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共含4篇),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julie”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卫生部已提出到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麻疹疫情发病势头,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王店孜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查漏补种,在易感人群中快速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疫情的传播,进一步降低我市麻疹发病率,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应种对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活动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全乡所有村。
(二)时间:10月10日前完成摸底上报工作。
(三)目标人群:8月龄以上,满14岁的儿童中未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及时进行麻疹免疫者。
四、接种要求
(一)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安全接种。
(二)查漏补种期间,在各接种单位服务范围内 ,无论长期、临时、访亲居住的儿童,均为核查对象。要特别注意寻找没有纳入常规免疫管理的儿童。
(三)对1.5岁以上的漏种对象中无麻疹疫苗免疫史者,要合理安排给予两次免疫补种的机会。既往已患过麻疹(经血清学确诊),可不再接种。
(四)对查漏补种期间发现的未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的儿童,应按照要求将其纳入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之中,并及时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
五、技术措施
(一)做好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和通知工作。预防接种单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医生要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积极联系当地村(居、社区)委会及学校等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摸底的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
(二)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麻疹疫苗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注射部位出现短时间的烧痛和/或刺痛,一般在72小时内会自行缓解,偶见发热、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接种后过敏反应偶有发生,应及时予以抗过敏治疗。其他反应要及时对症治疗。为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各预防接种单位在接种前务必落实告知、健康状况询问、可疑人群体检等相关规定。接种完毕后,要按照规定经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发生异常反应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耐心向接种对象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三)疫苗的管理。市疾控中心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所需疫苗的供给、分发和管理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冷链运转和储存,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疫苗,确保疫苗质量,保证疫苗使用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及时接种麻疹疫苗对构建麻疹免疫屏障、降低麻疹发病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是实现20消除麻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县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狠抓措施落实,努力提高麻疹疫苗的接种率和免疫水平。
常规基础免疫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根据《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于年3月—4月在本辖区内开展了常规基础免疫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一、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我们接种门诊人员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这次查验接种证和查漏补种工作作为本季度免疫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认清这次查漏补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二、认真执行方案,并按照计划逐步实施各项相关工作,制定计划和工作方法,积极展开摸底调查工作,掌握相关信息,重点是流动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同时运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筛选,用电话对应种儿童再通知。
三、现场接种工作情况。
1、时间安排:从3月20日至4月10日对须补种儿童在我接种门诊进行集中补种;4月10日至15日对应种而未来接种的儿童进行调查并再次通知,并在4 月15日至30日在安排再次的补种工作,同时对第一次接种的儿童未完成补种疫苗的进行第二轮补种。
2、严格标准,确保疫苗质量和安全。接种前在疾控中心领取足够的疫苗,在运输疫苗过程中确保冷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证疫苗要求的温度,疫苗储存、运输、数量、批号等做好了各项登记。
3、规范程序,应急处理。为保证预防接种实施的安全性,我接种门诊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对所有常规基础免疫疫苗都严格掌握了接种禁忌、接种部位、接种方法、接种剂量。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接种反应进行应急处置准备,接种过程中未出现异常接种反应及一般较重反应。
4、安全有效地接种。为保证接种质量,本次接种采用预约定点门诊式接种,禁止入校开展群体性接种。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通过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了应种儿童按免疫程序得到接种。接种期间对发现未登记的目标儿童,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对每名儿童应按免疫程序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和地点,保证完成全程基础免疫。免疫接种时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
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切实保证接种安全。接种保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并做好注射器的销毁工作。
五、完善资料的登记、收集和管理。此项活动的各项登记及记录资料已经归档管理,并做好了整理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本次查验工作充分贯彻执行了上级的要求,使我辖区内的儿童的免疫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的身体健康得到有力的促进,大力提高我辖区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同时总结了良好的经验和工作方法,今后在工作中不断运用和提升,为全区的卫生防病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计划免疫查漏补种工作计划篇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长卫发(2012)25号)要求,我院定于今年3-4月,结合“4〃25”预防接种宣传周,集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为使该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以麻疹和脊灰疫苗为重点,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降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和流行。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二、目标人群、实施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在XX辖区范围内对4岁以下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史或未全程免疫以及无接种证、卡的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进行接种证、卡的补登和疫苗的补种工作。上述目标人群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均需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对于一次补种不能完成的目标儿童在本次接种后需按程序完成剩余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二)实施时间
