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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性文化奇迹单元转制为企业,怎样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备受业内职员体谅。这一题目跟着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制发得到了明晰:转制企业在职职员不再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职员,原国度划定的离退休费报酬尺度稳固。
国办本日对外果真的《关照》称,中宣部等14家单元连系制定的《文化体制改良中策划性文化奇迹单元转制为企业的划定》(以下简称《划定》)已获国务院赞成。《划定》对转制单元的资产和土地处理、社会保障、职员分流安放、财务税收等政策均举办了明晰。
对付转制单元广泛体谅的社保题目,《划定》提出,转制后自工商注册挂号的次月起按企业步伐介入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职员按国度划定计较的持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
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职员,原国度划定的离退休费报酬尺度稳固。
转制前介入事变、转制退却休的职员,根基养老金的计发和调解,按企业步伐执行。在转制后5年过渡期内,按企业步伐计发的根基养老金,如低于按原奇迹单元退休步伐计发的退休金,其差额部门采纳加发津贴的步伐办理,所需用度从根基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转制时距国度法定退休年数5年以内的职员,可以提前离岗。
关于医疗保障,《划定》明晰:离休职员继承执行现行步伐,也可凭证地址统筹地域相干划定纳入离休职员医药费单独统筹,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办理;转制前已退休职员中,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在享受根基医疗保险报酬的基本上,可以参照国度公事员医疗补贴步伐,实施医疗补贴。
《划定》指出,转制后具备前提的企业可凭证有关划定为职工成立企业年金和增补医疗保险,并通过企业年金等方法妥善办理转制退却休职员的养老报酬题目。
[我国转制单元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
关于新人社发〔〕85号文件 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政策的解读(5)(用工满3年超过退休年龄城镇人员补费)
关于第三条第二款“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曾在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的上述同类人员,也可按上述规定补缴至法定退休年龄。补费后缴费年限不满的,可以顺延;顺延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但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补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其基本养老金待遇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办法执行”。
(一)适用人员范围 此类人员补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曾在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2、未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在10月1日前具有新疆城镇户籍;
4、月1日前,男已年满60周岁以上、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经办要求
此类人员需到人社部门办理补费申报手续(经办流程见附件1),社保分局按照人社部门审批结果办理补费业务。
(三)注意事项
1、补费基数
补缴基数为历年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100%。
2、缴费比例
以新政发〔〕98号文件印发之日为界限,实行分段补缴,即12月之前按国有企业缴费比例补缴,之后后按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进行补缴。
3、补费时间
《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从《劳动法》实施之日(1995年1月1日)起补缴至法定退休年龄;《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费至法定退休年龄;补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顺延缴费,顺延5年后仍不满15年的,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年已缴纳的基数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参保补费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前,男已年满65周岁以上、女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补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不需要顺延,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年已缴纳的基数一次性补足15年。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相关通知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xx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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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xx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0xx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0xx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20xx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20xx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20xx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xx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20xx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 20xx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20xx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20xx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20xx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xx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xx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xx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xx年 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 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20xx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xx〕41号、赣人社字〔20xx〕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xx〕41号、赣人社字〔20xx〕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四、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五、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20xx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20xx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一、补缴范畴和前提
(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元存续劳动相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数,因各类缘故起因应保未保、间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6月30日(含)早年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构造、企奇迹单元、社会集体等有过事变经验,但因各类缘故起因扫除劳动相关或分开原单元,未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或间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职员,可凭有用原始原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
(三)具有我省户籍,年6月30日(含)早年领取工商业务执照的个别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业务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含)往后,产生应保未保、间断缴费或欠费气象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令划定执行。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
(一)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元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审定的积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钱)。无法确定积年人为收入的,以地址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积年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补缴。利钱以积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较。补缴用度由单元和个人别离承担,一次性缴清。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地址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积年根基养老保险费。补缴用度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清。
三、个人账户和缴费人为指数
(一)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用度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将补缴用度按划定别离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用度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职员计入或补建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此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相关或计发根基养老金时,按上述步伐补缴时代积年的缴费人为指数均同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出格标志。
四、补缴年限和年数限制
(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职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高出,补缴时刻不得早于地址市实验根基养老保险“统账团结”的时刻,个中个别工商户补缴时刻不得早于领取工商业务执照的时刻。
