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成都市车辆限号最新规定(共含9篇),方便大家学习。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hyc54”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成都交警推出春节前后及今后调休期间,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的便民举措。司机们这下以后再也不用“抠脑壳”了,只要是周六周日,不管上不上班,都不限行啦。
成都交警推出便民措施
●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对应是工作日,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2月17日(星期二、农历大年二十九),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从春节开始,类似将周末调整为工作日的,均不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交警推举措
无论是否上班周末不限行
如今,为方便市民出行,成都交警推出新的便民举措,今年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因为春节调休对应工作日,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2月17日(星期二、农历大年二十九),也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此外,不仅仅是这两天,以后也不需要为这些数字烦恼啦,因为从20春节开始,类似将周末调整为工作日的,均不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此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成都市民奔走相告,纷纷为成都交警点赞。网友“帅得没有朋友”说:“这个接地气的便民措施太好了,必须手工点赞啊,粑粑麻麻再也不担心我记错限行号码啦。”
市民“抠脑壳”
周末上班 到底限行啥尾号
昨日,交管部门称,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2月18日-24日为春节假期,其中2月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21日、22日为周末;23日、24日为调休;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分别对应2月23日(星期一)、2月24日(星期二)。
在以往,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有一些市民反映,看到这么多日期就昏了,第二天上班逢周末限行,头天晚上脑子里会再问一遍,“明天究竟限行几号?”
■网友点赞
“崔什么崔”:
“上一次大假调休,我就遭了这个晃事的,周日开着限号车在二环上飞驰,安逸了嘛,挨罚单挨惨。现在终于取消了,世界都清净了!”
“我的宝贝叫神马”:
“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本来就很拗口,我哪里知道哪天对应的是哪天啊?只知道我周六不但得上班,还要被限行,真是不爽,取消了好,取消了好!”
“美人鱼”:
“现在简单明了了,只要是周六周日,不管是上班还是休假,都不限行。好理解,很接地气,很亲民啊!”
[成都市限号新规定]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对经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段)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火车站广场或沿河路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禁止进入通行。
(三)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东门中路(深南路口至晒布路口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每日12时至22时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
(二)每日15时至19时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社会车辆,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
(三)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靠右侧各2条车道为公交专用道,禁止公交营运车辆使用非公交专用道通行。
三、关于皇岗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主要针对空载的出租小汽车)
(一)对进入皇岗口岸的空载出租小汽车实行单双号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每日0时至7时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所对应当天日期尾数,当车牌尾数单数对应日期双数的(或车牌尾数双数对应日期单数的),准予进入皇岗口岸出租小汽车候客区排队载客;7时至24时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所对应当天日期尾数,当车牌尾数单数对应日期单数的(或车牌尾数双数对应日期双数的),准予进入皇岗口岸出租小汽车候客区排队载客。
(二)符合单双号限制通行规定准予进入皇岗口岸载客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皇岗路南行在广深高速公路高架桥调头匝道,进入空载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等候。
(三)所有载客进入皇岗口岸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皇岗路南行经广深高速公路高架桥4号通道,进入皇岗口岸广场落客区下客后驶离。
四、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福田口岸西侧通道进入,由公交场站北面出口驶出。
(二)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三)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五、关于玉平大道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红岗路、红岭路的右转匝道。
(二)需往笋岗物流园区的大型车辆,可以经泥岗/红岭立交北往东匝道进入泥岗路辅道通行;需往清水河的大型车辆,可以经泥岗/红岭立交北往东匝道东行至洪湖立交掉头通行。
(三)大型车辆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及大型客车。
六、关于对教练车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教练车驶入深湾一路(白石路至滨海大道段双方向)、白石二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二路段双方向)、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一路段双方向)、深湾四路、深湾五路、白石路、科苑路、科苑南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限制教练车驶入福田保税区内道路、环城北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梅观高速至坂雪岗大道段)、五和大道(吉华路至环城北路段)、冲之大道(贝尔路至环城北路段)、稼先路、张衡路、居里夫人大道、坂雪岗大道(吉华路至环城北路段)、五和大道(吉华路至环城北路段)、环城北路(坂雪岗大道至五和大道段)、金科路、罗田路、兴业路(新安六路以南段)、新湖路(新安六路以南段)。
(三)本条款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
七、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八、关于福田区新洲路设置潮汐车道的调整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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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4月13日至20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月10日至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体执行时间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2月30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2016年元旦起,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而且,限行可能是“单双号”,或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公路之内,全是大招!
一、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小编注:你是“黄标车”就别想出门啦!)
(二)每日7:30至20:00,汽车(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小编注:这是大招!单双号限行,一半车不能在中心城区内跑了!)
二、二级预警(橙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小编注:你是“黄标车”还是别想出门啦!)
(二)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除外,但不得从事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和有机溶剂的.运输。
(小编注:这限号办法与原来一样,但是限行区域扩大了很多,到了绕城高速以内!)
三、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每日7:00至22: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四、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成都交警提示,本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至12月31日止。
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与5月16日公布,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的“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比,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由每日7:00至21:00调整为每日7:00至22:00,延长1小时。
预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霾橙色预警标准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霾红色预警标准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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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预测今年春节前后成都限号情况如下。
以下预测仅供参考!
