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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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篇1: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执业兽医是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为了提升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兽医从业活动,提高执业兽医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维护兽医行业的良好形象,中国兽医协会倡导执业兽医遵守职业道德为荣,违反职业道德为耻的职业荣辱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是执业兽医的从业行为职业道德标准和执业操守。

第二条执业兽医应当模范遵守有关动物诊疗、动物防疫、兽药管理等法律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规定,依法从事兽医执业活动。

第三条执业兽医不对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患病动物擅自进行治疗;当发现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动物时,应当及时向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执业兽医未经亲自诊断或治疗,不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或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发现违法从事兽医执业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执业兽医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第六条执业兽医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并照章签名保存。发现兽药有不良反应的,应当向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执业兽医应当热情接待动物主人和患病动物,耐心解答动物主人提出的问题,尽量满足动物主人的正当要求。

第八条执业兽医应当如实告知动物主人患病动物的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遇有难以诊治的患病动物时,应当及时告知动物主人,并及时提出转诊意见。

第九条执业兽医应当如实表述自己的执业情况和技术水平,不做虚假广告,不在诊治活动中弄虚作假。

第十条执业兽医应当对动物诊疗的相关信息或资料保守秘密,未经动物主人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第十一条执业兽医在从业过程中应当注重仪表,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第十二条执业兽医应当为患病动物提供医疗服务,解除其病痛,同时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和恐惧。

第十三条执业兽医应当劝阻虐待动物的'行为,宣传动物保健和动物福利知识。

第十四条执业兽医应当积极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执业兽医应当积极参加有关兽医新技术和新知识的培训、研讨和交流,更新知识结构。

第十六条执业兽医在从业活动中,应当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第十七条执业兽医不得接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生产、经营者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当得利。

第十八条执业兽医应当模范遵守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下列行为是不道德的:

(一) 随意贬低兽医职业和兽医行业的;

(二) 故意贬低同行或通过诋毁他人等方式招揽业务的;

(三) 未取得专家称号,对外称“专家”谋取利益的;

(四) 通过给其他兽医介绍患病动物,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五) 冒充其他执业兽医从业获利的;

(六) 擅自篡改或删除处方、病历及相关诊疗数据,伪造诊断结果、违规出具证明文件或在诊疗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七) 未经动物主人同意, 将动物诊疗的相关信息或资料用于商业用途的;

(八) 教唆、帮助或参与他人实施违法的兽医执业活动的;

(九) 随意夸大动物病情或夸大治疗效果的;

(十) 执业兽医在人才流动过程中损害原工作单位权益的。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中国兽医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1月1日起实行。

篇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根据《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含实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接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指导、监督,接受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职业道德

第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第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

第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珍视和维护基层法律服务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三章 执业行为规范

第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援助对象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法律服务机构执业。

第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违反法律服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不得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第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执业过错给委托人、法律服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第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

第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不得暗示、指使、诱导委托人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交易。

第二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有关人员有特殊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第二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唆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二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承办超出业务范围的法律事务。

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

第二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要求属于法律或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应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予以拒绝。

第二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代理人。

同一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代理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区(县)城区外的乡镇法律服务所除外,但应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征得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的事务。

第二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二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超越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委托人代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权益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保证其不丢失或毁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挪用或者侵占代委托人保管的财物,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利益,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应当遵守行业竞争规范,自觉维护法律服务执业秩序。

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1.通过文字作品、研讨会、简介以及普及法律等方式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5.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医生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认真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二、热爱本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雅,态度祥和。

四、从服务技术、服务环境、服务设施等整体服务入手,为献血者提供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

五、从提供安全有效血液入手,为患者提供及时服务。

六、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相互学习。

七、尊重献血者、患者的人格和权力,不泄露其个人信息及秘密。

八、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篇4:医生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敬业爱岗 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己任,不谋私利、不畏风险、不辞辛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把维护患者生命、增进人类健康作为崇高职责;遇到危重患者、须尽力赴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发生差错事故要及时报告,自觉维护患者利益;保持病案材料、统计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一视同仁。不随意将医者的意志强加于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人格为前提。

三、尊重同事,平等相处 在医疗活动中,临床各科室间和同部门上下级医师要顾大局、识大体,一切以患者和集体利益为重,互相配合,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团结协作、合力共事。

四、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着装整齐、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语言亲切、文明,主动关心和体贴患者,主动与家属联系、沟通,有问必答、有请必到,不讲忌语。

五、医术求精,慎言守密 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与医密;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

六、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坚持依法行医,清正廉洁,

不以医谋私,不收受、索取病人钱物;不接受请吃或馈赠,拒收红包。

篇5:医生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

经过一个学期紧张、繁忙的学习,孩子希望能够在假期内好好休息,放松身心。为此,我们真诚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量减轻孩子的学习负担,除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假期作业外,要尊重孩子对假期自由支配的权利和补习的选择权利,不让孩子过多地参加课外补习,保证孩子有充足的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引导孩子科学分配时间,抽出时间读儿本名著和好书,陶冶高尚情操,不断拓展视野。参加各种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参社会的公益活动,接受人生课堂的洗礼,经历社会实践的磨练。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体验人生,锻炼意志,增长才干。

