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共含12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計画通り”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标准化实施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三、工作目标
从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四、工作内容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体系与原则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六、工作步骤
(一)标准化宣贯阶段(7月20-31日)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11年8-2012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12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12年7月-206月)
2012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 者:曲福年 尚连 田敏 作者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青岛,266071 刊 名:安全、健康和环境 英文刊名: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 年,卷(期):2008 8(12) 分类号:X9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企业 安全标准化 安全监管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标准化建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在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前后,我国部分行业又从国外引进了较为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
作 者:许若谷 作者单位:齐鲁石化公司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255411 刊 名:安全、健康和环境 英文刊名: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 年,卷(期): 8(5) 分类号:X9 关键词:中小企业 危险化学品 安全标准化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我街实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
(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企业要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危险化学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和人民对此也寄予厚望。危险化学品对于工业、农业、国防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不可须臾离开。
从全局看,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风险还在容许的范围之内,尚没有出现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但这不等于说,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严峻,可以高枕无忧了。恰恰相反,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所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事故发生有上升的趋势,如何在发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同时,尽量降低其可能造成的风险的损害,如何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应该怎样进行有效地应急处置以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广大从业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所面临的一项极其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的第一选项和否决条件。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管理既强调管到底,又强调理到位。调理到位就是要理出头序,理顺关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以人为本”把握主体关键,落实企业各层各级人员责任
在导致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多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因为再先进工艺设备,要靠人来操作,再健全的管理制度要靠人来执行。要把握“人的因素”这一关键,落实企业各层各级人员责任。
一要明确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从业人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要亲自抓,负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其他领导及企业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线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考核。要严格危化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好企业“三级教育”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和反复的实际操作训练使从业人员掌握有关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技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性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要完善制度。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程度高,各车间、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千变万化,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强,程序简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强化制度的约束力量,将各种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有效置于制度的框架内,强化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增强企业各层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根据生产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实现安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积极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认为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要抓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水平,要逐步建立完善起行之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协作配合、公正严格的执法能力,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二)、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的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我认为,这样做能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解决危化品企业监管难点问题,使得相关危化品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各类隐患能得到一揽子解决,从而使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治理实效。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仍是一项艰巨工作。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督促危险品生产企业制订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各行业各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实实在在取得实效。工
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工厂称其为“三大规程”,是指导生产,保障安全的必不可少的作业法则,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技术性、普遍性。这一项是我们衡量一个生产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就认为有没有一个样,只要能生产就行,这是一个典型的化工生产“法盲”,他们孰不知这“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是前人从生产实验、实践中得来,以致用生命和血的代价编写出来的,具有其特殊性、真实性。在化工生产中人人不能违背,否则将受到惩罚。有的企业领导曾说:“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章的),没出过什么事,不要紧”。这种麻痹思想绝对要不得,尤其是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但是相反,出现事故的必然是违章而造成的。通俗地讲,多次违章必然会发生事故,多次小的事故发生,必然酝酿着重大事故的萌芽,这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超前管理,超前控制的基本法则。
四、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几点参考意见
化工过程或工艺的危险性,主要来自参与该过程的物质危险性,而过程中的物质处于动态,这往往比处于静态时的危险性要大。此外,化工过程的危险性还有过程本身的危险性,条件的危险性、设备的危险性等。物质危险性属第一类危险源,决定着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化工工艺过程及环境、设备、操作者的不安全因素属第二类危险源,决定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一)第一类危险源――危险物质的管理
让每个职工了解物料的相关知识,任何化学物质都具有一定的特点和特性。如酸类、碱类,有腐蚀性,除能给装置的设备造成腐蚀外,还能给接触的人员造成化学灼伤。有的酸还有氧化的特性,如硫酸、硝酸。又如易燃液体,它们的`通性是易燃易爆,它们的另一个通性是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毒性较大。另外,处于化工过程中的物质会不断受到热的、机械的(如搅拌)、化学的(参与化学反应)多种作用,而且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而有潜在危险性的物质耐受(外界给予的能量,超过其参与化学反应的最低能量,也导致激活)能力是有限的,超过某极限值就会发生事故。因此了解参与化工生产过程的原料的物化性质是极其必要,只有掌握它们的通性及特性才能在实际生产中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否则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二)第二类危险源――工艺过程的安全管理
1、氧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氧化过程中如以空气或氧气作氧化剂时,反应物料的配比应严格控制在爆炸范围以外。空气进入反应釜之前,要有净化装置,消除空气中的灰尘、水分、油污以及使催化剂作用降低或能引起中毒的杂质,以保持催化剂活性,减少火灾、爆炸的可能。