2016春节前后成都汽车尾号限行情况预测:
2016春节放假时间:2月7日(星期日)——2月13日(星期六),共7天。
汽车限号情况:春节7天,成都不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敞开跑。
春节前后限行情况:
除夕前一天2月6日(星期六)调整为正常工作日,根据成都最新规定,不实施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春节假后第一天2月14日(星期日),对应为第一个工作日,也不实施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春节前后其余时间按照成都汽车尾号限行规定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星期一限尾号“1”和“6”,
星期二限尾号“2”和“7”;
星期三限尾号“3”和“8”;
星期四限尾号“4”和“9”;
星期五限尾号“5”和“0”
1、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2、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 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3、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自从5月15日,成都市交管部门发布《通告》,对今后成都出现极端重污染天气时,成都车辆如何行驶进行了规定。《通告》决定,成都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三级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三级预警对应的是红、橙、黄三色,其中,红色预警级别最高,实施后,三环内白天时段,机动车按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一,限行范围和时间段
1,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2,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 “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三)法定假期期间车辆不限行。
三,成都不受限行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一旦出现二级预警(橙色),除了上述限制车辆不能在绕城内行驶外,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三级预警(黄色)时,每日7:00至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违反限行政策处罚条款
若在限行当日驾驶限行车辆上路,违法驾驶员将因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深化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是爱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7月 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都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成都尾号限行时间及尾号限行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 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 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 ”;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 号限行”。
四、成都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
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 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 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六、本通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 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成都限号规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道路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1月6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
深化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是爱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7月 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都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成都尾号限行时间及尾号限行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 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 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 ”;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 号限行”。
四、成都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
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 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 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六、本通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 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仍实施工作日尾号限行
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后,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仍然是工作日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尾号限行时间不变。即,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0:00。
此外,限行车辆,是指除通告中不受限行的车辆外,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道路区域的限行范围扩大
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后,由原来二、三环路之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区域道路。即,原来不受限行的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和三环路以外、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都属于限行范围内。
所谓扩大限行范围,是由原来的二、三环(含二、三环及二环高架),扩大到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市区道路,以及三环外至绕城高速的所有路段,换言之,绕城高速(不含绕城)以内的所有道路均实施成都市尾号限行措施。
5月12日(星期二),“贵A”专段号牌小型客车尾号“2”、“7”一环内限行(含);非“贵A”号牌的小客车遵行开四停四的通行规定;请明日出行的驾驶员朋友遵照执行。
贵阳市气象局预报:5月12日多云转阵雨,14℃至26℃,南风4级,请关注气象。如果您发现道路上出现影响通行的突发情况,请及时与贵阳交警联系,联系电话122、085185985055。
预计12日早高峰7:45至9:20时间段:甲秀南路进城向,沙冲路进城向,新路口-邮电大楼,紫林庵-喷水池,新华路-大南门,万东高架-都司路口,次南门-都司路口,空招-军区路口,遵义路-青云路,老客站-紫林庵,花溪大道进城向,北京路施工点双向,以上路段车多车缓;预计16:25至19:20时间段:纪念塔往大南门方向,盐务街宅吉路口往北京路,解放路粑粑街口往军区,都司路往大十字,中山西路往大十字,沙冲路出城向,北京西路、黔灵山路、观山东路出城向,以上路段车多车缓。老客站路口、紫林庵路口、师大路口、北京路西向东往施工点,交际处下拉槽往安云路口,公安厅路口、蟠桃宫路口、观水路路口分别有地勘围挡施工,造成以上路口早晚高峰均有不同程度的车多车缓。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和出行时间。
为进一步改善贵阳市区的生活环境,维护市区的交通车辆的流畅,贵阳市实施了对全市的机动车辆进行限号管理措施。那么贵阳的朋友们你知道2014年贵阳限号时间?2014年贵阳限号时间规定?2014年贵阳限号处罚规定吗?
2014年贵阳限号时间 贵阳限号时间规定
牌照尾号为1或6的车辆,每周一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2或7的车辆,每周二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3或8的车辆,每周三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4或9的车辆,每周四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5或0的车辆,每周五7点至20点禁行
(需注意:周末和其它法定节假日不实行限制。特种车辆,城市公交、出租及公路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及喷涂有统一外观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城市专项作业、保障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长期在本市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型客车(已登记备案),按“0”号管理,即星期五为停驶时间。)
各类车型的限行规定
五座以上(不含五座)二十座以下(不含二十座)载客汽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中华路、中山路、西湖路、观水路(宝山路口至西湖路口)、瑞金路、延安路。
二十座以上客车(含二十座):每日7:00至22: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微型货车、轻型货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各条道路。
重(中)型载货汽车、工程车、特种货物运输车以及其他悬挂黄牌的非载客汽车: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各条道路。
教练车:每日7:00至20:00,禁止悬挂号牌的载客汽车驶入一环路以内的各条道路。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悬挂农机牌照车辆: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每日00:00至24:00,禁止驶入中华路、中山路、延安中路、瑞金中路、遵义路。
非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每日00:00至24:00,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非本市9座以下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禁止长期在一环路内道路行驶(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再次驶入须间隔5天以上)。
贵阳限号处罚规定
对应限行时段,受限车辆如果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交管部门将通过安装在市区的智能化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如果限行车在限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将按照每天一次的处罚,每次处以200元罚款,不扣分,“如限行日当天上路,处罚200元,下一限行日上路,再处罚200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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