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忧郁的马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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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忧郁的马的散文

篇1:我是一匹忧郁的马的散文

我是一匹忧郁的马的散文

从生肖属相上说,属马的人理应驰骋在广阔的背景下。可我的那年,只能缩在这钢筋水泥的屋檐下,委曲求全。人的身体好比一匹马,要由轻盈的骑手驾驭,它才能持久而自由地奔驰。而最轻盈的骑手,莫过于一颗欢快的心。你把那颗悲伤忧郁、烦乱如麻、思虑重重的心压在马鞍上,那可怜的牲口,以及你的身体还没走出多远就垮了。的确,这世上最沉重的东西莫过人的一颗沉重的心。那年,我是一匹忧郁的马。

初春的一天,我从娘的目光里抽身而出……不,是逃离。

我避开娘那双焦虑的目光。我一看见这样的目光,就慌乱,浑身不自在。如同身体沾满了刚从地里打下的禾芒,火辣辣的。从农村回到了曾经魂牵梦绕的城市我的家,与家里人团聚了,而我的喜悦是短暂的。像这个季节的一杯开水,很快就凉了半截。呆在房子里,我站着吗?不知是我在家人面前晃动,还是家人在我眼睛里晃动,抑或两者都是。老老实实坐下来吗?我该坐哪里呀?我又不是一个秤砣,只要随便丢一处地方,那怕是不起眼的门角落里,也能做到纹丝不动,甚至表情仍旧,声色仍旧。可我是一个活物呵,一个在汉字笔划里,得以一撇一捺来完成的大写的“人”,我的这一撇,理应是长撇,热情洋溢,一有机会就喧泄内心的情感。而此刻,我这一撇呈波浪形,犹豫不决,缺乏安全感。而这一捺,成了带挑捺,天生的活泼好动,还略带了虚荣心、以及自卑感。我的屁股不是秤砣,倒是有点像磨盘,不停地转动着,家里那并不牢实的椅子、凳子就吱吱地响着、叫着,似乎是与我对抗着,把家里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娘就问我,又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说,没有什么啦!娘感到疑惑,问这问那?我早已经烦透顶了。任凭娘往下说些什么,我全当耳边风。或者,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我这不关风的耳朵,盛不下唠唠叨叨的声音。

我进入一种茫然状态,仿佛悬在空中不着地气似的,难受、且烦躁不安。娘摇头、叹息,我无语。感觉空气凝固似的,连一晌豁达的父亲眉头也皱了,在房子里踱来踱去……之前,娘对父亲说过,是得尽快找点什么事让他做做。父亲说:而今找份正儿八经的事还实在不容易,托了几个熟人去打听了,也没有结果。这话被我偷听到了。我知道,干饭肯定是吃不下去的。我也不愿意,也不甘心。我又不是案台上的菩萨,能让人长久供奉。我得自食其力呵,可我刚从农村来,什么也不会。一连几天,守在家里没有出门,憋着发慌。难免不引发父母替我急,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的到来,无疑让家里更加拮据。倘若能找份事做做,能自食其力的话,不依赖这个并不富有的家,我也就在城里活得自在些,坦然些。我也急呵。可一没技术,二没文凭,要在这座城市里有模样地生存下来,是件不容易的事。我的一人失业,带给全家忧郁,气氛能不沉闷吗?连平日活蹦乱跳的老三也安份了,坐在凳子上不出声,眼睛东望望,西望望,不知所以然,干脆背着书包提前上学去了。老二开了个小店,也坐不住了起身走,他说,我守店去了。这刚吃完中饭,三兄弟剩下我这个老大无事可做。那些日子里,我读懂了成语度日如年,难熬!

这时候,父亲走过来,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说:你就出去走走,散散心,老闷在家里也不好。我嗯了一声,就准备转身出门。娘叫住我,要我把裤脚放下来,怎么能一边高,一边低的?进了城,就要整齐点,精神点,还搞得像个乡巴佬!父亲提了一双皮鞋给我换上,这是他平日里舍不得穿的皮鞋,一定要让给我穿。我脱下了那双解放牌军胶鞋,回头望了爹娘一眼,心里有点酸,也有点感动。我想:入乡随俗!进城了,要有城里人的样子。尽管我明知胶鞋跟脚,远比穿皮鞋舒服,但我还是换上了皮鞋,也不至于出门丢人现眼。

其实,我在乡下的时候,曾经穿过一双皮鞋,可我穿不惯。乡村雨天泥泞多,穿不得。天晴又尘埃飞扬,上脚就落满灰尘。还要间或打皮鞋油,挺麻烦的。可老二从小喜欢,不怕麻烦,常帮我擦得黑亮光滑。那时,我就干脆让给了他。可而今进城了,又得重新学习穿皮鞋,这种滋味,复杂中有无奈。

从四楼下来,我把楼梯两级并着一级,急骤而下,皮鞋发出了咚咚的响声,迎面而上的文斌回过头说:你干吗呀,去救火吗?楼梯都要被你踩塌啦!我这才意识到这栋楼上面几层是住宿,二楼是他们的办公区域,而一楼才是出租的商铺,我停下脚步,抬头腼腆地笑笑,表示对不起。只见楼梯间的墙壁上贴了一张打印纸,上面书写八个大字:办公区域,禁止喧哗。字迹工整,且有力道。我喧哗了吗?文斌分明是在暗示我,甚至是嘲笑我乡巴佬,不懂规矩。分明是这皮鞋的错,要是穿我的胶鞋,就是起跑步,也不会发出任何声响的。

