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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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篇1:致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致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换届选举。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因此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每一位选民的一项光荣的政治权利,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公民责任。

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

9月1日至10月26日为本区选民登记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凡11月16日(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应主动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选举日的二十日(10月26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学生,是本市常住户口的,一般在所在单位和学校进行登记。本市农民在所在村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本市居民,一般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户口不在本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已经在本市参加过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参加选举。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推荐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10月31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再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七日(11月8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三、投票选举

区选举委员会确定月16日为本区统一投票选举日。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有履职能力、广大人民群众信任的人选为区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大代表的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上海市浦东新区选举委员会

年8月

篇2:致镇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根据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我镇开展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这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我镇的生动实践。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将直接关系到县、镇政权建设,关系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

此次换届选举,我镇要选举产生宁海县十八届人大代表14名,**镇十七届人大代表68名。选举日为2016年10月18日。整个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分工作为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阶段。凡年满18周岁,即在1910月18日(农历戊辰年八月二十八)零时前出生的公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而且一般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户籍在外地而在现居住地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选民要在9月23日前到选区指定的选民登记站登记。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后,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应在选民名单公布后5日内向选区工作组提出,予以更正。因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外出工作,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其他可查核的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参加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之一。选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并以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请各位选民都应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举活动,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我们相信,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我镇的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镇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篇3:致镇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我区将进行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这次换届选举,将选举产生**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按照选举法、我省直接选举细则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全区将在月31日前完成区人大代表的选举。目前,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正依法有序地推进,请各位选民以户籍地为主,按所属选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如你恰在选举期间外出或因长期在外工作和生活,不能回原选区参加投票选举,可以委托其他选民按照你的意愿代为投票。

各位选民,搞好区人大换届选举,是加强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选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选举区人大代表,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活动、参与管理地方事务的有效形式,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的有效途径。搞好区人大换届选举,不仅是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义务,也是全体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选民充分重视、倍加珍惜、认真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通过参加选举活动,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我们相信,有你的参与,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篇4:致镇全体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年是我市市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我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市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在2016年10月14日进行。这次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百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我市改革发展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这次市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

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举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市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市乡换届选举委员会

篇5:致全体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体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市的镇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今年四季度全面展开。这次换届选举是在进入新世纪全面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进行的,是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形势下进行的。认真搞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镇级政权建设,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农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其政治权利的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取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必须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应具备的素质:新的一届镇人大代表,应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选举中也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有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代表,又要有国家干部、知识分子的代表;还要有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归侨、港澳台同胞和少数民族等方面的代表。

各位选民,我市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12月25日,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按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公布。每个选区按镇选举委员会确定的代表分配名额实行差额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参加投票的人数必须超过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投票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次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不能委托候选人投票。

各位选民,参加选民登记和投票,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直接表现,每位选民应当珍惜这一权利,在规定时间内到本选区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并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前往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选举大会会场或流动票箱,投好庄严的一票。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对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者,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我们相信,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广大选民一定会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民代表,并以搞好生产和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确保按时、合法、圆满完成镇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光荣任务。

此致

敬礼!

**镇选举委员会

二XX年一月

篇6:致选民一封公开信

各位选民:

20XX年是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桦甸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新一届市、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在20XX年9月30日以前完成。

这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

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此,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以主人翁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力。

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

这次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主要分前期准备阶段、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阶段、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投票选举代表阶段、代表资格审查阶段和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阶段等6个阶段进行。

20XX年10月底以前召开新的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XX年11月底以前召开第一届桦甸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出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代表。

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

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市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换届选举宣传口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 广大选民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加换届选举活动

5 选民要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严肃认真的投好自己的一票

6 尊重选民意愿,依法选好人大代表

7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8 珍惜选民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9 参加选举是选民的神圣权利

10 全市人民行动起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加选举活动

11 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意愿

12 人民民主是共产党始终高扬的旗帜

13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14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5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篇7:致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崇明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同步换届选举。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

因此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每一位选民的一项光荣的政治权利,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公民职责。

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

9月12日至10月25日为本区选民登记阶段。

按照法律规定,凡11月16日(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应登记。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

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在工作单位和学校进行选民登记。

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也可以通过选民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个人网上登记时间至10月20日止。)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学生,是本市常住户口的,一般在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登记。

本区农村居民在所在村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

没有工作单位的.本区居民,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户口不在本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已经在本区参加过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参加选举。

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县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推荐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拟推荐的人选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政治上有问题的、正在服刑或有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能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再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三、投票选举

县选举委员会确定月16日为本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换届选举统一投票选举日。

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有履职能力、广大人民群众信任的人选为区、乡镇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大代表的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崇明县选举委员会

年9月10日

篇8:致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市委部署,我市将从现在开始进行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换届选举。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在我市推动“二次创业”、实现“二次腾飞”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参加人大换届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

市选举委员会决定:2016年12月8日为全市的代表选举日;由于横河镇先行试点,2016年10月14日为横河镇的代表选举日。

一、选举日是选民投票选举日子,是确认公民是否年满18周岁的法定时间界限。

凡具有选民资格、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1912月8日前出生,其中横河镇应为年10月14日前出生),均应依法参加选举。

二、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选民应主动协助选举工作人员做好选民复查、核对和登记。

如发现错登、漏登、重登情况的,应及时向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反映。

三、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四、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可向市、镇选举委员会或者各级人大常委会检举控告。

请各位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

慈溪市选举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篇9:致全镇选民的公开信

尊敬的全体选民:

我镇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8月上旬至12月底结束。这次换届选举,我镇将同步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既要选举区一级的人大代表,又要选举镇一级的人大代表,各项选举工作都要同时分别进行。因此本次选举工作相比以往将更加艰巨,希望全镇选民对此次选举予以高度重视。

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各级党组织贯彻我们党提出的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次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也关系到全镇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各级组织和全体选民要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共同把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搞好。

为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地展开,也为了广大选民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地行使,需要全体选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希望各位选民能够做到以下四点:

1、积极配合选举机构工作,主动在9月1日到9月15日期间到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

2、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投票选举日踊跃到投票站投好庄严一票。

3、尊重其他选民的.民主权利,不得干扰和阻挠其他选民依法参加的各项选举活动。

4、支持选举机构的各项工作。 每一个选民都应当在选举工作中,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并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镇选举委员会

208月30日

篇10:致全镇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理公港镇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搞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选民直接参与选举,是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每位公民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凡在2016年9月26日(农历八月二十六日)年满18周岁以上并持有理公港镇户口的公民,请您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力,在8月22日至9月4日期间,自觉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外出人员请主动与所在村、居联系,积极配合选民登记工作;暂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在此期间持有效证明自愿到所在选区进行登记。所有选民9月26日在自己登记的选区投上您神圣的一票,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外出人员可书面委托自己信任的选民进行投票。

我们深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下,我镇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镇选举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致全体村民的公开信

致全体小区业主的公开信

致全体战士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市住建局致全体服务对象的公开信

致供应商的公开信

致群众的公开信

高级中学致校友公开信

致村民的公开信

致全体选民的公开信(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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