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共含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不渴空气”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签证主要有三类: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出具人)和客体(使用人)都不一样,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而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
目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出具的手续。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位发起申请,由于利用签证多结工程款的做法较普遍,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因而,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就要想方设法将签证变成由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实在不行也要成为建设单位签发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才是现场经济签证。
增强签证单有效性固定签证成果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位总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就不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就不附图(草图、示意图)。
施工企业按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的原则填写涉及费用的签证。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到内容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签证内容,施工企业尽量有针对性地细化填写。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利用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利用设计变更创利的手段施工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工程施工外,利用招标时所发现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以及投标技巧,通过设计变更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设计变更,特别是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是当前施工企业创利的重要手段。
第一,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位已设计,其辅助性结构或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注明由施工企业设计、设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如大型结构的预埋件、构造配筋、加固方案等,这相当于帮设计单位干活,自然是施工企业创利的最佳机会。
第二,当设计要求与施工企业已熟悉的施工工法不一样时,施工企业会想办法让设计改变工法,采用省时省工省机械、有利于施工企业创利的工法。如在短肢剪力墙中用大钢模施工代替组合钢模施工。
第三,申请变更设计图中既难做又不值钱(或报价低)的项目,相应地增加报价高的工程量,如去掉檐廊装饰,增加基础深度、桩布置密度、梁柱截面尺寸配筋等。
第四,让设计单位将规范(或定额中)已包含在工程项目中的附加工作内容,写入设计结构要求中作为强制要求,如灌注混凝土桩要超灌1m,地下结构必须外放20cm等。实例1:某工程设计交底时要求钻孔灌注桩超灌1.5m,入岩0.6m,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当地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规定为设计桩长另加一个桩径,已考虑了超灌的素砼因素。施工企业按设计要求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的1.5m另行计算,增加费用。
第五,为赶工期而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企业要让设计出变更通知,说明是为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而提高等。实例2:某工程设计为100mm厚钢筋混凝土楼板,已能满足荷载要求,现施工企业提出水电埋管难度较大,为便于施工,要求设计变更为120mm厚楼板;原设计为C25级混凝土,施工企业为提前拆模加快进度,要求改用C30级混凝土,
设计单位仅从设计角度考虑,同意将板厚100mm改为120mm厚,C25改用C30.建设单位认为设计已认可不会有问题,也表示签章。这样其楼板增厚20mm和C30与C25级混凝土的差价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造价无形提高。施工单位也达到了创利目的。其实楼板增厚20mm和改用C30级混凝土的问题属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措施,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都有办法处理此事,改厚楼板或代用高级别混凝土,其差价一般由施工单位自行消化,不予调整。可让设计出变更通知,此费用就合理地转嫁至建设单位。
利用工程联系单创利的手段工程联系单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在工程参与各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联系工作事宜时使用,其较其它指令形式缓和,易于被对方接受。常见的有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两种。其传递流程有两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利用一些建设单位签发和管理不规范,如有些建设单位对建设单位代表授权过大、没有切实可行的内控程序逐级请示领导审批、建设单位代表缺乏签证价款控制的意识和素质不高、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等,常采用后一种传递流程主动沟通,利用其在专业技术上的优势,迷惑建设单位,增加工程造价。
增加现场经济签证,合理加大工程量施工企业一般通过研究合同的细节,熟悉合同单价或当地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善打“擦边球”,将在施工现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及时以签证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交换意见,利用建设单位代表不了解工程结算方面的知识来达到虚报、多报工程量而增加造价的目的。
常见的增加现场经济签证现象。在施工中施工企业以各种理由,采用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增加造价来提高利润。现场经济签证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这为施工企业增加现场经济签证提供了机会。
一、现场经济签证不规范,有些建设单位代表接受施工企业施予“恩惠”,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增加现场经济签证。
二、不及时签证,事隔多日才补办签证,导致现场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有些施工企业任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利用在建筑工程结算中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差和人工费的调整的不同,争取得到更多的利润。如,某工程对镀锌钢管价格的确认,既没有标明签署时间,也没有施工发生的时间。按照当地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指导价,一、二月份DN20镀锌钢管单价与三、四月份的单价相差额150元。合同约定竣工结算时此材料按公布的市场指导价执行,施工企业取三、四月份的镀锌钢管单价增加了价款。
三、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增加签证价款。
例如,某大楼施工图设计要求基坑用素土回填,施工时分A、B两区施工,B区先完成地下室施工,施工企业提出为保证A区开挖安全,在A、B公共边B区侧基坑回填2:8砂石,仅此项签证就比用外购土回填增加签证价款30万元。
四、施工企业对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这是允许的,但只能作为独立费。
而有些施工企业往往在签证单最后写上一句:“……列入直接费。”建设单位代表又不理解直接费与独立费的不同(前者可以参加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于是签字认可。
加大工程量签证的手段。当某些合同外工程急需处理时,施工单位往往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并要求签证;当处理一些复杂、耗时较长的合同外工程时,施工企业经常请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去现场观看,等时过境迁(一般不超过签证时效)他们只记事情不记尺寸时,再去签证;对某些非关键部位但影响交通等的工程,故意拖时完成,建设单位为了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工,腾出交通通道,通常会要求施工单位赶工,这样施工单位就可以赚取建设单位部分赶工措施费;地下障碍物以及建好需拆除的临时工程,施工单位等拆除后再签证;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情况下,施工企业办理材料代用单时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以上就施工企业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中的一些创利手段作了概括。从施工企业而言,由于招标时压价太多,不这么做也许就会亏损,但这些做法毕竟是不正当的,有损企业诚信,不利于建筑行业的正常发展。要改变这种状况,还需要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建设签证和设计变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障现场签证真实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原则
