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共含6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想做你的小狗”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
2、 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
3、成绩优秀,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的考生(须有中学推荐)。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gaokao.chsi.com.cn/zhpjbm/;报名时间:5月5日14:00至205月1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中学推荐信(详见附件,以条件1或2报名的考生无需递交);
(6)其他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 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5月17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5月24日后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24日至29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2017年6月11-14日。
(1)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
(2)资格确定:根据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名单。入围考生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且仅允许参加我校的综合评价录取考试,不得再参加其他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考试。
(3)综合素质测试: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测科目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组成的最终成绩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选测科目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计算形成。
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数原则:A+得50分,A得30分,其余不得分。
2、根据考生志愿和最终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的录取。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位于全省位次前300名,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受招生计划限制,其他考生录取专业不受影响。
3、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物理或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5月5日-5月15日,综合评价录取报名。
年5月17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5月24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24日至29日,考生确认考试。
2017年6月11日,学科能力测试。
2017年6月14日左右,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网址: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华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上海考生。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1、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bm.chsi.com.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5月13日17: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范大学的理由、未来生涯发展规划等。考生须上传完整申请表至报名平台,上传申请表请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2、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高校初审合格名单,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最终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600÷660(折算为满分600)+学校考核成绩(满分30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高考总成绩、语文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进行折算,按每门合格给10分计算,对不合格或无成绩的科目按0分计。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学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1、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在初审和考核期间,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要求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
3、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
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八、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宁波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对接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实施我校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搭建与中学先修课程的制度衔接,选拔乐教适教的师范类学生,结合我校专业化的人才培养特色,探索适合我校的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在20进一步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选拔优秀生源。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具有浙江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会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报名考生须为选报一类考试科目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中(按11门科目计算,不含自选模块)必须达到6A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四项均为P等(含)以上。
2. 报名考生须为选报一类考试科目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中(按11门科目计算,不含自选模块)必须达到4A2B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四项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
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
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
语言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
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
艺术、体育类特长类:
艺术类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体育特长类:
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6年总计划数为390名,其中
文科150名(其中非师范类40,师范类110),
理科240名(其中非师范类120,师范类120)。
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按 “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不参与一学年后的大类分流,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其中,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之间不能互转。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请在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zsb.nb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4.材料装订: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邮寄:
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600233,
邮编:315211。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1. 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获奖情况、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评定,原则上按照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的计划数1:6比例,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 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的计划数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至3月7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3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4日-3月28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29日-31日;
5.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日至4月5日;
6.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9-10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8日起。
七、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之间不得跨科、跨类填报。
2.成绩合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3.专业投档办法:
按照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的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收费标准
1.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九、其他
1.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宁波大学招生办
山东师范大学20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
我校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通过山东省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同时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二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6门为A,其余科目为B以上,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三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
相应比赛及奖项要求(参加以下3类比赛中任何一项比赛并获相应奖项即可报名):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1、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访问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阅相关“报名须知”办理注册报名手续(gaokao.chsi.com.cn/zzbm/),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2、报名需上传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学业水平等级证明;
(2)选修课程学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及评价等级证明;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专利证明;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在个人陈述的下方书写“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个人陈述和承诺必须考生本人手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报名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师范大学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打印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并到所在中学审核确认、逐页加盖中学公章。
3、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上传,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可读,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材料初审:
205月11日至5月19日,我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报名条件顺序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学生资格,5月20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养。
考核时间6月11日至6月18日之间,具体时间以考生确认后的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3、入围名单公示: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2017年6月2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4、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是入围的招生试点专业,否则入围资格无效。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参考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 ,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2202、86180245
本科招生网址:www.zsb.sdnu.edu.cn
山东大学20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通过山东省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于10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学生在体育、艺术方面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兴趣特长,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我校20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如下: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科类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政治学类 | 5 | 文史类 |
公共管理类 | 5 | 文史类 | |
法学院 | 法学类 | 5 | 文史类 |
5 | 理工类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10 | 理工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0 | 理工类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20 | 理工类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20 | 理工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 | 理工类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4月20日-4月3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bm.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成绩证明;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上传的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需中学盖章,并由校长签字。
3.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网站予以公示。
4.学校考核:视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只采用面试方式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公布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1.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我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江苏省各城市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发展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而各城市的投资环境好坏是影响这一差距的重要因素.本文选择了直接影响投资环境的`15个经济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江苏省各城市的投资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在此基础上,对江苏各城市的投资环境客观地分析,即看到长处,又找到差距,并对如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出建议.
作 者:史海英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008 刊 名: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ANGSU POLYTECHNIC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04 5(1) 分类号:F12 关键词:江苏省 投资环境 主成分分析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
★ 东南大学毕业论文
★ 自我综合评价
★ 综合评价200字
★ 综合自我评价
★ 学生综合评价
★ 单位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