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庆:加大毕业生免费定向就业培训力度(共含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a66194987”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重庆:加大毕业生免费定向就业培训力度
9日从重庆市教委获悉,今年暑期重庆市继续加大大学毕业生免费定向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将针对1万名近3年内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目前,相关报名工作已经开始。
据介绍,为了做好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技能,重庆市在2009年针对6500名未实现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工作,采用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参加培训的订单式培训方式,用人单位在培训前即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毕业生培训后就业稳定率明显提高。在上年基础上,重庆市确定今年针对1万名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工作,重庆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市外普通高等院校重庆籍毕业生均可报名。
重庆市教委介绍,报名的毕业生需填写希望就业的职位、行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教委将根据毕业生意向安排培训,最大可能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满意的就业机会。
重庆加大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扶持力度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计划3年内推出3万个见习岗位助推大学生就业,同时扩大了就业见习对象,提高了补贴标准。
3年5580万元支持见习基地
根据《通知》,重庆市3年将安排5580万元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今年全年安排资金总额为1860万元。
《通知》规定,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年能够提供10个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和服务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毕业生比例不低于20%,都可建立基地。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向市或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初审合格的,提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授予“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标牌。见习基地期限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3年组织3万人就业见习
“至,重庆市还将组织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6到9个月的就业见习。如果见习基地违反见习协议,见习生可向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投诉。”重庆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11月,重庆市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此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重庆市加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政策扶持力度,到今年9月底,全市已建立见习基地170多家,提供见习岗位近9000个,组织了约6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现在已有近4500人被见习单位留用,留用率达到79%。
见习对象扩大 户籍放宽
“原来就业见习仅限重庆籍应届毕业生。”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赵云中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扩大见习对象,凡两年内未就业的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渝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在校生统统纳入见习范围,这一举措将为重庆市见习基地单位提供更加宽广的.择人选才面。据了解,毕业生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
这也就是说,20、20毕业的大学生,户籍在重庆,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的就业见习;户口虽然不在重庆,外地大学生,只要是20、、20毕业于重庆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见习;那些在重庆高校读书的在校生,在毕业当年尚未毕业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见习。
从现在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就近选择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也可登录重庆大学生就业网进行网络报名。
见习生须留用20%
与原来的就业见习政策相比,新通知增加了一条:接收见习生的企业,在学生见习期满后,必须留用20%作为本单位员工。而原政策并未对接收见习的企业是否留用,留用多少见习期满的大学生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其余没有留用的见习期满学生,将在市、区县就业服务部门、接收企业的帮助下就业。
“按照就业见习政策新要求,参加了就业见习的大学生,总体就业率必须达到85%以上。”赵云中说。
新通知还规定,见习基地企业,必须与见习生签订统一的见习协议书,为见习生制定完善的带教计划,安排指导老师做好见习生带教、日常管理和安全防护。在待遇上,接收见习生的企业,每月发放给见习生的生活补贴至少要达到500元。
给企业补贴提高到每人300元
依照原规定,企业每接收一个见习生,政府财政给的补贴是每人每月150元。而新政策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市所有见习基地企业,每接收一名见习生,补贴统一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补贴资金的发放,也由原来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分管的经费筹集渠道,统一为市财政就业再就业统筹拨付。这既解决了24个区县因财政紧张而一直没有开展就业见习的问题,也有利于企业能更快地拿到补贴,激发企业接收见习生的积极性。
同时大学生到了就业见习基地后,企业必须要给接收的每位见习生一次性购买至少50元的人身意外险,财政将按见习生的人头数,按每人50元标准补贴给企业。
重庆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今起开始报名
今年我市将组织10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市人社局昨日发布消息,从今日起至11月30日,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年至20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毕业生,以及市外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至年重庆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有招用大学生意愿的用人单位、有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可到相关报名点报名(附后),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后进行供求对接,对接成功后供求双方签订定向就业培训协议,由相关培训机构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凡通过培训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元/人的培训补贴。
特别提醒
高校毕业生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
(2)现场报名:重庆市人才交流中心嘉州路人才服务大厅、华新街办事处、解放碑办事处、沙坪坝办事处
用人单位报名方式
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898651
培训机构报名方式
时间:8月30日前
地点:市人事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86799375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政策解读
按:7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80号),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要求“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71号)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计划,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为此,我们出台了《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80号)文件。
二、实施目的和目标
支持和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政府出资支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适应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工业集群的人才需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大学生就业。今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任务为6500人,以电子、软件、化工、汽摩、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培训后稳定就业率达到100%(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适用对象
(一)户籍要求:1.毕业于本市高校的重庆籍学生;2.毕业于外地学校,户籍已迁入重庆的学生3.外地来渝上学,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重庆的`学生;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范围包括全日制脱产的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