工程建设应严格对照工程量清单按图施工,对图纸缺陷、清单缺项漏项和隐蔽工程,确须办理签证或进行设计变更的,应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程序到位的原则。
二、工程签证范围
1、用于工程建设非合同承包范围(清单范围)的项目,及应公司要求代建代办的零星工程费用。
2、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项目。
三、工程签证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参考价)。
3、证明签证事项的影像资料、测绘报告等图文资料。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印章。
四、签证价款的计算方法
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价款按以下原则计价: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招标清单中没有的增加项目,套定额计价计费后,按中标下浮系数下浮计算。
4、定额内没有项目,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不另下浮。
五、签证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事前报告。经施工单位提出事项申请和工程预算,经甲方代表报分管项目副经理审核、投资经营部审核预算,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2、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工程师、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共同到现场签证做好原始记录。
3、公司会审。公司每月5日召开一次工程签证会审会,对上月发生的工程签证单进行会审,确认签证事件及价款。
4、审计审核。对设计变更项目和清单外新增项目,经由施工单位提交预算、投资经营部审核后,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
5、签订协议。对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较大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招标清单中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确认,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二)特殊程序
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紧急任务,经分管项目副经理提出、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可先行组织实施、后补办签证手续。现场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签证事件完成的3日内按一般程序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办。
六、工作要求
1、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和监理单位办理签证应及时、准确、真实。
2、现场签证一事一签,不得分解签证,严禁回忆签证。隐蔽工程施工时,现场代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实做好记录和现场签证。
3、所有签证事项由施工单位据实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应有图文资料而没有的,不可办理签证。
4、现场代表应按工程项目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归档保存。
5、《工程签证单》一式5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部、投资经营部各1份。
6、现场签证错误或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试论设计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对工程造价控制论文
摘 要:控制工程造价对项目施工管理相当重要,为了不影响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是加大管理施工工作人员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造价控制
从现在建筑施工操作的状况可以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原因有两方面: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这些因素不仅会使造价的金额增大,还会使施工项目的进度快慢、质量好坏、监理等工作都受到牵连。还有,因为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它也包含了许多方面的关于施工的内容,所以致使工程造价预算变得更加困难,也给最后的项目竣工核对计算带来了很多麻烦。
1、设计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的原因
1.1设计变更的原因
(1)改动计划。当一份新的建设方针提出后,建设部门、设计部门、施工部门等许多个部门要进行审查核对方可交工,有时一开始的施工方案会有变化,因为相关人员在交流经验的时候经常会对一开始的施工方案进行改动,经过每一个部门进行讨论,然后再一起决定施工图的新方案,这些都是影响设计图修改的原因,最后设计部门就会汇出新的设计图或设计图修改说明。
(2)调整施工项目。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现场常会需要一些改动,这是因为施工现场的一些因素的影响,有时也需要增加或减少一些重要的`工程项目等,施工过程中的改动调节也属于设计图变动的因素之一。
(3)突发情况。当设计方案投入施工后也会遇到不同的突发状况,这些是原设计未预料到的意外问题,如:地质开挖时遇到困难,对原始施工方案需调整,这就造成了设计方案的变动。再例如:在工程的地下管道安装修整工程中对原来工程的设备、管墩等因素没有考虑完善,这样就会导致原来设计好的管道的安装或标高进行合理的修改,这些也是会导致设计有一些变动的。
1.2工程现场签证的原因
(1)施工过程中有时承包方的经济会受到很大的损失,这是由于建设部门自身工作的没有做好,在工程过程作业中有时也需调整一些施工计划,因为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也会犯一些错误,致使施工单位的工程不能顺利进行、工作人员不好好工作、工程没有做好需要重做等。
(2)施工技术调整时也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如:因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标等引起工程问题,施工单位在问题出现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需通告建设单位,经过得建设单位审批后再次施工,这种情况则要求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3)工程项目如果出现大的问题,就应该进行大面积的修改,施工图、施工方针都需要进行大的改动,施工的相关设计方针通常都要在检查修改之前由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检查修理完成之后办理相关的证明,再依据办理好的工程签证进行工程结算,这些也造成了工程签证的影响。
2、防范措施
2.1防范设计变更的探讨
(1)勘测地质情况。地质勘测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情况进行勘察时,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把握好钻孔大小及钻探深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经济处罚条例及有改动性条款进行制定合同。如果在地质勘测时遇到麻烦,要及时与施工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经验,这样才能够很快的解决问题。
(2)工程图纸。施工单位需安排经验丰富、技术先进、人才齐全的设计单位参与图纸设计,且给设计单位足够的设计周期,当图纸完成后要组织专家审核,及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最佳图纸方案指导施工。编制合同时为维护施工单位利益,可要求因设计图纸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需由设计单位承担,这样就能提高设计单位的责任性,保证施工图纸按照标准要求设计。
(3)防止错误。建筑项目决策之前要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给后期的施工作业提供科学的指导。设计单位在开展设计作业时要把相关工程资料了解全面,为了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在设计工作满足规定要求,应该对施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不断的操作、全方位的研究。
2.2工程现场签证的完善
(1)首先做好相关事宜的规定再进行制定施工合同,不允许用签证方式来规定条例。例如:不确定因素常常出现在施工过程中,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这些都要求管理人员通过文字协议的形式规定下来。
