献上了独特的苗家风味菜肴,有回味无穷的酸肉酸鱼,有香脆鲜嫩的牛敝羊敝,有青翠甘甜的山间野菜,有乌黑透亮的香菇木耳,还有和着阳光和泥土芬芳的糯米饭。尤其令人难以忘怀的,是那风情独具的敬酒方式。
那天晚宴,气氛祥和而活跃。身着节日盛装,头戴秀美银饰的苗族姑娘,三人一组,端着酒盘,逐一向每位来宾敬酒。有些不胜酒力的朋友瞧见要连干三杯,便悄悄溜到一旁看热闹。一会儿,敬酒的姑娘们便笑逐颜开地来到我身旁。我站起身来也想躲,不料左脚被踩住了,紧接着,右脚又被踩住了,左右两位姑娘同时伸出手,揪住了我的耳朵,我几乎动弹不得。正面的那位姑娘,熟练地端起盘中的酒杯,送到我嘴边,让我不得不仰起头来一饮而尽,接着又一杯;在七八部照相机的闪光灯中,接着再干了一杯。
正当我饮完三杯糯米酒,如释重负之时,一位朋友喊了一声:他是“苗王”,酒量很好,要用大杯。这下糟了,只见敬酒的姑娘果真换上了大杯,并满满地斟上了酒,又一次笑逐颜开地把我围在中间。这米酒有后劲,我暗自思忖,得溜,不能喝。但是,还没等我挪开步子,左右两脚又被牢牢踩住,耳朵又被揪住。面对递到嘴前的满满一大杯酒,我只能摇着头解释。但她们充耳不闻,竟然对着我唱起了我听不懂的山歌。在一片哄笑声中,我只得喝下一大杯;在一片掌声中,不得不喝下第二大杯;在哄笑、掌声和敬酒姑娘不依不饶的歌声中,被迫喝下第三大杯。
这糯米酒真甜真醇,口感真好,略有醉意的我,不得不由衷地赞赏这沁人心脾的好酒并佩服这柔中有刚的敬酒方式。
晚宴之后,接着便开始了具有浓郁苗族风情的歌舞晚会。能歌善舞的苗族青年男女首先以芦笙表演拉开序幕,十几位男青年手持芦笙同时起奏,高亢处激越铿锵,低鸣时婉约深沉,边奏边舞的苗家后生显得相当自信和豪迈。佩戴着闪光手镯颈圈和耳环银铃的苗家姑娘则围着芦笙手,按曲拍跳起了踩堂舞。接着,扣人心弦的竖桩双人舞狮,粗犷奔放的芒蒿舞,节奏明快的竹竿舞,轻盈踏足、扭腰摆手的敬酒舞逐一登场,让酒劲在体内缓缓发力的我,观看得如痴如醉。
晚会在和谐温馨的宾主欢乐大团圆舞曲中结束,虽然天空中一直断断续续地飘洒着小雨,但人们的兴致丝毫未减。在随即燃起的篝火堆旁,意犹未尽的记者们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用一米多长的`钢条叉着浸在作料中的鸡腿鸭翅,在火上“吱吱”地烧烤,津津有味地品尝。好客的苗族兄弟又搬出几箱啤酒,与记者们频频举杯,他们当然不会放过我这个“苗王”,轮番向我敬酒,不经意中,我又喝下了两三瓶啤酒。
夜深了,身心俱醉的我与同行们回到下榻的吊脚楼,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在吊脚楼居住。虽然已有几分醉意,但我们还是饶有兴致地里里外外细看这奇特的建筑。原来,这楼的底层是十几根粗大的钢筋水泥柱,上面的三层木楼稳稳地坐落在底层的横梁上。木楼干燥通风,在雾锁云绕的高山上居住,苗族同胞们才不易患风湿等疾病。我用卫生间里的电热水器美美地冲了个热水澡,躺在洁净的褥子上,裹着柔柔的略带湿气的被子,听着窗外淙淙的流水声,秋虫低吟的唧啾声,远处村寨的犬吠声,闻着山野清凉甘甜的气息,回味着自打进入苗寨起的所有经历,不禁深深地陶醉在梦乡中。
次日清晨,酣睡中的我被此起彼伏的马嘶声惊醒。原来,主人又为我们安排了一项精品风情项目——斗马。河滩的沙地中央,静静地站着一匹“风姿绰约”的母马,五匹壮硕的公马则在其注视下,在面积约篮球场大小的河滩上纵横驰骋,时而互相撕咬,时而前腿竖立搏斗,时而后蹄猛踢,那不屈不挠敢打敢拼的气概,那“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豪迈,那“胜利者”与母马耳鬓厮磨的亲昵状,又一次让我深深地陶醉了。
