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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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

篇1: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

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

1、我和水的缘分

生在汉水之滨,长在汉水之滨,从小我就和水有着很深的感情,与水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记事时起,我就随父亲在水边往来。那时,父亲在生产队任会计忙着记工分,还负责看管着一块离家很远的稻田,那里四周都是湖!经常是父亲自顾自的忙,我就坐在湖边自个儿玩耍,有时甚至在湖畔打瞌睡睡着了。以至数年后,父亲忆起当年都觉得有愧于我,常说我很乖,知道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否则,不论我往哪边倒,都有可能小命不保。也许,那时我还不知道怕为何物吧?也就是在那时我开始与水结缘了!

到了上学的适龄阶段,我回家了。放学后,没事常会与伙伴们去河边玩耍。在河滩上垒城堡、光着脚丫淌水,喜欢河水流过腿边、河里的小鱼啄舔脚丫似痒非痒的感觉。

还记得二年级时,因粗心将家里一只军用水壶弄丢了,母亲一气之下拉着我往河边跑,说要淹死我。我还真就任母亲拽着跑,由她把我扔到河里。当时我哭了,不是因为怕淹,而是因为弄丢了那只能在今天当古董保存的军用水壶。后来,村里人都说我苕,任母亲把我丢水里也不知道反抗。可当时我还真没怕的感觉呢!

记忆中最开心的时候,是夏天河水上涨时。也许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缘故吧,当老人们在担心河水上涨会否淹没村庄时,我们这群懵懂少年却欢腾得不得了;当老人们忆起当初发大水的惨状时,我们却期盼着要能经历一次该多好啊!

每当河水上涨时,我们会坐在堤岸直接将腿浸到河水里,既凉爽又惬意......每到此时,父亲会在清晨和傍晚时分,去河边网些鱼虾回来改善一下生活。那时吃起来感觉特别香,令我至今都无去忘怀!

夜里,躺在床上,听着河水冲击着河滩上的树林所发出“哗哗”的声响,都会令我陶醉。仿佛像是在欣赏一曲美妙的乐章,心里感觉特别踏实。丝毫没想过河水漫过堤岸会怎样?在我那时的概念中,这好像是根本就不可能会发生的事。

当然,后来亲眼目睹了几次河水上涨特厉害的趋势,即刻也就明白了当初老人们的担忧。

印象中最高兴的事,也是在放暑假时,每天中午去河里洗菜、洗衣服那会是我最快乐的时刻。偶尔有艘轮船驶过,看着翻滚而至的浪花扑向岸边,我会毫不躲闪,任其打到我身上,能与水亲密接触似乎可以使我忘记一切......。每当有烦恼和心事时,我都会去堤岸坐坐、在河边走走,顿时思绪会放开很多,心结也会随之解开。

夏天的午后和傍晚,人们会三五成群的去河里游泳或嬉戏,以解暑气和疲劳。我会泡在岸边看着他们在水里自由的翻腾,也很羡慕他们会游泳。遗憾的是:在水边长大的我不会游泳。

尽管村里早在87年就安装上了自来水,我依然还会去河里洗洗涮涮;诚然母亲找人算命说我20岁以前要少接触水,但我依旧我行我素。喜欢河水没道理,爱上河水没理由!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很感谢家乡的河水滋润了我的容颜,虽说不上天生丽质,但也让我长得有红是白、水灵灵的。至今不施粉黛、素面朝天还能对得住观众!

来武汉已有了,每每用着自来水就会情不自禁想起家乡那条河。每次回家,我都会去堤岸走走、看看,找寻曾经的记忆和遗留在那里的欢笑。河水依旧涓涓流淌,我却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光着脚丫在河边漫步、在河水里嬉戏的小丫头了。时光飞逝,物是人非啊!我依然怀念着家乡的那条河……

2、秋的收获

寒风吹落叶,思绪随风儿飘零;疾雨打残花,愁绪随雨滴挥洒;明月照古树,期盼随光辉深深倾注。这个秋天在凄风冷雨中就这样飘散,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

这个秋天留给我几许忧伤,带走我几分不舍,怀着些许依恋我与此秋告别。秋天---它没有繁花似锦的春天那般绚烂夺目,也不如夏天那样热情似火,更不及冬天那般雪花纷飞的壮观、银装素裹的纯白与美丽!但它却有着丰收的喜悦、果实的甜蜜、金菊的吐蕊,秋高气爽的日子也会令人心旷神怡,秋天的美是别具一格的。

以前我看到的满眼都是秋的.萧条与苍凉:黄叶漫天飞、小草枯萎,到处一片凄凉、清冷的景象。现在我善于去发掘秋天的美了,它的美藏在每片落叶里,躲在每个果实里。静静倾听叶儿飘落的声音,你会发觉它是那么心甘情愿的化作春泥来护花,也就没有了太多伤感和不舍。果实各种颜色的竞相展示是对秋天爱的回报:红的、绿的、黄的......,绝不亚于春天的绚丽色彩!它们绽放的笑颜和深藏的心语也只有秋能明白。

虽说秋天有心便是愁,如若你有双善于发现秋天美的眼睛,忧愁也会随秋风逝去、陪秋雨跌落。俗世凡尘难免忧和愁,当你抬头望晴空、皓月,赏星赏月赏嫦娥时,忧愁也就散了。人置身于天地间何其渺小?何须再让忧来扰?

虽然,这个秋让我在事业上没有多大收获,但我还是要感谢这个秋。它让我褪去了浮华,沉淀了一份耐力和定力;我学会了平心静气,剔除了浮躁;学会放手不去强求些什么,决定放手的就不想去珍惜了,不属于自己的也不应去强求!

我想:这份收获应该能供我受用一生了!

3、雪的追忆

今冬第一场雪,来得有点突然,让人有些猝不及防!一周前气温还高达二十度,恰似阳春三月天,今天居然下起雪来,让人好意外哦!

雪下得不大,没有我期待中那般漫天飞舞的景象,只是如鸿毛般飘飘洒洒的给房顶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银被。雪花纷纷,随着寂寥的风,欢快地飞舞着;晶莹的雪花,带着点点情谊在风中飘散;瞬间牵动着我的思绪和梦幻走回到童年,温暖了我的心窝。萧瑟的回忆里,只因有曾经的美好,只因有童年的欢笑!

记忆中,童年的冬天是异常寒冷的。那如鹅毛般漫天飞舞的雪花,会在顷刻间将整个村庄,变成纯银色的世界;霎时间,整个村庄静得只剩下雪花飘落的声音。等到第二天开门来看,一片银色会晃得人睁不眼,脸上顿时盛满了开心与喜悦之情。因为雪花的到来又为我们这群孩子开创了一片玩乐的天地。

午饭后,我们会不约而同的来到空旷的雪地上奔跑、追逐、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不亦乐乎,丝毫不会感觉到寒冷的存在。

还记得有一年大雪过后,白茫茫的田野上,赫然出现了一只兔子。好多人都出来追赶着那只可怜的兔子,场境可谓极其壮观啊!最终,应了那句俗语“千人撵兔,一人吃肉”,兔子被我二哥逮着了。那年春节,我家可是吃上了一顿野味哦!当然,也没忘与村里人一起分享!

