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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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保护法

篇1:劳动保护法全文

劳动保护法全文

劳动保护法可以保护什么

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六、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七、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

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为90%、85%、80%、75%。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

八、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非因工负伤、患疾病。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4)失业保险。

(5)女职工生育保险。

(6)离退休、养老保险。

九、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的。

(1)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

十三、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既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十五、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

(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

(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十六、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七、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十八、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篇2: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情况相当严重,如京津冀地区雾霾严重、地下水硬度增高、噪声污染等。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都很难调整过来。所以需要迫切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在本次学习中,学习了关于环境的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了解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多年的实践证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力,收到了自然的“报复”。全球变暖、冰川融化,都是自然对我们只顾发展的反馈。所以在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发展给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带来的影响,要有一个限度。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甚至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会给人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作为一名环卫从业人员,更应深刻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为人民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篇3: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

我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环保管理思路更加清晰,系统化。对我的管理起到不小的推进作用,让我受益匪浅。在学习的结束后也让我切实感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每年国家对环境排放标准的修订,体现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及重视程度。以前听说环保就是不冒烟、不扬尘,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明白了保护环境还需要有体系的支持才能动员、合理、持久的延续下去。在学习中我了解了我国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构成:

(一)《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环境保护法律:1、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3、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环境保护相关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四)政府部门规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六)环境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七)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法律法规标准只是一个标准和依据,日常管理中还应各种制度,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让环保工作持续改进。通过学习我在今后的车间环保管理中具体措施如下:

(1)制定法规和严格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评价制度、检查

制度等有效制度。

(2)降低燃料对空气的污染。首先要控制硫及害物质含量的烟气,采取稀释、喷雾等处理方法降低烟尘的有害物质含量;其次,要改进工艺方法,通过改进铁口炮泥质量,减少高炉炉况的变化,以“稳”为基础的操作管理思路,减少烟气意外超标排放;其三,除尘和排烟净化,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力度,责任划分清楚,对除尘阀门、加湿机等环保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

总结: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由于各种人为因素给空气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得蓝天变的暗淡,使人们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所以减少空气污染,再现蓝天,还子孙后代一个健康的呼吸空间,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就必须从了解空气污染的相关知识开始,从自己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篇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教案

一、教材分析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我国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能够依法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消费者法定义务的行为作斗争。

(3)思想觉悟目标:增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观念,正确行使消费者的权利,自觉履行消费者的法定义务。

2、教学重点和难点

(1)“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既是本框的教学重点,又是难点。

(2)“消费者要依法维权,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是本框的教学重点。

二、教学设计构思

1、基本设想:

(1)充分挖掘和利用教材内容。既要挖掘出教材内容的内在涵义和各个内容之间的相互联系,又要充分利用教材小字部分的案例、辅助图片和小资料栏目。

(2)积极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运用课前搜集案例、课中自学、讨论、思考回答、课后踪迹、练习等多种方式,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

(3)注重学以致用,培养探究意识。在教材知识学习完了以后,利用最近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引导学生分析、思考、探究。

(4)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体现多媒体的辅助教学作用。

2、教学用具:多媒体

3、课前准备:学生搜集1-2则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教师进行分类评议,并选取3则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三、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在进入新课之前,我想请同学们协助我进行一个调查。

(投影)假如你购买了一本《智慧背囊》,回家后发现里面缺页,也就是一部分内容没有。当你去要求书店老板更换时,书店老板拒绝更换,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式?

A、自认倒霉,下次不到这里来买书了

B、同他讲道理,坚决要求更换

C、向工商局举报

D、找几个朋友把老板打一顿,然后要求更换

E、

(分别统计选择各项的人数,并指几名代表说明理由。)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哪些处理方式是可取的、合法的?又有哪些相关理由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呢?带着这两个问题,我们学习今天的内容:(板书课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学习新课】

1、自读、思考

现在请同学们根据屏幕上的“思考题”预习本框内容。

(多媒体展示)思考题:

⑴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⑵ 我国建立了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⑶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⑷ 公民作为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哪些法定的义务?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请大家观察课本第41页的漫画。漫画中的“你”指谁?(消费者)“毁你”、“宰你”、“蒙你”、“害你”、“骗你”、“坑你”,所表明的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我来保护你”中的“我”是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

(师)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那么,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生)略

(多媒体展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请看消费者享有的第(1)项权利:保障安全权。它的含义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我来保护你”的`漫画中,这位女士本来希望美容,结果却被经营者弄得毁了容,经营者的行为就侵犯了这位女士的保障安全权。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了“保障安全权”的含义,再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权利。下面,把全班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同学针对一项权利,讨论它的含义,并举例子说明。然后每个小组推选一位代表,说明该项权利的含义,并举一个例子说明。

(学生讨论)

(各组代表发言,教师评价;允许其他学生补充;个别组没有代表发言的,由教师说明。)

(师)对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解。现在用2分钟时间,请大家快速记忆这九项权利。

(指名背诵)

(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组漫画,大家区分一下漫画中的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多媒体展示漫画,学生自由作答,教师引导评价。)

3、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师)在商品服务市场上,经营者往往处于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而消费者则往往处于劣势,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依法建立了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生)略

(师)请用最简洁的词语把这些组织机构概括出来。

(生)略

(师)课本第42页和43页的图片,分别体现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哪一机构?

(生)略

4、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师)有了上述组织机构的保障,消费者并不是可以高枕无忧了。除了上述组织机构保障以外,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生)略

(师)对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生)略

(师)现在,我读几则大家搜集的比较好的案例,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分析略)

(师)在上述案例中,许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了消费争议。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生)略

(师)(指名读第44页两则小字案例)请大家思考一下,这两则案例中的消费争议,分别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的?

