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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校长必须与班主任、门位等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使每个相关岗位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学校安全工作分析会议制度。学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员。会议情况必须记录在案备查。
三、建立健全检查整改制度。每个季度学校要组织安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所有的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都必须记录在案备查。
四、值班巡逻制度。一要加强门卫值班。确保门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建立值班记录台帐。二要加强值班巡逻。加强教师值班巡逻,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三要建立节假日、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五、“五项安全教育”工作制度。一是开展课堂主渠道渗透教育。每位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要将安全教育内容与学科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全体学生全面进行安全教育;二是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知识专题讲座,提高防患意识;三是开展学生自我保护演练活动。每学期学校至少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演练活动,在模拟的险境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特殊关爱活动。对残疾、体弱多病以及品德有缺陷的特殊学生,学校要建立专门花名册,班主任、课任教师要通过“一对一”结对子方式,关心爱护他们。五是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共建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共同教育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代表、社区(村)有关人员座谈会,形成合力,共建“平安校园”。
六、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及安全措施防范制度。对组织10人以上师生需要乘车船的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同意,并报请镇、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特别批准,一般不得组织师生参加校外社会性大型活动。组织就近徒步到校外参加劳动锻炼、社会实践、社区活动、参观游览等综合实践活动,要预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活动善始善终绝对安全。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能确保安全的地点活动。
七、校外安全监管制度。一是联合校外力量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禁止学生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二是每学年初通过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提醒并督促家长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对学校中发生的师生意外伤害、学校财产损失等重要情况及其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先电话报告而后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做到准确、全面。同时,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九、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学校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考核,大力表彰和奖励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
十、安全文件材料建档制度。各校要指定专人对各级各类安全文件、材料、信息及时收集和归档,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以便有案可查。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一、严禁未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产科业务,设置产科的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二、严禁医疗机构聘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医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中医、中西医结合或妇产科)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护士、助产士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方可在其注册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医疗机构对内、对外承包、出租产科、新生儿科。
四、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原因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原因的大月份引产。
五、严禁在家属不在场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六、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弃婴。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八、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经产妇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自行带回深埋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再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十、严禁任何人私自将住院新生儿带离病区。产科病区、新生儿科等关键部位要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由专人值守。进出医疗机构、产房、产科、新生儿科病区的通道均应设置监控设施,实行24小时监控。监控内容至少保存30天。
一、严禁未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产科业务,设置产科的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二、严禁医疗机构聘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医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中医、中西医结合或妇产科)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护士、助产士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方可在其注册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医疗机构对内、对外承包、出租产科、新生儿科。
四、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原因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原因的大月份引产。
五、严禁在家属不在场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六、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弃婴。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八、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经产妇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自行带回深埋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再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十、严禁任何人私自将住院新生儿带离病区。产科病区、新生儿科等关键部位要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由专人值守。进出医疗机构、产房、产科、新生儿科病区的通道均应设置监控设施,实行24小时监控。监控内容至少保存30天。
中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
一、每天(包括节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轮换值班,检查和监督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离职守,遇事应及时反映和汇报,保卫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视、巡逻。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由当日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门、窗的关闭,而其它专用室则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负责管理,伙食团和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准时关闭教学大楼,12:00学校大门。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擅自离校、不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严禁翻越门窗、楼道扶手、栏杆,不爬墙攀高,不打架斗殴,更不能与社会上的青年联系和交往,每班选学生做好安全员,每天协助老师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校教职工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妥善的办法制止。
五、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校和家长探望学生登记制度(上课时间或就寝后原则上不安排),家长给哪个给学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处由学生寝室值班人员转交,学生在非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开学校。
六、师生需集中外出活动时,组织者要事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然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临行前还必须给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学生随身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七、学校所有财物出校,必须持有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的批条,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为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各项检查的登记册、各类批条都必须长期保管,法定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安排还必须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各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将药品按规定存放,对有毒、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的药品还必须定点储存并有管理措施,伙食团保管室、操作间、开水房、财务室等重地由专人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办公室、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按检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换过期的用电设备,维修老化的建筑设施。