大雪过后的冰冻天气,也会随处可见我们这群小鬼头,不畏严寒的身影。在池塘边敲击冰块呀,房檐下敲打凌柱啊!这些在我们现在看来极其无聊的事,那时都会让我们意犹未尽、特别陶醉!哪怕是谁不小心在结冰的地面摔了一跤,都足以让我们傻笑半天。那时还真是不知愁为何物啊!

童年的记忆是难忘的,如今时常梦回童年、追忆过去,那时的笑与泪是那般的纯粹与随意。笑,可以天真得没有理由;泪,亦可以霸道得没有原因。怎能不令人追忆、回味呢?

窗外的雪早已停了,思绪也就止于此了。期盼下一场雪,雪景能够壮观一点,以待我去踏雪寻梅!

4、冰是睡着了的水

有一汪水,曾经清澈见底、纯净如雪,整天唱着快乐的小曲,欢快地向前奔流。她简单的心愿就是:有朝一日能流入大海,拥有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展现自己的魅力,体现自己的能力!

在流向大海的途中有鲜花、有绿草、有山峦、有小丘、有沟壑......,沿途的风景足以令她沉醉,但她不敢贪恋!只知道向前、向前,这样离自己的愿望就可以近点,再近点!她拒绝过小溪的召唤,也抵抗过河水的诱惑,一心向往着大海!大海平静时的逸致,汹涌时的骇浪都令她神往,足以增强她前进的信心!有目标就有前进的动力,哪怕再累、再疲惫,她的心也是快乐的!

然而,她的世界终究不能一如以前那般单纯,这汪水遭遇险滩不再风平浪静了!一阵狂风肆掠、暴雨洗涤过后,她的世界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因狂风的肆掠水不再平静,内心开始波涛暗涌;因雨水的参杂水不再清澈,从而变得浑浊!

经数次或人为或自然灾害后,这汪水向前奔流的步伐有些举步为艰了!慢慢的感觉像被冷冻,开始一点一点失去知觉,她也企图抗争过,想改变些什么!但终究还是抵不过外界让她骤然冷冻的气候!在水发现肢体失去知觉没多久,赫然感觉心也在惭惭变冷!

于是,水在还未到达大海的途中就睡着成冰了!无论再和煦的阳光也照不进她的心房,再温暖的春风也吹不到她的心坎!她就这样沉睡在冰封的世界里没有了醒来的动力!大海,便永远成了她心中一个难圆的梦!

她呢,何时能醒来?没有人会知道!

5、纯真年代

突然间好怀念孩提时候,那时的笑与泪,是那般随意与纯真。开心时会肆无忌惮的大笑;伤心时会毫无顾忌的大哭;一切都显得那般没心没肺。为了满足“私欲”毫无保留的发泄自己的喜怒哀乐;为了能买到心仪的文具和好吃的零食,曾在父亲上班的路上堵截过;因为“蒙冤”曾跟父母闹过绝食。......相信不少同龄人也有过跟我类似的童年吧?!

童年的记忆是深刻而又温馨的,回忆往事历历在目让我难忘!转眼间已过而立之年,是我该回报父母的时候了。难忘童年,童年难忘啊!......

难忘童年时在河水里与小伙伴的嬉戏;难忘乡间小路上与玩伴的追逐;难忘因嘴馋偷摘别人地里的黄瓜、蕃茄后,怕父母责骂的那种忐忑与不安;难忘每每感觉书包沉重时父亲给我的惊喜。.....

难忘童年,只因那时的快乐很简单,忧伤也单纯,一切皆因美好,所以怀念!

长大以后才知道:一切都没有我小时候想的那么完美!离开父母久了,我会想念他们的唠叨、想吃他们做的饭菜;会在记忆深处努力搜寻着儿时的天真和快乐;并且觉得天空也不如儿时看到的那般蓝,河水也没有儿时见过的那么清了,记忆中的一切都在我长大以后改变了它原来的模样!

我不禁又开始懊恼:我若不长大该有多好啊!现在,好想再听听父母的唠叨;重温一下儿时的旧梦都显得十分奢侈了!长大了真的好吗?没觉得!如今,母亲与我阴阳相隔了;父亲老了,身躯不再如儿时见到的那般伟岸、挺拔了,嗓音也不如儿时听到的那般洪亮了!

每当看见父亲佝偻着身躯劳作时,我的心在滴血;每当父亲默默的将收音机音量打到最大时,我的心一阵阵泛酸;我能读懂父亲沉默背后的落寞与无奈、沉寂与孤独!白天,他用劳碌来挤兑这一切;晚上,我能想象得出父亲作为一个空巢老人的孤单!

如果可以,我宁愿时光倒退、我情愿永不长大!

6、读懂自己

人生如书,一生只供自己翻阅。从记事时起,我就开始读自己:为什么父母总是那么繁忙,忙得无暇兼顾我,为什么家人相聚的时间总是那么的少?为什么我的童年是孤单的?为什么同龄的孩子有那么多亲戚可以走动,而我只能呆在家里,哪怕是逢年过节?为什么年仅十岁的我本还只是个孩子,应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却要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去照顾侄辈?还得说着那个年龄不应说的话,有些言不由衷,也有些无奈!我也曾憎恨过这种虚伪,但十岁的我又能改变些什么?

童年的时光,在无数个疑问中逝去!那时的快乐是简单的,纵使有泪也是甜的.....

已过而立之年的今天,我开始理解了父母的忙碌,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怨言没了,信心倍增,使命感加强了!不管为了谁,父母也好,自己也罢,我得勇于承担起本应该我承担的一切,不管未来的路有多么坎坷!

人生如梦,一生都值得自己去追求!梦虽远,看似缥缈,但只要有梦在,奋斗就有了目标!十五、六岁爱做梦的花样年华,总是天真的幻想着一些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便梦碎,也不过只是心酸而已,因为年轻的心尚能经得起风雨!

现在我明白,梦想是要结合实际,通过努力奋斗去实现的!如今我依然有梦,懂得适宜的取舍会让自己走得更远,离梦更近!

人生如戏,一生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无论你是生活中的主角,还是配角,都得认真去表演,不然你就永无登台亮相的机会!

年少时,我的生活由父母支配,是生活中的配角。这个配角的角色,让我学会了“出门观天色,进门观脸色”,在父母给自己制定的一系列,女孩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中,我唯有遵循的份,不敢越雷池半步。

如今,我成为了生活的主角,懂得如何以自己当初的心态去教育自己的孩子,最大范围内去释放他的天性!

许多事情,都是在历经之后才明白:不管好的坏的,任你想要或不想要的,都是生活赋予你的财富!拥有、珍惜、放弃供自己一生去取舍!珍惜该珍惜的,放弃该放弃的,在取舍之间权衡最大的利与弊,于人于己都是一种解脱和大爱!

我的人生,我做主!

