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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始至终,今日桦鸢散文
从此,不在一个人独行。有天地,有山水,有风舞,有花蝶。泥土,诗趣魄珀,是非,自知心明镜。守候的一片苦意,能否让自己解脱。可怕,是不行了,哦,岑静,松柏。
何洒一轮明月,何吟一壶碎月,何祭一曲残月。那么,又为何孤寂,辽辽原野,棋子曝开,谁与能寻,为何?举杯对酒三人,而,幽若一湖,既为四人。灵 ,天山,红岩,凄雪,落叶……阳既不愿久留,就让他去吧!虽然有失落,但也能博得宽容之名。后者,就是欲望,金银、美人、江山……都不过是过眼烟云。几时了得,又曾去挽回,强,是错误的,柔,反而会更加有力,多少人灯红酒绿,忘记了世俗的快乐。说,在梦中,才能随心所欲。我说,不过是想逃避罢了,为所欲为。不敢面对现实,这样的人,又有何理由来护辩?来高谈论阔?镜子中,还是原来那个纯真的自己吗?
灵魂停泊处,是石?是林?是海?是天?极度的'寒冷,冰冻掉了龌龊的思想,猥琐的心灵。泥土本是香的,但它又变成了肮脏的!找不到舒心人,处。就把它写下来,折成小船儿,摇摇晃晃飘向远方,相信,天空深处,一定有人在倾听你的声音……翠绿的心,可以抵挡致命一击。
相依相随,依是苦苦追。记忆生锈了,找不见金色麦田的稻草人,它走了,默默地在一个晴朗的下午走了。爱上对方过后就哭了,很多人跌入爱河,然后在爱情中挣扎、寻觅……唉,可怜的爱情中的人儿,你们迷失了吗,去了,又找不着回来的路了。
彼岸,有花,要摘,渡桥,划桨,过江,获得,洒下,碎落,满地。星星,耀满,树;樱花,开满,天;巧克,甘满,河;碧波,漾满,屋。荷叶中的朦胧月光,记录着沉睡的过去。古老而埆塉,书,裸露着香,翅膀,炽昂。灼热的火焰烧不尽青青的野草,输了,退却就是。逞凶,一时之气,笑话。
从此,不再一个人漫游。有快乐,有青春,有汗水,有阴沉。潮湿,莞缘谷妃,是否,自理而自行。看顾的一层落幕,可否让自己超脱。可怕,是不行了。既然不行,就好好的活下去吧!
坚持,就要持之以恒
那天,天气晴朗。阳光宝宝从开着的窗户闪进我的屋子,在我的书桌上跳着欢快的舞蹈。爸爸见天气特别好,决定带我去爬神农山。
我高兴极了,心想:前些时我去爬神农山,因为实在太累了,就没能爬上山顶。结果被爸爸嘲笑了一翻。这次可是我报仇雪耻、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要让爸爸瞧瞧我的身体有多好,体力有多棒。我信心十足地对爸爸说:“这次我一定能爬上山顶。”我三下五除二换好衣服,和爸爸一起向神农山出发。
站在神农山脚下,我抬头仰望,心里不由得有点打退堂鼓了。这么高的山,我能行吗?可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握紧拳头,暗暗给自己打气。我在前面跑,爸爸在后面追。但到了半山腰,我感觉自己很累,慢慢地落在了爸爸的后面。爸爸停下来等我跟上,递给我一瓶水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就是胜利。加油!”我知道爸爸的话是不容争辩的。可是······爸爸又说:“你自己说过的话不能食言的。难道你想让我小瞧你吗?”是啊!我不能这样轻易地被打败。我不能让屈辱的历史再次上演。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要爬上山顶。于是,我咬紧牙关,继续攀爬。
登上了神农山的山顶,把高高的大山踩在脚下。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山顶的风光更加绚丽,空气更加清新。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爬上了山顶。
攀登神农山让我领悟到了: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坚持才能成功。以后不论做什么事情,我一定会坚持下来,决不放弃。
坚持,是一种历练
星期二,学校举行了一次热闹的冬季运动会(跑步比赛),我也参加了哟。
”叮铃铃,叮铃铃“,铃声响起,我兴冲冲地跑去操场参加1500米跑步比赛,哇,参加的人可真不少,操场上简直人山人海,欢声笑语打破了校园的宁静,我从参赛选手的神态中可以看出他们十分紧张。再看看我,浑身颤抖,两腿打颤。语文老师走过来告诉我不要慌张,要沉着应战。我那颗跳个不停的心才平稳下来。
比赛开始了,我赶紧站在起点线上,准备开跑。体育老师在旁边喊着:”预备—跑!“我就赶紧拼命奔跑,跑着跑着,跑到了最后一名,当时我的心情无比紧张,仿佛晴天雷劈一样。几分钟过后,我的心情慢慢缓和下来,身边仿佛出现了一个小精灵,它悄悄地对我说:”不要紧张,放松心情。“不一会,我就超过了牛泽漩。我大喜过望。一圈下来,准备跑第二圈时,我心想:我已经超过了一人,先保存点儿体力。前面的一名六年级男生跑得最快,好像穿上了一双滑冰鞋似的,大家都追着拿第一,谁也不肯放弃。直到最后一圈时,我快坚持不住了,可我又听到了同学的加油声。我想:我不能辜负同学们的希望。于是,我爆发出所有的力量向前冲,争着要拿第一名,我像被崩出去的子弹一样飞快地跑着。只剩下几十米的较量,我飞快地向终点冲去,得了个第五名,我十分高兴。
这一次长跑比赛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此我懂得了一个受益终生的道理:坚持,就是胜利!
坚持,是胜利的起步
今天,我翻开了满是要做的作业一览表,看了一遍,打算先从电脑速算开始。
我一会儿就闯关成功了,现在我要去打擂,提升我的名次。
我在“茫茫人海”中挑来捡去,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正在发愁之际,忽然到了一个名字叫做“速算国王曾经被我打败过”,我一看这名字,火气腾腾腾就上来了,敢叫这么嚣张的名字,看我不把你打下去!