十一、在师生中进行安全教育,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工具。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1、总则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3.1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3.2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4.2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4.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2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6.1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6.2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6.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7.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7.5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7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为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专业部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生自习及上课时间内在班任课教师为该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安监室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监督。
4、德育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5、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外宣工作的安全监督,校车及档案室的安全管理。
6、教务处负责课堂安全管理和监督,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强化药品物品的安全管理。
7、总务处负责校内食堂的安全管理,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8、实训中心负责实训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各项活动活动开展的安全管理。
9、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10、教科室负责学校开展教改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
11、体卫处负责各项文体活动开展的安全管理。
12、就业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就业培训的安全管理。
13、“9+3”办公室负责“9+3”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4、工会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维稳及安全管理。
15、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16、任课教师做到课前清查学生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诉班主任或相关部门。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7、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电梯作为一种机电合一的大型的垂直运输工具,它既运乘客又运货物,所以必须经常处于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为强化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总则》的规定,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职责
1、宾馆工程部负责电梯的安全工作,对电梯造成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酒店安全规章制度,把电梯安全工作列入工程部重要议事日程。
3、工程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可行的严格的电梯管理办法,并应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制度及保养规程,并在日常管理中实施。
4、从事电梯维修的人员以及专职司机,必须由经政府批准的培训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二、奖惩
1、奖励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照凤祥宾馆《管理创新管理规定》的规定给予奖励。
(1)在改善电梯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通过革新和改造,显著提高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性能或降低运行成本的;
(2)在防止电梯安全事故方面做出成绩的,如及时发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或提出了先进有效的事故预防,控制方法的;
(3)在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中尽职尽责,见义勇为,不怕牺牲,不畏艰险,为抢救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作出重要贡献的。
2、罚则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执法机关按国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或《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责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予相应处分。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门 卫 值 班 制 度
一、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二、按时上岗,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机关大院的治安秩序,保一方平安。
三、值班前不得饮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在岗时睡觉、办私事。
四、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形象,接待来单位办事人员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五、要熟悉和掌握大院内的基本情况,熟记工作人员和汽车牌号,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值班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意进出人员和车辆动态,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及时控制并向单位报告。
六、注意观察,妥善处理紧急情况,遇到火警、盗警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或报警,协助单位或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七、保持岗位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不得作为休闲场所,谢绝无关人员逗留。
八、不准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张贴广告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局机关大院。
1.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 每年以创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 开展知识竞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依法治火。
4.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 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并有记录。
7. 每月对本单位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査并复查追综。
8. 对各部位检查情况进行通告,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 保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安全出口及走廊;梯间;过道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0. 发现有火灾隐患时及迅速按应急预案处置并上报上级主管,并拨打消防部门电话。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州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管理处应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四)监护动火作业;
(五)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六)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二、实行业主(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签订)。
三、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四、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五、住户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并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七、本小区内任何商铺(商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灭火器1只(小于30平方米配备1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八、小区范围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九、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管理处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广州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十一、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十二、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业主500~元罚款,处以防火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罚款,可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占用或封堵消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二)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已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条件,还继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四)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五)未经许可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的;
(六)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处行为人1000元~3000元罚款,处防火责任人玻埃霸??担埃霸??睿?杀ü?不?夭⒋π姓?辛簟?/P>
(一)未办理消防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二)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三)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四)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五)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四、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分别情况,防火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会被处以300~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中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客服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客服中心要制定对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及员工的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科室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不少于二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须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自动消防设施的性能、操作方法以及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3、下列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专(兼)职消防员;