篇2:缘分是细水长流——我与薇儿

童年里那些纯粹得有些乏味的记忆大都成了雾霭中的风景,即便还残留着轮廓,也几乎是大而空洞。唯有薇儿还依旧清晰。

遇见薇儿那年,我们十岁。小学四年级。

孩提时代的遇见从不刻骨铭心,家仅咫尺之遥,课桌数步之距的两个小丫头手牵手一起走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那时好像还不知道形影不离这个温馨到令人羡慕的词,也不理解有种叫友情的东西可以让两人的亲密胜过姐妹,又不甘心于这种熟悉亲昵仅限于伙伴之谊,便效仿青白蛇,结拜姐妹。

做大姐的是长我与薇儿一岁的嘉颖,有着乌黑浓密的及腰长发,温柔的笑容,虽与我们一起手牵手晃晃悠悠去哺育小学,却全无我们的吊儿郎当,总是很安静得立在马路旁,看着我与薇儿在当地人的菜园里摘光喜欢的菜花,望着我们的心满意足和倒了一地的菜微微得笑。我已记不清她笑起来有没有酒窝,我猜大概有的吧。配上她的好看长发,笑在阳光下,肯定比我们手里的花好看。她慵懒的抚弄青丝,在那晴好艳阳下,一抹浅笑,真是人比花娇。早来世上几百天,她却放佛比我们懂事好几年,洗衣煮饭,温柔内敛。大人般予我与薇儿姐姐般的关怀,倒让我显得拘谨而生分。与她一擦肩便错过,或许是理所当然。薇儿成了我今生唯一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或许因为这份独一无二,让她在我心间住得长长久久。

往事并不触目惊心,倒像那股栀子花的淡香在夏雨绵蒙中淡淡的久久不肯散去。

夏日招摇的除了雨还有那蒲青苇。其实青苇非苇,它不会在生命终结的时候开满絮状的素花大义凛然地昭示不枉世上走一回,只是任秋风涂满枯黄的脂粉。但即便它枯黄干瘦得狼狈不堪还是比周围鲜黄鲜黄的野花会博我与薇儿青睐。放佛孩子眼中认定了的事情,是亘古也不会改变的。第一次见到这种比草嫩比树高的“怪物”耸着扁平的翠绿左摇右摆得意洋洋俯视我们小小的脑袋,我们像丁凯乐首次做客快乐星球一样,有点兴奋,有点惊恐,生怕一不小心,它们会变成一群巫婆。可是实在压抑不住某种孩子特有的好奇,便在日暮中携了手,坐在青苇旁痴痴地望着那一蒲快要滴水的翠绿。

孩子总有用之不竭的好奇,渴望了解一切喜欢的事物,并要熟悉到与之相伴。这是孩子的霸道,想要给喜欢的东西都贴上自己的标签,霸道得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却又羡慕不已。

某一天,我们试探着触碰了几根青苇,来自指尖的清凉让在夏日的燥热里煎熬已久的我们兴奋不已。而那高高的青苇除了在暮色中摇摆的幅度更大外,既没有像青蛙变成王子般不可思议,也没有像酣睡的美丽公主突然苏醒。傍晚的风轻轻拂过,带着几丝不远处湖面飘来的鱼腥味。青苇悠悠得飘动,像极了古装戏里大家闺秀的黑发,柔极了。于是,这种小心翼翼便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

不知是谁灵光乍现给这蒲青苇起了个浪漫的名字——紫竹林。于是,每天放学我与薇儿定会绕道去紫竹林,小书包还在背上,人却已隐入它们的怀抱。踩中的青苇顺势倒下,发出极轻柔的声响,令人想起吴侬软语的温糯。若远远望去,在一块方方正正的青苇中间有巴掌大的地儿晃动,沙沙的脆响和着傍晚呼呼的风声,让人不由得想起武侠小说中大战来临的肃杀和诡秘,那一定是两个丫头在追逐,不多会儿,就能隐约看见两个晃动的小脑袋。

孩子的聪明伶俐在我与薇儿这得到了极其充分的体现,我们别出心裁,玩法层出不穷,最不忍撒手的莫过于用指甲轻轻掐断长长的青苇,露出一小片光秃秃的天地,再将根茎分离的青苇排在空地,横平竖直叠加成一张“苇席”,嘻嘻哈哈往上一躺,只觉一股非亲历而不觉的清凉。两张小脸仰望着天上的彤云,小眼珠时而顺着苇尖移动,时而跟着色彩渐深的云彩。还不忘伴着柔柔的风肆无忌惮地唱快乐星球里艾克艾雪的歌:“如果我能够捉到月亮、”一遍又一遍,放佛嗓子永远没有累的时候。

嘉颖就住在紫竹林对面的平房里。出租屋,小而窄,一家四口,略显挤,但房前种了各种时令蔬菜,风轻扬时还会飘来几朵洁白的蒲公英,和着油菜花诱人的香气。她总抱着弟弟搬一张红漆脱落得斑斑驳驳的木椅,望着紫竹林的风吹草动。眼神平静如波。

倘是炎炎的午后,地上滚烫得无法入座,我与薇儿便敲开嘉颖家的黄漆木门。三个丫头挤在一间小屋里头,最期待的是模仿古装剧中披长袍,穿纱绸的人物。裹一条宽大的缀花薄被单,解开紧扎着的头发,握一条小小方帕,故意踩着小碎步,学着闺阁少女不露齿的微笑——这便是女主角了。还必得有一人披上“斗篷”扮成侠客,另一人装成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一场期待已久的英雄救美闪亮登场。每个女孩心中都住着一个公主梦,渴望遇到一个倚马仗剑走天涯的侠士,有俊俏的面容,干净的笑容,温柔的眼神,潇洒的身影,轻轻得向她伸出经历过江湖的沧桑却白皙依旧的手,满眼含笑地说:“跟我走,我带你去看看江湖。”我的公主英雄梦在那个小屋中,被此生唯一的异性姐妹演绎成一场童话。

贰听说每一场遇见都是上天的恩赐,与谁相逢与谁路过,皆是命定。强求不来,躲避不过。就像我们三人放在湖水中的荷叶,有的紧紧相依,不弃不离;有的潇潇洒洒,情愿不情愿也得单枪匹马。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楚门的荷花虽然没能闻名遐迩,却也是随处可见,少了慕名前来围观的路人,马路旁的低洼地上,屋舍后的水塘中,无人耕种的水田里,处处可见随性生长的荷花,安静着躲在荷叶下,慵懒地等待花期,没有文人骚客的观瞻,倒更显平易近人。

