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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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知识(共含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朱厚熜的猫”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篇1: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一、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吊装的作业计划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第一步。

计划必须在具体施工之前进行,具体的作业计划应该包括:相近的任务描述;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具体工作的实施步骤;作业环境和地点;负责人;所涉及到设施设备与工具;约定的指挥信号;员工防护用品等。其中员工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头盔、手套、防滑胶鞋、全身式安全带、听觉和视觉保护装置。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发的自然情况,引起施工环境变得恶劣并影响正常施工。这种情况会涉及到关键性起吊的规程。安全性起吊主要是指出现施工过程中使用多台起重机、货物总质量高于最大负载、操作员无法目视起吊货物时、毗邻电线、管线1.5m之内、遇到严重恶劣天气条件,如暴风雨、沙尘暴、雷电等情况时所涉及到的起吊计划。

起草关键性起吊计划的时候,除了注意一般计划所涉及的内容之外,还应该包括解释为何为关键性起吊、起重机的类型的生产厂家、吊臂的长度与角度、作业半径、货物重量、指点、可能遇到的各种阻碍和吊具以及索具类型的内容。

起吊计划应该由专业的起重技师和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附录中的检查表逐一检查,最后由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

(二)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质量大于10t的货物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施工作业中,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如遇大风、大雾、大雨等天气应该立即停止作业。

(3)吊装质量大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必须提前编制吊装预方案。

(4)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5)高处作业应遵守厂区关于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吊装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

(6)实施作业期间,必须分工明确、坚守自己的岗位并按照信号灯统一工作。

(7)起吊作业前,按照规定对于将会用到的所有起吊设施进行检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8)吊装机械时,注意遵守通用标准和机械的操作规程。

(9)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货物一同升降。特殊情况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且由现场的安全指挥员批准。

(10)吊装作业时,必须根据规定符合合理安排被吊货物并据此选择适合的吊具、索具。在被吊的货物高于核定吊装载荷时,应随时检查制动器,并且低空试运行之后,再平稳吊起。

二、了解起重机械的使用特点是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械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机毁人亡,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重机械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必需结合安装企业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思考,不断归纳总结,将全面了解起重机械的性能、特点作为保障安装企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的基本要求。本人结合安装企业完全机械化作业吊装的实际情况,将起重机械的使用特点归纳为:

(一)是高空吊装受风力影响,吊机受冲击载荷大;

(二)是设备就位吊装复杂,容易造成吊机斜拉斜吊;

(三)是作业过程中指挥不当,造成被吊物件或吊钩绊到周围已固定的设备,使吊机受到额外负荷;

(四)是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多,容易造成吊机的钢丝绳被电弧烧坏;

(五)是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多;

(六)是施工作业处于交叉状态,特别是所谓的“三边”(边设计、边订货、边施工)工程,施工现场这边开挖、那边立柱,下面挖基础、上面搞吊装,整个施工现场吊机伸臂林立,操作时稍不留神吊机伸臂就会相碰;

(七)是现场施工道路大部分是临时通道,路面凹凸不平且松实不一,吊机在移动过程中易产生晃动或倾斜,破坏吊机的平衡而发生倾覆;

(八)是吊机要做大范围转移,操作动作多;

(九)是安装过程中,吊臂转动常常是几个方向的,技术难度大,操作比较复杂;

(十)是大件、重件的吊装难度大,对吊机的要求高;

(十一)是吊机的安全使用与人身设备安全有关,组合性安装往往是群体作业的过程,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完成等等这样的特点。

三、分析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的基本条件

起重机械和吊装作业的安全与否,是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根据以上安装企业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使用特点,引发起重机械事故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笔者认为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的因素

1.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涣散;起重机械的保护装置没有或失灵就会发生起重机械倾翻、过卷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的技术心理素质差,对传动机构、制动系统和保护系统没有全面的了解,不能正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监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监护不到位。

3.起重指挥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和实际起吊指挥经验不足。

4. 起重操作、起重指挥人员原则性不强。

(二)管理的因素。企业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不力;起重机械零配件采购管理混乱;不能定期组织岗位操作技能培训;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方案本身存在问题。

