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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菜我一向没什么研究,从小到大,都是妈妈在做.可由于在外地工作,自己也不得的学着做一些简单的菜,当然很多都是从妈妈那里学到的.最近我又学会了一道家常菜,也许很多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我仍然很开心.
首先,准备好一条鲫鱼 ,去鳞,挖腮,并挖去肚子里的内脏.在挖内脏里时,特别要注意不要把里面的苦胆弄破,否则鱼吃起来就会有一些苦味.然后把鱼洗干净,用刀在鱼背上轻轻的划两刀,这可以使鱼吃起来更美味.千万别忘了把葱,姜,黄酒,糖,醋,酱油,色拉油,盐,味精等调料全部都准备好哦.把洗净的鱼放入滚烫的油锅,立即放点姜丝,盐,以免粘锅.用铲子小心的翻动,等煎的看上去金黄金黄的,马上倒入黄酒,醋和酱油,再用铲子起轻轻翻动几下.迅速放一点水,盖上锅盖,等大约过了五分钟之后,放入盐,味精和糖,然后再放入一些葱花就可以了.
这是一道极其普通的家常菜,材料也十分简单,做法也不难,却十分味美哦.做菜的窍门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可我觉得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是什么菜名呢 我想不用我说,很多朋友都能猜出来哦,这就是糖醋鲫鱼,象征大家在这一年里,年年有鱼,万事如意,如何
谈谈美食
1,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对于美食没特意的研究,但平时我喜欢做菜,我的拿手菜是
这是一道凉拌菜,别看材料简单,做法也不难,却是十分可口.每当请朋友来家做客,都是极受欢迎的,常常等不到下面的菜上桌,就被一扫而光了,我不得不提醒客人,留着一点肚子装别的菜.
做菜的窍门有不少,其中一个我觉得很重要,就是材料的搭配.单拌粉丝和单拌菠菜我全试过,都不怎么样,两样合在一起,口感才好.香菇和虾米在一起也能产生特殊味道.我现在做菜很少用味精,而是通过菜料搭配提鲜生味.
我做菜做饭虽不是什么美味佳肴,但也十分可口.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每年还有暑假和寒假两个假期,出去旅行的机会还是比较多得。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就是有一次和一些同学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知道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那位同学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
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学的带领下,直奔我们要去的登的山,却发现这是一座没有人走的山,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中跟着同时去登一座没有路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打死我也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去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到一定的高度时,就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放心的地方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上,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处身于一座半山腰,下面已是悬崖峭壁,我感到头晕目眩,再也不敢往下看了。
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一点点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一个同学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学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的,这让我更加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带来了一个山里人和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我们就这样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我喜欢对联,对联是一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它始于五代,盛于明清,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早在秦汉以前,我国民间过年就有悬挂桃符的习俗。所谓桃符,就是把传说中的降鬼大神“神茶”和“郁垒”的名字,分别书写在两块桃木板上,悬挂在左右门,以驱鬼压邪。
