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共含1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小狗爱吃肉”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勤工助学、义务劳动等课外活动。
第二条 课外活动由校学工部、校团委、系分团委和学生会负责指导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全日制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社团
第九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红十字会、艺术团、社团等团体。
第十条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内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应的章程和指导老师,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校内相关团体,应以自愿为原则,承认团体章程,享受会员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合法的团体管理干部,在综合测评时享受学校规定的社会工作加分。
第十三条 对于学生自发组织成立的学生团体,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学校为社团活动提供部分必要经费,支持社团建设和发展。
第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公布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十五条 任何团体和会员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举行大型集会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第三章 讲座、墙报、广告、报刊
第十六条 任何学生团体和个人邀请校外人员来校举办讲座,应事先将讲座内容和主讲人身份报校团委,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举办。学生邀请校内教师举办的讲座,也应经过校团委或系分团委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系级以上的学生组织的政治性、学术性、文体性、义务性海报等可张贴在统一规定的'“宣传栏”中,各种商业性广告和系级以下学生组织的广告需按学校要求张贴在指定的地点。张贴的广告必须有明确的落款单位和日期,不准在规定地点以外的宿舍区、教学区、墙报栏等公共场所张贴任何墙报、海报和广告。
第十八条 学生组织出版的各种小报、刊物、如属系内交流的,须经系分团委批准,如在全校范围交流和校外交流的,应报校团委批准并在校团委登记注册。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校团委将定期组织评选优秀调查报告,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团体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会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团体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消,对不合格的会员或团体负责人除按各团体章程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学校和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活动为名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违反此条例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团委。
一、运动队教练员、体育指导教师安全责任要求
运动队教练员、体育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运动员和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学生情况进行必要的训练。
对严重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训练时,应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或指定地点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课外体育活动时,对该类学生可同样处理或交给院系负责人处理。
节假日进行运动队训练,要经体育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私自组织学生训练,后果自负。
运动队教练员、体育指导教师要给学生讲清楚,有缺陷的器材要停止使用。
二、学校体育活动主要组织形式及安全要求
(一)早操
学生早操由体育部群体室安排专人统一指挥,保证早操的纪律和秩序,对做操实行全程监控,遇突发事件要有专人指挥疏散撤离。
学生做操时,年级辅导员应负责指导管理,进出操场要有序,要在指定位置站队,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课外体育活动
院系或体育社团在组织大型体育活动时,必须向体育部群体室递交《体育竞赛活动申请表》并填写相关资料,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私自组织大型体育活动,后果自负。
课外体育活动还包括学校组织的大中小型各类比赛,华工杯赛事、新生杯赛事和毕业本赛事等,教师不论与什么身份参与到赛事当中,都应当遵守相应的安全行为规范,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学生要求
(1)课外体育活动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制定的活动场地进行。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不翻越场地栏杆。
(4)运动队训练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以外,都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2、体育指导教师要求
(1)体育指导教师在组织开展活动时,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事故处置能力,因为体育指导教师往往是课外体育活动中学生安全的第一(直接)责任人。
(2)体育指导教师对组织体育活动时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能把握重点关键。
(3)体育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组织参与的活动项目,把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4)体育指导教师在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时,应根据活动项目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消除隐患。
(5)体育指导教师应告知项目负责人或院系总支副书记,参与体育活动的学生应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对于身体不适者应进行劝说,不得强行要求参加。
3、工作人员和裁判人员要求
(1)在举办校级赛事活动时,工作人员和裁判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赛事工作人员应全面负责场地和器材的安全,对于有隐患的场地和器材,要做到能修整的及时修整,需更换的及时更换,无法及时修整或更换的应做好警示标示。
(3)裁判人员对比赛期间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和群体突发事件,应具有快速的处置能力,要做到迅速、及时、果断,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体育部分管领导和院系总支副书记。
(三)学校运动会
1、成立组委会,制订运动会实施计划,根据院系总人数、学生男女性别和教工不同年龄段,确定运动会项目,编排运动会程序,尽量做到学校运动会组织的科学合理性。
2、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寡排定一定数额的体育老师担任裁判工作,诸如运动员检录、发令记时、记名次等各项裁判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3、竞赛项目在开始前,裁判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使用运动器材,并要求参赛运动员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4、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隔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它项目竞赛区。
5、分配好院系大本营和观众席,非参赛人员不得进入赛区;组织一定数量学生干部担任运动会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观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6、运动会现场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器材和救护车,校医院工作人员要坚守始终,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7、现场保卫人员应在赛区设立隔离带,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要制定运动会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
三、事故处置方法
1、一般皮肉擦伤开裂,送医院缝针医治。
2、一般肌肉筋腱扭伤、拉伤,早期冷敷,减少出血,减轻肿胀,后期热敷,理疗,按摩,休息制动。
3、因摔伤、砸伤,造成明显或不明显脱臼、骨折,均应先设法用木板、硬纸板将受伤部位固定,不使错位,减轻疼痛,避免加重损伤,然后急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
4、因摔伤、砸伤,伤及头部,头昏伴呕吐,呈明显脑震荡症状者,应急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即使脑震荡症状不明显者,也应送医院检查诊断为宜。
5、凡发生上述情况,有关教师、校方应设法通知受伤学生监护人到医院,了解、参与治疗救护意见。
6、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校方应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这样有利于今后的安全教育工作,也有利于正确合理的进行善后处理。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江河游泳、条件不合格的溜冰场开展溜冰活动等。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1、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各班必须重视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各种兴趣,发展学生的能力和个性。
