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共含1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迷途不知返”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4、发动党员
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5、发动工会等群众组织
发动工会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证村民自治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要敢于和善于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领导,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和服从支部的领导。
二、村委会在履行村委工作职责中,为求得村党支部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主动地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每季书面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次。
三、工作报告要本着具体、务实的精神,要按村委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安排,全面报告本季度工作。报告该段该完成哪些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没有完成,为什么。对村委委员分管工作,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批评指正的要批评指正。对每个村委干部的工作要有个确切的评价,及以推进今后工作的不断进步。
四、党支部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后,要及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明确的批评指导意见,并要帮助村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对党支部提出的正确意见,村委会要虚心接受,不断改进,使村委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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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制度。协调督促各老干部党支部及组织老干部局老干部党支部每月一至两次政治学习并及时传达,学习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组织生活制度。各老干部党支部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学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参加学习和过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各支部应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老党员的.特点进行,注重实效。
四、请示汇报制度。各支部应定期向所在单位及区老干部党总支汇报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五、外出党员的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外出的党员一般应规定其回单位参加组织生活,外出超过六个月,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应开出临时党员关系,由所在单位、社区、村党组织接受并安排党的组织生活。
六、访问制度。支部要坚持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家庭,关心了解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历史、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 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 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第九条 要坚持在各科室开展读书活动,推荐优秀书目,发放读书笔记本,要求每人都要写读书心得,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
第十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率先垂范的表率,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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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党员下班工作制度
学生党支部党员下班工作制度下班党员的工作职责是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使自己成为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可亲可敬、有的.放矢、及时处理、深入广泛”。
具体规定如下:
一、树立党员“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众形象
一旗: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好:党员思想道德好,学习行为好。三能:党员平时能够看出来,困难时能够站出来,关键时候能够冲出来。四在前:党员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脏活干在前,同学有难帮在前,诚信文明带在前。五先:先察、先想、先训、先做、先进。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1、入党普通积极分子
(1)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有政治意义的活动3―4次,要有计划与总结。
(2)按《学生党员发展与管理教育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点积极分子群众意见调查规定》对所有重点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社团、组织进行广泛调查。
(4)找重点积极分子谈话。
(5)征求班主任意见。
(6)向支部大会汇报情况。
(7)向重点积极分子反馈评议结果。
(8)注重锻炼重点积极分子的工作能力。
2、党校学员
(1)在确定了积极分子名单之后,依《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分子考核办法》中的各项内容,推荐上党校。
(2)按票数由高到低找积极分子本人谈话,同时了解群众意见。
(3)征求班主任意见。
(4)在支部大会上提交讨论。
(5)公布业余党校学员名单后,一周内反馈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评议。
(6)随时向党校班主任了解联系班级学员的情况。
三、评议不合格或不参加积极分子活动者,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四、协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务。
五、实行党员负责制。党员对所联系班级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规定,但党员要对所下班级出现的学习、生活、纪律全方位负责,及时找当事人谈话。
六、完成调研报告,真实调查并研究同学的思想状况。
工作制度模板
员工工作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2.职责:各部门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考核。3.管理规定:3.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3.2员工应坚守岗位,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3.3员工在工作和对外接待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衣着要整洁大方。3.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3.5员工午休期间不得喝酒,公司有特别安排除外。3.6员工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7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时需先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3.8员工要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3.9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诚实、敬业。3.10员工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3.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挪用公-款,谋取个人私益;禁止在对外业务联系中接受业务单位的馈赠与宴请。3.1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3.13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赠予、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14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分管部门应为其严格保密。4.罚则4.1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1000元,同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予以辞退。4.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罚款处罚或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责任的,财务部自接到处罚决定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罚。5.奖励5.1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公司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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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5月1日起实施
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保护公司和职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一﹑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40-18:20、
值班调换: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如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要提前两天向秘书处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由秘书处协调调班,并在值班记录册上注明。
1、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主席团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作好相应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需热情﹑耐心,认真回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上级领导或兄弟院校负责人来访时应及时通知主席团接待。办公室工作制度。接待来电时应热情﹑礼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通话人﹑通话时间通﹑话大致内容﹑记录人等)并及时转告主席团或相关职能部门。