是呵,进城几天了,我的确感到不习惯,处处受制于人。

之前,农闲了,我也间或蹓进城,那叫回娘家,天经地义,没有什么不妥的,父母爱惜我,千方百计做好吃的给我吃,还带我进影剧院看电影,我已经很满足了。玩了几天,忽然想起什么事,诸如栽的菜没人浇水,我就着急了,就无心逗留在城市,就想拍屁股走人。我娘就出来送我,有时还悄悄塞钱我。我就这样,一个人坐公共汽车回到我的村庄。我已经早就认了命的,我从来没有怨过父母,把我一个人丢在农村,他们也是力不从心。他们找过上级人事部门求过情,人家说,实在没有办法呵,何况,你家老二也超龄了,他只超了一点点,我们已经解决户口了。我父亲生怕人家说闲话,就劝我娘,算了,不要让组织为难呵。我娘哭了一夜,从那一天起,我就认了命呵。那时候,我曾想过,即使我能进城,弄到城市户口,初中毕业的我又能做什么呢?我想,与其在城里吃闲饭,不如在农村自食其力。别看我年龄不大,从浸种、育秧、犁田、耘地,到插秧、施肥、洒药,再到收割、扬场入库,农活样样精通,还是一个好把式。就这样,我一个人孤独地呆在村里又干了两年多。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我希望把农活干得漂漂亮亮的,把庄稼侍弄得像一部童话书,我从中寻找乐趣。我高兴起来,就把自己亲手种的蔬菜背进城来,让家里人尝鲜,分享收获。我父亲安慰我,慢慢来,迟早要把我弄进城的。把我一个人丢在农村,于他们来说,也是于心不甘的。

这不,我终于进城了,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从四楼到一楼,出门就是正街,街叫东茅岭,老地名,至于由来,我没有心事去探究。尽管我寄身在这条街道旁边,每天扫街似的来来去去晃着。街道上的店铺林立,我一个也不敢进,怕!怕人家服务员问我要买什么,我身无分文,站在人家的店子里又不买东西,占了人家的地方,讨人家嫌弃。何况,店铺里的服务员大多都是年轻妹子,穿戴整齐、漂亮,能说会道,眼睛扫过来,就感觉自己是垃圾,常常弄得自己的脸颊发烫。尤其店门口的时髦模特,有的还没穿衣服,或是穿了上衣,下面一丝不挂,就竖在那里,我不能去指责这些塑制模具,可我对这些店家的人很反感,怎么可以如此不文明,这就是城里人吗?从此,我讨厌逛街、进商场。我去看电影、爬山,到湖边骑马、散步,或看来往船只,甚至发呆。

记得第一次进城,我是坐大轮船来的。坐的船慢,便宜。我从青港码头到岳阳楼码头,花了整整五个小时。那时候,岳阳还是一座很小很古朴的城市,在我的记忆里,除了这码头边上的岳阳楼之外,能留在我记忆里的是金鄂山公园,老火车站(破旧、涌挤),还有天岳山影剧院、东茅岭影剧院,以及稍后的巴陵大桥。贯穿城市东西就一条叫街道的马路,我家居的东茅岭还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有新华书店、一医院、军分区、影剧院等,政府机关也在附近。我并没有看出城市的优越性在哪里?是街道上行驶的公共汽车吗,显然不是,我们乡下已经通了公共汽车,不稀罕。电影院吗?虽然舒服,但收费高让人心痛。我们乡下看的露天电影,从来是不收费的,过瘾。那还有什么呢,我说不出来,最大的感受就是城里人看不起我,开口闭口就是乡巴佬、乡里鳖。有一年,乡下邻居柳卫去韶山,途经长沙城的时候,对一个长得漂亮的长沙妹子说了一句:长沙妹子爱俏!那个长沙妹子恨恨回敬他:乡里鳖,耍流氓!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羞辱了他。柳卫就狠狠瞪了她一眼,谁知她走过来顺手扇了他一嘴巴,又从容离开了。柳卫觉得尊严尽失,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天嚎地的哭。这是柳卫第一次进城的遭遇,后来别人告诉我,我也看不起柳卫了,觉得他也太没卵用,这么被人骂了打了,还不敢回手。

我不去逛街的时候,就帮弟弟守店。店子忙的时候,我帮不上忙,闲的话,我更显得多余。我只是找一个落脚的地方,有个能陪我说话的人。实在没什么话题,俩兄弟就站在店门口猜街上来往车辆的车牌,赌车牌尾数的单双和大小,没有奖也没有罚,我却乐此不疲。