我点了一下挑战,就与他开战了。我飞快地算着,可最后把十道题目做完后,我还是败给了他。我的火气又窜了上来,我就不信!我一年级的口算都比不过他。
我马上返回到主页面,进到了一年级口算的页面,找到那个人,与他开始挑战。我高度集中起来,口里念念有词“一加一等于二……”这恰好被妈妈听到了,妈妈问我“你在说什么呢?”我赶紧说道:“没什么,没什么。”
我一看,老天呀!你这是在逗我吗?我跟那人就相差一点一几秒呀!
不一会儿,我就又重新披挂上阵了,又开始做这些“低智商”的题目,我两手并用,填入答案之后,马上按下一道题目,十几秒过去之后,我再次“昏倒在地”,这次比上次还要惨,速度仅仅相差零点几秒!
我暗暗下定绝心,今天不把他打败我就什么事情也不做了!我决心成为他那里的“钉子户”。
我一直与他打擂,这时,系统显示说没有体力了,是否用体力卡。我想都没有来得及多想,就把珍贵的体力卡爽快地花了出去。
我计算着,手上下飞快地动着,嘴里还念念有词“五减一等于四……”我再也听不见妈妈在我耳边问什么了,更别说回答她的问题。只一心想着专心跟他打擂,脑海里只有那句话:坚持,就是胜利!
成绩出来了,我以零点零几秒的微弱优势打败了他!我商兴得一蹦三尺高。
不管做什么事,只要能坚持,就一定能把这件事做好!
早上吃饭时儿子说:“妈妈,你的鱼煎得越来越好了!”“那当然!”我自豪极了。但是,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我的煎鱼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才拥有了这美妙的一幕。
十多年前刚嫁为人妇时,面对柴米油盐锅碗瓢盆,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茫然失措。好在夫家人体谅包涵,给了我无限的信任和宽容,让我这个生活能力较差的人在跌跌撞撞中稍微学得一点基本做饭菜的本领,煎鱼便是其中一种。
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煎鱼的狼狈情景。刚洗好的煎锅一放上火炉,就迫不及待地倒入油,火一烧,油便呲呲四向飞溅,毫不客气朝我身上扑来。我紧张极了,一边躲着乱撞的油星,一边抓起准备好的鱼扔进油锅里,这下惨了,油星喷得更欢,根本就不敢再靠近油锅。怎么办?怎么办?情急之下抓起大锅盖当防身武器挡在脸前,一手拿着铲子在铁锅里乱铲,铲完远距离观察“事态”发展,感觉可能要烧焦时再“故伎重演”乱铲一通,竟然都没想到调整火力!铲来铲去,好好的四条大鱼被我铲成了带刺鱼松,而且黑糊糊的,令人不忍直视,只能倒掉。第一次煎鱼以特别失败告终。那时我才觉得母亲太了不起了,她不管什么鱼多大的鱼都能整条煎成金黄色,外脆里嫩,每次在饭桌上吃到都认为煎的鱼理所当然长那个样,直到自己亲手尝试才知道原来没有那么简单。
我的鱼为什么会煎成那样?怎样才能把鱼煎好?赶紧问母亲去。母亲听完我说的过程,笑着指出我存在的问题。说是要等煎锅烧热烧干时才可倒油进去,油微热时再把鱼轻放进锅里,煎一会儿才可翻面,早翻鱼会被弄碎,晚翻鱼会被烧焦,所以翻面的火候和时间把握很重要,关乎煎鱼的成败。母亲说没什么难的,多练习几次就会了。
按照母亲口授的方法,我进行第二次实践。煎鱼时,油还是溅出来,翻面时,因怕鱼被烧焦,下手快了点力气重了些,翻来翻去的又把鱼煎成了碎块,不过还好不会烧焦,但也没人要吃,又得倒掉。两次都没煎成功还浪费了那么多东西,让我很是灰心丧气。过后的一长段时间里,我对鱼的做法,要么蒸要么煮,煎是避而远之的。嘴馋煎的鱼时,再买鱼回娘家让母亲煎来吃,坐享其成吃美味,觉得很好。但次数多了,内心竟产生了对自己的不满足感,想想也是,我乐得偷懒的同时也失去了学成一项技术的机会。看母亲那样娴熟的技巧,我应该也能学会的。带着一定要学会的决心,我重启煎鱼练习模式。
经过多次的练习,以煎坏很多鱼为代价后,我终于掌握了煎鱼时不让油溅出来的技巧,但翻面的火候还是无法把握。大部分时候把鱼煎成大碎块,偶尔是整鱼,但烧焦了。运气好点时也能煎出金黄色的整鱼,那时我就会马上反思整个过程,提取可行经验以备下次使用。经过长时间的摸索,我终于能根据火候在恰当时机翻鱼,把鱼煎成我想要的样子,技术越来越熟练,儿子也越来越喜欢吃我煎的鱼了。现在我回娘家,会自告奋勇煎鱼给全家人吃,看着大家吃鱼的快乐情景,特别还能得到资深煎鱼高手——母亲的表扬,我成就感满满的。
生活中的很多事情看似简单,实践起来才知深浅。煎鱼就是这样,把这件看似简单的小事做好,我花了好几年时间。整个过程,用很多次的失败才换来最终的胜利。虽是慢了点,但还是学会了。
经过这件事,你发现,当认真做一件事情时,事情便会以积极的结果回应;当随便应付一件事情时,事情就会给个随便的结果,没有认真的付出想要获得理想的结果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你对生活将就,生活便将就你。杨绛说:“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确实,做事的态度就在自己的把握中,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呢?