这种习俗持续了一千多年,到了五代,人们才开始把联语题在桃木板上。末年,我国才出现最早的一副春联。宋代以后,民间新年悬挂春联已经相当普遍,王安石诗中“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之句,就是当时盛况的真实写照。一直到了明代,人们才始用红纸代替桃木板,出现我们今天所见的春联。随着各国文化交流的发展,对联还传入越南、朝鲜、日本、新加坡等国。这些国家至今还保留着贴对联的风俗。对联是由律诗的对偶句发展而来的,它保留着律诗的某些特点。
古人把吟诗作对相提并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联一般说来比诗更为精炼,句式也较灵活,可长可短,伸缩自如。在我国古建筑中,甚至还有多达数百字的长联。对联无论是咏物言志,还是写景抒情,都要求作者有较高的概括力与驾御文字的本领,才可能以寥寥数语,做到文情并茂,神形兼备,给人以思想和艺术美的感受。
其实卫生是处处都必须注意的,在路边、大街上、小巷中,在那些小摊小贩的摊子上,经常做一些油饼、臭豆腐之类的食品,你可千万不能去买,谁知道他们这些东西是用什么做的,吃了容易生病,甚至造成腹泻、头晕之类的症状。饭前便后要洗手,这也是讲卫生的行为。说到健康,也许有人会说:“吃多了东西也就健康了吧!”其实健康并不在于多吃东西,你还要常运动、多喝水,每天定量吃饭,按时睡觉等等,这样才能做到健康。
在报纸上看到过多吃水果、蔬菜、多补充维生素,这样对身体大有好处。卫生与健康是紧密相连的。不讲卫生不仅使身体容易生病,有时连你宝贵的双眼也会受到侵袭。当你接触过钱、霉旧的书之类的东西,你可千万不要去揉眼睛,否则,沾你手上的细菌就会跑进眼睛,这样会使你患上沙眼,导致视力下降。为了有个健康的好身体,平时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表现为一点一滴的生活小事。
比如,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衣服要勤换洗,勤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洗手;经常打扫环境卫生;适当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
我不大喜欢去崇拜喜欢什么明星,所以也很少去评判他们。我曾用天使去形容过的女人,似乎只有王菲一个人。首先还得从面孔讲起,面孔的骨骼很薄,这种人灵气很多,但是容易有悲情色彩;眼睛很大很圆,这种人通常比较自我;鼻子有点扁,这种人通常缺乏心机,藏不住话;嘴唇比较薄且唇线有些向下,这种人通常有点悲观且缺乏热情。
而这正是我喜欢的女人,就是,她得有缺点,而且用一种很随意坦荡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缺点,比如王菲经常说,我是一个有缺点的人,你们不要把我当偶像;我喜欢打麻将;我是一个既自卑又自傲的人;等等。另外我想谈谈王菲的音乐,我一直不喜欢人声,因为我觉得人声太吵。真正的天籁是人声以外的声音。
但是王菲的声音很轻,在听觉上刺激不大,所以她是我听过的人声中唯一不讨厌的一种,因为听完了也没听见。换句话来说,我不喜欢过于突兀的东西,不喜欢太有攻击性的东西,不喜欢太有视觉冲击的东西,不喜欢太有个性的东西。而王菲是没有这些的一个人。王菲是最没有个性的一个人,她不漂亮,唱歌声音不吵,无论怎么奇装异服还是平平淡淡,所以她是天使。我喜欢这样的明星。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整个地球的一大危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挑战,资源的迅猛开发与有效利用,使其在日益枯竭,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造成了各种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引起了各国的普遍关注。人类必须意识到,人的生存无不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人类文明与大自然的命运已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同心灵和躯体一样密不可分。
今天,人类不能再以一个征服者的面目对自然发号施令,而必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从一个号令自然的主人,到一个善待自然的朋友,这是一次人类意识的深刻觉醒,也是一次人类角色的深刻转换。实现这一角色的转换不仅需要外在的法律强制,更需要人类的良知
和内在的道德力量。我们应该倡导一种保护自然、拯救自然的实践态度,今天,人类比任何时候都能领略到气候变化的威胁。如果人类再不行动,那么1XX年后,巨大的热浪将会席卷地球每一个角落,海洋中漂浮的冰山将有可能融化得无影无踪。保护自然,修复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应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真能如此,新世纪的人们将会迎来新的希望,人类文明将会走向光辉的彼岸。