三、在百忙中挤出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与孩子一起看电影,一起弹琴下棋,一起远足踏青,甚至一起外出旅游。通过亲情接触,相互交心,增进了解,建立良好的亲情关系,共同弘扬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和谐相处,共享天伦之乐。

四、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时常提醒孩子不要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水塘玩水、游泳。不要乘坐不安全的车辆船只。不要在外与陌生人接触、搭话。要利用一定的时间,对孩子进行防暑、防火、防触电教育,以及危险性劳动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自我救助技能,不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脸品。同时还要提醒孩子遵守社会公德、交通法规、讲文明礼貌。

五、X年暑假从7月7日起至8月31日止,共56天,8月31日返校报到注册,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间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使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期望着家长们的热情参与,并对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x村委小学

X年7月6日

篇6:《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执业兽医,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

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业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执业兽医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有关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和兽药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执业。

执业兽医应当定期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七条 执业兽医依法履行职责,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鼓励成立兽医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 资格考试

第八条 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部组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九条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第十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兽医综合知识和临床技能两部分。

第十一条 农业部组织成立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 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承担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组织考试命题,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等。

第十三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符合执业兽医师标准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符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标准的,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由农业部颁发。

第三章 执业注册和备案

第十四条 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应当载明姓名、执业范围、受聘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等事项。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格式由农业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的;

(三)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第十九条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和备案的执业兽医名单逐级汇总报农业部。

第四章 执业活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

第二十二条 执业兽医师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执业助理兽医师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执业活动,但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专业的学生可以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习。

第二十五条 经注册和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

第二十六条 执业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四)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第二十七条 执业兽医师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并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未经亲自诊断、治疗,不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执业兽医师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第二十八条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第二十九条 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执业兽医师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其所在单位不得阻碍、拒绝。

第三十一条 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注册机关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十五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三十六条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注册机关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前,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已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具有兽医、水产养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兽医临床教学或者动物诊疗活动,并取得高级兽医师、水产养殖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农业部审核批准后颁发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第四十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第四十一条 乡村兽医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国人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注册和备案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注册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篇7: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第五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 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九条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条 律师协会倡导律师关注、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 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不得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

第十二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十三条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四条 律师不得为以下行为:

(一)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损律师行业声誉的行为;

(二)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参加法律所禁止的机构、组织或者社会团体;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律师协会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

第一节 业务推广原则

第十五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推广律师业务,应当遵守平等、诚信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准则,公平竞争。

第十六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途径,开展、推广律师业务。

第十七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第十八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解答、授课、普及法律等活动,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

第十九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宣传自己的专业特长。

第二十条 律师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十一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推广中不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节 律师业务推广广告

第二十二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推广业务,可以发布使社会公众了解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信息的广告。

第二十三条 律师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

第二十四条 律师发布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当能够使社会公众辨明是律师广告。

第二十五条 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的律师广告应当注明律师个人所任职的执业机构名称,应当载明律师执业证号。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发布律师广告:

(一)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

(二)处于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处罚期间的;

(三)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

第二十七条 律师个人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的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律师执业许可日期、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在所任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期限;收费标准、联系方法;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执业业绩。

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网址;所属律师协会;所内执业律师及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简介;执业业绩。

第二十九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有悖律师使命、有损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得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

第三十条 律师广告中不得出现违反所属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广告管理规定的内容。

第三节 律师宣传

第三十一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进行歪曲事实和法律,或者可能使公众对律师产生不合理期望的宣传。

第三十二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

第三十三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进行律师之间或者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比较宣传。

第四章

第一节 委托代理关系

第三十四条 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范围、内容、权限、费用、期限等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

第三十五条 律师应当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依照法律和委托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律师与所任职律师事务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公平正义及律师执业道德标准,选择实现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目的的方案。

第三十七条 律师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办理情况的要求,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建立律师业务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第三十九条 律师应谨慎保管委托人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原物、音像资料底版以及其他材料。

第四十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在委托人委托的权限内开展执业活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第四十一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委托。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告知委托人并要求其整改,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委托,并有权就已经履行事务取得律师费。

第四十二条 律师在承办受托业务时,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风险,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

第二节 禁止虚假承诺

第四十三条 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见。

第四十四条 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

第三节 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权益

第四十五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第四十六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违法与委托人就争议的权益产生经济上的联系,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将争议标的物出售给自己;不得委托他人为自己或为自己的近亲属收购、租赁委托人与他人发生争议的标的物。

第四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与当事人或委托人签订以回收款项或标的物为前提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货币或实物作为律师费用的协议。

第四节 利益冲突审查

第四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决定。

第四十九条 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二)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

(三)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的;

(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八)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七)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第五十二条 委托人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以示豁免的,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对各自委托人的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披露给相对人的承办律师。

第五节 保管委托人财产

第五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保管协议,妥善保管委托人财产,严格履行保管协议。

第五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保管委托人财产时,应当将委托人财产与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律师个人财产严格分离。

第六节 转委托

篇8: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爱国守法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师德规范。

第三条 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远离邪教和“黄、赌、毒”,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不信谣、不传谣。

第四条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关心爱护少数民族学生,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有民族或宗教歧视,不参与民族分裂活动。