那次,百货商场搞什么庆典活动,很热闹,打出了许多彩旗,还放了不少气球。我口袋里没有银子,赶过去是凑热闹、捧场。我看见两个塑料模具的美女,还穿了喜庆的红旗袍,一模一样,站在大门口纹丝不动。永远微笑着,比我先前在小店子里看见的要舒服多了,像真的美女一样可爱。我甚至感到疑惑,这是模型吗,不像。这是活人吗?也不像,怎么不见她俩动一下呢?我跟自己打赌,想证实是我的感觉对,还是我的眼睛判断力对,我好奇地走向其中挨我稍近的那个,我从她前面看到后面,还是没有看出破绽来,就认定还是我的眼睛正确,这是模型美女呢,比真人更栩栩如生。我忍不住好奇,就伸手在美女的脸蛋上捏了一下,非常柔软,细皮嫩肉的。心想,城里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连模型都做得如此逼真,让人不可思议。这一捏不打紧,可问题是她居然笑了,还笑得那么灿烂,却把我大大地吓了一跳。这怎么可能呢,模型美女居然能笑,这是我始料不及的。可就在这时候,我身边的那些人都笑弯了腰,一个人说,看这个乡巴佬!另一个说:这是模特。我这才知道,我又错了,不是模型,是模特,是活生生的`人。可她们为什么能站这么久也不动一下呢?我的脸刹地红了,羞涩地跑了回来,也不敢对家里人说起这件事,丑,丢人!心想,这座城市有太大的欺骗性。怎么可以用活人扮装模特呢?到底耍的什么把戏,我是没有看出门道来……谁知,有人在现场认出了我,偷偷地向我娘打了小报告,并添油加醋,说我当众调戏了美女模特,还差点捉到派出所去了。我娘不敢相信我会耍流氓,来责问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如实地告诉了娘,娘说:以后冇事少到街上惹事生非……

晚上,父亲告诉我,打零工的事终于有了着落。说到电力局食堂帮厨,将来学到了这门手艺,可以自己开店面做厨师挣钱。我一听,不吭声。娘说:你还不乐意呀,这是人家大厨师给了很大面子的。面对进城的第一份工作,我的确没勇气去接受。我是个左撇子,怕人家不收?我父亲也有些担心,说真的差点忘了你是个左撇子,干什么都习惯于左手。凡是需要右手的活,我就使不上劲。在乡下,我最讨厌的活是砍柴,准备地说,是讨厌柴刀,那弯在右边,砍柴就必须从右到左,就把我这个左撇子难住了。虽然能勉强使用柴刀,但使不上力,更不顺手。从小,我娘无数次要我改过来,我娘还说,你将来长大了要吃大亏的!可我怎么也改不了这个与生俱来的习惯,一直沿袭下来。现在,有了一份工作我不敢去做。大厨师打电话来催我父亲,人怎么还没来呀,是不是嫌弃,还是找到了别的好工作了?我父亲这才向人家解释、道歉。谁知,大厨师一听我是左撇子,笑翻了。他说:“这有什么问题,我自己就是一个左撇子”。我一听,就来劲了,何况还包吃三餐,不包住宿,还有学徒工资,虽很少,但比起到外面学手艺,还要交学费强多了。于是,我立马应允了。

每天早上在五点之前赶到,这个对于我来说,没问题,我不怕吃苦。我四点多一点就出发了,天还没亮,街上除了环卫工人扫街之外,就基本上看不到行人。走过去,只需十分钟左右,每天,都是我第一个到。首先,学的白案。包饺子、做馒头、包子。食堂还有三个打下手的,都是女孩子。她们都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几个月,个个能干,只有我生疏。她们对我很好,处处关照我,没事的时候,就陪我聊天,告诉我学讲城里话,不会被人欺负。想起进城以来所遭受的委屈,我连连点头!

不久,大厨师来通知我,说我被后勤科刘副科长看中,做他的跟班。听人家说,刘科长是由炊事班长提拔上去的,现在分管食堂,每天还亲自踩三轮车上街买菜,大家都很敬畏他,让我协助他到菜市场买菜,似乎是一种提携。我们的大厨师对这个人特别殷勤,看见他就点头哈腰,可见这个刘副科长不是一般人物。从这天起,我就每天跟着他上一趟菜市场,三轮车自然由我来踩,他是领导坐三轮车。一到菜市场,我就被安排守车,他把肉类、疏菜买好一样,手一挥,我就跑过去提到三轮车上。菜市场的菜贩子都认识他,老远就有人很亲热地打招呼,他买菜不付现金,就写白纸条,可大家都当他财神爷,有人张烟,就有人点火,还有人拿扇子扇风,常常有人买饮料送给他喝。他喝不完的,就打包,有时也施舍一瓶两瓶给我。我舍不得喝,就带回食堂与那三个女孩子分享。后来,刘科长狠狠地批评了我,说不能带到上班的地方喝,影响人家的工作。大概一个月,他在食堂全体员工会上却表扬了我,说除了做好了本职工作之外,还协助他上街买菜,并给我发了一个奖状,让食堂的其它人羡慕得要死。殊不知,这种分文不值的荣誉来之不易,我是有苦难言呵。我来这里是来学厨师的,却被他遣得东奔西跑,一时去帮他买液化气送到他家,一瓶气不是很重,可要扛上六楼也不容易。一时又让我搬西瓜,送了他的家里,还有,要送他娘家一份,他兄弟家一份,我不知他这些东西的来路,可你不能这样折腾我呵。我看不惯他那三角形眼睛,显出阴森。想走,他不让我离开,说,只要听他的话,不管看见什么都当什么也没看见,有人打听什么就说不知道,将来解决正式工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份工作我坚持了两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在家里,我睡了两天两夜。娘责骂我,手艺没有学到,摊尸的本领见长。我没有向娘解释为什么,一切解释是多余的。我对娘说,是我不愿意干了。