人的一生中都应该有自己追求的目标,向往的地方。有了这些,我们就会不断地努力,不断地追寻。有时候,即使实现不了,想起来也不会后悔。因为你曾思考过,也曾努力过,至于结果,我想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象我,我是学历史的。我们所学的从古代史一直到近现代史。其中的世界史部分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那一段沧桑的世界古代文明。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古代印度,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还记得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吗?还记得她的汉莫拉比法典吗?还有那奔流不息的底格里斯河吗?这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我。好想亲自去经历那一个动荡的时代,那一个悠久的岁月……而今她已成为过去,成为印记,她大致相当于现在的。那么我可以选择去那里,寻找她的身影。也许你要说我是否有些犯傻,但我知道我得依寻梦想的脚步,去努力,去实现……
近来网上购物被炒得火热,进入e时代我当然也不甘落后。我通过搜索引擎随机找了一家购物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后,首先进入电器超市,欣赏了一通各类新潮家电,只看不买,好好地过了把瘾。接下来去服装超市,看中了一条长裙,可屏幕上却出现了“对不起,此商品暂时缺货”。
我又转到百货超市,看来看去,都是些常见的东西,而且要很久才出来商品图片,速度比蜗牛还慢。时间已过去一个小时,购物车内还是空空如也,我只好转到最容易购买的食品超市。食品类分项很细,我点击饮料栏,出现了碳酸饮料等。为了不虚此行,我往购物车上装了一箱可乐,下了网上订单,再次确认后,屏幕上显示24小时内送货上门。等了两天都没人来送货,等到第三天,我只好去杂货店买了箱可乐自己扛上楼来,并发了封电子邮件催问,同时后悔没在3.15 时投诉这骗人的网站。一个星期后,就在我几乎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只见对面站着一位西装笔挺、精瘦斯文、肩扛可乐的小伙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位送货员。
一问才知,他是购物网站的技术总监,因近来没拉到风险投资,经费紧张,网站的各级领导每周都要送一天货。我喝着这来之不易的可乐,浮想联翩,但可乐的味道和杂货店买的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蓝天是白云的家,森林是小鸟的家,小河是鱼儿的家,海洋是贝壳的家……而人杰地灵,风光秀丽,物华天宝的福清就是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风景优美,有清澈的小河,河边长满了绿色的小草,像是在透明的绿玻璃外围铺上了一片天然的地毯,河中还安装了音乐喷泉,水柱会随着音乐舞动,一会儿高,一会儿低,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好看极了!到了晚上,宽宽的马路上,大大小小的汽车,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我的家乡福清还有很多特产呢!有又美味又可口的枇杷,和又甜又脆的梨子,又甜又绿的西瓜和又圆又甜的龙眼,我最喜欢又圆又甜的龙眼了。
你要是来到了福清来,热情好客的福清人准会献上最好吃的特产让你吃个够。
当天色渐渐暗下俩,近处的花草也看不清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空中有一闪一闪的亮光。那是夜空中轻莹飘来的萤火虫。他们仿佛是一只只会飞得小灯笼,漂亮极了。
你们说我的家乡美不美?我爱我的家乡——福清!
好朋友丽的个子不高,短头发,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眉之间的那粉红的美人痣。她是个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的女孩。和丽相识是在初一时候,回想刚到中学那天,早到校的同学早已三三两两的结伴上街逛去了,宿舍里只有我和丽两个人。我在整理着我的行李,而丽呢?则是双手枕着头睡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无所事事。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各干自己的事,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丽首先忍不住的找话题了:“这位同学,看你这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你家住在哪里?”待我说出我家的住址后,她说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叫了起来:“我家住在某某某,你家离我家很近哩!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但吃饭回家总在一起,睡觉也要挤在同一张床睡。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初中毕业后她就不读了,进了一家公司工作,而我继续升学。可我们友情并没有因此而变淡,反而更加深厚了,每次放假回家妈妈都会告诉我:“丽昨天问我,你回来了没有,她叫你回到家后马上去她家。”而我的反应就是丢下行李,跑去她家住一两天,好好的跟她聊聊。希望我和丽的友谊地久天长,同时也希望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一切如意。
我喜爱的体育运动是什么呢?在为数甚众的体育运动中,我选择的是篮球。个头不高的我喜欢上篮球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碰上的。
