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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考17一分一档表
体检结果对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01、志愿填报跟体检有关系么?
体检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些学校的部分专业是限报的。
比如有一些医学类的院校,对于视力或者是一些肝功能的检验指标有要求。
一些外交的学院,国际关系的学院,对外貌、身高也会有要求。
要是想从事绘画的话,那可能对视力有要求。
02、体检不合格会被退档么?
每年都有因体检不合格被退档的情况,多数是视力、色觉问题影响的。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是考生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是不是学校能够宽松。
还有考生没有认真读招生简章,不知道所报考的专业对于视力有要求,但是自己视力达不到,还是报了,到学校以后,因为要复查,发现跟学校要求不一样,于是被退了回来。
只要学校在招生简章中事先公示给考生,那么学校是完全有权利做退生处理的。
广大考生应该关注以下两件事,一是招生简章,二是一定要上网查一下体检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在报志愿的时候,认真地,详细地对照这些专业要求,防止出现退档。
03、体检结果要怎么看?
提醒考生,拿到体检结果、体检报告之后,一定要认真地从头到尾地看一下,特别是看最后的体检结论,可以拿手机拍下来存个档,看看结论,然后回去对照上文说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去对应地把这个条款找出来,去看看自己哪些专业能报,哪些专业不能报。
另外,在网上公示体检结果的时间非常长,请考生一定要记住网址,上网查自己的体检结果,每个考生根据自己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自己的结果,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也可以下载打印。
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身体条件限报专业盘点
在身体条件方面对于高考生体检和高校录取的要求,分为三块:学校可不予录取、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专业。
供考生参考。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 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 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 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 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
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
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阴性。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 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 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 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 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 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河北高考一分一档表理科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愿放弃。
交由他人代填的或不按规定操作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供电等原因而影响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系统后,20分钟内不进行任何操作,系统将自动退出。
(3)考生在选择批次、计划性质、科类、院校代号、专业代号(特殊类型批非定向志愿还需选择获得的相应资格)后,须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志愿提交。
提交后若志愿含义栏内为黑色字迹则填报正确,如果志愿含义栏内字迹为红色,说明填报志愿存在错误,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仔细核查所填报内容的准确性,修改正确后须再次提交。
在每阶段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志愿信息为考生的最终志愿。
(4)考生在每个填报阶段首次登录时,均须进行诚信承诺,并使用本人准考证上的登录号作为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考生须修改密码并牢记。
如果考生忘记了修改后的密码,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密码重置。
(5)考生要高度重视登录密码的设置和保管,密码设置要有一定的强度,不要过于简单,更不要将密码告诉别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影响录取。
(6)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填报志愿时,每位考生填报志愿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
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二.填报志愿前应了解哪些信息?
⑴录取的政策、规则和方法。
如院校批次、志愿设置、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程序、投档规则、体检及优惠加分的规定等。
⑵院校、专业信息。
如高校的基本情况、录取规则、招生计划、专业特色、学费、奖学金及助学情况、对艰苦专业和特殊专业录取的.具体要求,以及往年在河北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分专业录取情况等。
⑶自身信息。
自己成绩所处位置、自己的专业取向和特长、专业成绩、长远志向、外部因素等。
此外,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参考其他相关资料,主要有《20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考试与招生》杂志、《全国普通高校在河北招生录取分数分布统计(-)》、
2017年河北省考生高考成绩一分一档统计表、“升学指导测验”等等,也可通过访问高校网站、参加高校填报志愿咨询活动、向高校招生部门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以及书、刊、报纸、院校编印的宣传品、广播、电视等媒体多种途径获得相关信息。
院校网站:考生通过高校网站可了解学校情况、招生章程和规定以及专业方面等信息。
我省公布的“考生成绩一分一档统计表”:高考志愿填报参考的是名次而不是分数,因分数受考题难度、考生答题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没有可比性。
在招生计划变化不大情况下,选择高校和专业时,考生位次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河北一分一档表
1.了解自己分数在全省的排名
尽管高考志愿难填,但还是有规律可循。
专家建议,拿到“一分一档表”后,考生首先要从中寻找自己的高考成绩,看看全省与自己同分数的考生共有多少人,再看在这个分数之上,全省还有多少考生。
这就可以了解到一条重要信息:全省今年究竟有多少考生比自己的考分高?有多少竞争对手?自己在全省排名中处于一个什么分数段?