5、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师)通过以上学习,我们知道了消费者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国家建立组织机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消费者有哪些必须履行的义务?

(生)略

6、案例深化

(师)通过刚才的学习,对于课前我们进行的调查,相信大家已经有了正确的答案。为了加深对刚才所学知识的理解,现在我们一起来关注今年在我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多媒体展示)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一)“空壳奶粉”喂死婴儿

在安徽阜阳的农村, 从去年开始,有100多名婴儿陆续患上了一种怪病。本来健康出生的孩子,在喂养期间,开始变得四肢短小,身体瘦弱,尤其是婴儿的脑袋显得偏大。当地人称这些孩子为大头娃娃。现在阜阳已经有8名婴儿,因为这种怪病而夭折。而令人意外的是,导致这些婴儿身患重病甚至夺去他们生命的竟然是他们每天都必须食用的食品――奶粉。

根据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所出示的检验报告,这些婴儿平日所食用的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1%,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0-6个月的婴儿奶粉蛋白质含量应为12-18%。这些奶粉被人们称为“空壳奶粉”。

(二)“黑心”商家制售假冒奶粉

阜阳市疾控部门收到13位患儿家长送检的13种奶粉,经检验全部不合格。这些奶粉每100克蛋白质含量大多为2-3克,最低的只有0.37克!按照国家标准,刚出生婴儿吃的奶粉,每100克的蛋白质含量应该是18克!

每袋400克的劣质奶粉,零售价一般在10元左右,比国内外名牌奶粉便宜不少。相对低廉的价格成为市场撒手锏,刺激了经销商的售劣积极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告诉记者,一些劣质奶粉进价只需4-5元,零售时以10元的价钱卖出,批发价也在8.5元以上,比经营正规奶粉的利润高多了。

(三)总理批示彻查劣质奶粉事件

安徽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曝光后,温家宝总理指示对此进行全面调查,对受害儿童采取妥善医治措施,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触犯刑律人员要依法严厉惩处。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统一组织下,阜阳市对制售劣质奶粉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刑事拘留47人,留置审查59人,宣布正式逮捕31人,依法传讯203人。

(四)谁揭开了安徽阜阳劣质奶粉的盖子?

据介绍,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能引起众多新闻媒体的重视,并得到解决,与一位叫高政的普通市民分不开。正是由于高政不断投诉,并用电话向省内外几十家新闻媒体进行反映,才使这一事件最终曝光,并由此在全国掀起了一场清理劣质奶粉的“风暴”。

(五)事件另一面留给我们的思考

(1) 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

在已经发生的上百例“奶粉杀手”事件中,真正去工商部门投诉的家长却少之又少。工商局申诉举报中心“12315”副主任陈玉峰说,到目前为止,他们才接到四五个家长的投诉。笔者采访了一位受害者家长,他表示自认倒霉,并不准备投诉经销者,一来觉得投诉麻烦,二来和经销户比较熟悉,投诉的话怕“伤了交情”。

(2)阜阳市存在虚假行政行为    “大头娃娃”仍是难题

工商部门明知的不合格产品竟然没有列入劣质奶粉名单,受害儿童亲属追讨赔偿也因执法人员隐瞒真相变得艰难,记者要采访的死亡婴儿亲属被“保护”进公园……这些打击劣质奶粉的虚假行政行为,使许多“大头娃娃”伤害赔偿的追讨成为了难题。

(师)读了这则案例,你有哪些感受?

(讨论过程略。主要围绕五点谈感受:(1)经营者漠视他人生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应受法律制裁。(2)党和国家关怀人民生命健康,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3)每个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消费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5)各级执法部门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内容小结】

(师)你认为本框主要讲了哪些知识?

(学生讨论,教师总结,多媒体展示)

篇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⑴ 保障安全权                                                      ⑴ 行政机构

⑵ 知悉真情权                                                      ⑵ 司法机关

⑶ 自主选择权                                                      ⑶ 社会团体

⑷ 求教获知权                                                      ⑷ 舆论工具

⑸ 公平交易权

⑹ 依法求偿权

⑺ 维护尊严权

⑻ 依法结社权

⑼ 批评监督权

(三)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四)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巩固练习】

单项选择题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宜昌市开展了“打造信用宜昌,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宣传活动,掀起了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热潮。据此回答1―2小题。

1、此次宣传活动强调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    (                )

A、公平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平等原则

2、作为一名消费者,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    (               )

A、自认倒霉、忍气吞声                         B、大事化小、私自了断

C、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保护                 D、进行报复,讨回公道

3、长期以来,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一直令消费者抱怨不已。去年,南昌“开心人”平价药房进行药品大幅度降价。这令药品消费者真正享受到(               )

A.依法求偿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保障安全权

4、学生田某在学校附近的小货亭内买了一支圆珠笔,因不能写字找到卖笔的老太太要求退换,遭到拒绝。于是他拨通了12315热线电话,工商人员对此进行了检查,证实圆珠笔确有质量问题,当场责令店主退货,并对其进行警告。这说明    (                  )

①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要靠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共同维护  ②诚实信用是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③人人都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只要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行动起来,就能根除假冒伪劣现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分别是           (                )

A. 每年的5月1日               110                 B. 每年的3月15日             12315

C. 每年的3月15日             12358             D. 每年的12月4日             12348

6、赵某从商场购买的一台彩电,使用不长时间就发生爆炸。经有关专家现场鉴定,爆炸是因电视机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赵某维权应采取的正确方式是(           )

①与商场协商解决    ②到商场强行搬走一台价格相同的电视机   ③自认倒霉,重新购买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A.①②④    B.①④⑤    C、①③⑤    D、②④⑤

【板书】

篇6:《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十三、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既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十五、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

(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

(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十六、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七、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十八、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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