(2)经费签证。若签证关系到了工程项目的费用支出,则必须要加强签证的原则以保证各项资金的合理运行。对有关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情况,都需要经过详细审核之后才能批准。例:因业主或非施工单位因素导致的机械台班窝工,业主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机械台班费则由他人承担。
(3)材料价格规定中,应说明是预算价格还是实际采购的价格,避免因价格变动造成的成本变动,防止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4)施工组织方案里对不能进行签证处理的要明确标注,如: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等,这些内容都是要详细审查的,不得随意进行工程签证处理。
(5)为了避免人为造成的原因导致添加涂抹修改等问题,所以施工单位应把签证单保存好,为了保险起见,最好拟定相同的两份签证单。
2.3工程管理措施的加强
(1)区分详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就建筑学角度来看,它们的相同点是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费都是预备费的范围,而不同点是在于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内容、特性。设计变更需要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对出现的新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工程签证的则是现场施工人员签发,所发生费根据签证原因计算。因而,工程各方人员在把握两方面概念后可更好地开展施工作业。
(2)合同交底。合同方案制定后应该及时介绍给工程相关人员,如: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等,及时进行合同交底记录有助于规范操作施工。需要时可把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让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能熟悉工程建设中需要运用的方案、工艺、图纸等,以科学地指导现实施工作业。
(3)能力提高。对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有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一定要按照施工图例及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的更改或工程的验收,这样就能很好的指导工作人员进行施工操作,为了避免给承包方的成本造价造成影响,应注意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并及时进行控制。例:地下室的层高2.2米,在设计变更时必须全面考虑。这是由于2.2米需计算综合脚手架,工程类别则会出现变动,给后期施工作业带来难度。
3、结语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仅会使工程项目的实行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也会严重干扰成本造价的变动,怎样才能够很好的避免给承包方带来经济损失,这就需要设计者、买房者、监理员和现场承包方管理人员等相互协调合作,要认真、仔细的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问题谨慎研究,这样就不会给经济带来太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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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汝江. 浅论设计中的结构选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 价值工程, 2010,(23).
[3] 程广力. 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J]. 价值工程, ,(03).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制度有哪些?
(一)设计变更
1.在施工图会审或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监理组审查,同意后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出面与设计单位协商;
2.设计单位同意后应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签认后发施工单位;
3.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见《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
(二)工程洽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⑴ 凡设计变更的应先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则予签认;
⑵ 凡不设计变更,或虽涉及设计变更但已取得设计单位同意的,应报监理组审核,审核批准后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然后涉及设计变更的按设计变更程序执行,不涉及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洽商文件,由监理组签认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其执行程序见《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程序》。
2.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处理步骤基本上与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相同。
(三)项目监理组在审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度、外观、使用功能等)、进度、投资各方面的影响,以及是否违反有关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规程,及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 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文件是重要的施工与监理文件,监理组应妥善保留并归档。
发包人:召陵区归村西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A方)
承包人:漯河市富地诚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B方)
经过AB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 工程地点:归村西村
3、 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 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拓展阅读】
签订工程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 资质情况; ② 施工能力;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履约管理之工期
(一) 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 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 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 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
定认定方法:
① 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 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 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 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 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3、设计变更
① 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 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4、图纸延误
① 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 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5、增加工程量
① 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 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6、质量鉴定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① 鉴定合格,顺延工期;
② 鉴定不合格,视情况而定。
7、建设单位的其他原因
如: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等。
① 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 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8、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 工程签证范文
★ 设计变更建议书
★ 设计变更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