2、学期初由学校教导处制定各类课外兴趣小组,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兴趣小组,自愿报名参加,由班主任协助组织报名。
3、各类课外兴趣小组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教学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考勤记录,有总结 。
4、学生应按时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纪律,注意安全。
5、课外活动期间,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的整洁,活动结束后,由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做好班级清洁工作。
6、活动期间,由值日领导检查各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学期末由学校教导处对各类课外兴趣小组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选出兴趣小组优秀学员,一般占10%,学校将给予奖励。
系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技师学院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更是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应当为学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线,必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安全管理教育也是机械工程系管理中的首项要务。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师生安然无恙,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第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健全机械工系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以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新;为副组长关向东、张志健;姜立峰、王钧、石红戈、齐凤秋、姚光伟、逢海峰为组员。组长作为机械系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其他人员各负其责、工作到位。把安全责任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第二、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安全公约,并落实到位。
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明确自己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班主任在期初制定出本班的安全公约,并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二字天天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同时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危及安全的做法要及时批评和制止,使公约落实到学生中去。
第三、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让全系教师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并把教师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起专兼结合、全员参与、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校园安全工作网络。
第四、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负责当天教学区域的学生安全责任。
值班教师每天要准时到校,密切注意学生的动向,加强安全管理,对在走廓打闹的同学要坚决制止。防止学生发生意外。
第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标准和规范,切实加强机械系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辖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是要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让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坚决杜绝体罚及殴打学生的行为,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四是积极配合保卫处,共同营造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环境。
目的:为规范加工车间现场管理,保护人员、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加工车间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一、劳动纪律
1. 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 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二、用电安全
1. 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 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 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 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 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 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 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进出厂区、车间。
8. 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 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 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 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 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 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 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 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 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 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 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 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 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 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 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 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安全活动日制度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保持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
3、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科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向办公室领导提出申请。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五、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及演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瘦西湖第三小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文化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老师按教学规范程序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育学生爱护
仪器设备。
2、学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准随便
摆弄设备和药物。
3、搬动沉重设备注意手脚安全,使用有毒药品注意做好防护
工作,事先穿戴好防护用具,事后要清洗消毒,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4、实验室内严禁违章带入火种,不准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
。
5、使用电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严防触
电事故发生。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
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
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
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
学生参加。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4、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