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爱屋及乌贬义词吗(共含4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筒井あやめ”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读音】:ài wū jí wū
image【解释】:因为爱一处房子,也爱那房顶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爱与他(她)有关系的人或物。说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关爱到了一种盲目热衷的程度。及,达到。
【出自】:《尚书大传·大战》:“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
【示例】:子存宠上了小老婆,未免“~”,把他也看得同上客一般。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四回
【语法】:连动式;作谓语、定语、分句;含褒义,形容过分偏爱或爱得不当;书面语,多含夸张色彩;
【翻译】:Love me,love my dog(英语,网络释义)
【感情色彩】:贬义词
恨之入骨 爱莫能助 殃及池鱼 恶其余胥 势不两立 不共戴天
爱屋及乌造句
1、你爱你的妹妹,也该爱屋及乌,喜欢她的朋友才好!
2、或许是爱屋及乌,我喜欢我的老师,也很喜欢他的家人。
3、因为哥哥是杰出校友,老师爱屋及乌,对我也特别好。
4、既然你爱上他,就应该爱屋及乌,包容他的缺点。
5、我和他本不相识,由于同乡的缘故,爱屋及乌,备受招待。
6、若你真的爱他,你可能也会爱屋及乌的.喜欢他的那只猫。
7、你爱他,稟着爱屋及乌之意,自然也该喜欢他的家人才对?
8、出于爱屋及乌的感情,她竟然把我和小狗狗一起搂在她的怀抱里。
9、也许喜欢一个人,往往就会爱屋及乌,喜欢上他所有的一切。
10、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原因,他喜欢他的妈妈,也很喜欢他妈妈做的饭菜。
11、你既然爱她,对她养的宠物不喜欢也得喜欢,这就叫爱屋及乌。
12、妈妈喜欢隔壁那个可爱的小女孩,爱屋及乌的也喜欢上了他们家卖的自种的玉兰花,每次下班都会买上两朵。
13、杨贵妃因得到唐玄宗的宠爱,唐玄宗爱屋及乌,于是也给了她的兄弟许多封赏。
14、小明平时调皮捣蛋给别人增添了很多麻烦,但是小明的爸爸非常护短,爱屋及乌,总是认为小明做什么都是对。
15、敏芬为人谦恭有礼,可是她弟弟却常常得罪人。但大家因为敬爱敏芬,在爱屋及乌下,也就不予计较了。
爱屋及乌
1、释义:意思是因为爱一个人而连带爱他屋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心到与他有关的人或物,能够接受与他有关的'东西
2、语法:作谓语、定语、分句。
3、中性词,形容过分偏爱或爱得不当。
4、出处:《尚书大传·大战》:“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
5、示例:他一直珍藏着学生制作的纪念品,~,这正是教师的爱心。
对酒(亦曰《偶会行》)
唐之淳
对酒勿伤,偶会何常?今日同堂,出门异乡。同堂之乐,乐过千春。来日大难,苦口焦唇。翩翩飞燕,冬藏秋见。邕邕鸿雁,翱翔云汉。顾尔百鸟,啸侣鸣俦。我欲弯弓,其声啁啁。此物虽微,拙诚所慎。爱屋及乌,柔远能近。吴中白苎,细若缣素。制为君袍,愿君永御。
爱屋及乌成语故事
传说,殷商末代的商纣王是个穷奢极欲、残暴无道的昏君(参看《助纣为虐》)。“西伯”(西部诸侯之长)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因为反对纣王曾被囚禁,想了很多办法才得以出狱。当时,周的都城在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周文王回到岐山后,下决心要推翻商朝的统治。他首先聘得军事家姜尚(即姜太公)为军师,积极练兵备战,又兼并了邻近的几个诸侯小国,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接着,又将都城东迁至丰邑(今陕西省户县附近),准备向东进军。可是,迁都不久周文王逝世了。
周文王的儿子姬发继位,即周武王。姜太公继续担任军师。武王的同母弟姬旦(即周公),异母弟姬奭[shì ](即召公)是武王的两个得力助手。同时,武王还得到了其他几个诸侯的拥护。于是,武王正式宣布出兵伐纣。大军在孟津(今河南孟县之南的一个黄河渡口)渡过黄河,向东北挺进,直逼商朝的朝歌(今河南淇县东北)。因为商纣王已失尽人心,军队也多不愿为他送命,于是逃的逃、降的降,起义的起义,朝歌很快就被攻克。纣王自杀,商朝就此灭亡。以后的八百年,便成了周的天下,称为周朝。
当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能不能使局面稳定下来,武王心里还没有谱,因此有些担忧。为此,他曾同姜太公等商议。汉朝人刘向编撰的《说苑·贵法》里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
“武王克殷,召太公而问曰:‘将奈其士众何?’太公对曰:‘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
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道:“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
原文中所谓“余胥”,是指地位最低下的小吏,奴隶主贵族的管家之类。(余,末等的`意思;胥;胥吏。)
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里也有类似的记载:“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
我国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的屋上,谁家就要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的《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爰止,于谁之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有人爱它的。所谓“爱屋及乌”,是说:由于爱那个人,因而连他家屋上的乌鸦都不以为不祥,不觉得讨厌了。这句成语,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因为深爱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做“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唐代诗人杜甫在《奉赠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诗中,开头两句是:“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宋朝人周敦颐的《濂溪诗》中有:“怒移水中蟹,爱及屋上乌”。宋朝人陈师道的《简李伯益》诗中也有“时清视我门前雀,人好看君屋上乌。”都是用的“爱屋及乌”这个成语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