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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申请工伤致死赔偿需要哪些材料呢,大家不妨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珠海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珠海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珠海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供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公证材料;
9、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10、孤儿、孤老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1.工伤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2.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3.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
4.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5.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6.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7.工伤赔偿申请期限
8.工伤赔偿申请流程
9.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0.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员工病历复印件;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1.工伤赔偿的流程
2.工伤赔偿流程
3.工伤赔偿流程
4.工伤赔偿具体流程
5.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
6.工伤保险办理赔偿流程
7.工伤赔偿具体的流程规定
8.申请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9.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0.2017工伤赔偿流程及法律规定
珠海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珠海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珠海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珠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发票的原件。
7、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步骤/方法: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6、工伤认定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1、24小时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打电话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48小时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在48小时内;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3、1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15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2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6、30个工作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7、6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8、1年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认定时间
2.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4.2017工伤认定时间
5.贵阳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6.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7.工伤认定需要把握的“三工”原则
8.工伤认定有无时间期限
9.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定吗?
10.深圳工伤认定申请指南
★ 工伤赔偿协议书
★ 工伤协议赔偿
★ 工伤赔偿起诉状
★ 工伤赔偿协议书
★ 工伤赔偿申请报告
★ 工伤赔偿协议书
★ 工伤赔偿问题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