公众号:简单的蜗牛
假如生活有天意-生活随笔
来哈尔滨,已有两年多,还记得刚来到这儿的时候,说实话我是很激动也是很迷惘的。毕竟,当初来到这个常年刮着或暖或凉的山风的北国都市,我是没多少心理准备的。甚至在下了火车之后我都不知道我要朝何方去,要迈多大的步子。在我拖着扛着沉重的行李,走在火车站的广场上的时候,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看着在我面前或急或缓走过的人群,感觉就像是曾经在某帧电影里看到过的镜头,而现实和虚幻却是那么的相似,街上的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或者认识我的人,街上的建筑没有我曾踏进去的任何足迹,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我的,甚至就连空气,呼吸起来也感觉是那么的陌生,这时候,只感觉到内心的凉意。
我是在问了一个抱着一个婴孩的老奶奶之后才坐上6路车,到了我现在读的这个大学的。其实在踏上车前台阶的瞬间,内心就有某种淡淡的却紧紧牵动着我的亲切,在当时,我还没想到是怎么回事,可到下了车,我才想起,我第一次从遥远的山村到了县城的重点中学读高中的时候,坐的就是6路车,而如今,又坐着6路车上的大学,我不相信会有所谓的天意。
因为我们的县城小,我坐的6路车是环城路线车,也是最后一个线路。坐着6路车绕着小县城转一圈,只要二十分钟,包括路上随时随地的下车和红灯的停行。因为路窄,这6路车在前行的路上会转很多弯,就像我的人生那样,艰辛而执着的前行着。
我是上个世纪80年代出生的最后一批人当中的一个,搭上了那个年代的最后一路车,就像我坐上这6路车那样,感觉是那么的像是冥冥之中有人在某个我看不到的.角落里安排的那样,注定了我的人生。我不相信命运,也不信会有真的天意的存在,所以我能在让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中走出我那生活十多年的封闭落后的小山村,离开我那些祖祖辈辈维持生计的田田地地。可人生,也常常会作弄我们,就像在惩罚一个犯错误的小孩那样,它会用满是血丝的眼睛瞪着你,让你不知道把那颗战战兢兢的心往哪放。
还记得我上次回家在下了火车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在我离开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小县城似乎没多大的变化,6路车依旧是那样的颠簸破旧。车上的人很少,我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我喜欢夕阳照在脸上感觉。
就在我要塞上耳机听久石让的钢琴曲的时刻,我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朝着我问道:“你是……双骑?”
我抬头看到一张满是水泥灰的脸,他的眼睛里满是血丝,额头和右边的脸上全是还没干透的水泥灰和一道绿色的油漆,左边的那半边脸也是黝黑黝黑的,嘴里叼着一只“相思鸟”(一种低档烟)。他那不怎么自然的笑意让那些已经快干的水泥灰一块块的往下掉,或黄或黑的胡子也凌乱的堆在嘴角下巴和两腮,他一只手提着泥浆工具,而另一只手牵着一个两三岁瘦瘦黄黄的孩子,孩子用怯怯眼光看着我,他躲在男人的后面,用手晃着泥浆工具。正当我实在想不起在那遇到过这个人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左耳前面有有一颗红痣!
“你,难道你是……夏云?”
“嗯”他微微的低低头,从脱落水泥的脸上露出点点微红,“听你村里人说你去了哈尔滨念大学了,四五年不见了啊……你出息了……”
我急忙的站了起来,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接着拉过孩子对我说:“超儿,来,叫叔叔……”
后来他说:“……有些后悔,当初要是能和你一起读了二中……要是没有那么鲁莽,没有不顾父母的劝阻,没有踏上这条路……我曾经就是坐着着6路车到火车站南下打工的……也许……唉,眨眼间就都过去了,还能说什么呢?你是你们村第一个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你们村都很以你而感到高兴,呵呵,我也高兴……”
我摸摸孩子的头,那干枯的头发很容易的就能让我想起那么多曾经的点点滴滴,想起曾经的那两个在明溪旁边信誓旦旦的少年,如今,走上两条完全的平行的路。
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想到我们一起念过的小学,初中。聊到一起去捉过泥鳅的明溪,在那儿,我们曾激情地许下过信誓旦旦的诺言,憧憬过要怎样去创造的人生。然而,他却在初三那一年,和一个女孩一同辍学跑到南方,丢下了他的父母和我们的誓言。他走后,我上了县城的省重点中学,也失去了所有关于他的消息,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们走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搭上他的那路车,跟我背道而驰,说不上到底谁该悲哀,只是我坐的是6路车,而他,他坐的那路车不知道会将他带向何方。如今却在这里相遇,在6路车上,在相隔了五年后我们已都不再是曾经那些有着无限愿景的朦胧少年,却在命运的边缘相遇。
我不能说生活是有天意的,但毕竟,我们在搭上不同车有了完全不同的人生后,在曾坐过的车上,我们相遇了。生活跟我们开了个玩笑,让所有人啼笑皆非……
在下车后,我执意要带他去我家,可是,他表现得很是客气和生疏,我也便是不再强求,只是看着他不断远去的,消失在茫茫油茶树林中的时候,我的内心不禁泛起阵阵酸楚。
我原来以为,只要认真的琢磨,我们便可以把美好的生活琢磨成一块晶莹剔透的玉,只要我们肯努力,生活就可以变得极为光洁、纯净、没有丝毫的瑕疵。而现在我却愕然发现,原来生活是有方向的,人类的努力原来也是有限的。理想依旧存在,只是在每一个昼夜的反复里,会发生很多琐碎的错误,会将我们与我们的理想慢慢隔开。回头望过去,生命里所有的记忆都只能变成一帧褪色的画,而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知道曾经是那样的色彩鲜明啊!
相比较而言,我走的这条路是好的,我的6路车把我带上的是一条有着更多希望和愿景的方向,而夏云的那6路车,则是将他带上一个个苦难重叠着的生活的另一端。所以,我一直很感激生活,即使是他有天意,即使他会让我们不知所措。但是,在每个清晨醒来的第一件事,我就是祈祷,感激上天给与我的一切,我很想在某个清晨告诉某个人,我是那么的热爱生命,我时时刻刻地在虔诚膜拜不屈的灵魂,使自己能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路,即使是末班车,我也会感到很幸福…….