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三)工作指标
以村为单位,目标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
三、经费安排及接种疫苗要求
本次活动用疫苗、注射器由省级统一安排,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解决,预防接种经费从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村卫生室要成立多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领导小组,从各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
我院防保科负责本次活动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等。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村卫生室要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和意义,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查漏补种方法
为保证接种质量和接种进程,查漏补种活动采用边摸底边接种的方法。摸底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医的作用,重点为外来流动儿童,确保将辖区内全部适龄儿童纳入接种对象。
五、接种要求
查漏补种活动各村卫生室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接种形式,由有资质的接种人员及时安全地实施接种。在接种的同时应做好不良反应处置药品和人员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接种后不良反应的报告处置工作。对在补种过程中发现未建卡、证的儿童应及时补卡、补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本次补种要及时上卡、上证,并将需补种儿童登记到附表1。
六、注意事项
本次补种应准确把握疫苗接种禁忌症,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两种减毒类活疫苗的预防接种应同时或前后间隔一个月以上进行。
七、考核评估
为保证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县卫生局将随机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检查。对每个村随机抽取15名儿童进行督导检查。检查评估内容包括调查摸底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漏种对象补种率评估等,对于指标不达标的镇(服务中心)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通报。
八、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各村卫生室将附表3和查漏补种活动的总结 于5月1日前报送医院防保科。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定的20xx年XX市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疾52号文件安排和部署,为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定于20xx年3月至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接种率≥95%,消除免疫空白人群。
二、实施时间、接种对象、范围
(一)实施时间:
第一轮 xx年3月10日-3月15日
第二轮 xx年4月10日-4月15日
(二)接种对象
1.辖区内满2月龄至47月龄儿童的所有外地流动儿童进行强化免疫。
2.辖区内满2月龄至47月龄未免疫或未全程免疫的所有本地儿童进行查漏补种。
(三)实施范围
除杨村镇、徐官屯、东蒲洼、下朱庄、梅厂、上马台、南蔡村、汊沽港、王庆坨外其他乡镇,按照麻疹强化免疫范围负责本辖区的脊灰等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推动、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
区卫生防病站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各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实施计划方案制定,辖区适龄儿童摸底工作;辖区内本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目标人群的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并培训本辖区相关工作人员;上报各种相关表格,撰写工作总结;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理及上报工作;
卫生院要与村委会的协调,协助卫生服务站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成立组织领导和有关技术指导机构
区卫生局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防保科同志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
区防病站要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做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同时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小组,具体负责接种后出现的异常反应的诊断与处理,配合卫生局做好督导、评估、资料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区卫生局的要求,成立脊灰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完成相关物资准备
1.区防病站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全区脊灰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各相关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疫苗及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保证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质量。
2.3月9日前区防病站根据制定的物资分配计划,向各乡镇发放疫苗等物资。疫苗分发要详细、准确地做好记录。各乡镇对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的疫苗进行单独登记。
(三)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2月26日区卫生局组织完成对辖区内各卫生院院长和防保科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强化免疫和补种的目的、意义;2.强化免疫和补种对象、时间、指标;3.组织实施;4.宣传动员方法;5.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6.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7.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8.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9.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各卫生院要做好对所有参加强化免疫和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做好接种的宣传工作
区卫生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广电局制作电视滚动字幕,同时利用手机群发信息等方式大面积宣传此项工作,各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要利用健康教育橱窗、展牌、村板报、村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并着重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地,使宣传工作不留漏洞和死角。
(五)开展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
1.方法:各卫生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卫生服务站职能,挨门逐户拉网式调查。将所有外地适龄儿童(2月龄-47月龄儿童)进行登记,并将所有本地需补种儿童进行登记,同时发放《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
2.时间:摸底具体时间2月23日-3月3日完成目标人群的`摸底工作,流动儿童较多的地区为摸底重点,不能漏户、漏人。摸底工作各卫生院一把手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卫生院将摸底数据汇总并于3月4日前上报防病站计免科,同时报区卫生局防保科。