(四)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业人员;
(六)电工、库工、焊工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岗位人员;
(七)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
(八)进入中心的外来工作人员;
(九)火灾事故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十)其他应当接受消防培训的人员。
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6、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8、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岗位防火巡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科室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兼职消防员防火检查制度
1、兼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2、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兼职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兼职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4、兼职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兼职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6、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 火灾现场的保护。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科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科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中心安保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心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管理,增强员工用电规范、安全意识、节能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等个人行为。
4、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5、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6、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7、为了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8、办公区域内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中心安保部,严禁自行处置。
9、因违反本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动力站、电梯机房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工作记录》;服务大厅下班后应进行收尾工作检查,并记录备案。
7、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5)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6)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7)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8)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9)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0)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镇人民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干职工、村常务干部、志愿消防队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各单位要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规定。
4、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村、企业,各部门、村、企业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村、企业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村、企业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镇人民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企业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镇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村、企业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村、企业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神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教委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要求,从本校实际出发,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学校学生发展”的理念,健全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师生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和育人环境:通过安全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安全文明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条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食品、饮用水、环境以及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管理,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校园安全文明程度,从而促进学校可持续性发展。
二、具体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①进一步规范门卫的登记、验证,访客挂牌进校制度,门卫交接班工作记录,严格上岗纪律,并做好门卫工作记录的整理存档等工作。
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健立健全防火、防偷、防盗、防暴等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二次演练,如“119”的消防演习、逃生自救演习等等。
③确保通信的畅通,遇到突发事情,保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种情况。
④加强行政值班制,对学校的综合大楼、实验室等重要位置派专人负责,夜间巡视检查,确保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
⑤签订重要岗位安全责任书。
⑥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日检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报告制度,消除不安全隐患。
⑦在确保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保证社区居民健身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工作必须确保学校的教学环境
3.构建安全防范系统,全方位加强监控
1)设立由人事干部、总务主任负责的安全保卫组,兼职4人,并通过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素质。
2)在一、二两层的所有教室和三楼楼梯口、仓库安装了16个与110联网的报警探头,加装了预初年级办公室的防盗窗,加高了学校大门,更换了所有的灭火器和部分消防带,在学校东南角一侧安装了铁丝网。更换所有灭火器和部分消防带。
3)加强夜间值班管理:加强夜间值勤人员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值勤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和通知相关人员。
4)加强门卫电子功能的运用:学校安全专管员和门卫值勤人员要天天观看电子频,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动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学校领导要每周一次观看电子频,做到心中有数。,,
5)将安全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教职大会、校园广播台、电视台等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人人成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校园及周边严禁摆摊设点,严禁校内骑车,楼道、实验室、排球馆等位置合理布置消防设备。
6)维护校园政治稳定,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开展学校各项活动。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经常与长桥街道内保组及治安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通报情况,同时整合学校、家长、学校所在周边二个居委会的力量,同抓共管,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定有序。根据学校基建情况,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0**学年中学安全工作计划
xx中学现有传授班10个,门生 多人,教职工48人。比年来,我校以“构建温和校园” 为中间,富裕阐扬全员参加的优势,当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狠抓办理,明了责任,美满轨制,典范办学,迄今为止未产生一路安定责办变乱,有效包管了教诲传授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设了精良的前提。下面我就有关工作向各位带领作一简要报告请教。
1、加强带领 强化责任
我校高度珍视校园安定巩固工作,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定工作带领小组,小组学期初订定“安定工作筹划”,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定工作集会,按期进行隐患排查,随时整改。为强化责任,校长与与各年级组长,各年级组长与班主任逐级签订了安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黉舍狠抓安定轨制构筑,几年来根据黉舍实际,前后建立健康了《安定工作m惩轨制》、《消防办理轨制》、《配置查抄与补缀轨制》、《安定变乱报告轨制》《安定隐患排查轨制》等一系列规章轨制。为防备群体性变乱的产生,黉舍还订定了《庞大安定变乱应急预案》,严厉落实群体性活动报批轨制。对上级召开的`安定工作集会,我校每次都按时按要求参加,并对集会精神当真进行贯彻落实。
2、办法得力坚定凡是
我校有门生 多人,人口茂密,门生年龄小,安定意识差,一旦产肇变乱,结果不堪设想。为此我校一方面加强安定教诲,一方面采纳办法,对变乱多发地,按期进行隐患排查,发觉题目,立即处理。
为加强安定保卫工作,黉舍紧张部位安置了铁护栏、铁门窗,配备了灭兵器、加了明暗锁,还屡次就消防东西的利用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
我校订安定保卫工作履行目标办理,责任到人,严明m惩。黉舍履行带领值班轨制,每晚都有带领值班,门卫一天24小时连续人。夜间安排有巡夜人员,对校园重点部位周到盯防,值班人员按时到岗。
黉舍履行半封闭办理,门卫对外来人员严厉查抄,以确保黉舍传授秩序不受干扰。
3、法制安定教诲常抓不懈
我校把普法工作与教诲传授工作相联合,使法制教诲轨制化、凡是化。黉舍为门生订购了《法制教诲读本》,安排了课时,加强门生的法制安定意识,进步他们的自我防护本领。
每学期放假前,班主任都对门生进行安定教诲,并印发《致门生家长的一封信》,内容是提醒家长、同学注意交通安定、泅水安定、用电用火安定等,以进步家长和同学的安定意识。
别的,我们还与派出所结成了警校共建单位,不按期进行共建活动,构造门生观光法制展览,使门生更直观地接纳教诲,以进步其好坏分明的本领。
几年来,因为办理到位,办法得力,黉舍的安定工作获得了必定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办理,强化责任,在进步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足工夫,自动为广大门生创设一个温和、和谐的进修、成长环境,竭力为我县教诲奇迹的成长和进步作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 安全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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