因为有你生活随笔
泰戈尔曾在《吉檀迦利》中写道:“你的眼睛向我最后一盼,我的生命就永远是你的。”我的生命虽不能完全属于你,我的灵魂却有一半来自于你。是的,你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你被称为灵魂的引路人。因为有你,人的'生命得以完整无缺。
初见你时我还是个牙牙学语的小孩子,人送外号“书虫”,手指头肉乎乎的,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念着。对于我来说,什么都很新鲜,包括你。我常央求母亲给我读睡前故事,这样我便能安然睡去。因为有你,我得以初次领略世间万物之美。
不再需要睡前故事的年龄时,我开始读文学小说。那些引人发笑或惹人泪流的故事,被我反复地翻看。这时候我发现,你还有很多东西有待我去发掘,而不仅是小蝌蚪找妈妈和老婆婆的枣树。家中堆满了很多“儿童文学”杂志,看似凌乱却从未丢失过一期。我细细地读那些悲欢离合、纸醉金迷,阅那些花前月下、风雪迷途。 因为有你,我得以了解人间情长,了解世事无穷尽,唯有书卷香。
当我到了更成熟的年纪,我明白,那些小说和杂志已经不再适合我。于是我开始看真正的名著,一本接一本。说来也奇,小时候的我不怎么喜爱大块头的你,觉得厚厚一本翻阅起来也太没有意思。可现在,我更喜欢厚重的你,像是沉淀了一个时代,捧在手里极有分量。而同时我也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你都阳光积极,和煦如春。有大庭叶藏的失意落魄,最终酗酒而死;有市井小民的贪婪无耻,最后落得人财两空。我讶异,讶异于这个世界有我看不到的那么多黑暗,像《动物农场》中猪的统治,像《人间失格》中的灯红酒绿,而这一切,让我更珍惜我拥有的光明和温暖。
因为有你,我得以认识这个世界,认识不同人的喜怒哀乐。我得以结交名朋,往来于淡雅墨香之间。而我,也在逐步地靠近你,从令人发笑的稚弱文笔,到如今笔下流淌的铜铁都市。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都承载着我对你这记载万物的贤者的崇高敬意。我笔下的人物,正如你有生亦有死,有分亦有合,而生死别离,正是人世常情。
我感谢你,感谢你造就今日的我;我钦佩你,钦佩你记遍万般物万种情。因为有你,更多人得以了解世界,更多人得以开阔视野。纸张是你的躯壳,你的血肉便是方正的字,而你的灵魂和精神为世人所享。你是书籍,不论生或死,安然世间,滋润每一颗心。
因为有你,才有今日的我。
关于生活随笔散文之时光如水,终无言(一)
流年,是一首无字的歌,那些心心念念,那些婉约的情怀,汇成时光的河流,镌刻着我们走过的岁月痕迹,在回味中散发着馨香,是一树花开的嫣然,芬芳着生命的一程又一程。
——题记
【一】遇见花开
早春的阳光,带着清香,透着明媚,诠释着静好。
许久没有静下心写文字了,不是不想写,而是每天在尘世喧嚣中奔波,总有些纷扰于心。转眼,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窗外,已是阳光明媚,心也随着季节温润起来。
一直是喜欢春天的,喜欢初春的嫩芽;喜欢小草的欣欣向荣;喜欢蓝蓝的天空下飘着的大朵白云;喜欢春日暖阳的明媚,也许是因为我不是个明媚的女子,便尤为渴望阳光与爱的温暖。
坐在窗前,看阳光透过窗棂洒在百合花上,仿佛有一缕馨香透过心扉。这样温暖而静寂的日子,总会让我想起林徽因的那句:“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想起有着一张灿烂笑脸的你。
遇见你,便遇见了暖,我在你的文字里沉醉,在你的世界里妩媚。喜欢看你读诗的模样,喜欢听你唱的歌,我们一起去看桃花,你说,你喜欢看到花瓣落到我长发上的样子……
也许有些事情过分执着就不会有结果,常想那一树花开的惊艳,多像一场盛大的遇见,有满树花开的妖娆,也会有落花随水的惆怅。世间一切皆有荣枯,春日的那场繁华盛世,也终会来了又去。
你我的缘,是北国的雪花落入南国的相错,是春花与秋叶的相隔,爱就一个字,却包含着千言万语,或许我们都未曾读懂,看着你远去的背影,想起那句:“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长流,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心,便生生的疼。
岁月的站台上,总会有人来人往,想:今年的春天,你会和谁一起看花呢?
因为有你,让我在一朵花的时光里,见证了整个春天,感谢,在最美的时光曾遇见了你。
【二】流年逝水
光阴就在生活的繁忙中辗转,真的像朱自清文中写的那样:匆匆,太匆匆!不经意间,时光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流逝在日出日落的奔波中;消失在百转千回的期盼中。
闲暇的时候,喜欢静静的读书,那天读雪小禅的小说《啊,青春》,被文章的情节深深打动,时光如流水,暮然回首,惊觉我们的青春已然渐行渐远。
那些一个人背起背包看海的日子,为了一场电影熬一个通宵的日子,在一首曲子中思绪纷飞,疯狂地迷恋一个人,课堂上用课本遮着读小说,骑着单车吃着冰激淋的日子,如看一朵花的盛开,一朵云的飘走,一去不复返。
曾经那么渴望轰轰烈烈,希望能够遇到一个人,如王子和公主一样有完美结局的爱情;曾经那么急切的想用激情与汗水抵达成功的彼岸,时光,总会将一个人的心性打磨圆润,那些年少痴狂,那些无忧无虑,已时过境迁,自己也已然不再是当初清纯的模样。
席慕容说过:“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那些一起唱过歌,走过路,爱过的人,给了我一段灿烂的年华,装点成我似水流年中最美的风景。
在匆匆而过的时光里,我们能够记住的有多少,伸手能够抓住的又有多少?很喜欢最近流行的那首《时间都到哪里去了》,歌词写的真好,听着听着眼睛就湿润了,想起了一天比一天苍老的父母。
记忆里的母亲还是年轻的模样,父亲的背上还留有余温,而今,母亲的青丝已染上了白发,父亲的腰身已不再挺拔,是呀,时间都去哪里去了?曾经是我们依靠的父母,而今,我们是父母的依靠。岁月的大手轻轻一挥,一切都已不是当初的模样。
父母老了,想想我们这一生又有多少时间能陪伴在她们身边呢?