(六)接种实施阶段
1.为保证接种质量,采用定点接种。
各卫生院在预防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点,应种儿童应到接种点接种,对于未到场接种儿童,要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实施期间发现的未登记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2.接种人员及要求。
每个接种门诊至少要配备3名接种人员直接参与接种工作。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做好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留观等。与上次服苗间隔≥28天。
3.与常规接种的衔接。
所有儿童本次接种要记入接种卡、证(注明20xx年强化免疫或补种)。本次接种不作为基础与加强免疫的针次,脊灰强免2轮活动完成后,间隔一个月后仍按原免疫程序实施脊灰疫苗的常规接种。
4.其他疫苗补种。
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过程中如发现其他疫苗漏种儿童应给与补种,特别应注意麻疹强化免疫和补种后来津流动儿童麻疹疫苗漏种情况。
(七)保证安全接种
为保证安全接种,各卫生院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严防接种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统一使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的疫苗。各卫生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领发和使用登记。
(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区卫生防病站要开展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在异常反应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避免事态扩大。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九)督导和评价
1.工作内容:重点督导各级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等工作。
2.督导方法:区卫生局将采用20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督导模式,成立辖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技术督导组。区防病站要对各街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的街(乡、镇)。
督导活动应在摸底调查和接种实施两个阶段分别开展,全面督导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观察、询问和听取各级强化免疫和补种计划、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方式,检查各级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情况,掌握摸底调查质量和现场接种工作情况。
脊灰疫苗强免期间,各卫生院要将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区卫生局和防病站。
3.评估:每轮强化免疫和补种完成后区卫生局将组织对辖区内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效果进行快速评估。评估方法如下:随机抽取2个乡,每个乡抽取1个集贸市场和2个村(流动人口聚集地)为调查单位,共调查30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区的儿童也要调查,但注明来源,不计入30名儿童),若不足30名儿童可另选调查单位补齐。结果的判定以接种记录为准(接种登记表或接种证记录)。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
若快速评估的接种率小于95%,则该乡镇重新进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市疾控中心将参加部分区县的接种率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按照XX市脊灰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卫生局负责协调全区强化免疫的有关工作经费,接种过程中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冷链保障
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和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以保证疫苗质量。
六、时间安排
2.26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培训
2 27-3.3对全区脊灰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填表1
3.4对摸底和统计情况上报到区防病站计免科,分年龄表2(应种),分地区表3(应种)
3.9发放脊灰疫苗
3.10-3.15第一轮接种,督导
3.16-3.25第一轮接种率评估并汇总表4表5
3.30日前上报第一轮接种报表(表2、表3)
4.10-4.15第二轮接种,督导
4.16-4.25第二轮接种率评估并汇总表4表5
4.20上报总结表2表3
七、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资料总结及上报
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卫生院要认真审核、汇总各种统计报表,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xx年4月20日以前上报区防病站。区防病站4月30日前将全区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相关数据上报区卫生局和市cdc。
上报资料如下(含电子版):
1、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总结;
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儿童摸底登记和接种汇总表。
2008年10月1日以前国家已经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为必种疫苗,包括:麻疹、白百破、白破二联、脊灰、乙肝疫苗;2008年10月1日国家扩大免疫后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流脑、乙脑、甲肝、风疹、流行性腮腺等疫苗,凡符合免费接种范围的儿童,一律免费接种;超过免费年龄的儿童则采取自愿接种的原则。对预防接种证已丢失,免疫史无法查清的儿童,一律视为未种。
1、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包括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2、未完成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三联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喉破伤风二联疫苗;
3、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及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4、未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3剂次;
5、未完成A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3岁及3岁以上儿童直接补种A+C群流脑疫苗,而不需再补种A群流脑疫苗);
6、未完成A+C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2剂次间隔≥3年;第一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二剂次间隔≥12个月);
7、未完成乙脑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已完成乙脑灭活疫苗全程免疫的不需补种;已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的视为未种;已接种2~3剂次乙脑灭活疫苗的.只需补种第2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未开始甲肝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已完成2剂次甲肝灭活疫苗免疫的不需补种;已接种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的儿童仍需补种1剂次)。
9、8月龄以上未开始风疹减毒活疫苗(包括含风疹疫苗成分)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含风疹成分的麻风疫苗;
10、18月龄以上未开始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包括含腮腺炎疫苗成分)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含腮腺炎成分的疫苗;
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疫苗补种应遵循《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证。对于有接种禁忌证的儿童,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接种禁忌证明。
★ 免疫规划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