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共含1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混沌武士”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 ,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
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
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口号:展开科学的翅膀,放飞科学的梦想。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科技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科技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更好的完善科技部工作;
2、积极配合校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校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校、院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校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门组成
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四名,干事若干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
3、主持本部门例会,传达任务。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校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部长及团委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策划交团委领导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部长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物品管理制度
部门物品有部长和副部长统一管理,物品借用及转移需部门负责人知晓并同意,物品借用需遵循固定的手续。
资料汇总制度
部门成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以后,应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筛选完毕汇总到制定成员手中,统一收录至部门360网盘。
值班制度
部门成员每人每天按照制定的值班表轮流进行值班。
培训制度
部门由组建起1个月内,由部长副部长带领,每周进行培训,教授部门技术,要求全员到场,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奖惩制度
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体见附录1量化管理制度),表现较好者可视情况授予精神、物质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轻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去部门成员资格。对于违规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负责。
校学生会科技部
二〇xx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创新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创新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实践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学院其他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创新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建筑学院科技创新部
二〇xx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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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月日
,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第五章 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 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 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四、会员活动方式
入会后,一方面会员所属学院红十字会将组织各会员小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任务的活动或工作;另一方面,校红十字会将组织全校性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助学助困、卫生救护技术培训、讲座和比赛、会员夏令营或冬令营、会员大会操、演讲比赛、文艺联欢晚会等。
五、会费的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员会费,由红十字会财务处统一收缴。会员的会费标准: 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三)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会费使用须经红十字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广州大学数学学院红十字会
3.金融学会规章制度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 Group”。
第二条 本会是广州大学从事金融数学研究活动的学生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以会员为本,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同学们理财能力;为专业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专业业务实操能力,促进金融数学专业的科研研究,提高金融数学的影响力,争创品牌专业。
第四条 本会全权属于广州大学金融学会。 本会接受广州大学校团委等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循学校的有关条例以及工作方针。
第五条 本会的机构设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内容:
㈠、组织会员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普及金融科研部,提高个人理财能力;
㈡、组织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数学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㈢、组织与社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㈣、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科研研究,配合学术活动开展;
㈤、面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数学专业以及广州大学概率统计系等;
㈥、编辑、发行金融研究的学术刊物,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㈥、从事其它委托的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7、决定终止事宜;
8、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本会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1、招收会员;
2、选举和罢免各部门负责人等;
3、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决定内部管理制度;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本会分为金融部、策划组、外联部三个主部,金融部下辖证券、银行、保险、会计四个分支。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㈡、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积极为本学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㈢、在校大二学生以上或在职教师;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过学校处分;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㈡、检查理事会的落实情况;
㈢、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㈣、监管本会各部门的日常职权行使。
第二十条 本会策划组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协助金融部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㈢、组织与金融企业等的学术交流活动;
㈣、负责本会的宣传招新工作、招收会员;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会金融部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管理分支部门;
㈢、组织协调各项金融活动;
㈣、管理会员;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本会外联部行使下列职权:
㈠、与社会团体展开友好合作计划;
㈡、协助金融部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㈢、管理会费;
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㈠、会员缴纳的会费;
㈡、接受机构与个人的捐赠;
㈢、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㈣、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学会理事会外联部负责。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要经过严格的会计记录并准时公布。当经费管理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㈠ 个人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1、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个人会员资格:
⑴、对金融事业有兴趣并愿意参加相关活动的大学生;
⑵、长期从事金融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实际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金融业务骨干;
⑶、金融相关专业的学生;
⑷、愿意为学会发展贡献个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
2、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按照下列程序申请个人会员资格:
在校大学生可向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缴交会费,由本会策划组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㈡ 个人会员的权利
1、根据个人的专长,有权申请参加本会组织的专题研究、调查,以及各种学术活动;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优先获得本会编印的书刊和资料;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㈢ 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努力完成学会委托的任务;
4、向本会理事会秘书处报送研究成果;
5、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按期交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权利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或罢免理事;
3、推举对本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担任本会理事;
4、聘请知名学者、专家为本会顾问;
5、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发展方向;
6、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九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对学生负责,受学生监督。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学生会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果学生会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推后召开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利。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主席领导制,学生会委员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第十四条 委员会主席职务由学院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其他委员分工基本按照个人意愿进行调整,如出现人选重叠,则由主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本人意愿提出调整建议方案,由委员会多数通过;以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代表学生会对外交往,主持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并全面统筹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学院学生会任何拥有会员资格的同学均可自由报名,由上届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选举领导小组或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产生。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任期2年。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学生会代表大会,提出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二)主持学生会会议;
(三)定学生会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和组成人员名单;
2、拥护本协会章程;
3、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如申请成为协会职能部门干事,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参加协会举行的统一招新生活动;
2、错过了统一招新时间的可以直接向秘书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吸收为本会会员;
3、协会职能部门干事的吸收必须经过协会的严格考核;
第七条 普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支持本协会工作开展;
(2)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职能部门干事;
(3)本协会职能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决议;
(2)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3)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按时交会费 10元/四年。
第八条 社团职能部门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除享有普通会员同样的权利外,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策划的权利。
2、义务:除需履行普通会员同样的义务外还需:
(1)参与组织策划协会各种活动;
(2)严格执行职能机构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职能部门由会长、秘书部、策划组织部、宣传部、采编部以及各班负责人小组组成。
1、会长: 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主持、出席协会重要会议,负责与学习行政机构间联系,对外代表协会。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
2、秘书部:管理社团内部人事、干事、会员档案以及协会重要文件; 负责整理、保存常务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部门例会记录;负责通知公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外出活动时单据的收发工作;管理协会经费并定时向会员汇报社团财务运行状况。
3、策划组织部:
(1)出外联系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士或机构;
(2)负责社团内部的组织工作,以及社团活动时的人员、物品安排; 负责活动前收集社员们的意见和看法,选择最好的方案,作出决策;负责收集社团内部干事及社员的建议并交于秘书部整理后,交给会长。
4、宣传部:负责每次活动之前后出宣传,及宣传物品的购买。
5、采编部:负责每次活动的拍照、录像等记录性的工作以及之后的新闻报道工作;整理协会内部资料,并管理本协会博客;出版会刊《晨曦》。
6、各班负责人部:主要负责本班志愿者的管理,与传递通知,收集资料。
(四)提出学生会委员罢免议案,提出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的任免议案,呈交学院党委审核批准;
(五)全面负责学生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统筹负责各班级学生干部的培训、考核和评优工作;
(七)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为各班委会。
第二十一条 各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议。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班级自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会不参与班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并生效。
(四)各社团规章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本社团中文全称为“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数学学院青协。
第二条 本社团经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批准成立,直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学学院,接受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指导,是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的青年志愿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社会,通过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服务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精神、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为宗旨,以“阳光送温暖、爱心献人间”为精神指导,以“热心社会、关心他人、互助互勉、共同进步”作为行动口号。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本协会的服务范围包括:
1、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3、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4、为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老人、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心理或精神上需要辅导或帮助的人士、需要帮助或辅导的学生提供服务。
5、培养青年志愿者自我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在校学生;
★ 部门规章制度
★ 部门规章制度
★ 学生会规章制度
★ 学生会规章制度
★ 学生会规章制度
★ 学生会部门自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