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通知书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小迷糊闯江湖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取缔通知书(共含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小迷糊闯江湖”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取缔通知书

篇1:取缔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秩序,保障广大幼儿健康成长,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商请湖头镇人民政府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的函》(安教〔20xx〕函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不具备办园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取缔。被取缔的无证民办幼儿园为“小博士幼儿园”,地址:湖头镇溪美村溪美小学内。请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从20xx年秋季起停止招生办学。若要继续办学,应更换至合格的办学场所,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到安溪县教育局申请办理合法办学手续方可继续办学。

二、请湖头中心学校做好跟踪管理,督促被取缔幼儿园立即停止办园;加强对该所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认真制定分流方案,将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到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请溪美村、“小博士幼儿园”协助湖头中心学校妥善引导好、安置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到正规幼儿园继续接受学前教育。

xx镇人民政府

年8月19日

篇2:取缔通知书

按《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车辆清洁服务要在门面内进行,洗车的废水要有专门的水沟收集并排入下水道,而你占用人行道洗车,属占道经营,任由污水和泥沙散落在街道上,不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给通行的人和车带来诸多不便,而且严重影响街道形象!街道居民的生活用水不能用作经营性用水,凡未办理经营性手续的,均属非法经营,政府将依法取缔,你涉嫌非法经营,现要求你在10天内租好门面,并完善好设施,办好相关手续,否则政府将依据《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处罚法》对你采取断水、没收经营设备以及罚款等措施。

严田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年8月4日

篇3:取缔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秩序,保障广大幼儿健康成长,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商请湖头镇人民政府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的函》(安教〔〕函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不具备办园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取缔。被取缔的无证民办幼儿园为“小博士幼儿园”,地址:湖头镇溪美村溪美小学内。请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从秋季起停止招生办学。若要继续办学,应更换至合格的办学场所,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到安溪县教育局申请办理合法办学手续方可继续办学。

二、请湖头中心学校做好跟踪管理,督促被取缔幼儿园立即停止办园;加强对该所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认真制定分流方案,将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到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请溪美村、“小博士幼儿园”协助湖头中心学校妥善引导好、安置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到正规幼儿园继续接受学前教育。

湖头镇人民政府

年8月19日

篇4:取缔通知书

为深入推进“‘六城’同创、精细化建设管理、人性化服务”活动,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缓解城区车辆拥堵现象,经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取缔航空大道及体育馆路两侧现有停车泊位。现通告如下:

一、取缔航空大道及体育馆路两侧原施划的停车泊位,请广大驾驶员及道路两侧商户,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禁乱停乱靠。

二、为缓解停车压力,沿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按标准收费,需停放的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有停车位的院内。

三、该路段将实行全程电子监控抓拍,违停车辆将录入处理平台。

四、市城管监察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及时处理道路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将对车辆实施强制拖走措施,并依法查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x年x月xx日实施。

201x年x月xx日

篇5:取缔通告

取缔通告

为深入推进“‘六城’同创、精细化建设管理、人性化服务”活动,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缓解城区车辆拥堵现象,经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取缔航空大道及体育馆路两侧现有停车泊位。现通告如下:

一、取缔航空大道及体育馆路两侧原施划的停车泊位,请广大驾驶员及道路两侧商户,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禁乱停乱靠。

二、为缓解停车压力,沿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按标准收费,需停放的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有停车位的院内。

三、该路段将实行全程电子监控抓拍,违停车辆将录入处理平台。

四、市城管监察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及时处理道路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将对车辆实施强制拖走措施,并依法查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x年x月xx日实施。

201x年x月xx日

篇6:取缔通告

关于取缔上道路行驶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取缔上道路行驶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现通告如下:

一、凡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2月16日起,市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取缔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规上路活动。 (举报电话110)

二、对违法销售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已购买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司法途径等,开展相关维权活动。(举报电话12315)

四、请广大市民选择乘坐正规合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的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取缔。(举报电话96333)

五、对取缔过程中出现的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月26日

篇7:取缔通告

取缔通知书

_______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文《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之规定,你园因不具备举办条件,现责令停止办园,请于5月24日之前做好后续事宜,非法办园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巨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

.4.24

篇8:取缔市场通告

关于规范整顿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湘乡市商务局湘乡市工商局湘乡市公安局湘乡市公路局关于规范整顿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城乡环境卫生同治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对国、省、县级道路沿线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依法予以规范整顿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和其他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自由贸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商贸经营行为。有专业市场的必须无条件入场经营;有场地但暂时条件差的,应创造条件入场经营;没有市场和专用赶集场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依法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自即日起进行宣传发动及自清自查自纠;六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六月二十日起,全面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其他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全面进入市场或专用场地经营。

四、各乡镇办事处及道路沿线村级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取缔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乡市商务局

湘乡市工商局

湘乡市公路局

湘乡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公安机关取缔公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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