(三)技术的因素。一机一档技术资料缺损;技术业务素质不全面;技术鉴定存在问题。

(四)环境的因素。一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指安装企业的管理体系、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全面管理的运作水平;二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外部环境主要是指安装企业现场起重机械各使用单位(自有的、分包的、租赁的)对起重机械使用与管理的综合水平。

四、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特点及常见事故的分析。

(一)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特点

(1)发生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的事故较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起重机械挤压碰撞人、高空坠落等伤害事故,主要是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发生。

(2)事故的伤害类型较集中。其直接原因主要有吊物坠落、挤压碰物、触电、高空坠落等,其占全部起重机械作业事故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4%、30%、10%和8%,4项合计约占82%。其中,以吊物坠落和挤压碰撞两类突出,两项约占64%。

(二)起重机械作业常见事故分析与预防

(1)常见的挤伤事故。吊具或吊载与地面物体间的挤伤事故;在进行吊装、指挥、操作或从事其他作业时,由于车间、仓库等室内场所和地面作业人员处于吊具或吊载与机器设备、墙壁、立柱等障碍物之间,吊载剧烈摆动冲撞作业人员发生的挤伤事故;升降设备的挤伤事故;升降机械维修人员或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发生被挤压在吊笼与架体之间而造成的挤伤事故;吊物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的挤伤事故。吊物放置方式不当或摆放不稳、现场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翻转作业中的撞伤事故是从事吊装、翻转、倒个作业时,由于吊装方法不合理、装卡不牢、吊具选择不当、指挥及操作人员站位不好,造成吊载失稳、吊载摆动冲击等造成翻转作业中的砸、撞、碰、挤、压等各种伤亡事故。起重机械挤伤事故,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最常见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很大,后果严重。

(2)触电事故。是指从事起重操作和检修作业人员由于触电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起重机械作业经常处在有电或靠近电源的环境作业状态,触电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最具普遍性的就是接触电气设施漏电触电事故。

(3)高处坠落事故。主要是指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体等高空处发生向下坠落至地面的摔伤事故(也包括工具、零部件从高空坠落使地面作业人员致伤的事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例如,检修吊笼时或吊笼设备不合格而坠落、检修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系安全带)而发生坠落、检修作业等人员跨越起重机时坠落、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等。

(4)吊物(具)坠落事故。起吊机械吊物(具)坠落事故,是指起重机械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高空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常见的吊物(具)坠落事故有以下几种:脱绳事故,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脱钩事故,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口脱落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断绳事故,是指起升绳和吊装绳因破断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有:a吊钩上吊装绳夹角太大(>120°),无平衡梁,使吊装绳上的拉力超过极限而拉断;b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的吊装绳断裂;c吊装绳与重物尖锐角边接触处无护垫等保护措施而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5)吊钩破断事故。吊钩破断事故,是指吊钩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吊钩破断事故的主要原因: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使断面减少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坏以至于断裂破坏。

(6)过卷扬事故过卷扬事故,是指吊钩冲顶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安装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灵,使吊钩继续上升直至拉断钢丝绳;起升机构主接触器失灵(如主触头溶断,动作迟缓),不能及时切断电源。起重机械吊物(具)坠落事故,主要发生在起重机构取物缠绕系统中。除了脱绳、脱钩、断绳、断钩和过卷物外,每根起升钢丝绳两端的固定也十分重要。如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极限安全圈是否能保证在3~4圈以上、是否有下降限位保护钢丝绳在卷筒装置上的固定压板、及锲块固定是否安全可靠,另外,钢丝绳脱落槽(脱离卷筒绳槽)或脱轮(脱离滑轮)事故也会发生失落事故。吊物(具)坠落,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最常见的伤亡事故,也是发生在各类起重机械作业中的带普遍性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极大,后果非常严重。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应对措施

(1)建立健全制度,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章以及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等。

(2)加强培训教育,要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和起重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3)实行系统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全面、规范、有序。

(4)强化安全监察力度各级监督部门和人员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

篇2: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小知识

为大家介绍的是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小知识,欢迎阅读。

1、严禁超负荷、歪拉斜拽、工件或吊物松动。

2、作业现场,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装。应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安全吊装。

3、施工电梯启动前要鸣笛示警,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4、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作业,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是否灵活,确认安全后继续工作。

5、作业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6、起重臂回转范围不得有人和障碍物,起重臂旋转时必须鸣笛示警。