子欲养而亲不待,生命中有太多的错过,不要让错过成为永远的遗憾。
时光如水,终无言,惟留下两个字叫“珍惜。”
【三】洗尽铅华
流年是你看不见的一声远,所有的执着都会在岁月荏苒中变得平和。年轻时,觉得自己的人生是一场花开不败的演出,到最后只想围着红泥小炉煮一杯茶翻几页书,其实,从风华正茂,到被岁月打磨的没有了棱角,不过是一场随遇而安。
谁的浅笑淡泊了流年?谁的低眉温柔了岁月?流水从不眷恋它的过往,因为流动是它的宿命,或许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到了生命的某个阶段,开始学会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对待生命中的所有,爱情,只选适合的;生活,只做真实的自己,人生,只求踏实安稳。
喜欢洗尽铅华这个词,带着沧桑,透着睿智,还有几分淡泊。当那些过往的灿烂和骄傲,黯淡与落寂,在时间面前,都已成为同样的颜色,唯留一份宽容与释然在心底,任往事随风,云淡风轻。
洗尽铅华,是因为真实的触摸过岁月;是一种阅尽人生百态后的释然;是历经生命百转千回后的安然,如一缕清音,在风雨过后,演绎着落花随水的美丽。
在岁月的河流中行走,一颗心如果没有被风霜雪雨历练过,又怎么能够读懂生命的真谛。洗尽铅华,是对世事平和通透的顿悟;对过往学会感恩的懂得,任岁月温良如玉,我心安然,守着淡淡的烟火,在静若秋水的光阴里,享受生活赐予的红尘百味,被一颗平和的心,所滋养的美好。
拈一缕时光的花瓣,和过往说别离,那些岁月带不走的,才是最心之所求,庆幸的是,走过流年的山高水长,我们仍初心不改,时间如白驹过隙,或许我们无法让自己纤尘不染,但,一定要心生温暖。
做一个享受光阴的人,将一颗心安放在尘世烟火中,学会捡拾风中落花的美丽,雨中流水的诗意,用记忆的双手拾起过往的明媚,让所有的寒凉,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中温润,抬眼,又是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天。
关于生活随笔散文之致我们终将失去的青春(二)
人生是一艘船,走过天真的童年,就驶进青春的港湾。
青春是什么?
青春,是一杯茶,常品不腻;青春,是一本书,百读不厌。
青春,是一江水,奔流不止;青春,是一支歌,永不言败。
青春,是魏紫姚黄,丽句清辞难形容其美丽;青春,是和璧隋珠,生花妙笔难描绘其珍贵。
青春,是萍踪浪迹的状态;青春,是四海为家的勇敢。
青春,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青春,是一段魅力四射的日子。
然而,青春短暂,终将失去。
就像生命,不过是一场寂寞的旅行,不论长短,不论沿途风景或支离破碎,或风月无边,终会告一段落,画一句点。
就像那场红歌赛,十八个节目逐一亮相登台,结果留下一地的遗憾,还有怀念。
就像那个女孩,在我毫不知情的时间里,闯入我心扉,又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悄悄溜走,害我多愁善感,相思成灾。
其实,失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把握。
正值青春。那就在这个季节里,尽情一点吧。
别去伤感,岁月静静的流逝,生命淡淡的老去,爱情慢慢的搁浅,梦想悄悄的凋零。
也别去在意,是成功或是失败,是辉煌或是暗淡,是快乐或是痛苦,是站起或是跌倒。
我们只需要,努力坚守在青春的阵地里,运用最棒的思维,发挥最大的潜力,敞开最深的心扉,守住最佳的状态。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果有坎坷和挫折,走慢一点,勇敢一点,过后就是坦途和平川;如果有悲伤和苦涩,看淡一点,坚强一点,过后就是甜蜜和痛快。
一如只走坦途永远也登不了高山;只随大流永远也成不了人杰。
要相信,走过去前面是另一片天;要相信,有梦才会有明天。
青春短暂,但却真善即美。
有多少希望的种子在春天里种下,就有多少美丽的梦想在青春里发芽。
比如爱情。
爱情是如此的可遇而不可求。
纵使可怜情人难眷属,半场风花雪月事。至少我们,淋漓尽致的爱过,痛心切骨的恨过;无所顾忌的笑过,一塌糊涂的哭过;不可救药的心动过,刻骨铭心的悲伤过。
比如梦想。
梦想是如此的可求而不可丢。
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傲骨。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种.种.种.种梦想的宣言,以青春的名义,激发了我们魔鬼般冲动的血性,以及永不言败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
比如青春本身。
我们仍在青春的路上,怀揣着爱情和梦想,背负着一身沉沉行囊,行进在青春未来的方向。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青春一如白驹过隙,终将失去。只是我们曾在我们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这就足够了。
若干年后,忆起这段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岁月,我们一定会有一种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叹。
是谁让谁?乱了缠绵,继而搅起梦到谢桥的情感。
是谁让谁?成蝶化茧,继而扬起鸿鹄之志的翅脉 。
趁着青春还在,趁着遥远的未来还没来;趁着我们都还有热烈的爱,趁着梦想之花还没有尽情的开。放下无奈,拾起豪迈,用我们尚且稚嫩的臂膀拥抱青春的现在,用我们尚且瘦弱的双肩托举青春的未来。
因为有你的生活随笔
因为有你才更好
记得幼时,每年夏天妈妈都会带我去老家待上几天休整一下。那时候,老家人会把那些收好的麦子摊在院子中央去晒,我总会在那厚实、如海洋一般的麦粒中翻滚、打闹。捧上一把抛向天空,麦粒会如金色的雨点一般落在肩头、藏在发丝中,也轻敲在心头。清新的麦香是我至今也无法忘怀的美好。
漸渐地,我慢慢不喜欢回老家那条坎坷泥泞的小路了,不喜欢老家油腻的餐桌了。从前在我眼中一切新奇好玩的事物也索然无味。我的变化不也是现在大多数城里人的变化吗?