(三)报名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实施步骤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有接收能力和意愿的企业,有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到相关报名点报名,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后进行供求对接,对接成功后供求双方签订定向就业培训协议,由相关培训机构对高校毕业生进行3至6个月的订单式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按培训实际发生费用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五、报名方式
(一)高校毕业生报名方式
1.时间:8月1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2009年8月1日至8月31日,凡符合要求,并有意向参加定向就业培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在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进行网上报名或在以下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其他区县报名点设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用人单位报名方式
1.时间: 8月16日前
2.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人力资源市场
3.电话:67765417、67516587;
(三)培训机构报名方式:
1.时间:8月1日前
2.地点:市人事培训中心
3.电话:86868720。
中国加大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力度
第十九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切实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纳入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政策扶持范围。
通知明确2009年至,执行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比例;2009年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 ,在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及残疾人专干、专职委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招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支持高校残疾人就业,盲人、聋人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提高扶持标准,并进一步要求各高校要针对残疾人身体、心理状况,强化对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帮助其了解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优先安排其参加学习实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
同时,通过采取创业指导,建立见习实习基地,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相关针对性就业服务等方式,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现创业和就业,并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走上创业之路。
武汉加大小额贷款力度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日前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武汉市将出台新一轮举措帮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亟待就业劳动者已超过30万人,高校毕业生达25万人,返乡农民工约700万人。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武汉市进一步明确了破解就业与创业难题新招:小额贷款力度加大;自主创业人员享受更多新优惠;企业提供岗位享有市政府补贴。
对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的,个人贷款额度可由最高5万元提高到7万元,合伙经营的贷款额度可由最高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市区政府鼓励、帮助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占其中40%;对需扩大生产经营并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等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贴息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最高30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400万元以上。
对失业人员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贫困家庭(享受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给予每人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可“零首付”注册。
商贸服务性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给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企业,政府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广东加大引导帮扶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超过33万人,比增加4万人。加上其他省份到广东求职以及往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计20将有超过5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粤求职。面对非常严峻的就业形势,广东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引导帮扶力度,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完善就业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高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双管齐下,两手并抓。提高校园供需见面活动的效率,在高校开辟专用招聘场地,为用人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校园招聘温馨化、小型化、全年化、随时化。开通并完善网络招聘服务功能,提供网上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收集信息拓宽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学校联系,搜集岗位信息,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选择机会和空间。实现“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以及各地市就业信息网之间的联通及资源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就业网站信息与内容,根据需要扩充服务器容量,提高网络速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链接渠道,建立、丰富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信息与资讯的共享。
――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区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多个国家和地方项目,落实好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出台一系列措施推进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面向农村就业。如:省直机关及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须保证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中招录,并逐年增大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以下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毕业生;适当放宽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等。
――提供重点帮扶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双困”)的毕业生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进行重点帮扶。近期将出台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采取免费提供就业登记、指导、重点推荐、提供见习岗位等做法,力争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对未就业或进入民营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公共机构将在两年内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保管、人事关系托管等“一条龙”服务。人才服务机构还将开展回家乡建功立业活动,帮助本地生源毕业生回家乡就业。
――完善毕业生见习制度。在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各建立30家、其他地级市各建立10家省级见习基地,并组织本地生源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调解决见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见习与就业的对接率。
――加强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加强毕业生心理咨询与干预调节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稳定毕业生心态;帮助他们了解《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毕业生的诚信和责任意识教育,促进毕业生诚信就业。在招聘会安全、防范招聘陷阱、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与校园稳定。