在氧化过程中,对于放热反应,应及时将热量移出,适当控制氧化温度、流量,防止超温、超压,使混合气体始终处于爆炸范围之外。
为防止接触器在万一发生爆炸或着火时危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反应器前和管道中应安装防火器。以防止火焰蔓延或回火,使火灾不至于珠连其他系统。
为防止接触器发生爆炸,接触器应有泄压装置防爆膜、防爆片,并尽可能采用自动控制进行调节以及报警联锁装置。
设备系统中还应考虑设有氮气、蒸汽灭火装置等。
2、硝化过程的危险及防范
硝化是一个放热反应,所以硝化过程需要在降温条件下进行。在硝化反应中若稍有疏忽,中途搅拌停止、冷??,并有多硝基物生成,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对于上述问题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硝化剂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常用的硝化剂有浓硝酸、硝酸、浓硫酸、发烟硫酸[fs:page]、混合酸都具有较强的氧化性、吸水性和腐蚀性。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其与油脂、有机物、特别是不饱和有机化合物接触,否则会引起燃烧,在制备硝化剂时,不能超温或进入少量水保证设备不漏,否则可引起燃烧爆炸。
被硝化的物质大多数易燃,如苯、甲苯、氯苯、萘的衍生物等,这些物质不仅易燃,有的还兼有毒性,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致不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
3、氯化过程的管理
该反应过程所用原料大多数为有机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如甲烷、乙烷、苯、甲苯、乙醇、液氯等,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源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以及厂房的防火防爆要求等。
氯化过程常用的氯化剂为液氯或气态氯,氯气本身毒性较大属于⒓叮高度危害,氯气的氧化性极强,储存压力较高,一旦泄漏危险性较大。通常液氯在使用之前,必须先进入蒸发器进行气化。在一般情况下不准把储存氯气的气瓶或槽车当贮罐使用,防止被氯化的有机物倒流进入气瓶或槽车引起爆炸,其中间必须设氯气缓冲罐。另外氯气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及制定出可靠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得到落实。
社会在前进、科学在发展,技术也会在不断更新。但是安全是我们安全工作者永恒的话题,安全评价工作是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的具体应用,它是理论与实际经验的具体体现。安全评价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随着安全评价工作更加深入、广泛的开展,它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和不可估量的经济潜能将逐步显露出来,并会被广大投资者自愿接受以至欢迎。随着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新老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增长较快,我们希望各个企业能够把安全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配合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承诺书模板
根据要求我已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三级安全教育责任、劳动保护责任。
二、对企业的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不容辞的责任。
三、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
四、公开的安全生产表现。
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六、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
七、以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
八、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九、鼓励相关内外部人员积极参与到安全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
十、未经许可,不擅自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不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建设项目;不擅自将生产、储存场所租赁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活动;不擅自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小试、中试活动。
我对以上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署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研究
摘要: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是我国三大高危生产行业之一,国务院安委办[]26号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需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作 者:袁智 王树坤 许冰镔 黄新文 作者单位:袁智,黄新文(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王树坤(华南理工大学)
许冰镔(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期 刊:安全 Journal:SAFETY 年,卷(期):, 31(2) 分类号:X9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和目的
(一)整治时间
6月27日至9月30日在全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以“零泄露、零火灾、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学校食堂天然气、液化气罐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化学危险品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二、组织领导
春晖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全体教师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对全校实验室、学校食堂燃气设备、学校周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点
1.学校实验室
(1)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而形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加大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力度。对于处理的'危险化学品要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同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办,由安全办协同公安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处理,禁止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规范购臵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其流出实验室。加强学校实验室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实验室楼道安装监控,实验室门窗安装红外线报警设施,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认真落实“六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护窗、双本帐”。
2.学校食堂
(1)完善学校食堂燃气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燃气管道泄露排查。建立完善学校食堂燃气管道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存、放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液化气罐距离灶台不低于1米,空罐、备用罐须远离食品加工间摆放,严格执行关火关气程序。
(3)加强对学校食堂电线线路和电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线路,整改乱搭乱接电线和大功率超负荷用电现象。
3.学校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对学校周边的仓储物流、餐饮饭店进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春晖小学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
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监局《关于立即在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x【20xx】48号)的要求,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xxx安监局立即安排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大检查从8月8日起至10日,对辖区xx、xx、xx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制定整改方案,共提出整改意见10余条。
这次检查,我们主要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规定距离内是否有明火、灭火器配置情况,各气体经营点防火防爆设施及措施,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办理化学品登记手续等多个方面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仔细排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总体状况良好,生产、使用、经营秩序比较正常。都能按照其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证照齐全,基本达到《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业单位能够认真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多数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设立了配备了安全生产人员,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三是多数单位参加了市、区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并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通过采取现场检查、查制度文本、原始记录和现场管理等检查方式提升了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更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地遏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xx安监局为确保不发生一起事故,每月至少要把辖区范围内的危化品企业检查一遍,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目前为止,未发现一家危化品企业有异常安全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我区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全年安排,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区安监局、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紧密配合,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标准化等项工作有序开展,继续保持了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安全许可,严把安全“三同时”,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20xx年我区有28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延期换证,2个新、改、扩建企业竣工验收。