二、爱岗敬业

第五条 爱岗敬业,争做楷模。树立献身教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恪尽职守,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敢于担当。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第六条 志存高远,勇于创新。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充分合理运用现代化教育资源,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因循守旧。

第七条 认真备课。认真研究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材,精心制定教学计划。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制定教案,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调整教学策略,不靠惯性教学,不单凭经验教学。

第八条 认真上课。讲究授课艺术,优化课堂语言,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打造精神饱满、充满生机的高效课堂,不把负面情绪带进课堂,不得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九条 认真批改作业。精选优练,合理布置课后作业,及时批改作业,注重作业评价的针对性和激励作用,善于从作业中了解学情、找出问题,不超量布置作业,不布置惩罚性作业。

第十条 认真辅导学生。积极主动义务辅导学生,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说不负责任的话语,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 勤练教学基本功。有扎实学识,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指导学生做好课堂笔记,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智慧,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三、关爱学生

第十二条 关爱全体学生。有仁爱之心,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特殊需要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当学生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时,及时帮助解决。

第十三条 尊重学生人格。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掌握批评的艺术,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伤害学生人格及心理的言行。

第十四条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实施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鼓励培养学生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当学生身心不适时,应及时帮助、疏导。

第十五条 保护学生安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在学校组织下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 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加强课堂管理,掌握学情,循序渐进,正确引导、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七条 正确评价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个学生。坚持素质教育质量观,实施多元化评价,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十八条 实施精神关怀。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和生活,将认知发展和行为习惯统一起来,做到知行合一。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使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得到协调发展。

四、教书育人

第十九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研究学生每个年龄段成长规律,正确处理社会发展和学生身心发展的关系,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 树立全员育人意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寓美于教。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双重职责,在课堂上渗透对学生的德育、美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审美情操。

第二十一条 循循善诱。对学生有耐心,善于跟学生交朋友,细心观察,认真倾听,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参加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回答学生的疑问,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话语。

第二十二条 因材施教。备课、上课、布置作业要依据学情,尊重不同班级、不同学生间的个体差异,分层教学、分层作业,难易适当,不能“一刀切”。

第二十三条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教育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学生出现不讲礼貌、不讲卫生、不守时、拒绝帮助他人等问题时,要及时教育引导。

第二十四条 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打造生本生态课堂,注重启发性教学,激发学生敢于“质疑”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第二十五条 注重学生未来发展。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帮助学生提升学习能力与学习技巧,做到“授之以渔”,激发学习潜能,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

五、为人师表

第二十六条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以德立身,不断提高人格和学识魅力,维护教师形象。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不追求低级趣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第二十七条 严于律己。注重品行修养,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诚实守信。为学生做出表率,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学生问好时,教师应热情回礼。

第二十八条 举止文明。讲究礼仪,衣着得体,整洁大方,具备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和健康的审美情趣。语言规范,日常交往中提倡使用普通话,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

第二十九条 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树立团结协作意识,不游离于组织和工作纪律之外,不攻击、诽谤他人,建立尊重、和谐、健康的同事关系。

第三十条 尊重学生家长。建立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和家长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把学生的问题和错误一味归咎于家长,不把沟通变为告状。

第三十一条 作风正派。严以修身,处事公道,诚信待人,履职尽责,恪守道德底线。不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不在学生和家长面前贬低其他教师。

第三十二条 廉洁从教。严格遵守收费和教辅资料征订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等谋取私利,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遵守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六、终身学习

第三十三条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不固步自封,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第三十四条 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制定好读书计划,记录好读书笔记,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提升精神境界,提升审美素养。

第三十五条 潜心钻研业务,争做科研型、学者型、创新型教师。认真研究国家课程标准,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六条 勇于探索创新,争做教育教学改革排头兵。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培训,掌握先进教育理念,运用科学教育方法,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篇9:执业兽医报考条件

执业兽医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注意:起,水生动物类两年一次开考。不开设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考试,2017年将开设水生动物执业兽医考试。

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兽医全科类)考试分值

应试者必须掌握的与临床实践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预防科目主要测试常发和多发的动物疫病与人畜共患病的知识与技能;临床科目主要测试临床常见和多发普通病的诊断和治疗技能;综合应用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一些常发重大疾病的处置、防控与治疗的综合能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每个科目100道题,每科100分,总分400分。详细的笔试内容范围请参考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简要的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类别分值科目名称分值比例

基础

科目

100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20动物生理学13

动物生物化学12

兽医病理学20

兽医药理学15

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20

预防

科目

100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35兽医传染病学30

兽医寄生虫学25

兽医公共卫生学10

临床

科目

100兽医临床诊断学20兽医内科学20

兽医外科学与手术学30

兽医产科学15

中兽医学15

综合

应用

科目

100猪疾病20牛羊疾病25

禽疾病20

犬猫疾病25

其他动物疾病10

[2017执业兽医报考条件]

篇10: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练习题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练习题

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条件?A

A、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兽医工作满2年的

B、具有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C、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后,并连续从事兽医工作5年以上

2、兽药房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下列选项哪项不是所查内容? C

A、查药品 B、查配伍禁忌 C、查价格 D、查用药合理性

3、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实质性器官? D

A、肝 B、脾 C、肺 D、胃

4、下列选项中不是组成内脏的系统是? B

A、消化系统 B、内分泌系统 C、呼吸系统 D、生殖系统

5、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前肢的主要肌肉? B

A、斜方肌 B、半腱肌 C、菱形肌 D、.背阔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作用于肩关节的伸肌是? A