从心醉到身醉,再到陶醉,这苗家风情确有难以抗拒的魅力。这魅力就是,清澈见底的正直善良,厚重质朴的文化积淀,肝胆相照的率性粗犷,海纳百川的真挚热烈。说到底,是一种鲜活的文化,灵动的品位,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和有机交融。朋友,你有过这种高品位的“醉”吗?来吧,来雨卜苗寨吧,你一定会被这灵动的风情所陶醉!
初醉心情日记
那一年我十五岁,在乡里中学上初三。当时正逢初夏,离中考还有两个礼拜左右,学校便决定让我们提前离校,以便各自更好的安排复习。我虽面临毕业抉择的大关,但无论从家人的早出晚归辛劳不辍对我的刺激,还是长时间被关在教室中的窒息使我产生厌倦,我每天除在早晚坚持背诵、复习外,其余时间都是在庄稼地里度过,耕种、浇水、喷药、除草,几乎每一样活计我都在行。
这样过了三四天,忽一日我的同桌小智来找我,说他家明天割麦子,要我去帮忙。小智平时和我关系不错,想到过几天自己家割麦子也需要人帮忙,我便欣然前往。他家是邻村,转眼就到,他已请来不少人,都是班上的同学,其中还有三、四个女生,已经开始干活儿。说是割麦,其实是用手拔,因为我们当地的土质呈沙性,拔起来毫不费劲儿,而且拔过的地面干净,再耕种起来会省很多事。地里麦浪如海,一望无际,麦香宜人,我们便在这醉人的浓香中肆无忌惮地说笑调侃,同时手脚并用各展其能,一俯身便撂倒大片大片的麦杆,变成一个个“麦个子”。
小智家的'麦地足有十多亩,将近中午时,只拔了不足三分之一。半大孩子爱饿,早饭都没吃足,我们都感到饥饿乏力,活儿也开始慢下来了。等主人送来午饭时我便迫不及待地飞奔过去,甚至来不及洗手,拿起包子便先吃一个,于是个个都抢了饭菜狼吞虎咽起来。正吃得欢时,不知谁无意间提到今天的日子,计算着离考试还几天,我一惊,随口说出“呀!今儿个是我生日。”我前几天还曾想到过,可这些天忙得已经忘了。挨近我的几个人听见后马上反应,说应该庆贺一下,于是有人提议去买几瓶啤酒。小智家准备的饭菜很丰盛,可就是少了酒。我们已吃下不少东西,力气也回来了,便大声嚷嚷起来,先是大伙儿凑钱,再派俩人到村头小卖铺买酒。
大概去了十几分钟,我的两个同学便风风火火赶回来,每人手里提着四五瓶啤酒。我们有几个用牙咬开瓶盖,大伙儿使碗的使碗、使杯的使杯,都倒上酒,包括那三个女生。“生日快乐!”小智首先敬我一杯,别的人也纷纷到我跟前和我碰杯。在此之前我滴酒未沾过,几杯酒下肚,头脑开始嗡嗡,眼斜心跳,言语也不清楚起来。拿起瓶子想给别人倒酒,模模糊糊中只看到瓶子上有几枝金黄色的麦穗,和我们身边的麦穗一样,我对酒类一窍不通,自然不会理会什么牌子。
我的同学们大都和我一样初次喝酒,不一会儿便飘飘然起来,叮当地互相碰杯,有几个还南腔北调地唱起来。再过十来天,我们就中学毕业,各奔东西了,难得的聚会,难得的放纵,大家虽晕头晕脑,但心里都热乎乎的,尤其是我,这里边有两个同学平时和我不睦,但此时对我真诚的祝福使我十分感动,这是一种真情的流露,以后很少再遇到过这种场景。就这样我们折腾了半晌,直到下午开始干活儿。别人不知感觉如何,我是一步三摇,拔了几下就挺不住,躺在一堆麦子上呼呼睡到天黑。
这之后便忙着考试,考完后毕业分手。我考到外地的一所中专,直到分配上班,很少再回家去,那时的同学再没见过几个,也再无拔麦子的经历。
从那时起我开始喝酒,喝过无数次,也醉过无数次,但过后便淡薄了。只有那次的酒香,让我留恋,萦绕我记忆中这许多年。
思念如梦醉心情日记
天空依旧下着雨,我依旧在想你。