几天后,经人介绍,我来到一家食用菌研究所学习栽培蘑菇技术。一个星期内,我学会了这项技术含量并不是很高的活儿,就相中了父亲单位闲置的地下室。这里虽说不是很通风,但每天还有几个小时的日照,说不上是养蘑菇的好场所,但租金便宜合算。之前,地下室是仓库,除了一些木工刨过的木花边角料之外,其它什么也没有,我把这些搬走,接通电源,装上电表。然后,把里面打扫得干净,并进行了消毒处理。我到市场买来了扎架床的竹竿,以及棉壳子,就张罗起来。大约五十平方的空间,我分三厢,每厢上下三层,把菌种均匀地洒在棉壳上,喷上水,并用薄膜掩得严严实实。每天,我就守在地下室,似乎这里才是我安身立命的地方。

仅个把月,蘑菇长出来了,再过了十来天,就可以采摘。我们全家很开心,一一来参观,父母单位的人陆续也来了。我给所有来的熟人摘上一两斤,用塑料袋盛装,乐得大家一个劲地表扬我。接下来,上市场销售的问题摆在我面前,尽管那时候蘑菇和猪肉价差不多,可我显得难为情,不敢把刚采下来的蘑菇提到市场去卖,怕丑。这是我的虚荣心所致。我千方百计从农村来到了城市,脱离了农民的帽子,这又要变成菜农,像那些小菜贩子一起接受城里人的有色眼光的挑剔。可我没有第二条路选择,蘑菇种得再好,不卖出去等于白搭。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下,我豁出去了。只得戴顶草帽,把头掩了大半个,把菜蓝子掩蔽严实,我没有带娘为我准备的大秤,那么长,很容易被人看见。我事先买了一把小小的弹簧秤,可以藏在口袋里,不显山露水,我像做贼一样,在街上沿途躲躲闪闪。那时候,菜市场还在大桥两侧,我不熟悉行市,且又去得迟了,找不到一处空档可以供我不占道,又能容身蹲下来买卖。我提着竹篮子在涌挤的菜市场来回走动,好不容易看见一个收早工的人腾出了约平方米的位置,就插了进去,还不停地向旁边的人解释,我的一个亲戚出远门了,家里的蘑菇不等人,再过几天老了会坏的,我做好事替他帮忙。旁边的菜农夸我心肠真好,弄得我心里实在慌张。这时候,一个菜贩子过来了,见我的蘑菇特别新鲜,且没浇水,要求便宜点批发给她。我求之不得,以两元钱一斤成交,十斤蘑菇我收到了20元现金。

我高高兴兴回来,并没有发现后面的尾线,当我来到地下室,回头惊讶地发现她出现在我面前。后来通过交流,才知道之前她看出了我的搪塞之词,以为是担心她知道了进货渠道,才悄悄地跟了过来。我的自以为是在城里人的精明面前显得多么笨拙和好笑。却意外地成全了我,解决了让我头疼的后顾之忧。从此,每天大清早,这个姓杨的贩子直接来地下室收购,省去了我不少的麻烦。在夏天到来之前,我已经收回了成本,之后卖出去的就是净赚的,乐得心里美滋滋。一天,几个看上去有点干部模样的人前来观摩,我不知道他们通过什么途径打探到的,居然找到了我的地下室。我当时有点紧张,还以为是工商局的便衣。他们自我介绍是郊区五里牌乡的干部,说他们在乡小学教室办了种植基地,说他们的菌丝长得繁密,两个月了就是不见出菇,不知是什么原因,急得热锅上的蚂蚁,来请我去把脉。我马上答应了,愉悦地上了人家的小车。那个为头的是副乡长,跟着他屁股后面转的是基地技术员。我羡慕他们公家条件好,规模大,一栋废弃的学校做基地,是我心中巴比塔式的理想场所。这么大的规模,如果没有种出蘑菇来,损失也是惊人的。我揭开薄膜看了看菌丝生长不错,并没有发现异菌中毒霉烂情况,心里有数了。上下两层楼我悉数过了一遍,发现整个房间都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就果断让他们统统打开通风,晚上再把菌床上的薄膜全部揭开,用喷雾器洒一遍水,白天再盖上。这是一种利用温差刺激的方法,我说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办法可以在三天内准能出菇。他们不敢相信,尤其是那个技术员从专业角度说,这样做菌丝很容易被毒菌感染,所有的就完了。我告诉他,当菌丝已经布满菌床,占领了所有空间,任何其它毒菌就无法生根了。现在想起来,半非我艺高人胆大,事实上我只有半桶水居然也敢下一步险棋,的确有点行事鲁莽。可技术员拿不出更好的办法,也就只能采纳我的意见。结果,只用了两天时间就出菇了,望着那密密麻麻像蚂蚁脑袋的蘑菇菌头,那个站在身边一直不出声的副乡长兴奋得握住我的手不放,连连感激我。还表态请我到他们基地当顾问,发不薄的工资待遇,配一辆单车上下班。这对我来说,无异于特大喜讯。我想,下班还可以管理自己的三分地,两不误。我匆忙赶回来,把这个喜讯告诉父母,他们也为我感到高兴。说这下好了,这里的就不搞了,太辛苦!我说,没什么,不是很辛苦的。父亲这才如实告诉我,这里恐怕搞不成了,单位有人眼红,到局里告状,说自从我种蘑菇以来,院子里的外来人口多了起来,对单位带来了安全隐患。我这才同意放弃,心想,莫要因我而让父母听人家的闲话。更重要的是我以后可以一门心事放在乡基地了,我再也不要看那些伪善的脸。