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脱离乡村,创造出比乡村更发达便捷的城市,却也在不知不觉中隔离、否认乡村的一切。对农民工的歧视,对农村环境的厌恶,甚至连“农民”二字也沦为一种骂人的词汇。每当我在妈妈提出回老家时露出嫌弃之情时,她总会教育我说人不能忘本。是啊,现在的我们吃着经过他们辛勤劳作而产生的食物,却在心理上排斥他们,这是多愚蠢的事。现在,逐渐清醒的我到了放假就会和家人到周边农村游玩,有时也会摘摘野菜回家吃一顿原生态无污染的饭。而我也发现令人心旷神怡的乡村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美景,还有村中人们淳朴的热情,澄澈的眼睛。
这几年,农家乐产业兴起,人们趋之若鹜。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转变,回归原始,去找寻记忆中的味道。尽管有些地方的商业气息很浓厚,可当地人的朴实好客却依然吸引着人们。农村的文艺文化也受到了相当的重视,西安的不少宣传画都是农村画,鲜艳的色彩碰撞与原始的画风勾人心弦,今年春晚的“华阴老腔”更是震撼人心。
从最初对乡村的隔离、排斥到现在的回归,都是其与城市的融合。好在我们没有忘本,都丢弃了这一切更是丢弃了我们的传统与根。当我们乏于城市中的快速便捷,不如放慢脚步于乡间,去聆听去发现去寻本。它是我们的'港湾,有它的存在才更好。
时代中的传承与创新
真人秀是各大电视台热衷的制作,以其高收视率谋利。但在鱼目混珠的综艺节目中,有不少只为博人眼球,其内容粗俗幼稚。“文学英雄”算是其中的一股清流了,对内容我没有太多的涉猎,但单从立意方面来看就值得赞扬。然而,这个节目是能够另辟蹊径地走出一条创新之路,还是循规蹈矩地照搬老本,更是我们应该关注的。
需要在传承中创新。人们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不少。很多传统文化因其不随潮流而被社会淘汰。一味地保守势必会被遗忘在历史的长河中,而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创新。
在的春晚上,突然一声吼破上空,那样的沙哑和洪亮震得观众凝神直视,属于关中儿女的粗犷与力量一时间轰动了全场。再加上现代有力的鼓点与摇滚女声,使春晚到了当夜的沸腾时刻,赢得一片好评,这就是华阴老腔与现代摇滚的结合。本已接近失传的唱腔,却因一次奇思妙想而活了回来。这样的传承与创新是一次成功的启迪,在掌声中告诉我们不忘本,跟时代。
如今的相声表演也因此得益。相声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不愿触碰的东西,令人无法理解的笑点加上过时的老梗,实在是无味。不知从何时起,郭德纲带领着他的德云社称霸相声界,其地位甚至直逼小品。在整个充满逗趣的表演中,既有着雄厚的文化积淀将“学”发挥得淋漓尽致,使内容不粗陋、有深意,还有着与时代流行用语结合的特点。将原本相声中的“唱”传承,又加以流行歌曲的创新。现在的表演不光大人乐于看,青少年也被吸引。由此才不至于使中国所特有的相声这一文化流失。
如今节目的正能量越来越多,观众也渐渐有了辨别好坏的标准,成功的节目与产业都是一次传承与创新良好的结合。历史告诉我们,不顺应时代潮流的事物,从前再强大昌盛终将也会遭到淘汰。我们能做的就是跟紧文明发展的步伐,在时代中传递薪火。
生活难免有缺憾生活随笔
一年多前办了张美容卡,但因各种原因很久没去美容院。昨天忽然兴起,给美容院打电话预约,谁知电话通了却被告知是空号。我心理咯噔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掠过大脑。我赶紧查找曾留下号码的美容师的手机打了过去,但得到的是“该号码已停用”。我感觉情况不妙,就直接奔美容院去,结果只见美容院“人去楼空”。紧闭的大门上中介招租的电话格外醒目。我悻悻回了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一方面是心痛自己美容卡上预留的钱打了“水漂”,另一方面在谴责对方的不仁义时也自责自己太久没去联系。
我看着手机上一大串联系人的号码,心里默默想着:这里面,有多少个号码早成空号了。手机上的号码有同学、同事、朋友、亲戚的,也有带着利益关系,如美容、美发、各种专卖店的,也有个别只是一面之识却因热情留下的。如果一个个打过去,或许会有不少空号或已停机。
我想起一个因病离世的同事,她已经走了很长时间了。我回忆起一个同学的`小聚会上,曾听说有位同学意外撒手人寰了。我想着可能因经营不善而没法经营的美容人员。我念着有些人可能有换手机号码的爱好。如此等等,太久没联系,有不少变化让人心惊,心痛,可他们的号码,依然静静卧在我的手机里。唯一的联系,却早已飘散在岁月的风里,留下了无可弥补的缺憾。
想起,念起,让我的心再次伤感。
但结果已然,无论是友情殇去,还是利益受损。一些东西只能顺其自然。一年有四季,月有阴晴圆缺,生活,岂能没有缺憾?也许该找个时间,把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好好清理一下。
但清理,必将让我尚感的心再次惆怅,再次隐痛,毕竟,那怕仅是对方换了手机号码,也是一段友情的断失。可现实终得面对,失去就是失去,谁也改变不了。
万物皆不完美,生活也难免有所缺憾。我们需要的,是以一颗温润完整的心,接受有所缺憾的生活。如果能够,就未雨绸缪,好好设计生活,真情对待生活,仅此而已。
有朋友真好-生活随笔
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朋友。在遇到困难时,是朋友给予我们帮助和鼓励;在难过时,是朋友给予我们暖心的安慰;在生病时,是朋友给予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
脑海翻滚着记忆的.浪花,思绪也随之停格在一年前的一件事。放学的时候,我和朋友结伴走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我肚子犹如刀绞般的疼痛。朋友见状,紧张地询问我:“你怎么了······还能坚持着走回家吗?”我捂着肚子说:“不行,我肚子好痛,走不了路。”朋友她变得十分焦急不安。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你家里有止痛药吗?”我摇了摇头。“那我背你去附近的诊所吧。”她豪爽地说道。我半信半疑地望着她,只见她毫不犹豫地挽起袖子,轻而易举地把我背了起来。走了一段路,满头大汗的她仍坚持着走向诊所。到达诊所后,医生说我是吃错东西而引发的肠胃炎,然后开了一些药给我。我的好朋友她居然在一旁”狡猾"的说:“‘馋嘴猫’以后还买零食吃的话,我就把你钱包的‘内脏’占为己有。”