我们总爱在夏雨初霁时站在荷塘边,俯下腰贪婪地闻荷花的清香,那是与栀子截然不同的香味儿,给人一种不能言说的舒心,却没有人舍得摘下一朵正开的荷花,连碰都不忍心碰。当弯下身子,脸与荷花只有咫尺之距,连呼吸都刻意放慢了节奏,生怕惊扰专注于盛放的精灵。那是一种天生的对美的敬畏。但对荷叶,却显得粗鲁而亲近。每人摘一张圆滚滚的荷叶,用衣袖小心翼翼揩干残留的雨珠,轻轻得倒扣在对方头上,刚好挡着悄悄探头的太阳。踩着荷塘边树上知了乱了章法的节奏,悠哉悠哉地转向下一个乐园。没有深情的回望,没有矫情的道别,闻过的香气还在脑海,新摘的荷叶还在头上,就仿佛整个荷塘都被揣在口袋里和着好时光一并装走了。最喜欢肩并肩坐在湖边生了青苔的石阶上,看着我们的母亲们在撒满了如血残阳的湖水中浣洗,棒槌有节奏地挥打在衣衫上,水溅到湖面,开出朵朵珍珠花。不论认识不认识,她们都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尽是俗不可耐的生活琐事,却像从辽远的前世传来的偈语,美妙又清心。有胆大的鱼游到岸边,敏捷的大孩子将水桶搁在水中一晃,晚餐便会格外鲜美。大人不许我们仨抓鱼,自然更用不着我们浣洗。坐得实在无聊,便把头上的荷叶取下撕着玩。我们约定好,每朵荷叶撕成大中小三片,最大的是大姐嘉颖,最小的是小妹薇儿,中间的是我。一起放入湖水中,若是能结伴漂流,便是有缘,无论分离多久都将重逢。三片荷叶被湖水托着静静的顺流而下,我们仨手拉手,紧紧地盯着它们,害怕它们分开。但是不论我们在心里怎么为它们祈求,它们还是在离岸一两米位置,渐渐拉开了距离。最大的那片,偏离最远。我与薇儿使劲的在岸边用盆推水,希望落后的两片可以跟紧大的。却是适得其反。两片小荷叶转道被湖边伸出的枯枝挡住了去路,大的却一个劲儿飘向了湖中。身旁的棒槌声停了,夕阳也完全隐入山那边。我从未那么不舍一个地方,一次次回头,只希望再瞧一眼大荷叶的绿影,却只见夜色笼罩中升起的层层淡雾。后来,我偷偷叫上薇儿去看我们放入湖中的荷叶,小的两片,被枯枝钩住,紧紧依偎。大的,我们曾偷偷背着大人绕道对岸寻过,却怎么也不见踪影。

再后来,喜欢上了捉蝌蚪,便日日拿着一只瓶子奔去荷塘,渐渐忘了那三片荷叶。嘉颖却突然忙碌起来,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与薇儿日日为伴,更加黏糊。直到在紫竹林中不小心看到嘉颖正和几个大孩子跳皮筋,笑的格外灿烂,便似乎懂得了什么,又似乎只是出于孩子天生的嫉妒和占有,感觉遭到了遗弃,便暗暗生起她的气来,再也没有敲响她家的门。三个姐妹,慢慢的成了两个。从熟悉到陌生,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那么顺其自然,连想好好吵个架再散场的由头都没有。

有薇儿陪在身边,照旧疯疯癫癫,生活其实好像并没有因为一个曾经亲密无间的孩子缺席而少了什么,只是,偶尔路过嘉颖的家门口,看见那入秋便凋零的花会想起初夏她站在栀子花下的笑靥如花。小小怀念后依然拉着薇儿没心没肺得笑,那时候还不懂得,一错过或许就是一辈子。天真的以为总有人会陪你到最后,至少走了一个嘉颖,我还有薇儿,却不明白,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常开不败的花,也不曾听闻,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是一场单独的旅行,每个人都是路途中的风景,景色再美,终究无法伴人一生。

生命中总有太多不确定,或许这些意外是为了让我们的生命变得更美。只是,当我坚信我们可以像荷叶紧紧依偎的时候,却迎来离别。

那天,是那个夏末少有的阴天。文旦花没有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却白得更加别致而有韵味。我们用力荡着用藤系在文旦树上的秋千,放佛要飞起来。文旦洁白的花在头顶微微摇动,自上而下传来一阵浓过一阵的香气。荡着荡着,看到哥哥出现在眼前“妈叫我来喊你回去。”我极不情愿的跳下秋千,转身委屈地看着薇儿。她知道,我最不喜欢在我们玩得尽兴时被打扰。她掐下几朵开得并不算旺盛的文旦花,轻轻地别在我发际,“去吧,二姐。我们下午再来玩就是。”

我们没有说再见的习惯,每一次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就各自跑开,因为明天总会见面,根本不需要说再见。只是,这一次,我们没有在下一个明天见面。

哥哥没有带我回到熟悉的家,只走到大院门口就停下。我看到妈妈站在一辆装得满满当当的搬家车前,怀里抱着我今生第一只毛绒娃娃,那是一只洗得发旧的蓝色小熊。“快上车,我们搬到新家去。”妈妈见到我,就把小塞在我怀里。我听话地上了车,坐在爸爸旁边。心里对新家充满了好奇。不停地问,“新家在哪里?”“马山。”“那离这里远么?”不是很远。”、

车子飞快得经过那片文旦林,我看到薇儿一个人坐在秋千上,突然有点惆怅。好想跟她说句再见,却没有勇气叫司机停车。车窗外,飘进来蒙蒙细雨,径直落在手臂上,有点点凉,这大概是迎接秋天的吧,夏天早就进入了尾声。爸爸摇起车窗,薇儿和那片文旦林一点点变窄,最后,只看到薇儿下了秋千朝我家曾经的方向走去。

在田马小学的时光过得很快,备战小升初考试的紧张并没有使我玩性大减,每天两张试卷反而让我又充实又有成就感,早早写完骑着单车逛到葡萄园里吃够了葡萄再路过学校,看见竟然还有人在写试卷,别提多舒坦。只是偶尔坐在葡萄架下,会想起栀子花,想起荷花,想起文旦花。一次做完课间操雏鹰起飞解散时,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疑似薇儿,看着她进了602班,想叫一声,却想起薇儿不可能在这里,摇摇头转身进了教室。那时候,不知为何很听老师话,从不串班,五六年级,整两年却不认得一个隔壁班的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像是薇儿的身影。

时光晃晃悠悠,像仲夏的风,一溜烟儿便跑开了。小升初考试进展得非常顺利,轻而易举地考上了楚门二中,最后一次回母校拿通知书那天,云淡风轻。一个602班的女生站在走廊上等同学,她是我很熟悉的面孔,天天从窗前经过,只是却从未打过招呼。“hi……”在毕业这天,我第一次与2班的人聊天。无非学习,分数。末了,我突然想起那个熟悉的身影,随口问了句:“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薇的女生?”“~薇?有啊。她是中途转来的呢”我的心慢了一拍。“那她是什么时候转来的呢?”“应该是六年级吧。”她还说了什么,我再没听进去一个字。

原来,有些事情都是注定好了的。遇见是天定,错过也这么不可扭转。小小的田马小学,一墙之隔的两个人,却错过了整整一年时间。通向三楼的楼梯只有左右两个,出入学校的大门只有面朝马路的那一个,升国旗时两个班级紧挨着站队,而我与薇儿,却像是约好了的一样,不走同一个楼梯,不在同一时间进出校门,不在升国旗时四处看。其实事实是,我们都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这么奇妙,不懂得原来我们今生会这么难分难舍。

新生活总有不可言说的美妙,楚门二中不是我今生见过最美最大的校园,却是最独一无二,最难以割舍,最叫我魂牵梦绕,恋恋不忘的。

新生报名那天,距离汶川大地震已有三个多月,新闻报道,全国各地的温情让生机在废墟渐渐燃起,人们心头不再一片沉重,阳光也格外灿烂。

二中的法国梧桐被修剪得十分齐整,一片葱茏挡住了强烈的阳光。在梧桐的庇佑下懒懒得听着分班通知,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断,充满了对新学校的好奇。不远处,百年铁树轻轻地摇着快垂到草坪上的大叶子,那种沉稳,活似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远处墙角,鲜红的玫瑰在湛蓝的天空下尽显妩媚。