A、冈上肌 B、三角肌 C、臂三头肌

7、胰位于十二指肠的弯曲中,其内分泌部又名胰岛,下列选项中不是胰岛分泌的是? B

A、胰岛素 B、胰液 C、胰高血糖素

8、反刍动物的胃部在消化食物过程中被称为“中转站”的是? C

A、瘤胃 B、瓣胃 C、网胃 D、皱胃

9、小肠的消化在整个消化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下列选项中不作用于小肠内的化学性消化的是? C

A、胰液 B、胆汁 C、胃液 D、小肠液

10、下列选项中哪项不是小肠运动的基本形式? B

A、钟摆运动 B、集团蠕动 C、蠕动和逆蠕动 D、分节运动

11、吸收功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机体的生命活动,下列哪项是主要的吸收器官? A

A、小肠 B、大肠 C、食管 D、胃

12、吸收是机体实现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交换过程的重要环节,主要吸收水分和盐类的部位是? B

A、小肠 B、大肠 C、食管 D、胃

13、主要作用是调节血钙浓度,促进骨钙溶解,升高血钙的激素是? C

A、甲状腺 B、肾上腺 C、甲状旁腺 D、胰岛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4、被称为“生命中枢”的是? B

A、脊髓 B、延髓 C、脑桥 D、小脑

15、主要完成与条件反射有关的高级神经活动,主宰机体一切正常生命活动的最高级中枢是? A

A、大脑皮层 B、延髓 C、脊髓 D、小脑

16、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非条件反射?D

A、饲料入口引起唾液分泌反射 B、机械刺激角膜引起的角膜反射

C、排粪排尿反射 D、定时外出运动、吃食

17、禽类的消化系统中主要起贮存、湿润和软化饲料作用的器官是? B

A、食管 B、嗉囊 C、胃

18、中药称的“鸡内金”存在于下列鸡消化系统的哪个器官? D

A、食管 B、嗉囊 C、腺胃 D、肌胃

19、“位于泄殖腔肛道背侧,有开口向下与肛道相通,其大小随年龄有显著变化,性成熟后逐渐消失。”根据以上描述可以判断出是? C

A、胸腺 B、回肠淋巴集结 C、法氏囊 D、盲肠扁桃体

20、牛、羊的发情周期平均为? C

A、15天 B、17天 C、21天 D、27天

21、属于季节性发情的动物是? D

A、牛 B、猪 C、兔 D、山羊

22、属于常年发情的动物是? A

A、牛 B、驴 C、狗 D、山羊

23、在畜牧生产上,被广泛用于催情和超数排卵的是? D

A、雌激素 B、孕酮 C、胎盘催乳素 D、孕马血清促性腺激素(PMSG)

24、“肉眼可见心外膜下,心室乳头肌和肉柱的静脉血管周围有灰黄色条纹或斑纹,分布于色彩正常的心肌之间,呈红黄相间的虎斑样花纹”。根据以上描述可初步判断出心脏发生的病理变化为? B

A、细胞颗粒变性 B、脂肪变性 C、变质性心肌炎 D、瘀血

25、“肉眼可见心肌灰暗色(煮肉样),质地松弛,局部呈灰黄或灰白色斑块或条纹,分布在黄红色背景上,沿心冠横切时,灰黄色条纹在心肌内呈环状分布,如虎皮样花纹,称‘虎斑心’。”根据以上描述可初步判断心脏发生的病理变化为? C

A、破裂性出血 B、脂肪变性 C、变质性心肌炎 D、瘀血

26、“常见于一些器官的网状纤维、小血管壁和细胞之间,该物质可被碘染成赤褐色,再加1%硫酸呈蓝色。”根据以上描述可以判断出其病理变化为? D

A、细胞颗粒变性 B、脂肪变性 C、纤维素样变性 D、淀粉样变性

27、“剖检时,动物全身骨骼、牙齿、内脏器官红棕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猪称“乌骨猪”),但骨膜、软骨、韧带不着色。”以上描述是哪种病变的特征? B

A、坏疽 B、卟啉症 C、漏出性出血 D、炭末沉着

28、畜禽肺炎的一种最基本的形式是? A

A、支气管肺炎 B、纤维素性肺炎 C、浆液性肺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9、“心包炎时,覆盖在心外膜的纤维素性假膜,常由于心脏的搏动而呈绒毛状,故称‘绒毛心’。”上述属于哪种炎症的病理特征? B

