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一个街头小混到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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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一个街头小混到美国总统

篇1:奥巴马:一个街头小混到美国总统

填补父亲的“缺席”

当奥巴马8月27日正式获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时,关于他能否在与麦凯恩的对决中表现出足够强硬的疑虑仍在。尽管他刚刚选择了以好斗闻名的拜登作为竞选搭档,并给民主党注入一股新鲜的斗志,但奥巴马还是摆脱不了人们对他的一种固有看法——太理智、太精英、太温和……以致难以战胜麦凯恩。

然而抛开政治不说,从奥巴马的个人成长经历上,他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强者。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一名肯尼亚人,在美国留学时遇到了奥巴马的母亲、美国白人安·邓纳姆。两人结婚时,邓纳姆才18岁。当奥巴马还在蹒跚学步时,老奥巴马拒绝了足以维持一家人生活的纽约大学奖学金,选择去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后,老奥巴马带着哈佛同学露丝回到了肯尼亚,抛弃了奥巴马母子。

邓纳姆后来嫁给了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洛·苏托洛,并带着6岁的奥巴马跟苏托洛去了印尼。奥巴马在那里度过了4年童年时光。当苏托洛告诫奥巴马“要保护自己”时,他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经验之一。小小的奥巴马学会武装自己,坚定地向他选择要加入和掌控的世界迈进。

事实上,奥巴马一上小学就展现出了与生俱来的“领袖风范”,尽管他在印尼只是个“外国人”。从一年级时,奥巴马就开始负责在进教室前维持秩序,“排队”、“看齐”、“立正”,同学们也很自然地听从他的指挥。他的一名女老师这样评价这个孩子:“他总想成为第一,站在最前面。从心理上来说,他有领导欲。”有时,奥巴马的朋友们发生争执时也会找他作仲裁。“他会抓住一个朋友的手,再抓住另一个的手,硬拉着他们握手,重归于好,”奥巴马在雅加达的一名儿时玩伴回忆说。

奥巴马承认自己确实喜欢发号施令。他记得自己小时候对妈妈和妹妹玛雅总是要求很苛刻。“我责备玛雅一整晚地看电视,而不去读我给她借的书。我还对我妈妈大讲道理,说她所工作的那样的国际组织和国外捐赠者让第三世界国家产生了依赖思想。”从某种意义上,奥巴马在不自觉地填补着父亲离开后留下的空位,不管是对母亲、妹妹还是对自己。

做过混混吸过大麻

奥巴马10岁时,他的母亲决定把儿子送回美国。奥巴马回到母亲的故乡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外祖父斯坦利·邓纳姆从事保险行业,是个思想开明的人,而外祖母梅德林在夏威夷银行任主管,他们非常爱护这个外孙,并把他送入了一所有百年历史的夏威夷私立学校就读。

不过,这种传统的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给他的感觉,就像在印尼的生活一样,陌生而隔阂,他觉得自己像“异乡人”。奥巴马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深深的困惑,并一度生活颓废。他从街头的报刊亭购买漫画书看,在电视前一待就是几小时,或者无聊地听着广播入睡,他甚至希望借助烟酒和大麻解决烦恼。

“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我发现我了解两个世界,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奥巴马在《源自父亲的梦想》中写道。

并不愉快的父子相聚

也是在10岁的这一年,奥巴马与他2岁时离开的父亲在夏威夷见了面,这也是父子俩生命中唯一的一次相聚。虽然老奥巴马并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但奥巴马从母亲和外祖父母口中听到的都是关于父亲如何才华出众、魅力非凡、抱负远大的故事。例如说起老奥巴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演唱非洲歌曲,母亲会说:“你老爸唱得非常好,每个人都被他迷住了。”

1971年圣诞节,老奥巴马跟着邓纳姆一起到夏威夷看望儿子。作为一名经济学家,老奥巴马还受到儿子学校的邀请前去作演讲。消息传来,奥巴马的反应不是骄傲,而是恐惧。因为他一直跟同学们吹嘘说,他来自非洲的王族,祖父是酋长,而父亲是个“王子”。“等我祖父一去世,我的父亲就会即位,”奥巴马这样说。事实上,老奥巴马来自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游牧部落,他们以放牛为生,住在土房子里,吃的是玉米、山药。

篇2:奥巴马:一个街头小混到美国总统

一旦父亲站上学校的演讲台,奥巴马关于自己的“王族血统”的说辞就会不攻自破,想到这些几乎让他崩溃。“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糟了。我整天整晚的设想不可避免要发生的情形……我的谎言暴露了,然后就要接受同学们无情的嘲笑。每念及此,我就仿佛神经遭受重创一样全身战栗。”