进班,张老师点名。标准的小班制,三十个学生坐在偌大的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我四处张望,目光随着答到的同学移动,尽量记着他们的名字。“~薇。”听到老师叫着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更来了精神。目光到处追寻,却最终落到一个黑黑小小的男生身上。“你是~薇么?”老师有些疑惑。那个男生腼腆的点了点头。“我这里显示~薇是个女生。”老师望着那个男孩。“报告。”细细的声音打破了风扇的旋律。望着门口站着的那个瘦瘦的女生,我停下转笔的动作,眼前浮现的是一片紫竹林,一片荷叶,一个慢慢没入嘈杂人群的背影。“你是?”老师看了眼没有空位的教室,轻轻地问。“我是~薇。”门口的女生有些紧张。老师有些疑惑,又像突然想起什么,走到那个男孩身边,“你是哪个wei?”男孩红着脸,小声说:“巍峨的巍。”“那你呢?”老师看向门口。“蔷薇的薇。”老师点点头,对男孩说:“你应该是五班的。”男孩说了抱歉,去了五班。气氛放佛也因这段小插曲而更加活跃起来。老师索性不再点名,直接请同学做自我介绍。

与薇儿的再次相遇让我觉得有些时候,上天只是在打瞌睡,一时间擅离职守。但是这让缘分更加不可揣测。懂得离别才更加知道珍惜。

初一一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每一天都像细水长流。我猜想是因为小班制,同学少,都比较熟悉,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都比较投缘,不像小时候那样,与谁最亲密,与谁最疏离,分得明明晰晰。与薇儿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倒少了,有了秘密,也不会只告诉彼此,总是全班皆知,毫无隐瞒。只是偶尔聊起只属于我们的小时候,周围人插不上话。这是我的小小自豪,因为这独家记忆。

与薇儿在秋冬至20春夏的事情,似乎已经模糊。只记得,疯狂地拍大头贴,偷偷去莎莎家喝啤酒,这些仅剩轮廓的事。梧桐叶落尽又新生。又是一片葱茏。不知道为何,离别总是在夏末。连地球都在放慢脚步,我却马不停蹄与薇儿、与二中告别。这一次,终于知道要提前说再见,薇儿在同学录的留言栏里给我写:“你我的相遇是这一生的快乐,愿你我好好珍惜它。不知还能否与你在一起。”下面有许多小字:“单,你还记得四年级的事情么?那是的我们天真活泼,还有一个比我们大一岁的嘉颖,我们三个人自认成了姐妹。大家一起去玩,去哪都在一起,还有那个自己取名的紫竹林,现在回忆起来还感觉回到了当时!把快乐留给二姐。”她备注(请保密)只是,我想炫耀这份快乐,满足我的虚荣。世事真的有太多变数,只有这些儿时的回忆,才是真的属于我的。

离开时,我带走了六班的合照。一张薇儿的大头贴以及楚门的全部往事。那时候,我不知,我已经染上一种唤作念旧的隐疾。之后,我回到湖北,却再难像小时候那样适应新的学校,新的生活。无数次,在民中的走廊上吹着深夜微寒的风,看着望城楼上的霓虹和冷月,总想起楚门带着海腥味的燥热夏风;望着周遭嬉闹的同学,总觉得看到了二中同学和薇儿。只是,定定神后,会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湖北才是家乡,这片土地实实在在,却总是觉得这里不如客居多年的江南。多年后才明白,原来,无论什么感情,先入为主从来不是胜利,长年累月的积淀才会不知不觉刻骨铭心。对楚门如此,对薇儿如此,对小时候更是如此。也或许是因为,再也回不去那些时光,再也找不到那些幼稚,那也不会有人天真的说“要不要我陪你去火星?”。

我以为我与薇儿的缘分终于耗尽,也囿于自觉得与六班的同学今生再也不会相见的伤感,终于在初三那年删了六班同学的qq。其中没有薇儿,离开那年,她还没有学会上网。我天真得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夏告诉我的“若是过去令你的现在不痛快,那你要选择放手。”我刻意不去看望城楼和那轮冷月,却不愿意承认古人创造了一个词语叫自欺欺人。

某些深入肺腑的记忆终将伴你一生,即便剥掉皮,剔掉骨,抽掉筋,也抽不走这些如影随形的记忆。

不知不觉就晃到高中,日记本上还是会时不时出现那群人的名字,每一年,爸爸都从楚门给我带回文旦,他说:“现在楚门已经是世界知名的文旦之乡,文旦大量出口外国,已经不像当年,可以随便摘着吃了。”望着,比当年个头小却价格高的文旦,我叹息的却是,再也没有女孩子能像我与薇儿这么荣幸,可以在文旦花开中荡秋千。而我们,就算某年某月某清晨,相遇在楚门,彼此相识,却再也不能把当年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文旦壳的汁水进到眼睛里,又涩又辣,自然而然流出了泪。

年,我十八岁。距离遇到薇儿,整整八年。

我终于还是费尽心思把当年删掉的qq都找了回来。而薇儿的qq却无处可寻。初一到高三,五年没联系,六班的人还是一进群就互叫外号,一叫外号就吵架。这种熟悉,让我后悔那年的愚蠢。对未来,我们没有能力预料,不管还会不会再见,现在还彼此熟悉就够了。眼见长大后人与人的复杂关系,看过了人情冷暖,越发怀念起当年的无知纯粹。

或许,我与薇儿真的在上一世互看了很多眼,这一世才会一次次错过,又一次次遇见。我爱上了文字,喜欢那些同样喜欢文字的网友,我的执着,执着我的思念,身边人不会懂得,我选择在网上用假名说真话。那夜无眠,查看空间访客,“短歌薇凉”吸引了我,进入她的空间,似乎找到久违的归属感。鬼使神差般留了言:“你是~薇么?是楚门二中六班的么?”几周后的回复说“是。”我没有像在六班与薇儿重逢时的激动。这几年,无数的离别,我已经懂得,无论多么不舍,都已成定局;无论重逢多么惊喜,都只做到好好珍惜。

我们通过qq偶尔联系,谈不上维系感情,我们之间,早已不需要刻意维系。

我们怀念小时候。我们感慨这个社会的现实。我们憎恶长大。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与我共同回忆童年的残影。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懂得我所说的缘分是奇妙的东西。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理解我世界观里为何本能地浪漫,故意地排斥现实。

文末

昨夜收到薇儿和燕子他们去楚门看老师的照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光线原因,我竟然没认出她,但是将来某一天,我会凭着感觉找到她。夜深人静,我们感慨时光的残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亘古不变。中山我们当年最怕的那个傻子现在已经安分守己,紫竹林上立起一栋栋房子,薇儿当年住的小院生锈的铁门早不见踪迹。外物皆不长久,我与薇儿也无处可寻当年的幼稚,渐渐成熟的我们,倒是越来越懂得珍惜。

今晨同学问起我正写的我与薇儿可出了结局,我答。我们没有结局,故事还一直在演绎。

若必得有个结局。那么。我们约好,明年夏天,我去看她。

篇3:抒情散文:我与音乐

抒情散文:我与音乐

我沉郁着漫不经心的悠闲,一段音乐飘进了我的心海。她清理了我那漂浮的、杂乱的思绪垃圾,流淌一汪清泉净化出澄明的世界。她如少女的纤手轻捋顺直的发丝,轻轻地涤荡我心的海平面,触摸着,牵引着,激起我心里层层涟漪。

我飘一叶轻舟在心海里遨游,却为这浪花激起我左右摇摆,她却如一调皮的孩子,越觉得这格调该再澎湃,激起一次次高潮。我渐变得心无旁骛起来,专注掌握这波动的节奏,自己也如一个音符随之起伏,她终是牵起了我的心一起跳跃,直至触及我灵魂深处的悲哀,像是一次深沉的恋爱!