习惯了每次打开电脑、掏出手机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有没有你的信息,即使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几率是那么的渺茫,但我还是习惯了。
每次我想你了,都在手机上飞速的打下一连串的对你说的话,最后却始终很少按下发送键,只是不想打扰你,只会在真的忍不住的时候才会给你发个信息,告诉你“我想你了。”
每次想你我习惯去看我们的聊天信息记录,不管是什么样的对话,始终会有一种感觉,因为对面的人是你,我总是在无意间的想“如果我们能在一起那该多好!”可惜……
每次我想你了,我都想用手机拨打你的电话,然后假装没事的样子和你聊聊天,然后满足的挂断,可惜我不想因为我而打扰到你的生活。所以最后还是默默地把手机放回兜里。
每次我想你了,我会想你是不是会想我呢?哪怕只有不多的一秒钟…
听你推荐给我的音乐,细品歌词中的字字句句,把思念换作节拍,让它在双手交辉中流露,想着你哈哈大笑的样子,自己不自觉的也会微笑起来,有时候很假,有时候却很真…
我喜欢照镜子,因为我喜欢每天审视着过了一天的我,到底做到了什么,什么是我做不到的。跟多的还是看清自己。我常在想这样的我,你会看得上我么?
每次我想你了,我都会问自己你是怎么想的呢?很多时候我都想问下,但是又害怕答案。因为曾经伤得太深,所以害怕爱;曾经我以为我不会再爱了,可上天却让我遇上了你。一开始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你,但你打来的一会电话却告诉了我,我是喜欢上你了。当时你说的难受、想哭,那时候我的心真的难受,当时真的'好想能在你的身边陪着你。
在你挂了电话的时候,我一直都在想,想自己到底想是怎么啦?到最后模模糊糊的睡着了。那一天晚上,我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有你、有我的世界。早上醒来却发现这只是一个梦,如果梦不破,我们是否真的可以永远在一起?可最后梦还是破了。
一开始就已经知道这只是一个梦,一个可能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早晚都会破的梦…自己却还沉醉在其中。不知道是我执着,还是你假装看不到。
岁月尽可以象落叶一样飘逝,但这对你的思念永存。在你迢迢的人生旅途中,会永远陪伴着你,给你绵绵不绝的支持与鼓励。请你要记住,累了就回过头来,我就在你的背后…
其实我要的并不是什么,只要“你许我一世柔情,我陪你到地老天荒。”仅此而已。
细雨绵绵的季节里
就连深藏的心事
都被浸透了湿意
轻风拂过
心底已荡起层层涟漪
曾经装满温馨的雨伞
如今却挂满了串串回忆
伞外的世界
风雨飘着迷离
也模糊了往日的足迹
你,默默无语
缓缓地行走在风雨里
身后
心酸的故事,
抖落了一地
行色匆匆的人们
谁也不曾在意
伞下,那个孤独的你
而你,
似乎忘掉了周围的一切
在自己的世界静静伫立
心底
一个凄楚的声音悄然响起:
亲爱的
我,在伞下等你
孤僻,也是一种境界?想生活愉快,先得习惯它的存在。在网络搜寻,能看到不少匿名客在这个世界里的发泄。“发现自己的郁闷,隐忍,孤僻,已经是一种病态的快乐”。感觉生活已彻底索然无味,唯一爱好是上网搜寻,回家无事就研读有关的杂志书籍,各种话题对我已经毫无兴趣,充耳不闻。除了生活上必须的对话,我很少主动找其他人交谈。虽然我已经过了30岁,可是我还是不想结婚,很多人抱怨我太冷漠,我不予理睬。虽然内心孤独,但我并没有主动寻找过真正的感情,想一切随缘。时间久了,我居然觉得坚持郁闷和孤僻状态,好像修炼“金钟罩”,阻挡了外界很多干扰,也自得其乐。