回忆起与朋友的点点滴滴,我不禁感叹:有朋友真好!朋友就想是触手可及的百宝箱,让我们前进的路上得到鼓励,得到希望,得到快乐······
过年的时侯有很多趣事,但让我最深刻的就是那一天和我朋友们发生的事情。
记得那一天,我和朋友们正玩得兴高采烈时,爸爸回来了,只见爸爸手上拿着一大袋烟花,我马上跑过去夺过爸爸手上的烟花,拿过去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了起来。爸爸走的时候交代我们,“点燃索时,不要靠太近,注意安全。”我们打开一看,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烟花,我拿出一个“ 喷泉花王”,点燃了引火索,五颜六色的小火星跳了出来,顿时,地面都变得五颜六色的了,烟花越喷越高,这代表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都会步步高升。我偷偷地点燃了“ 冲天炮”,“嗖”,“冲天炮”在天空中轰的一声爆炸了,这可吓到了小朋友们,看到他们害怕的样子,我便哈哈大笑起来。我还点燃了“ 太空飞碟”,它好像一个急躁的跳蚤,“嗖”,飞去前面的池塘了。
过年真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既可以放烟花,又可以吃年糕,还可以穿新衣服。
寒假一放,春节就要到了,又想起小时候过春节的快乐往事。除了放鞭炮、烟花外,还有几种游戏至今记忆犹新。
捣圈
所谓捣圈,就是三两个人找一块相对平坦的石块,先由一个人把一个硬币或者纽扣放在石头较为隐蔽的部位,叫“买圈”,相当于“庄家”。其余的人轮流用硬币或者纽扣放在右眼前或者耳朵边,站直身体让硬币或者纽扣落下来,打击买圈的硬币或者纽扣,几个人轮流来,把买圈的硬币击落到地面就归击落者所有。在捣圈的过程中非庄家一方的硬币或者纽扣落在石板上,其余的人从庄家开始轮流去打击,谁击落谁所有。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压岁钱就是五分硬币,这可是捣圈最有力也是最有吸引力的武器,比二分或者一分的硬币有力多了。那时候记得捣圈最好的是我们村一个叫玉起的男孩子,他比我大两三岁,捣圈的时候,一支眼睛闭上,二拇指平托一枚亮晶晶的五分硬币,大拇指呈45度翘起,,左手配合着向下一拍左面的屁股,硬币准确的落下来,打击买圈的硬币有些翘起的地方,“仍”的一声就飞起来落到地面,姿势很好看很迷人,一般人都“捣”不过他。他时常有半口袋硬币或者纽扣,走到哪里口袋都沉甸甸的,一吃完饭就满村找人捣圈。我也很喜欢这个游戏,就是输的时候多,赢的时候少。
推瓦
还有一种游戏是推瓦,就是用破的犁片或者薄的锄头片等小块钢板磨亮作为“瓦”。在平地上画一个方框或者圆圈,里面放上“芸豆种”或者“杏仁”等东西,距离它们五到 十米的地方画一条直线,玩的人在线外用“瓦”推,推出多少就赢得多少,直到推完为止。推得顺序按照剪子包袱锤来定。推瓦时候伸起右臂往前一甩,瓦脱手平飞而去,有些像武侠电影中发射飞镖的样子。我们有一个小朋友叫小班的推瓦很在行,有时候他在后面推,别的小朋友的瓦在圆圈的前面停止了,他可以用瓦击中对方的瓦,让对方的瓦从圆圈中间划过推出战利品,他的瓦随后赶上,还能把剩余的东西推出,很是准确和神奇。现在村里每每有红白喜事,我还能见到他,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当年推瓦的风采找不到了。
来元宝
我们来元宝游戏有两种,一种是用写过作业的纸张交错叠起来,形成一个四四方方的纸元宝。玩的时候一般是两人来玩,先由一个放下一个元宝在地上,另一个用元宝击打地 上元宝附近的地面,带起的风将地面上的元宝掀翻过来就算是赢了,如果没有反过来,对方在同样击打地上那个。还有一种元宝是用香烟纸包成的三角形的,这种元宝玩法相对复杂,因为烟纸的不同烟纸的价码也不同,一般来说烟纸元宝要根据香烟的价格来定。丽华的烟纸元宝要价格高于普藤的,大前门的要高于丽华的,最好的莫过于带过滤嘴的烟纸元宝,那时候要是能有一张“可可”的带过滤嘴的元宝简直令人眼馋。玩烟纸元宝要按照价格来玩,一般是每人手里一把烟纸,背靠背准备好烟纸,然后突然转过身出示两人各自的烟纸,价格贵的一方可以让价格低的一方先将元宝放在地下,然后用他的烟纸去打击。也有放在一起用手击打地面让其翻转的,用手击打很有技巧,要将五指并拢,大拇指和二拇指贴近,留下一个风口,让手掌击打地面的风从口里出来,将烟纸掀翻过来就赢了,如果价格高的一方不能将烟纸翻转,对方就可以接着击打,反过来就赢了,这样不少人会用价格低的元宝套取价格高的元宝。记得那时候,小手经常摸地面,又黑又脏,有时候常拍地面还有裂缝,血糊糊的口子,可是还是乐此不疲,因为能赢得一个过滤嘴烟盒而欣喜若狂。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小朋友在玩积木、玩变形金刚、玩航空模型,可是我觉得童年的快乐一点也不比他们少。
相信生活有奇迹随笔
杰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长大成人后,娶妻生子。女儿出生后,他和妻子在镇上租了间街面房,开了家童装店。
杰姆还特意买了一个塑料模特,摆放在玻璃橱窗内,给它穿上店里最新款式的衣服,向大家展示。
岂料,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杰姆带着妻子、女儿外出淘货,路上遭遇车祸,妻子和女儿当场死亡。杰姆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后,才孤零零地回到童装店。
杰姆再也无心打理店内的生意,他感觉自己又一次被生活抛弃了——小时候父母遗弃了他,如今妻子、女儿也离他而去。杰姆终日睡在店内的躺椅上,有顾客进来他也懒得搭理,店里的生意一落千丈。
这天,小镇警署的伍亚德警官找上门来。杰姆蜷缩在躺椅上昏昏欲睡,伍亚德大声喊叫:“喂,杰姆,你惹上麻烦了!”