第二天上昼,我摘下最后一批蘑菇,把菇架拆下来收到一边,在家里等副乡长的消息,我就可以彻底向我的地下室告别,开始还原一匹骏马的骄傲,在新的环境里驰骋了。

谁知世事难料。收拾完地下室,我一连等了好几天,也没等来好消息,我还以为人家工作太忙,忘记通知我去上班。我就借了一个单车自己跑到五里乡蘑菇基地来了。那个先前信誓旦旦的副乡长躲避我,不肯见我。那个技术员刁着一根香烟出来了,冷漠地对我说,副乡长已经荣调了,这里我说了算。我们这里暂时还请不起顾问,等情况好了再来请你。你若等不及,还是到别处看看,有没有需要的……

我还没上一天班,就这样被婉言辞退了。

那天,我的心情特别遭,我被人家耍了。俗话说:扁担没扎,两头倒塌。我欲哭无泪。我甚至有再回到农村去种田的想法,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我离开了村庄第二天,田地就被村里收走了,村庄已然是我回不去的地方。

那天,我不知是怎么回家的?

深秋了,我好不容易从那段忧郁无奈的岁月里走出来,却遇上了一个不速之客,正在家里等我。原来是那个姓周的技术员,说这次是诚心诚意来邀请我加盟,他已经把基地承包了。我一听就来气,不想见这个人,就拒绝了他的邀请,并向他下了逐客令,可他就是赖着不走。反复央求我救救他!我娘在一旁劝我,来的都是客,听人家把话说完。原来是他的基地犯了上次同样的问题,反复温差刺激也不管用了,求我想点别的办法。我说,我也无能为力,你还是走吧!我娘心善,让我还是去看看吧?见他可怜巴巴的眼神,我又生出几分不忍,就同意随他去了基地。在这里,风吹打着窗户,薄膜在风中招展。我找到了原因,犹豫了一下,还是向他和盘托出:我们湖区到了这时候就已经很冷了,温度低本身是很难出蘑菇的,不仅不能揭薄膜搞温差刺激,反而要在室内升温,保持20度左右的室内温度。还要借用锣鼓的敲打声,惊醒进入冬眠期的菌丝。其实这一招是我师父的保留节目,我自己也没有试过,不知有没有效果。反正死马当作活马医,他照做了。每间房间升了煤炉子!还在戏班子里借来了锣鼓敲打起来……

……持续了一个星期,蘑菇终于出来了。我却悄悄地走了,踩着满地的落叶,连头也没回。这时候,我隐约看见几片雪花飘下来了,知道冬天已经来临──

今年春天,来回忆那年的故事,仿佛就是在昨天发生的。

那年,其实是1985年,属牛年。而我的属相是马,那年正好19岁。可谓牛头不对马蹄,我曾这么自嘲我的那年。

篇2:我是一匹马作文

对,我是一匹马,一匹家马,一匹年迈而又不甘落伍的马。每当自己闲暇的时候,我常常感慨系之,心里不免痛恨起人类来――我们马真的要世世代代为奴吗?

白天埋头苦干,然后粗茶淡饭给打发,夜晚住在一个简陋的破棚子里,天破晓又继续为无视低等动物的人类干苦力,默默地奉献自己的青春。这样无味的'生活,我厌烦死了,所有为奴的家马也厌烦死了。我并不是怕苦,而是人类对待我们马族太过分了。

我很孤单,很寂寞,常常独自流泪到天亮。白天,有谁为我们擦试过汗水。人们唯一在乎,也是我们唯一的装扮就是背上天天都披着的鞍辔,人们从不解除我们的羁绊(马笼头)。偶尔,我们在牧场上自由散步时,人们也从不为我们解下缰绳……我们的背上留下了大片瘢痕,嘴巴被勒得变了形,蹄子被铁钉钉穿了……本来可以说是姣好的容貌和身材体型都已变形了。

马有马的性子。我们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拼命地劳动,再劳动,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主人的幸福。为主人服务,本是我们该做的事情,但我们也需要适当的休息,适当的玩耍。

在漫长的黑夜中,在简陋的棚子里,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终于摆脱了主人的管束,回到了大自然――在辽阔的草原上,我和伙伴们溜达着,奔驰着,腾跃着,不受拘束,没有节制,我们自豪,因为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天空。我们在蓝天、白云下,绿水旁,青草地上和平地生活着。我们不再寄人篱下,我们有强壮的身体,再也不会被劳累压垮,我们有充沛的精力去快乐、无拘无束地生活。

梦醒了,然而我仍在简陋、阴暗的破棚子里被关着。我将继续为主人奉献至死……

想到这些,我又一次流泪了……

篇3:我是一匹马作文

大家好!我是马中皇者——赤兔马,武功高强的人配上我就能天下无敌。我身如火炭,壮甚雄伟,嘶鸣咆哮,有腾空入海之状;我速度犹如疾风,日行千里。众马们推荐我来给你们讲讲马类家族的精彩传奇。

在和平时代,我们有着“老黄牛”精神,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不管皇帝平民,我们都为他们服务着,不管山坡还是平原,我们都能踏过;不管物品轻与重,我们都能背起来,为了经济的繁荣,国家的富裕奉献自己的青春。