A、纤维素性粘膜炎 B、纤维素性浆膜炎 C、浆液性粘膜炎 D、变质性心肌炎

30、供细菌学检查的病料,可放入哪种化学药品中保存? A

A、30%甘油生理盐水 B、10%甲醛溶液 C、95%酒精溶液

31、供病毒检查的病料,可放入哪种化学药品中保存? C

A、灭菌液状石蜡 B、10%甲醛溶液 C、50%甘油生理盐水

32、病理组织学材料可放入哪种化学药品中保存? C

A、灭菌液状石蜡 B、50%甘油生理盐水 C、10%甲醛溶液或95%酒精溶液

33、下列不属于细胞壁主要功能的是? B

A、维持菌体固有形态 B、转运电子与氧化磷酸化

C、表面的抗原决定簇,决定了菌体的抗原性

34、下列不属于细胞膜主要功能的是? A

A、表面的抗原决定簇,决定了菌体的抗原性 B、选择性地吸收和运送物质

C、转运电子与氧化磷酸化 D、传递信息 E、参与细胞壁的生物合成

35、下列哪项是革兰氏阴性菌细胞壁独有成分,即为内毒素? D

A、肽聚糖 B、脂蛋白 C、磷脂 D、脂多糖

36、被称为细胞营养物质代谢的场所是? C

A、细胞壁 B、细胞膜 C、细胞质 D、核质

37、“病料标本镜检时细菌呈蓝青色,组织、细胞等呈其他颜色,视野呈红色。”上述情况是使用的哪种细菌染色法? C

A、革兰氏染色法 B、瑞氏染色法 C、姬姆萨氏染色法

38、下列哪项不是构成病毒的主要成分? B

A、核酸 B、水分 C、蛋白质 D、脂质及糖类

39、下列哪项作为鉴别和分类病毒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其排列形式将病毒分为立体对称型、螺旋对称型、复合对称型3种类型? B

A、核酸 B、衣壳 C、囊膜 D、刺突

40、衣壳的成分是? C

A、核酸 B、水分 C、蛋白质 D、脂质及糖类

41、病毒在细胞内繁殖后,于细胞内形成的一种用光学显微镜可以看到的特殊斑块是?A

A、包涵体 B、空斑 C、核酸 D、衣壳

42、下列哪项通常作为判定病毒毒力的指标? D

A、包涵体 B、血凝现象 C、干扰素 D、细胞病变(CPE)

43、被称为白细胞干扰素的是? A

A、α干扰素 B、β干扰素 C、γ干扰素

44、β干扰素主要来源于? B

A、白细胞 B、成纤维细胞及上皮细胞 C、T淋巴细胞及NK细胞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5、被称为免疫干扰素的是? C

A、α干扰素 B、β干扰素 C、γ干扰素

46、下列不属于干扰素作用的是? A

A、引致细胞的凋亡与坏死

B、具有广谱抗病毒作用,几乎能抗所有病毒。

C、能增强自然杀伤细胞的活力,加快杀伤被病毒感染的靶细胞

D、具有明显的抑制肿瘤的作用

47、有细胞壁结构、没有根茎叶分化的一类异养型单细胞或多细胞真核微生物是指?

A、病毒 B、真菌 C、放线菌 D、细菌

48、最喜欢生活在有机质丰富的微碱性土壤中,泥土所特有的“泥腥味”即由其产生,该微生物是?答:C

A、支原体 B、真菌 C、放线菌 D、螺旋体

49、在固体培养基上形成特征性的“油煎蛋”状菌落的微生物是? D

A、放线菌 B、衣原体 C、螺旋体 D、支原体

50、下列不属于专性细胞内寄生的单细胞原核型微生物是? A

A 、支原体 B、衣原体 C、立克次氏体

51、利用较低的温度杀死细菌,又不破坏被消毒物品质量,主要用于葡萄洒、啤洒、果洒及牛乳等食品的消毒方法是? A

A、巴氏消毒法 B、流通蒸汽灭菌法 C、间歇灭菌法 D、高压蒸汽灭菌法

52、效果最好,最常用、可杀死一切微生物和芽孢,常用于培养基、溶液、器皿 、器械、敷料、橡皮手套、工作服和小实验动物 尸体等灭菌的方法是? D

A、巴氏消毒法 B、流通蒸汽灭菌法 C、间歇灭菌法 D、高压蒸汽灭菌法

53、下列属于非电离辐射的是? C

A、X射线 B、β射线 C、紫外线 D、射线

54、下列哪项物质用0.3%~0.5%甲醛溶液37℃处理后,其毒性完全丧失,但仍能保留良好的抗原性? A

A、外毒素 B、类毒素 C、内毒素 D、抗毒素

55、下列属于中枢免疫器官的是? C

A、淋巴结 B、扁桃体 C、胸腺 D、脾脏

56、下列属于外周免疫器官的是? A

A、淋巴结 B、骨髓 C、胸腺 D、肾脏

57、下列哪个器官是免疫细胞发生、分化和成熟的场所? A

A、腔上囊 B、扁桃体 C、肾脏 D、脾脏

58、下列哪个器官是淋巴细胞定居、增殖、接受抗原刺激并进行免疫应答的场所?B

A、腔上囊 B、脾脏 C、胸腺 D、骨髓

59、下列哪个选项是由细胞介导,至少12小时以后才发生的变态反应? D

A、过敏反应(I型) B、细胞毒型 (II型) C、免疫复合物型 (Ⅲ型)

D、迟发型(Ⅳ型)