对此我局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榆安监发20xx301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及相关企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企业实行早安排、早告知。对需办理延期许可的企业要求其早准备、早评价,帮助企业完善延期换证资料,督促企业认真整改换证审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复查,促使企业提前进入受理审查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延期许可,截止目前,山西泰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三个生产企业已完成安全许可证延期。山西中龙环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和榆次华源化工厂罐区扩建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和许可证申领;5座加油站、5个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单位已如期完成换证工作;对改、扩项目建均已按照“三同时”程序完善了相关手续,开始施工建设。我们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二是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三是严格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票证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
2、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专项行动,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我区将今年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融为一体,区政府、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我局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榆安监发20xx61号)文件,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组织结构、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聘请专家、联合属地监管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在第一阶段检查期间,检查组对辖区内的10家生产企业和两座油库进行了检查,共计出动94人次。每到一家企业,都按照“一听二考三查四诊”的要求进行检查,排查隐患103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且在整改后必须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由于长期生产不正常,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整治到位,检查到位,我局一次性聘请五位专家,于4月17日和4月2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按照焦化行业标准化要求,查出安全隐患30余条,组织召开了企业中层以上人员的反馈和整改动员会。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于4月24日实施全面停产后,我局又先后两次深入该企业,对停产后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的管理做出明确要求,并进行督查。3月24日,我局组织了全区5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共计106人,集中进行了专项整治考试。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共计检查经营企业42家,排查隐患164条,下达整改指令书42份。同时我们加大了对天然气、煤层气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对其进行了检查,配合市安监执法支队对违法施工的国新能源公司进行了处理。
打非治违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主基调,是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安全的有效手段。为使我区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印发了《榆次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xx32号),明确了打非治违的组织机构、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对“三违”现象进行了排查。对接到举报的长凝镇辉举村非法经营稀料和北田镇政府排查出的私自加工废机油窝点,区安监局、公安、乡(镇)政府对其实施了联合取缔。对未能按期办理延期许可的两个生产企业、两个经营企业实施了停产和断电处理。目前各乡(镇)办事处正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第二阶段交叉检查,目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基本结束,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开展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们按照省、市要求,同时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印发了《榆次区危险化学品及四气企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榆安监发20xx220号)。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零死亡活动,并结合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区局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8家,油库2座,加油站11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正在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0xx年省安监局下发文件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内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要求,否则将停产整顿。对于首次纳入专项整治范畴的医药企业,标准化建设也同步展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我区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较早,在20xx年和20xx年分别按照省局文件对加油站进行了标准化的考核,其中22座加油站达到了标准化3级水平。但我区尚有31座加油站未达标,九家生产企业、一座油库和两个医药企业均未进行标准化考核,标准化工作任务较重。我局于20xx年2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榆安监发20xx38号)文件,对我区未达标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标准化达标时间表,要求企业提早动手,按时完成。目前我区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和医药企业共计17人参加了省局组织的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各企业已与有标准化评审资质的单位对接,各自的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中。同时我们组织专家对前两年已经达标的23座加油站进行了认真复查,对降低安全标准不打三级标准的加油站和油库不予上报市局领证。
4、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全面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重要保证。年初我局印发文件转发了省、市安全培训计划,及时通知企业,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复训),确保以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共有37人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培训(复训)。今年上半年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共计137人通过参加晋中市组织的“三责”教育,加深了对“知责”、“履责”、“问责”的理解,有力的提高了企业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理念。针对企业人员变动频繁情况,我局要求企业在对新工人开展“三级”教育的同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且确立了满20人就可开展全员培训的意见,已先后组织了三次全员安全培训,共计培训91人,从法律、法规层面提高了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对转岗、轮岗职工必须先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按照年初计划和培训通知分九期全面铺开,目前已培训四期。通过多层次教育培训,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均得到了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了人的安全因素。
加强应急救援、提升企业职工应急救援能力,是保证事故状态下职工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避免发生次生灾害的有效途径。我们一是督促企业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编制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注重细化了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此基础上,企业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企业预案进行了内、外部评审。我局参与了所属全部企业应急预案的外部评审。目前共69个生产企业、油库、加油站和气体充装单位的应急预案都已向我局或市局备案。二是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使职工全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危险、危害、如何救援和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三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按照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补充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使其职工初步掌握了必须的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职工的应急救援能力。20xx年7月2日晋中炬威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联合集团所属单位共组织100余人,进行了应急救援演练。区安监局、区质监局、郭家堡乡、什贴镇观摩了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