我并不懂音乐,甚至是说有些不通音律,我不知道音符的排列起伏有什么诀窍;分不清相似两个音的不同之处;不懂得歌曲高低音的变化规律,不会吹旧时农村兴起的笛子、短箫、风琴等,甚至某一次鼓乐师团队吹唢呐,我敲的鼓点都不对,没有很好地跟上节奏,但对于流行音乐,我却也心生触动,由衷的喜欢。

我的启蒙音乐应该是小时候叔叔吹的笛子、短箫。他是一个极为灵性的人,似乎没有见他跟谁学过,只是某一次从外地回来就带回了这些,有空时他就吹几段悦耳的音乐,什么东方红、鸿湖水等,有时候我在他身边时,他还教我唱起来,虽然没学会,但依然很开心,偶尔还拿他的口琴、笛子之类的吹起来。有时哪家办婚丧之事请了鼓乐师,哪怕是远一些,他们也要带我去听,但听过之后,我觉得唢呐以及“转丧”时唱的“孝歌”并没有那么好听,总是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还不如年轻人嗓子好的唱一段山歌。

后来,逐渐有了录音机,起初是比较大的那种,用家用电,装磁带播放,总是听到一些黄梅戏、秦腔之类的。随后的几年逐渐就有了小的,也是装磁带,不过是用干电池,随身携带方便。这时,也有了电视,人们的视野、听觉更广阔起来,音乐的多样性也能通过这些窗口接触到。刚接触流行音乐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刀郎、郑源……等一些著名歌手的歌开始在学校流行,那时候那些歌曲值得我们在早读时用心去记背歌词,放学回家路上还三五成群的整齐传唱,什么情啊、爱呀,轻快地从少年的最里脱口而出,而周围的青年也在唱着(冬天里的一把火)、(离家的孩子)……

再后来,随着手机、Mp3等一些电子产品的普及,能听到的音乐更多,有过去的,现在的,曲风也各有不同。音乐听得多了、久了,渐渐有了感觉,起了依赖性,隔段时间不听音乐,生活似乎就少了什么,在城市的某些角落,人们整天沉浸在音乐之中。音乐成了时代的发声、流行的元素、人们心底的情感寄托,甚至是现代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回头来再看音乐的发展,的确变得多元化了。

在战争年代,我们创作出了振奋人心的爱国歌曲,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和人们心中的渴望;在建国初期,我们可以听到人民对生活的希望与奋斗;改革开放后,我们听到了工人撒热血、干事业的雄心,自此以外,我们还能听到有史以来的爱情里的恋曲,听到忧伤里的孤独与寂寞;听到欢快音乐里的搞怪与非主流,从这些美妙的声音中,我们听到了伤感、优雅、欢乐、甜蜜……有似水的柔情、激昂的.豪气、扣人心弦的忧伤、超凡脱俗的雅致……

需要激发感情了吗?来点儿伤感的音乐吧!细细品味那如声如泣的歌词,再跟着音乐的忧伤曲调,陶醉在曲目中,她一定能唤起你的一汪眼泪;低沉的心需要一点活力吗?来点激昂欢快的音乐吧!踩着那轻快的节奏,让她带着你的心飞舞跳跃起来,走进一片希望的春天;悠闲得无聊了吗?来点轻音乐或纯音乐吧!让她为你营造一个静谧、清雅的环境,给你一份超然物外的享受。我渐发现音乐能激发起心灵深处那一缕缕情丝,深入我们的灵魂,甚至可以疗养心灵,不管是有没有语言的发声。

音乐世界里的孩子,让她为你唱首歌吧!拭去你那眼里的伤,抚平你内心的痛,激起你心灵的颤动,激发你心的向往、新的希望!

篇4:我与乡土文学抒情散文

我与乡土文学抒情散文

工作的细枝末节、生活的庸常琐碎给一些美好的梦上了一把锁。人常常是先获得物质的喂养,才能考虑精神层面的东西。就在你将要把它遗忘时,那些尘封在曾经里的梦被时光的钥匙打开,我看到我精神的荒野里文学的灯塔在闪烁,微弱而圣洁,像一个大的磁场对我构成长久的诱惑,随之,我听到一枚文学的种子,在破土发芽!

《乡土文学》于我、于一枚文学种子的意义,就是沃土、阳光以及雨露。

再次拾起文学,一半来自多年的爱好、一半为了让业余的日子过得饱满。9月由于身体的原因辞去多年的班主任工作,一下子慢了下来的时间,业余陡增的富裕让我无所适从,某种倾诉的渴望召唤着我:拿起笔!

由于长久的搁浅、由于底蕴的薄弱,我笨拙的笔面对铺满灰尘的纸张不知该如何落下,第一篇千字的文章写得磕磕绊绊,稚嫩,也跟文学搭不上边。但写完后的轻松愉悦,无异于看到学生交上满意的答卷。毕竟,迈出了第一步!

接下来半年时间的坚持,到年底蓦然发现,发在“散文在线”的文章好好歹歹也黑压压一片。心里便有一种写作者共有的渴望萌生:变成铅字!

这个想法最初确实把我吓了一跳,这些粗劣、笨拙的文字怎么能够得着文学的门槛?文学,那可是我一直以膜拜的姿势仰望的圣殿!惴惴地、弱弱地挑选几篇于《乡土文学》编辑杨风喜老师,杨老师在肯定语言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比如视觉的问题,比如细节的问题。有时几句切中要害的引导胜过长时间黑黢黢的摸索,我想,这是我做教师二十多年来体会最深的一点。我把改好的散文发给编辑部,在第一期发表。

我在这里要感谢杨老师、感谢《乡土文学》!于我,这不仅仅是一篇文章的事。无疑是田野里果树上结出的第一枚果,农人的喜悦不仅仅在于果的食物价值,还有付出后的喜悦。尽管这一枚小果苦涩、酸楚,不足以诱人入口,但它毕竟以果的雏形呈现。它给一簇燃起来的微弱火苗以风、给一艘漂泊的文学之舟以舵。起码它是对行走在文学路上一颗孤独灵魂的安慰。

我不敢说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转折,这样的话题未免沉重。说它改变了我的一些习惯更为合适。我爱上了读书因这篇小文,因《乡土文学》。在它那里我看到了差距、看到了文字背后一些看不到的东西。我感到了自己文字的单薄,单薄得风一吹就会散了。我试图找到一条捷径,企图让自己的文字精细、厚重。我开始意识到只有埋头不辍还远远不够。读书会让自己的底蕴增加、视野开阔。我爱上了读书!它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如吃饭、睡觉一样占据我日常的分量。它向我打开的是远比生活更长久的'生动,如今,我感觉我身上植上了一种跟书一样的气息,这种气息让我欢喜。当读书写作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我感到了文学在向我生动地展开。