2.明确录取几率,仔细对比位次
了解自己的排名后,该咋办?专家建议,考生不可直接拿自己今年的成绩硬套往年的录取结果,应以今年自己的位次值与往年的.同位次值考生相对比 (即对比往年、今年“一分一档表”中的信息)。
3.冲、稳、保兼顾,还要看其他因素
在“一分一档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之后,到底该选院校,还是选专业?专家建议,院校和专业的选择还是要看考生个人的意愿。
要结合自身情况,如兴趣爱好、未来的理想等,同时结合高校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地理因素、校园的文化氛围、院校对相关科目要求等选择。
值得注意是,考生在寻找自己的位置时,除了考虑高校往年录取的最低分,还要看他们录取的平均分,以及录取专业分数线。
因为每个高校专业设置不同,热门专业的分数往往高出学校提档线很多。
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录取的分数差距也很大,有些相差几十分。
、
名次比分数更具参考价值
省教育考试院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由于招生计划、试题难度、报考人数等原因,每年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同。
同样的分数,“含金量”可能会差很多,因此名次比分数更具参考价值。
专家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把今年的考分折算成去年、前年的分数,然后参考所报学校近3年的录取分数,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具体如何折算?他介绍,考生可以利用一分一档表,先看自己分数的排名,再依据排名找去年、前年相对应名次的分数,就是你的折算分数。
此外,高校招生计划的增减也会影响录取数据,因此要综合考虑。
资料图
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注意
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同时符合多项国家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同时具备国家和河北省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省外院校使用国家加分的最高一项,省内院校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的最高一项。
“考生需要注意,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
”专家解释,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享有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分数较低而被院校退档。
他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了解报考学校的分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中,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后,一般要为考生分配专业,即专业录取。
高校分配专业的主要依据是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同时还要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状况、政治思想表现等一系列因素。
各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一般有三种选择: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
专家表示,不同高校对投档考生的.分专业录取规则的差异对考生的专业录取以及能否被录取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考生一定要明确报考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采用的录取规则。
了解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
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并将第二志愿专业考生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只有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
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
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
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
了解分数优先录取方式
所有考生按成绩排队,所有专业同时录取。
这种方式,总是照顾考生队列中排在第一名的考生,第一名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
因此,对某考生,看其第一志愿专业,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个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
在分数优先方式下,保护的是高分考生利益,被退档的总是低分考生。
在这种方式下,考生可以采取“第一专业冲一冲,第二专业保一保,第三专业稳一稳,还有机会垫一垫”的策略。
了解专业级差方式
所有考生按成绩排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如未录满,则将其录取为该专业;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将其总分减去规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志愿专业”(别人的第一志愿)排序;若“第二志愿专业”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下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专业”排序,如此依次类推,直至考生专业志愿均已处理完。
如果最后仍有考生没有安排专业,则视其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还有计划余额的专业中去;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该考生被退档。
网传数据有误不要信
今年理科700分以上考生为168人,理科600分以上21651人,文科600分以上2407人。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此前网传的河北理科700分以上考生和文理600分以上考生数据并不准确。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档表,今年河北省理科700分以上考生为168人,理科600分以上21651人,文科600分以上2407人,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根据官方公布的一分一档表填报志愿,以免因错误的数据导致填报失误。
从今年的一分一档表来看,河北省高分考生要多于去年。
今年我省理科700分以上考生为168人,而去年仅为72人,相差92人;文史类600分以上考生今年2407人,去年仅为1735人,相差672人;理工类600分以上21651人,而去年仅为15567人,相差6084人。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今年河北高分考生要多于去年,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不能仅以去年的录取分数线为依据,还要结合自己在全省的位次进行综合考虑。
高考一分一档表
高考成绩一分一档统计表一何时公布
1、各个省因参加高考的人数不同而使评卷和登分的时间长短不一样,一般来说6月22日以后就会陆续公布高考分数和高考成绩一分一档统计表。
2、可以百度搜索往年本省的分数和排名公布时间,一般来说每年都差不多。
建议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的网站的成绩发布通知,了解成绩和高考成绩一分一档统计表公布的准确时间。
耐心等待,希望好运。
高考填报志愿时看一分一档表有什么用?