补缴后继承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现实缴费年限累计满的,可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迟缴费至满15年,再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延迟缴费的详细步伐按国度和我省有关划定执行。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
(三)在计较养老金报酬时,计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凭证《国务院关于完美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抉择》(国发〔〕38号)有关划定执行,70周岁以上职员同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以上年数计较均截至12月31日。
五、考核措施
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元提出版面申请,在单元参保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治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地址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补缴手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要对此举办考核存案。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原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条约》、用工挂号表、人为台账等证明其事变经验的相干原始资料。
3.个别工商户应提供工商业务执照。
[哪些人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
新疆:养老断保可按同期保费补缴
不少人城市有换单元的经验,其间会呈现养老保险断保(参保职工间断养老保险缴费)的环境。在我区,已往一样平常断保都不能补缴,不外从本年10月起,我区应承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
自治区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实验〈社会保险法〉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有关题目的关照》,个中明晰:我区已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因间断缴费和未按划定缴费而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举办补费,并按划定加收利钱。
这份《关照》自月1日起施行。之前自治区有关划定与本《关照》纷歧致的都以此《关照》为准执行。
能补缴保费的动静让乌市市民王新兴奋不已,由于换事变,他至的养老保险间断缴费。客岁他曾到乌市人社部分咨询补缴事件,但得知在我区只有部门切合前提的原休业国企职工、五七工等特定人群才应承补缴养老保险,一样平常职员断保都不能补缴。
现依据《关照》精力,不只王新这类参保职工能补费,对已参保自由职颐魅者、机动就业职员间断缴费的,也应承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不外他们不能补缴其首次参保前的养老保险费,且首次参保缴费时刻不得早于《自治区人民当局关于印发的关照》下发之日――12月18日。
已往,公事员或奇迹单元职员一旦告退或被解雇,不交养老保险的话就没有养老保障,此次《关照》则让其养老得以接续。《关照》划定,已高出法定退休年数、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原国度构造、奇迹单元、国有企业(含国有农牧企业)牢靠职工,本人自愿要求参保补费的,可比照20文件《关于原国有单元职工离开原单元后要求参保补费或接续养老保险相关有关题目的关照》相干划定举办补费。补缴基数为积年自治区职工月均匀人为。如:1月1日之前介入事变的,从191月1日起补缴;年1月1日之后介入事变的,从介入事变之日起补缴,补缴年限不得少于10年。
补缴后,本人原在国度构造、企奇迹单元事变的年限(国度承认的持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但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得高出本人介入事变之日至到达法定退休年数的年限。其根基养老金报酬从缴清用度的次月起按《关于调解完美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金计发步伐的关照》审定发放。
其它,曾在单元事变但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职员自愿补缴也可以,但要求是从1995年后开始补缴。而对已高出法定退休年数、曾在城镇种种用人单元事变满3年以上且在本《关照》施行之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的上述同类职员,也可按上述划定补缴至法定退休年数(详细见表)。
参保职工
已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因间断缴费和未按划定缴费而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举办补费,并按划定加收利钱。
参保自由职颐魅者、机动就业职员
已参保自由职颐魅者、机动就业职员间断缴费的,应承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不外不能补缴其首次参保前的养老保险费,且首次参保缴费时刻不得早于1912月18日。
已高出法定退休年数、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的原国度构造、奇迹单元、国有企业牢靠职工
已高出法定退休年数、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原国度构造、奇迹单元、国有企业(含国有农牧企业)牢靠职工,本人自愿要求参保补费的,可比照年文件《关于原国有单元职工离开原单元后要求参保补费或接续养老保险相关有关题目的关照》相干划定举办补费。补缴基数为积年自治区职工月均匀人为。
补缴后,本人原在国度构造、企奇迹单元事变的年限(国度承认的持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但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得高出本人介入事变之日至到达法定退休年数的年限。其根基养老金报酬从缴清用度的次月起按《关于调解完美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金计发步伐的关照》审定发放。
在《社会保险法》实验前,与种种用人单元存在劳动相关、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并已离开原单元的其他城镇劳动者
在《社会保险法》实验前,与种种用人单元存在劳动相关、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离开原单元的其他城镇劳动者,本人自愿要求补缴事变时代养老保险费的,可按自治区自由职颐魅者、机动就业职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举办补费。《劳动法》实验前介入事变的,从《劳动法》实验之日即1995年1月1日起补缴;《劳动法》实验后介入事变的,从介入事变之月起补费。补缴基数为积年自治区职工月均匀人为。
对已高出法定退休年数、曾在城镇种种用人单元事变满3年以上且在本《关照》施行之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的上述同类职员,也可按上述划定补缴至法定退休年数。补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顺延;顺延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但对高出法定退休年数5年及以上的,补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其根基养老金报酬也是按从缴清用度的次月起按《关于调解完美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金计发步伐的关照》审定发放。
[新疆应承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
实施个人缴费后,未审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职员为未参保职员;单元一向未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举办参保挂号,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元。在国度划定劳动年数内的职工,因为用人单元缘故起因应缴未缴根基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元可以向劳动保障部分提出版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干的劳动相关证明及人为收入凭据,经确认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单元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创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刻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
未参保的原国有、集团企业职工,与企业扫除劳动相关后,现从事个别策划或机动就业的,本人提出版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元扫除劳动相关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分考核后可举办补缴,在成立个人账户后持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元事变的持续工龄经劳动部分承认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原国有、集团企业中牢靠职工和劳动条约制职工自实施个人缴费起一向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到达或高出领取根基养老金的年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从后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承缴费。补缴或继承缴费满以上,可治理按月享受养老报酬手续,原在企业事变时刻经劳动部分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
未参保的个别工商户、自由职颐魅者、机动就业职员,不应承补缴。未参保职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应承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较现实缴费年限。到达国度法定退休年数缴费不满15年的,可连续缴费满15年后治理按月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
连日来,有很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询问,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多年前的养老保险费未缴,现在想补缴,不知道是否可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社保局有关负责同志。
这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参保职工和群众按参保状态(养老关系状态)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单位职工,另一类是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他们的不同点是,单位职工的缴费费率为28%,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为20%。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补缴本金的同时要按规定加收利息、滞纳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的养老关系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劳动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参保人员能不能补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取决于欠费时间段所处的养老关系状态,如果欠费时间段的养老关系状态为单位职工,可以补缴,但要按规定加收利息、滞纳金。因此,参保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可到户口所在地县区企业养老保险局进行查询,看欠费时间段所处的养老关系状态怎样,能否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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