60、对使用大剂量的液体药物比较安全可靠,且不浪费药物的给药技术是? A

A、胃管投药法 B、拌食投药法 C、直肠给药 D、吸入给药

61、下列哪项是主要用于周围环境、用具、器械消毒的药物? B

A、新洁尔灭,硼酸 B、苯酚,氢氧化钠 C、乌洛托品,高锰酸钾

62、常用来作为解剖尸体或生物标本固定液和防腐剂的药品是? D

A、甲酚 B、新洁尔灭 C、利凡诺 D、福尔马x

63、下列哪种药物常被用来浸湿草垫铺于畜舍门口,以消毒进出的车轮和行人鞋底?C

A、乌洛托品 B、甲醛 C、生石灰 D、过氧乙酸

64、下列哪项是主要作用于皮肤、粘膜的药物? A

A、乙醇,硼酸 B、苯酚,氢氧化钠 C、碘,过氧乙酸

65、俗称为洒精的是? D

A、甲醛 B、苯酚 C、甲酚 D、乙醇

66、有异臭气味,不宜用于食品加工车间使用的药物? C

A、甲醛 B、苯酚 C、甲酚

67、下列哪项是主要作用于皮肤、粘膜的药物? B

A、过氧乙酸,苯酸 B、新洁尔灭、利凡诺 C、过氧化氢溶液,漂白x

68、过氧化氢溶液又名双氧水,常用于? A

A、冲洗深部化脓创、瘘管等 B、皮肤消毒 C、环境、用具、器械消毒

69、下列哪项主要是抗革兰氏阳性菌的抗生素? A

A、青霉素 B、链霉素 C、硫酸卡那霉素 D、硫酸庆大霉素

70、下列哪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损害前庭神经和听神经,引起药物性耳聋? C

A、红霉素 B、土霉素 C、链霉素 D、青霉素

71、下列哪种药品属于广谱抗生素?C

A、青霉素 B、红霉素 C、氟甲砜霉素 D、多粘菌素

72、下列哪种药品是进入脑脊液中浓度最高的一种,是脑组织细菌性感染的首选药?C

A、磺胺对甲氧嘧啶 B、磺胺异恶唑 C、磺胺嘧啶 D、磺胺咪

73、下列哪种药品近中性,对组织刺激性小,主要用于眼科感染? B

A、磺胺脒 B、磺胺醋酰 C、诺氟沙星 D、磺胺二甲氧嘧啶

74、“SD“是哪种磺胺类药品的简称?B

A、磺胺二甲氧嘧啶 B、磺胺嘧啶 C、磺胺醋酰 D、磺胺脒

75、“SDM”是哪种磺胺类药品的简称? A

A、磺胺二甲氧嘧啶 B、磺胺间甲氧嘧啶 C、磺胺脒 D、磺胺对甲氧嘧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6、氨苯磺胺又称消炎粉,外用治疗感染创,其简称是? B

A、SIZ B、SN C、SMD D、SM2

77、用于驱除家畜胃肠道的蛔虫、血矛线虫等线虫的药物是? D

A、氯硝柳胺 B、吡喹酮 C、硝氯酚 D、敌百虫

78、常作为反刍动物的前胃兴奋的药剂和猪、犬催吐剂的`内服药物是? C

A、浓氯化钠注射液 B、硝氯酚 C、洒石酸锑钾 D、鱼石脂

79、鱼石脂、二甲基硅油属于下列哪类药物? B

A、促进反刍药 B、胃肠臌胀治疗药 C、助消化药 D、皮肤、粘膜消毒药

80、氯化铵、碘化钾属于下列哪类药物? A

A、祛痰药 B、镇咳药 C、平喘药81、外科手术之前预先注射,能起到保护心脏作用的药物是? D

A、麻黄碱 B、肾上腺素 C、利多卡因 D、洋地黄

82、下列哪种药物是常用抗凝血药? C

A、维生素K B、安络血 C、肝素 D、硫酸亚铁

83、下列哪种药物可外用于皮肤、粘膜的止血? B

A、枸橼酸钠 B、三氯化铁 C、安络血 D、肝素

84、对于肾性水肿应该禁用的利尿药是? D

A、呋喃苯胺酸 B、安体舒通 C、双氢氯噻x D、汞撒利

85、下列哪种药物属于高效利尿药? A

A、呋喃苯胺酸 B、安体舒通 C、双氢氯噻x D、尿素

86、下列哪种药物不能用于动物的催产或引产? C

A、垂体后叶素 B、缩宫素 C、麦角新碱 D、催产素

87、下列哪项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 C

A、盐酸普鲁卡因 B、阿托品 C、尼可刹x D、乙酰胆碱

88、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兴奋作用,大脑对此种药物最为敏感的是? C

A、尼可刹x B、士的x C、咖啡因 D 、乙酰胆碱

89、临床上主要用于加速麻醉动物的苏醒和中枢抑制药中毒解救的药物是? B

A、戊巴比妥 B、尼可刹x C、咖啡因 D、氯丙嗪

90、下列哪种药物属于局部麻醉的药? B

A、水合氯醛 B、盐酸丁卡因 C、氯胺x D、安乃近

91、适用于眼、鼻、咽喉、气管、尿道等粘膜部位浅表手术的局部麻醉方法是?A

A、表面麻醉 B、浸润麻醉 C、传导麻醉 D、硬膜外腔麻醉

92、下列哪种局部麻醉的药物不宜作浸润麻醉或传导麻醉? B

A、盐酸普鲁卡因 B、盐酸丁卡因 C、盐酸利多卡因 D、昔罗卡因

93、下列哪种药物用于有机磷中毒的解毒? A

A、阿托品 B、亚硝酸钠 C、乙酰胺 D、亚甲蓝

94、下列哪种药物用于氰化物中毒的解毒? B

A、胆碱酯酶复合剂 B、硫代硫酸钠 C、乙酰胺

95、下列哪种药物是有机磷中毒的特效解毒药? C

A、硫代硫酸钠 B、乙酰胺 C、胆碱酯酶复合剂

96、乙酰胺是下列哪种中毒现象的特异性解毒药? D

A、铅中毒 B、有机磷中毒 C、氰化物中毒 D、有机氟中毒

97、特殊情况下需延长处方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兽医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D