这一天还是来了,当父亲出现时,奥巴马并没有向同学们介绍,而是坐在座位上僵硬地抬头盯着黑板看,直到父亲的演讲开始一段时间后,他才回过神来。老奥巴马讲到了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讲到他们部族长者为尊的传统,讲到年轻的男孩需要用猎杀狮子来完成成人仪式,还讲到肯尼亚反对殖民主义、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这些话题深深地吸引了台下的学生和老师,似乎没有人去深究他是否是个“王子”。坐在台下的奥巴马听到这些有何感受不得而知,但父亲的出色表现确实让他感到既骄傲又有些气愤——因为他的同学们从他父亲这里得到的和他一样多。

除了这次令奥巴马心惊胆战的演讲,他和父亲还有一次相当不愉快的冲突。一天晚上,他守在电视机前等着看一个圣诞节的节目,老奥巴马却选择在这个时候展现作为父亲的权威,他要求儿子关上电视去看书,两人开始发生争吵和对峙。“在与父亲相处一周后,我决定我还是更喜欢他远在天边的形象,这个形象可以让我随心所欲的幻想,也可以在方便的时候选择忽视,”奥巴马说。很快,老奥巴马离开了,直到他1982年去世,父子俩都没再见过面。

背负父亲的错误与期望前进

事实上,在奥巴马逐渐长大后,他慢慢了解到被过度美化的父亲的另一面。“我的父亲是酒鬼,喜欢玩弄女性,对自己的孩子也很不好,”奥巴马说。老奥巴马一生据说结了4次婚,有8个孩子。“我觉得我是个‘连续一夫多妻者’,每过一段时间就换个妻子,”老奥巴马曾对朋友承认。

弥补父亲所犯的错误或许是奥巴马内心的一种强大的动力。“他是个对家庭非常忠诚和热爱的男人,”奥巴马的朋友、竞选团队财务官内斯比特说,“在我看来,从小父亲不在身边这件事对他有某种影响。这是矛盾的事情:奥巴马一边努力扮演两个女儿的好父亲角色;而在另一方面,他的雄心也正是源自他父亲的缺席。”

老奥巴马也是个充满雄心的人,甚至觉得常青藤名校似乎比妻儿更重要。不过作为肯尼亚第一个哈佛毕业生,他并没有获得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只能借酒浇愁,甚至打老婆出气。1982年,郁郁不得志的老奥巴马似乎要等到一展才华的机会了,他有可能被提升为肯尼亚财政部的首席经济学家。一天晚上,兴致很高的老奥巴马喝酒后开车回家,结果撞树当场死亡。

尽管老奥巴马一生与远在夏威夷的儿子没有多少相处时间,但他还是经常会向身边的人谈起奥巴马,还把他在学校里的一张黑白照片放在钱包里。老奥巴马还经常指着照片,骄傲地向其他人炫耀:“看看我的儿子。”

奥巴马并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但在1987年去肯尼亚家乡时为父亲举行了一个安葬仪式。奥巴马在肯尼亚的祖母回忆说:“这父子俩其实深爱彼此,巴拉克来了,我们能看到他的感情,那种失去亲人的感情,他的头低垂着。出于这种爱,他远道而来安葬父亲。”在接受采访时,奥巴马说:“一个男人的一生或者是为了实现父亲的期望,或者是为了弥补父亲的错误。对我而言,则两者都有。”

篇3:奥巴马:一个街头小混到美国总统

摘录:“这父子俩其实深爱彼此,巴拉克来了,我们能看到他的感情,那种失去亲人的感情,他的头低垂着。出于这种爱,他远道而来安葬父亲。”在接受采访时,奥巴马说:“一个男人的一生或者是为了实现父亲的期望,或者是为了弥补父亲的错误。对我而言,则两者都有。”

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某一天,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不到10岁的巴拉克·奥巴马回到家,额头上顶着一个鸡蛋般大小的肿包。他刚与一名偷了他朋友足球的小男孩狠狠干了一架,结果被对方用石头砸了头。感觉委屈又丢脸的奥巴马在院子里找到了继父罗洛·苏托洛,并向他哭诉说:“这不公平。”继父只是轻轻地安抚他,几乎不发一言。

“你想成为哪种男人?”