那是初中二年级时,同学们打球因缺少一个队员,便邀请我参加,我答应了。在这之前我连篮球是圆的、扁的都不知道。不过,说也奇怪,那次打篮球我连连投中,我和同学们玩得非常高兴!由那次的投球开始,我就真正的喜欢上了篮球这项体育运动。在以后的日子中,我渐渐地知道了有关篮球这项体育运动的知识。比如说,篮球运动是以投篮为中心,以得分多少决定胜负的集体竞赛性的运动。
还有什么是三步上篮啊、打手犯规啊、三分球啊,投篮最好用压腕的方法等等一些有关篮球方面的知识。另外,我还知道篮球是在1891年由美国的一名体育教师根据民间流传的“投进篮子的球”的游戏中发明的。因为我对篮球运动的喜爱,使我又懂了许多以前我从未知道,从未体验过的事情。另外有一点最重要的,我知道:人要心胸开阔,与人相处要学会忍耐,学会关心他人,因为人是生活在集体中的。
我不大喜欢去崇拜喜欢什么明星,所以也很少去评判他们。我曾用天使去形容过的女人,似乎只有王菲一个人。首先还得从面孔讲起,面孔的骨骼很薄,这种人灵气很多,但是容易有悲情色彩;眼睛很大很圆,这种人通常比较自我;鼻子有点扁,这种人通常缺乏心机,藏不住话;嘴唇比较薄且唇线有些向下,这种人通常有点悲观且缺乏热情。
而这正是我喜欢的女人,就是,她得有缺点,而且用一种很随意坦荡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缺点,比如王菲经常说,我是一个有缺点的人,你们不要把我当偶像;我喜欢打麻将;我是一个既自卑又自傲的人;等等。另外我想谈谈王菲的音乐,我一直不喜欢人声,因为我觉得人声太吵。真正的天籁是人声以外的声音。但是王菲的声音很轻,在听觉上刺激不大,所以她是我听过的人声中唯一不讨厌的一种,因为听完了也没听见。
换句话来说,我不喜欢过于突兀的东西,不喜欢太有攻击性的东西,不喜欢太有视觉冲击的东西,不喜欢太有个性的东西。而王菲是没有这些的一个人。王菲是最没有个性的一个人,她不漂亮,唱歌声音不吵,无论怎么奇装异服还是平平淡淡,所以她是天使。我喜欢这样的明星。
人出生之后就是学习,学习怎么跟世界交流。世界上任何工作,进入一个阶段就成为了人与人之间的问题;而决非一个人能力所及。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这个时期的关键,一个个人修养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谈谈我的思考。 第一,人为什么要说话。说话不是为了自己听声,而是说的有效果。
所以说没有效果的话就不要说,即使你说的是实话,但是没有用,还是说了废话。实话还难听,所以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别说。等有朝一日也能把持一方,实话净可以说,你要不说难听点,大家不疼不痒的还达不到效果呢。呵呵~~ 第二,与不喜欢的人相处。这个很难,没有必要强求跟任何人合得来。一些人就是怪人,他们是喜欢独来独往,标新立异的。不相处不代表产生矛盾,有意识锻炼自己这方面的忍耐能力。 第三,对于争论,不在于要说服对方,而在于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不破不立的论证方法,那是批判家的论调,不适合有涵养的人使用。 第四,正确对待不如你的人。
人往往会瞧不起不如自己的人,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缺点,拿自己的优点比别人的缺点,是可笑的自我安慰。
我最喜欢的一种花.
我最喜欢的一种花卉是夜来香。
记得刚上中师的时候,因为人生地不熟的,心里总觉得老大不习惯,于是常常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走廊上,托着双腮,静静地望着教室前面的一块花坪,任凭思绪随着晚风的吹拂而放飞。
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走廊上,出神地望着草坪。忽然,一阵轻风掠过,我嗅到了一种从来没有闻到过的异样的香味,沁人心肺,舒服极了。我好奇地想知道这究竟是一种什么花散发出的香味,于是我循着香味走了过去。找到了,就是这丛花散发出来的,我高兴地叫了起来,但当我细细地看这丛花的时候,我却不能把这丛花的名字说出来。因为我根本没见过,细长的叶子有点像桃树叶,修长的枝杆像杨柳,枝上开了很多洁白的小花,点缀在绿叶之间,啊!在众多的美丽的花丛面前,它是多么的不起眼,但是它发出的香味却那么的浓,那么的令人神往,我心底里不禁发出了一声惊叹,我决定要知道这是一种什么花。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终天碰上了在浇水的花匠,从花匠那里我知道了这丛花的名字叫夜来香。夜来香,啊!多美丽的名字。随后,花匠又告诉我这种花在白天是不会发出香味的,只有到了夜深人静的晚上,才会发出阵阵的清香,对比一下其它的花,它们都是在白天争奇斗艳的开放,各有千秋,尽量吸引别人的注意,而这不起眼的夜来香,却选择了没有人注意的晚上表现自己的丰采,默默地给人们送出阵阵温馨的清香,我不禁为夜来香的这种品格打动了,从夜来香的身上,我也懂得了作人不必太露风头,只要有所贡献就行了。从此以后,我每天晚上都去看望一下我心爱的夜来香,静静地享受着夜来香送来的阵阵幽香。 后来,学校扩建教学楼,把那块花坪移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丛夜来香了。只是每到刮风下雨的时候,我总是在心里默默地为它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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