在战争时代,我们更是发挥了勇往直前、视死如归的精神。我们在战场上来无影去无踪,就像一个个“马将军”,为主人建功立业,甚至可以改变世界格局。当年意气风发的刘高祖带领四十万雄兵攻打匈奴,匈奴的士兵都骑着我的兄弟——大宛马,在战场上依靠风一样的速度,三下两除二就把刘高祖的军队给围住了,成为在历史上有名的“白登之围”,最后“陈平献计”才让他脱离虎口。后来汉朝一直跟匈奴维持和睦关系。到了汉武帝这代,坐不住了,于是汉武帝总结战败的原因,就去匈奴走私大量的大宛马,又让马夫出生的卫青当上将军。经过二十多年的血战,终于打败了匈奴。我们成就了汉武帝的千秋大业,成就了卫青、霍去病成为一代名将。

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弟蒙古马就证明这点。他体形十分矮小,其貌不扬,头十分大,但是速度很快,兴奋时能把狐狼的脑袋踏碎。它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敢无比,也就是这些优点,协助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横扫亚欧大陆,打遍天下无敌手。

“良禽择木而栖,良骥择主而行。”你们不要看我在战场上威风凛凛,勇猛无比,其实我们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高尚品质。就拿我来说,我就是为了诚信而死的。我的老家在西凉,后来被董卓抓去了,这个人飞扬跋扈,杀死了少帝,还睡在龙床上,别看他表面很威风,其实是个汉贼,我恨透他了。后来我被送给吕布,这个人虽然是天下第一猛将,但他不讲诚信,为了荣华富贵杀死主公丁原,迷上美色杀死董卓,投靠刘备又忘恩负义,夺他徐州……我为有这样的主人而蒙羞。后来我又被赠给关羽,关羽见到我说:“这马日行千里,哪天知道大哥的下落,一天就可以见到了!”我听了这句话,我觉得这个人就是诚信人士。我还被他虎牢关的英勇,白门楼的恩义所感动。我为有这样的主子而自豪,关羽死了,所以我也绝食而死。

我们马族的故事说不完、道不尽,不过再强也还是动物,你们这些做主子的可不要输给我们哟!

篇4:我是一匹马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匹马,你知道我是怎么成为这个马的吗?那我们去看一看吧。

甲骨文时期我的大祖宗是马,但是是一匹非常复杂的马。什么你看不清,那竖过来看看,怎么样,有头有尾,有脚有身的,不过太难写了,呵~,谁叫甲骨文时期,刻在龟骨上呢,使字很少圆则,如果像现在这样就好了。看一看,我的二祖宗,他是两匹马在前面拉车,二祖宗生活在金文时期,谁叫那车太烂了,没像现代汽车那么好,否则了那时候的马就变成超好写的了,像我这样。第三祖宗生活在小篆时期,其实小篆还有一个朋友那就是大篆。只不过小篆好看一点,第三祖宗是马,不过更是象棋上的马,怎么样,厉害吧?不过,三祖宗没我好看,样子也十分别扭,哦,虽说别扭,可三祖宗也大名鼎鼎,在草书的笔下,他却十分潇洒。隶书和楷书也就是四祖宗和五祖宗这两个祖宗可是和三祖宗一样的,所以不跟你说他的样子了。六祖宗和七祖宗的速度可是十分快的,谁叫他们在行书和草书时期,到现在我还想不通,六祖宗和七祖宗干嘛这么快,难不成这两个时期经常火山爆发或打战所以这两位祖宗才跑这快。

大家知道了我们这个庞大的家族了吧,世界上还有许多字等你们发现呢!

篇5:我是一匹马作文

在广阔的草原上,健壮的野马在自由自在的奔跑着,没有缰绳的束缚,没有马鞭的抽打,它们只按自己的意愿前行。

在一道铁栅里有一群饲养的马,它们膘肥体壮,但身上布满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而且已经不能看见那潇洒的鬃毛了,当他们再次回到草原上时。已经没有奔跑的意识了。

我就像一匹已被征服的马,但不同于圈养的马。我的主人你总会让我奔驰在宽阔的草原上。当我跑累了,他会摸摸我的头,和我增进感情。

我是一匹幸运的马,我也是一匹聪明的马。我懂得享受主人给予我的回报,也懂得如何展示我的长处。我这个主人就叫做学习,学习把它的魅力展示出来,我自然甘愿被吸引被征服。

语文学习固然困难,但只要打好基础集中精力,就能让所有难题迎刃而解。

数学学习是一片奇妙的天地,这里有许多珍宝。如果你毅力做铲子,就会挖到属于你的一桶金。

英语学习是充满乐趣的,每个字母,每个单词以致一句话,都是王国里的公民。只不过是王国里只有二十六副面孔罢了。

物理是一门极其实用的学科,它可以帮助你解决生活中的难题,让你知道一些实用的小窍门。

历史是……

我是一匹马,一匹脑子里装满主人的马,我是一匹忠心的马,不管何时都会把主人放第一位,不为别的,只为我健康成长,只为让我感到开心。

我是一匹小马驹,我驰骋在无边无垠的草原,无拘无束。那里有神奇的文字在天空飘扬;有圆形、三角形、不规则图形的草场在向我招摇……

篇6:我是一匹马作文

我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变了一副模样。我摸了摸自己的脸,瘦长瘦长的,下意识的看了看我的脚。啊!我的脚竟然变成了马蹄子。