一天之后,苏托洛拿着两副拳击手套出现,并把其中一副给了奥巴马。“你要记住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你自己,”苏托洛在开始教奥巴马练拳前这样说,“手要一直抬高,身体不断移动,但要放低,别让自己成为靶子。”奥巴马按照继父的指导灵活地跳跃腾挪,学习挥拳。不过一时的大意让他忘记了防护,而代价让他印象深刻。“我感觉下巴狠狠挨了一拳,然后我抬头看到苏托洛一脸大汗淋漓,”奥巴马回忆说。

半小时后,筋疲力尽的父子俩走到一个池塘旁的水缸旁,汲水解渴。苏托洛向奥巴马娓娓道出了这堂拳击课的真正用意——让奥巴马学会如何在困难而危险的世界生存。“一些男人利用其他男人的弱点,他们之间就像国家之间一样。强壮的男人攫取弱小的男人的领土。他们让那些弱者为其劳作。假如那些弱者的女人很漂亮,强者同样会占为己有。”奥马巴在1995年出版的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中讲述了继父给他上的这一课。“你想成为哪种男人?”苏托洛这样问奥巴马。

奥巴马当时没有回答,但在接下来的40年里,他用自己的行动为继父的这个问题作答。“我对这件事的印象非常鲜明,我的继父是个好人,他所教给我的东西令我受益匪浅,”奥巴马8月14日在接受美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其中一个就是他对这个世界的运行法则的冷静分析。”

篇4:中外励志故事7个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美国总统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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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成长故事

奥巴马

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成长故事

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他的母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育者。

奥巴马的母亲突破种族偏见嫁给黑人,在于奥巴马的父亲离婚后依然胸怀宽阔,为其父亲树立良好形象,并让奥巴马从小接受精英而多元化的教育,这些非常难得。我记得在翻译《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一书的过程中有些很难忘的细节。比如奥巴马小时候六岁跟随母亲去印尼以后,由于母亲没有钱送他去国际学校,只好就送他去了普通当地的印尼学校,而这些学校使用当地语言教学。尽管如此,奥巴马母亲却深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她加倍努力自己亲自辅导奥巴马的教育。

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她都会在凌晨四点叫奥巴马起床,然后教他三个小时的英文,然后奥巴马再去学校接受当地教育,妈妈还要去上班。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教育自己的儿子三个小时,一周连续五天,这需要怎样的毅力和付出?并且他的母亲对他的寄望很高,从小教导奥巴马做人要诚恳、坦率、有主见。奥巴马的自信、魄力和拉近不同人群的能力,以及面对强势女性能处之泰然的特点,无一不反映了母亲的影响力。他们母子俩虽然长时间远隔重洋,但始终关系密切。

奥巴马后来在写给自己两个女儿的信中提到母亲对他的教育:“这正是我在你们这年纪时,外婆想要教我的功课,她把独立宣言开头几行念给我听,告诉我有一些男女为了争取平等挺身而出游行抗议,因为他们认为两个世纪前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这些句子,不应只是空话。她让我了解到,美国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我们可以不断让它变得更好,而让它更好的未竞任务,就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奥巴马的母亲把独立宣言念给奥巴马听,从小对他进行自由、民主和美国精神的教育,并且从小给他灌输了“领导国家”的理念,她对奥巴马说:“你不能像那些只顾享乐的人一样,总是坐等着机会送上门来。”正因为懂得抓住机会,才使得奥巴马总是能在机会面前抢先一步。这种对高层次理想的培养更是极难见到,当然也就造就了非同寻常的未来总统。

这种严格要求的教育方式也被奥巴马运用到教育自己的两个女儿,奥巴马在给10岁的马莉娅和7岁的萨莎写的信中敦促女儿在看到错误事物要挺身而出矫正,并努力工作让其它人也能获得“你们所拥有的机会”,他希望她们能成为有同情心和有责任感的女性,以助建造一个充满梦想和希望的世界。

奥巴马给她们设立以下家规:1。不准出现以下行为:抱怨、哭闹、争辩、纠缠和恶意嘲笑。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给自己冲麦片或倒牛奶,自己叠被子,自己上闹钟等等。3。如果干家务,每星期能从爸爸那里领得1美元零用钱。4。要求两个孩子安排充实课余生活:马莉娅跳舞、排戏、弹钢琴、打网球、玩橄榄球;萨莎练体操、弹钢琴、打网球、跳踢踏舞。

成功的家庭教育应是,家长注重锻炼孩子独立的生活能力,可以宠爱,但不应溺爱。要有计划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要求一致,持之以恒。奥巴马要求孩子自己整理床铺,自设闹钟,自己起床穿衣服,干家务等,能锻炼和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制力、坚韧性等良好的个性品质,孩子也应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这样就能逐步形成劳动的习惯。