(3)值班人员应在上记明值班日期﹑星期﹑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内容中应记明当日活动﹑活动部门﹑活动时间及大致内容。应在上记明当日物品借出归还情况。重要电话应记明来电单位或来电人员及大致内容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传达,重要信件应妥善保管直至转交给相关人员;其他事件均由值班人员灵活处理,并详细记录。如有记录不明或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必须保持我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5)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办公文件及材料,如有工需要须先征得对方负责人同意方可翻阅。办公室工作制度。
(6)值班时应积极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的工作。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团委老师或主席团。在值班结束前应检查公务有无损坏或遗失﹑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最后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
二﹑办公室使用制度
1、卫生管理条例:
(1)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办公室的清理工作,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异味。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仍垃圾,在办公室内食用熟食后须自行把垃圾及残物带离办公室。
(3)办公室由值班人员每天在值班时间内打扫。
2、电话使用条例:
(1)话机为学生会财产,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2)话机仅限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使用,严格禁止打私人电话,否则将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3)不得随意把玩话机,使用电话时需小心﹑仔细。不得大力按键﹑挂机,不得摔打话机,如有人为损坏,损坏人照原价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3、电脑使用须知:
(1)办公室电脑使用需经过主席团秘书处批准,未经许可和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擅自使用。
(2)除信息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装电脑及电脑的相关设备和配件,如发现文件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使用电脑时勿任意下载安装、修改、删除软件和数据文件,以免影响系统运行速度、中毒或数据遗失、系统崩溃、硬件损坏等后果。
(4)请勿将数据文件资料存档于电脑系统c盘中,以免系统还原时数据遗失。使用者可在电脑固定盘符(如:d盘)下建立属于自己的文件夹,便于存取资料,重要资料应建立相应备份以免电脑发生故障资料遗失。
(5)电脑只限于服务学生会相关事项,严禁在任何时间利用公共电脑炒股、网购、上访色情暴力网页,上传或下载涉及国家安全资料,发表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论,散布谣言等。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相关个人承担。
(6)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要将食物摆在电脑旁边,保持屏幕键盘及机身的清洁,负责人需做定期机身和系统的安全卫生检查。
4、其它纪律要求:
(1)进入办公室须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
(2)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非学生干部不得随意进出学生会办公室。
(3)注意节约用电,人走不忘关灯﹑关窗﹑锁门。
(4)各办公室钥匙由私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制﹑借他人使用。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局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干事,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组织、运转、协调。
第四条负责机关日常各类文件的收签、处理、运转、保管、归档,负责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局印章的管理,机关打字、复印工作。
第五条负责审核修改各处室以体育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负责承办全区体育工作会议、局办公会等局重要会议。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第七条协助局领导督察、检查本系统对上级决定及本机关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盟市综合目标检查的协调、安排、督察。
第八条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协调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工作联系,组织指导区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体育文字、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九条负责全区体育出访、邀请来访等各类体育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十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向各级各部门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达的信息考核目标任务。负责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编辑和印发。
第十一条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信访、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全区体育事业有关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研究、制定体育文化工作计划及组织开展体育文化活动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负责局系统网站的管理、建设、维护和有关电子信息发布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负责局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盟市向局反映的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区旗、县、区以上全体工作会议。会议标准和规模以及食宿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负责局办公会通知和组织局办公会,会议内容:
(一)讨论向自治区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提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
(三)讨论落实自治区领导部署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协调需要统筹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决定所属部门、单位向局请示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
第十八条机要秘书负责局公文收发工作。对收到的公文要进入公文管理系统登记编号,加盖公章,按业务分工送相关领导、办公室领导和对口承办的处室。
第十九条公文办理实行各处室负责和检查把关制度。各处室的公文起草后需经办公室领导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审阅签字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二十条各处室正式印发的公文,由机要秘书负责将办文过程中的“文件审批单”、“拟文稿纸”、“文件审批单附页专用笺”以及完整、清楚的底稿和公文原件,收集齐全后统一立卷归档,并按的要求,每年年底以前将上年度的公文立卷归档完毕,确保公文的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必须按规定定密,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由档案室专人保管,严格传阅手续;涉密文件应按照保密规定登记清退统一销毁。
第五章文印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文印室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文印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往来,设备摆放要合理整齐,保持清洁、干净。文印人员接到经审核签批的文稿后,分轻重缓急,按先后顺序安排打印。凡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打印完的文稿要及时送有关处室校核,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十三条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设备,不得随意将文件、材料拷贝给他人,杜绝来历不明的软件在文印室使用。文印人员对需长期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要进行加密处理和严格分类,并制作成光盘于每年底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二十四条文印室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大型会议的召开,应提前做好耗材预算、设备检修等准备工作。购入耗材要严格检查、核对、登记,谨防差错。
第二十五条文印人员要爱护文印室的各种设备,掌握机器的基本性能,能熟练操作,掌握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和一些维修知识,发现机件磨损,要及时报修、更换,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文印员要坚守岗位,严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尚未公开的打印材料,一律不得外传。对工作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恳,特事特办,随叫随到,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印章保管:
(一)局及主要领导的印章,由档案室按照“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使用。
(二)上班时公章须置于锁具牢固的柜内,随用随锁。日常情况下,印章由专人使用和保管。特殊情况下由主要领导指定负责人临时代管。
(三)用印在办公室进行,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印章外出使用。
(四)保障印章安全,发现印章被盗、被窃用、被仿制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保护现场,报告公安部门侦查。如因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印章被窃,应按照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印章使用:
(一)印章使用时,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符合用印规定,经确认后方可盖印。
(二)凡以组织名义对外联系公务,需使用局党组印章,须由档案室视情况分别报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审批时,由办公室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
(三)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部门、外单位文件、材料需要加盖局或办公室印章的,应填写用印审批单,报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章。
(五)加盖印章的公文份数要与拟文稿纸所写的份数相同,多余份数不予盖章。
(六)用印规范,取印用印应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看了办公室工作制度还看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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