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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 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 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 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 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大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 书库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14:00-----17:00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管理制度
总 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 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 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室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图书室要进行财产帐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四、学校要经常添置更新图书,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室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五、新添图书到室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六、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原价赔偿。
七、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八、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室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九、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十、加强图书室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采购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图书采购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本馆纸质图书资源的采购。
二、购置原则: 图书采购工作遵循 “科学论证,计划先行;规范管理,按章行事;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
三、采购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图书采购工作计划。
四、采购方式: 以招标方式选择图书资料供应商,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进采购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图书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
五、工作纪律
(一)图书馆采购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图书采购管理工作。
(三)采购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严禁采购人员暗中提取回扣,收受书商贿赂,损害学校利益。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帐目清楚,书款相符。
(五)图书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监督措施
(一)组织采购人员共同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确保廉洁自律,杜绝商业贿赂。
(二)接受学校纪检委、部门纪检委员监督检查。
(三)图书馆领导班子及采购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抵御不良现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杜绝商业贿赂,确保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任务顺利完成。
七、具体流程
(一)提出采购申请
图书馆根据年度采购预算,结合教学科研需要及师生需求,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单项采购的要符合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的要求;大型项目要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论证材料,必要时可召开专题论证会。
(二)考察论证,提交采购报告
图书馆细化立项申请中的技术参数,会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对需求和市场状况进行调研、论证,提交采购图书的质量标准、规格参数、需求数量等内容的采购报告。
(三)采购实施,启动招标程序
属于省政府采购的项目,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或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
属于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由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或资产管理处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
(四)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资产管理处或社会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起草合同并会同图书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商议条款。图书馆按招标达成的意向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后到学校用印。
(五)验收
图书到馆及加工上架期间,采编部严格审核图书种、册数,把关图书质量。验收、资产登记及支付货款。
(六)付款
验收完毕,图书馆按程序提请财务处根据合同要求付款,并与中标公司保持联系,保障后续的售后服务。
一、熟练掌握书库布局及藏书状况,负责分管书库的各项工作。
二、图书排架按索书号从小到大、从左至右、由上到下准确排列。
三、新书入库后认真进行清点、登记,按图书分类入库。先放置于书库的新书专架上,陈列一月后再按分类上入书架。
四、经常巡视书库,认真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指导读者进行书目检索,准确、快速地查找图书;对违反规定的读者应耐心说服教育,随时整理乱架、乱序图书,保证图书排列整齐、有序。
五、及时做好破损图书的修补工作,对标签脱落的图书要及时交到采编部进行加工处理。
六、撰写工作日志,每月进行小结统计。
七、保持书库的整洁卫生,每天对书库进行日常清扫,每月对书库进行彻底清扫。
八、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严禁在馆内吸烟,离岗前须关好门窗、电闸,确保安全。
九、对读者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
十、完成馆里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一、本室所藏图书,为我馆珍贵文献,必须重点保护,实行闭架查阅,不外借。
二、本阅览室只对本校教师及有科研能力的读者开放。
三、校外读者须持馆际互借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馆领导同意后,到本阅览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查阅。
四、读者进入本室,需出示证件,登记阅览。
五、除办公室及阅览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书库。读者所需图书由工作人员提取,并做好借阅登记。读者在本室阅览,当班清还,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六、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借阅登记以部、册顺序检查,如有污损,从严、从重处罚。