除了很好的家教之外,奥巴马成长的过程中书籍对他的影响很大。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读本科和研究生,这两所大学都是美国最顶尖的大学。学校的图书馆是奥巴马当年在哥伦比亚读书时花时间最多的地方,常常一呆就是一整天,在哥伦比亚大学期间,书籍是奥巴马最好的伴侣和朋友。现在网上最流行的一张奥巴马照片就是他在哈佛读书是手捧一本书的照片。读书的好习惯和博览群书性格帮助造就了奥巴马的成长与成功。

关于奥巴马的故事

“谁是Barack Obama?”在最后几个近乎绝望的星期里,这句话几乎成为了John McCain 和Sarah Palin 的一个竞选口号。他们想说服美国民众:他们对这个男人知道的太少了。而正是这个男人,在昨天早上当选成为美国第44任总统。这本来是一个根本不需要回答的问题,但有些时候却总会引来一些简单粗暴的答案。“真实的Barack Obama 是个什么样的人?”McCain 上个月在Albuquerque 的一次集会上问道。“一个恐怖分子!”至少一个人在人群中这么吼道。

不过这只能算是一个最原始的答案。从Obama 决定参加那个他一直自嘲“不大可能成功”的总统竞选开始,21个月中,他的对手们一直在试图用一系列妖魔化的故事填补他身份的空白。比如说Obama 曾经是穆斯林和马克思主义者,是一个自由信仰主义者和一个著名的无神论者,是一个象牙塔里的教授和一个邪恶的芝加哥政客,是一个常青藤联盟(Ivy Leaguer)走出来的精英和一个穆斯林宗教学校的产物,还是个东海岸的势利小人和外来的半外国人。到最后,McCain 的竞选团队和他的盟友们不但巴不得把所有的锅碗瓢盆都扔向Obama,还要扔向整个民主党——而且事实上经常是同时扔。

这种“Obama 肯定有点什么神秘或者异类的地方”的想法折腾了一整年。Hillary Clinton 在总统竞选时(译注:应该是指党内初选)的首席谋士Mark Penn建议他的老板要表现得更像一个“美国”候选人:“所有有关他在印尼时的童年以及在夏威夷时生活的文章,都倾向于用一种新眼光看待他那与众不同和多元文化的背景。还是把这个留到2050年吧。而且这些同时还暴露出了他的一个巨大弱点——他的根基与美国的基本价值观和文化间的联系实在太有限了。我无法想象美国在战争期间会选出一位无论核心思维方式还是价值观,都不是基于美国方式的总统。”

这个建议后来被共和党人兴高采烈的采纳了。上个月Palin 在佛罗里达州Clearwater举行的一个集会上说:“这是一个不像你我一样看待美国的家伙。”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其实打的是一种简单的种族牌。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让白人选民们认为,这位第一个由主要党派推举出的非洲裔候选人,其实并不是“我们中的一员”。不过这只是管中窥豹而已。

真实情况是,这位美国的下一任总统的确有一个与他的其他美国人民相比,来自不同世界的、也的确更有异域色彩的人生传记。他的人生源自肯尼亚满是泥土房子的村庄,和堪萨斯平坦的麦田。从夏威夷无尽的夏日,跳到印度尼西亚那动荡的1960年代,从哈佛镀金的研究室到芝加哥南城破败的街道——这些都发生在Obama 22岁以前。

这对Obama 也是一个足够奇怪和费解的故事。他不得不努力解开纠结,并最终把它塑造成了一个既清晰又抒情的故事。33岁时他的故事作为传记出版,而这本《从父亲开始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现在已经成了一本世界畅销书。那本书和它的续集《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一起,共同说明了一件事,即Obama 的故事很难有什么秘密。他把所有的细节都昭示天下。更重要的是,他自己的这段人生经历正是他所表达的政治信息的核心。

他已经用他那个“难以置信的旅程”证明了美国梦那持久的力量:即这样一种信仰,在美国,任何人都能够真正做到。在2004年的民主党大会上,他把这样一句话加进了那篇把他发射到政治同温层(译注:比喻步入政治界最高层)的演讲里,“这个地球上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让我的故事成为可能。”

而与此同时,他这个由白人母亲和黑人父亲所生的孩子,他自身的混杂性也具体化了美国所注定要成为的那种混合民族,即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自身在黑白种族间的调和正预示着美国这个国家本身在更广泛层面上的调和。也正是他这种跨越大洲的根源,使他成为了这个崭新的、全球化时代的正确人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他的过去使他有能力面对未来。

“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Barack 正是他向这个国家所传达的信息的完美榜样,”Obama 竞选团队首席谋士David Axelrod在去年曾经这样对纽约时报说。“他自己就是他的目标。”