我赶快走出马圈,突然看到了一条小河,便过去照一照,看清楚自己的模样。我披着一身金色的毛,光滑且油亮,脖子上面有一丛长长的、浓密而美丽的鬃毛。我的身体十分健壮,我的四条腿修长而有力,我一直梦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以成为头戴光环的明星马,光鲜亮丽,在赛马跑道上奔驰,成为大家的焦点。

随着我的成长,我越来越强壮,健硕的肌肉让其他的同类都十分羡慕。有一天,一名“伯乐”发现了我,带我去竞选明星马,这里的小马来自一望无际的草原。有的是来自内蒙古的,有的是来自黑龙江的,有的竟来自俄罗斯的……运气真好!我竟然通过了,成为了真正的明星马。我看着周围的小马们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我,我的心里不禁美滋滋的。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却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的饮食被限制,所有的饲料经过筛选,规定了品种和数量,并严格规定了饮食的时间,如果想吃“夜宵”或者换新口味,那简直是妄想。这还不是最悲惨的,最悲哀的是我被安排接受大量的专业训练;慢走、正步、骑跨、奔跑……根据骑师夹脚的力度判断我要做的动作,一点错都不能犯,否则那皮鞭就会毫不留情地抽在我的身上。

每天我的训练量大的惊人,早上我还来不及睁眼就被拉去训练了,直到深夜才结束。除了教官坐在我身上,还有一百多斤的沙包绑在了我的脚上,我就绑着这“泰山”练啊练,在山上,在跑道上,都留下了我艰难的步伐,辛勤的汗水,有时还要背着“泰山”越过好多高高的障碍物,直到抬不起腿,筋疲力尽,教官才让我稍微休息一下。

除此之外,我还被拉去做许多宣传,让我摆各种姿势,使我浑身不舒服。在每次宣传活动前,我还要接受摆特殊造型的专业训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十分辛苦,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梦想。后来,我渐渐发现自己的体能在提高,身上没有多余的肥膘,而是一块块结实而有力的肌肉。当我跑在赛场上,那飒爽的英姿,出色的表现,常常赢得大家的掌声和喝彩声,这时候我觉得所有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

“明星马”的梦还没有完结,我又一次醒来,才发现这个梦让我入迷,虽然是长梦,但我明白每个明星光彩亮丽的背后都是有辛勤的努力。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和努力,才有赢得喝彩的机会。

篇7:我是一匹马作文

我是一匹马,名叫乌骓。人人都说我是一匹千里马,但是,我只为我的主人项羽效力。项羽是我这辈子最钦佩的人,也是,我的主人。他英姿煞爽,是个盖世英雄。

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战无不败的人。就在乌江,那个好看又充满着邪气的江上,他失利了,他走投无路了。有人来接他,要他逃走。可他毕竟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他是一个不肯服输的人,他有傲骨,和我一样。他不肯走,他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他摸了摸我的毛发,作诗: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追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他对我说:“你走吧,去找一个新的主人,我和你无缘了啊。”

我也有傲骨,怎么肯轻易离去,你且先去,我随后就来。

我虽是一匹马,不能掌握我的命运,但我可以,决定我的生死。

篇8:我是一匹马作文

我不是一只奔驰在血肉模糊战场上的战马。也不是马戏团里会钻火圈的跑马,人人都知道我的名字:白龙马。

我身上的毛一身雪白,白净的没有一点杂毛,我那闪闪发光的皮毛,就像给自己披上了一件银披风。我身上总是驮着行李,为唐僧服务,这是我最高兴最快乐的事情。

我原本是高贵的四海龙王的三太子。唉,都因为我贪婪,纵火烧毁了龙宫宝殿,触犯了天条,之后又误吃了唐僧的马,后来被菩萨点化变成了浑身雪白的白龙马。我虽然失去了高贵的地位,但我更愿意纵行千里,伴随着唐僧西天取经。

在取经的路上,我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有一次,唐僧应为失误赶走了孙悟空后,落到了黄袍怪的手掌之中,我挺身而出,变成了一个女子,来暗杀黄袍怪,不过因我武功平平,暗杀就没有成功,小命还险些不保。

在取经的路上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我们患难与共,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们都是朋友。就这样,我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实现了西天取经的梦想。

我帮助的不光是唐僧,我帮助的是朋友,我为此感到骄傲。

篇9:我是一匹马作文

从前,在美国的西部有一个辽阔无边的草原,远远看去就像铺上一张大绿毯。有一条大绿毯。有一条像蓝玻璃似的江河从草原中缓缓流淌着。这里生活着一群野马,它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着。初夏,我出生了。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享受着甘甜的乳汁,我渐渐长大。冬天,雪花飘舞,草原上像是披上了一层银装。这时我已长成一匹又强又壮又淘气的小马驹。我在雪地里跑来跑去。突然,我从山坡上冲下来,雪花溅在叔叔阿姨的身上,它无奈地摇了摇头,又好气又好笑。这时,我又跑去添那亮晶晶、从悬崖上挂下来的冰柱‘不巧,舌头被粘在上面,我只好把冰柱啃了下来,衔在嘴里得意洋洋的走着。春天,我长成了一匹种马,集成了父亲的王位成了小马王,保护着族人。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突然,美洲豹从天而降,她龇着牙齿逼近幼小的小马驹。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紧急时刻,我像闪电一样冲过去,拦在美洲豹面前,不料,美洲豹终身一跃,跳到了我的背上,我使劲的甩啊甩,突然,我猛一翻身,美洲豹摔个半死,狼狈的溜走了。我在茫茫草海里自由奔跑,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在草原上大胆狂野,我的梦想是会飞的,相信它一定能实现。