A、1个月 B、1周 C、当天 D、3天

98、畜禽体由一系列不同的系统所组成,下列选项中哪4个系统又合称为内脏?C

A、被皮、呼吸、循环和生殖系统 B、消化、免疫、内分泌和生殖系统

C、消化、呼吸、泌尿和生殖系统 D、消化、呼吸、内分泌和泌尿系统

99、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猪水疱疱 B、牛海绵状脑病 C、绵羊痘和山羊痘 D、狂犬病

100、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瘟 B、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C、牛海绵状脑病 D、牛结核病

101、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猪水疱病 B、猪瘟 C、非洲猪瘟 D、猪丹毒

102、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海绵状脑病 B、痒病 C、蓝舌病 D、鸡传染性支气管炎

103、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禽流行性感冒 B、高致病性禽流感 C、鸡新城疫 D、禽白血病

104、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B、牛海绵状脑病 C、绵羊痘和山羊痘 D、牛结核病

105、下列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口蹄疫 B、禽流行性感冒 C、痒病 D、禽霍乱

106、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狂犬病 B、炭疽 C、弓形虫病 D、口蹄疫

107、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传染性鼻气管炎 B、牛恶性卡他热 C、牛白血病 D、牛海绵状脑病

108、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出血性败血病 B、牛结核病 C、牛焦虫病 D、牛传染胸膜肺炎

109、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锥虫病 B、日本血吸虫病 C、牛恶性卡他热 D、牛瘟

110、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传染性鼻气管炎 B、牛白血病 C、牛锥虫病 D、痒病

111、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恶性卡他热 B、牛出血性败血病 C、牛结核病 D、蓝舌病

112、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山羊关节炎脑炎 B、梅地一维氏纳病 C、钩端螺旋体病 D、绵羊痘和山羊痘

113、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猪乙型脑炎 B、猪细小病毒病 C、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 D、猪水疱病

114、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猪丹毒 B、猪肺炎 C、猪链球菌病 D、猪瘟

115、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 B、猪支原体肺炎 C、旋毛虫病 D、非洲猪瘟

116、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猪乙型脑炎 B、猪肺疫 C、猪囊尾蚴病 D、口蹄疫

117、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马传染性贫血 B、马流行性淋巴管 C、马鼻疽 D、非洲马瘟

118、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和病种是? D

A、马流行性淋巴管炎 B、巴贝斯焦虫病 C、伊氏锥虫病 D 、非洲马瘟

119、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鸡传染性喉气管炎 B、鸡传染性支气管炎

C、鸡传染性法氏囊病 D、禽流行性感冒

120、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鸡马立克氏病 B、鸡产蛋下降综合征 C、禽白血病 D、高致病性禽流感

121、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禽痘 B、鸭瘟 C、鸭病毒性肝炎 D、鸡新城疫

122、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小鹅瘟B、禽霍乱 C、鸡白痢 D、鸡新城疫

123、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鸡败血支原体感染 B、鸡球虫病 C、禽白血病 D、鸡新城疫

124、下列不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兔病毒性出血病 B、兔粘液瘤病 C、野兔热 D、小反刍兽疫

125、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黑腿病 B、李氏杆菌病 C、类鼻疽 D、布鲁氏菌病

126、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放线菌病、B、肝片吸虫病 C、丝虫病 D、弓形虫病

127、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流行热 B、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

C、牛生殖器官弯曲杆菌病 D、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128、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牛生殖器官弯曲杆菌病 B、毛滴虫病 C、牛皮蝇蛆病 D、牛海绵状脑病

129、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肺腺瘤病 B、绵羊地方性流产 C、传染性脓疱皮炎 D、绵羊痘和山羊痘

130、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腐蹄病 B、传染性眼炎 C、肠毒血症 D、山羊痘、

131、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D

A、猪传染性胃肠炎 B、猪副伤寒 C、猪密螺旋体痢疾 D、猪支原体肺炎

132、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鸡病毒性关节炎 B、禽传染性脑脊髓炎

C、传染性鼻炎 D、鸡传染性支气管炎

133、下列不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禽结核病 B、禽伤寒 C、禽传染性脑脊髓炎 D、鸭病毒性肝炎

134、下列不属于江苏省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高致病性禽流感 B、牲畜口蹄疫 C、猪瘟 D、猪水疱病

