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共含6篇),欢迎阅读借鉴。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又又又木十一”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相关规定,我校20预计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9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预计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2620、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331。2017年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额以教育部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
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17年拟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包括了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和推荐免试等。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会计专硕的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除外)。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之前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国家仅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生均拨款。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从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下达,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相应学院、中心招生简章。链接:…………。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6年11月7日-11日,具体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信息为准。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复试、录取检查等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工作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硕(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6.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会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和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25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17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六、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硕(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上述专业拟录取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进入录取检查。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与培养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7号)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提前毕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8号)执行。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8号)相关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是2-3年,具体由各专业学位点根据本学位点的具体情况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来确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含专业实践)任务或未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由本人于答辩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所在导师组、学院(中心)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准许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除MAB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在首义校区,其余全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心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1.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专硕(MTA)、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九、其它
1.推免生接收工作。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专硕(MTA)和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外,其它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4.我校2017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章程。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我校2017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章程。
7.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8.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9.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10.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优势学科4个、特色学科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等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自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20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年我校继续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设立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生)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29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武汉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4.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网上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等。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3年 1 月5日―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在2013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0个,省级特色学科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64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法学)、法律专业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与高校教师硕士,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2010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和联考等。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起,我校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
(2)专业限制: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等)。
(3)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MPAcc)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报考条件及专业限制等,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时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否则报考无效!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3)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初试时间为:2010 年 1 月(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初试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参考书目详见复试参考用书)、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
五、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六、其他
1.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制度。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
2.我校2010年继续接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部属院校及原财政部、司法部部属学校的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我校2010年继续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学习阶段。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4.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5.我校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我校2010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考试所需参考用书考生可与武汉众邦书店联系,联系电话:027-88052614。书店可办理图书邮购业务。
七、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yjs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电话/传真:(027)88384542;
E-mail: yjszsb@znufe.edu.cn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以下是各学院联系方式
(点击学院名称可进入查阅分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及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001马克思主义学院.doc陈老师027-88386437002 哲学院.doc梁老师027-88382563003 经济学院.doc向老师027-88384649004 财政税务学院.doc杨老师027-88384442(首义)、88386486(南湖)005 新华金融保险学院.doc杨老师027-88382590006 法学院.doc范老师027-88386095007 刑事司法学院.doc彭老师027-88386304008 外国语学院.doc张老师027-88384620009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doc胡老师027-88385065010 工商管理学院.doc罗老师027-88384615011 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教育中心).doc董老师027-88383003(首义)、88386514(南湖)012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doc陈老师027-88046295(首义)、88386936(南湖)013 信息学院.doc陈老师027-88384575(首义)、88385390(南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9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硕士点65个、博士点3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高校教师硕士、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我校将有86个专业和方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7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对硕士研究生我校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部分专业不招同等学力者),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报考非定向考生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MBA的考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8月31日。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报考类别只能为自筹或委培。
5.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6、年我校接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部属院校以及原财政部、司法部部属学校的取得免推生资格的免推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于9月下旬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网址:yjsb.znufe.edu.cn。
7、我校在2008年研究生招生中不实行保留入学资格的政策,即当年录取的研究生须当年入学。
8. 我校2008年继续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地区)招收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国家承担培养费),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政策招收学生。录取后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转入硕士阶段。具体政策可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31日。网上报名的`网址为: 教育网yz.chsi.cn,公网yz.chsi.com.cn。现场交费、摄像时间为月10-14日。网上报名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以教育部的公告的为准。
三、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学历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 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先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然后由本人携带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费、摄像。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摄像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3.欢迎全国各高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本科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者,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到我校报名点进行交费、摄像和考试。凡未在我校报名点报名的同等学力报考者,其报名无效。
4.由于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详细选择所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
5.现场确认后,无需向我校交(寄)信封和邮票。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复试时间、拟录取名单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yjsb.znufe.edu.cn)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各位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的通知。
四、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参考书目见招生目录。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入学后再确定导师。
五、考试
全部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门史和中国近现代史。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英语、俄语、日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加试科目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初试时间为 2008 年 1 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公告为准。初试科目含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时外语不考听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放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招生专业目录中,若备注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备注中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表示可以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请与财经书店(027-88049048,88055732)、法律书店(027-88047929)、众邦书店(027-88052614)和武汉学海书店(027-88041215)联系。各学院、专业的联系电话见联系电话一览表,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部主页yjsb.znufe.edu.cn查询,或拨打我校查号台(027)88382114查询。年专业课试题请直接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八、我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0,电话/传真:(027)88384542, E-mail: yjszsb@znufe.edu.cn。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不符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 4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9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 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64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 士(MPA)、高校教师硕士、各层次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权。
我校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0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入学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对硕士研究生我校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一、报考条件
1 . 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 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考生年龄不超过 40周岁( 1969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 . 学历条件: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 20起,我校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
(2)专业限制: 报考 法律硕士 的考生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 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等)。
(3) 报考 工商管理硕士 ( MBA )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 含五年)工作经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年8月31日。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报考类别为自筹或委培。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1 . 网上报名: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 yz.chsi.com.cn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 报名时间为 2008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时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否则报考无效!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中旬( 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 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 ,持 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等)、毕业证 ( 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 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3 .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 , 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我校 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3) 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有: 法律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 英语、俄语、日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
初试时间为: 2009 年 1 月(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初试科目含政治理论 (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参考书目详见复试参考用书)、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五、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
六、其他
1 . 2009年我校继续接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部属院校及原财政部、司法部部属学校的取得推免生资格的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于2008年9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 . 我校 2009年继续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地区)招收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学生。录取后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阶段。具体政策可参考 国家关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
3.考生 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4.我校200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6.我校2009级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招生简章中所列参考书目考生可与武汉众邦考试书店联系,联系电话:027-88052614。书店可办理图书邮购业务。
七、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 yjsb.znufe.edu.cn
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 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430060。 电话/传真:(027)88384542 E-mail: yjszsb@znufe.edu.cn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热 忱 欢 迎
全国各地考生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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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公布,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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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纪委、监察工作部、学工部、教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专业为:
哲学、国际政治、社会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政府法制方向)、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城市管理(城市经济与管理方向)、英语、日语、环境工程(限理科)、安全工程(限理科)、信息与计算科学(限理科)、汉语言文学(限文科)。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在浙江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在上海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其他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自主招生计划为170人,每个专业计划为10人。
(一)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各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以及在省级以上报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
3、在自主招生相关专业领域有特殊潜质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一)登陆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个人申请报告,不超过10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
3、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直接粘贴于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相应位置;
5、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农村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的户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7、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
8、以上报名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并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自主招生申请表;
(2)个人申请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的户主及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农村考生提供);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等相关复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9、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于20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建议使用EMS较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10、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实名推荐材料须有推荐人亲自签名,并于年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直接邮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不得交由考生随报名申请材料邮寄),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
11、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逾期(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未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一)学校成立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填报专业情况,择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高中毕业生可适当倾斜。
(二)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三)最终入围名单确定的具体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面试名单,各专业面试名额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2倍;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各专业最终入围名额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
自主招生最终入围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不向考生寄发入围通知书。
(一)自主招生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三)优惠分值: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同时不得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含国际班)。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9日——2017年3月31日
(二)报名及推荐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不作退还)
(三)考核时间:
笔试:2017年6月10日
面试:2017年6月11日
(四)公示时间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6月22日前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
(五)收费标准
我校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