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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养老保险缴费高了,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河北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232元,比去年的2043元增长189元。省人社厅1月11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批准,从1月起,我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全省960多万城乡老人将受益。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河北养老金上调
养老保险缴费高了,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比去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232元,比去年的2043元增长189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比去年的28844元增长2351元。
省人社厅1月11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批准,从201月起,我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全省960多万城乡老人将受益。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从2016年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提出,从2016年起提高我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贯彻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的重要体现。
提高后的80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中央财政按现行对我省的补助标准负担70元。如果中央对我省的补助标准继续调整,则按中央对我省的补助标准增量进一步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7月起,将开始对2016年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新公布的数据计发养老金。今年未退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职工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发放业务也将开始受理,其标准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而提高。已退休的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费、抚恤金,仍有原参保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嘱可到原单位申请办理。
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缴费年限×1%。
首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体现“多缴多得”。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假设一位参保人员选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来缴费,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3,另一位参保人员选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 来缴费,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0.6。以今年退休为例,社平工资是1881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1881×3 或1881×0.6,差别非常大。 其次,“个人缴费年限”体现“缴费时间越长,得到的越多”。每多缴一年退休时多得百分之一。
养老金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养老金查询的方法是什么
1、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缴费清单查询。
2、可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4、可以通过手机登陆社保查询网站查询个人养老金缴费情况。
【扩展阅读】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的依据是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商业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4)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3、当前应重点将哪些单位和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目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20XX年初河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意见》,重点将国有企业劳务工、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并做好中断养老保险关系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
4、参加养老保险的法规依据主要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号)等法律法规。
5、企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是怎样一个业务程序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社保机构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月核定应缴数额→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社保机构根据保险费到帐情况记录个人帐户→社保机构每年打印个人帐户清单发给企业和职工。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个体劳动者必须出示身份证件;(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报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表册。
7、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参保后享受什么待遇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企业所有制和职工身份的界限,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参保后可以享受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表现在:符合法定年龄和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标准统一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职工调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符合一次性领取条件的将一次性结算等等。
8、劳动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休:(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9、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XX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1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最新版
从省人社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标志着我省养老金“并轨”方案落地。
我省将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设立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对于应转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辽宁职工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1月13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要求各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年龄办理企业职工退休,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提前退休。
并不等于不可以补缴
省人社厅明确提出,各地要坚决制止通过趸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方式办理退休。“趸缴”是保险用语,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
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禁止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一次性趸缴或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对于各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并追究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向省政府及当地市政府予以通报。
但这并不等于不可以补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可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严格执行男满60、女满55退休
《通知》再次强调,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年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一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另外,在加强特殊工种退休管理方面,省人社厅要求2016年底前,各市继续严格按照《关于核定企业执行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及规范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辽劳社发[]51号)有关规定,对企业所设置的特殊工种岗位在岗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经历,经过企业申报,内部公示、本人确认、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本人档案形成可靠且充分的记载。
今后各地区各企业均不得自行扩大特殊工种名录,随意放宽特殊工种适用范围,凡是超出特殊工种名录的、未经过公示的、未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的,均不得审批退休。
企业要预审未来3年退休档案
《通知》规定,严格依据企业职工档案记载确定退休时间。
今后企业(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未来3年内拟退休职工档案进行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通知下发后,由于企业未按照规定确定职工出生时间而延迟申报退休的,按照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基本原则,其退休时间仍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间确定,从办理退休审批次月起兑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延迟期间退休待遇由责任方负责;延迟期间企业缴费部分不予返还,个人多缴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其本金和利息返还本人。
将建办理退休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或参保人员以欺诈、隐瞒,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通过退休审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养老金,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乃至涉及违法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14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
20,北京、四川、江西、陕西、重庆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 以上。
一、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20底前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男性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7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32年1月1日~193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3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年12月底前男性年满65周岁(194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195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指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的起义船员证书者),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一、整体退休涨工资的调整标准
1、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0元的,按150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0元;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
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
4、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倾斜。
二、长沙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达1800元/月
经过多年持续调待,长沙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将达1800元/月。5月2日,长沙市社保局宣布,长沙市的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启动,市本级退休人员1-4月份增发的养老金也将于本月15日前全面发放到位。经过本次待遇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将达1800元/月。
长沙市社保局介绍,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0-30日,在此期间,市社保局保证将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地划账到他们的银行卡(折)上。
[关于退休人员涨工资消息]
★ 企业退休人涨工资
★ 人员退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