七、为保护珍贵文献,本室图书资料不允许私自复印、拍照。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经馆长批准,并由工作人员代办。古籍图书一律不得复印、拍照。
八、本室图书资料的存放,要特别注意防潮、防燥、防蛀、防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为科学管理、有效利用科研资源,根据学校规定,本校由科研经费购买的、用于科研的图书,需列入图书馆固定资产,经图书馆加工入库后作为特殊馆藏资源统一管理依规借阅。
一、入库、加工、借阅(附件1)
(一)各科研项目、团队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图书馆采编部办理入库手续:
1、需办理加工入库的全部图书原本;
2、图书采购的报销材料(发票和报销单等);
3、与图书和发票对应的科研机构(团队)、项目图书购置入库明细表(附件2),该清单留存图书馆作为入库凭据。
(二)加工入库
图书馆按照图书加工流程编辑数据、贴标贴签,登记资产、录入系统。
(三)借阅
图书加工完毕后,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科研图书经办人领取图书。外借图书由院(部)或课题负责人自行保管,定期续借。
二、借阅规则
(一)专书专借,即原则上只能是购置图书的科研机构(团队)、项目的参与人员可以借阅对应的图书。
(二)本人到图书馆采编部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团队)、项目图书借阅明细表》(附件3)完成借阅。
(三)借阅期限为1年,每年春季学期开学2周内办理续借。最多可续借4次。
(四)图书外借期间出现的污损、遗失、借阅超期等问题,根据谁借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科研机构(团队)变更时,需持书来馆做相应变更。
(六)科研机构(团队)撤销时,需将该机构借阅的图书于1周内归还图书馆。
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要专心、细致、耐心,并能结合实际总结归纳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文明工作,文明服务:
(一)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语气要和蔼可亲,语言要简练准确。
(二)不得在馆内公共场合吃东西,办公场所、读者活动场所、服务窗口的桌(台)子上,不得放置任何食物;
(三)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
(四)禁止在馆内吸烟、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不得在馆内乱贴乱画。
四、图书馆向读者开放前,当班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清点、整理好阅览区内各架上的报刊图书资料,搞好卫生,摆好阅览桌椅。
五、按时开馆,严格履行读者入馆刷卡制度。
六、开馆期间,阅览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巡视、整架,认真解答读者的提问,帮助解决读者的正当需求;维持室内良好肃静的读阅秩序,制止读者各种不明文行为,对违规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七、闭馆要做好内务,关闭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防水。
八、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岗时,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委托其他工作人员代行职守。
九、当班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失职行为,按责任区分和情节轻重由部门领导或馆领导计罚。
十、图书馆工作人员借阅图书需严格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之规定,通过一卡通借还图书,严禁私拿私借图书;未编书未经馆长同意一律不外借,工作人员不得将未编书携出室外。
十一、依规工作,照章办事,严格履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一、成立图书馆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馆安全隐患和安全应急措施的监督与检查。
二、实行馆、部、库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部室主任和各书库管理人员分别为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处理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定期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应急能力训练,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安全通道位置。
四、图书馆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子、电热杯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图书馆。
六、定期对本部门的门窗、电源设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七、安全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图书馆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关于学生仪表。学生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文明。提倡穿校服,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凡触犯此条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关于早晨起床后事宜。先洗漱,然后搞好个人卫生,走读生要整理好自己的房间,住宿生要清整好宿舍,物放有序,被褥整齐。触犯此条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出行。走读生上学前与家长打招呼,路上骑自行车走慢行道,步行要走人行道,3人以上成纵队,右侧道行不逆行,不要边走边说话,注意安全。住宿生出宿舍不要跑跳,不要拥挤,上下楼梯不要并行,靠右侧行走。前者触犯校规,予以通报批评,后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进入教室。进教学楼前,要在脚踏板上把鞋上泥土擦干净,要进右侧门,推门要轻,慢步轻声右侧道行。触犯此条者通报批评。
关于维护校园秩序。不大声喧哗,不跑跳,不打闹、打球,不可远离教室,不许吹口哨,不吃泡泡糖,上厕所要手纸入厕,便后冲洗便池。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记过处分,未经老师允许,不许进入学校办公区或进入办公区厕所。触犯此条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就餐。要遵守饭厅秩序,依次排队打饭,不得跑步向饭厅,不得加塞、拥挤、吵闹;不在楼道内、宿舍内、教室内就餐或吃零食;高一年级按作息时间规定去饭厅打饭,高二、高三依次推后五分钟步行至食堂打饭。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午休或午睡。午饭后为午休时间,该时间内不准洗衣服,不准在洗漱间洗澡,不准在宿舍内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课外活动。在宿舍内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看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籍报刊,不准收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晚就寝制度。住宿生在回宿舍途中不勾肩搭背,不许跑跳追赶,不许边走边大声说笑,要有秩序地步入宿舍。触犯此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教室管理制度。窗帘上面挂好,悬垂平整,须开灯期间窗帘必须挽起,并要求所有窗帘挽起高度一致,挽结在窗户中间处。触犯此条给予通报批评。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 图书室管理制度
★ 学校管理制度
★ 图书室工作总结
★ 图书室标语
★ 图书室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