我说我孤僻”。因为回家我觉得累,懒得说话,婚姻让我感到害怕.“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在琐碎忙碌的生活中,如果还反复研究感情的保鲜问题,就太奢侈了。奢侈得让人自觉放弃。
“越来越习惯一个人独自活动,寂寞地呆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想着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孤独无时无刻不在包围我,我心里明白自己已经患上了情感孤僻症。不过我却从来没有试图过挣扎出来,或者是尝试治疗自己。开始习惯一个人在黑夜里工作,白天那喧哗的人群,沸腾的'人声,让我感觉自己跟他们格格不入。”
爱情在我的心目中的地位持续下降,金钱和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比例都超过了爱情。有伴侣的男女们为什么也会孤独?似乎是因为独立,思想独立、经济独立、兴趣独立、个性独立……特立独行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有可以,没有,亦没什么不可以。我成为了一个单身族:越孤僻,越现代?没有缠绵感的恋爱,没有思念心情的情侣,这是我的一种自恋。希望一个人待着,如果和她在一起,还要照顾她,还是感觉累,所以不如只是周末相聚,平时自己安排。约会的日子约会,不约会的日子里——“请勿打扰”。恋爱与单身,仿佛上下班站岗一样,到钟走人,加班不候。
一个人孤独的空间,是由孤僻换来的东西。而且,我在感情上并不依赖任何人,如果我心情悲观、处于情绪低潮,得靠自己调整,别人也起不了很大的作用。我有时候不想见任何人想自己呆着。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
伴随着孤僻的爱情是不是爱情。不过,需要考虑爱情的生活已和我永远的告别了,爱情必须与金钱和工作并存,浪漫,也必须与现实和压力并存。所以,孤僻的恋爱,便是充满真实感的我喜欢的现代爱情生活。
今天姐姐下班回家,我就给姐姐说我要做自己最拿手的皮蛋瘦肉粥,姐姐听了非常开心,她说还没有见识过你的手艺怎么样呢,我听了嘿嘿一笑。
接下来我开始准备食材了,首先我到超市买了一个鸡架,但是当我买松花蛋的时候,却怎么也没有找到,最后问了一下售货员才知道,这里没有松花蛋,没有办法,我只好买了几个变蛋凑合着用用,回家的路上我又买了一把香葱,最后开开心心的回家了。
我把鸡架放到锅里开始煮了起来,然后就准备其他东西,我把变蛋放进锅里蒸一下,谁知没过一会就听到啪啪的两声,我打开锅一看原来变蛋裂了,果真没有松花蛋好用,最主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就等汤好了。
坐在那我看着锅,防止水溢出来,突然我想我还没有买米,这么最重要的东西竟然忘了,我来不及多想,又骑上电动车飞快的跑到超市里,赶紧买了几斤米回来了,哎,幸好没有耽误做到,真是的,我怎么那么粗心。看来以后得改改了。
醉红颜心情散文
红,如血一般的红弥漫在天空中,冰冷的雨水打在我的脸庞,仔细一看却是那如血一般的红,迷茫彷徨,仿佛经历的一切都是在现实之中。