7、恶劣天气不吊装。重量不明不吊装。

8、氧气瓶、煤气瓶等易燃易爆物不吊装。

9、起重机安全附件达到安全标准,并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电梯载荷必须分布均匀,严禁超载,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

【拓展阅读】

起重吊装安全常识

一、起重吊装属于危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为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应按要求在作业区周边设置警戒,并设明显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督护人员。

起重吊装工作中,所有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在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二、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

当重物无固定吊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靠,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产生移位。

三、起重指挥人员不准兼作司索(挂钩)工,应认真观察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四、构件存放注意事项

1.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木方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各层木方上下对正,构件立放必须稳定,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

2.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五、使用常用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1.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2.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3.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篇3: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依据《通钢集团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起重吊装的作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设备、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本办法所称起重吊装作业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承包、外委、外包工程、检修、改造、拆除施工工程和项目。

第三条 在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二章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第四条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人员、司索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第五条 起重吊装设备、机具(钢丝绳、缆风绳、吊钩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八条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第九条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隐患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第十三条 起重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第十五条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设备、机具、地锚等受力情况,发现情况应将吊装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第十六条 严禁利用管道、管道支架、电线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第十七条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十八条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九条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第二十四条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第二十五条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要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第二十六条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第二十七条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第二十八条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第二十九条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第三十条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垫衬时不得进行起吊。

第三十一条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第三十二条 吊物捆绑应牢固,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第三十四条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第三十六条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第三十七条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第三十八条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第三十九条 起重吊装作业完成后,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第四十条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作业完成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第四十一条 起重吊装作业结束后,应将吊索、吊具收回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四十二条 起重吊装作业需要倒班作业的,对接替作业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要贯彻落实好本办法,并严格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本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工作。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矿业公司机械动力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起重作业安全知识

为大家整合了关于起重作业安全知识,总有一条是大家需要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起重运输机械是怎么样进行分类的?

起重运输机械是机械、冶金、化工、矿山、林业等企业,以及在人类生活、生产活动中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式,通过吊钩或其他吊具起升、搬运物料的一种危险因素较大的特种机械设备。起重运输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按其结构和用途可分为起重机具(简单起重机械)和起重机两大类。

起重机具具有以下几类:

(1)千斤顶,分为齿条千斤机、螺旋千斤顶、液压千斤顶和气压千斤顶等。

(2)葫芦,分为手动葫芦、电动葫芦和气动葫芦等。

(3)卷扬机,分为手动卷扬机、电动卷扬机等。

(4)升降机,分为电梯、货用电梯和建筑升降机等。

(5) 扒杆,分为独脚扒人字扒杆和龙门扒杆等。

起重机可根据产品的结构、用途和国内生产管理上的习惯,分为两大类。

(1) 桥式类型,分为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和桥式缆索起重机。

(2)旋转式类型,分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船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和自行式起重机等。

二、起重机械常用的安全保护装置有哪几类?

起重机械常用的安全保护装置有:

(1)限制起重量或起重力矩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距限制器。

(2)限制工作范围界限的装置:起升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

(3)保证正常起重工作的装置:制动器;极限力矩联轴器;起重机防碰撞装置;运行偏斜指示与调整装置;缓冲器;防滑装置;安全开关;紧急开关等。

三、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哪些规定?

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

(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继续铃声或警报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在沿海工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存在在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四、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及露天堆放市场的上方,用来吊运各种物体的机械设备,通常称为“天车”或“行车”。它是机械工业、冶金工业和化学工业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起重机械。在现代工业企业中,是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设备之一。

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 行车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特别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机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2)工作过程 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转,然后起吊,吊物离地100~150MM;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紧时,应重新捆缚。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拭机件,在运行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工作终止时,要把天车停在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操纵杆放到零位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4) 桥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可靠灵敏的安全装置。一般设有缓冲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风夹轨钳等。

(5)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以免发生操作人员的意外触电事故。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亦应采取焊接接地,降变压器应按规定在低压侧接地。

(6)桥式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起吊:

1)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2)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起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斜拉斜拽,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五、使用塔式起重机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塔式起重机在建筑施工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它是一种塔身直立、起重臂旋转的起重机,起重臂与塔身构成“厂”形结构,故可以靠近建筑物布置。由于塔式起重机的高度与其支撑点间距尺寸的比值较大,所以保证其稳定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使用塔式起重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精力集中,相互配合,并有专人指挥。顶升作业应有专业人指挥,电源液压系统等均应有专人操作。