码文字是一件体力活,但它跟一般的苦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在于物质的酬劳,前者在于精神的愉悦。当看到字与字的不同组合带来的神奇效果时,那种来自心底的欢喜会淹没身体的痛楚。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对着自己涂抹的文字摇头否定,斟酌字句、酝酿修辞,篆刻细节,直到满意为止。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当新的一篇写就,回过头来看,以前曾经的满足会变成稚嫩,也许这中间的距离似乎在说明我向前又迈进了一步?尽管在一位成功的作家眼里,这如沧海一粟微不足道。甚至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的常人眼里,这个年纪去谈什么文学、谈什么梦想实在可笑。但我相信,这个世界永远有相同气息趋向一致的同类,那些不曾照面的文友,让我坚定了它存在的必要。《乡土文学》以它一贯的胸怀接纳着我,鼓励着我。一年后,我发表了第二篇散文。

那些散发着墨香的文字、那些带有民族地域色彩的图案对我来说都是诱惑,无论嗅觉还是视觉。每次拿到它,我都会以迫不及待的姿势走近它、深入它。在夕阳濡染的午后、在茶香四溢的客厅,我会在一片静谧里走进那片飘着芳香的圣洁之地,吮吸它给我带来的仙露琼浆,沐浴它给我带来的霞光月色。我的精神世界里溢满春光,那是一次次愉快的抵达。当一切的世俗被屏蔽在外的时候,心里唯一留下的就是纯净。

《乡土文学》于我是有温度的刊物。它让我这颗尘封的种子找到了得以生长的肥沃土地,让我这个失散多年的孩子找到了母亲。在它宽厚的怀抱里我有着踏实的感觉,有着温暖的抚慰,有着无声的教诲,更有着失而复得的欣喜!

当你真正痴迷文学时,你为它可以倾注全部的热情以及一切的业余时间。不为什么,只因有爱!当然,能让热情开花、能让爱结果这是每一个文学写作者的追求!哪怕是孱弱的小花、酸涩的苦果。我也不例外。在《乡土文学》给了我信心后,我就试着把我的心愿投递出去,至今,多多少少有一些回报,一些拙文陆陆续续在《晋中日报》《都市》《开拓文学》《作家选刊》上发表。尽管微不足道,但给了我继续前行的理由。

有一句这样的话“给你翅膀,你就能飞翔。”但我知道,不是所有长有翅膀的都能飞翔,也许我就是那个有翅膀而不能飞翔的。我不敢期盼蓝天的高度,大地的宽度就足以让我陶醉!

我知道,我的路上不会孤单,因了它的陪伴!我知道,我会一如既往的走过每一处风景,因了它的芬芳!

篇5:我与妹妹抒情散文

我与妹妹抒情散文

多情与生俱来,文人本有情怀。倘若一味掩饰,郁抑自怨自艾。不知这世上多少人是孤身一人降临世上,又有多少人是伴着兄弟姐妹而来?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是怀抱着某某同时诞生。我是孤独的。在我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没有一个跟我相仿的亲人陪伴着我。我知道我是幸福的,我的出生带来了许多的围观,我的成长也带来了许多的嬉笑吵闹。可是没有一个人能理解我深藏于胸的孤独。那孤独,来自深处,似流星从遥远的宇际划过。是在我出生前就有的。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前的人,几乎都有着一个或者几个兄弟姐妹。至于我父亲这一辈更是有八个兄弟姐妹。他们往往以大带小,长着有时甚至起着父母的作用。直到九十年代后,这种现象才缓和了许多。由于计划生育的抑制,使着大部分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我即是这其中的一员。长辈们都说我小时候爱哭闹,有人说我是饿的,有人说我是调皮。不过事实上有几个孩子不闹?如果说我为什么闹得更厉害一点的话,或许是因为我的天性。我后来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若是给我一个胞姐妹可能情况会好上许多。至少不是我一个人在闹了。最重要的是能有个妹妹。从何说起?作为长着,可能我会更腼腆了,更想着像上一辈那样以上带下了。

我母亲曾经还怀有一胎,可是因为条件太差,无法支付起计划生育的罚款,迫不得已之下才选择了舍弃。后来我为这事怨怪了父母多少回合,可扭头想来,事已至此,多说枉然。母亲当时恐怕也是含着泪水的。父亲有个双胞胎弟弟,我这唯一的叔叔,倒是给我带来了天大的惊喜。像天上的雪花,她来得如此突然。又像玫瑰,我觉得美得无与伦比。清澈透明,不浑浊,不沆瀣,带不起一丝尘染。我的心就此被她占满。像是一直渴望雨水的干裂的土地,突然间接受到雨水的滋润而嘶嘶作响。我没有对着天空呼喊过,似乎我的内心曾这样做过。可是啊,那给我下雨的云儿,终究不是稳定不动的,哪儿有自由的地方,哪儿才有她。

相隔万里,一在江南水地,一在临海之。她跟在她父亲身边,一年才得回一次老家。是的,是老家,对她来说没有一点儿故土情怀的农村。只有那远在海边的城市才是生她养她的故乡。如果说这儿还有她的'一些牵连的话,那就是我们这些在血脉上有所相近的熟人了。现在想来这儿倒更可作为一种休假圣地的存在。在城市的喧嚣中待了太久,待到疲惫时到这儿来寻找依靠,寻一份惬意。可是这儿,对我来说,该永远是她的家啊。

二十多年了,我出生时她还未出生。她来时我也还步伐且稳。我努力地记下每一件和她在一起的故事,即使短暂,但也能画出美丽的画吧?我尽我所会的,不是城里的摩天轮,或是碰碰车,或是喷涌的喷泉,去使她开心快乐。带她见识她未所见过的,而我们却不以为怪的东西。我会带她捕蝉,让她对这些自然之物有着亲切的观察。我会一路背着她,那一路的尘埃不该沾染她的衣裳。我会拉着她走在古桥河边,这和沿海的大堤究竟有何不一样?这跳着水花的河流,我知道,现在还在流淌。一起祭祖,她对那未见过面的爷爷奶奶是不是抱有一种遗憾?她可知道,我虽然也没有和他们待过几年,可是眼里却常含泪水?一起守岁,她又曾知道因她存在我放弃一切与其他人共度的时光?即使是看着电视,静默无语,我觉得星星也会说话。小时候,我会抱着她偎在火桶,把头搭在她的肩膀。长大后,我对自己笑笑,反倒过于在乎许多外在俗事。人真是越大越胆小,越老越狼狈。也难怪最美的图画往往画在童年的时光。如果不是因为童年有太多缺陷,而现在又在乎太多完美,也不会对过去情深意重了。她喜欢“打”我,虽然每次都只是轻若蚊咬,但内心仍感觉是重若锤击。因而,上次跟她通讯时,我仍然笑着说,我想讨打。