孤独无助这不知道是第几次在黑夜中醒来了,冰冷彻骨的寒冷每每包围着我,躲又躲不掉,我的心渐渐变得麻木又冷漠,这就是我,一个失恋之后的我,在一个早晨他不告而别后的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变得这般无情冷漠,但我却知道我为了他变得自私冷漠。现在我的梦醒了,如镜子般的破碎了,镜子后的是这个可笑无情的世界,六月的烈日如同烈火般煎烤着我,本应清凉的微风如同剃刀般切割我我,我的.心死了,我的灵魂随着他的离去而离去,心却永远禁锢在我的躯壳中,千篇 一律的跳动着,一下又一下。一抹妖艳的紫色,一瓶本应高贵的葡萄酒却被我肆意的丢弃,酒醉金迷,物欲横流,我的世界是否本应该如此呢?未来的一个星期我就过着这样糜烂的生活。这一天,他回来了,本应麻木的心却又一次的跳动起来.“为什么”“我病了,不想耽误你,后来是误诊”。没有什么为什么,没有一切只有一个想法,只想一醉“这是我带回来的,知道你喜欢喝葡萄酒名字不错,醉红颜”
那一夜我醉了,醉的肆无忌惮,醉的纵情。酒醉金迷,物欲横流又怎么样,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敢放肆一醉,一杯浊酒,醉红颜。
我喜欢心情日记
前段时间上《三打白骨精》,孩子们甚是欢喜,课堂上气氛热烈,课后聊起喜欢《西游记》里的哪个人物,答案各有千秋,列举一二,与大家分享。
喜欢唐僧:一心向佛;普度众生。
喜欢孙悟空:有筋斗云,会飞;活泼;本领大会抓妖怪;会七十二变,疾恶如仇,来去无踪,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对师傅忠心耿耿。
喜欢猪八戒:可爱和喜欢玩小聪明;在高老庄,天天可以吃一堆东西,这样永远不会饿了,而且取经时,八戒做的事最少,唐僧很惯八戒,虽然每次吃的不好,但很多,从不挑食;会耍小聪明,藏银子在耳朵后面;忠厚老实,思想简单,很容易得到快乐;憨态可掬,曾经当过天蓬元帅;时而笨时而聪明,活灵活现,偷西瓜的本事也是顶呱呱的。
喜欢沙僧:敦厚老实。
喜欢白龙马:忠心耿耿,脾气温和,勤恳能干;不管是变成人的时候,还是变成马的时候,都是一个帅哥;是一匹十分美丽的马;长得很俊俏。
喜欢白骨精:因为她定了一个目标,要把唐僧吃掉,虽然几次受挫,但她仍然坚持着这个目标,唯一不足的就是她的目标有点缺德。
……
孩子对于白骨精的“点名”,令我很是诧异,也让同学们吃了一惊,不过片刻之后,便得到了认同。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平常对于孩子的教育太正面了,常常以个人主观说教来左右他们的思维,而孩子自身其实是很有想法的,尤其到了高年级,已经有了独立意识,能尝试着从人物的个性品质、人际关系、自我价值等方面来评价一个对象。因此,以后我要更努力地去尊重孩子的`这种独立性,倾听并思考他们的观点,张扬正面的,修正偏颇的,和孩子一同去感知和认识。
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无疑是孩子最喜欢的,这部电视剧伴随着几代人成长,而孩子对于耳熟能详的事物,又总是充满感情,因而周五下午的班级活动,也应了他们的要求,自己动手将课文修改成剧本,自编自演。作为观众之一,我大开了眼界,也振奋了内心。孩子们太有才华了,他们不错过每一点小细节,根据组员自身的形象及个性特征,安排合适的角色;自创简易道具;尤其台词的编排,尊重原文又不乏自己的创作,诙谐、幽默又生活化。两节课下来,每个孩子通过亲身排演,更加透彻的了解了课文,愉悦了心情,增进了班级凝聚力,个个都翘首期待着下一次活动的来临。
每个大人都乐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孩子也不例外,喜欢了,就一定会用心去做!