此外,广东省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设立广东大学生创业专题网站,组织“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在高校开设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强化创业培训。三是落实和出台相关政策,使省内各相关部门为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四是在“希望工程――广东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中专门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五是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全省大学生创业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
重庆:定向培训未就业大学生,有补贴
“通过开展定向就业培训,提高了我们企业员工的素质,也降低了企业的培训成本。”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人事主管曹老师告诉记者。
曹老师解释,他所说的定向就业培训,是为了鼓励支持企业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年起,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自己或者委托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培训,并由市财政局给予培训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措施。简单来说,就是由政府补贴企业为招聘的大学生进行培训。,他觉得企业符合条件,提交了报名材料,顺利申报成为一家定向就业培训单位。两三年来,他们公司已经为新招聘的大学生开展了多期培训,享受了财政补贴。
不害怕招聘无经验大学生
“从企业不敢招无经验大学生,到企业主动招大学生,这是一个转变,也是这个政策的目的所在。”曹老师说,“参加培训后上岗的学生可以更快更好地适应公司的文化、相关制度以及一些岗位工作职能、技巧。我们公司新一批的员工已经开始了培训。”
刘翼飞,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培训中的'他说:“团队建设、企业文化、销售技巧、客服服务意识、人力资源制度以及技术类培训都有,这让我更好地了解了鹏博士集团,也增加了各方面的知识,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帮助。”
去年帮助17199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从市人才中心了解到,他们一直在通过报纸、电台等多种形式,不断宣传定向就业培训这项政策,鼓励和动员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其中。现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去年全市参加定向就业培训的单位有1153家,共帮助17199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他们还表示,希望今年能有更多的像鹏博士这样的企业,以及像刘翼飞这样的毕业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
想报名的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单位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招聘1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具备岗前培训能力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定向就业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或联合培训机构来开展培训。
定向就业培训的对象是应届和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外高校重庆籍或户口已迁入重庆的毕业生,也包含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体的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登录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查询,或者致电市人才中心咨询,电话:86833589,86833532。
各地加大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援助力度
近来,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深挖市场资源,加大帮扶力度,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陕西省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就业生援助制度。对被认定者给予重点帮扶,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必要时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困难毕业生;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免收困难毕业生报名费和体检费;高校对困难毕业生可给以适当求职补贴。重庆市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岗位就业,与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登记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按每人不超过100元补贴给职业介绍机构。对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的,按每人每年600元补贴给培训机构,参加职业鉴定的,根据职业鉴定等级标准,按每人100-990元补贴给职业鉴定机构。2009年着力帮助2000名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江苏省对五类困难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求职补贴等,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有关费用。对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回到其原户籍所在地,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离校后回到原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和零就业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一对一就业服务。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
――加强指导培训工作。江西省各高校着手对经济学、法学、生物学等几类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约15000人进行拓宽专业的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浙江省宁波市建立了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对他们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推荐等。东华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等通过开展各类系列活动,加大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施三项计划援助寒门学子就业。“大学生就业力提升训练营”,拟培训120名应届未就业贫困学生,所有费用由学院承担;对应届毕业生实施“分阶段就业补助计划”;实施“1:3岗位推荐计划”,承诺给每位贫困学生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江南大学建立了“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和动态管理制度,随时发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对求职技能欠缺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学校发放“爱心联系卡”,随时提供个别就业指导。对有创业意向的困难毕业生列为创业教育优先培训和帮扶对象,进行免费创业培训、一对一创业指导、开展项目入园孵化、注册以及税费减免等配套服务。华侨大学开通就业政策咨询、心理咨询热线,重点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开展免费辅导和培训活动。
――出台经济帮扶措施。上海市各高校与相关银行加强沟通,做好暂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困难学生的延期还贷工作。同时,对未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低于800元的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给予为期6个月每人每月400元的临时补助。江西省通过开展联合国青年就业网络中国示范项目-高校贫困毕业生免费培训和就业推荐,帮扶“双困”毕业生3000人,同时配套6000个岗位。北京语言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0元的求职补贴,对于到京外求职的“双困”毕业生予以报销部分或全部交通费。北京交通大学建立困难学生就业扶助专项资金,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能力欠缺的毕业生实施专项资助和培训。南开大学拨出专项经费,给予特别困难毕业生每人4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华东师范大学每年拿出40万元对初次赴外地应聘的困难学生进行补助,特困学生补贴路费100%,困难学生补贴路费75%,一般困难学生补贴路费60%,面试一次性补贴住宿、餐费40元。四川大学会同中国华民慈善基金会对100名经济困难和来自灾区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每人5000元的经济资助和为期2天的就业培训,其中50多名已落实了就业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拨专款18余万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来自灾区的毕业生进行补助。湘潭大学2009年拨出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资助。学校还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为困难学生筹措资助经费,华民慈善基金会为学校200名困难家庭学生捐资100万元,部分教师和校友捐资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
★ 毕业生就业自荐书
★ 毕业生就业推荐信
★ 毕业生就业自荐信
★ 毕业生就业自荐信
★ 毕业生就业自荐书