135、下列不属于江苏省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病种是 D

A、鸡新城疫 B、狂犬病 C、羊痘 D、牛瘟

136、叩诊正常肺部发出的声音为 A

A、清音 B、浊音 C、鼓音

137、犬的正常体温变动范围是 B

A、40.0 ~42.0℃ B、37.5~39.0℃ C、36.0~38.5℃

138、在外科手术中常用的消毒方法有 ABCD

A、煮沸灭菌法 B、高压蒸汽灭菌法 C、化学灭菌法 D、火焰灭菌法

139、使局部麻醉的药与组织表面的神经末梢直接接触,让其失去疼觉,主要用于口、鼻、阴道、直肠、膀胱等粘膜和眼结膜、角膜,有时也用于胸膜、腹膜的麻醉的是 A

A、表面麻醉 B、浸润麻醉 C、传导麻醉

140、常用的化学消毒剂有下列哪几种? ABD

A、0.1%新洁尔灭 B、70%酒精 C、氢氧化钙 D、10%甲醛溶液

141、较大的血管出血,在纱布压迫止血后即可看见,可用 BC

A、压迫止血法 B、止血钳止血法 C、结扎止血 D、填塞止血法

142、下面选项中哪些是大肠杆菌的抗原? ABC

A、菌体抗原(O) B、表面抗原(K) C、鞭毛抗原(H)

143、沙门氏菌可引起禽类的哪些疾病? ABC

A、鸡白痢 B、禽伤寒 C、禽副伤寒 D、禽霍乱

144、治疗血吸虫病用哪种药物? A

A、吡喹酮 B、噻苯咪唑 C、伊维菌素

145、既可做弓形虫的终末宿主又可做中间宿主的动物是 C

A、猪 B、牛 C、猫 D、犬

146、在猪发生猪瘟时,其眼结膜上可出现什么变化? D

A、苍白 B、黄染 C、发绀 D、出血

147、下列哪些是手术剪的用途? AB

A、沿组织间隙分开剥离和剪开、剪断组织 B、剪断缝线和各种敷料

C、切开和解剖组织 D、可以较牢固地夹住组织

148、外科手术中器械、敷料、手术及橡胶类物品的消毒灭菌常采用下列哪种方法? B

A、煮沸灭菌法 B、高压蒸汽灭菌法 C、化学药品消毒法 D、火焰灭菌法

149、常用的非吸入性全身麻醉的药有以下哪几种? ABC

A、隆朋(麻保静) B、静松灵(2,4-二甲苯胺噻唑)

C、氯胺x D、乙醚

150、局部麻醉剂注射于皮下、粘膜下及深部组织以麻醉感觉神经末梢或神经干,使其失去感觉和传导刺激的能力称为 B

A、表面麻醉 B、浸润麻醉 C、传导麻醉 D、硬膜外腔麻醉

151、下列止血方法最常用的是 ABCD

A、压迫止血法 B、止血钳止血法 C、结扎止血法 D、填塞止血法

152、《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经江苏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于8月20日通过,自 A 起施行。

A、月1日 B、年12月1日 C、1月1日

153、动物诊疗许可证每 C 年由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1次。

A、1 B、2 C、3

154、兽药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C 天用药量。

A、3 B、5 C、7

155、由于各种不良因素的作用,致使蹄角质异常生长,蹄外形发生改变而不同于正常家畜的蹄形,称为 B

A、蹄叶炎 B、蹄变形 C、蹄糜烂

156、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兽医工作满 A 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考试。

A、2 B、3 C、5

157、下列属于国家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的是 C

A、高致病性禽流感 B、口蹄疫 C、牛结核病

158、下列属于国家公布的违禁药物的是 B

A、蛋氨酸 B、氯霉素 C、鱼粉

159、执业兽医包括 B

A、兽医师 B、执业兽医师和执行助理兽医师 C、高级兽医师

160、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后,连续从事兽医工作满 A 年的,可参加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

A、3 B、5 C、7

161、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B 日用药量。

A、1 B、3 C、5

篇11:执业兽医试点工作规定

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有关规定

一、指导思想

执业兽医试点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不断推进”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开展试点工作。既要保证试点工作的成功,又要保证实际工作效果,真正做到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争取用一年时间,试点单位全面推行执业兽医制度,为全省实施执业兽医制度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二、试点工作步骤

(一)制订有关规范性文件,4一6月份完成。执业兽医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必须与健全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完善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相配套。4一6月份省农林厅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并下发江苏省试点地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暂行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兽药GSP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试行)、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评份标准(试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动物诊疗处方及处方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试点地区选择,7月份完成。在13个市各选出一个县(市、区)作为推行执业兽医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动物防疫工作基础,在疫病防治、兽药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协调,相互配合等方面能力较强,各项工作富有成效。

(三)实施执业兽医管理,8一9月份完成。

1.培训学习。组织对试点地区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试点工作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公告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实行执业兽医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经营方式符合试点工作要求。

2.组织考试。根据《江苏省执业兽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出卷工作,并下文部署试点单位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3.审核发证。资格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全省统一格式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试点总结,10一11月份完成。各试点单位对前期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市为单位及时总结上报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三、工作分工

1.省农林厅主管执业兽医试点工作,省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单位执业兽医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2.试点县(市、区)所在地市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执业兽医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执业兽医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转变思想,排除障碍,克服困难,扎扎实实抓好试点工作;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全力支持和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对试点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执业兽医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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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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