篇10:我是一匹马的作文

人们常说:“一个人的属相和他的性格脾气都很有关联,我属马,马的特点是志在千里、一马当先、马不停蹄等,果然,我的性格和马的特点出奇不意的相符合。

我像马,我精力充沛,似乎有使不完的劲,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非常认真刻苦,做事经常精益求精,总想把事情做的十全十美。一跑起步来,我的速度就像离弦的箭,总是名列前茅。

我像马,我性格温顺,在妈妈责备我时,我总是耷拉下脑袋,眼里闪出一丝认识到错误的眼神,心里默默在下定决心改正,能虚心接受妈妈对我的意见。

我像马,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了一次故事比赛,在大家的眼光下,我仍然放松自若,胸有成竹,底气十足,声音洪亮,就像是平时在排练一样,丝毫没有畏惧的神情,充分展现了我的临场发挥和有勇气的性格。

我像马,有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每当我下棋输给对手的时候,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涌入心头,我肯定硬让他留下,和他再下一盘……再下一盘,直到赢为止。

我像马,总是有一股巨大的爆发力,每当打乒乓球比赛的时候,我赢一颗球就要大喊一次,以展现我那强大的实力和势不可挡的气势。

我像马,有一个聪明的脑袋,上课能专心听讲,积极动脑,老师问我们的数学题我总能又快又好地解答出来,每当我发言时,我总能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我的回答经常能得到老师的称赞和夸奖,当然我还需要更加努力啊!

我有那么多的性格都和马的特点相符合,说来说去,我就是一匹“马”啊!

篇11:我是一匹马的作文

我小时候是一个十分爱幻想的孩子,曾经幻想过自己当上帝、当冥王、当天使……随着年龄的增长,现在我最想变成一匹骏马。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将来到沙场上冲锋陷战,让我方将士士气高昂,一路高歌杀向敌人的老巢,让我方将士的伤亡达到最少,使敌人的司令亲自来投降。

等到战争结束之后,我就转行成了一匹可供游客骑行的`马了,我会帮助那些走不动的老人,让他们骑在我的背上,驮着他们观赏草原的美丽风光,并且让他们体验一下骑马的乐趣。等到他们不骑马了,我就会让一些青年人骑在我的背上,然后我一路狂奔,让他们感受一下蒙古族人骑马时候的粗犷与豪迈。

当我干完了一天接待游客的工作之后,我决定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再去老朋友家啃上几口上好的干草。在我去老朋友家的路上,我看见了一匹草原狼正在追逐一个蒙古族的小孩。我一看见就气不打一处来,因为我们马最恨草原狼了,这是我们的老祖宗用鲜血得出来的教训,因为有不少马被草原狼吃掉,当然也有不少狼在我们的蹄子下丧生。于是,我就连忙跑到那匹狼面前,使用了家传的绝招“连环飞踢”,我用后面的两只蹄子撑地以支撑住全身,用前两只蹄子对狼的肚子一顿猛踢,就像一个拳击手踢沙袋一样,几下就把狼给踢死了。那个小孩感激地给我拔了一些青草,其实我更喜欢吃干草,但是为了不伤害他的感情,我还是把青草吃了下去并发出了“谢谢”的叫声。为了防止小孩再次被草原狼攻击,我把他驮到了他们家的门口。他下了马后,用感激的眼光看着我,还用手依依不舍地摸着我。

告别了孩子,我继续向老朋友家赶去。路上,我想:我是一匹善良的、勤劳的马,一匹坚持正义的马!

篇12:我是一匹马的作文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不想当一匹家马,而相当一匹不受限制和羁绊的自由的马,能驰骋万里的良马。假如我是一匹马,我希望我浑身雪白,毛色发亮,大眼睛陷在眼窝里,炯炯有神。我的耳朵是十分灵敏的,白透点儿灰的鬃毛在奔驰时和尾巴一起飘起,非常蓬松。我的腿是细长的,身子很瘦,很健康。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要加入到一个家族里。每天和它们在大草原上奔跑,踏着柔软的草坪,嗅着泥土和野花的芬芳,望着前方连绵起伏的山脉。连续着奔腾许多时间后,领头的马会让大家在山坡上吃草。草原上的青草鲜脆可口,大家都弯着脖子津津有味的吃着。

休息时,我可以来到山顶欣赏草原美景。映入眼帘的是成片的绿色,远处的湖水湛蓝,似一块宝石嵌在绿布上。那边山坡上,羊群们就像团团棉花,给山绣上白边……。

在这样的美景中生活,真令我陶醉!假如我是一匹马,我会将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奔驰。清晨,在山顶上追逐初升的阳光;白天,我与高空盘旋的苍鹰赛跑,与风儿比谁快;傍晚,我在蝉鸣中听着自己清脆悦耳的蹄落地时的声响;有时还顶着酷日或狂风暴雨不知疲倦的奔驰。假

如我是一匹马,我就是自由和顽强生命力的象征。我会奔驰草原、不畏艰难地向前不停奔跑!假如我是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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