文学中有一个词汇叫移情。可以移情于物,可以移情于人。如果不是感念甚重,为何常常要以梅代水?感情,或许不会因为距离而变浅,更多的会因为距离而加深。思念,往往轻若薄翼,可是因为满海的感情,却无法飞得更远。如果不是因为诸多外物的限制,许多缘分也不会被现实阻隔。我将我所有的感情潜藏心底,倘若爆发,我恐怕我无法控制和面对。我可能会产生幻景,可能我自己也不清楚。可能我会因为路过的某个小女孩而驻足,只是因为她和她相似而已。她可能已经长大了,可能不再是那几岁的小女孩了。可是我什么也不记得,留在我记忆中的,那活在我梦中的永远是那几岁的天使般的小女孩。我可能不记得她长成什么样了,所以我不是因为别人长得像才有这种感觉的。那种感觉来自于内心。或许对那个过路的女孩儿有点儿不公平,可是我什么也不能做。我更喜欢静静地看着。

上次通讯是两年来第一次说话。她说她要中考了。我哑然了。那河流到底流过了多少水?有多少的感情是不能承受的?如果关心只是莫言的话,那么又有何用处?一直以来的隔断,究竟是我的不主动还是我对现实的妥协?如果真的孤独,是否要一直孤独下去?我不知道。

爱,究竟是什么?如果是思念,河流已深,如果是奉献,天遥地远。许多人追求爱而痴迷于爱,沉迷其中,不知所求。我呢?我更喜欢爱是奉献而不是得到这句话。我没有奉献,是因为无法奉献,条件制约,我忍着痛给自己寻找了一个借口,像在伤口上又抹了一些盐。可是我并不渴求得到,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自己所爱所追求是为何。如果她快乐,天塌了也行,只要自由无处不有。

我恐怕很难再有机会去享受那一刻的静好了,也恐怕很难再有机会去深入了解她了。她大了,我也大了,世界也大了。河流与海相比也许终究渺小,即使内心再强大,也难免一份潜藏的孤独。

篇6: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我与珍珠泉的缘分读后感

一见到这个题目,我就倍感亲切。这是石英写的一篇文章,写的是作者与她相处几日的缘分。如果说起缘分的话,珍珠泉――济南四大名泉之一,可是珍藏着我小时候的记忆呢。

小的时候家离珍珠泉很近,所以爸爸经常带我来玩。那时候的珍珠泉水真的是清澈见底,大大小小的泡泡从下往上冒出,最后到水面上只留下几丝清波。我喜欢用拇指和食指比成一个圆,放到右眼前,闭上左眼,描摹那些泡泡的运动轨迹。有时候阳光打在泡泡身上,泡泡就变得五彩斑斓的,像一条丝绸被拨动。那些泡泡啊,好像真的有生命一样。水里有很多金鱼,忽的浮上来,又猛地钻入水底,不然就是摇着尾巴摆弄着她们娇柔的身段。爸爸有时会带一些面包或者饼干过去,掰成碎屑投到鱼儿中间,倒也会被她们吃个精光。

珍珠泉水的魅力的确无可厚非,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珍珠泉旁边的一棵老海棠树,爸爸说那棵树在那里差不多已经有几千年了,虽然不像松柏一样昂首挺立,不像柳树那样美丽动人,(www.fwsIr.com)但是他对珍珠泉的千年守护也让我非常敬重。

作者则是完全相反,只是因为山东团代会在珍珠泉礼堂的召开与珍珠泉有了一面之缘。当时作者还是十多岁的年纪,被授予模范团员的称号,在会议休息的期间,去欣赏珍珠泉的景色。珍珠名泉的奇景深深地吸引住了这个少年,泡泡的上浮和下落在作者眼里也充满了神秘。多年后的'重会,作者也仍被珍珠泉的魅力所吸引。

“她仍无声地,尽职尽责地供游客欣赏,但不知她是否能够认出我这个早已不再年轻的老友?”多少年过去,我们的年龄在增长,周围的环境在变化,珍珠泉的美景依然不变,珍珠泉守护泉城的责任依然不变。

“她的水波,照见了我不同时期的面影,水波上的面影也许转瞬即逝,记忆的刻痕却与生命同在。”

篇7:我与虫子的“缘分”作文

说起我与虫子的缘分,那还得从――对了,7岁那年我便和虫子结下了不解之缘[注: 缘:缘分,

我与虫子的“缘分”作文

。不可分解的缘分。比喻不能解脱的联系或关系。],不过,每次结果都一样――我和它们两败俱伤[注: 斗争双方都受到损伤,谁也没得到好处。]。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特别淘气,有时就像个假小子,我经常和伙伴们在小学生作文大全

那一次,我和朋友正在田野上玩耍,一只胖嘟嘟的小蜜蜂飞了过来,在我面前晃来晃去,那样子好像在说:“让开!快让开!你挡着我的道了!”原来,我恰巧站在了一朵野花的面前,蜜蜂就是被这香味吸引来的。看着它那副凶样,我有些胆怯了,慢慢地挪动着脚步,退到了一边,同时也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注: 指人的每一个动作。]。

那只小蜜蜂迅速地从我眼前飞了过去,落在了野花上,不一会儿的工夫,身上沾满了花粉,它又开始打着圈儿飞了起来,接着一个俯冲,竟落在了我的身上,我不敢动弹,任凭它嗡嗡的叫着,在我身上乱爬,不好,它竟钻到了我的腋下,我害怕极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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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写作的缘分作文

我与写作的缘分作文

每个人都有一个爱好吧,或许是舞蹈,或许是唱歌,呦或许是不开眼的学习?哈哈,爱好可以成就人的一生,谁能说达芬奇画画不是因为爱好呢?莱特兄弟的爱好不也是创造吗?爱好是可以成就人的一生的。

我的爱好就是写作了。

最开始妈妈给我带回来了一台学习机,我很开心,我听的第一个课程就是作文课,那个作文课非常好,我的受益也是非常多了,那个时候起,我就爱上了作文课,我以为我只是被那个老师的教学方式吸引了我,直到有一次,作文课上,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文章,选题目的,可以是,那一次,我真也可以是,我的我以我丰富的审题经验,列出了一个提纲,总得认为还是不错的,但是就在那天晚上,我熬夜过了头,随手就在网上抄了一份,而且字体非常的乱,老师那一次还是看在我是好学生的面子上勉强给了我八十五分,还在评语上说她很失望,我当然也很失望,我二话不说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老师“请了罪”,说我一定会再写一篇好的,不过这一次,我没有选择之前的大众题目,我选了一个难度系数比较高的写人文章,我写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那次真的是洪荒之力爆发了,我就用了一下午的功夫,把作文交到了办公室,我用的是大胆而又显文采的排比式开篇。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自己是不知道的,而是在第二次作文课上我读了两篇我的作文,反响比较好的就是第一篇的改良版,老师把我大夸特夸了一番,下课后,还有很多同学来问我文采好的技巧,我也毫不保留的告诉他们我的秘诀,我很开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超级喜爱写作了。

我与书的缘分的作文

我与水作文

与朋友缘分的句子

云水深处有人家抒情散文

云暗水涓涓的抒情散文

静淡若水的抒情散文

与心灵约会抒情散文

读书与生活抒情散文

与人生的抒情散文

与风的抒情散文

我与水的缘分抒情散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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