杰姆艰难地坐起,眼神迷离地看着伍亚德,似乎没听清他在说什么。
“先看看这个吧!”说着话,伍亚德交给他一封信和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年龄在五六岁,有一头蓬松的卷发和一张迷人的笑脸。见到照片的一刹那,杰姆有些惶惑,他分明见过这个女孩,而且还相当熟悉,可他就是想不起来这个女孩是谁。
接着,杰姆打开信封,信是写给伍亚德的:警察叔叔,我叫艾玛,在杰姆童装店工作。最近我的老板心情不好,不让我休息,也不给我换衣服,现在身上这套都穿了两个多月了,难受死了!警察叔叔,帮帮我吧!
看完信,杰姆抬起头,困惑不解地看着伍亚德。伍亚德阴沉着脸,说:“你不打算解释一下吗?”
杰姆摇头耸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两个月来,你也知道我经历了什么,这简直就是诬蔑!”
“你认识这个名叫艾玛的女孩吗?”
“很熟悉,可我实在想不起来她是谁了?”杰姆无奈地摊开双手。
伍亚德思索了一下:“我也感觉有些荒唐,就当这是一次恶作剧吧!”
说着话,伍亚德转过身准备离开。看着伍亚德一步步地走到门口处,杰姆突然大叫一声:“等一下,我知道她是谁了!”
说话间,杰姆腾地站起身来到玻璃橱窗前,将塑料模特转过来。看到转过脸的模特,伍亚德瞪大双眼,吃惊得说不出话来:模特和照片上的艾玛一模一样;蓬松的卷发,迷人的笑脸……
迟疑了半晌,伍亚德才开口:“你是说信是她写的?她就是艾玛?”
“对呀!我就说很熟悉嘛!”看着杰姆笃定的眼神,伍亚德感觉后背发凉,鬼才相信一个塑料模特会写信呢!杰姆肯定是瘋了。
第二天,因为担心杰姆,伍亚德再次来到童装店。伍亚德惊呆了,杰姆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萎靡不振,整个人都变精神了,长发剪短了,胡须也剃干净了。童装店收拾得干净清爽,灯光明亮,还播放着轻松欢快的乐曲。
杰姆正在给模特艾玛换衣服。只见杰姆像父亲给女儿穿嫁衣一样,小心翼翼地把一套碎花红底连衣裙给艾玛套上,接着又给艾玛梳理头发,动作轻柔而又专注。伍亚德不忍打扰他,直到他将艾玛装扮完毕,摆进玻璃橱窗内,伍亚德才开口:“杰姆,你……你还好吗?”
杰姆转脸看着伍亚德,突然哈哈大笑:“老朋友,不用担心我,我死过一回,又复活了。无论何种境遇下,你都要相信生活有奇迹。小时候在孤儿院里,老师总是这么说。比如艾玛的来信就是奇迹。我要为艾玛活着,我要把艾玛变成小镇里最美丽的姑娘。”
听了杰姆的'话,伍亚德很激动,冲上前和杰姆拥抱在一起。
从此后,杰姆一门心思给艾玛穿衣打扮,艾玛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很快,艾玛变成小镇上的一道风景。许多父母都效仿艾玛给孩子穿衣,童装店也因此声名鹊起,生意别提有多火了。
看着终日忙碌的杰姆,伍亚德心里宽慰许多。这天傍晚,快下班时,警署来了一对母女。一见妈妈手里拉着的小女孩,伍亚德脱口而出:“艾玛!你是艾玛?”
妈妈很惊讶:“你认识我的女儿?”
伍亚德顾不上回答,盯着小女孩问:“是你两个月前给我寄的信和照片?”
小女孩惊恐不安地点点头,直往妈妈身后躲藏。妈妈赶紧接话说:“我们就是为此事而来,艾玛昨天才把写信的事告诉我,我们是来道歉的。警察先生,给你添麻烦了。”
伍亚德哈哈大笑,接着说了杰姆的故事。妈妈听完长舒了一口气,由衷地为杰姆感到高兴。
“艾玛,你怎么会想到给我写信呢?”伍亚德蹲下身,好奇地问艾玛。艾玛欢快地笑了:“因为你是警察呀!我每天放学都经过杰姆童装店门前,有一天我意外地发现那个模特长得特别像我,从此后,我便一直关注她。发现她的遭遇不妙后,我就想到给警察叔叔写信,让警察叔叔帮帮她。”
艾玛说完,伍亚德由衷地夸赞:“艾玛,你做得对。你太棒了!”
从那以后,艾玛就经常拉着妈妈去杰姆童装店里帮忙打扮橱窗里的“艾玛”。久而久之,她们和杰姆的关系越来越好。
一天,艾玛和妈妈在店里帮忙后,正准备离开时,迎面碰到了伍亚德,他突然叫住她们:“夫人,据我所知,你的丈夫已经离开两年了。杰姆和艾玛相处得那么融洽,我想她肯定不介意他当她的新爸爸吧。”
“我……”妈妈有些不知所措,脸腾地变红了。
没过多久,在伍亚德的见证下,杰姆和艾玛母女俩组建了一个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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