另一个我心情日记
[始]“在那样古老的岁月里,也曾有过同样的故事。那弹箜篌的女子也是十六岁吗?还是说,今夜的我就是那个女子……”席慕容《古相思曲》深深触动过我。我总是想,冥冥之中,世界上是否有另一个我?
答案或许是的。她可能生活在在尧舜禹时代的黄河流域,也可能此时此刻就在世界的另一端。不经意间我们同时抬起头仰望同一片星空,同时摘下一片火红的枫叶夹在《沙与沫》里然后轻轻合上,同时听见一朵的木棉花掉落在地上声响然后回头张望……我不是寂寞了然的,因为她总在那一侧陪伴着我。[基洛夫斯基的另一个自己]喜欢基洛夫斯基《两生花》。两个维罗尼卡,互不相识却有一样的美丽容颜、天籁嗓音。波兰的维罗尼卡在战乱中依然动情地歌唱,追求音乐梦想。当她猝死在舞台上,清丽的高音依然在四周旋转。那一刻,远在法国的维罗尼卡感到莫名的悲伤。她从此放弃了音乐课程。没有理由,只为某种牵引的力量。
木偶艺人做了两个维罗尼卡的木偶。他说如果表演时碰坏了一个,还有另一个。也许上帝真的和我们开了个玩笑。在世界的深处,宿命的力量操纵着生活的某些部分。
[岩井俊二的另一个自己]喜欢岩井俊二《情书》。亦是长相相同的女子,藤井树和渡边博子。因为那个已经去世、但也叫藤井树的男子,她们的生活有了奇妙的交集。男藤井树年少时的爱情被发掘。年少时内敛的他在一张又一张借书卡上,写下了藤井树,她的名字。转学之前,交给树的《追忆似水年华》里,夹着她的肖像素描。
深深爱恋落在小小卡片上。她和另一个自己,偶然揭开了这个温暖的秘密。才知道那一场漫不经心的别离已经遥远,那一段恬静仓促的`韶华成了永恒。她和她,终将一起追忆她、她、他的似水年华。
[博尔赫斯的另一个自己]博尔赫斯用文字与我们游戏。在《另一个人》中,他遇到了另一个自己。
两人坐在河边的长椅上,长久的争论之后,认定彼此的邂逅是在梦境里。但两人都坚持正在做梦的是自己。梦境并不真切,清醒又让人烦恼。分不清彼此,只知道存在。
博尔赫斯曾说:“玻璃窥视我们。如果卧室的四壁之间有一面镜子,我不再孤独,因为有了另一个我。”他构建了迷宫,分岔了时间,让人去找寻另一个自己。在他的奇幻文字里中我开始明白自身的存在。懂得了缺失,然后去弥补。收获缠绵的感动。[末]某地的旖旎风光似曾相识,也许是另一个自己曾经看见过的风景。偶然发觉某种暗示和指引,也许是另一个自己在庇护着生命。但其实,探求是否有另一个自己,没有深刻的意义。不过对于孤独者而言,这是一种温馨的想法。因为另一个自己也在将生活继续。莫名的喜悦或伤感,是另一个人的生活在影响自己。快乐有人分享,痛苦有人分担,已是接近幸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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