1、明确自己所处位置
2、正确定位
3、估计一下前后的人大概排多少,才知道自己填某个学校被录取的可能性大不大
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注意
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同时符合多项国家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同时具备国家和河北省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省外院校使用国家加分的最高一项,省内院校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的最高一项。
“考生需要注意,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
专家解释,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享有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分数较低而被院校退档。
他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了解报考学校的分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中,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后,一般要为考生分配专业,即专业录取。
高校分配专业的主要依据是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同时还要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状况、政治思想表现等一系列因素。
各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一般有三种选择: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
专家表示,不同高校对投档考生的.分专业录取规则的差异对考生的专业录取以及能否被录取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考生一定要明确报考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采用的录取规则。
了解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
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并将第二志愿专业考生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只有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
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
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
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
了解分数优先录取方式
所有考生按成绩排队,所有专业同时录取。
这种方式,总是照顾考生队列中排在第一名的考生,第一名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
因此,对某考生,看其第一志愿专业,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个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
在分数优先方式下,保护的是高分考生利益,被退档的总是低分考生。
在这种方式下,考生可以采取“第一专业冲一冲,第二专业保一保,第三专业稳一稳,还有机会垫一垫”的策略。
了解专业级差方式
所有考生按成绩排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如未录满,则将其录取为该专业;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将其总分减去规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志愿专业”(别人的第一志愿)排序;若“第二志愿专业”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下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专业”排序,如此依次类推,直至考生专业志愿均已处理完。
如果最后仍有考生没有安排专业,则视其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还有计划余额的专业中去;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该考生被退档。
了解自己分数在全省的排名
尽管高考志愿难填,但还是有规律可循。
专家建议,拿到“一分一档表”后,考生首先要从中寻找自己的高考成绩,看看全省与自己同分数的考生共有多少人,再看在这个分数之上,全省还有多少考生。
这就可以了解到一条重要信息:全省今年究竟有多少考生比自己的考分高?有多少竞争对手?自己在全省排名中处于一个什么分数段?
明确录取几率,仔细对比位次
了解自己的排名后,该咋办?专家建议,考生不可直接拿自己今年的成绩硬套往年的录取结果,应以今年自己的位次值与往年的同位次值考生相对比(即对比往年、今年“一分一档表”中的信息)。
冲、稳、保兼顾,还要看其他因素
在“一分一档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之后,到底该选院校,还是选专业?专家建议,院校和专业的选择还是要看考生个人的意愿。
要结合自身情况,如兴趣爱好、未来的理想等,同时结合高校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地理因素、校园的文化氛围、院校对相关科目要求等选择。
值得注意是,考生在寻找自己的位置时,除了考虑高校往年录取的最低分,还要看他们录取的平均分,以及录取专业分数线。
因为每个高校专业设置不同,热门专业的分数往往高出学校提档线很多。
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录取的分数差距也很大,有些相差几十分。
什么是一分一档表?它的意义何在?
一分一档表,是本省当年所有考生成绩的排名表,它以1分为单位,将每一个分数的人数排名列表,通过该表,我们可以详细知道任何分数的全省排名。
报考志愿所受影响是多方面的,由于招生计划、试题难度、报考人数等原因,每年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同。
同样的分数,其“含金量”可能会差很多。
比如某年的560分,可能只相当于上一年的545分。
从报考志愿这个角度来说,名次比分数更具参考价值。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3 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决定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二、将第六条第一段修改为:“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将第(一)项修改为:“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将第(三)项“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修改为“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将第(四)项修改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将第(九)项修改为:“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将第七条第(一)项中的“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修改为:“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第(二)项修改为:“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四、将第八条第一段修改为:“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第(三)项修改为:“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原第(四)项修改为第(五)项。
五、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k生参加考试的。”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将第十条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七、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k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八、第十三条第(四)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将第(五)项修改为第(六)项,其中的“积分误差”修改为“积分差错”。
其后各项序号依次顺延。
九、在第十六条“造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丢失、”后增加“损毁、”。
十、将第十七条第一段修改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代替k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第(三)项修改为:“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十一、在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十二、在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后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二款:“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由组织考试的机构认定,由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考试的机构做出处理决定。”
第三款:“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原第二款修改为第四款。
十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给予考生停考处理的,经考生申请,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举行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
十四、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将第三十条修改为:“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