不过Obama 的传记所表达的可不仅仅是一个竞选主题。该书的细节提供了一些关键线索,有了它们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位新总统是如何思考的,是什么驱动着他,以及他会如何治理这个国家。而如果想要了解这个至少在未来4年可以左右世界的男人,你需要知道他从哪来,他去过哪里。那是一段漫长的,而且经常做一些不可思议转弯的旅程,但是现在我们知道了那个冥冥之中的目标——白宫。

美国下一任总统的父亲,曾经在非洲的一座遥远的村庄里放过羊。而他的爷爷,是在一群穿着兽皮的人中间长大的,他所居住的村庄之前从未有白人涉足过。这位爷爷先是给英国军队当了个厨子,后来又给别人做了帮佣。而他的父亲通过函授结束了中学课程,娶了4个妻子,生了8个孩子,最后却因为酗酒和抑郁症英年早逝。

他爷爷的名字“Hussein Onyango Obama”就是这位新当选总统中间名字的来源,而这个名字也曾在选战中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尽管据说他的爷爷生于1870年,但是他三位妻子中的一位至今还仍然健在。他们都称呼她“Sarah妈妈”,而现年86岁的她也成为了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的“继祖母”。

如果你从维多利亚湖向北驱车90分钟,到达那座遥远的肯尼亚村庄Kogelo,你就能找到她了。在柏油马路的尽头,一块“Obama 议员中等学校”的路牌沿着一条红土路继续指向前方。走着走着你能发现一座小房子,浅蓝色波状钢的屋顶下,有着三个房间。院子前面有一个水泵,还有一棵巨大的芒果树。这里就是我们该停下来,和“Sarah妈妈”聊天的地方。

她很喜欢聊天,虽然当她召唤时她的鸡会跑过来制造出很大噪音,但对她没有丝毫影响。她依旧在干活,天亮就起床,光着脚走进她的菜地。她在那里种了玉米、甜土豆、豆子和木薯。早上九点,她去做早饭,之后又回到地里直到中午。

她现在有了台电视机,是当地一家航空公司的主管送给她的。不过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只听斯瓦西里人(Swahili)或者卢奥人(Luo)电台里的新闻。她和她的“继孙子”也只见过几次面。他们的第一次遭遇发生在他在1980年代访问肯尼亚的时候:他们没什么共同语言,不过她始终忘不掉他的声音。太像他爸爸的声音了,她说:“让我觉得好像他爸爸起死回生了。”

她的起居室里装饰着一些家庭照片,包括一张Barack 来访时拍的照片,他在里面提着一袋子蔬菜。她为Barack感到自豪,尽管她并不觉得他的成就有什么特别。当被问及对他成为总统后的展望时,她形容那“只是份工作”。不过她还是打算遵守承诺,1月份飞去华盛顿参加她孙子的就职典礼。这可不是她第一次去美国。她参加了Barack 的议员宣誓仪式。她说美国“很有意思”——不过也“很冷”。

Obama 的老爸——同样也叫Barack Hussein Obama——也曾让她骄傲过,只是也让她同样错愕。他很聪明,但也很容易感到厌倦。他取得了读中学的资格,但却因为行为恶劣被开除。尽管最终他还是通过函授结束了中学课程,但那是在他娶了个叫Kezia 的年轻女人,并生了一男一女之后的事了。

他完成中学学业后,在内罗毕遇到了两个美国女人。她们告诉他他应该申请奖学金去美国深造。于是他给各种美国大学写了好几打的信,最后终于有一个学校回复了他:夏威夷大学。

他根本不知道夏威夷在哪,但毕竟有了个愿意收留他的地方,他于是抓住了这个机会。把儿子和怀孕中的妻子甩给Sarah妈妈,自己飞去了火奴鲁鲁。而在那里他将会遇到一个女人,她产生自一个和他同样的冲动——向西走,重新开始。

Stanley Ann Dunham,这个名字是按照他老爸的名字取的,因为他一直想要个男孩——不过当然还远不止这些。Dunham ——这位新总统的另一个爷爷(外公)——出生在堪萨斯州的一座小城Depressionera,不过他的梦想可比这大得多。他年轻的时候很狂野,“尝试自酿威士忌、汽车和女人”,根据Obama 传记的记录,Wichita这个小地方肯定留不住Dunham 外公了。他先是和她的甜心Madelyn私奔,在珍珠港事件后应召入伍,再后来又在Patton 将军的部队里在法国作战。后来他一直想着要向西发展,总是希望事情变得更好,从德克萨斯搬到加利福尼亚,在得到一份家具推销员的工作之后,他们搬到了美国最年轻的州——夏威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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