(2)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对钢丝绳套、卡环、连接螺栓、销轴等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要及时更换。

(4)电缆、电线的绝缘应良好,各行程开关动作要灵敏可靠。

(5)多台塔同时作业时,相邻两塔的高度差应不小于5M。

(6)检查定位销,调整好导轮间隙。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塔帽。

(7)顶升结束后,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纵杆要回复到中间位置,套架导轮与塔身脱离接触,各段螺栓拧紧牢固。

(8)应有完好的接地设施,安装作业区禁止闲人逗留。在风力3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允许作业。

(9)要经常检查锚固装置情况,防止下滑松动而造成事故。

六、使用手拉和电动葫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使用手拉葫芦时应注意事项有:

(1)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貌检查,确认其结构是否完整、动转部分是否灵活以及充油部分是否有油等,防止发生干磨、跑链等不良现象。

(2)吊挂葫芦的绳子、支架、横梁等,应绝对稳定可靠。

(3)葫芦吊挂后,应先将手拉链反拉,让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离,然后慢慢拉紧起吊物件。

(4)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芦,应采取垫高措施。避免泥沙带进转动轴承内,影响使用寿命。

(5)使用三个月以上的葫芦,须进行拆卸检查、清洗和注油,对于缺件、失灵和结构损坏等,一定要修复后才能使用。

使用电动葫芦时应注意事项有:

(1)在使用前,应进行静负荷和动负荷试验。

(2)检查制动器的制动片上是否沾有油污,各触点均不能涂润滑油或用锉刀锉平。

(3)严禁起负荷使用。不允许倾斜起吊或作为拖拉工具使用。

(4)操作人员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并及时消除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正常情况。

(5)盘式制动器要用弹簧调整至使物件容易的处于悬空状态,其制动距离在最大负荷时不得超过80MM。

(6)电动葫芦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干净。

(7)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七、起重工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的完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企事业证,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投入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系结

(8)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严禁露天作业。

(9)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穿行。卷扬机和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八、起重搬运工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起重搬运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作业。

(2)企事业时应做到轻装轻卸,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3)电机动车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特殊情况必须起高、超宽装运时,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和明显标志。车辆行使时,物件和拦板之间不准站人。

(4)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5)装运易燃、爆炸性危险货物时,严禁烟火,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车箱内不准坐人。

(6)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箱的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1.5M以内,不得堆放货物。不准在车箱顶上或底下休息。

(7)装卸、搬运粉状物料及有毒散发的物品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九、手工或用简单工具搬运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手工或用简单的工具进行搬运工作,也是经常的事。这方面的安全工作,也必须引起注意。手工搬运是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如果互相配合不好、工具使用不当,也容易造成工伤事故。

常用的手工托运及其安全要求一般是这样的:

(1)肩扛。其重量以不超过本人体重为宜。最好有人搭肩,搭肩应稍下蹲,待重物到肩后,直腰起立,不能弯腰,以防扭伤腰部。

(2)肩抬。两人以上抬运重物时,必须同一顺肩。换肩时生物须放下。多人抬运时,必须有一人喊号,以求步调一致。

(3)使用撬杠。这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长短大小不同的撬杠。长的为1.6CM,短的为0.5M。操作时,撬杠应放在身体一侧,两腿叉开,两手用力。不准站在中骑在撬杠上面工作,也不准将撬杠放在肚子下,以防发生事故。

(4)使用滚杠。移动较为沉重的重物时,一般多采用滚杠,即在重物的下方,放入托板,在手板的下方放入滚杠。这样在移动重物时可大大减少推移的力量。使用的滚杠须大小一致,长短适合,光滑笔直,没有弯曲或压扁的现象。一般滚杠直径以60~70MM为宜,长度最好不超过托板两侧100~150MM。在移动中需要增加滚杠时,必须停止移动。调正方向时,应用锤击,不得用手调。拿取滚杠时,四指伸进筒内,母指压在上方,以防压手。

(5)使用跳板。有时候手工装卸时需要使用跳板。如果对它选择不当,搭架不好,往往会造成摔伤。为此,在使用跳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使用50MM厚的跳板,凡腐朽、扭纹、破裂的跳板,均不得使用。

2)单行跳板。春宽度不得小于0.6M。双行跳板,其宽度不得小于1.2M。

3)跳板坡度不得大于1:3。凡超过5M长的跳板,下部应设支撑。

4)跳板两头应包扎铁箍,以防裂开。

十、使用吊钩应注意哪些事项?

使用吊钩的注意事项有:

(1)吊钩、吊环表面应该光滑,在使用1~3年后,要进行一次检查。

(2)当发现吊钩危险断面上,其磨损程度超过10%时,应降低载荷枪实弹使用。吊钩的负荷试验:将为额定起重量125%的重物,悬挂10MIN,在卸载后,测量钩口,如果有永久变形和裂纹,则应更新或降低负荷使用。

(3)吊钩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更新: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或破口现象。

2)负荷试验产生永久变形。

3)钩尾和螺纹部分有变形及裂纹。

4)钩尾有螺纹部分和无螺纹部分过渡圆角处有疲劳裂纹。

十一、钢丝绳有哪些损坏方式?原因是什么?

钢丝绳在使用中易断股、思丝、技术引进和磨损,其结果都会导致断绳。钢丝绳本身易出现疲劳,因此,多次拉伸、弯曲,由于这个过程频繁反复,钢丝绳在破坏的主要原因。再者,在高温环境下,长期露天工作的钢丝绳,要受高温辐射的影响,受雨、雪、霜的侵蚀,时间长了,一般就会生锈。这也会造成钢丝绳本身承载能力下降。所以,由于疲劳和腐蚀的影响,钢丝绳会产生断丝,随着断丝数的增加,未断的钢丝将继续随原来的负荷,断丝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当断丝超过一定限度时,其安全性已无法保证,会在其他因素影响下突然折断。

总之,造成钢丝绳操作及破坏的原因可总结为:

(1)钢丝绳内外磨损,损耗及腐蚀造成截面积减小。

(2)由于表面疲劳、硬化及腐蚀、缺油造成质量发生变化。

(3)因松捻、压扁及操作中产生特殊形变。

(4)因受力过度或突然冲击、振动、严重超载引起突然损坏。

当发现钢丝绳出现断股、打结时应停止使用;断丝数在一捻节距内超过总丝数10%,应更换新绳;钢丝绳径向磨损40%时,应更换新绳。

十二、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些什么?

《起重机械安全规定》中规定:

(1)起重机械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圆股钢丝绳》标准,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2)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3)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撑时,应设有使各根钢丝绳受力均衡的装置。

(4)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使用其他方法接长的钢丝绳时,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5)起升高度较大的起重机,宜采用不旋转、无松懈倾向的钢丝绳。采用其他钢丝绳时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和措施。

(6)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小于2圈。

(7)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

十三、对钢丝绳的维护应注意哪些方面?

对钢丝绳的维护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钢丝绳应防止损伤、腐蚀和其他物理原因、化学原因造成的性能降低。

(2)钢丝绳开卷时,应防止打结或扭曲。

(3)钢丝绳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4)钢丝绳要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用润滑剂应符合钢丝绳的要求。

(5)对钢丝绳应每天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轮处的钢丝绳检查,并作出安全判断。

篇5: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消防灭火器的使用

常见的灭火器有清水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各种灭火器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一)清水泡沫灭火器适于扑灭一般及油类火灾,但不能用于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使用时,将其倒过来稍加摇动,药剂即可喷出。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适于扑灭一般及电气设备火灾,但不能扑救金、钾、钠、镁、铝等金属物质的火灾。

1、使用时要先拔掉保险销,用一只手拿好喷射气体的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切忌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防止手被冻伤),另一只手压握手把即可。

2、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3、注意事项: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干粉灭火器适于扑救一般及油类、有机溶剂和普通电器失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3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4、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5、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济均匀地喷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7、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

8、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应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9、干粉灭火器不适合扑灭电脑等精密仪器设备着火。

(四)灭火器的使用口诀:拔、提、瞄、压

1、拔:距燃烧处约3m左右,拔出保险销。

2、提:一只手提起灭火器,另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或喇叭口。

3、瞄:瞄准火焰根部。

4、压:用力紧压住开关,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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